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5-04-02 08:35:39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资产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资产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制度1

  店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一项旨在确保店内资产有效管理、维护和增值的规则体系,它涵盖了资产购置、登记、使用、保养、折旧、处置等各个环节。制度的建立旨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利用效率,防止资产流失,并为店面的长期稳定运营提供保障。

  内容概述:

  1.资产购置:明确资产购置的审批流程,规定购置标准和预算控制。

  2.登记管理:设立资产登记簿,详细记录每项固定资产的来源、价值、使用部门等信息。

  3.使用与维护:制定设备使用规范,规定定期保养和维修计划。

  4.折旧政策:设定合理的折旧率和折旧方法,反映资产的磨损状况。

  5.资产转移与处置:规定资产内部调拨、对外出售或报废的.程序和权限。

  6.盘点与审计:定期进行资产盘点,确保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7.责任追究:对资产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设定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

资产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固定资产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公司生产经营中使用期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等。

  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质资产,列入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职责:

  1、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账及卡片;

  2、设专人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购建、验收、保管、调拨、出售、报废、定期盘点等有关事项;

  3、对每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人,并订立相关的使用、交接,丢失、损坏赔偿规定。

  第四条固定资产核算部门的`职责:

  1、财务部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财务部门设置固定资产总账及明细分类账,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2、财务部门协助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盘点(至少每年一次),做到账实相符。

  3、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管理部门管理,并会同财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样签。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购置、转移、调拨:

  固定资产增加应办理的相关手续。

  1、外购增加的固定资产。应由供应部门会同归口管理部门对购置的固定资产进行验收交接,并编制固定资产交接入库凭证。财务部门根据供货单位发票及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成本等及固定资产验收交接入库凭证,登记入账,并根据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会同归口管理部门签章的领料单,登记固定资产账册及登记簿。

  2、自营建造增加的固定资产。由管理和使用该固定资产的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自营完工的固定资产进行验收交接。财务部门根据验收交接凭证,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登记固定资产账册和登记簿。

  3、出包建造增加的固定资产。财务部门设立“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工程预付款和基建领用材料,根据施工进度,测算资金需要量;会同负责建设的部门对出包完工的固定资产进行竣工验收,并将竣工决算书送交有关审计机构进行审计,根据审定的造价结转在建工程,登记固定资产账册和登记簿。

  4、内部转移的固定资产。由调入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转移单》,调出部门主管同意,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调出部门销账,调入部门登账,并报财务部门据此单转账。

  5、投资者投入、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取得的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对投入的固定资产进行验收交接,并编制固定资产交接入库凭证。财务部门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和固定资产验收交接入库凭证,登记入账,并根据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会同归口管理部门签章的领料单,登记固定资产账册及登记簿。

  第六条固定资产修理。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在保证检修质量的前提下,应厉行节约。经改造和更新后固定资产新增的价值,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由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报财务部门入账。

  第七条固定资产出售。

  1、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固定资产管理部门须申报出售处理固定资产的报告并列出明细表,注明出售处理原因,报公司负责人批准;

  2、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负责人批准的固定资产出售处理报告进行账务处理,并开具发票及收款;

  3、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依据财务开具的发票及收据办理发货手续。

  第八条固定资产报废。

  1、固定资产报废,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会同相关技术人员检测后提出报废申请报告,送公司负责人批准;

  2、财务部门依据公司负责人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报告进行账务处理;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进行实物处理。

  第九条固定资产盘点。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门每年盘点一次。对于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并会同财务部门核查落实后,报公司负责人审批;财务部门依据公司负责人批准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进行账务处理。

资产管理制度3

  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是对企业进行长期资产购置、建设、维护与处置等活动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旨在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

  内容概述:

  1.投资决策程序:明确从项目提议、可行性研究、预算编制到最终决策的`流程,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严格的审批和监控。

  2.资金管理:规定资金来源、拨付方式、使用监管及投资回报预测,保证资金安全和有效利用。

  3.采购管理:设定采购标准,规范招标、评标、合同签订等过程,防止不正当交易。

  4.资产登记与评估:建立资产登记簿,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和评估,确保账实相符。

  5.维护保养:制定设备维护计划,规定保养标准和程序,延长资产使用寿命。

  6.投资效益分析:定期对投资项目进行效益分析,评估投资效果,为后续决策提供依据。

  7.处置管理:规范资产报废、出售、转让等处置行为,防止资产流失。

资产管理制度4

  第一章

  固定资产及其相关规定第一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及相关财会制度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年限超过一年;

  3、单位价值较高。

  第二条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接合xx饭店(以下简称“饭店”)的具体情况,本制度将由丽江大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级公司”)投资建设、购置或以其他方式形成的,交由饭店经营管理的以下资产作为固定资产:

  1、饭店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2、中央空调、监控系统、消防系统、通讯及播音系统、电视接收系统、供配电系统、供排水系统、洗涤设备、电梯、锅炉、冰柜及制冷设备(设施)、保龄球系统及设施、桑拿设备设施;

