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行政工作计划

时间:2024-10-16 08:48:57 幼儿园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幼儿园行政工作计划

  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又迎来了一个全新的起点,一起对今后的学习做个计划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计划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行政工作计划,欢迎阅读与收藏。

幼儿园行政工作计划

幼儿园行政工作计划1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为推动我县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县政府成立了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协调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发展学前教育重大问题和政策、审议学前教育工作的有关重要文件、统筹协调解决全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认真编制《县学前教育布局方案(-20xx年)》

  《方案》明确,到20xx年,我县规划建设公、民办幼儿园86所(新建55所,保留23所,暂保留过渡8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6所、民办幼儿园70所。届时全县学前教育将形成以16所公办幼儿园为中心和示范、70所民办园为补充的公民办并举的格局,城乡学前教育资源相对均衡,基本满足全县学前教育需求。

  (三)年在城关新建一所公办园

  为盘活学校存量资产,年8月,县政府研究同意,将原三小改扩建成县城关幼儿园,该公办幼儿园占地面积6266.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3760平方米。该园建设规模为12个班,360人。目前,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力争20xx年春季招生开园。

  (四)适当加快公办园建设速度

  结合实际,我们对《县学前教育布局方案》中公办园的建设规划进行了调整,适当加快了公办园的建设速度。20xx年,计划在和各建一所公办园,目前两所幼儿园的选址工作已经结束,正在进行图纸设计工作。20xx年,计划建设三所公办园,、和城关各建一所,20xx年,计划建设三所公办园,、和城关各建一所,20xx年,计划建设四所公办园,、各建一所,城关建二所,至“十二五”末,全县公办园规模达14所,其中农村地区8所、城关地区6所,基本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五)科学编制、申报幼儿园建设项目

  为推进农村幼儿园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县政府要求县教育局按照中央文件精神,依托我县布局调整规划中保留的农村小学或教学点现有富余资源,申报了25所附属幼儿园及5所拟改建幼儿园,以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二、多渠道加大学前教育投入

  (一)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政府公共预算,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

  年学前教育投入600万元,其中500万元用于城关幼儿园建设。20xx年至20xx年,县政府每年至少投入900万元用于学前教育建设和经费补助。从20xx年开始,实行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制度,经费补助标准参照小学生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执行。

  (二)执行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入园

  我县从年秋季开始实行学前教育资助券制度。根据《县学前教育资助券实施办法(试行)》(教〔〕45号),每生每年按照14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20xx学年度全县符合资助条件的在园幼儿110名,资助总额15.4万元,其中市财政下拨资金7.7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7.7万元。

  (三)加快普惠性幼儿园建设速度

  我县于年秋季开始实施普惠园建设工作。根据《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年至20xx年,我县建设22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年实际申报15所,受惠幼儿2969人。市财政下拨资金47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32.9万元。拿出18.8万元(按每班每年20xx元标准从补助资金中提取)对民办幼儿园进行考核,用于改善幼儿园的办园软硬件条件,其余资金61.1万元用于减免保育教育费。

  三、加强幼儿园准入管理

  (一)严格执行民办幼儿园在硬件设施、师资条件等方面的准入制度

  鼓励民办园按《省民办幼儿园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办园,为广大幼儿提供质量较高的学前教育。年12月,县教育局按照要求批准了2所民办幼儿园(红星幼儿园、天乐幼儿园)。

  (二)执行和完善幼儿园年检制度

  每年开展一次年检工作并向社会公布年检结果,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目前,对已批准设立的42所民办幼儿园进行了年检工作。

  (三)分类治理无证办园问题

  经摸底调查,全县现有无证园31所,按照“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整体工作思路,对无证幼儿园进行分类治理。目前,整改、取缔工作正在进行。

  四、强化幼儿园收费管理

  县政府要求物价部门核定公办幼儿园和普惠园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降低收费标准。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备案制度。要求全县所有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年所有已批准幼儿园都实行了收费备案和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多途经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一)根据公办园建设速度及规模,合理安排公办幼儿园教师进编计划

