《盗墓笔记》读书笔记

时间:2022-06-14 14:43:44 读书笔记 我要投稿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精选19篇)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这时最关键的读书笔记不能忘了哦。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盗墓笔记》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分享。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精选19篇)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 篇1

  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题记。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 篇2

  这个暑假最让我喜爱的一本书就是《盗墓笔记》了,原来我感兴趣的的东西在这里,读着读着就被书中的内容所吸引了。

  首先,《盗墓笔记》作者具有非凡的想象力,陵墓很多人都在电视上看过,没有作者描述的那样大,吴邪他们在里面一路狂奔,直至气脱,还有好几层,尸蹩,千年粽子,诡异的生物。只有在小说里才可能出现。除去想象力,就是人物的魅力了,第一是闷油瓶,那样的智慧、冷静、出神入化的武功,让人实在佩服、甚至崇拜。第二是王胖子,头脑灵活、眼力、身手都不凡,还有他的勇敢,也是无人能及。第三才是吴邪(我),书生一个,胆子身手都不济,但能坚持自己的目标,有两个好友的相助,也闯过重重难关,并在这过程中成长。这个我实在就是芸芸众生,我们有韧性让我们经历风雨,又胆小,很多目标可以完成却没有,也许老了会后悔。这么三个男人完成了很多老前辈们没能完成的事,真的很了不起。

  我迷恋这个真的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坚持就是胜利;排除艰难险阻,坚定自己的目标;交朋友要交能与自己共经风雨的人,自己也要能与朋友共经风雨。任何大事需要合作,与他人合作,更要与自己的朋友合作。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朋友三个帮。朋友不在多,患难之交才真的可靠。《盗墓笔记》已经拍成电视剧,我正在看,但有些好东西只能读出来,演不出来。我们在读的过程中感到毛骨悚然的东西,跟着“我”在前进,后背发凉的感觉很难表现。

  《盗墓笔记》这本好书给我了很大启发,也是真正让我感兴趣的一本书。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 篇3

  前言:此文乃真实感想,不掺杂任何夸张成分。

  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的的确确是一本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但,这次写读书笔记,我毅然决然选则了它。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作为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一本小说。

  故事要追朔到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作为盗墓贼,从古墓中带回了一片极其珍贵的黄金帛书。五十年后的今天,他的长孙吴邪偶然进到了一个古墓。仅仅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他卷入了一个……或许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抑或者是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面对一个又一个小谜团的答案,吴邪惊奇,又心乱如麻,就仿佛一块拼图,你得到了其中的几块,也无法推知整个图案。

  故事并没有完结,谜团也不曾解开。对于好奇心强的人,这会是无休止的折磨。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吴邪,我现在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后悔自己当初所做的草率决定?人世间没有后悔药,就算悔死也无济于事,只能一心向前,就算当初一步走错从而满盘皆输不会赢,也只能一步步走到头。

  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盗墓笔记》的经典之处。可兄弟间的深厚情谊,已经不知不觉让我的眼眶湿润,潸然泪落。在巨大的金钱与权力的诱惑下,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有些人肯杀死自己至亲至爱的人。而吴邪面对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好友闷油瓶与胖子的失踪,为他们出生入死,不顾自己的性命;为他们低声下四求别人,不顾自己家族的声誉。相比那些“风吹两边倒”,贪婪之极的人,他爱自己的朋友兄弟胜过爱自己!世态炎凉,人心冷淡,无邪与他朋友的友谊是珍贵的,更是可贵的!面对自己的亲人朋友,我们为何不去好好珍惜呢?

  《盗墓笔记》让我想了许多,感动了许多,悟出了许多。无法刹住腾涌的心潮,但我只好就此停笔。就算它会随着潮流的变化而被遗忘,但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想起一些,回忆一些。记起那……

  后记:此文献给我钟爱的《盗墓笔记》。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 篇4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所发生的故事。

  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近,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那些精彩、那些回忆,我相信,是任何书都比不上的。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 篇5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 。

  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

  据说主人公爷爷是解放前长沙一带的盗墓者,作者根据爷爷的笔记撰写了这部小说。目前为止,小说一共六篇,《七星鲁王宫》,《怒海潜沙》,《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分别讲述主人翁吴邪和朋友闷油甁、胖子的六次盗墓经历,六篇中各个墓室不同,但又不完全独立,前后衔接自然,其中还有很多的探险知识,特别是现代盗墓者运用先进仪器,穿越时空,与古人的智慧斗智斗勇,这让我惊叹祖先的高智商,也对他们的精湛技艺震惊,即使在神舟六号穿越太空的今天,我仍坚信,现代人很难创造出古的奇迹,可能我们太浮燥了,已经失去了用一生的时光,沉淀出一门精湛技艺的精神境界。

  事情发生在什么年代它也没有交代。总之这种盗墓的事情是古有今有。以后也还会有,对于咱们这种生活在地面上的人来说是很难想像地下工作者的遭遇的。而我们今人更多关心的是他们这种盗墓人所带上来的东西。古董这种东西,在古今中外都是历久不衰的。不管是其文化价值,历史价值,还是投资价值。

  而我看书所关心的是古代人的创造能力和我们现代人的进步发展。书中所描写的是一些盗墓人在古墓中所遭遇的事情,那些荒诞离奇,匪夷所思的事情的的确确的吸引了我一把,而后来则变成讨论研究古人的创造能力方面。能够把死人的后事做到让人难以想像的地步是多么伟大的创造力啊。可叹古人的文化精神的独到之处。但是,一连出了好多有关盗墓的书,也让我有点怀疑是这些倒斗的与时俱进了,现在集体改行出书了?

