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管理制度

时间:2025-04-28 08:31:3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化验室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化验室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化验室管理制度

化验室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带给质量数据,到达质量体系贴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检验和试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过程。

  3检验室管理制度

  3.1与检验无关的人员不能随意进出检验室。

  3.2检验人员在检验室内不得进行与检验工作无关的活动。

  3.3检验室内应持续整洁,物品定置放置。

  3.4已过有效期的标准滴定溶液以及浑浊或变质的试剂溶液不能用于检验工作。

  3.5检验项目结束后须将检验用器具清洗干净,并为其再开展做好准备工作。

  3.6盛装在滴定管内的标准滴定溶液须于当天检验工件结束后倒掉,并将滴定管清洗干净后管口向下夹在滴定架上。

  4检验室安全规定

  4.1穿着规定

  4.1.1进入检验室,务必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4.1.2到生产现场取样,务必按规定戴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护眼镜或面罩,个性是取液体的酸性和碱性产品,防液体飞溅入眼;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剂、特定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检验,务必要穿戴防护器具(口罩、手套、眼镜)。

  4.1.3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禁止穿凉鞋或者脚部暴露的鞋子进行检验操作,要穿有保护性的鞋子(防止检验溶液或样品溅伤)。

  4.1.4操作高温的检验,务必戴手套。

  4.2饮食规定

  4.2.1禁止在化学品存放区和试验室内吃东西、喝饮料、存放食物和饮水杯等器具。

  4.2.2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的冰箱、冰柜或者储藏柜中,禁止使用检验设备做饭吃,烧开水喝。

  4.2.3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4.3物品存储、领用及操作相关规定

  4.3.1易燃、易爆、易挥发性药品,应远离热源和火源,在通风良好的低温场所保管,不得与其他易燃物放在一起。身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洗净,否则不得接近火源,工作现场易燃物品存放量不得超过10L。

  4.3.2剧毒药品须与一般药品分开保管,发生撒落时,应立即作解毒处理。

  4.3.3领取化学试剂或者药品时,应确认容器上标示名称是否为需要的检验用药品,注意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察看试剂或药品的安全数据单(MSDS)。

  4.3.4一切试剂瓶都要有标签。严禁将用完的原装试剂空瓶不更换标签而装入别种试剂;严禁试剂入口,如需以鼻鉴别时,应将试剂瓶远离口鼻,以手轻轻扇动,稍闻其味即可,严禁以鼻子接近瓶口。

  4.3.5在室温较高的状况下开启易挥发的试剂瓶时,应先把试剂瓶在冷水中浸泡一段时间,且不可使瓶口对着人脸,以防超多液体冲出伤害人体。

  4.3.6检验过程中对于易挥发及易燃的有机溶剂,如需加热时,应在水浴锅或严密的电热板上进行,严禁用明火直接加热。

  4.3.7取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等,应带上防护眼镜和手套,操作后立即洗手。如瓶子较大,应一手托住底部,一手拿住瓶口。

  4.3.8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请在通风橱进行操作,操作人员的头应在通风橱外,取有毒试样时要站在上风口。根据其属性、特点安全地进行取用、稀释。

  4.3.9稀释浓硫酸等遇水剧烈放热试剂时,务必在烧杯等耐热容器内进行,而且要把试剂缓慢加入水中,绝对不能将水加入到该类试剂中去。

  4.3.10使用玻璃器皿时应检查其是否有裂纹或坏损,留意划伤。

  4.3.11严禁一切将化学试剂、制剂、药品等带出检验室和用于非检验工作的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4用电安全规定

  4.4.1检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务必贴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检验设备用电务必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4.4.2检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板、箱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持续完好可用状态,室内照明器具也应持续稳固可用状态。

  4.4.3可能散发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检验室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4.4.4检验室内所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查。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务必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

  4.4.5检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电炉取暖,务必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4.6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因实验需要拉接的`临时线务必保障安全,用毕应立即撤除。

  4.4.7手上有水或潮湿请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电)。

  4.4.8质检人员在检验工作结束或离开检验室时务必及时关掉电源及水源。

  4.5气瓶使用安全规定

  4.5.1气瓶应专瓶专用,不能随意改装其它种类的气体。

  4.5.2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易燃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氢气瓶最好隔离。

  4.5.3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4.5.4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以防倒灌。

  4.5.5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万一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4.5.6用时应将气瓶加以固定,并确认用途无误后方能使用。

  4.5.7质检组长每月应对使用的气瓶检查管路是否漏气,压力表是否正常。

  5标准物质管理制度

  5.1标准物质是指标准样品、容量基准试剂、标准溶液和标准滴定溶液。

  5.2标准样品、容量基准试剂和标准溶液的保存按该物品存放条件进行,并填写标准物质使用记录。

  5.3标准滴定溶液的配制和标定按GB/T601或有关方法进行,并填写配制、标定原始记录。

  5.4标准滴定溶液的有效期为二个月,有效期满应重新确定溶液浓度。

  5.5标准溶液和标准滴定溶液浑浊或变质后在不污染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前提下作报废处理。

  6检验用化学试剂和药品管理制度

  6.1试剂、药品购回后,质检科应进行核对,对不适用的及时提出退换。

  6.2按化学试剂的理化性能进行存放,对贵重和属毒害品的化学试剂和物品实行专人保管、分发,监督使用状况。

  6.3非标溶液、杂质标准溶液的有效期为六个月,有效期满不能用于检验工作。

  6.4对失效的化学试剂、自配的各种溶液在不污染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前提下作报废处理。

  7检验样品管理制度

  7.1检验样品的管理是指检验样品的采取、保管和处理的规定。

  7.2采样人员应遵守《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同时,应熟悉并遵守氯碱化工企业安全事项,在任何状况下,采样者都务必确保所有被打开了的部件和采样点按要求重新关掉好,并确保采样操作安全进行。

  7.3所用采样设备(包括工具和容器)要与待采物料的性质相适应,例:强碱性产品用塑料瓶盛装、强酸性产品用玻璃瓶盛装、三氯氢硅用玻璃瓶或聚四氟乙烯瓶盛装等。装有样品的容器,密闭后应将其置于塑料桶或保温箱中,避免由于样品容器的破损及由此引起的危险。

  7.4采样前应在容器上作好标识,标明样品名称等资料。采样时应戴防护镜、橡胶手套、穿劳保服(必要时戴防尘罩),强酸和强碱的腐蚀作用很快,溅到身上后立即用水冲洗;采样阀泄漏时立即报告相关工序人员处理;在工序采样时遵守工序的安全禁令。

  7.5采样过程应保证样品不带进其它外来杂质,避免样品吸潮等,确保所采样品的真实性。清洗采样容器用的待检物料,将其返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

  7.6公司生产所需原辅料按《原辅料质量》中第5条进行。

  7.7过程产品检验样品的采取在生产工艺确定的取样点进行。对气体、液体样品用待检物料置换取样器具2-3次后再采样;用干燥清洁的取样器具采固体样品。过程产品的检验样品可不保留,检验样品在下次采样时将其回到工序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气体样品应用相应的液体(NaOH、Na2CO3KMnO4、CCl4溶液)吸收处理。

  7.8液体NaOH、KOH产品在包装过程中用清洁的塑料瓶,并用待检物料置换2-3次后取车槽中任意部位的碱液作为检验样品;盐酸用广口瓶在贮槽取样点取放掉前部约2L后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次氯酸钠溶液用清洁的塑料瓶在贮槽取样点或车槽中取任意部位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液氯产品在包装时在包装管道取样处取排气约2分钟后的产品为检验样品,样品不保留;三氯氢硅产品用清洁的聚四氟塑料瓶在贮槽取样点或车槽中取任意部位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检测后对样品贴标签对其进行标识:样品名称、批号、取样时间等。液体样品的保存期为4天,到期后将其回到工序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