  公开招聘具备条件的毕业生充实进幼儿教师队伍。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20名。

  (二)通过“请进来、走出去”方式,开展幼儿教师和园长培训

  积极组织幼儿园长、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完成每年市级培训20%幼儿教师的任务。年7月,组织并承办了我县市级农村幼儿园长及骨干教师培训活动。先后组织了70名园长和教师赴、南京等地听取专家报告、观摩名师课堂,提高教师对新课改的理性认识。

  (三)逐步把幼儿教师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培训中

  年全县共有幼儿教师121人次参加了“命好题”专题和“国培计划项目”培训。从20xx年开始,逐步提高民办幼儿园教师参加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习的比例,直至把民办幼儿园教师全部纳入中小学继续教育全员培训中,提高民办幼儿园教师的保教水平。

  六、坚持科学保教,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积极推进幼儿教育改革,坚决纠正幼儿园教育教学的“小学化”现象。利用电视、网络、教研及培训、宣传材料等方式对学前教育及科学保教方式进行宣传,提高社会及幼儿家长对学前教育的认识。一是在县教育网站上设置民办教育版块,及时更新和链接有关方面的'内容,宣传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是通过县电视台进行相关政策宣传。宣传的内容主要涉及幼儿教育理念、科学保教方式、学前教育资助券政策及普惠园政策等;同时,发放相关材料进行宣传。三是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研活动及培训提高教师的保教水平。

  七、强化幼儿园安全监管。

  根据审议意见,县政府要求县教育主管部门继续加强对全县幼儿园的安全监管,充分发挥现有保安人员和监控摄像设备的安全监管作用。加强幼儿接送车的管理与考核,并继续把幼儿接送车纳入全县学生接送车监管范围。县政府组织人力不定期上路检查学生接送车运营情况。目前,正在进行一周二次的学生接送车运营情况督查,督查超载超速等违规违章现象,确保幼儿上下学途中的道路交通安全。继续开展幼儿园传染病防控、饮食卫生等安全工作的培训和专项检查。年,我们组织了幼儿保健及餐饮卫生专项培训,并协同卫生、药监部门对幼儿园的传染病防控、饮食卫生等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强化幼儿园的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要求幼儿园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主要工作来抓。

幼儿园行政工作计划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省学前教育普及计划》和《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依据国家《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新建、扩建、改建居民小区(包括棚户区、老旧工矿居住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和城郊农村住房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布局规划

  (一)严格布局规划的编制与审批程序。各区县政府要将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纳入城镇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按照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目标要求,结合人口的数量、分布等情况,组织发展改革、教育、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规划等部门编制本辖区《居民小区幼儿园布局规划》(规划期5-10年)。中心城区《居民小区幼儿园布局规划》须经市发展改革、教育、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其他区县由区县政府审批。《居民小区幼儿园布局规划》一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须按照编制原程序审批。

  (二)明确布局规划的编制原则。综合考虑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居民小区幼儿园。原则上住宅小区每5000人口配建1所6-8个班规模的幼儿园;每10000人口配建1所12-15个班规模的幼儿园。对非成片开发地块的零星住宅建设或组团开发区域(小区开发建筑面积均未达到15万平方米或未达到5000人口规模的),要根据《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和区域居住人口测算的生源数量,另行规划预留出幼儿教育用地;开发区块如有个别未达到配套规模的,可根据需要将幼儿园集中规划在邻近较大区块内。