  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 篇6

  历时半年,在我读完《盗墓笔记》的那一刻,我心中充满了感慨,既不完全是开心,也不完全是悲伤。这套书对我意义重大,在某些层面上改变了我对这个世界的认识,我很感谢这套书带给我的一切。

  小说情节引人入胜。故事的主人公吴邪,一个普通人,却因为一部战国帛书被牵连进了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局。他跟随他的三叔吴三省一行人去盗墓,从而认识了小哥、胖子和潘子。后来三叔不见了,吴邪和其他人一起不断解开谜团,发现一支许多年前的考古队,发现著名的老九门都有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更可怕的是发现三叔并不是真正的三叔,而是一个叫谢连环的人所假扮。一切显得那么不可思议,却又环环相套。

  在故事中,吴邪、小哥与胖子形成一个铁三角,三人一起解开谜团,成为关系紧密的伙伴。胖子是一个胖而灵活的人,他善于言辞,喜欢和人开玩笑,十分有趣幽默。他能化解一切痛苦:面对一切痛苦要么开个玩笑一笑了之;要么用直白不拐弯的思维方式来分析,给出一个令人苦笑不得的解释,却有时候切中要害。如果说胖子能一个能够化解痛苦的人,那么小哥就是无视痛苦的人。他很少说话,不善于与人交流,但身手矫健,极受其他人信赖。小哥是张家人的族长,张家的所有族长都有一个统一的名字——张起灵,当然张起灵这个名号,也不是白给的,他极端聪明,好似能看穿一切,本领高超,一旦有人惹怒了他,对方将必死无疑。经常失忆,找不到与这个世界的联系,所以他一直都在寻找一个解释。三叔曾经这么评价他:“他的内心十分强大,是一个强大的如神佛一样的男人”。

  世界上最邪恶的,不是神鬼,是人心;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 篇7

  说吧,你准备去哪里?我们经历了这么多,已经是生死之交的朋友了。

  ——题记

  《盗墓笔记》。这是一本略带玄幻的小说,出于对考完试的放松,我翻开了这本书的扉页。

  书有点厚,但我居然耐心地看完了。

  文中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土夫子的孙子——吴邪,和一批经验丰富的盗墓高手前去寻宝,一个个谜团在吴邪等人面前展现,他们所面临的,永远是未知。

  老实说,我不是很爱看这种解密式的文章,读起来很是费力,但渐渐地,文中吴邪与朋友们的生死交情,让我无比感动。

  尤其是吴邪和那个叫张起灵的男人。

  吴邪和张起灵可以说是全书的核心人物,他们两个可以说是出生入死。

  吴邪是个天真的古董店老板,一场意外让他渐渐陷入这趟浑水,而张起灵被吴邪称为“闷油瓶”,身手高超,处处保护着吴邪,平日什么话也不说,深邃的眸子里看不出他心里的秘密,反而像一个无底洞,让人越陷越深。

  但这样的张起灵,在蛇沼鬼城中落寞地说出“我消失了,也没人会发现。”时,却被看上去弱弱的吴邪一口驳回:“你消失了,至少我会发现!”也会在阴山古楼里说出:“还好我没害死你。”更愿意代替吴邪走入青铜门,守候那漫长的十年,只为换取他的天真。

  这样的生死之交,谁能做得出来?

  又有谁愿意用自己一生换他人十年无忧?

  很多人为《盗墓笔记》哭过,都是为了“还好我没害死你”或是“带我回家”,可是我却把眼泪倾洒在张起灵的一句话上——“和我有关系的人,我想,也只有你了。”

  这个男人,太孤单,背负地太多。

  我想,《盗墓笔记》不仅仅是一部玄幻的作品,它让我彻底地了解到,什么才是友谊,什么才是真情。

  后记:我意识到自己还不能停,我必须走下去,再走一个十年。

  ——吴邪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 篇8

  再大困难我也不怕,让我们如同吴邪他们,走遍世界,长大后名立华夏!

  近来,读了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以后,对说鬼的故事倒真的有了兴趣,就又一口气买了天下霸唱的“鬼系列”,越读越觉得盗墓虽然惊险了一点,但也蛮刺激。

  作者能把一个稀奇古怪的故事写得在网络上流行起来,也足见作者的功力。让人唯一感觉美中不足的是,我当年其实最有盗墓的条件,却没有盗墓的潜质。凡是研究古玩的人大多知道,陕西秦地的重要性,可以说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也就无非是那几个朝代,如周秦汉唐者,这些朝代无一例外都是国力比较强盛的,而这几个朝代都在陕西建都。

  人言:“南方的才子北方的将,陕西自古埋皇上。”在西安街头出售的各种旅游地图中,有一种是专门标识陕西境内所有古人陵墓的。放眼望去,在这个秦俑形的省份里,遍布着迄炎黄、穿商周、越秦汉、跨隋唐的大大小小几百座古代名人的墓葬。其中仅帝陵就有七十余座。这还不包括那些已湮没在茫茫历史深处连名字都不曾留下的远古帝王们。

  大学毕业的那几年,一直在北方工作,后来来到广州以后,经常去北京路步行街,看那里挖出了宋代的一个城门,还都做玻璃罩护住当成文物景点,如此类似的,西安该有多少的文物需要保护。一个朋友在南粤王博物馆工作,一次给电话,说有免费的票赠送,要不要去看。看了以后很后悔,其实没有多少文物。大胆的对那朋友讲了,这里的都比不上我当年破坏的。

  我当年盗墓了没有当然没有,不是没有胆识,而是那个时候还没有认识。一个七八岁的小孩怎么会有盗墓的认识呢我还上小学的时候,离我家不远的地方出现了墓群,那个时候村北的土岭上到处都是人,拿着原始的铁锨铁锹到处挖,本来应该是很厚的土层由于年代的风化,兼之周边村庄的人挖土盖房子烧窑,土层越来越薄,慢慢以前深埋在地底下的古墓就露了出来,用铁锨简单的翻一下,就有很多的“明器”出来。