  7.9片状氢氧化钾产品由KOH片碱包装人员从包装线上每1小时提出一袋产品置于样品存放处,两碱成品质检人员按批用取样勺取样于自封袋中,取样量约1kg,将样品混匀装于清洁干燥的塑料瓶中,贴标签对其标识。国内KOH样品保留一个月,出口KOH样品保留6个月,到期后由质检人员将其回到生产分厂;取样勺用毕后用纯水冲洗3-4遍,晾干,备用。

  7.10聚氯乙烯树脂产品由PVC产品包装人员在包装线上按批取样,用取样勺取一勺/40袋于样品桶中,取样量约1kg。PVC成品质检人员将样品混匀装于清洁干燥的广口瓶中,贴标签对其标识。样品保留一个月,到期后由质检人员将其回到生产分厂。

  8检测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8.1质检科应对强制检定的检测设备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使用的检测设备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8.2所有检测设备、计量器具都应标明其校准状态,对无标识的计量器具不能用于承载量值传递的检验工作中。

  8.3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检测设备操作校准规程》进行操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告知质量管理人员。

  8.4当检测设备由于过载、误操作、显示可疑结果或表示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加停用标识,待修理或消除影响因素并经验证证明其状态贴合要求再投入使用。将处理过程记录于设备档案中。

  8.5将检测设备的运行状况如实填写于使用记录中。

  9检验数据处理制度

  9.1检测过程中要按方法规定进行双平行或多平行测定,其结果应贴合方法精密度要求。

  9.2数据处理与结果计算要遵循数值修约规则(GB/T8170),有效数字不得随意舍弃。

  9.3当发现结果异常或结果偏差与方法规定有偏离时,检验人员应认真检查记录、计算过程、操作过程、试剂、方法、样品等,找出原因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复验。

  9.4复验结果仍然出现分析结果离散性大,则将信息反馈质检部门;质检部门根据检验过程的异常状况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10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10.1质检部门编制统一的原料、过程产品及成品的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

  10.2分析数据应及时填入原始记录,需计算的分析结果在确认无误后填写。分析者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10.3检验报告中的检测项目和数据应与原始记录一致。

  10.4检验报告应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工序或人员。

  10.5原料、成品检验报告和过程产品检验原始记录按月整理成册,做好标识,归案保管。

  11质量检验事故处理规定

  11.1质量检验事故是指由于质检人员失职导致产品退货、带给错误生产信息导致生产极异常或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质量事故。

  11.2质量检验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分析事故原因。

  11.3根据原因,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

  12检验比对制度

  12.1不定期组织质检人员参加潜力比对。

  12.2与上级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进行1次/年比对实验。

  12.3用钠、铁等有证标准物质使用不同检测仪器进行1次/6月比对实验。

  12.4不定期开展对保留样品的再检验工作。

  13“三废”处理制度

  检验过程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称为实验室“三废”。为了保证质检人员的健康及防止环境污染,检验室三废排放也应遵守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13.1废气

  少量的废气可由通风装置直接排至室外,毒性大的气体采用吸附、吸收、氧化、分解等方法处理后排放。

  13.2废液

  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进行分别收集,处理后排放。处理方法如下:

  a)酸液将废酸慢慢倒入过量的含碳酸钠或氢氧化钠的水溶液中或用废碱互相中和,中和后用超多水冲洗。

  b)碱液用1+1盐酸水溶液中和,用超多水冲洗。

  c)重金属(砷、铬、汞)废液控制酸度加硫化钠使其生成硫化物沉淀,收集后由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d)可燃性有机物收集后置入煤中焚烧处理。

  13.3废渣

  a)电石渣收集后返PVC分厂乙炔工序电石渣浆池。

  b)废弃的有害固体药品严禁倒在生活垃圾处,集中后返试剂经销商处理。

化验室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化验室药品进行有效管理,防止在储存、使用、废弃等过程中对环境保护、人员安全造成不良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对药品的管理。

  三、引用标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四、定义

  1、化学品:是指天然和人造的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和混合物。

  2、一般化学品:指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以外的所有化学品。

  3、危险化学品:爆炸性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几大类。

  五、职责

  1、化验员负责化学药品的管理,并监督制度的执行。

  2、化验员负责化学品购买计划的申报。

  六、管理规定

  1、化学药品计划的申报

  ①一般化学药品的申报根据使用实际情况及安全库存量(满足使用1月的量)填报购货计划单,注明化学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②危险化学药品的'申报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计划要报送当地刑警部门批准并备案,化验室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每年分两次报半年计划,注明化学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2、化学品的储存

  ①化学药品采购后经验收合格一律统一放入化验室药品库并登记。

  ②化学药品库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电炉通电)时,必须有人看守。

  ③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酸、碱、盐及危险化学品要分开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变质的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溶解的,要密封;长期不用的,应蜡封;装碱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④对危险化学药品要严加管理

  (a)危险品按《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根据其化学性质严格按照规定分区、分类储存,并且不得超量贮存。

  (b)禁忌类危险品必须隔开贮存:如氧化剂、还原剂、有机物等理化性质相忌的物质禁同区储存。

  (c)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在同库储存。

  (d)对有易碎、易泄漏的危险化学品不能二层堆放。

  (e)对爆炸、剧毒、易制毒、放射等化学品须设置专柜储存,采取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使用和双人运输的“五双制”。

  3、化学药品的使用

  ①化学药品使用人员在使用时应先详细阅读物质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掌握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然后按照防护要求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口罩、手套、眼罩等),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②各种气瓶在使用时,距离明火10m以上,各气瓶的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不得暴晒、倒置。

  ③对从事化学品的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禁止吸烟、进食、喝水和喝饮料,工作结束后沐浴更衣。

  七、考核

  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如违反此规定视情节严重处以20~100元的罚款。

化验室管理制度3

  1、不许将易燃物质放置在明火附近和化验地区附近。

  2、在存储易燃物质的周围不应有明火作业。

  3、使用蒸馏或升华的易燃物质时应注意:

  (1) 不许用明火加热,加热可用水(油)浴器、电热饭或电砂浴,周围也不应有明火。

  (2) 实验仪器应当严密不漏气。

  (3) 工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四周不可放置可燃物物质。

  (4) 工作时要戴上眼镜

  4、在化验室内存放各种可燃性物质总量不许超过3千克,各种不得超过1千克,随用随取,然后专门的储存地点。

  5、凡能引起火的物质(废油、废有机溶剂)应集中在专门的容器内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任意乱放。禁止将性质相抵触的,能引起燃爆的易燃物储存在一起,使用中应保留安全距离。

  6、一旦发生失火事故,首先应撤出一切热源,关闭煤气和电闸,然后用砂子和石棉布盖住失火地点或用四氯化碳等灭火器灭火,除酒精外,化学物品失火,不许用水灭火。酒精等可溶于水的液体着火时,可用水灭火;汽油、乙醚等有机溶剂着火时,用沙土扑灭,此时决不能用水,否则会扩大燃烧面;导线或电线着火时,不能用水或二氧化碳灭火器,而应首先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灭火。

  7、应经常检查防火设备,如灭火器,黄沙、石棉及毛毡等。

  8、易燃物质有:纯醇类、醚类、丙酮、苯、甲苯、酚、汽油、二硫化碳、磷、过氧化钠,金属钾、钠、镁等,钙化碳。

  9、预防由于内外压力差引起的爆炸的'措施:

  (1) 仔细检查供操作的全部仪器有无裂痕。不许使用有裂痕的仪器。

  (2) 使用之前应检查纯氮、纯氧、纯氩气瓶是否合格

  (3) 检查安全标识和防火措施。

  10、使用气瓶时注意在定周期内使用,并要求:

