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的管理制度
现如今,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村卫生室的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村卫生室的管理制度1
一、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制度,认真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二、严禁村卫生室内设置生活区。
三、医务人员在工作区内,要衣帽整洁,严禁着工作服到非工作场所。诊疗前后应及时洗手、必要时使用消毒液浸泡消毒。
四、敷料缸、持物钳等医疗器械用品要定期消毒。体温计、 止血带、压舌板要一人一用一消毒。
五、治疗室门窗应密闭良好,定时通风换气,每日使用紫外线消毒,定期监测,并记录完整。治疗室紫外线消毒时,应具备避光条件,以免对治疗室外的'人员造成伤害。
六、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及时消毒后备用。被褥、床垫要定期洗晒、消毒、更换。
七、应尽量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降低感染率。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应当按照医疗废物处置规定处理。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
村卫生室的管理制度2
1、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方针,主动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宣扬卫生学问,主动参加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2、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对传染病人要早发觉、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刚好进行疫情处理,严格限制传染病的.流行。
3、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建立传染病登记簿,做到不漏登,不漏报,刚好收集牢靠精确的疫情资料。
4、对可能被传染性病原体污染的物品要随时做好消毒工作,废弃物须消毒后丢入污物桶,传染病患者要刚好转院诊治,转诊后对诊治场所和病家进行终未消毒。
村卫生室的管理制度3
一、严格规范门诊统筹定点村卫生室的财务管理。
1、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财务要实行集中专户管理、分室核算。由乡镇卫生院会计兼任村卫生室会计记账人员、村卫生室确定一名专(兼)职人员任出纳员。
2、票据统一印制、收入统一上交、支出统一报批。
3、严格财务手续,补偿支出登记完整、及时,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二、村卫生室会计人员的职责:
1、做到钱、账分开管理。
2、做到处方、发票、药品进销台账、收支账目能够相互印证,严禁截留或坐支收入资金。
3、出纳员对于现金、银行日记账要做到日清月结,余额于每月月底与会计人员核对;每月底系统库存药品和账面库存要进行核对,不一致找出差额和原因。
4、出纳员要及时整理、汇总所报销的处方和登记表,月底据实填制门诊结报汇总审批表,由领导审批后报给乡镇卫生院。
三、监督与检查
村卫生室要加强财务管理,实行补偿信息及时公开,接受上级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各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构要加强对门诊统筹定点村卫生室的财务监管,定期不定期对村卫生室的财务进行检查。财务管理达不到规范要求的村卫生室应暂缓门诊统筹定点,已经定点的应暂停或取消。
下列行为属于违纪违法行为:
1、通过篡改票据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2、不按规定开据农合专用收据;
3、不按时、不按规定标准支付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待遇的有关款项或者做x账、设置账外账;
4、不及时发放、故意扣留合作医疗就诊卡;
5、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针对以上所列行为,应限期纠正,并作出相应的`追回、退还等处理。对违纪或违法行为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处罚,按合作医疗有关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村卫生室的管理制度4
购进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一、购进药品时应选择已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作为供应商;参加药品集中招标的医疗机构应在中标企业购进药品。并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应对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合法资质进行验证。应索取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供货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并对供货企业销售人员进行网上核查。
三、应有明确的书面质量条款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
四、购进药品应索取合法票据(发票、供货清单),并做到票、帐、货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五、购进药品应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药品购进记录应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等,记录应保存三年以上。
六、购进进口药品应同时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购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生物制品,应同时索取《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七、购进胶囊制剂应按照政策要求向供货企业索取电子版质量检验报告书。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一、验收人员应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待验收的药品应放在待验区,并在当日内验收完毕。
二、验收药品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的外观形状、内外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逐一进行检查。
1、药品的包装和所附说明书应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有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2、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药品的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及贮藏条件等。