  很多的人都挖出来了东西,都是我亲眼所见,有大小盆子罐子,有青铜器古剑等等。

  记得应该是我同学的一个哥哥吧,他挖了一把古剑,但鞘和剑身绣在了一起,他不懂,就用力气甩,把玉石的剑柄一下子就折坏了。还出土了很多淡淡色彩的陶瓷人和马,只是当时人们迷信,觉得墓中出土的东西不能带回家,然后就把那些摔在路上,我们一大群孩子就过去用脚踩。

  很多年过去了,偶然一次在北京历史博物馆参观,看那些作了标注国家一级文物,长安出土的唐三彩,怎么看都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

  在记忆里,有一段时间墓群旁边几个村子的人整天都在挖,而且都是大白天公开挖,政府也没有出面管。记得,还有一些挖出的大盆中有很多宝贝,铜钱啊法器啊等等,围了一圈的人,大家就“哄”的上去笑着抢。听人说,流落在我们村子人手里的还有很多好东东,只是自己一直在外边,很少知道一些详细的情况。

  墓群地址我还记得很清楚,只是自己都很少回村子了,隐约还听到熟人说,村子里谁把铜镜卖了几十块钱,又有谁把古印让二道贩子便宜收去了。也的确,虽然出土文物不少,但是村里靠贩卖文物发家了的还没有。

  如果拿生命的轮回来说,古墓也是一些人的家。虽然人家家里有一些值钱的东东,但随随便便就把人家家给拆了,把人家的财产拿来换钱买酒喝,总也不是什么好的事情。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 篇9

  我想说,这是个悲伤的故事。

  当初接触盗墓笔记,实在是为了给自己缓解心情的,到最后却是真的喜欢上了这本书。我总有些古怪爱好,比如看书喜欢提前去看结局,可是即使提前知道了结局,最后的结果还是让我,怎么说呢,有一种失落,就像是最后看到三个火枪手的结局一样,曾经生死与共共同经历了那么多的朋友,最终各自天涯。要说伤感,不是。

  就像胖子说的,哪怕他们一起困在墓里,也会是件美事。真的,我也一直这么认为。当然,还有一脸笑呵呵的小花,还有古灵精怪的秀秀,三叔,潘子……

  潘子的那段,是难过的,说不上极其惨烈,但是像一把钝刀,生生的.给你划道口子,你看着它皮开肉绽,揪心的疼,然后无能为力。“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啊,往前走,莫回头……通天的路九千九百九十九……从此后,你搭起那红绣楼喝一杯,红红的高粱酒”。我从不知道,这首歌,可以唱得这么洒脱,带着看淡生死的坦然,跟英雄末路的悲凉。故事看到这里,我也只是难过,然而,当吴邪返回后去潘子的住处,看到那碗没吃完的面条,发霉的豆子,这个时候,你才会忽然发现,那个和胖子扯皮,护着吴邪,被人砍伤了仍然眉头都不皱的潘子,真的留在了张家古楼里,不会回来了。

  还有闷油瓶和胖子,一个留在了巴乃,另一个去了长白山,守护青铜巨门。关于他们,我不知道怎么用语言来表述,我只记得他们之间最感动的话,闷油瓶和吴邪胖子三人大闹新月饭店之后,闷油瓶面对霍仙姑,只跟吴邪和胖子说了一句话“带我回家”,那是一种说不出的感情,超越了友谊的范畴。我曾经跟身边的人说过,你无法想象,一部小说里,没有男女之情,海枯石烂的誓言,却能让你手不释卷。无法割舍的,不仅仅是对故事走向的好奇,还有对故事中人物不舍得感情。

  最后在长白山,吴邪和闷油瓶的对话,让我想到了一部叫做海上钢琴师的电影,1900跟闷油瓶,他们两个是如此的相似,他们同这个世界唯一的联系,一个是一艘邮轮,另一个是守护长白山秘密的责任。同样的在最后,有一个朋友竭尽全力的挽留他们,最后都同样的坚持了自己最初的决定,然后他们的朋友看着他们一步一步走入既定的命运。能够体会那一刻的悲伤吗?那不是一种眼泪可以述说的感情,或许流不出泪水,但却感到浓浓的悲伤。

  是非生死转头已成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我在想,如果故事的最后,十年后,吴邪带着胖子重返长白山,是否还能见到闷油瓶。是否那时,胖子已经从伤心中走出来,见到闷油瓶,然后说:“我说小哥,下回咱们能选一个好找点的地方吗,这一路过来,要不是我胖爷本事大,还真的要命”。我想那个时候,不光是我,就连闷油瓶也会开心的笑出来吧。

  不记得在哪里看到过三叔的后记,他说当年大仲马写三个火抢手,写到后面,自己一边写一边流泪,在他的笔下那些人都活了,三叔最后也说写到最后他感觉这些人好像真的存在一样,这是一种感情,我们跟着故事,随着主人公历经磨难,你会感觉,这些人就站在你身边。村上春树说,小说家就是创作那些关于生和死,关于爱情,让人战栗和哭泣,以及让人大笑不已的故事,让人们意识到每个灵魂的唯一性。此言甚好。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 篇10

  最近因为等某考试的成绩,心里有压力。为了排解,我是猛看各种剧集,动漫,小说,看得我只觉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看太晚再上班累的。)

  当成绩下来的时候,我正在完结《盗墓笔记》的阅读。好消息是我的考试通过了(三年血汗啊),坏消息是盗墓笔记烂尾了。

  要说有多烂尾,那真是无法形容,看完我居然觉得生气。话说我经常在网上看水平参差不齐的耽美小说,都没有这么烂尾的。作者铺陈了太多的线索,读者都屏息凝神盼望着线索全部梳理,谜题全部解开,但作者只是把那些悬念放在一边,好像什么也发生过一般,楞结尾了。南派三叔也是卖了多少实体书的人,咋这么不负责任,不靠谱?我只庆幸我不是那从第一本就跟随的读者之一,到最后如此鸡肋,都浪费了读书的那些年青春啊。