  (1) 不能让气瓶受冲撞或碰撞。不许用人背或在地下滚动的办法运气瓶。立着使用应有固定措施,开气时气嘴不能对人。

  (2) 气瓶不能放在电炉,暖气附近,不能放在日光照射的地方。禁止在气瓶旁抽烟。

  (3) 气瓶必须有减压阀才能使用。

  (4) 氧气瓶、氧气表以及导管,严禁与油类物品接触。

化验室管理制度4

  1.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煤分析室,试验人员进入煤分析室必须穿工作服。

  2.试验人员进入煤分析室首先打开空调进行恒温,室内有试验产生的有毒气体和其它易燃、有毒药剂,严禁烟火,禁止吸烟。

  3.禁止将饮食及其容器带入煤分析室内,工作后要洗手。 4.煤分析室实行定置管理,不得随意将室内设施移动或挪做他用、更换,试验用具应放在指定的位置。

  5.煤分析室应整齐清洁,不准存放其它与试验无关的物质。 6.非试验人员不得随意触动仪器及化学药品。

  12 / 14 化验室的管理制度

  7.试验人员工作时要严格试验操作规程,药品管理规定,化验工作一般注意事项的有关规定,防止仪器损坏。

  8.试验人员应熟悉煤分析室内所有试验仪器、器皿的安全操作方法和试验药品、样品的特性。

  9.煤分析仪器必须按照定期工作要求进行对照和校验,保证仪器准确可靠。

  10.试验人员不得送检人员接触,不准泄露化验数据,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不准送检人员进入煤分析室。

  11.试验中不慎将药剂洒落到仪器、桌面、地面上应及时清理干净,试验废液禁止倒入下水道,有毒试验废液应经过解毒处理合格后排放。

  1.化验室环境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井然有序。

  2.严禁个人物品存在,严禁室内饮食、吸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化验室。

  3.对易燃易爆药品分类拜访,妥善保管,远离热源、人源。

  4.进入化验室必须着工作服,无菌室配备专用的工作服、帽、口罩、拖鞋,离开无菌室、化验室需更衣。

  5.从事化验的人员须经过一定的教育,具有一定经验资格。

  6.定期对化验员进行技能、能力的培训,并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化验工作。

  7.利用外部送检的方法,对化验员的个人检测行动进行校准。

  8.化验员工作应科学、严谨、客观、公正,严格遵守操作标准及要求。

  9.使用的介质、配好的试剂、试剂和化学试剂均应在保质期内使用。

  10.截至、配好的试剂、试剂和化学试剂在开封或配置时应注明日期。

  11.分装容器或配置的试剂,应在每个分装容器上标识废弃日期,所有的'介质,配置的试剂、试剂和化学试剂容器都应有标签。

  12.实验室法定的计量器具,定期由国家计量所进行鉴定校准,其他非法定计量器具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由化验员校准,严禁使用非鉴定校准的计量器具,检测设备须经经常检查、清洁、维护和校准。

  13.对原始记录和化验单,要求填写及时,内容真实,完整正确,字迹清晰,能准确识别,签名齐全,不得随意更改、涂改,如发现数据填写错误,要用划线的方法进行更正,更改处应签名或签章。

  14.化验室使用后的废弃物,做到无害化处理后方可废弃。

  15.化验室应有可以马上找到的检验操作标准规程。

  16.下班后,检查电源、火源、水源,做到无隐患方可下班。

化验室管理制度5

  一)、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带给质量数据,到达质量体系贴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化验室一切检验和试验活动过程及之相关的活动过程。

  三)、管理要求

  1、检验程序

  1、1、按规定要求采取样品,并做好登记和标识。

  1、2、采样作业,要执行<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制度>。

  1、3、采样后,按规定的标准和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和试验。然后,按要求备好保留样品,并做好标识。

  1、4、检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化学检验操作规程>,对那些影响检验结果准确度的因素诸如尘埃、温湿度、时光等要密切注意,并严加控制。杜绝主观随意性,注意样品处理的安全性和操作安全性以及仪器的灵敏性和稳定性。操作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5、检测过程中,要按方法规定进行双平等或多平行测定,其结果应贴合方法精密度要求。数据处理与结果计算要遵循数字修约规则,有效数字不得随意舍弃。

  1、6、若发现检测结果异常或实验偏差与方法规定有偏离时,检验人员不要轻易下结论,应认真查记录、查计算、查操作、查试剂、查方法、查样品,找出原因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复验。

  1、7、要认真及时填写好质量记录。所有原始记录务必使用化学检验原始记录本记录,书写工整、清楚、真实、准确、完整。不准用铅笔记录,不得随意涂改、乱写、乱画和折叠。当发生笔误时,用“——”注销,并在“——”上方由本人更正。对未发生的少量空白项画斜杠,整项未发生时,应在此项栏内状况写上“作废”字样。

  1、8、难关质量记录分为分析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单两种。化验室涉及到原始记录和报告单两种。

  1、9、分析数据应即时填入原始记录,需计算的分析结果应在确认无误后填写,分析检验原始记录务必由分析者本人填写,确认无误后,报告给部门负责人。分析者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1、10、部门负责人接收到分析数据,经审核确认无误后(两检制),立即填写检验报告单,成品检验单呈送给仓库和市场部,原料检验单呈送给仓库和原料部。部门负责人要对数据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报告单的质量负责。

  2、质量记录要按月编目成册,做好标识,归档保管。

  3、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质量记录和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质量记录,原料和产品分析原始记录、分析检验报告单、留样记录保存3年。

  4、质量记录在保存过程中,应防止潮湿、霉变、虫蛀:丢失和盗用,注意防火与通风。质量记录的使用和管理要遵守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的规定。

  5、非生产分析样品,非抽检活动,未接到化验室领导指令,一律不能受理。

  四)、精密仪器的管理

  安放仪器的.房间要贴合该仪器的要求,以确保该仪器精度及使用奉命,做好仪器的防震、防尘、防腐蚀工作。由化验员负责日常管理。

  五)、化学药品管理

  1、化验室试剂存放要求

  (1)腐蚀性试剂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盘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2)注意化学药品的存放期限。

  (3)药品柜和试剂溶液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暖气等热源。要求避光的试剂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纸或黑布包好存于柜中。

  (4)发现试剂瓶上的标签掉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好标签。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辩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物品重新鉴别后留意处理,不可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

  2、有害化学物质的处理管理

  实验室需要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称为实验室“三废”。由于各类化验室测定项目不一样,产生的三废中所含化学物质的毒性不一样,数量也有很大的差别。为了保证化验人员的健康及防止环境污染,化验室三废的排放遵守我国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六)、化验员岗位职责

  1、化验员工作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谨廉洁、切实把好原料产品质量关。

  2、负责至货原材料抽样,感观检验。

  3、负责成品及原料的检化验工作。

  4、每批产品常规化验项目。

  5、每批原料常规化验项目按原料验收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6、化验次数:原则上成品每班(批)次至少化验一次,原料每批至少化验两次。

  7、每批次原料化验及成品化验原始记录均载入档案,并清晰可查。

  8、每一天及时将化验结果汇总后记入规定的档案册子,原则上每一天生产出来的成品与入库原料务必当天将结果化验出来,并向部门经理汇报。

  9、所有化验记录不得随意涂改,确有少量数据需要更正时,应将原数据划上一横,再在旁边写上正确的数九寒天,务必持续原数据清晰可辩。

  10、为了确保化验的准确性,所有常用吸管须按实际需要,实行专管专用,不得随意串用,而且所有在用吸管应标明使用对象。

  11、所有标准液配制原始记录清晰可查,标准液标识清楚。

  12、化验员应对自我的化验结果负责,为此,务必在化验记录后标明化验姓名。

  13、化验员应对对自我的化验结果有正确的认识,如果因特殊原因怀疑自我所做的化验,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汇报,以防因此带来质量事故。