  (三)做好布局规划的实施。规划部门在编制和审批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出具居住小区规划条件时,应落实《居民小区幼儿园布局规划》有关内容;在审批涉及配套幼儿园项目的规划时,应征求教育部门的意见。居住小区规划方案须明确幼儿园位置、建设指标等内容,不符合《居民小区幼儿园布局规划》的,规划部门不予审批。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应当与住宅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四)切实保障幼儿园建设用地。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在制订各类地块出让方案过程中须按照《居民小区幼儿园布局规划》要求,同步做好预留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工作。国土资源部门应将配套幼儿园项目用地纳入小区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应。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一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须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报原批准机关审批,并就近补还建设用地,补还的幼儿园建设用地不少于原有面积,且应当满足幼儿园对周边环境的要求。小区配套幼儿园的位置、布局、具体建设标准、规模等,应征得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中心城区须征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涉及幼儿园土地的,国土资源、规划等部门要根据《居民小区幼儿园布局规划》和居民小区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将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用地位置、用地面积、建设规模、建筑标准、建设时限以及产权移交等内容纳入《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作为开发地块土地使用权实施出让的前置条件,并在出让招标文件和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

  二、做好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项目建设

  (一)制定年度建设计划。每年10月份,由区县政府组织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规划等部门根据《居民小区幼儿园布局规划》,编制下一年度幼儿园建设计划,经批准后,做好项目立项、土地申报等前期准备工作。中心城区年度幼儿园建设计划须经市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其他区县由区县政府审批。

  (二)建设主体。新建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办幼儿园,按照规划设计标准完成项目建设。项目资金筹措、建设主体等相关工作落实由区县政府确定。本意见施行前已出让给开发企业的幼儿园建设用地,由市、区县政府统一组织,教育、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部门联合督促开发企业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幼儿园规划位置,限期完成幼儿园建设。超过出让合同开工日期两年未动工的,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和规划等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三)建设标准。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应当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和《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等规范进行设计、建设,严格建设标准,保证工程质量。

  (四)监管责任。市、区县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根据《居民小区幼儿园布局规划》和规划设计条件做好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立项和审核;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教育部门参与配套幼儿园的规划设计,审查建设方案,并予以备案。

  三、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的使用管理

  (一)新建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属国有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建、扩建或拆除,不得擅自出租、出售、转让、抵押和改变用途。对已经改变用途的,由所在区县政府限期改正。新建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建成后,由教育部门管理和使用,并负责相应资产的调配和管理。幼儿园用地按教育用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幼儿园行政工作计划3

  一、发展现状

  20xx年以来,我区以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为宗旨,大力实施学前教育一期三年行动计划,全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xx年底,全区共有幼儿园68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4所,比20xx年增加13所。省级示范园1所,市级示范园3所。全区在园幼儿10732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由20xx年的76%增长到9448%,“入园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保教质量显著提升。实施公办园集团化管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但从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我区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城区及边远农村地区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仍显不足,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率不高,集团化管理运行机制有待完善,师资队伍建设任务艰巨,投入保障机制有待加强,保教质量参差不齐,“小学化”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城乡、园际间发展不平衡,与人民群众对优质均衡的学前教育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二、发展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总体要求,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建成农村公办主体、城区公办主导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到20xx年,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9%以上,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一)扩大资源。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着力扩大农村公办学前教育资源,解决好城乡结合部和城区新增的居民区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的问题。2015-20xx年,全区新建公办幼儿园9所(见附件1),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97%、98%和99%以上。

  (二)调整结构。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扩大城乡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到20xx年,全区乡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区域覆盖率达到90%以上;城区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达到70%以上,其中乡镇及以下入园幼儿享受普惠。

  (三)提高质量。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提高保教人员素质,提高幼儿园办园质量,消除无证办园和“小学化”现象。全区幼儿园园长、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安保人员、炊管人员等持证上岗率达100%,专任教师持幼儿教师资格证比例达75%以上。

  (四)健全机制。建立政府投入、社会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经费保障机制,做到保安全、保工资、保运转、保发展。制定公办园生均经费标准、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完善普惠性民办园扶持政策、贫困家庭幼儿入园资助政策等。按照省定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建立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和人员补充机制。到20xx年秋季开学时,全区公办园编制内园长和专任教师的数量占本园教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三、主要措施

  (一)扩大资源总量,提高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

  1、完善优化学前教育布局。将学前教育纳入全区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全区统筹,以乡镇(街道)为规划单元,制定布局规划,按照“就近、方便、安全”的要求,明确定点幼儿园,确定办园规模。

