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25 16:36:32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信用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信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信用管理制度

信用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引导购销网络的经营行为,有效地控制商品购销过程中的信用风险,减少购销网络的呆坏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用风险是指×××××公司购销网络客户到期不付货款、不发货或者到期没有能力付款、无法发货的风险。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客户信用管理是指对××××××公司购销网络客户所实施的旨在防范其信用风险的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客户是指所有与××××××公司及相关部门发生商品购销业务往来的业务单位,包括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

  第六条公司相关部门及机构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对客户实施有效的信用管理,加大货款回收力度和督促上游厂商按时发货,有效防范信用风险,减少呆坏帐。

  第二章 客户资信调查

  第七条本制度所称客户资信调查是指公司相关部门及机构对购销客户的资质和信用状况所进行的调查。

  第八条 客户资信调查要点主要包括:

  1.客户基本信息

  2.主要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

  3.主要往来结算银行帐户

  4.企业基本经营状况

  5.企业财务状况

  6.本公司与该客户的业务往来情况

  7.该客户的业务信用记录

  8.其他需调查的事项

  第九条 客户资信资料可以从以下渠道取得:

  1.向客户寻求配合,索取有关资料

  2.对客户的接触和观察

  3.向工商、税务、银行、中介机构等单位查询

  4.公司所存客户档案和与客户往来交易的资料

  5.委托中介机构调查

  6.其他

  第十条 营销部业务主管负责进行客户资信前期调查,保证所收集客户资信资料的真实性,认真填写《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上报部门经理审核,公司财务部门备案。填表人应对《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公司相关部门对报送来的客户资信资料和《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1.资信资料之间有无相互矛盾

  2.我公司与该客户的业务往来情况

  3.该客户的业务信用记录

  4.其他需重点关注的事项

  第十二条客户资信资料和《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每季度要全面更新一次,期间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对相关资料进行补充修改。

  第三章 客户ABC信用等级评定

  第十三条 所有交易客户均需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第十四级客户信用等级分A、B、C三级,相应代表客户信用程度的高、中、低三等。

  第十五条 评为信用A级的客户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双方业务合作一年或以上。

  (2) 过去2年内与我方合作没有发生不良欠款、欠货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 守法经营、严格履约、信守承诺。

  (4) 最近连续2年经营状况良好。

  (5) 资金实力雄厚、偿债能力强

  (6) 年度回款、发货达到我公司制定的标准。

  第十六条出现以下任何情况的客户,应评为信用C级:

  (1) 过往2年内与我方合作曾发生过不良欠款、欠货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 经常不兑现承诺;

  (3) 出现不良债务纠纷,或严重的转移资产行为;

  (4) 资金实力不足,偿债能力较差

  (5) 生产、经营状况不良,严重亏损,或营业额持续多月下滑;

  (6) 最近对方产品生产、销售出现连续严重下滑现象,或有不公正行为;

  (7) 发现有严重违法经营现象;

  (8) 出现国家机关责令停业、整改情况;

  (9) 有被查封、冻结银行账号危险的。

  第十七条 不符合A、C级评定条件的客户定为B级。

  第十八条 原则上新开发或关键资料不全的客户不应列入信用A级。

  第十九条 营销部经理以《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等客户资信资料为基础,会同经办业务员、财务部信用控制主管一起初步评定客户的信用等级,并填写《客户信用等级分类汇总表》,报公司主管副总、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条 在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时,应重点审查以下项目:

  1.客户资信资料的真实性;

  2.客户最近的资产负债和经营状况;

  3、与我公司合作的往来交易及回款情况。

  第四章 客户授信原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所称授信是指公司对客户所规定的信用额度和回款、到货期限。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用额度是指对客户进行赊销、预付款的最高额度,即客户占用我公司资金的最高额度。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所称回款、到货期限是指给予客户的信用持续期间,即自发货至客户结算回款、自预付款至客户发货到我公司仓库并验收合格的期间。

  第二十四条 授信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 营销部应坚持现款现货的原则,原则上不进行赊销业务和预付货款。

  2. 在确实需要授信时,应实施以下控制措施:

  ① 公司对实施授信总额控制,原则上授信总额不能超过20xx年1月1日应收帐款的余额数。

  ② 公司应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实施区别授信,确定不同的信用额 度。

  ③ 在购售合同中注明客户的信用额度或客户占用我方资金的最高额度,但在执行过程中,应根据客户信用变化的情况,及时调整信用额度。

  第二十五条 授信中有关预付、赊销概念的界定:

  1.预付、赊销:指我方以支付货款,货物尚未到运到仓库验收、客户未支付货款,货物已经由我方向客户方发生转移的购销业务活动;

  2.长期预付、赊销:指在签署的购销合同中,允许客户按照一定的信用额度和发货、回款期限进行预付、赊销的业务活动;

  第二十六条 对于A级客户,可以给予一定授信,但须遵循以下原则:

  1. 对于原来没有赊销行为的客户,不应授信;实际的经营过程中,在非常必要的特殊情况下,由营销副总、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后可以给予临时预付、赊销,原则上预付、赊销信用额度最高不超过该客户的平均月回款额,预付、回款期限为1个月以内;