  第一本很好看,第二本又跟整个故事毫无关系,第三本又重回主线,第七本快结尾写张家楼那段还是蛮好的,有推向高潮的感觉,而最后一本却写得很平淡,为了结局而结局,为了悬疑而悬疑,结尾如此不负责任,让我回想前面感觉作者有些地方简直是在胡言乱语啊,随便写啊,根本没考虑后果啊。能不能兜得回来啊?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啊。格局小而完整同样可以是精品啊,很多文学名著故事本身甚至很简单,而是通过背景,叙事手法,描写介绍方法,语言风格,对社会人性的剖析等因素,成为名著,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鬼吹灯当年倒是跟着看了。依稀记得初读第一部时的惊艳(与惊吓),和后面水平下降的失望,但后面即使水平下降,每个故事至少还是完整的,也记得那时候阅读中的紧张感。而且鬼吹灯刚出来的时候,语言也很有特色,这也是一个重要的优点。

  盗墓笔记我看得毫无惊悚的感觉,当然这也有可能是我现在看灵异故事比刚看鬼吹灯的时候多了,练出来了。话说,盗墓笔记里吓唬人的手法就那么两下,很多时候根本就是虚惊一场,而且基本都是在每章结束的时候出现了什么头发,人影,手,头……后面都看烦了,黔驴技穷啊,重复得太厉害。

  还有一点是之前听说《盗墓笔记》吸引和培养了很多腐女,我不管自定义自己为什么吧,看BL漫画,小说也十几年了,就也凑凑热闹。看完书之后我想我是真不算腐女吧,我平时在街上也不会YY俩美男啥的,这种症状只有我在接触耽美作品头两年有过。在我看来,天真只是对闷油瓶有点执着,这在朋友里也完全可以嘛,更何况闷油瓶是一个神秘的人,人人都会对他有好奇心吧,看看他有多少粉丝就知道啦,天真也就是粉丝中能近距离接触自己偶像的一位嘛。

  他俩我没太看出有什么特别值得YY的地方,那么多写得好的耽美文,看那些多直接多痛快,要说攻受共进退共同历险共度难关的强强文好的还是有不少的。天真要放一耽美文里我看还得算个弱受,身手不够厉害,内心不够坚强。

  最后,我是不会推荐任何人看盗墓笔记的,烂尾得令人发指,如同一大坑。

  鬼吹灯我推荐可以看看前面,毕竟故事可以独立,而且完整。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 篇11

  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

  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埃

  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杀人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終遇文锦。

  盗墓笔记的传奇文字让人赞不绝口;天籁之情惹人回味,谁言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终成。让我明白,团结合作,什么都不怕。

  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所以即使以后困难在大在无限,我也可以把它当作绊脚石,一层一层,最后摸到蓝蓝的天;

  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直的留下的。

  我崇拜阿宁,一个长了弱不禁风面貌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为何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

  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有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而明白。我觉得应当学习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

  忆古今华夏,有多少人不败在困难之下,

  观青山绿水,都比得上黑暗的墓下,

  唯盗墓者不怕。

  亡灵集聚怎能吓得他们不说话。

  今小小困难,哪里比得上它。

  闯冒险之地倒不如珍惜美好生活呀。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 篇12

  吴邪:吴邪,是一个很难形容的人。如果一定要说,我想说:他其实,就是一个普通人。但这并不代表他不伟大,正因为是普通人,所经历的这一切,才让人那么佩服。我想,很多朋友在刚刚看到他的时候,一定会厌恶他的软弱,他的犹豫不决。然而,随着故事一步一步推进,喜欢他的人越来越多,他是一个柔弱的像水一样的男孩子,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态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吴邪就是这么一个人。他单纯,有一些小小的聪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的生命;他敏感,害怕伤害身边的人,他是在所有的队伍中,最不适合经历危险的人。然而,我却让他成为了这个故事的主角,去经历一段最可怕的旅途,这可能也是这个故事最最特别的地方。在所有人可以退缩的时候,他恰恰不能退缩;在所有人可以逃避的时候,他却不能逃避。

  我很想和他说声对不起,把这个普通人推进了如此复杂的迷局烦恼。有一段时间,我能深深地感觉出他心中对于一切的绝望,当时我很想知道,他这样一个普通人,在面对如此庞杂的绝望时,他会如何做。我没有想到他能撑下来,在故事的发展中,大家都看到了一个普通人如何在挣扎中成为一个他不希望成为的人。而让所有人喜欢的是,在所有可以成为他人生拐点的地方,他都保持了自己的良知,即使他最后带着一张穷凶极恶的面具,他的内心还是吴邪。他可以有很多的小奸小恶,可以有很多的小道德问题,但在他面临最大的抉择的时候,他永远还是那个希望所有人都好的吴邪。

  “我希望这一路走来,所有人都能好好地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地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吴邪在潘子的弥留之际向天际祈祷,虽然他身处漆黑一片的山洞中。他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自己,他无法面对自己一路走来的意义。这就是吴邪,在队伍中拥有的“白搭”,铁三角中最废材的领袖,他需要别人的保护,需要别人的帮助,他有无穷的好奇心和欲望,但是只要有一个人受到伤害,他自己的一切就都不重要了。他是一个无论多么恨你,都希望你可以活下去的普通人。因为他不懂杀戮,不懂那超越生命的财富,他只懂得“活着”二字的价值。

  闷油瓶:这是一个强大的有如神佛一般的男人。有他在的篇幅中,我总是能写的格外轻松,因为只要他在身边,就能为你挡下一切的灾难和痛苦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会悲痛,他总是像一个瓷娃娃一样,默默地站在那里,淡淡地看着一切,然而,你知道他是关心着你的。永远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他那样,给你带来那么多的安全感。然而,不知道为什么,我在书写这个男人的各种举动时,心中总是反着一股深深的伤感。