  2、继续实施一批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加大政府投入,抓住国家学前教育项目建设机遇,新建公办园9所,实现公办园乡镇全覆盖,扩大城区、城郊学前教育资源。

  3、认真落实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市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宜教发〔2012〕7号),确保符合配建条件的小区幼儿园全部按要求建设到位,并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无偿移交区教育主管部门,用于举办公益性、普惠性幼儿园。规划、国土、住建、房管、财政、地税、教育等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履责,采取事前控制、跟踪督查整改等措施,加大对新建配套园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到位。小区配套园不用于举办公办或普惠性幼儿园的,教育部门不得为其颁发办园许可证。对于宜教发〔2012〕7号文件出台前竣工的小区,建有配套幼儿园的.由区政府会同相关部门与开发商协商回购办法。

  4、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修订完善《区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管理办法(施行)》,对扶持对象、认定程序、成本核算、收费管理、日常监管、财务审计、奖补政策和退出机制等做出具体规定。以政府购买服务、划拨土地使用权、安排贴息贷款、减免租金、补贴运行经费、派驻公办教师、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等方式,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予以扶持,引导和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提升办园水平,提供普惠。区财政将普惠性民办园奖补资金纳入预算。

  5、大力推进残疾幼儿学前教育发展。要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各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轻度残疾幼儿随班就读。

  (二)落实财政投入政策,推动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1、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完善以区为主、财政投入为主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等投入政策要求,区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逐年提高。

  2、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20xx年3月底以前,区物价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测算核定全区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合理确定公办园收费标准。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办法和家庭经济贫困幼儿资助标准等,建立和完善财政、社会、家长合理分担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3、规范学前教育资金管理。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二期三年行动计划对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的项目资金支持。坚持规划先行,确保学前教育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和高效性。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资金的使用监管和效益评估。

  (三)推进办园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公办学前教育资源

  完善集团化办园机制。继续发挥省、市级示范园的办园优势,优化公办园集团化管理运行机制。教育部门研究制定对集团管理的考核评估以及保障机制,确保集团运作规范、管理高效。鼓励全区民办园通过城乡共同体、连锁办园、强弱结对帮扶等模式实行集团化管理,提高保障能力。

  (四)加强科学保教指导,全面提升办园水平

  1、提升科学保教水平。贯彻实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各级各类幼儿园制定教玩具达标计划,到20xx年秋季开学前,全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玩教具配备达到省定标准。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活动。教育部门要根据各园实际逐园核定办园规模,对幼儿园实行总量控制下的招生管理,坚决杜绝“大班额”现象。严格控制幼儿入园年龄,小班不能招收3岁以下幼儿。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坚决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小学招生时,不能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类考试。严禁给幼儿统一配备人手一册的教材(资源包)。

  2、加快提档升级。依据国家、省、市有关幼儿园办园水平评估标准,定期组织办园水平评估工作,实行办园水平动态认定机制。推进“家园共建”,严格执行“家长代表入园制度”,形成“家园共建、民主管理”长效机制。引导和督促各级各类幼儿园加快升等晋级步伐,提高办园质量,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到20xx年,省级、市级示范园比例达到15%。

  3、健全学前教育教研网络。全区至少配备1名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建立专兼职专家团队,为开展学前教育教科研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与经费。根据地域划分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采取分层次、分类别、分区域、包片到园、指导到人等方式开展教科研工作。

  (五)强化管理,着力提升学前教育教师队伍素质

  1、严格幼儿园教职工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幼儿教师专业标准,落实幼儿园园长、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和保育员、卫生保健员、炊事员和安保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从20xx年起,教育主管部门对全区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实行备案管理,凡不符合相关从业规定要求的,不允许进入幼儿园工作。

  2、探索建立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及人员补充机制。按照省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合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配齐配足教职工,严禁挤占、挪用幼儿园教职工编制。