  3、复印机、相片冲印设备、运输车辆、游乐场设备、健身房设备等。

  第三条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实物,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按饭店存货管理办法执行。低值易耗品,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项目:

  1、各种用具、家具、工具、玻璃器皿、瓷器等;

  2、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会议桌椅、传真机、电话机、移动电话、幻灯机、饮水机、微机、打印机、装订机、验钞机等;

  3、电视机、影碟机、音箱、显示器等;

  4、地毯、灯饰、灯具、饰品挂件等;

  5、擦鞋机器、货架、行李车及其他搬运工具等;

  6、餐桌、餐椅、餐具、食品架、食品容器、不锈钢用具等;

  7、饭店厨房中除冷柜以外的如灶具等所有工器具;

  8、洗衣房中除洗涤设备、成型机以外的所有工器具;

  9、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

  10、固定资产的维修维护用品、用具及备用零部件等;

  11、制服、床上用品、麻棉制品等。

  第四条饭店全部资产的所有权均属丽江大港贸易有限公司所有,任何个人或其他组织无权擅自处置、变卖、毁损、报废饭店资产,无权以饭店资产对外进行担保、抵押、质押等民事行为。

  第五条饭店管理委员会受饭店所有者委托,在授权范围内行使饭店所有者的权利;根据《xx饭店管理合同》的规定,饭店管理人员行使资产的经营、管理、使用和维护的职权。

  第二章

  固定资产预算制度第六条每个会计年度初期,饭店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经营情况,将本部门的现有资产利用情况、资产维修计划、资产报废计划、拟新增资产购建计划及其他与固定资产相关的支出计划,报工程技术部门和财务部门。

  第七条工程技术部门根据各部门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对上述计划从技术角度提出意见。

  第八条财务部门会同上级公司财务部根据饭店下年的资金情况,提出资金安排计划。

  第九条饭店总经理召集相关部门,根据上述意见制定出固定资产的增减、维修计划后报饭店管理委员会讨论。

  第十条饭店管理委员会将上述计划讨论通过后形成饭店的年度固定资产预算。

  第十一条饭店采购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及上级公司财务部门,各自遵照固定资产预算执行相应责权,记录、监督、管理、使用好固定资产。

  第三章

  固定资产购建及形成

  第十二条在年度预算范围内的固定资产,由相关部门按预算执行购建任务。

  第十三条未列入预算范围而急需使用的资产,按照预算形成程序,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相关部门(含上级公司财务部)出具意见后,由饭店总经理决定是否确需购建资产。

  第十四条对于确需购建的资产,由饭店总经理将购建计划提请饭店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十五条各相关部门按审批意见执行购建任务。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第十六条根据饭店经营管理的具体情况,饭店固定资产按账务和实物分别进行管理。

  第十七条饭店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

  1、饭店固定资产账务统一由上级公司财务部门核算,固定资产的核算按《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2、上级公司财务部负责饭店固定资产的增加、报废、折旧、资产减值等的账务处理、记录、核算工作。

  3、上级公司财务部应会同饭店财务部组织相关部门,每半年和不定期地清点、盘查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维修、服役状态、报废情况与账面记录情况进行核实,并对各责任人的资产管理执行情况提出奖惩建议。

  4、对于已提完折旧,尚在服役的固定资产,应登记造册,与其他资产同等管理。

  第十八条饭店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

  1、饭店总经理对饭店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负有全面责任,饭店工程技术部门协助总经理做好固定资产的管护工作。

  2、饭店财务部虽不对饭店固定资产进行账务核算,但应按固定资产原始入账价值设置固定资产清单、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固定资产卡片,将固定资产统一编号、归类,对固定资产的实物形态作详细记录,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负全面监督责任。

  4、在由财务部统一记录的基础上,将饭店的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分解到各部门。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责任内的资产负有全面管理责任。

  5、各部门应对本部门所管理的资产建立资产档案,对本部门的资产位置、功能、工作状况、操作方法、使用注意事项、能源耗用情况、修理维护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等各种信息作详细记录,并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以保证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6、对于专业性较强,需要特殊技能、须持证人员操作的设备,应配备专门的操作人员,严格执行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国家的相关规定。

  7、各部门应对管辖内的资产形成定期检修制度,以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建筑物的功能完好。

  8、各部门应对固定资产进行不定期的清查盘点,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对资产的清点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折旧第十九条固定资产的折旧由上级公司统一核算。除以下情况外,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按照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2、音响设备5年

  3、电冰箱(柜) 5年

  4、空调器柜式5年窗式3年

  5、电影放映机5年

  6、其他电器设备5年

  (五)文体娱乐设备类

  1、高级乐器10年

  2、游乐场设备5年

  3、健身房设备5年

  (六)消防设备6年

  第二十一条饭店固定资产净残值按税务机关的'要求执行。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减值,按《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处理。

