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服务、稳定:济南市提升城市社区建设水平地调查 -调查报告

时间:2022-04-26 03:31:19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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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服务、稳定:济南市提升城市社区建设水平地调查 -调查报告

随着社会转型和体制转轨,城市社区建设在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完善城市社区自治,已成为解决社会转型期所产生的新矛盾、新问题,提高社会整合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的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几年来,济南市委市政府结合济南发展的实际,把加强城市社区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从2000年6月开始,经历了部署启动阶段、全面推进阶段和深化拓展阶段。在各个阶段,始终以民主、服务、稳定为目标,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强化城市社区自治功能,推动了社区建设的健康快速发展,使济南市社区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民主:推行社区直选,强化居民自治 社区居民委员会直选是济南城市社区建设的一道亮丽风景。《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的组成必须由选举产生。在过去一段时间内,济南市的居民委员会选举主要是以居民小组代表选举的方式产生。随着社区建设水平和管理重要性的提高以及居民自主参与意识的日益增强,以往的选举方式逐渐显露出其弊端,逐步扩大选举参与面,改革居民委员会的选举方式势在必行。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济南市在全省率先推行社区居委会直选,积极探索城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路子。 社区居委会直选,是指通过召开本居住区域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全体社区居民和社区成员代表参加的大会形式,按照民主、公开、差额、无记名投票的原则,“一人一票”直接投票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近年来,我国农村社区直选工作已在全国范围内铺开,城市社区直选工作仍处在起步阶段。2003年下半年,济南市在历下、天桥两区选择了四个不同类型的社区,成功进行了社区居委会直选试点工作。四个试点社区共登记选民10799人,户代表5507名,参选率平均达到了96.45%,试点工作取得了居民群众满意、党和政府放心、社会基层稳定的良好效果。目前,济南市把推行社区直选和市内五区的第六届居委会换届选举结合起来。在第六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适度扩大直接选举比例,直选率将达到50%以上。 社区直选是扩大基层民主的有效形式。基层民主是人民群众参与政治生活、表达利益要求,实现合法权益的最直接舞台,经济和社会的任何变化都会迅速反映到这个舞台上来。在济南市历下区社区直选过程中,通过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选举,区政府对社情民意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掌握了许多新情况,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新问题,进一步了解了人民群众的所想、所急、所需,促进了区政府工作的不断改进和完善。实践证明,通过扩大基层民主这种形式,使政府及时了解社会变化,促进政府积极进行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对于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社区直选的另一个显著成效是强化了社区居民自治,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社区直选强化了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自治功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要使居民委员会法定的自治功能得到有效发挥,真正形成具有“三自”基础和功能的居委会管理体制,首要前提就是居委会必须由真正的民主选举产生,民主选举是实现社区居民自治的基本条件,社区直选无疑是民主化程度最高的居委会选举形式。通过社区直选,全体居民直接将自治权委托给居民委员会行使,实现居民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同时,社区直选还促进了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之间工作关系的转变,使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之间原先的领导和被领导关系向在自治原则下的指导与被指导关系转变。 第二,通过社区直选,最大限度地调动了社区广大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热情,增强了社区凝聚力和居民对本社区的认同感。社区自治的生命力在于社区成员对社区的认同感以及对社区事务的积极参与。从济南市社区直选的情况来看,动员人人投票参选的过程,也是广泛深入宣传社区建设的过程,是社区成员相互了解和深入了解社区的过程。这一过程增强了社区成员的认同感和凝聚力,最大限度地调动了社区居民群众和社区单位成员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 第三,社区直选增强了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公仆意识和民主意识,培养和造就了一支高素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促进了居委会工作方式的深刻变化,为更有效地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社区自治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和民主基础。 