  2. 对于原来已有预付、赊销行为的客户,由营销副总、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后,可以根据其销售能力和回款情况给予长期预付、赊销信用,原则上预付、赊销信用额度最高不超过该客户的平均月发货量和回款额。如果原有预付、赊销额低于本条款标准的,信用额度按从低标准执行,并应逐步减少,发货、回款期限为1个月以内。

  第二十七条 对于B级客户,原则上不予授信;确有必要,必须严格办理完备的财产抵押等法律手续后,由营销部经理上报营销副总、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后才可执行长期赊销或临时赊销,其赊销信用额度必须不超过该客户的平均月发货量、回款额,同时不超过抵押资产额度。如果原有预付、赊销额低于本条款标准的,信用额度按从低标准执行,并应逐步减少。其长期预付、赊销回款期限为1个月,临时预付、赊销回款期限为15天。

  第二十八条 对于评为C级的客户,公司不予授信,不给予任何预付款和赊销。

  第二十九条 依据《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及营销部目前交易客户的预付、赊销情况,营销部还应将预付、赊销客户(包括授信客户和虽不是授信客户但已发生预付、赊销行为的客户)进行汇总,并填写《预付、赊销客户汇总表》,报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

  第三十条 客户授信额度由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客户信用调查评定表》、《客户信用等级分类汇总表》、《预付、赊销客户汇总表》和购售合同、相关资料原件交给财务部保管,作为日常发货收款的监控依据。

  第五章 客户授信执行、监督及往来账管理

  第三十一条 营销部应严格执行客户信用管理制度,按照公司授权批准的授信范围和额度区分ABC类客户进行预付和赊销,加大货物催收入库和货款清收的力度,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

  第三十二条 营销部经理和财务部信用控制主管具体承担对营销部授信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职责,应加强对业务单据的审核,对于超出信用额度的'预付款和发货,必须在得到上级相关部门的正式批准文书之后,方可办理。发生超越授权和重大风险情况,应及时上报。

  第三十三条 对于原预付款、赊销欠款金额大于所给予信用额度的客户,应采取一定的措施,在较短的期间内压缩至信用额度之内。

  第三十四条 对于原来已有预付款、赊销欠款的不享有信用额度的客户,应加大货款清收力度,确保预付款、欠款额只能减少不能增加,同时采取一定的资产保全措施,如担保、不动产抵押等。

  第三十五条 对于预付、赊销客户必须定期对帐、清帐,上次欠款未结清前,原则上不再进行新的预付款、赊销。

  第三十六条 合同期内预付款发货、客户的赊销欠款要回收清零一次。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营销部应与客户确定下一个年度的合作方式,并对客户欠货、欠款全部进行清收。

  第三十六条 营销部应建立欠货、欠款回收责任制,将货、款回收情况与责任人员的利益相挂钩,加大货、款清收的力度。

  第三十七条 公司财务部信用控制主管每月必须稽核营销部的授信及执行情况。

  第六章 客户授信检查与调整

  第三十八条 营销部必须建立授信客户的月度、季度检查审核制度,对客户授信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客户信用情况的变化及时上报公司调整授信额度,确保授信安全,发现问题立即采取适当的解决措施。

  第三十九条 业务主管每月度要对享有信用额度客户的经营状况做出书面汇报,并对汇报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第四十条 财务部负责提供相应的财务数据及往来情况资料,每月填写《客户授信额度执行评价表》后交营销部经理核对,财务部门对财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一条 营销部经理审核业务主管的书面汇报后,签署书面评价意见,上报营销主管副总,必要时可对客户的信用额度进行调整,报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作为营销部、财务部门下一步的监控依据。

  第四十二条 原则上调整后的信用额度应低于原信用额度。

  第七章:罚则

  第四十三条 公司和营销部在其权限范围之内,对被授权人超越授信范围从事业务经营的行为,须令其限期纠正和补救,并视越权行为的性质和造成的经济损失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下列处分: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行政处分;

  (四)经济处罚;

  (五)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信用管理制度2

  一个健全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体系应包括信用管理部门、信用管理职能、信用管理政策、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监控管理制度等。

  1、信用管理部门一个良好的信用管理部门应当符合以下标准:信用管理部门在利益上能独立于销售业绩奖惩而提供自己的意见;信用经理在权责上能协调销售经理与财务经理在管理理念上的冲突,信用管理人员在业务上能提供专业化的观点和方法,信用管理部门的操作能被企业各相关职能部门所接受。

  目前,国内企业的信用管理工作大多分散在财务或销售部门,或直接由财务部门负责,或直接由销售部门负责,因而缺少明确的信用管理目标和职能界定。为了强化信用管理工作,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立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从事专门的信用管理工作,并协调财务和销售部门之间的关系。信用管理部门应由独立的信用经理负责,同时企业还应设立一个由高层管理人员组成的信用监控委员会,负责领导和考核信用经理。此外,企业还应相应制定信用监控委员会、信用经理和信用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以明确各自的职责。在实务中,可以考虑将信用管理部门设在销售部门办公,因为销售人员和信用管理工作联系非常密切,这样做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

