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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03 16:47:3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员工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员工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员工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员工管理制度1

  1、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师生安全和校园环境整洁,运转流畅,制定本制度。

  2、校园正门只供人员出入,南门禁止车辆出入。所有自行车一律从东侧门进出。

  3、车辆分类。出入校园的各类车辆分a、b、c、d四类。a类为学校车辆,b类车为上级机关公务车辆,c类为教工私人车辆,d类为其它外来车辆。

  4、车辆管理。a、c两类车须在后勤办理登记手续,申领通行证,并将通行证放置在车内醒目位置;b、d两类车辆出入校门必须自觉接受门卫查询,主动出示证件,做好验证登记工作,经保安人员许可后方能进入校园。

  5、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按路标行使,时速不得超过5公理,禁止鸣号。

  6、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服从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

  7、禁止在校园内学习驾驶车辆和试车。

  8、外单位车辆不准进入校园停放过夜。

  9、校园对各类停放车辆只提供停车位置,车辆安全责任由车主自负。

  10、如果车辆在校内发生事故,相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电话报告校长或主管安全副校长,然后在学校统一指挥下实施处置,避免处置不当造成衍生事故。

员工管理制度2

  以下是员工入职管理规定:为规范集团本部员工的入职工作,理顺员工入职的工作流程,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本部员工。

  二、集团人力资源部为集团本部员工入职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

  三、员工入职包括招聘入职和调动入职。

  1、招聘入职:指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选拔入职于集团本部的员工;

  2、调动入职:指因工作需要,由集团辖属各控股公司调入集团本部任职的员工。

  四、员工入职程序

  1、人力资源部制作《入职通知书》(见附件一),于员工入职报到前一个工作日发至总裁办及员工所在部门,以便有关部门做好工作安排。

  2、员工入职当日,人力资源部根据《入职通知书》所列事项,向员工收取相关材料,之后引领其至总裁办及员工所在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或事项。

  3、招聘入职的部门副总经理级以下员工,入职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人力资源部对其进行入职培训;调动入职的部门副总经理级以下员工(调动后岗位职责不变的员工除外),入职后第二个工作日起,员工所在部门对其进行上岗培训。

  以上培训实施办法参照集团公司《员工培训管理规定》执行。

  4、员工入职后三个工作日内,人力资源部与其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属调动入职的员工,如其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则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人力资源部将《人事登记表》(见附件二)以电子文件形式发给招聘入职的新员工,员工填写完整并将表格打印签名后,连同电子文件提交人力资源部。

  5、员工入职后一周之内,人力资源部将员工资料录入集团本部员工信息库,并为入职员工建立培训档案及人事档案,具体建档办法参照集团公司《员工档案管理规定》执行(对调动入职的员工,则由人力资源部与调出单位接洽人事档案移交事宜)。

  6、人力资源部按照《员工工作服管理规定》,于每季度首月3日前,为调动入职的员工和招聘入职并已通过试用期考核准予转正的`员工(以上均不含副总裁及以上员工)申请制作工作服。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入职的员工如未能在规定时间报到,人力资源部须了解原因,并视情况决定是否推迟其报到日期(最多可推迟15天)。对超过15天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人力资源部须电话通知其本人。特殊情况需延期15天以上报到的,须报集团总裁批准。

  2、集团本部对外推荐人员推荐中止或期满返回集团本部,其入职办法参照上述入职程序中有关调动的规定办理。

  六、本规定经集团公司总裁批准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七、本规定修改权归集团运营发展部,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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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本司员工宿舍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财产的安全,给员工创造一个安静、整洁、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统一规划宿舍设施,员工本人有权选择是否住宿厂舍;凡是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之规定,若有违者,人事部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2、住厂舍员工,必须服从宿舍保安安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严禁乱住、混住,若有违者,给予罚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厂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厂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厂员工亲属需留宿者,必须填写书面申请,经人事部经理或工场长批准后,方可留宿,否则,一律不得留宿。若有违者,给予罚款50元。

  4、严禁在宿舍私拉电源线及电源插头、电炉、煤油炉、使用电饭煲等,若有违者,给予罚款100元,后果严重者送交机关处理。

  5、禁止在员工宿舍内饮酒滋事、赌博,凡被查获利用纸牌或麻将在员工宿舍赌博者,给予无经济补偿解雇;无理取闹者,送交机关处理。

  6、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房间,若有违者,给予罚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检查宿舍除外)

  7、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因素损坏公用设施的,将严惩违纪人,并责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针对个别房间不能举报肇事人的,由其房间员工均分承担赔偿金。

  8、各房间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乱扔、乱放,若有违者,给予罚款30元。

  9、为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厂人员进入宿舍,请员工出入宿舍门时,自觉出示厂证,配合当值保安人员的检查;针对不自觉出示厂证或不接受当值保安人员检查的,给予罚款50元。

  10、宿舍当值保安员应加强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搐、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厂舍,凡因当值保安员值班不严,造成留宿厂舍者,给予当值保安员从重处理。