  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修理、维护及日常保养

  第二十三条饭店固定资产应定期维护和保养,以确保资产正常、经济、有效地运行。资产的维修按年度固定资产预算进行。

  第二十四条各责任部门应时时掌握本部门的资产运转情况。若发现急需修理而又未纳入预算的情形,应作出报告经饭店工程技术部门鉴定并出具意见,由财务部门审核后,报饭店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五条资产维修部门和物资采购部门,根据总经理的批示意见执行维修任务。

  第二十六条零部件等维修费用,按饭店费用报销办法执行,相关费用计入饭店当期损益(第二十七条情况除外)。固定资产的修理支出不得以预提或待摊的方式处理。

  第二十七条若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金额较大(通常按超过固定资产原值的20%为准),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相应的支出,应由饭店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二十八条饭店正常经营期间,若需对建筑物进行装修。装修方案和相应支出应由饭店管理委员会批准。

  若装修支出符合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标准,则上级公司财务应将此项支出在固定资产账下单独设“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核算,并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

  第七章

  固定资产的清理及报废第二十九条各部门应不定期地对所管辖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盘亏、盘盈、报废、毁损、转出、转入的固定资产应及时与饭店财务部和上级公司财务取得联系。

  对于盘亏、报废、毁损的资产,应查明原因。若系人为因素造成,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饭店资产的转出和转入应征得饭店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第三十条饭店财务部和上级公司财务,应按会计制度、会计核算办法和本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时对固定资产的盘亏、盘盈、报废、毁损、转出、转入事项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对于超过服役期或尚在服役期内的设备,如存在下列现象则按程序进行清理或报废处理:

  1、无法正常运行,且无法修复;

  2、修理费用过高,不如购买新设备;

  3、由于国家新法规、新标准颁布,现有设备的使用已违反了这些新规定;

  4、能耗等使用成本过高,购置新设备比使用现有设备更经济;

  5、继续使用将对环境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6、原有设备的工艺、技术已被新工艺、新技术淘汰,继续使用已经不经济;

  7、由于意想不到的因素,资产受到不可抗力损坏,已无法继续服役;

  8、其他需要对设备进行报废的原因。

  第三十二条对于需要清理、报废的资产,由各资产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工程技术部门鉴定、财务部门(含上级公司财务)论证后,由饭店总经理确认,按程序纳入年度固定资产预算管理。各相关部门根据预算处理。

  第三十三条

  对于未来得及纳入预算的资产报废,应按预算形成程序,最终由饭店管理委员会立项审批。各相关部门根据审批意见办理。

  第三十四条

  财务部门(含上级公司财务)应配合并监督好各相关部门的清理工作,做到资产清理费用按规定开支、资产残值收入及时入账。

  对于保险赔偿范围内的资产报废,应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做到财产赔偿及时、足额入账。

  第三十五条

  对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资产,相应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办理好报废资产的销户、转出转入资产的过户等相关手续。

  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办法不一致的规定自动作废。

资产管理制度5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升效率:通过规范流程,提高资产使用的效率,减少浪费。

  2. 控制风险:防止资产丢失或滥用,降低财务风险。

  3. 保障服务: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转,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

  4. 透明度:增强资产信息的透明度,便于管理和审计。

  5. 合规性: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医院运营的合法性。

资产管理制度6

  固定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旨在确保企业运营的'稳定性和效率。这一制度涵盖了企业内部的各个方面,从人力资源管理到财务管理,再到生产运营和市场营销,无一不在其管辖范围之内。

  内容概述:

  1.人力资源管理:包括招聘流程、员工培训、绩效评估、薪酬福利和员工行为规范等。

  2.财务管理:涉及预算制定、成本控制、会计核算、审计监督和财务报告等。

  3.生产运营:涵盖生产计划、质量控制、设备维护、供应链管理和安全生产等。

  4.市场营销:包括市场研究、产品定价、促销策略、销售渠道管理和客户服务等。

  5.法规遵从:确保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环保法规、劳动法、税法等。

  6.内部沟通:规定会议流程、信息共享机制和决策程序等。

资产管理制度7

  为加强对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与核算,保证固定资产安全与合理使用,防止损坏丢失,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与分类

  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

  2、本企业固定资产根据其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分为两大类: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和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是指直接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各种固定资产。如生产设备、房屋、建筑物、机电设备、电气设备、各类计量设备、运输车辆、器具、工具等。

  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是指不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固定资产。如办公楼、门卫室、职工食堂、车库房等房屋建筑物;办公用电子设备、办公用高档家具、车辆和其他固定资产。

  3、标准界定:

  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为企业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在此标准的列入低值易耗品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管理

  1、本企业固定资产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公司财务部为本企业固定资产管理一级部门,行政部、后勤部、生产部为二级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2、行政部负责归口管理公司的所有固定资产中的办公设备及家具类设备、公司机动车辆、安保设施;

  3、后勤部负责归口管理厨房设备、锅炉、后勤保障性设备以及各类房屋建筑物;