  2、信用管理职能设立了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就要明确其管理职能。信用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能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客户信息管理职能。即全面收集并定期更新客户的经营信息、财务信息和交易记录;建立和维护能按多种方式检索的客户数据库,并向企业相关管理人员以及财务和销售等部门提供客户信用信息的查询服务和分析服务。②客户信用分析职能。即定期对客户的资信状况和信用额度做出科学的分析、评估和决策,③应收账款监控职能。即以账龄分析为基础,多角度分析欠款记录跟踪整体的欠款规模和各客户的动态欠款水平,并以此为据调控企业整体的信用政策。④拖欠账款追收职能,即通过债务分析技术对逾期账款进行原因诊断和收款策略调整,以有效处理拖欠账款。

  3、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具体表现为客户信用等级评估制度。客户资信管理制度通过系统地建立客户考核档案,充分发挥信用管理人员的专业才能,使企业对客户的信用管理逐步趋于科学化规范化,达到既从与客户的交易中获得最大收益,又将客户信用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的目的。

  4、信用管理政策

  赊销是市场经济中企业为加强竞争扩大销售,开拓市场而选择的一种商业信用,而信用管理政策是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选择信用管理政策时,一般需要考虑应收账款占用水平,市场竞争程度,产品销售状况、信用管理能力及客户的信用等级。信用管理政策一般由三个要素构成:①信用标准政策。信用标准即评价、证实和判断客户信用状况的标准,一般包括客户的品质、偿债能力、财务能力、提供的担保品和经济情况等五方面内容。②信用条件政策,包括确定合理的信用期限政策和合理的`现金折扣政策。③收账政策。企业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宽严适度的收账政策。

  5、应收账款监控管理制度很多企业对应收账款管理只注重事后的强行收账,而缺少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因此,企业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应收账款监控管理制度,以科学手段防范交易风险,规范赊销管理,控制应收账款规模,加快资金周转,提高市场竞争力。

  应收账款监控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账龄管理、跟踪管理和考核管理等内容。其中应收账款的考核管理是应收账款监控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销售人员制定一套应收账款考核指标,如平均收账期、应收账款回收率、坏账与销售额的比率等,并对每项指标制定一个考核标准,依据考核标准确定不同的奖罚比率,进而确定对各个销售人员的奖罚额度。

信用管理制度3

  1、目的

  对客户资料进行有效管理,及时对顾客需求与信息进行沟通,确保顾客满意。

  2、范围

  适用于顾客的信息管理、产品质量跟踪、顾客投诉、顾客满意度管理等。

  3、职责

  3.1营销总公司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产品质量跟踪、顾客投诉处理、顾客满意度调查等组织工作;

  3.2 各部门、各矿负责协助销售部完成各项顾客相关的工作。

  4、客户档案的管理

  4.1.1 客户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

  销售部通过市场信息的收集、顾客拜访销售人员统计,过程中收集客户的资料,并汇总

  4.1.2 客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a) 销售部、人事部联营办负责建立各自客户档案,客户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客户联系方式,包括电话、联系人、网址等;

  2. 客户信用状况描述;

  3. 客户以往交易记录等。

  b) 客户档案设专人管理,并根据客户的'交易情况对档案内容进行及时更新;

  c) 客户档案由销售总监进行审批确认。

  5、 客户关系维护管理

  5.1.1 公司办公室负责客户关系维护管理;

  5.1.2客户关系维护管理的方式包括:

  a) 定期(节日或其他重要活动)与不定期(日常)的客户拜访与沟通;

  b) 客户产品使用情况的意见与建议调查;

  c) 顾客满意度调查等。

  5.1.3 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客户关系维护的具体管理实施;

  5.1.4 客户关系维护管理应形成记录,并作为客户档案内容进行保管。

  6、售后服务管理

  a) 营销总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顾客满意度调查;

  b) 公司办公室向顾客发放〈顾客满意度调查表〉,满意度调查的内容应包括、服务质量、套餐价格价格、公司评价等;

  c) 公司对反馈回来的调查表进行汇总、分类,并进行统计分析,编制“顾客满意度调查分析报告”,经总经理审批后发放到相关部门;

  d) 当顾客满意度未能达到公司规定要求时,由办公室组织,针对顾客满意度较低方面提出纠正预防措施进行改进。

信用管理制度4

  一、营业人员必须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坚持双人临柜,监守工作岗位,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二、营业人员到岗后,要检查营业场所周围环境及室内有无不安全迹象,自卫器材、消防器材是否放置到位,报警器、闭路监控设备是否开启,将营业大厅大门开启后要反锁固定,关好后门(侧门)。

  三、营业人员要熟悉相关业务,熟悉安全制度、报警电话和各种防范应急措施,时刻保持警惕,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安全检查,不得放外人进入营业柜台内(特殊情况的如电路维修、机器设备维修、联动门维修等,但必须登记营业间外来人员登记簿,并由行长批准后方能进入)。营业人员进出后门时,要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即开即锁,严防外人尾随进入营业室内。

  四、营业人员要增强防范意识,不得接受外来人员赠送的药物、香烟、食品、饭菜等食用品。

  五、营业人员要保管好办公桌(柜)钥匙,随时锁好存放现金的业务保险柜。营业终了按安全规程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业务印章、编压机、压数机、电脑盘入库保管。