  正如自己所说的,他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和世界的唯一的联系,似乎并没有多少价值。他不知道自己来自何方,不知道自己将要去往哪里。他只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有意见他必须要做的事情。“你能想象么?有一天,当你从一个山洞中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地望着四周的时候,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的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去享受朋友和爱人,你人生的中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

  张起灵就是这样默默地背负着自己的命运。最让我心痛的是,他只是淡淡地背负着,好像这一切都理所当然,好像这只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

  感谢我可以看到这本书,受教了,受益无穷,谢谢作者了,真心谢谢。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 篇13

  “张起灵”这个问题名字就是像是人生一串解不开的密码,从我打开书那一刻起,就一直缠绕在我的脑海。三个部分普通的字,牵起了社会我们国家之间具有不可进行言说的缘分。每当学生轻声念出你的名字,我都泪盈于睫。

  你是国王。 那把厚重的黑金刀是你的象征,也是不可战胜的标志。 从旅程的开始到结束,你用一种像上帝一样的冷酷和强硬的姿势来阻止所有致命的危险,保护你的伴侣。 你的手沾满了你自己和你的敌人的鲜血,但你眼中似乎与整个世界无关的样子从未改变过。 记住你的一句话:“如果你敢伤害我的朋友,我就杀了你。 即使你跑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找到你。” 这是一个守护神,面对敌人时最简单却最有力的誓言,掷地有声。 就在这时,你在我心中的位置上升到了一个遥不可及的高度。

  你也是个失败者。太多的执着使你不顾一切地想完成使命,却得不到天堂的眷顾。痛苦的记忆消失,抹去了你和这个世界仅存的联系。我看着你不停地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我为你感到难过,为你感到难过,为什么你不能放下它?你就不能做个正常人吗?为什么要在一盘已经衰落的棋局中挣扎呢?我不能回答我自己,我想你也不能回答我。因为我没有一个你被所有人孤立的童年,我没有一个我无法理解的过去,我没有那么多你冒着生命危险的冒险经历。但这些都不重要,因为我会一直在你身边,即使你被大家遗忘了。

  你多传奇。从西藏来了,到长白山路程,漫漫长路独自完成。家庭千百年来一个神秘的血液延续让你承受的悲痛重于泰山。而你从来没有抱怨过,去与世界上所有的终极守护。是的,你有损失,迷失方向,但在你的胸部,只有蓝色的独角兽见证你一直以来的努力。你看看这个,我由衷地敬佩:它似乎比你的肩膀上压薄了世界的任务更重,但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你有一丝感情,即使有,也只是短暂的挫折。命运似乎是他此行的在没有最终目的,你是不是没有合作伙伴:吴邪,脂肪,杰宇晨......但最终,你放弃了涵盖所有,义无反顾进了门代表最终的巨型青铜门。留给我们的,是一个孤傲回来,和无限希望的等待......

  2005年,张起灵走进了青铜门;与吴邪许下一个十年之约;2015年,长白山人潮涌动,那么多中国人在我们等待着王者归来。虽然我没能通过亲眼目睹他们那样的盛况,但我自己心中的波澜亦久久教育不能为了平息。我也在等着你,等你可以再次成为闪耀!

  张起灵,永远不朽!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 篇14

  “我愿用我一生换你十年的天真无邪。”

  只有看过《盗墓笔记》,才会知道为什么有这么多人在这句话面前落泪。它真真切切地表达出了一本书该有的感动,和一本盗墓笔记带给我们的感动。

  刚开始看的时候很刺激,也有点吓人。但是,每一个环节环环相扣,使人往下看。盗墓一共有9本,越往后看,越感受到铁三角之前的友谊的宝贵。吴邪,最不该卷入这件事件的男孩,却成为了这个故事的主角。他只是一个普通人,柔弱的像水一样的男孩,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他是一个无论多么恨你也希望你活下去的男孩。他天真,他柔弱,但他经历了那么多生死卓绝的关头,他已不再天真。“我希望这一路走来,所有人都能好好地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地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吴邪在潘子的弥留之际向天极祈祷,虽然他身处漆黑一片的山洞中。他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自己,他无法面对自己一路走来的意义。吴邪这一路走来,变化了许多。比如,他不再天真;比如,他不再轻信他人;比如,他不再没有心计;比如,他开始算计别人……他的变化我们有目共睹,这些年的经历让他不再是那个不经世事的人。他是故事的主角,更是最坚毅的那个男孩。

  再说铁三角,他们铁三角之间的感情是最复杂的,也是最单纯的。我不知道他们之间的感情是说明,是朋友吗?我觉得,他们已经超越了朋友的关系。他们有着各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都放弃了各自的目的;是亲人吗?我觉得也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一路走来,若不是他们互相矜持,或许,走不到这一天的。十年之后,期待着天真去长白山接小哥回家。盗墓笔记,感动的是什么呢?带给我们的又是什么呢?是情结。是羁绊。每当想起盗墓笔记就会想起铁三角。作者没有什么优美的语句,不出彩。但是朴实的语言感动着我们的心,温暖着我们的心。小哥的淡漠,吴邪的天真,胖子的乐观,我从来没想过在盗墓笔记的最后,这些东西除了是一段故事尽然还会如此感动人心。铁三角的结局,潘子的结局,小花秀秀的结局,云彩的结局···这一切我无法承认。我宁愿一切的结局停留在重重迷雾之中,而不是这样疑团未解,故事却已然收尾,凄凉收尾。盗墓的结局,我只看到了铁三角厮杀过后的疲劳,累了,却无法对自己的宿命喊停。就算静默也只能声嘶力竭的静默。结局我不想承认,我宁愿自己还在等一个结局,又或者我根本不需要结局,我只是想单纯看到铁三角幸福,盗墓里的人都能好好的。?“终极”到底是什么?或许这是令每一个读完最后一卷的读者抓耳挠腮气急败坏抓破头皮都想知道的事情,但就算终极只是蘑菇,又有什么关系呢?三叔想让我们知道的,只是在那个时间,那个地点,有那么一个人,对着我们可爱的,要强的,不断成长的主角,说出过这样一句话:“我愿用我一生换你十年的天真无邪。”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 篇15