  4、生产部负责归口管理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除房屋建筑物外的所有资产。

  5、各使用部门负责对资产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

  6、财务部设总分类帐统驭科目,并设品种、数量、金额明细帐进行一级管理;具体财产由行政部、后勤部、生产厂建立品种、数量明细帐,并安排使用和管理;具体使用部门建立相应的资产品种卡片,落实到班组、个人,明确责任,加强管理。

  7、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随时注意保养并善尽保管之责,需改良或大修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维修(改良)申请单”,按程序呈核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三、固定资产的购置

  1、固定资产的请购由使用部门填写请购单,送财务部查核无法调配时,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实施采购。

  2、请购单上应详细填明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性能、产地、质量要求等资料以备采购及验收的依据。

  3、各部门除年度经营计划编列扩充预算外,因特殊情况需要的添购,应说明其添购的效益和原因。

  4、自制或自建应与承建部门议定价格,按上述程序呈核后建造。请购的固定资产到厂或自制完工,由使用单位验收并填“固定资产验收单”一式现代语文网送交财务部编号完毕,第一联使用部门留存,第二联连同发票或审核后的结算书送财务部入帐存查,第现代语文网资产管理部门备档存查。

  四、固定资产的调拨

  1、各部门间固定资产的调拨,应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按程序呈核批准后,方可调拨。

  2、非经分管副总以上级别批准,固定资产不得调拨。

  3、该单据一式现代语文网,调入、调出部门、财务部各一联。

  五、固定资产清查

  1、财务部每年2次不定期会同资产管理部门对全公司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财务部与资产管理部门帐卡一致,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帐卡一致,帐实相符。

  2、固定资产盘点采用实地盘点方法并填制“固定资产清查表”,如有帐实不符,查明原因及责任,呈报总经理据情处理。

  3、经管资产人员调动时,必须进行清查盘点,并填制“固定资产清查表”,办理交接手续,交接不清不准离职。

  六、固定资产的处置

  1、固定资产属于正常报废,由资产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处置单”,会同资产管理部门及技术人员进行实物鉴定,拟具处理意见送财务部,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核准后予以处置。

  2、属于保管、使用、维修不当,责任事故造成的固定资产提早报废,根据情节由责任人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

  3、出售后的资产,固定资产管理人应将该项固定资产帐卡、验收单,送财务部存查。

  4、报废的资产无法出售时,应将其移交行政部,由财务部依法说明原因,向税务机关报备。

资产管理制度8

  为规范和加强我系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系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1、系领导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内勤为专项负责人。协助系领导做好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台账。对固定资产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实物台账,做好日常使用、维护记录。

  3、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及不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建立本系固定资产实物明细账,并进行日常管理。

  5、每年对本系的固定资产至少进行一次自查。

资产管理制度9

  (一)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授权总务处具体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由财产保管员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固定资产卡片)。

  (二)固定资产的核定: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固定资产;或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自制、调入、捐赠的资产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三)固定资产的申报:根据学校各组室的工作需要,须事先就所需添置的固定资产的项目、使用的'效益等方面提出书面申请,报校长室审核批准,确定经费来源。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四)固定资产的购置:按区政府采购办有关文件要求,固定资产的购置分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凡属集中采购的设备,按区政府采购办要求、方式,进入规范、严格的招投标程序,中标确定后才能进行购置;凡属分散采购的设备,应由校务会、总务处及提出申请的组室等方面人员组成集体评议小组,确定固定资产的购置环节的各项工作。购置的固定资产在接收时,应由财产保管员进行验收,并报总务处负责人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在固定资产登记簿(固定资产卡片)上进行登记。

  (五)固定资产的领用:使用部门负责人在固定资产领用单上签名,该组室的使用人员也须在固定资产领用单上签名。

  (六)固定资产的转移:固定资产在本单位的使用部门之间发生转移时,财产保管员应同时调整固定资产登记簿(固定资产卡片)上的相关内容,并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七)固定资产的使用:固定资产必须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如不慎造成固定资产损坏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由使用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固定资产的修理:使用部门必须事先就所需修理的固定资产的项目提出申请,经过检验、确认、审批手续,才能进行修理。其中,提请修理部门和实施修理的单位或个人应相互分离,或至少应有其他方面的监督;修理完工必须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修理单位分别验收签字。

  (九)固定资产的检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原则上每6个月会同会计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簿(卡)物相符。如有不符,查明原因上报单位领导及时进行处理。

  (十)固定资产的核销:固定资产发生报废与核销时,使用部门应填写书面申请报告,根据固定资产报废与核销金额的大小,经财产保管室审核后,分别报总务处负责人、校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审批。接批复后,会计人员按规定进行及时账务处理,并通知财产保管员在固定资产登记簿(固定资产卡片)上注销该资产。转出、赠送他人的固定资产手续比照执行。

  (十一)固定资产管理中的其它事项参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资产管理制度10

  一、规定资产管理范围

  1、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2、单价虽达不到核算起点,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类资产,也应视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和核算(主要是指办公用具,例如:桌椅、茶几、橱柜等)。

