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加工业与税收----对行唐县蜜枣加工行业的调查与分析 -调查报告

时间:2022-04-25 17:42:03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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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加工业与税收----对行唐县蜜枣加工行业的调查与分析 -调查报告

农产品加工业与税收

----对行唐县蜜枣加工行业的调查分析

随着改革开放的节奏,市场经济飞跃发展,农村经济逐渐形成行业规模,对促进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税收收入的提高发挥了很大的作用。行唐县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县,省级贫困县,经济不发达,税源匮乏,然而该县大部分地方税收来源于农村,由于农作物市场价格较低,经济一直处于低调。近几年来该县审时度势,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开发“两红一白”产业,并作为振兴行唐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来抓。“两红一白”指的是红枣、红薯和牛奶。据调查红枣种植在该县历史悠久,以个大肉厚色红味浓被人喜欢,是枣农的铁杆庄稼。红薯加工是近几年开发的出口贸易产品,加工工艺简单且效益不错。奶牛养殖近几年发展很快,以该县独羊岗乡一带为主辐射全县,据资料显示,行唐奶牛养殖量在全国领先。因而三大产业成为振兴行唐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向,也是地方税收的主要来源。蜜枣加工行业,由于其加工工艺简单,季节性生产周期短见效快,越来越多的枣农从事蜜枣加工业生产,产品在中外市场占据一定的位置,它的兴衰直接影响着行唐经济的发展,地方税收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当前在蜜枣加工行业税收征管上存在着不少问题,是影响蜜枣税收的不力因素。那么如何有效地加强蜜枣行业的税收征管?让农村行业经济为地方税收做出更大的贡献。现结合笔者对蜜枣加工行业与税收情况的调查作一简单分析。

一、蜜枣加工行业现状及特点

    (一)蜜枣加工是行唐县“两红一白”产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依托于农业发展,围绕农业产品青枣搞初级加工,集中在农村,手工作业。枣树种植主要集中在行唐县北部山区,其中,九口子乡是行唐枣树种植最多的一个乡,也是蜜枣加工、红枣生产的主要集散地。九口子乡地处行唐县北部山区,总面积132.4平方公里,管辖36个行政村,总人口15000多人。该乡多年来,大力发展枣树种植、酸枣嫁接生产及蜜枣加工业。近几年来,逐渐形成了以红枣种植为龙头,蜜枣加工为主的产业模式。加工业户最多时达140多户,生产人数达到3000多人。自2000年以来,此项收入成为九口子乡经济来源的主要组成部分,占该乡总地税收入的30%以上。

(二)蜜枣加工行业,加工工艺简单,季节性明显,经营不稳定,经营户经常变更,有的时干时停,有的不断地转让,今年搞加工,明年就可能不搞加工。属家庭作坊式的,家家户户都能生产加工的行业。蜜枣加工只需一口锅,在青枣没有裂纹时,收购,去核,划皮,清洗,熬熟,烘干即可。

(三)生产的盲目性和无组织性导致产品供不应求和供大于求。蜜枣生产加工户不是根据市场的需求而生产,而是有多大的资金就搞多大的生产,生产的多,市场需求量大,产品供不应求,加工户就有利可图,如果不考虑市场需求下年盲目扩大再生产,导致下年产品过多,市场需求量减少,供大于求,产品积压卖不出去,业户就可能赔钱。

(四)近年来,随着蜜枣加工业的发展,蜜枣加工业的税收征管也成为税务部门工作的重点。由于此行业加工工艺简单,成本低廉,利润可观,所以税款的征收工作一直比较顺利,大部分加工业户都能够按照税务部门的定额积极缴纳税款。2002年以来,该行业出现了税收征收难的局面,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蜜枣加工业户盲目生产,违反市场经济规律,造成产品供求矛盾。2001年,九口子乡蜜枣加工业户有80户,每户生产量较大,赢利一万元左右,产品供不应求。2002年部分业户和没有加工的业户在没有调查市场变化的情况下,盲目上马,扩大加工生产规模,致使2002年蜜枣加工业户达到140多户,再加上部分业户为了谋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囤积居奇,以待以后销售高价,造成2002年产品积压,销售不出去,产品大于需求。使得蜜枣加工业户对应缴纳的税款出现抵触情绪。

二是对税收政策的错误理解。片面强调个人所得税应当在其所有的产品销售完毕后进行缴纳;用今年的所得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五)当前蜜枣加工业户行业税收征管状况