  14、做好当日原料样品与成品样品的留样工作,整齐堆放在样品柜中。

  15、观察并记录成品留样观察记录。

  16、定期做原料产品质量月报表。

  17、持续化验室清洁卫生,干净整洁、化验结束时,务必将所有器具按规定要求清洗干净,化验室工作平台每一天务必打扫一次,所有化验器具有序摆放,不得随意堆砌。

  1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岗位规范:

  所属部门品控部岗位名称化验员

  直属上级品控部经理直属下级

  职等取级管辖人数

  最相关岗位原料部内勤、值班经理、包装工、品控员等

  管理范围原料及产成品检验、样品留存与带给等

  工作职责:

  1、及时准确地完成各种原材料、产成品的化学检验工作;

  2、做好化学检验原始记录;

  3、做好各类样品的留样、并做好相应的原始记录;

  4、及时填写原材料、产品的检验单;

  5、负责客需样品的带给。

  权限范围:

  1、原料、产成品的独立检验生产;

  2、对检验结果的独立决定和记录权;

  3、对检验样品的保存权和带给权;

  4、对测试设备的维护保养权;

  5、对化验室整洁的维护权;

  6、绩效考核的申诉、合理化推荐权;

化验室管理制度6

  1、领用有毒药品时必须装入磨口玻璃瓶中(或直接倒入配制溶液的烧杯内),禁止用纸包装,使用时严防与皮肤接触。试验结束后,应妥善处理废液,含有氰化物的废液务必倒入含有碳酸钠和硫酸亚铁混合液的废液缸中。

  2、配制稀硫酸时,只能将浓硫酸倒入水中,不得将水往浓硫酸中倒。

  3、配制浓氢氧化钠,氢氧化钾及稀硫酸时,必须在耐热容器中进行并将其放入水槽中冷却;

  5、用移液管移取有毒及腐蚀性液体时,不能用口吸,而应使用洗耳球或其它吸取工具吸取。

  6、移动比重大的.物体,包括盛装有腐蚀性和有毒的物质,应双手进行,一手握瓶一手托底。

  7、所用试剂配好后,应立即贴标签,在标签上体现出试剂名称、浓度、用途以及配制时间,有毒药品加以说明。

化验室管理制度7

  1、目的

  确保化验室环境符合检测要求,检验工作顺利进行,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化验室检验工作。

  3、化验室工作职责

  执行质检科规定,对原料、出厂产品样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数据,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检验过程中,认真据实填写各项记录,严格按照检验规程检验,不得有漏检、错检等现象。

  定期维护保养试验设备仪器,保持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4、化验室环境要求

  化验室内外要保持清洁卫生,仪器、设备摆放整齐、保持清洁。

  化验室工作人员上班前要打扫室内卫生,做到无积灰、无垃圾。

  化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要换工作服,不得在化验室摆放私人杂物。

  化验室工作台人员每日早上九点记录化验室环境条件,填写《化验室环境条件记录》,确保环境条件符合试验设备、仪器的'环境要求。

  5、试验设备、仪器的管理

  试验设备、仪器必须是经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使用。

  试验设备、仪器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完毕要对设备仪器进行清洁、整理。

  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送检或校准,执行公司《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严禁使用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试验设备、仪器。

  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6、检验工作程序

  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质检科或质检科指定的检验员负责抽样,样品数量、外观及代表性要符合标准中相应要求,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对样品进行编号登记。

  化验室工作人员根据要求检验项目及相关检验规程,对所送样品进行检验。

  检验员严格按检验规程操作,确保检验过程符合要求,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化验室工作人员应认真据实填写检验原始记录。

  检验工作完成后,工作人员应及时整理检测数据,编制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由化验室工作人员出具并由授权人员批准。

  检验样品由化验室负责标识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三个月。

  检验形成的各种记录由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保存,定期归档。

化验室管理制度8

  1.化验室环境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井然有序。

  2.严禁个人物品存在,严禁室内饮食、吸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化验室。

  3.对易燃易爆药品分类拜访,妥善保管,远离热源、人源。

  4.进入化验室必须着工作服,无菌室配备专用的工作服、帽、口罩、拖鞋,离开无菌室、化验室需更衣。

  5.从事化验的人员须经过一定的教育,具有一定经验资格。

  6.定期对化验员进行技能、能力的培训,并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化验工作。

  7.利用外部送检的方法,对化验员的个人检测行动进行校准。

  8.化验员工作应科学、严谨、客观、公正,严格遵守操作标准及要求。

  9.使用的介质、配好的试剂、试剂和化学试剂均应在保质期内使用。

  10.截至、配好的试剂、试剂和化学试剂在开封或配置时应注明日期。

  11.分装容器或配置的试剂,应在每个分装容器上标识废弃日期,所有的介质,配置的试剂、试剂和化学试剂容器都应有标签。

  12.实验室法定的计量器具,定期由国家计量所进行鉴定校准,其他非法定计量器具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由化验员校准,严禁使用非鉴定校准的计量器具,检测设备须经经常检查、清洁、维护和校准。

  13.对原始记录和化验单,要求填写及时,内容真实,完整正确,字迹清晰,能准确识别,签名齐全,不得随意更改、涂改,如发现数据填写错误,要用划线的方法进行更正,更改处应签名或签章。

  14.化验室使用后的废弃物,做到无害化处理后方可废弃。

  15.化验室应有可以马上找到的检验操作标准规程。 16.下班后,检查电源、火源、水源,做到无隐患方可下班。

  化验室管理制度一、认真学习粮油检化验制度,严格按照《检化验人员岗位责任制》对出入库的粮油进行检验。

  二、化验室设备、仪器要经常检查、清洁和维护,摆放整齐,选择合适地方以便操作。

  三、所以的仪器要符合要求,每月定时维护和校准,并做好记录,对精密仪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使用要有记录,确保测定数据的准确性。

  四、化验设备仪器要严格管理,不准外借,经领导同意外借的,交回时要认真检查,即使校正校正后方能使用。

  五、仪器发生故障应采取措施维修,不能自己维修的,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处理,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损坏仪器设备的照价赔偿。

  六、玻璃仪器使用时要轻拿轻放,掌握一般的洗涤、干燥和保管方法,完好率达90%以上,无辜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七、化验室所用的试剂、溶液,都要标明名称、浓度以及失效日期,以便正确使用。

  八、化验室各种记录、单据必须正确书写,对所出具的化验结果,要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工整,有真实性和代表性。所有的'登记记录都要有编号、页数、使用永久性碳素墨水书写,更改时在数据上画线标明,不准随意撕、随意扔,按时整理、装订化验单据,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否则按粮库的有关规定处理。

  九、根据粮情、品质检验制度认真对储存的粮食进行常规检验,扦送的样品,按照检验程序对原始样品保留不少于3天,根据情况再做处理。

  十、再整个化验工作中,要做到公正、合理,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树立良好的形象。如有违反,一经发现查实后,按造成损失的金额给予处罚。

  十一、化验室要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化验室私自与他人聊天、洗衣服等做与化验无关的事。

  十二、对违反本制度的,除另有处罚的外,均按粮库有关制度处理。

化验室管理制度9

  一、穿着规定

  1、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2、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液、特定化学物质操作实验,必须要穿戴防护用具(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

  3、进行实验中,严禁戴隐形眼镜。(防止化学药剂溅入眼内而腐蚀眼睛)

  4、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处理化学药品所有过程中需穿鞋子。

  二、饮食规定

  1、避免在实验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2、严禁在实验室内吃口香糖。

  3、实验禁止储藏在化学药品的冰箱或储藏柜内。

  三、药品领用、储存及操作相关规定

  1、操作危险性化学药品必须遵守操作守则、操作流程进行实验,勿自行更换实验流程。

  2、领取药品时,确认容器上标示名称是否为需要的实验药品。

  3、领取药品时,应看清楚药品危害标识和图样;是否有危害。

  4、使用挥发性、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害性药品必须要在特殊排烟柜机及桌上型抽烟管下进行操作。