  3、对于比较稀少的财产,认为应当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

  4、对于各科室日常办公所需的零星消耗性物品,如笔、便签、笔记本、胶水、回形针、档案袋、信封、纸张、墨盒等耗材,由总务处根据预算提前统一购置,各科室使用时到总务处直接登记申领,急用急购,保证使用,不再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二、规定资产的分类

  1、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库房及其他功能用房等。建筑物包括单位内部的道路、围墙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监控设施、绿化美化等。

  2、专用设备:是指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如复印机、速印机、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照相机、摄像机、投影机、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等。

  3、一般设备:即通用性设备,如办公家具等。

  4、效能工具:如汽车灯。

  5、其他固定资产:即以上各类未包含的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

  1、新建、购入和调入的固定资产分别按造价、购价和调拨价入账,按规定支付的车辆附加费计入购置价。

  2、自制的固定资产,按支付的工、料费计入账。

  3、捐赠、无偿调入和盘存的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价的按市场价估价入账。

  4、调出、变卖和报废的固定资产,按账面原值注销,变卖残值记入修购基金,作为重置或维修费用。

  5、购入、调出固定资产的运杂费,不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

  6、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或扩建的固定资产按其金额入账。

  四、固定资产管理机构、人员

  1、成立学校规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总务处、办公室、教务科研处、政教处等相关人员组成。

  2、各处室是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处室主任是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第一负责人。

  五、固定资产账薄的设置

  固定资产总账: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分布表:固定资产卡片。

  六、固定资产账薄的管理

  1、总务处负责登记固定资产总账,使用“固定基金”和“固定资产”两科目进行核算。负责设置和登记含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等内容的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分布表及固定资产卡片。

  2、科室主任负责管理本科室的固定资产,并随时根据总务处填写的固定资产增加或减少凭单进行调整。

  七、固定资产的增加

  1、固定资产的购置。各处室根据工作需要编制购置计划,统一报总务处。总务处根据该处室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原有资产使用情况,对计划购买的固定资产在工作中的必要性等提出初步意见。可能通过其他渠道解决的,确需购买的,报校长室审批后进行购置。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

  2、对调入捐赠的固定资产,总务处要按调入、捐赠值记入固定资产相关账薄,并注明来源单位。

  八、固定资产的减少

  1、固定资产的报废要由总务处协同有关人员进行鉴定,并出具书面材料,报校长室批准,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2、固定资产的转移由总务主任提出,报校长室批准,并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3、由于自然磨损、自然灾害等非责任事故损失的固定资产,经鉴定确实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接近新购价值的,按报废处理。

  4、由于人为事故或保管不当而失窃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失、视情节由负责人赔偿一定数额的损失,直至全额赔偿。

  5、经批准报废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作为重置固定资产的修购基金。

资产管理制度11

  一、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管理原则

  为有效管理固定资产,维护国家财产安全,保护设施设备完好,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对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责任制。原则上由相关部门负责资产的前期市场调研、采购、使用、维修等管理工作并每年按熙规定清查固定资产一次。

  (二)固定资产登记

  1.新建房屋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报批。建成后,由基建单位填写“固定资产移交清单”经双方验收并签字,根据其决算验收单价值,及时记入固定资产账目。

  2.购入固定资产后,经办人到财务部经固定资产管理员验货后,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根据使用部门要求,办理资产出库手续后,由财务部固定资产管理员录入资产动态管理库并打印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份)。固定资产卡片填写内容:固定资产名称、财产来源、规格、财产原值、保管地点、数量、来源时间以及保管人等。

  3.出纳将填写完整的固定资产入库单附在报销发票的后面,转会计入固定资产明细账、总账。

  4.财务部固定资产管理员依据计算机打出的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份),一份留查备案,另一份交与使用部门,同时打印固定资产条形

  码交使用部门验货粘贴。

  5.各职能或业务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并定期与财务部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对。

  6.遇有固定资产内部转移,各职能或业务部门应及时通知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由财务科固定资产管理员变更资产存放地点。

  7.遇有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调整或退休,财务部应及时明确新的固定资产管理员并与调整或退休的人员办理固定资产管理交接手续。 8.收到固定资产捐赠,由接收部门填写《接收捐赠资产登记表》两份,1份交由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录入资产动态管理库,1份交财务部计入固定资产账。

  9.固定资产管理的牵制:各职能部门或业务部门与财务部应定期核对固定资产的账卡物。

  (三)固定资产的保管

  1.各职能或业务部门的固定资产保管员要经常检查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并提出保养、维修意见,确保国家财产的安全使用效益。

  2.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存放,专人管理并具有专项保护设施。机动车辆、电力设备、电器设备、贵重物品、医疗仪器等应指派专人管理,定期维修保养。

  3.固定资产保管员应严格按岗位责任制要求实施管理职能,尽职尽责。固定资产损失、丢失要按索赔制度处理。

  (四)固定资产清查盘点

  1.财务部不定期抽查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账、物卡相符。

  2.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各职能或业务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配合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盘点核对,确保固定资产有账、有物、有卡,账卡物三相符。