  六、在发现可疑情况或遇到突发事件时,全体工作人员要密切配合,沉着机智地按照应急防范预案处置各种情况,确保资金和职工人身安全。

信用管理制度5

  1、建立完整的合同档案。档案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1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1.2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1.3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1.4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介绍

  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1.5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1.6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1.7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

  1.8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

  1.9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1.10标的验收记录;

  1.11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2、公司所有合同都必须按部门编号。信用(合同)管理员负责建立和保存合同管理台帐。

  3、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一个月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信用(合同)管理员。

  信用(合同)管理员对合同档案资料核实后一个月内移交档案室归档。

  4、各公司及部门应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和七月十日前将本公司管辖范围内上年度和本年度上半年的合同统计报表报送集团公司信用管理机构。

  各公司及部门应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前将管辖范围内上一年度信用管理情况分析报告报送集团公司信用(合同)管理机构。

  5、建立完整的客户信用资料,包括客户信用申请表、客户调查表、客户信用审批表、回复客户的标准函、客户信用表单、授信资料、年审评价报告等,并附客户概况、付款习惯、财务状况、商账追讨记录、往来银行、经营状况等调查原始资料。

  6、客户信用档案的查阅需填写查阅申请单标明查阅人、查阅客户名称、查阅用途,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借阅时间、归还日期。信用档案的缺失以及涉及商业秘密内容的泄漏要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7、配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数据库检索服务的能力和经验的人员专(兼)职档案管理员。

  8、档案管理员必须经过企业信用管理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信用管理制度6

  第一条: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1、定期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制订学习的内容、时间安排计划表,组织人员学习,并做好每次学习记录。

  2、董事长、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带头参加合同法律法规的学习。诚信管理人员、工程技术、经营、财务等部门业务人员及专职诚信管理员必须经过合同法规的系统培训和考核。

  3、公司分管诚信工作的负责人,部分分管诚信负责人及诚信管理员定期组织活动,结合诚信管理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学习新法规,解决新问题。组织案例分析会等,并做好书面记录。

  第二条: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一、诚信建设的指导思想: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开展诚信建设活动,建立良好的信用制度和诚实、守信的约束机制,提高企业诚信管理水平,增强企业防御市场风险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为创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努力。

  二、开展企业诚信建设的主要内容:

  1、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为用户提供优质产品;

  2、遵守《建筑法》《招投标法》和《合同法》,认真执行武汉市一系列有关建筑企业的行为规范,依法合理承揽工程任务,不违法转包和分包工程业务;

  3、承接工程不盲目压价或无理抬价,工程预决算不弄虚作假,合理取费,据实决算;

  4、做到文明施工,注重环境保护,抓好安全生产,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5、加强质量管理,做到不擅自修改设计、不偷工减料、不无证上岗、不违规操作,保质如期完成施工任务,并认真执行回访保修制度;

  6、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7、处理好企业的债权、债务,依法追讨工程拖欠款和工程垫资款等各种债权;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及时偿还拖欠的材料款及其他债务,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9、严格用工制度,关心职工生活,加强职业培训教育,提高全员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如期发放职工工资,为员工办妥失业、医疗、养老等各种保险,做好企业稳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10、依法纳税,自觉维护国家利益。

  三、开展企业诚信建设的方法:

  1、宣传发动,引导员工投入企业诚信建设活动中来。通过各种会议、讲座和培训,在企业中广泛宣传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增强企业全体员工的诚信意识,提高守信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2、建章建制,加强企业诚信管理,建立和完善一整套从工程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管理、竣工验收、预决算管理、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职工教育等制度,在企业内部建立诚信管理体制,增强企业守信自觉性。

  3、建立企业内部征信机制,收集整理好企业日常发生的涉及企业各个方面的信息,用文字和表格形式加以集中,便于及时反映和宣传企业,提高企业在社会中的形象和影响。

  4、教育企业内部各级领导管理干部,充分重视企业诚信建设,要认识到诚信是生产力,良好的信誉是企业综合素质的体现,是企业进入市场“通行证”,亦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5、建立诚信建设自评自查制度,定期检查诚信建设情况,总结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为创品牌企业作不懈的努力。

  四、组织保障:

  (一)建立领导机构

  成立诚信管理部,公司分管经营副总为诚信管理部分管领导,负责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商议、决定、协调处理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中的重大事项。

  (二)纳入财务预算

  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本着精打细算、逐步投入的原则,编制工作经费计划,纳入财务预算,确保我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第三条:诚信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为了企业诚信工程建设方案的有效贯彻与执行,经研究决定成立诚信管理部,公司经营副总万小启为诚信管理部分管领导,任命鄢志刚为诚信管理部负责人,杜少芳、卢群为专职诚信管理工作人员。

  一、诚信管理部职能

  1、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律法规条例,培训诚信管理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诚信政策、诚信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诚信管理工作的考核。

  3、对客户进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化管理。

  4、处理好企业的债权、债务,依法追讨工程拖欠款和工程垫资款等各种债权;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及时偿还拖欠的.材料款及其他债务,。