由于九口子乡的蜜枣加工业是一种家庭作坊式的加工行业,其生产方式是由几户或几个人合伙集中收购,集中加工,边加工,边销售,生产销售周期短,季节性强,根据这些特点,地税局对该行业按临时从事生产经营业户进行税款的征收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37条之规定,对其应纳的税款实行定额征收,并限期缴纳。这样就不存在蜜枣加工业户提出的纳税期限以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47条规定,对该行业进行了调查测算,即对加工蜜枣的“锅”进行测算,平均一个生产周期,一口锅,销售收入大约在10万元左右,其成本费用大约9万元,利润可达一万元。据此计算每口锅,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元左右,为了响应县政府支持蜜枣加工业发展的号召,扶持该行业发展,并考虑到不可预计的有关费用,地税部门对该行业进行了税收照顾,对每口锅定额征收税款2500元。

二、  行唐县地税局据以上情况及特点对该行业订立了专门的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河北省地方税收业务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蜜枣加工行业管理办法。对从事蜜枣加工、销售的单位和个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到经营结束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开业、停业登记,税务机关进行登录。主管税务机关应对所辖范围内经营业户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包括业主姓名、从业人数、生产经营场所、生产设备(锅)数量等。按其生产周期为一个纳税期间计算纳税,。确定征收方式征收税款。征收定额由县局征管科、税政科和主管税务所按照《河北省地方税收业务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根据纳税人生产的设备(锅)进行测算核定。从事蜜枣加工、销售的纳税人,应按税务机关确定的征收定额积极主动的缴纳税款,并索取完税凭证。从事蜜枣加工、销售的纳税人,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不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补缴税款,并处罚款或采取税收保全强制措施。

如2003年,行唐县地税局对该行业进行了四个阶段的征管工作:第一阶段,主要向纳税人宣传有关税收政策,解答纳税人提出的问题,取得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由纳税人自行缴纳税款。第二阶段,主要是税款催缴阶段,由税务所对未缴纳的业户下达《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责令缴纳。第三阶段为重点清查阶段,对拒不缴纳税款的业户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第四阶段,主要是总结分析,找出该行业增减收原因及生产经营情况,明确下一年度重点和工作目标。

三、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

    (一)据蜜枣加工业的征管经验制订了关于农产品加工生产的具体办法:蜜枣加工、粉制品加工、奶厅、奶站。使得农产品加工行业逐步合法化、规范化。

(二)农产品加工行业户多,面广,零星,生产场地隐蔽分散,纳税意识差,定额测定难,税负不均,容易产生矛盾。如:2003年清理蜜枣行业税收时,九口子乡上连庄村何进国,拒不缴税,税务人员采取扣押措施时,何进国之妻妹阻止扣押车辆,谩骂、殴打税警室干警。税警室干警对其强制带离现场,才把扣押商品运走。何进国为逃避纳税,在地税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后,多次到省局、市局上访,鼓动其他蜜枣加工户串联闹事。2004年4月14日在省拍卖行第三拍卖厅依法公开拍卖了其扣押商品,拍卖竟价以8200元的价格成交,扣除税款、滞纳金等费用后,尚余5023.75元。4月17日将其余款交给何进国时,他拒不接受,至今还没有处理。

四、对改进农产品加工税收征收的意见和建议

1、加大税收法规宣传力度。利用电视,板报,文艺活动等方式开展税法宣传,有针对性地对农产品加工行业集中辅导讲解有关方面的税法知识,帮助纳税户规范各项涉税行为,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2、增大公开办税力度。将纳税户的纳税情况用书或纸的形式向社会定期公开,让纳税户缴明白税,放心税,融洽征纳关系,提高纳税人的积极性。

3、搞好村委会代征工作,发挥协税、护税网络作用。

4、继续开发适合农产品加工行业的新征管软件,适应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5、提高自身服务水平。帮助农产品加工业户找市场,提供有用的信息,扶持农户生产,加大自身服务机制,规范工作流程,优化办税环境。

6、加大处罚力度。充分利用稽查局、税警室的作用,加大对偷、抗、逃税的查处力度,对不依法办理税收事项的业户按税收征管法进行严肃处理。抓偷抗税的典型,对一些 ,拒不缴纳,带头闹事的坚决不手软,由稽查,税警部门严查严办,并公开暴光,增强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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