  整体来说,这部电影比我预期中要好点儿。

  三叔重新规划了一个故事,从头看到尾,从小哥和吴邪的背景出发到下墓倒斗最后成功拯救世界(?),整个故事也算是完整,说下斗真下斗,情节紧凑,只是在各个篇幅上的分配似乎有些不当,个别情节连接显得快而生硬,而某些铺垫又是放慢节奏的冗长,拼凑得有点乱。

  特效有好有坏,倒也过得去,我个人觉得还行,没有那么令人失望,看到不少评论说比九层妖塔还差的,我不敢苟同。道具设置特地提出来说一句,有些地方粗糙了些,但也有出彩的,尤其傀戏那一段的机关设置印象深刻。

  备受争议的演员这块。王景春老戏骨,只是一开始被植入广告带得有些尴尬。或许因为剧本原因戏份过少,形象并不丰满。

  马思纯的阿宁演绎得不错,带点儿狠辣,大部分的打戏看得出下过不少功夫,眼神动作都挺好。只是她这个角色的中英文双语切换让我有点懵逼?

  井柏然出演的张起灵,大约也是打戏担当,打戏确实不错,必定放了不少心思,但可能过分冗长。兴许是为了塑造小哥沉默寡言又可靠的人物形象,用了不少篇幅特写。后来小哥张嘴大笑我也是懵逼的,和书中的人物设定有些偏离,但因为是吴邪的回忆,他眼中的小哥是会这样笑的?整体中规中矩,只是这版张起灵还是缺了点什么。造型这块就不多评价,整部戏关于服饰也有些bug,若定位为粉丝电影也能不予深究了。

  最后是鹿晗出演的吴邪。吴邪是整个故事的主要人物,以他为中心推开。一开始知道鹿晗演吴邪我还是有点不安的,感觉他离这个角色还差点儿。但看完发现竟然还不错,有出戏的地方也有出彩的地方,中年版的吴邪声线还是太年轻,但青年版的那份无邪演绎得不错,而且是带有灵性的,甫一出场就将气氛带得鲜活灵动,时不时来点儿金句,几乎承包了这部电影的笑点,整体也符合那句“本是无邪带点真”。鹿晗的演技虽仍青涩,但他的眼神很有戏,耿直、率真还有碰上危险时候的恐惧、不安等等都表现得挺好,口条也不错,相较之前两部电影更加自然。

  最后我需要吐槽。强行卖f看得我尴尬无比,阿宁正反派转换得过于迅猛,接近结尾处吴邪成功救上小哥后两人发出了只有他们懂的笑声?裘德考这个boss策划了大半辈子的阴谋因为“be a hero”而彻底反转也是进展得太快了吧,以及吴三省和胖子等人的戏份删减过多造成人物形象不丰满。

  不过结局的设置我还蛮喜欢的,三叔大概真的想表达些什么,戏里隐藏的点是有的,需要仔细品味。

  总结一下,还是可以一看。

  不是很懂为什么这么多一星..三星半感觉还是有的,再加半星给吴邪吧。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 篇16

  前几天我无意中听到郑国锋的倚栏听风这首歌,“为你倚栏听风的一个眼神”这歌词就不停在耳朵边唱,虽然半懵半懂,却格外喜欢。

  和朋友从影院里走出来的时候,我一直在回想一些电影里的片段,尤其是吴邪脸上带笑,眼眸干净的样子。

  这部电影槽点挺多,刚开始交代张起灵的故事的几分钟其实是很严肃的氛围,但我坐在座位上笑了出来,一段不长的打戏用许多个慢镜头拉长了时间,导演大概是想以这种方式来表现出张起灵的身手,但有些过了。乱糟糟的头发,还有后来赤着上身时脸的表情,让我忍不住想笑。

  电影开始的节奏很好,紧张的气氛里又会忽然让全场爆笑,尤其是几个忽然切换的镜头,比如三叔出现那一刹那,所有人都被吓了一跳。特效确实不错,尸蹩的样子很吓人,看到几个外国人被植物变异人弄死时的特写,我立刻就闭上了眼睛。这些地方都很有盗墓的气氛,但是故事后面,一下子转变成了科幻片,“我要替天行道。”这句话真的槽点满满,一次盗墓成了拯救世界,最后张起灵笑的那段,嗯很尴尬非常尴尬,前面两人之间的感情渲染得挺好,这一段加进去就变味了。后来看到一种解释,这是吴邪故事里的小哥,他印象里的小哥是会对他笑的,好吧我勉强接受。

  槽的槽完了,就讲讲喜欢的地方吧。

  马思纯这姑娘我挺喜欢,有人总喜欢嘲人家,但是阿宁出现的时候,她的眼神非常有戏,狠辣和霸气并存,当时我就想哇,这姑娘真帅。虽然镜头不多,但还是很出彩的。

  小哥,这个锅造型师得背一半,特别是出场那戳我笑点的地方,井柏然我没有看过他演的戏,知道他是因为小学哥哥姐姐讨论的加油好男儿。打戏很不错,穿的衣服那么重还打得特别棒。台词不多,几句英文不大明白为什么不自己配音,差别太明显不能代入到是同一个人说的话。还有一个点,就是他的颜值忽高忽低,他有几次打戏的特写都让我瞬间笑了出来,一做表情就有些变味,不过这不是本人能控制的,所以还是挺棒的。