  3、完善幼儿园教师培训培养体系。与高校开展合作,采取定向委培等方式,为农村幼儿园培养合格教师。实施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支持幼儿教师在职参加专科及以上学历教育,所需经费由幼儿园和个人共同承担,力争到20xx年,全区幼儿园专任教师大专以上学历比例达到90%以上。实施幼儿园名师名园长培训计划,培养学前教育领军人物,用3年时间培训35名骨干园长、70名优秀教师。建立幼儿园名师、名园长工作室制度,推动园际教研、园本研修等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提升幼儿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建立区级培训网络,培训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4、依法保障幼儿教师待遇。不断完善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对公办园在编教职工,实行工资全额预算,其工资待遇水平应与区内小学教职工基本一致,逐步实现公办园编内编外教职工同工同酬。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公办园教师,按有关规定实行工资倾斜政策。对民办园教职工,要引导和监督举办者依法与其签定劳动合同,保障其工资待遇,足项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深入开展集团公办园教师交流工作,合理确定区域内公办幼儿园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非在编教师和民办幼儿园教师在业务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公办园在编教职工享有同等地位。

  (六)健全学前教育监管体系,保证学前教育健康稳步发展

  1、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以区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积极争创省“学前教育示范区”。建立健全学前教育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办园体制、投入机制和用人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制订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全区学前教育的薄弱环节和瓶颈问题。加强学前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将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乡镇(街道)政府教育工作实绩考核。

幼儿园行政工作计划4

  关键词: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政府责任财政支持培养培训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是国家大力推进发展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政策部署,是各级党委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也是解决适龄儿童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入园难”问题的重要措施。甘肃省各级政府积极贯彻落实《甘肃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出台有效的政策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三年来,甘肃省学前教育累计投入资金28.69亿元,新建、改(扩)建城乡幼儿园1300所。截止2013年,在园幼儿54.98万名,幼儿园专任教师20621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6.15%。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区)均编制了本区域的《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一、强化政府职责,将学前教育列入政府议事日程

  甘肃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学前教育发展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政府的主导性得以充分体现。各级政府都把加快发展学前教育作为一项民生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之中,专门成立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组,确保计划顺利有效实施。全省进一步实行政府统筹协调、地方分级办园、部门分工负责、教育归口管理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全面建设《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本地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多地成立学前教育指导中心,为学前教育发展提供全面、专业的指导与服务。通过政府主导,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共同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2013年,甘肃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出台《甘肃省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实施方案》,主要从政府职责、经费投入、园所建设、队伍建设、规范管理和发展水平等6个方面进行评估。对督促地方各级政府认真履行发展学前教育职责,切实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助推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扩大教育资源,初步缓解“入园难”问题

  甘肃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总目标是:到2013年全省新建、改(扩)建1000所幼儿园,新增幼儿入园园位27万个,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45%。为实现这一目标,从20xx年起,甘肃省开始启动学前教育幼儿园改造建设工程项目,集中建设一批安全、适用的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幼儿教育服务体系。截至2013年,全省在园幼儿为54.98万名,比2010年增加16.25万名,增幅达29.56%;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66.15%,比2010年提高26.47个百分点,超额完成了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入园难”问题在全省范围内得到初步缓解。

  三、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甘肃省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来,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的投入量呈明显增长趋势,三年累计投入28.6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16亿元,省级财政投入2.54亿元,市、县两级财政投入10.15亿元;农村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的比例,从2010年的37.83%增长到2013年的65.27%;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共计5.5亿元。三年来,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的投入迅速增加,专项经费逐年增长,实现财政投入以地方为主、省级为辅、中央支持的结构转变,并逐步达到向发展缓慢的农村地区倾斜的目标。

  全省全面开展贫困家庭子女入园收费减免、补助工作,已拟定出台《关于开展甘肃省学前一年教育资助的'实施意见》,资助对象为孤儿和残疾幼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的幼儿。

  四、加强规范力度,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

  2013年甘肃省教育厅颁布《甘肃省民办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级政府应统筹规划学前教育,把民办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积极发展民办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办园或捐资助园,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民办幼儿园向公益性、普惠性的方向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激励和扶持民办幼儿园的发展。