  3.清查完毕后,对清查结果进行总结,对盘亏提出处理意见报办公会审批;对管理中的不足,提出改进建议。

  (五)固定资产出租出借

  1.房屋、土地、机动车辆和大型设备的出租出借,应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其中:土地出租出借要报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

  2.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应签订租赁协议,明确租赁责任,确保国家财产安全。租赁协议生效后应指派专人负责监督租赁人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发现违约或有损国家财产的行为应及时报告或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固定资产。

  3.租赁收入由财务部统一核算收缴,及时入账,不得另设小金库。

  (六)固定资产的处置

  1.资产处置包括资产的调拨、捐赠、报废。

  2.各类资产的处置须经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理由要充分,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技术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经单位领导审批后,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按照要求上报,待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资产处置收益上缴财政专户。

  3;对外捐赠固定资产应经过主管院长和院长的批准,由部门固定资产保管员和部门领导、财务部固定资产管理员和领导共同与被捐赠单

  位办理相关手续,手续齐备并获得批准后交财务部办理卡片、账目注销手续。

  (七)固定资产档案管理

  1.财务部按照类别登记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以及登记固定资产动态管理明细账后,财务人员复核后记账上传数据,月末科室核对固定资产总额。

  2.财务部按照类别保管固定资产卡片;各部门保管自己部门的卡片。财务部定期和各部门核对账卡物。

  二、流动资产管理规定

  (一)现金管理

  财务部依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要求并结合实际,为进一步加强现金管理,确保现金安全,现金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1.接受开户银行对现金收支的监督和管理。

  2.实行钱账分管制度,由出纳专门负责现金的收付工作并登记现金日记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的登记工作,不得兼任稽核和档案保管工作。

  3.严格遵守现金使用范围,具体范围包括:职工工资、各种补贴、津贴、夜班费等;个人劳务报酬;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出差人员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等。

  4.严格现金收付手续。根据合法的原始单据逐笔记载,按顺序排号,

  账目要日清日结并做到账实相符。不得以借据抵现金入账,不得以“白条”抵顶现金,更不能任意挪用现金,不准套取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保留账外款,不得坐支现金。

  5.严格执行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每个账户现金库存不能超过500元。

  6.对人民币要认真辨认,收到假币,经办人要负赔偿责任。

  (二)银行存款的管理

  1.银行存款管理原则和要求

  ( 1)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银行存款管理规定,各项业务收入要及时送存银行,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接受银行的监督,保证结算业务的正常进行。

  ( 2)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由财务部统一在银行开户,避免多头开户,单位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开户,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号。

  ( 3)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经济事项,在现金支付起点以上的支出,原则上一律以转账支票或银行汇款结算,不得支付现金。

  ( 4)按照银行及安全部门规定,支票、密码、印鉴应分人保管,分别存放在不同地方。

  ( 5)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每收到一张银行对账单,经管人应及时核对,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属于未达账款的,应当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会计主管人员要不定期的进行抽查并有记录。

资产管理制度12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固定资产标准:

  1.1固定资产是指公司生产经营中使用期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1.2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质资产,列入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2、固定资产内容:

  2.1土地;

  2.2房屋及建筑物;

  2.3机器设备;

  2.4电子设备;

  2.5运输设备;

  2.6工具、器具;

  2.7管理用具等。

  3、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3.1人事行政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3.2人事行政部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及卡片;

  3.3人事行政部设专人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购建、验收、保管、调拨、出售、报废、定期盘点等有关事项;

  3.4人事行政部对每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人,并订立相关的使用、交接,丢失、损坏赔偿规定。

  4、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4.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4.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

  4.3财务部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4.4财务部协助人事行政部每季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做到帐实相符。

  5、固定资产的'购置:

  5.1固定资产购置,由人事行政部统一购买(专用固定资产除外);

  5.2各部门填写请购单,送人事行政部汇总后报总经理批准;

  5.3人事行政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请购单应填写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等资料以备采购及验收。

  5.4依据经总经理批准的请购单到财务部门请款。

  6、固定资产转移、调拨:

  6.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须到人事行政部办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

  6.2人事行政部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情况书面通知财务部门,以便进行帐务处理。

  7、固定资产出售:

  7.1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人事行政部须申报出售处理固定资产的报告并列出明细表,注明出售处理原因,报总经理批准;

  7.2财务部门根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出售处理报告进行帐务处理,并开具发票及收款;

  7.3人事行政部依据财务开具的发票及收据办理发货手续。

  8、固定资产报废:

  8.1固定资产报废,由人事行政部会同相关技术人员检测后提出报废申请报告,送总经理批准;

  8.2财务部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报告进行财务帐务处理;

  8.3人事行政部负责进行实物处理。

  9、固定资产盘盈、盘亏:

  9.1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由人事行政部按季盘点后提出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并会同财务部门核查落实后,报总经理审批;

  9.2财务部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进行帐务处理。

  10、固定资产要按规定严格管理、定期维护保养,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不得外借。