二、服务:夯实社区基础,强化社区功能 社区自我服务是社区的一项重要自治功能。强化城市社区服务功能是社会转型和体制转轨的客观需要。市场经济的发展,客观上要求企业甩掉“办社会”的沉重包袱,形成“企业抓生产,社区抓生活”的新格局;同时,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城市人口老年化、家庭结构小型化、家务劳动社会化的趋势日益明显。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弥补小型家庭自我服务功能的不足,实现家务劳动社会化等,都迫切需要不断充实和完善社区服务。强化社区服务功能,必须夯实社区基础。 第一,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近年来,济南市先后投入资金一亿多元,兴建了一大批社区基础设施,使社区服务设施得到较大改善。2003年由市财政投资135万元,为全市社区居委会统一配备247台微机。今年,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化建设。以市社区服务中心为平台,建立济南市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并最终实现市、区、街、居四级联网,促进社区服务信息资源共享。同时,从2001年起,全市“星光计划”共投入资金7726万元,建成“星光计划”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共115个,真正做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第二,加强社区服务队伍建设。近年来,济南市坚持开展争创“十佳社区居委会”和“十佳社区工作者”等活动,据统计,仅2003年全市就有24名个人和两个团体受到全国、全省表彰,5名社区工作者被评为全国优秀社区工作者。通过抓典型、树榜样,激励广大社区工作者的奉献精神和开拓创新意识,对提高社区干部队伍素质和社区建设水平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第三,创新体制,积极构建社区建设大平台。在传统的管理体制下,居委会与街道办事处形成了十分密切的行政关系,居委会承担着十分繁重的行政事务。要使居委会从行政事务中摆脱出来,强化居委会服务社区的功能,重要的途径就是成立连接政府与社会的中介组织。这种中介组织既能承担政府要求的事务,又能直接向社会提供服务。为此,济南市编委于2003年7月出台了《关于组建街道社区服务机构的通知》,根据文件要求全市街道建立了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并统一规范了机构、编制、职能、经费、服务内容和服务制度等。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将政府职能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纳入有机统一的整体,成为拓展社区服务、实现政府部门职能转变和重心下移、全方位推进社区建设的大平台,为实现社会事务社区化,社区服务社会化,构建小政府、大社区的社区建设新格局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子。 三、稳定:理顺社区关系,创建“平安社区” 我国实行城市社区自治的基本目标就是通过居民自治实现有效的社会整合与社会控制。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发展,使城市社区的人口结构发生了重要变化。农村转移出来的流动人口、社区范围内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离退休老年人、下岗和失业人员等,这些人口大多脱离了原来的地域或“单位”管理进入了城市社区,急需社区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予以整合。另外,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结构和社会管理体制的变化,社会自主性力量增强,社会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组织,如各种新经济组织、新的群众自发组织等,其中有的是利益性组织,如社区中的业主委员会。这些组织的出现既丰富了基层群众自治的主体力量,同时也对基层群众自治的功能和地位形成一定的冲击,如业主委员会对居民委员会形成的冲击。因此,自治组织如何协调好与群众组织、利益组织的关系,保证自治组织在社区中的主导地位,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基层自治组织的生存与发展。 鉴于以上情况,济南市以“满意在社区活动”为总揽,大力进行社区管理体制创新,强化社区的整合机制。目前,把工作的重点放在理顺社区关系上。针对社区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关系难处理、新建小区居委会建设难启动、村改居后社区管理工作难开展的突出问题,2003年以《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为契机,重点在天桥区的西苑社区、天福苑社区等地开展理顺业主委员会与社区居委会关系、实现社区服务与物业管理双赢的新型社区管理模式的试点,为实现社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举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经验。同时,济南市坚持把社区建设融入到济南市整体发展之中,按照建设“平安济南”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创建“平安社区”活动,2004年2月23日在槐荫区举行了创建“平安社区”启动仪式并在全市推开,有力地促进了济南市的社会稳定和城市社区建设的发展。 创新型社区、建美好家园,使泉城济南洋溢着文明、祥和的气氛。由于党政重视、群众参与、目标明确、措施得力,短短几年内济南城市社区建设成绩斐然。“地下汪洋水,形成趵突泉”。我们深信,只要济南市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牢牢把握社区建设的根本,深深扎根于居民群众自治的实践,不懈探索,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就一定能够开创社区建设工作的新局面,创造泉城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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