  5、有机溶剂,固体化学药品,酸、碱化合物均需分开存放,挥发性化学药品必须放置于具有抽气装置的药品柜。

  6、高挥发性或易于氧化的化学药品必须放于冰箱或冰柜中。

  7、严禁独自一人在实验室做危险实验。

  8、废弃药液、过期药液、废弃物必须依照分类标示清楚,药品使用后,废(液)弃物严禁倒入水槽或水沟,应列入专用收集容器中回收。

  四、用电安全相关规定

  1、实验室内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实验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和照明线共用,谨防超负荷用电着火。

  2、实验室内用电容量的确定要兼顾发展增容需要,留有一定余量,不得乱拉乱接电线。

  3、实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盘、板、箱、柜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保持完好可用状态,熔断装置使用的熔丝必须与线路允许容量相匹配,严禁用其他导丝替代,室内照明用具保持问顾客用状态。

  4、实验室的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安全接地,定期进行检查。

  5、实验室内严禁使用明火取暖,严禁吸烟。

  6、手上有水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应电)。

  7、实验室的专业人员必须掌握本室的仪器、设备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8、机械设备应装设防护设备或其他防护罩。

  9、电器插座勿插接太多插头,以免电荷负荷不了,引起电器火灾。

  10、如电气设备无接地设施,勿使用。以免产生感应电或漏电。

  11、作业完毕后,详细检查化验室的门、窗、水、电、气等,安全后方可锁门。

  五、环境卫生

  1、实验室应注重环境卫生,保持整洁。

  2、减少尘埃飞扬,洒扫工作应于工作时间外进行。

  3、垃圾清除及处理,必须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在指定场所倾倒。

  4、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位须保持清洁。

  5、油类或化学物溢满地面或工作台时应立即擦拭冲洗干净。

  6、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随时捡拾地上垃圾,保持实验室清洁。

化验室管理制度10

  一、药品管理制度

  1、腐蚀性物品不能在电烘箱内烘烤;

  2、钠、钾、过氧化物及其他规定的药剂应放在阴凉地方;

  3、潮解性药品应当用毕就立即用石蜡或火漆封好,挥发性及易燃性物品用毕,应立即用石蜡或适当封料封好,须防止在可能着火的情况下不进行封口;

  4、强酸(如发烟HNO3、浓H2SO4、浓HCl)应当专门放置处理;

  5、对于剧毒药品(Ag SO4、HgI2、HgSO4)应由专人负责保管;

  6、开启浓氨水,盐酸,硝酸,乙醚等药品前,必须预先放在冰箱内冷却,或先盖上湿布,用冷水冷却后,再在露天场所开动瓶盖,操作者应戴上防风镜,以免发生喷溅;

  7、水银如洒在地上,应尽量清除干净,然后在残迹或隙缝处撒上硫磺粉,以免日后水银蒸汽中毒。

  二、玻璃仪器管理制度

  1、在使用玻璃仪器前,要详细检查仪器本身有无裂纹,联接部位是否牢固,紧密;

  2、截开玻璃管必须用火将末端烧圆,以免划破手指;

  3、量瓶与普通玻璃瓶不可直接加热,溶解或放热反应都能使之碎裂。

化验室管理制度11

  一、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化验室内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在采购、储存、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剧毒化学药品化学品管理条例》、《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购买、运输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化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 效力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报废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三、负责人员责任划分:

  1.专管员

  1.1 负责化验室化验分析用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试剂采购计划的审批,对采购量进行把关审核;负责化验室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安全管理设施资源的配备;负责化验室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的使用。

  1.2 按当地公安部门要求,负责办理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备案证明申请手续;

  1.3 按采购计划对外采购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对进货量和采购来源进行统计出入库管理登记、日常使用管理。

  1.4 负责对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购买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纪录、原始单据、购货台帐、证明等进行保管,保存期限不低于1年,以便备查;负责在装卸、储存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1.5 负责制订、修订公司级剧毒化学品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6 负责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在使用、储存、报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7 负责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的使用和管理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并纳入档案管理。

  2.安保员

  2.1 责对化验室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的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发生剧毒化学品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案件时,向安监部门报告。

  2.2 负责化验室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生产、存贮、使用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盗工作。

  2.3 负责化验室剧毒化学品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等案件的侦破工作,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配合公安部门侦破。

  2.4 按化验室应急预案组织并实施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

  2.5 负责化验室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经营管理人员相关犯罪纪录管理。

  2.6 负责对化验室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发生剧毒化学品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案件时,向安监部门报告。

  2.7 结合化验室实际,制定、修订化验室使用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类的应急救援措施与预案。

  3.保管员

  3.1 负责对化验室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的安全安全储存管理与发放工作。

  3.2 负责编制、填写剧毒化学品化学式出入库工作,入库检查工作,并建立出入库台账。

  3.3 负责剧毒化学品化学品库的每日巡查工作,异常情况及时向安保员及质量部长报告。

  3.4 负责严格执行“五双”管理规定

  4. 使用员

  4.1 依据相应操作规程使用、领取、退还相应剧毒化学品试剂。

  4.2 发生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专管员、安保员、保管员。

  4.3 熟悉试剂的`理化性质及SMDS的相关说明。

  4.4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政策进行使用。

  四、 专用名词:无

  五、文件正文:

  1.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采购

  1.1 化验室主任负责服务和供应品采购的申请、审核试剂和耗材的技术指标,对其使用的评价和反馈,编制采购计划,并且对服务和供应品的质量进行验收,填写合格供应商评价表;

  1.2 化验室资料员负责对剧毒化学品化学品合格供应商的资质和评价资料进行归档和管理。

  1.3 采购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由采购员负责向公安机关申办准购证后,再进行采购。

  1.4 采购员负责选择有资质的生产厂家(或经营单位)采购剧毒化学品化学品,并委托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运输单位承担运输任务。

  1.5 采购员负责要求供货厂家提供相应的技术材料,如:货物的品名、数量、标志、安全使用说明书(MSDS)等。

  2.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储存出入库管理

  2.1 管理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人员应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合格,并熟知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

  2.2 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必须储存在化验室专用储存室内,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2.3 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仓库或储存室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说明书有关安全、防火规定,且性质相抵触的物品必须分开存放。

  2.4 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到库后,应及时卸货,轻搬轻放,严禁撞击,入库时必须进行验收,核对品名、标志、数量、规格、包装、生产厂家等,并据实进行登记,做到账、卡、物相符,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当商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2.5 使用部门领用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应落实固定人员,领料单需写明用途。

  2.6 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管理员每天对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存放、领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储存保管过程中的安全。

  2.7 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

  a.数量;

  b.包装;

  2.8 保管“五双”制度

  爆炸物品管理中的“五双”制度是指双人保管,双把锁(匙)双本账,双人发货,双人领用。不论任何爆炸物品仓库,都必须坚持“五双”制度。双人保管就是保管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一人休息,须有第三人顶替。两把锁的钥匙必须两人各执一把,不能由一人执掌。发货时必须两人同时在场。领料要两人同去,并负责送到。双本账是保管员执一本帐,物资管理部门或保卫部门执一本账。

  2.8.1《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存放在保险柜中,由专人保管,2.8.2 由双人每天检查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并用台帐登记。

  2.8.3《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的填写由使用部门申请(注明名称、数量、规定时限、销售单位和运输单位),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由经办人到凭证保管人员处办理《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