  二、岗位责任制度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诚信管理工作,支持诚信管理部开展工作,解决诚信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本公司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诚信管理部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诚信管理案例评析会;

  (2)制定、修订本公司诚信政策、诚信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诚信管理工作的考核;

  (3)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4)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5)协调与经营、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3、诚信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5)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6)定期向诚信管理负责人汇报诚信管理情况。

  (7)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诚信管理工作。

  4、工程技术部的主要职责

  (1)参与公司重大合同的论证、洽谈、起草和签订工作;

  (2)负责编制投标文件、封标、开标,填写《投标评审表》,收集保存评审记录,对评审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及时与顾客沟通。

  (3)负责评审工期的合理性、可行性;技术要点的合理性、可行性,施工技术措施实施的可行性;

  (4)负责评审顾客对质量要求的标准和质量保证能力;

  (5)负责评审材料、施工机具供应方式和保证能力;

  (6)负责评审工程设计变更条款和竣工结算方式。

  5、财务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工程技术部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配合企业诚信管理机构做好诚信管理工作。

  三、诚信管理员考核与奖励

  1、考核范围:本公司诚信管理员。

  2、考评时间:

  公司每年年终组织一次考核评审活动,在对各有关部门诚信管理工作检查基础上进行考核。

  3、考核内容

  4、考核部门

  诚信管理部为公司诚信管理员的考核评审工作的管理机构。

  5、奖惩方法诚信管理员的奖励等级设三等:即先进、优胜和表扬;获奖者以精神奖励为主,并分别给矛适当的物质鼓励。

  (1)获先进名单从考核总分在95分以上都中产生;

信用管理制度7

  1、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由合同承办人以书面形式报合同评审机构审核,批准后,尽快与对方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

  2、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3、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报告。

  4、我方当事人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信用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转变政府职能,改革企业合同信用评比方式,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合同信用评价机制,促进上海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和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企业合同信用评价”是指,由本市企业自愿申报,经企业合同信用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对该企业申报期内的合同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由企业合同信用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根据评估报告认定该企业申报期内的合同信用等级的评价活动。

  本办法所称“促进会”是指,由企业自愿组成,以倡导诚信守约、提升企业合同信用水平为宗旨,认定企业合同信用等级的社会团体。

  本办法所称“评估机构”是指,具有资信评估资质并采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工商局”)指定的数学模型和软件,从事企业合同信用综合指数评估的中介组织。

  第三条(认定原则)

  企业合同信用评价遵循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

  第四条(职责)

  本市企业合同信用评价工作由市工商局统一规制、指导和监督。市工商局负责制定企业合同信用评价的规则,监督企业合同信用评价的过程,指导评估机构开展企业合同信用综合指数评估和指导促进会开展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工作,采用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的结果。

  市促进会负责年度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工作计划的制定,组织指导区、县促进会开展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和管理工作。区、县促进会负责开展企业合同信用管理的培育、辅导,受理企业参加合同信用等级认定的申报,审核企业申报的资料,根据评估报告认定企业合同信用等级。

  评估机构应当采用市工商局指定的统一评价标准(包括数学模型和计算机软件),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地进行评估,并出具企业合同信用评估报告。评估机构可以应企业的要求,为该企业有偿提供咨询服务。评估机构对被评估企业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申报条件、评价内容和等级

  第五条(条件)

  企业合同信用等级申报认定的主体条件为:

  (一)本市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开业已满两个会计年度;

  (三)具有本市促进会会员资格。

  (四)具有本年度认定资格。

  第六条(认定内容)

  企业合同信用评价的内容为:

  (一)企业合同管理水平,包括: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合同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合同管理各级负责人职责落实情况;合同管理人员岗位资质情况;合同管理人员业务考核情况;合同条款的规范和格式合同的应用水平;合同签约率。

  (二)企业合同履约能力,包括:企业资产负债率;速动比率;企业现金流动负债比;企业总资产报酬率;企业净资产收益率;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

  (三)企业合同履行状况,包括:企业合同履约率;企业合同变更率;企业合同履约率变动指数;企业合同履约客户满意度;企业之间逾期账款比率;企业逾期贷款比率。

  (四)企业社会信誉。

  (五)认定需要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认定等级)

  企业合同信用等级分为A、B、C三等和AAA、AA、A、BBB、BB、B、CCC、CC、C九级。等级含义为:AAA,很好;AA,优良;A,较好;BBB,尚可;BB,一般;B,欠佳;CCC,较差;CC,很差;C,极差。

  第三章认定的'程序

  第八条(提交材料)

  申报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应向企业注册地促进会提交下列材料:

  (一)《上海市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三)《企业合同信用评估报告》;

  (四)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企业合同信用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审核、拟定)

  促进会依据本办法审核《企业合同信用评估报告》,拟定申报企业的合同信用等级。

  第十条(征询意见)

  促进会将拟定为A级以上(含A级)的企业名单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征询意见,在15日内了解企业在申报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有无下列情形:

  (一)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

  (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促进会应对反馈的意见认真核查,作出是否调整拟定等级的决定。

  第十一条(认定)

  促进会根据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认定申报企业的合同信用等级。

  第十二条(等级认定期限)

