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所岗位职度 -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25 22:00:47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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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所岗位职度 -管理制度

一、 办理辖区内由工商局登记管理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年检、换照,并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二、 受理、核发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申请、变更、歇业。
  1、 凭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的失业证明,企业内停工待岗、停薪留职人员应持单位证明,外省市人员须凭本市公安局出具的暂住证明及户口所在地的乡、村证明。房地局出具、核发的改变房屋用途或租赁场地的产权证、租赁协议,到工商所领取个体工商户申请表。
  2、 经前置部门审核批准,材料齐全后,工商所于7个工作日内核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 受理、审批个体工商户的变更、歇业的申请事项。
  三、 对辖区内的商标、广告合同的日常监督管理。
  四、 查处经济违章违法案件。
  五、受理消费者的申诉、投诉,并对所反映的事项进行调查处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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