  2.8.4 保管人员须按规定认真填写《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

  2.8.5 经办人须带身份证办理《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

  2.8.6 经办人携带《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到交警部门办理《易制爆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和易制爆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单。

  2.8.7 销售单位须认真填写《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回执。

  2.8.8 经办人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的回执送还原发证公安机关。

  2.8.9《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用完后由保管人员送还原发证公安机关,再领取新的《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

  2.9 化学危险品的出入库须有台帐记录,每月必须进行盘库,做到帐、卡、物相符。

  3.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使用

  3.1 盛装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的容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3.2 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的使用地点必须根据该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使用安全要求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该剧毒化学品化学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使用剧毒化学品化学品时,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领取量不得超过工作需要量,剩余的要当即退回仓库。

  3.3 使用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直接进行化验时(主要指配标准液或者直接使用未经稀释原品时),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操作,要有相应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用量和用途等。

  3.4 使用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的人员,放置在化验室内配置和稀释后的剧毒化学品化学品应粘贴标识,标明品名、浓度,指定专人负责。

  3.5 化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对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的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化验室如发现丢失、被盗、被抢等情况,应保护好现场,并向化验室主任和质量部长,由质量部长通知公安部门处理。

  3.6 化验室要按所需数量领用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确保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的使用规范性,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挪作他用、不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4.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的报废

  执行《化验室废液废物管理制度》

  5.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的安全监管

  安全员负责组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关检查处理记录。

  6.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安全管理一般安全措施

  6.1 化验室配备健全的个人安全防护设施,包括通风橱、抽气罩、洗眼器、紧急喷淋、防护眼镜、不同级别的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鞋、防护服等。

  6.2 化验室配备充足的消防设施,并保证所有人员熟知使用方法。

  6.3 定期检查,确保安全和消防设施(如适用)能够正常使用:

  6.4 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通风橱、抽气罩的风速,确保其风速满足相应的使用要求;

  6.5 灭火器定期送消防部门检查,一般外检周期为一年一次。

  7.行政管理:

  7.1 公司每月召开1次剧毒化学品试剂安全会议并留有会议记录,且定期对保卫员、保管员进行培训。

  7.2 公司每年组织进行依据针对于剧毒化学品、防盗、防抢、防破坏及技术防范系统故障的应急处置预案进行演练一次,并留有记录及照片。

  8.其他

  8.1 凡发生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丢失、被盗、被抢的情况,应当立即向化验室领导及公安、安监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8.2 使用的剧毒化学品化学药品除按照本制度的管理外,符合化学危险品性质的还必须遵守公司对化学危险品管理的相关要求。

  8.3 在检查安全和消防设施时,如发现设施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必须及时通知安全员,联系相关厂家或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或更换。

  8.4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

  8.5 检测过程中如遇停水、停电时应及时切断水源、电源,并对遗留事宜妥善处理。

化验室管理制度12

  一、化验人员安全守则

  1.化验人员应佩戴齐全劳保品、手套、口罩、眼镜等。

  2.使用色谱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开启,关闭。

  3.开启钢瓶时,严禁用带油的扳子、沾油的手套。

  4.操作室内严禁吸烟,不准有明火。

  5.色谱气路系统,试漏严禁用明火,只能用皂液。

  6.一切试剂药瓶,要有标签,避免发生混用。

  7.一切剧毒药品应在严密坚固的瓶内封装,专人保管,禁止用纸包装和外流。

  8.稀释浓硫酸或溶解固体氢氧化钠时,应在耐热容器中进行,同时以玻璃棒不断搅拌,稀释浓硫酸时,必须将浓硫酸慢慢倒入水中,不能把水倒入酸中。

  9.剧腐蚀药品,如:硫酸、强碱、浓氨水、双氧水、冰醋酸等使用时,禁止与皮肤接触,使用重铬酸钾严禁用手接触,操作后要及时洗手。

  10.易燃药品如:低沸点的苯、醇等应于低温、避光保管。

  11.严禁试剂入口,用鼻子闻气时,应以手招嗅。

  12.回流或蒸馏分析所用的水冷却管,先通水后加热。

  13.从橡皮塞上装拆玻璃管或折断玻璃棒时,需戴手套,垫布折断。

  14.着火点太低的药品及有升华腐蚀性药品,不得放入烘箱。

  15.相互间起化学作用的`药品,不得放入同一烘箱内烘烤。

  16.严禁在化验室内烘烤食品,衣袜等物。

  17.使用电器应用电笔试点,如发现水浴、调压器、电炉、水分测定器等漏电时立即停止使用,通知有关人员检修。

  18.电线或电阻丝上不要滴上酸碱或其它有腐蚀性药品,如果滴上,立即停电,经处理后方能进行使用。

  19.DMF、C10 蒸馏分析时,如发现分层或异象,判断为含水时,应不予分析,防止爆沸。

  20. 电器、油类发生火灾应使用干粉灭火器。

  21. 废液、废蒽禁止倒入水池,温度计损坏后,水银要及时处理净,不得用手接触。

  22. 高温物体(如刚由高温炉中取出的坩埚)要放在耐火石棉板或瓷盘上,附近不得有易燃物,需称量的坩埚待稍冷后方可移至干燥器中冷却。

  23.实验室的各种精密贵重仪器未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前不得随意动用。

  24. 开启易挥发的试剂瓶(如丙酮、浓盐酸)时,尤其在夏季或室温较高的情况下,应先经流水冷却后盖上湿布再打开,且不可将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以防气液冲出引起事故。

  25. 使用酒精灯时,酒精切勿装满,应不超过其容量的2/3;灯内酒精不足1/4容量时,应灭火后添加酒精;燃着的酒精灯焰应用灯帽盖灭,不可用嘴吹灭,以防引起灯内酒精起燃。

  26. 蒸馏可燃气体时操作人不能离开去做别的事,要注意仪器和冷凝器的运行情况。需往蒸馏器内补充液体时,应先停止加热,放冷后再进行。

  二、用水、用电、用气安全管理

  1. 操作电器时,手必须干燥,一切电源裸露部分都应配制绝缘装置,电开关应有绝缘匣。

  2. 实验室停止供气、水及电时,应立即关闭各气源、水源及电源开关,以防止恢复供给时,由于开关未关而发生事故。离开化验室前应检查门窗、水电、煤气及各种压缩气体管道阀门,确保全部关闭。

  3. 严禁有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出现,要保证人走灯关水停。

  4. 严禁使用湿布擦拭正在通电的设备、电门、插座、电线等,严禁洒水在电器设备上和线路上。

  5. 易爆易燃物品附近和仓库禁止烟火。

  6. 工作室内禁止存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工作需要时限量领用。

  三、设备安全管理(钢瓶使用)

  1. 气瓶须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2. 气瓶要专用,严禁串用、代用、混用,各种气瓶用铁链固定好。

  3. 使用气瓶时要选用合格的减压器,通常出口压力大于仪器、设备的使用压力0.1-0.2MPa。

  4. 按标志确保每一个气瓶减压阀、防振圈、防护帽齐全有效,每种气瓶要有专用的减压阀,氧气和可燃气体的减压器不能互用,瓶阀或减压器泄漏时不得继续使用。

  5. 使用时要上好减压器,拧紧固定密封帽,不得漏气;开阀时要慢慢开启,以防止加压过速产生高温;对盛装可燃气体的气瓶尤应注意防止产生静电;开阀时不能用钢瓶扳手敲击瓶阀,以防止产生火花;氧气瓶的瓶阀及其它附件、工具都禁止沾染油脂;操作者必须站在气体出口的侧面,减压器的防爆出口不准直对操作者。