3、中药饮片及中药材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材应标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中药饮片外包装应印有或贴有标签,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
4、进口药品。其内外包装的标签应有中文注明的药品名称、主要成分及注册证号,其最小销售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应凭《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三、验收合格的药品方可入柜台(货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验收合格字样,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或破损、标志模糊或有其他问题的`药品,应不得入柜台(货架)。
四、验收药品应填写药品验收记录。
药品保管储存管理制度
一、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底垫、货架及避光、通风调温等药品储存设施,在库药品应堆放整齐,离地距离不小于10cm,离墙顶、散热器及墙壁距离不少于30cm。
二、在柜(架)药品应分品种按批号分开堆放。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易串味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危险品等应分开存放。
三、二类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专柜存放,专人上锁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四、应设置与其开展的诊疗业务相适应的药房、药库,并根据药品储存要求逐步做到设置常温库(0—30摄氏度)、阴凉库(不高于20摄氏度)、冷库(柜台)(2—10摄氏度);药房、药库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药房、药库应配备温湿度检测设备。药品养护人员,每天上下午应对药房、药库各进行一次巡行,并认真做好温、湿度记录。发现温、湿度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调节。
五、药房应做好防尘、防潮、防污染及防虫、防鼠等相应的管理工作。
拆零药品管理制度
一、拆零药品是指所销售药品最小单元的包装上,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
二、拆零药品应设立专门拆零柜台或货架,并配备必要的拆零工具,如药勺,药盘、拆零药袋等,并保持拆零工具清洁卫生。
三、拆零后的药品,应相对集中存放于拆零药柜(架),不能与其它药品混放,拆零药品应保留原包装及标签。
四、拆零药品包装袋应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五、药品拆零时,如发现拆零药品的内包装及外观质量可疑,应按不合格药品处理程序处理,不得拆零使用、销售。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一、不合格药品是指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不相符的药品,以下为主要情形:
1、药品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
2、药品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
3、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购进的药品经验收确认为不合格药品,不得入柜(架)使用,应及时上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三、在药品储存、养护、上柜、使用、销售过程中发现过期失效、裂片、破损、霉变,药品包装标识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等不合格药品,应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区,做好记录,完善相关手续。
四、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1、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由医疗机构负责人负责,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销毁记录。
2、不合格药品销毁时,应采用焚烧、深埋、毁形等方法处理。
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药房和个人卫生应符合规定要求。
一、做到每天早晚对药房各做一次清洁,保持药房的环境整洁、卫生,无污染物及污染源。
二、货架(柜)摆放的药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染、药品摆放规范有序。
三、在岗时应着装整洁,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四、所有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五、健康体检应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应符合任职岗位条件要求,体检结果应存档备查。
六、及时将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调离岗位。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一、药品不良反应(ADR),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为促进合理用药,提高药品质量和药物治疗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范围;
1、上市5年以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列入国家重点监测的药品、医疗器械,引起的所有不良反应(事件)。
2、上市5年以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引起的严重、罕见的或新的不良反应。
三、药品器械不良反应事件主要包括药品(器械)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毒性反应及过敏反应等。严重的药品器械不良反应主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引起死亡;致畸、致癌或缺陷;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
四、一经发现可疑药品器械不良反应需详细记录、调查,按规定要求对典型病例详细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并按规定报告。
五、应定期收集、汇总、分析药品器械不良反应信息,每季度直接向县药品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严重、罕见的或新的药品、医疗器械(事件)不良反应病例,最迟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各科室、药房工作人员应注意收集、分析、整理、上报本单位临床用药用械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情况。