  讲那么久终于到了重点——吴邪。幼年,青年,中年三个跨度。中年吴邪一出来时,有很多声音“鹿晗?”“这是鹿晗吗?”我旁边的男生还特别肯定地说:“不不不这不是鹿晗。”很显然,鹿晗在这方面打了那些说他戏路窄的人的脸。鹿晗本人的配音是缺陷,听的出来他已经在尽力让声音变得沧桑一点,但是其中的稚嫩还是掩盖不了,小伙子还是慢慢来吧。年轻时候的小三爷不得不说很讨人喜欢,可能他就站那儿,你就忍不住想笑。不是觉得这个人好笑,而是因为他无意识地就让你开心了。拿着个相机,好奇心格外重喜欢探险,偶尔和三叔犟一下,“擦汗。”一点都不像侄子和叔叔说话,但却让人好感蹭蹭蹭往上涨。鹿晗的眼睛真的很有灵气,或者说是他本人有灵气,所以赋予了这个角色别样的色彩。话特别多,骄傲地仰起头时眼里带些天真带些少年的桀骜,偶尔闯下祸又不招人烦,相反还给人安全感。我看着看着就会下意识地感叹这孩子怎么这么可爱,我们小的时候都有吴邪身上这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果敢,总想着探索些神秘的事情。可以说鹿晗拿捏角色挺到位的,至少我看的时候不会记得他是鹿晗,而是吴邪。眼睛里是一片干净的海,言语里是一番少年的傲,后来伙伴在自己眼前被生生吃掉,三叔一巴掌下去,他眼里再不全然是天真,突如其来的转变看的人心疼。至少我是替他揪心的,亲眼所见的死别比每月一次台上女人的唱腔更让人难受。可他眼里的干净还在,我就记那双眼睛记得最清楚了,灵气得很。他的情绪可以从话里传达,也可以从眼里传达。古董店的小三爷,义气机灵全有了。所以小哥愿意和他讲话,长他几十岁的老前辈叫他“小三爷”的时候是满满的钦佩和喜爱,因为他值得起。

  所以我感谢鹿晗给我的这个惊喜,我愿意相信这孩子可以走得很远,比我想象得还要远,甚至远得多。要知道真正的演员不是像什么演什么,而是演什么像什么,这是我以前看过对演员这一行业最棒的诠释。

  所以三星给虽然很多槽点但让我挺喜欢的片子,一星,我是个声控,鹿晗的声音里满满的少年气让人喜欢。还有一星,好像这电影没上映前就很多黑子和原著粉打了一星?那我就多加一星平衡下好喽。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 篇17

  电影情节还不错,故事挺流畅的,虽然一开始有打广告,但现在哪部电影没有打广告?三叔早就已经说了这是一个全新的故事,把它当成一部普通的电影来看还是挺惊喜的。

  不作为稻米和鹿饭,单纯路人的看法,这次的演员演技都挺好的,台词很溜,不会有僵硬的背台词之感,让我惊讶的是鹿晗和马思纯,鹿晗的吴邪是真的纯净啊,从眼神,语气都可以感受出来,一开始的中年大叔造型挺惊艳,我朋友都没认出来,但声音依旧是少年的清亮,不太合适,后来的青年版本就是真的惊艳到我了,真的是天真无邪,带有自己的热血冲动,有股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感觉。这次鹿晗承包了所有的笑点,至少我看的那一场大家的笑声都是因为他。可能是美颜太过,以致裘老爷爷和阿宁分分钟换了阵营。再说说阿宁,一开始我并不看好马思纯,看过她的电视剧,担心她能不能驾驭这样的角色,但是呈现的效果非常好,超霸气的,打戏出彩,阿宁的狠厉劲儿出来了就足够了。还有井柏然,这个虽然造型和我想的不太一样,但是演技,台词功力还是不错的,打戏同样精彩,但是我家小哥有仙气,请化妆师把小哥的脸擦干净啊喂,小哥的话能少就少,电影里有点话唠了,而且大部分话唠是为了强行cp,这个我拒绝,让基情自然点不好么,为什么非要强行啊,看到那边的时候,影院都是我懂得那种笑声,这让我怎么带我爸妈去看。

  特效一开始很精彩,最后的时候有点勉强,可能真的钱不够了,还有蛇母腰上的赘肉是啥,真是太胖了。裘德考老爷爷在最后一刻换了阵营,是不是因为吴邪的嘴炮我不知道,按我的理解,裘老爷子当了大半辈子坏人了,从九门时就开始和他们作对,活了这么久的人应该也通透了,自己一个人的长生不老和整个世界的安危应该会选择吧(虽然我不造为什么会拯救世界)所以最后当个好人,还有可能看到了小哥,觉得小哥的长生不老术更有前途,所以帮助他们打败了蛇母。电影的最后按照三胖子的一贯路线埋了坑,鬼面人和吴邪,评弹女和蛇母,甚至这是吴邪虚构的故事还是真实的都有带商考,有很多人吐槽评弹是什么鬼,但我觉得一个大家族在举办丧礼的时候总该有点自己的仪式吧,娓娓的女声低唱配上琵琶的浅浅拨弄,我觉得挺有味道,有种厚重的年代感。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 篇18

  满分,不给演员,不给三叔,只给小说。从来没有一部小说,可以让我看了3遍(看完电影我感觉我又要回去再看一遍小说了),第一遍大致看了看,第二遍第三遍每看一次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有时候一些坑也会有豁然开朗的感受。但是一直没有理解世界的终极是什么,张家人又是怎么样的,吴邪是齐羽还是谁?小哥的秘密那么多,有好多好多的故事情节找不到脉络。