  6. 气瓶使用到最后应留有余气,一般应保持0.5MPa的余压,防止混入其它气体或杂质,造成事故,气瓶室外在明显处悬挂“危险,禁止吸烟”标志。

  四、灭火、急救与事故处理

  1.实验室失火时,要保持沉着,不要惊慌,根据火势大小及时采取诸如关闭 电源、搬离易燃物、选用适当灭火器灭火、拨打“119”火警电话等措施。

  2. 身上衣服着火时,不要随意跑动,可采取将薄毯裹在身上或就地打滚以灭火。

  3. 当酸洒出流到地面上时,应用碱面或干土中和处理后,再用清水冲洗干净;少量酸或碱洒在衣服或皮肤上时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并将烧伤处的衣服尽快脱下,继续用大量水冲洗,再分别用碳酸氢铵溶液(2%)或乙酸溶液(3%)轻轻擦洗,必要时去医院;大量酸碱洒到皮肤上时,切不可立即用水冲洗,以免产生大量的热使问题更严重,应该用干土或干布先擦去酸碱,然后用碳酸氢铵溶液(2%)或乙酸溶液(3%)冲洗,再用大量水冲洗,并立即送往医院。

  4.人体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非导体将电线移开,如有休克现象,应立即将触电者移至有新鲜空气处,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5.当发生气瓶爆炸时,应随时撤离附近易燃物,并拨打“120”求助电话。

  6.污染物接触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化验室管理制度13

  实验中一旦发生了火灾切不可惊慌失措,应保持镇静。首先立即切断室内一切火源和电源。然后根据具体情况正确地进行抢救和灭火。常用的方法有:

  1、在可燃液体燃着时,应立即拿开着火区域内的一切可燃物质,关闭通风器,防止扩大燃烧。若着火面积较小,可用抹布、湿布、铁片或沙土覆盖,隔绝空气使之熄灭。但覆盖时要轻,避免碰坏或打翻盛有易燃溶剂的玻璃器皿,导致更多的`溶剂流出而再着火。

  2、酒精及他可溶于水的液体着火时,可用水灭火。

  3、乙醚、甲苯等有机溶剂着火时,应用石棉布或砂土扑灭。绝对不能用水,否则反而会扩大燃烧面积。

  4、金属钠着火时,可把砂子倒在它的上面。

  5、导线着火时不能用水及二氧化碳灭火器,应切断电源或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6、衣服烧着时切忌奔走,可用衣服、大衣等包裹身体或躺在地上滚动,以灭火。

  7、发生火灾时应注意保护现场。较大的着火事故应立即报警。

化验室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确保化验室环境符合检测要求,检验工作顺利进行,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化验室检验工作。

  三、化验室工作职责

  1、执行品控部规定,对原辅材料、出厂产品样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数据,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2、检验过程中,认真据实填写各项记录,严格按照检验规程检验,不得有漏检、错检等现象。

  3、定期维护保养试验设备仪器,保持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四、化验室环境要求

  1、化验室内外要保持清洁卫生,仪器、设备摆放整齐、保持清洁。

  2、化验室工作人员上班前要打扫室内卫生,做到无积灰、无垃圾。

  3、化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要换工作服,不得在化验室摆放私人杂物。

  4、化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确保环境条件符合试验设备、仪器的环境要求。

  五、试验设备、仪器的管理

  1、试验设备、仪器必须是经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使用。

  2、试验设备、仪器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完毕要对设备仪器进行清洁、整理。

  3、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送检或校准,执行公司《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严禁使用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试验设备、仪器。

  4、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六、检验工作程序

  1、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对样品进行编号登记。

  2、化验室工作人员根据要求检验项目及相关检验规程,对所送样品进行检验。

  3、检验员严格按检验规程操作,确保检验过程符合要求,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4、化验室工作人员应认真据实填写检验原始记录。

  5、检验工作完成后,工作人员应及时整理检测数据,编制检验报告。

  6、检验报告由化验室工作人员出具。

  7、检验样品由化验室负责标识保存,流程样品一般保存30天,仲裁样品保存期限半年。

  8、检验形成的各种记录由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保存,定期归档。

  七、化验人员安全生产规则

  1、化验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化验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了解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预防和处理事故的方法。

  2、使用易挥发有毒有害的药品进行化验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通风厨内操作。使用极毒药品时,应注意防止中毒。

  3、化验室的仪器、药品的摆放是根据取用方便及性质合理布置的,取用后必须放回原处,不得随意乱放。

  4、禁止在化验室内吸烟、进食。不得用实验器皿盛放食物。离开化验室前应用肥皂洗手。

  5、化验室严禁喧哗打闹,保持化验室次序井然。工作时应穿工作服,不能穿工作服到食堂等公共场所。进行危险性工作时要佩戴防护用具。化验室内不得干与化验无关的事。

  6、每天工作完毕时,应检查电、水、气、窗等后锁门。

  7、化验人员应具有安全用电,防火防暴灭火,预防中毒及中毒救治等基本安全常识。

  1、化验室管理制度

  目的.:规范实验室管理,保证试验环境满足检验工作的要求和仪器设备的使用条件。

  使用范围:适用于实验室管理。

  责任人:实验室负责人、检验员。

  主要内容:化验室必须保持整洁和安静,保持良好通风;严禁在化验室内吸烟、饮食、饮水、喧哗、打闹、娱乐;所有仪器、物品必须摆放整齐,便于使用,不得随意改动;实验室内试剂应有规范的标签,按试剂要求的条件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单独存放;检验人员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下班前应断水、断电、断气,做好安全检查

  2、样品抽取管理制度

  目的:规范取样工作。

  适用范围:适用于检验部门对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检验的取样工作。

  责任者:质检人员。

  主要内容:取样原则:要保证所取样品具有代表性、随机性、一致性、真实性。取样时间:检验部门接到原料部、车间、仓库的通知后,要及时采样。取样方法:固体原料、辅料用取样钎,取出量至少为需取样量的四倍,按四分法分样。液体原料、辅料用两头开口取样管缓慢插到桶底,然后用食指压紧上口,移出取样管,放入样品容器中,保证样品均匀具有代表性。取样数量:取样数量决定于被抽物料的总件数。每批产品总件≤10时,每件都需取样;总件为10~100时,取样量为10;总件为100件以上时,取样量在10的基础上每增加100件多取3件。取样后应及时将样品装入瓶(袋)中,密封,并贴上标签,写明品名、批号等信息。取样完毕,在每件被取样的包装上贴上标志(已取样)。采样完应及时填写采样记录,如:品名、生产日期(批号)、数量、规格、采样日期、采样人、备注等。半成品、成品在车间或成品库中按批随机采样,采样量由产量决定。采样人员采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样品污染。采样工具或容器,在采样完毕后,应清洗干净,晾干,妥善保存,防止污染。

  3、样品检验分析判定制度

  目的:保证原料合格进厂、半成品合格进入下一生产环节、成品合格出厂。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的原料、半成品、成品。

  责任人:品管部负责人、检验员、成品仓库保管员、质监人员。

  主要内容:出厂成品、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及购入的原料一律由质量管理部门按企业内控标准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不得漏检;质检员根据规定对原料、成品、半成品进行抽样,填写抽样记录,及时送至化验室;检验人员必需严格按标准、规程认真操作,各种检验应作好原始记录,确保分析结果准确、真实、有效。检验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出现某种外界干扰(如停电等),必须立即中断检测,故障排除后,重新检测;检测原始记录保存2年以后,由品管负责人同意方可销毁;检验原始记录及检验报告是单位的技术秘密,不得泄漏;成品、半成品每批抽检一次,结果通知品管部。检验合格的原料,结果通知品管及保管入库使用。不合格原料填写“不合格原料通知单”交至原料部及品管部;检验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对检验室的仪器设备正确使用,按期维护,保证水、电、气的安全。

  4、检品复检和比对试验制度

  目的:建立检品复检制度,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适用范围:适用于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复检。