  11、财务部门每月按各类固定资产规定的使用年限,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列入有关的成本费用核算。

  12、对严格执行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13、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由公司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14、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15、本制度自xx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

资产管理制度13

  总 则

  一、学校的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是保证学校教学、科研、生产和师生员工学习生活正常开展的物质条件。为了适应学校教学、科研的改革和发展,加强我校固定资产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学校固定资产实施统一归口管理,建立二级管理系统,学校由一位分管校领导主管该项工作,并设归口管理机构协助分管校领导工作,各学院及处级部门要指定一位负责人负责这项工作。

  三、不论来自何种渠道或使用何种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都要在校财务部门入账,(附属工厂固定资产由工厂管理部门入账)。

  四、固定资产要做到帐、卡、物三相符,并逐步建立和完善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机构

  五、校级固定资产管理机构

  1、 资产后勤处是学校固定资产归口管理机构,负责管理除图书类以外的房屋建筑类、家具类、教学科研用仪器设备类、行政办公用设备类的全部固定资产。

  2、 图书馆负责管理图书类固定资产。

  3、 附属工厂由厂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全厂固定资产。

  六、学校固定资产部门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资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2、代表学校管理教学、科研(含横向科研)、行政、后勤等部门的固定资产工作。

  3、努力提高物资利用效益,防止固定资产流失,促进学校固定资产保值、增值。

  4、制订、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措施,建立和健全固定资产帐卡,编制相关统计报表。

  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

  七、符合下列条件的财产为固定资产

  1、单价在800元以上,耐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能在原有状态下独立使用的教学、科研、医疗、行政办公、生产开发、后勤保障等方面的仪器设备;

  2、单价在500元以上,耐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如:家具等);

  3、土地、永久性的房屋、道路及其他构筑物;

  4、图书信息资料;

  5、无偿调入或受赠并符合上述条件的物品;

  6、自制设备,在全部组装完并经验收后按所发生费用总值定价列为固定资产;

  7、特殊需要且单价在800元以上的其他固定资产。

  八、根据国家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教育部《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学校固定资产按其使用性质分为六大类: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1、 房屋及建筑物,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教学和科研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食堂用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2、 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医疗器械、文体设备等。

  3、 一般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包括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具等

  4、 文物和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

  5、 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资料室的图书资料等

  6、 其它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购置和验收

  九、增添固定资产必须与学校的发展规模、专业设置、学科建设和科研需要相适应,要精打细算,全面规划,根据需要,分轻重缓急,逐步解决。

  十、添置固定资产的申请审批手续

  1、 凡学校经费添置固定资产,各部门应根据学校下拨的年度经费编好设备添置计划,报资产后勤处设备科备案。并填写设备请购清单,经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

  2、 临时添置固定资产的,必须在经费落实的情况下,经部门主管审批后,报资产后勤处审核备案,1万元以上的设备须报固定资产主管校领导审批。

  3、 凡添置5万元以上仪器设备,根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执行。

  4、 添置单件为5万元以上设备的或批量添置的设备超过5万元的应进行招标。

  十一、添置的固定资产必须由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验收,需校档案员或兼职档案员和设备科人员到场,技术资料原件要归档。验收完毕后要建立帐卡,并办完财务报销手续,方能交付使用。

  固定资产的管理

  十二、学校对固定资产实行学校和部门(院、处)两级管理,有教研室、实验室的单位要实行本部门归口分级管理,务必做到“坚持制度,责任到人”,因管理不善造成固定资产遗失和损坏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十三、学校建立管理固定资产的帐卡制度,校级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按国家教育部固定资产目录登记全校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卡,各使用部门必须有本部门的固定资产帐和卡,以便随时查对,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每年对帐一次。

  十四、校财务处设置固定资产帐,按一级分类记录各固定资产的价值,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处至少每年对帐二次,经常保持帐帐相符。

  十五、校级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全校固定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并有权对由学校经费添置的固定资产进行合理调配,充分发挥其效益,部门之间的固定资产调配都须经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十六、固定资产严禁擅自拆卸和改装,如确实需要拆卸改装等变动,必须经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同意并办理手续后方可进行,否则除追究其部门领导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外,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可收回这些资产,调配给其他部门道若市使用。

  固定资产的变动

  十七、固定资产的变动系指固定资产的对外调拨、内部调拨,出借及报废、报损、丢失、变价等。固定资产变动手续,统一由资产后勤处办理,其他部门或个人都无权进行这类变动。所有固定资产变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都必须进入学校财务。

  十八、各单位需报废的仪器设备,应在每年上半年提出报废清单,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统一汇总,报国资部门认可的会计事务所进行技术鉴定,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后。上报上海市教委主管部门和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获批准后方可报废。

  十九、固定资产由于使用人或管理人玩忽职守或保管不力,发生被窃、遗失、损坏等赙况时,应认真查清责任,按条例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处分。