患者使用药品器械出现不良反应情况,经核实后,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并上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药房工作人员发药时,应注意询问患者有无药品不良反应史,讲清必须严格按药品说明书服用,如用药后有异常反应,要及时停止用药并向医生咨询。
六、防疫药品、普查普治用药、预防用生物制品出现的不良反应群体和个体病例,须随时向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管理制度
一、质量事故,是指药品管理使用过程中,因药品质量问题导致危及人体健康的责任事故。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二、重大质量事故
1、违规购进使用假劣药品,造成严重后果。
2 、未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造成不合格药品入柜(架)。
3、使用药品出现差错或其他质量问题,并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的。
三、一般质量事故
1、违反进货程序购进药品,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保管、养护不当,致使药品质量发生变化的。
四、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限
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在三小时内上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2、应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并在七日内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书面汇报。
3、一般质量事故应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及时处理。
五、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补救措施,并注意保留相关物证。
六、处理事故时,应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原则,并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保证使用药品安全有效,特制定本规定。
二、陈列药品的货柜(架)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三、应经常检查药品陈列环境和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四、应按药品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整齐陈列摆放和储存,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五、危险品不得陈列,如因需要必须陈列的,只能陈列代用品或空包装。
六、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七、发现有质量疑问的药品,不得上架陈列使用。
处方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处方的开具、调剂、使用、保存的规范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处方必须有注册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开具。
三、医师开具处方、专业人员调剂处方均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四、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有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天。
五、处方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童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制用纸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白色。并在处方右上角注明。
六、处方书写必须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七、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处方量不得大于2个最小包装。
村卫生室的管理制度5
一、以关爱村民(包括流动人员)的身心健康为宗旨,经常、广泛、多样地开展健康咨询教育服务,促使各类人群自觉关注健康,提高村民的健康质量。
二、村卫生室是健康教育宣传的主体和主要阵地,具体负责健康咨询和宣传资料的提供。
三、村卫生室要建立村民健康档案,并按要求配合上级卫生单位搞好村民健康体检工作。
四、督促、指导村民开展好爱国卫生工作,搞好环境卫生,帮助村民做好改水、改厕、改灶工作,以促进健康。
五、乡村医生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健康教育宣传服务知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健康教育宣传质量和效率。
六、正确使用好、爱护好健康教育宣传的.各种设备设施和宣传资料。
七、积极指导和组织村民开展灭蝇、灭蚊、灭鼠、灭蟑螂等爱国卫生运动。
村卫生室的管理制度6
1、仔细执行《药品管理法》及配套法规。加强药品管理,为医疗保健供应有效、平安、数量不少于120种的基本药物。
2、明确药物保管分工,妥当保管特别药物,药品放置定点定位,存放有序。
3、药品必需从乡镇医院(所)选购,并建有药品入库验收登记簿,刚好进行药品质量检查,消退变质、过期、失效药品。
4、凭处方发药。发药时要实行复核、查对,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5、坚持合理用药,因病施治,处方书写规范,不开大处方、人情方,留意配伍禁忌,开处方要签全名。
6、按处方定期进行药销,做到药账相符。
7、一次性运用无菌器械,运用后毁形剪断,浸泡消毒,统一销毁并有记录。
村卫生室的'管理制度7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1药房药品质量主要由质量药师负责,加强麻醉、精神药、毒性药品的管理,掌握药品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2加强药品效期管理:
2.1注意药品效期,严禁过期药品售出窗口,对于到期限三个月内的药品做好登记并临床科室。
2.2药品进药房后,应严格按照效期的.远近,按批号分别存放,严格执行“近期先出,易变先出”的原则,防止过期失效。
3严格遵守贮存条件,保管好药品。根据药品性质做到密闭、低温、避光保存,以保证贮存期药品质量。
4经常对药品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应停止使用,并报告质量管理小组,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5做好药品卫生工作,保证药品整洁有序。
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1凡直接接触药品的药剂人员每年应在本院进行健康体检。
2凡发现患有皮肤病,传染病,精神病的患者,应立即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如需重返岗位必须治疗康复,并经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方可上岗。
3新进药剂人员在上岗前,应有体检合格证明。
4凡体检合格者应建立健康档案。
村卫生室的管理制度8
1、建立健全财务账册、药物账册、物资账册,建好管好现金往来账,各种账册要填写刚好,定期审核。