  企业合同信用评价工作两年开展一次。在不开展企业合同信用评价工作的年度内,如有企业需要对合同信用状况进行等级认定,可由促进会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对该企业的合同信用状况进行等级认定;如该企业继续参加下年度的企业合同信用评价工作,仍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

  企业合同信用评价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的企业分类管理相结合。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结果为A级以上(含A级)的,如实行年检申报备案制,该类企业可予以当场备案通过。

  第十四条(档案管理)

  促进会应对参加合同信用评价的企业建立企业合同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开查阅、查询。

  促进会应对参加合同信用评价的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信用信息进行记录,并归入该企业的合同信用档案。

  第十五条(等级管理)

  如发现企业在申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促进会应认定或重新认定该企业为CC或C级,并在下一个认定年度内不受理该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的申报。

  未取得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证明的企业,伪造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证明从事经营活动的,促进会应予以记录、存档,并在下一个认定年度内不受理该企业合同信用评价的申报。

  已取得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证明的企业,冒用其他等级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促进会应予以记录、存档,并在下一个认定年度内不受理该企业合同信用评价的申报。

  第十六条(再次认定)

  企业自取得合同信用等级之日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促进会应及时对该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进行再次认定:

  (一)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因自身严重过错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严重违法活动的;

  (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十七条(公示)

  促进会可向社会公布合同信用等级为A级以上(含A级)的企业的名单;经市工商局认可,促进会也可向社会公布“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名单。

  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分类管理中被认定为三、四类企业的,不得公示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也不得认定为合同信用等级为A级以上(含A级)的企业。

  促进会可向社会披露有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所列情形的企业的有关情况。

  第十八条(不予采用)

  评估机构不遵守本办法规定开展企业合同信用评估的,市工商局或者市工商局授权促进会不采用其评估结果。

  促进会不遵守本办法规定开展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认定的,市工商局不采用其认定结果。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年6月23日起施行,原《上海市企业合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信用管理制度9

  为增强公司员工的信用观念,提高信用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要牢固树立诚信经营意识,建立公司信用文化,建立起科学完善的内部信用管理体系。要从加强内部信用建设入手,通过加快公司改革步伐,增强内部信用管理责任制;强化公司外部的资信管理,通过建立严格的信用约束机制,来规范公司信用,构筑公司信用基础。

  第二条抓好公司质量信用建设,逐步建立推广标准化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推进标准化服务,开展争创名牌企业活动,全面推进我公司的质量信用建设。

  第三条进一步增强依法纳税的意识,提高企业的纳税信用。

  第四条以增强信用意识为重点,大力普及信用知识,宣传以诚实守信为行为准则的诚信理念和道德情操,倡导“知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良好氛围,为公司的健全发展营造和谐信任的环境,形成“守信为荣、失信为耻、无信为忧”的良好氛围。

  第五条建立“四不”承诺公约,把“不逃避债务、不违反合同、不逃税骗税、不做假帐伪帐”作为公司基本的经营守则。

  第六条建立公司内部信用管理体系——全程信用管理模式。从建立公司基本的信用管理制度入手,通过强化事前管理——客户资信控制,事中管理——合同管理与客户投诉管理,以及事后管理——应收帐款及售后服务监控,从而全过程地控制公司在经营管理中面临的信用风险。

  第七条会员信用的收集与记录:从政府公报、奖惩公告、媒体报道、会员反馈等渠道,收集会员单位诚信信息,包括会员注册信息,资格信息,商业信誉信息等,按行业分类记录整理。

  第八条对于信用记录良好的单位,我们将优先选为推荐企业,帮助其宣传并促成很多贸易机会。

  第九条健全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客户投诉管理、信守合同、依法足额纳税。

  第十条要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原则,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依法建帐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帐外设帐,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禁止一切弄虚作假的行为。建立财务预决算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建立信用管理的内部机制,使其涵盖公司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使信用道德、理念渗透到公司的各个方面。

  第十二条在全面推行质量管理的基础上,做好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

  第十三条遵守信息安全行业法律、法规,确保客户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向客户提供规范化、人性化的服务,信守服务承诺。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属嵊州市信息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信用管理制度10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企业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信用(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

  2)制定企业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企业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4)制止企业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5)日常监督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6)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

  7)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8)协调与供销、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3、信用(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5)发现不符和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

  6)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7)定期向信用(合同)管理负责人汇报信用管理情况。

  8)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与服务。

  9)参与商账追收。

  10)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4、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信用(合同)管理员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7)配合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5、财务、技术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

  4)依法签订、变更、解决技术合同。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和归档工作。

  6)配合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信用管理制度11

  1、定期组织企业中层以上人员进行合同法律法规学习,每季度学习计划不少于一次,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并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安排学习内容。

  2、企业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参加法律法规学习。信用(合同)专兼职管理人员需经过合同法规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证书。

  3、分管信用(合同)工作的负责人和信用(合同)管理有关人员要定期组织活动,结合工作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学习新法规,解决新问题。

信用管理制度12

  第一条为了保障我市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增强信贷从业人员的责任心、使命感和提高贷款营销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订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按照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实行贷款授信、发放、管理、收回与信贷人员(主要包括各级信用社从事信贷业务的人员,含信用社主任、主管信贷的副主任)的经济利益挂钩的“四包一挂”制度,即包授信、包发放、包管理、包收回,绩效工资与相关信贷资产的质量、数量挂钩。