  附 则

  二十、学校所有的固定资产,个人不得占用或变相占用,己经发生的要限期清理收回,已使用陈旧或损坏的要折价赔偿。

  二十一、严格执行国家免税政策,严禁将在进口免税期内的教学、科研设备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凡有发生的一律追回。否则按偷漏国家关税对相关责任人和所属部门领导进行处理。

  二十二、任何固定资产外借必须经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各单位和设备使用人、保管人都无权批准外借,经批准外借的固定资产,到期应及时收回,并按规定收取适当的租借费。

  二十三、本办法由资产后勤处负责解释。

资产管理制度14

  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护、处置等各个环节,确保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防止资产流失。

  内容概述:

  1.资产分类与编码:建立统一的固定资产分类标准和编码体系,便于资产的识别和管理。

  2.购置审批:规定固定资产购置的.申请、审批流程,确保采购的合规性和经济效益。

  3.资产登记: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信息,包括来源、价值、状态等,实施动态管理。

  4.使用与保养:明确资产的使用责任人,规定日常维护保养要求,延长资产使用寿命。

  5.调拨与借用:设定调拨和借用程序,防止资产滥用和丢失。

  6.报废与处置:制定资产报废标准,规范处置流程,确保资产价值最大化。

  7.审计与监督: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实施内部审计,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8.法规遵从:遵守国家关于固定资产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制度的合法性。

资产管理制度15

  为加强幼儿园财产管理,防止积压、浪费,减少损坏。牢固树立以保教工作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努力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园财产、设施保管、保护制度

  1、制定专人管理幼儿园(本部门)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

  2、妥善保管、使用设施设备;贵重设施设备由专人保管使用。

  3、教室内财产实行由班主任和保育员共同负责使用管理。

  4、财产发现损坏、余缺及丢失等情况,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

  5、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财产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教学设施、设备的完好率;管理部门负责做好财产的维修工作。

  6、总务室(财产保管员)对园内实施设备进行定期全面的检查,需要小修的及时修理,不误使用,需要大修或报废的另定计划,交园长批准,上报修理或保废。

  二、物资、财产领用与出借制度

  1、教职工因教学或工作需要领用设备、教学具、办公用品、材料、用具或其他物品时,领用人应填写领用单或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2、幼儿园财产原则上不予出借。

  3、姐妹园及外单位因特殊情况需借用幼儿园财产、物资的,应凭介绍信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借。

  4、外借物品用后应立即归还,到期如不归还的,出借部门应催促其归还。物品归还时应注意清点数量,检查有无损坏,发现缺数或损坏,应请借方给予赔偿。

  5、幼儿园教职工借用物品,应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出借手续参照上面规定执行,用后立即归还。发现遗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6、幼儿园的贵重物品、设备,私人不准借用。

  7、每学期结束时,各室所有出借物品一律收回,有的确需续借的,办理好续借手续。

  8、教职工调离本单位前,应主动还清借用和某些领用的物品,经有关部门认可后,方可予以办理调离手续。

  三、财产维修保养制度

  1、使用部门负责落实本部门财产维修与保养工作。

  2、妥善保管使用实施、设备;贵重实施、设备由专人负责保管。

  3、教室内财产实行班主任和保育员共同负责管理。

  4、幼儿园购置的贵重物品(投影仪、复印机、电脑、一体机等)必须按相关规定给予保养。

  5、使用部门要确保财产的完好率;如本部门设施设备的维修必须由总务部门帮助完成的,部门负责人必须填好维修申请单,由总务部门按损坏的程度及时维修好。

  四、财产报失报废与赔偿制度

  财产的报失、报废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并按下列原则办理:

  1、超过使用年限,确属不能使用、不能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固定资产,由财产主管部门报经园长批准后作报废注销。

  2、由于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损失的固定资产,根据数额大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注销。

  3、幼儿园的固定资产,每年年底全面清点一次,如有缺少、损失,要查明原因,属正常工作情况造成,可由园长批准销帐;属于过失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过失人必要的经济、行政处罚;属于重大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严肃处理。

  4、报失、报废应办理符合规范的手续,由财产使用部门填写报失报废单,财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人员鉴定,报园长,方可在帐册上注销。

  5、如属违章或玩忽职守造成财产损坏、丢失的,应照价赔偿。

  6、赔偿者应填写赔偿单,财务室开具赔偿收据。

  五、基建和大型设备、物品的采购规定

  1、幼儿园基建立项、大型设备、物品的采购需经集体讨论确定。

  2、幼儿园基建项目的图纸设计必须是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单位。

  3、项目的施工要有图纸,有施工执照,有质量检验方可进行;大型设备和物品的采购需填写申购单,经集体讨论和园长审批后方能进行。

  4、坚持秉公办事、质量第一为原则,对工程项目、大型设备和物品进行质量验收,如有对质量问题,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予以解决后方能完成基建审核或物品的采购工作。

  5、在基建施工中如发现问题的,要及时进行集体研究、行家论证予以解决。

  6、基建工程完工需经质监部门验收方可使用。

  7、基建经费预决算要十分慎重,少花钱、多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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