  五、拓宽补充渠道,促进师资队伍建设

  2012年,甘肃省出台《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按标准合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逐步补足配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优先补充农村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学前教育资源迅速扩大的同时,确保教师队伍的有效补充、师生比的合理配置,是推动我省学前教育协调发展主要力量。

  六、加强培养培训,提升学前教育质量

  甘肃省拥有许多学前教育专业的相关院校,如西北师范大学、兰州城市学院等,均根据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增加了学前教育的招生计划,扩大了免费师范生学前教育专业的招生规模。在办好现有高校学前教育专业的基础上,全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增设学前教育专业,从源头上促进全省幼儿园教师培养体系的逐步完善。

  甘肃省教育厅出台《甘肃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甘教师[2013]49号),将幼儿园教师参加培训和完成学分的情况作为教师年度绩效考核、评优晋级、职务评聘、骨干教师培养、特级教师申报和教师资格定期登记的必备条件之一。20xx~2012年,在省级财政的支持下全面推行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全省范围内共培训幼儿园教师19341人,其中:国培计划2787人,省级培训300人。全省在组织好国培计划的同时,建立了甘肃省幼儿园教师远程培训平台,定期开展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和全员教师远程培训工作,并举办了省、市两级《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培训会,对各地幼教专干、幼儿教研员、幼儿园园长、幼儿教师进行专题宣传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教育实践能力。通过教师培训开拓思路、提高认识、更新观念、提升能力,促进幼儿园教师队伍的整体发展,推动学前教育质量的提升。

  甘肃省通过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使学前教育受到空前重视,助推全省学前教育迅猛发展。但由于甘肃学前教育底子薄、欠账多,在教育体系中属薄弱环节,与教育发达省份相比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目前,省教育厅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各地启动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动甘肃学前教育走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参考文献:

  [1]虞永平.完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J].人民教育,2012,(11).

  [2]全面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全力推进学前教育发展[J].幼儿教育,2012,(9).

幼儿园行政工作计划5

  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努力遵循科学发展观,围绕“品位、品牌、品质”树立良好的形象,确保幼儿园在市场竞争中大步提升和发展。

  主要措施:

  一、本职工作

  a)做好信息收集和利用以及文档资料管理工作。

  按照文件的.分类汇总,以供领导和教师们利用和查阅等。日常管理工作还包括公章管理、考勤管理、会议通知、会议记录等等。努力做好文件处理工作。对各种计划、总结、通知、决定等资料,及时立目归档。逐步理顺档案工作,为今后的工作和发展提供依据。每天注意浏览教育局网站上的通知、文件,对于相关文件通知及材料要及时送达有关领导,传达到教师当中,并针对通知要求及时准确做好反馈工作。把办公室办成信息汇集的中心。并针对通知要求及时准确做好反馈工作。

  b)协助各部门做好各类活动如运动会,各种比赛等的组织工作,重大节日的庆祝活动,其它集体活动等,组织好这些活动可以凝聚和团结幼儿园教职员工,使大家体会到团队精神和领导关怀。

  c)做好其它工作,如园报编辑、分发等。

  d)继续开展“微笑之星”、“服务之星”、“明星宝宝”、“明星家长”评比。

  二、重点工作

  1、做好教师内涵提升工作。如:开展“颂国庆,童谣诵”童谣创编活动,我们将对教师创编的作品进行筛选,让中大班幼儿传诵。这样即提升了教师内涵又向家长们展示了我园幼儿的表演才艺。

  2、开展教师广播操比赛,提高教师身体素质.

  3、开展大班亲子趣味运动会。

  4、开展第三届小班段“美滋滋”亲子分享活动,体验亲子的快乐。

  5、我们将多多关注教师的心理,做好教师心理维护工作。如:与教师多沟通;定期组织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团委活动)。

  6、继续开展品质员工评比,选拔优秀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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