  影片开头,看着30多岁的吴邪,想到他经历了那么多,他身边的人也大多离开了他,大奎死了,老痒死了(死而复生过,但是已经不会见面了大概)潘子死了(为了救吴邪,死的那么壮烈,到现在我还能想起那句: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往前走),三叔(看完很久,有点忘记了,不知道三叔会不会复活),胖子牺牲了那么多,在云彩死后待在那个小村子里,小哥也都离开了他。他经历沧桑,回忆起往事。在他的回忆里,他不是那个没用的吴邪,他能够在大家遇见危险的时候拯救大家,机智幽默(坟里跳舞那段,我佩服)。大奎也不是死不瞑目,而是为了救别人牺牲了自己(小说里大奎死后怨恨的眼神应该是让吴邪很难受的,所以在电影里吴邪的回忆中大奎是牺牲了自己救了别人)。吴三省,在电影里和小说里的形象差了很多,小说里给我的印象应该是不怒自威,有心机有城府,自带气场,绝对不会用那么搞笑的语气说快来救我,但三叔对吴邪的爱是不会变的。阿宁出场的时候,我有被帅到,演技不错,是我想象中的阿宁,我一直觉得阿宁不是坏人,也许道不同不相为谋,但是阿宁应该是有点善良的人,电影里的那种形象我很喜欢。

  张起灵,这三个字,几乎代表了盗墓笔记里那些秘密的终点,也许明白张起灵的人生经历,我就能明白一切故事的脉络和真相了,这里只能感叹一句,什么时候才能看到真相解密啊!我想看三叔填坑!!小哥和吴邪他们对彼此来说都是不一样的存在吧,只要吴邪有危险,小哥都会出现救他,他对吴邪来说,应该是保护神一样的存在吧。电影里的小哥,只能说这服装我欣赏不了脸有点太黑了,说好的倾城之色呢,三叔?但是,电影里小哥设定还是很不错的,打戏帅,有血有肉,会笑,对吴邪还是那么特别(我站瓶邪)。张起灵这三个字,让我想用神一般的存在来形容。 电影最后的场景,三叔你赢了,小哥和吴邪擦身而过,再回头,吴邪带着铁面生的面具,小哥变成吴邪小时候遇见那个戴面具的心魔。

  总体来说影片虽然有许多让人想吐槽的地方,但是已经比我想像的好很多很多了,鹿和井颜值演技在线,马和王的演技不用质疑都不错,南派三叔亲自上阵也是很不错了,特效也比五毛钱好很多,特别喜欢雪山上的景色很漂亮,至于那蛇母和那些蛇的辣眼效果,还有裘得考最后妥协还有阿宁的合作又不是小说里的情节,这一切是小三爷的回忆啊,不用那么苛刻吧,事物因为有不完美才让人念念不忘啊。就像盗墓笔记,正是有那么多坑才让人念念不忘,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从一开始听说拍成电影的时候的抵触,到现在看完电影的感触,我想我是没法不喜欢盗墓笔记的电影的吧。天真无邪的吴邪,神秘莫测的小哥,嘴溜关键时刻从不掉链子的王胖子,铁三角,点天灯,小说里给了我太多的感动。盗墓笔记小说给了我太多的回忆,以至于有时候别人吐槽盗墓笔记的时候,我都会忍不住想和他们吵起来,唯一一次和别人争论结果败下阵之后,充分认识到自己吵架功夫不如人的事实后,就再也没和别人争论过了。也许爱屋及乌就是这样子,电影全程都是哇好帅,哇打的好,哇好好笑,哇有鬼好恐怖,哇吓死我了,哇基情满满啊,心情激动的看完,母上大人一起看的,鄙视了我,有这么激动的啊,小孩子看看的,亲妈鉴定完毕,可是母上大人,你不是也看的很起劲吗,为什么要鄙视我???可是我想看三叔拍盗墓笔记8部小说的电影,还有沙海藏海花也想看,也许会不尽人意也许会辣眼睛,可还是想看,找虐啊这是。

  一切结果都有前缘,世道轮回,因果循环。我期待着盗墓笔记。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 篇19

  看完结局以后,心酸覆盖了喜悦,铁三角已经不仅仅是三个好朋友,他们已经融为一体,三个人原本各有各的目的,到最后,他们愿意放弃自己的目标,只求其他两人的平安,只要他们活着。就如吴邪跋山涉水,戴上三叔的面具,从杭州奔赴广西,只为救出只有两年之交、相处时间不多、却交情很深的两位朋友;还有闷油瓶,他不懂的痛苦和快乐,他没有过去和未来,他可以给人无限的安全感,他只是在那里,淡淡地面对一切,却一点都感受不到痛,他会保护着所有人,他还会让人边看,边为他心疼。他虽然话不多,但是可以说,他真的很重视这段友情,跟密洛陀大战后,那一句:“还好,我没有害死你……”看得出来,自从盘马老爹说出那句:“你们两个人在一起,迟早有一个会害死另一个。”他就下了决心,一定不会害死吴邪。因为经历了那么生生死死,虚情假意,所以,他在乎;胖子,可以嘻嘻哈哈,可能总是闯祸,但是在最危险,最紧张的时候,他的那些笑话和语言,最能化解气氛;潘子,他是个很伟大的人,最初,我把他忽略了,而最后,他为了救吴邪而死,我的心情突然变得很奇怪,没有办法去形容,总之,比被感动的感觉,更深刻……

  刚开始看的时候,我很期待看到结局时候的心情。这一天终于来了,或喜悦,或悲伤,或难过,或不舍。这种感觉很奇怪,我自己都不知该怎么去形容,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认真去当一个读者,第一次看得到最后竟然泪流满面。就这样看完了九本,很认真,很细致,没有匆匆而过,我珍惜它的每一个字,也融入了自己的喜怒哀乐,感受到了人物心情的酸甜苦辣。这种心情,这种感受,是前所未有的。不管结局再怎么让人不满,我依然要说一声谢谢。谢谢你,三叔,谢谢你给我无限幻想,无限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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