2、做到钱、账分管,管账与管物分开的原则。
3、账目清晰,定期核对。物账相符,每月必需查对一次。
4、服务收费有标准,药物明码标价公示,收取费用有凭证。
5、仔细执行合作医疗报销规定,收支账目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村卫生室的管理制度9
一、按规定完善医疗文书,主要包括:门诊病历、门诊登记本、处方、处置(注射、清创、换药等)登记本、输液卡等,以县为单位统一格式、内容和要求。
二、医疗文书必须由具备执业资质的卫生技术人员按照职责范围和要求完成,并由书写者本人签名。
三、医疗文书应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同一村卫生室统一用一种颜色墨水书写。记录内容必须客观、真实、及时、完整,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特殊情况下必须修改时,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四、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 。书写处方时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和医学术语,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不得自行编制名称或代号。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五、村卫生室所有使用药品的治疗过程,必须同时有处方、 调剂和门诊日志记载。
村卫生室的`管理制度10
一、制定本管理制度;
1、村卫生室开展静脉输液业务,须经所辖乡镇卫生院申报,区卫生计生局审批同意备案。村卫生室必须为规范化达标村卫生室,具备静脉药品配置的条件;
2、村卫生室配备常用的急救药品柜(箱)、制氧设备或氧气瓶(袋)等;室内有紫外线消毒设备,设流动水洗手池,有洗手液、干手设施(用品)、速干手消毒剂等。
3、村卫生室达到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集中贮存,登记上缴,规范处置。严禁将医疗废物流失、随意处置。开展抗菌药物静脉给药业务的,应当符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规定;
4、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备执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乡村医生执业资格或护士执业资格,经培训合格,掌握抗菌药物的配伍禁忌输液反应及抢救原则和方法,持有区卫生计生局颁发的《静脉输液管理培训合格证》,方能从事静脉输液业务。
5、建立静脉输液登记,登记本有医生签名、输液人签名、患者签名等。必须建立和留存门诊病历、处方、输液卡等医疗文书,确保记载的'医疗信息完整、准确、真实。
6、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掌握静脉输液指征,坚持“能口服的不注射,能肌肉注射的不静脉注射”的治疗原则,按照村卫生室用药目录用药。不准过度输液,滥用抗菌药物等
7、严格执行静脉输液操作流程、无菌技术规范及“三查七对”制度,掌握药物配伍禁忌。严格执行药物过敏试验规范,在输液过程中要定时巡视和观察。村卫生室原则上不得开展手术业务。
1、开展静脉输液业务的村卫生室必须为规范化村卫生室,其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设置观察床)四室分开设置,布局合理;
(2)配备常用的急救药品柜(箱)、设备及氧气瓶(袋)等;
(3)符合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
(4)具备静脉药品配置的条件;
(5)开展抗菌药物静脉给药业务的,应当符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规定;
(6)室内有紫外线消毒设备,设流动水洗手池,洗手液、干手设施(用品),速干手消毒剂等。
2、村卫生室开展静脉输液业务,须经所辖乡镇卫生院申报,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备案,列入村卫生室年审进行考核。
3、实施静脉输液的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备执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乡村医生执业资格或护士执业资格,具备预防和处理输液反应的救护措施和急救能力。
二、规范管理
1、建立静脉输液管理制度,以县区为单位统一制作《村卫生室开展静脉输液业务管理制度》牌,上墙公示。
2、建立静脉输液登记(可登记在门诊日志上),登记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诊断,液体及药物名称、剂量、用药途径,医生签名、输液人签名、患者签名等。
3、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三统一”管理和零差率销售,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具等医疗废物必须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市县有关要求规范处置。
4、严格掌握静脉输液指征,坚持“能口服的不注射,能肌肉注射的不静脉注射”的治疗原则,按照村卫生室用药目录用药。
5、严格执行静脉输液操作流程、无菌技术规范及“三查七对”制度,掌握药物配伍禁忌。严格执行药物过敏试验规范,详细询问患者过敏史,按要求进行试验液配置,试验时间记录,试验结果观察、记录和运用。患者在输液过程中要定时巡视和观察,对发生输液反应的患者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快速处置。除为挽救患者生命而实施的急救性外科止血、小伤口处置外,村卫生室原则上不得开展手术业务。
6、实施静脉输液的病例,必须建立和留存门诊病历、门诊日志、处方、治疗处置单、病程记录、输液卡等医疗文书,包括既往病史、药物过敏史、临床症状、阳性体征等信息文书,确保记载的医疗信息完整、准确、真实。
7、村卫生室严禁居家输液、外带输液;输液过程中严禁村医脱离工作岗位;严禁在村卫生室用药目录外用药;严禁使用过期、失效、变质的药品;严禁开展与村卫生室功能不相适应的基本医疗服务;严禁开展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明确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基本医疗服务。
8、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定期开展静脉输液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技术指导,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于执行《村卫生室开展静脉输液业务管理制度》不严格,经审查不合格的,应现场采取立即停止开展静脉输液业务、限期整改、公开发布暂时取消静脉输液资格等措施,整改完成后,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重新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开展静脉输液业务资格;问题严重的移交卫生监督等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村卫生室的管理制度11
一、村卫生室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委会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文明服务,对病人态度和蔼、检查认真、诊断正确、治疗得当、收费合理。