  责任人:检验员、质检员、复核人、检验负责人。

  主要内容:样品经检验不合格,或检测平行样结果不平行、须复检或重做;复检前要首先核对试剂、试液是否有异常,是否在规定的有效期之内,仪器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人员操作是否正确,时间(加热、恒温、灭菌)限制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进行复检,复检结果有效;复检合格并找出原因,可判定合格;若未找出原因,应再安排另一位检验员检验,如结果合格,才可判定为合格;若出现不合格,应报告质检负责人,指定第二人复检,如复检结果与第一次一致,则报不合格;若第二人复检合格,且找到第一次不合格的原因,可判定合格;若未找出二人差距原因,须报告质检负责人,重新取样复检,批准后由质检员重新取样,检验员与复检员一起复检,若合格,判定为合格;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

  对于原料,如供货方提出异议,并拿出“合格证明”,经品管部负责人同意后,双方重新取样一同检验,以后一次结果作为最终判定。如双方检验结果不一致,可送权威部门仲裁检验。

  5、检验结果校核和报告制度

  目的:确保检验记录正确、规范,结论准确。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检验结果的校核。

  责任人:校核人、检验员。

  主要内容:校核人应具有与检验员一样的资格;检验员填写完检验原始记录后,交校核人校核,未经校核人校核并签名的记录仍处于未完成状态,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校核人根据检验项目的操作规程进行校核。校核内容由:检验项目是否完整、不缺项,书写是否工整、正确,检验依据与检验指令用标准是否一致,计算公式、计算数值是否正确,实验记录填写是否完整、正确,检验员是否签名等。原始记录均符合规定要求,校核人可签字,否则待检验员按要求改正后再校核签名,或报检验负责人令其改正。属于校核内容范畴的项目发生错误由校核人负责;属操作差错等问题由检验员负责。校核工作应及时、认真完成,不得拖延。

  6、饲料标签签发制度

  要点:产品经检验(不一定经过检测)合格才可允许出厂。按照当班产量核发标签的数量。检验员要在饲料标签上加盖“检验合格章”或有检验员标记的印记,这样的标签才是合格的标签。

  7、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目的:提高产品质量,使产品具有追溯性,以便发现问题及时核查。

  适用范围:适用成品、原料、辅料、内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等。

  责任人:品管部负责人、质检员、检验员、样品保管员。

  主要内容:样品保管员负责留样样品管理工作,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了解样品的性质和贮存方法;质检员将所抽样品进行详细登记,登记内容有:样品的名称、规格、来源、生产日期(或批号)、采样数量、采样基数、采样人、采样日期、样品保质期等;送至化验室后,样品保管员对所抽样品进行唯一性编号,并进一步签字确认,按要求粉碎至一定粒度;检验完毕后,由样品保管员统一分类存放于留样室,防止生虫、霉坏或丢失;样品保存期为保质期过后三个月;超过保存期限样品,按规定由品管部负责人签字后统一处理,并做好记录;留样室的样品为单位的技术机密,未经品管部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拿做它用。留样室应有温湿度表,样品保管员每天检查留样的温、湿度情况并记录,除具有特殊要求的样品外,通常为常温状态下保存。

  8、化学试剂安全贮存制度

  目的:确保化学试剂安全、合理存放,利于管理和使用。

  适用范围:化学试剂的存放与管理。

  责任人:检验负责人、检验人员。

  主要内容:贮存环境:化学试剂应存放在化学试剂贮存室内。室内应阴凉避光,防止太阳光直射,使室温偏高造成试剂挥发、变质、失效等。室内严禁明火,消防灭火器材完备。盛放化学试剂的橱柜应防尘、耐腐蚀、避光,且取用方便。化学性质相抵触的化学物品,严禁在同一柜内存放。毒品及危险品应单独存放。配制好的各种化学试剂均应封口,贴好标签,合理摆放。剧毒试剂应双人双锁专柜管理,设专帐保管。使用时由检验负责人批准。

  9、仪器设备检定和管理制度

  目的:有效管理仪器设备,使仪器正常运行,确保检验分析数据准确。

  适用范围:适用于检验用仪器设备。

  责任人:检验部门负责人、检验员。

  主要内容:对所有检验用仪器设备建立档案和使用记录。档案内容包括: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管理人、使用人、说明书、设备清单、安装位置、维修保养记录等。使用记录应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使用前仪器状态、测试项目、测试样品、使用后仪器状态、备注等。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保养、检查,并做好记录。

  存放条件应满足仪器的要求,如温度、适度、是否避光等。每种仪器都有特定的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先熟悉仪器性能,才能进行操作,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为保证测试数据准确可靠,每台分析仪器、必须定期进行检定。仪器一旦出现故障,应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其他任何人不可对仪器进行拆卸。维修完毕,由维修人员填写维修记录,存入仪器档案。检验人员使用仪器操作完毕后,及时关机,填写使用记录,台面整理干净后方可离去。

  10、玻璃仪器管理和洗涤制度

  目的:有效管理玻璃仪器,确保检验分析数据准确。

  适用范围:适用于检验用玻璃仪器。

  责任人:检验部门负责人、检验员。

  主要内容:玻璃仪器分类存放,使用时轻拿轻放,使用后按要求清洗、晾干,定量玻璃仪器要进行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11、检验记录管理和保存制度

  目的:规范检验记录的书写要求。

  适用范围:检验记录。

  责任人:检验负责人、检验员。

  主要内容:检验员书写检验原始记录要完整,无缺页损角。有检验数据、计算公式。有检验员、校核人签名(全名)。字迹清楚,色调一致。书写正确,无涂改。错误处用横线划去,并在改正处签章。有判定依据,由检验结论,无漏项。质量检验记录过样品保存期一个月后,交品管部负责人妥善保存,并做好相应记录。检验记录应保存至样品有效期满后一年,无有效期的应保存三年,经品管负责人批准方可销毁,并做记录。

  12、化验员岗位职责

  (1)对自己所做的检验工作质量负责;

  (2)严格按标准或检验技术规范进行各项检验工作,确保数据准确、可靠、及时;

  (3)按照要求全面检测原料和成品相应指标; (4)不合格原料、成品及时通知检验负责人;

  (5)对初检不合格原料、成品及时复检,保证检测结果准确; (6)负责所用试剂及标准溶液的配制及标定,做好记录;

  (7)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并定期保养,仪器由故障及时汇报负责人;

  (8)认真填写检验原是记录,数据处理及时准确,并及时将分析结果报告检验负责人;

  (9)所用玻璃器皿及时清洗,保持检验室干净卫生; 13、检验室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全面负责检验室工作,每月向品管部或主管厂长报告工作情况; (2)负责全室人员的工作安排,时刻检查、督促检验工作;

  (3)及时收集新的检验标准方法,随时解决检验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4)负责检测质量争议的处理;

  (5)审核检验记录,签收检验报告单;

  (6)每月编写原料、成品检验汇总表;

  (7)负责提出所需仪器设备、化学试剂的计划。

化验室管理制度15

  1、化验室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安全用水、用电、用气、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化学事故等具体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其执行情况。

  2、化验室分析严格按规范及指导书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应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与安全防护制度,合理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不得携带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

  3、行政管理员负责按工作需要、岗位的特点及行业的'有关规定发放安全防护用品。化验室应配备安全防护常用品和急救箱,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做针对性处理或送医院救治。

  4、行政管理远负责各化验室配备合适、有效的消防器材、设施。

  5、化验室药品管理员负责化学试剂的储藏和保管,严格执行剧毒标准物质的申领手续。

  6、化验室人员须进行安全防护和知识培训

  1)培训内容包括:化验室安全操作,危险品、剧毒品的使用、保管规定、野外采样的自我保护,消防知识,危险工种等安全防护知识;

  2)新进中心的检测人员或换岗人员上岗前由化验室安全员负责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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