  第三条本指导意见中“四包一挂”的考核范围是:信贷人员主张办理的客户授信、发放贷款业务。

  第四条包授信。信贷人员要对辖内优质客户进行主动营销,挖掘优质客户资源,帮助客户完善授信资料,使其纳入农村信用社客户评级授信范围内。联社应根据本辖经营实际情况对信贷人员制定授信客户数量、质量最低任务等指标考核,并且制定具体办法进行量化考核。

  第五条包发放。

  (一)在农村信用社上级规定的贷款范围内,信贷人员在经过对客户情况的详细调查研究后,可根据情况发放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类等形式的贷款。

  (二)本着提高贷款营销效率的原则,对信贷人员提出的授信业务及发放的“四包一挂”贷款,相关人员要及时审核并且提交信用社贷款审批小组集体审批。

  (三)信用社主任对信贷人员主张发放的“四包一挂”贷款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四)县联社应根据本辖农村信用社实际经营情况对信贷人员包发放的贷款数量给予最低任务指标考核,并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

  第六条包管理。信贷人员对其主张发放的“四包一挂”贷款负有贷后管理的责任,应及时对客户经营、贷款使用等情况进行了解回访,按期进行贷后检查,如发现影响贷款按期偿还的`风险因素,要及时向社主任和上级管理机关汇报,采取必要的资产保全措施。联社要制定相关的管理考核办法,确定具体的量化指标,考核信贷人员的管理质量。

  第七条包收回。贷款责任人对其主张发放的“四包一挂”贷款的本息负有按期全额收回的责任。贷款到期后不能按期收回本息的2按所欠本金和利息的一定比例对信贷人员处以罚金,并签订限期清收责任书,到期仍不能收回的,按照不良贷款责任清收的办法实行责任清收。

  第八条绩效挂钩。

  (一)坚持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以信贷资产盈利水平、资产质量和人均利润为核心进行考核,信贷人员收入水平与其担负的职责、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相挂钩。

  (二)信贷人员绩效薪酬冀奖励:

  1、对信贷人员主张发放管理的贷款本金、利息收回率达到任务要求、并达到规定的收回比例以后,联社根据实际情况返还绩效工资。收回率达到100%的,除全额返还本人的绩效工资,并提高绩效的工资档次,给予鼓励,连续两年既能超额完成任务又能全部收回本息的,可评为优秀信贷员,享受提高0.2系数绩效工资的待遇;本息收回率在98%以上的,返还本人全额绩效工资,但未收回部分要实行责任清收;本息收回率低于98%的,按照一定比例扣发本人的绩效工资,并实行未收回部分的责任清收。

  2、根据信贷人员完成“四包”任务的情况确定对信贷人员个人专项奖励。对超额完成县级联核定年度或季度“四包”任务的,按照客户资源、利润等其对信用社的贡献度对信贷人员进行专项奖励。如信贷人员所发放的贷款产生不良后又在时限内清收回的,可视清收情况适当降低奖励比例。信贷人员专项奖励基本同清非压户专项奖励、揽储专项奖励基本一样,由县级联社从工资总额中统一提取、按月考核、按季兑付。

  3、对没有完成核定“四包”任务的信贷人员,根据县级联社制定的办法给予处罚或调离信贷人员队伍。

  第九条免责贷款。对“四包一挂”贷款出现以下情形的,经信贷人员申请、联社审计稽核部门认定、联社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委员会核准后,不予追究责任:

  (一)有充足理由证明因宏观经济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产生的不良贷款;

  (二)责任人已经调离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系统或已经死亡的;

  (三)存在其他省联社规定的免责情况,且经上一级责任认定机构认可的。

  (四)各联社对信贷人员形成的免责贷款要逐笔说明情况,并附有关资料上报办事处。信贷人员按规定免除责任追究后,仍对“四包一挂”贷款负有清收管理责任。

  第十条各联社薪酬管理委员会或具体职能部门负责对信贷人员进行考核,按半年将考核结果报市办事处备案。

  第十一条本意见由河北省联社__办事处负责解4释和修订。

  第十二条各联社根据本辖情况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并报市办事处备案后施行。

  第十三条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信用管理制度13

  1.必须充分了解计算机系统知识,熟练掌握中心主机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的原理及维护常识,认真研究主机系统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2.及时了解计算机系统的运行状态,对系统的升级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负责定期对系统数据进行备份和清理,保证系统的正常进行。

  4.负责定期对系统运行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作详细的记录,形成统计报表。

  5.负责主机系统的`管理,包括用户密码、权限、设置等,确保系统数据的安全、正确。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用管理制度14

  1.努力学习电子设备技术知识,掌握电子设备的原理及性能,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负责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安装、调试,按管理规定对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定期维护,及时了解使用部门的设备运行情况,每半年对计算机设备例行保养一次。