三、负责做好村内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常见病及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和转诊、健康宣教,协助上级卫生部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等工作,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和门诊统筹工作。
四、努力学习和钻研业务,认真执行各项诊疗技术操作常规,不断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杜绝医疗差错事故发生。 五、认真书写处方和各种记录。定期做好药品盘存和处理过期药物,不滥用抗生素药物、激素。
六、积极参加卫生系统组织的各项活动,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完成乡镇卫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打击非法行医、依法执业:
八、卫生院统一药品采购、杜绝私自购药和乱收费。
村卫生室的管理制度12
一、在校长室的领导下以对每一个学生负责,对每一个家庭负责的原则,主动做好学生的常见病的防治工作和各项卫生监督工作。
二、卫生室全部的药品、器械未经许可不得动用,用后刚好做好记录。
三、发觉传染病马上报告校领导及有关防疫部门,刚好实行预防措施。
四、对学生一般外伤应刚好处理,重症病人即送医院就诊
五、妥当保管和运用器械药品。
六、主动协作村防保组做好查病防疫工作。
七、主动开展卫生学问宣扬工作。
八、定期对学生体检,健全学生健康档案。
九、学校卫生人员应在校长的领导下,为全体学生服务,业务上受教育局体卫科的.指导,每学期初制定学校卫生工作安排,期末做出工作总结。
十、做好学校卫生档案内容的填写。
十一、定期组织学生体格检查,对学生发育和健康状况做出比较、评价和分析,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
十二、有目的有安排地向学生进行卫生学问宣扬教育,培育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卫生员的培训工作。
十三、做好教学、体育、劳动、设备、环境、饮食、饮水及个人等各项卫生监督监测。
十四、主动开展近视、沙眼、肠道蠕虫、养分不良、贫血、龋齿及牙周炎疾病等学生常见病的防治。
十五、加强传染病防治管理,做到早发觉、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限制扩散,负责学生预防接种和组织工作。
十六、做好学生常见疾病和一般外伤的治疗救援或转诊工作。
村卫生室的管理制度13
一、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规范》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全面做好村卫生室传染病报告工作。
二、村卫生室为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单位,村卫生室医生为疫情责任报告人。
三、建立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本等相关登记并按照规范认真填写。
四、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辖区乡镇卫生院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上报,严禁漏报、瞒报、缓报。
五、医务人员应定期参加传染病防治知识和相关法规的学习、培训。
六、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传染病流调、随访、疫点处理及密切接触者隔离等工作。
村卫生室的管理制度14
一、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规章制度。加强药品管理,为农民群众提供有效、安全、放心的药物。
二、村卫生室必须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基本用药目录,规范药品的采购、使用与管理。不得将村卫生室作为企业药品零售点。
三、药房独立设置,布局科学、合理,符合卫生学要求,方便病人取药。
四、药房管理规范,分工明确,陈列、摆放有序,特殊药品专人负责保管。
五、村卫生室药品以区为单位集中统一配送,建立药品入库验收登记簿。药品购进票据存放不得少于5年。
六、坚持合理用药,因病施治,注意配伍禁忌,确保药品使用安全、有效。
七、药房必须凭处方调剂发药,认真核实、查对,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八、定期清查药房,做到药账相符。及时清除变质、过期、失效药品。
九、按规定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无菌器械,使用后毁形、消毒,统一销毁,并有记录。
十、主动配合药品监督部门的.检查与技术指导,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村卫生室的管理制度15
一、村卫生室药品必须由具有药品经营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配送或由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代购,不得自行采购。采购药品应遵照区(县)卫生局规定的"用药目录品种。
二、购进药品必须对药品的内外包装、标识、外观性状进行检查,并有真实完整的.验收,验收记录和配送清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验收时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药品应拒收。
三、药品必须储存在村卫生室药房(库)内,不得存放于其他场所。药品存放应符合其性能要求,有避光、通风、防潮、防霉、防污染等措施。冷藏药品放置冰箱,温度控制在2—10℃,阴凉处存放药品控制在20℃以下,常温存放药品控制在30℃以下,药房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每天做好温湿度和冰箱温度监测记录。
四、药品做到分类陈列并有分类标志,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服药、易串味与一般药品分开存放,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并有红色“不合格”标志。
五、药箱保持清洁,拆零药品必须保留原包装及其标签,不得重复使用旧药瓶及其标签。药箱内不得存放冷藏药品,需要使用时随用随取,使用后及时按要求存放。拆零药袋必须注明品名、规格、用法、用量、批号。
六、定期检查所有药品质量并做好药品养护记录,发现不合格药品要做好登记,及时报损。不合格药品必须交由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销毁和处理。
七、药品实行效期管理,先进先出,近期先用,效期一年内的药品要有明显标志,并做好记录。
八、凭处方调配药品应严格审核处方,详细告知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项,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九、不得使用过期、失效、变质、污染等不合格药品。
十、随时收集药品不良反应,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填报内容真实、完整、准确,随时或每季度集中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其中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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