  3.负责辖属电子设备的维修工作。

  4.负责辖属电子设备的登记、评测、报废等综合管理工作,对辖属单位电子设备购置提出意见和建议。

  5.负责中心机及附属设备的检测和维护,做好维护记录,定期做好电子设备的统计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用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职工管理,严明劳动纪律,维护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工考勤工作由联社和各信用社指定专人负责。考勤人员对职工出勤情况要认真记录,如实反映,对考勤工作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职工考勤内容包括出勤、休假、请假、加班、迟到、早退、脱岗和旷工,在考勤表中用不同符号表示。

  第四条职工按照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即为出勤。职工因公出差、外单位借用或经组织批准参加全脱产、半脱产学习,不能按时上下班的视为出勤。

  第五条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即为休假。法定节假日指元旦1天(1月1日)、春节3天(正月初一至初三)、“五一”劳动节3天(5月1日至3日)、国庆节3天(10月1日至3日),共10天;公休日指星期六、星期日。

  第六条职工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

  第七条职工未按时上班即为迟到,提前下班即为早退。上班中途未经联社领导同意擅自离岗即为脱岗。

  第八条职工未请假或请假未准不上班、超假又未履行续假手续均为旷工。职工一月内迟到、早退(脱岗)每次罚款50元(迟到、早退、脱岗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一月内累计达3次(早退、脱岗以抽查记录为准)另扣工资500元。

  第二章请假审批权限

  第十条职工请假必须履行相关手续。请假人应填写统一印制的一式两联的《职工请假审批单》,病假应附县级医院以上证明,按审批权限经联社领导批准后,一联由办公室留存并作好登记,另一联本人收执,待假满结束,经办公室签字后送员工管理部门,作为计算工资、奖金、津贴发放的依据。

  第十一条职工请假,如遇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履行者,可委托他人代替履行。

  第十二条联社职工(含中层干部)请假,由所在科室负责人签注意见后(但科室负责人要安排好代班人员),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联社班子成员请假一律由理事长审批。

  信用社一般职工请假3天(含)以内由信用社主任审批;请假3天以上信用社主任签注意见后报联社主任审批。信用社主任请假一律报主任审批;超过3天以上报理事长审批。

  第三章假期规定和加班报酬

  第十三条事假。事假按天扣发工资100元。

  第十四条病假。职工请病假在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的,按病假实有天数每天地扣发工资50元;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只发基本工资和津贴。因公(工)负伤,治疗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五条婚假待遇。职工按国家法定年龄结婚,享受假期7天,按晚婚年龄结婚,享受假期17天,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六条丧假。职工为其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岳母、公公、婆婆办理丧事的享受假期7天,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七条产假。已婚女职工不足晚育年龄,经过批准生育第1胎子女者,以及按政策规定,经过批准安排生育第二胎子女者,产假为90天;已婚女职工在晚育年龄以上,经过批准生育第1胎子女者,产假100天(男职工护理假10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八条怀孕女职工流产休养假。已婚女职工计划内怀孕发生流产,假期在30天以内,休养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九条女职工哺乳婴儿的考勤。女职工哺乳(含人工喂养)不满周岁的婴儿,每天哺乳两次,每次不超过30分钟,视为出勤。

  第二十条计生手术休养假。男女职工因做节育或绝育手术,休息时间超过7天和女职工计划内怀孕,经医院诊断需要保胎休息者,以及计划外怀孕做了流产手术需要休养者,均执行病假规定。

  第二十一条探亲假。除见习生和1年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或病事假相加累计超过1个半月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探亲假外,凡距父母和配偶居住地在300公里以上的职工符合探亲规定,分别享受未婚职工每年一次或已婚职工四年一次的探望父母假在20天内,以及每年一次的探望配偶假在30天内,探亲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二十二条休假。职工休公休假和法定节日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二十三条加班报酬。法定假日(全年共10天)经批准加班者,按日标准工资的300%计发加班工资,不再安排补休。经批准在其他时间加班,以及在外地出差、学习而占用了公休假的,按规定计发加班工资。双休日按日标准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其他时间加班按日标准工资的150%计发加班工资。

  第四章假期计算与出勤考核

  第二十四条职工请(休)假期间的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应包括在内,但在考勤计算假期时应予剔除。

  第二十五条职工请(休)假期限末满而提前到岗上班者,则按销假时间计算实际假期。

  第二十六条职工按政策规定享受的婚假、产假(含男职工的护理假)、探亲假、计划生育假(含男职工护理假),均应一次使用,未用完的`不再调休,视为奉献。

  第二十七条职工出勤考核实行日考月清,职工民主监督。

  第二十八条考勤情况由办公室填写统一印制的《农村信用社考勤表》,于每月的三十日前(假日顺延)报送联社员工管理部门审核留存,作为考核职工出勤情况的依据。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九条对遵守本制度,出满勤、多出勤的职工,作为年终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之一。

  第三十条对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或病事假相加累计超过一个半月的职工,除有特殊贡献者外,一般不得评选为年度先进工作者。

  第三十一条职工无论什么原因旷工,旷工1天,则扣工资300元。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经过批评教育无效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则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予以除名。

  第三十二条发现办公室考勤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在考勤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除扣发当事人工资800元外,还要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本人作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者,给予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抵触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适用于XX县农村信用社全体职工。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属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有制度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