  11、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在晚上24:00时之前返回厂舍,超过24:00时未返回宿舍者,宿舍当值保安员有权拒绝公进入宿舍;针对无理取闹者,上报人事部从重处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厂舍的员工,每人每月用水为5方,用电为2度,超过部分由同宿舍人员均分承担。(每月底以保安人员抄表数计算)

  13、禁止员工将饭菜带到宿舍就餐,若有违者,给予罚款50元。

  14、晚上24:00时,所有宿舍必须关灯休息,若有违者,给予罚款;因工作需要开灯时,离开后一定要将灯关掉,以免打扰他人休息。

  15、要求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携手共创文明宿舍。

  16、此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正施实施。

员工管理制度4

  第一条

  为了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及技能,选拔优秀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特制定本晋升管理办法。

  第二条

  晋升较高职位依据以下因素:

  1.具备较高职位的技能;

  2.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3.在职工作表现与操行;

  4.完成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训练课程;

  5.具备较好的`适应性和潜力。

  第三条

  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从内部人员中选拔;在没有合适人选时,考虑外部招聘。

  第四条

  员工晋升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

  1.定期:每年的12月25—28日根据考核评分办法和公司运营状况,统一实施晋升计划;

  2.不定期:员工在年度进行中,对组织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的员工,可以即时提升;

  3.试用期员工成绩卓越者,由试用部门推荐提前转正晋升。

  第五条

  晋升操作程序

  1.人力资源部门依据公司规定于每年规定的期间内,依据考核资料协调各部门主管提出的晋升建议名单,呈请核定;不定期者,另行规定;

  2.凡经核定的晋升人员,人力资源部门通过行政部以通报形式发布,晋升员工则以书面形式个别通知。

  第六条

  晋升核定权限

  1.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特别助理与由总经理核定;

  2.各部门主管,由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提议并呈总经理核定;

  3.各部门主管以下各级人员,由各部门主管提议,呈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核定;

  第七条

  各级职员接到调职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并人力资源部通知财务部门。

  第八条

  凡因晋升变动职务,其薪酬由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九条

  员工年度内受处罚未抵消者,本年度不能晋升职位。

员工管理制度5

  不同的企业在员工培训这一块培训的内容是不一样的,对其不同的性质企业员工所规范条例也不同,下面是企业管理网准备的商业企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仅供各位参考。

  (一)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依据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从业人员人事管理,悉依本规则规定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高级主管——董事长、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主管——经(副)理、科(副)长;部门职员——承办员。

  第三条本公司从业人员,按其所任职位职务的繁简、责任的轻重,分为六职等。

  第四条每一职位均设置一“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及应列职等。人员的列等,应按其所派任的职位,决定其职等。每一职位的列等需得跨二等,初任时,以列较低职等为原则;在该职位工作满3年,成绩优良者,可改列高一等。

  第五条各类人员人数应按业务需要,于每年年度开始前编订“人员编制表”,经总经理核定后转送董事会核备。

  (二)任用

  第六条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职位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合。

  第七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八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1.总经理、副经理——由董事会任免;

  2.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

  3.副经理——由总经理任免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4.科长——由总经理任免或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事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5.副科长——由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

  第九条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十条新进人员应先办理安全调查,并按其学历任用。

  第十一条除正式从业人员,本公司可按业务需要聘雇人员,其待遇、工作期限及工作条件以同合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1.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2.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3.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4.通缉在案尚未撤销者;

  5.吸食*或其他毒品者;

  6.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7.经其他公私机构开除者;

  8.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9.未满十五周岁者;

  10.主管人员,不合于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者。

  第十三条新进非主管人员一律须经试用40天,试用期间应由人事部门切实考核。试用成绩欠佳、品行不良或发现其进入公司前有不法行为者,可随时停用。

  第十四条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1.填妥本公司新进职员履历表;

  2.缴验学历证件及身份证;

  3.缴验户籍册;

  4.缴验医院最后一个月体格检查表;

  5.缴验前任职机构离职证明书;

  6.缴验遵守本公司人事等规章规定的志愿书及保证书(铺保一家,保证:服务期间行为、安全及保管财物等连带赔偿责任);

  7.填交劳工保险加保表2份;

  8.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3张;

  (三)服务

  第十五条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说明外,如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交办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

  第十六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准时上下班,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实行;

  3.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4.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6.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7.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8.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9.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10.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十七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42小时,星期天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天给予一天的休息,视为例假。

  第十九条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的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的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1次。

  第二十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一条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定。

  第二十二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定为7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可派人员值日值宿,其办法另定。

  第二十四条从业人员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1.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2.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3.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8天;

  4.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6天;

  5.娩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分娩假8星期(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人计算);怀孕3个月至7个月而流产者,给假4星期,7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6星期,未满3个月流产者,给假1星期。

  6.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的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以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7.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二十五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1.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2.请公假者薪水照发;但如因兵役召集在30天以上,且兵役机构另有薪饷者,本公司薪水停发;

  3.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二十七条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延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羽经理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八条旷工1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一、二款规定可请病、事假之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1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个月之不请假奖金,每请假1天,即扣发该项奖金1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

  第三十条本公司人员服务满1年者,得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

  2.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10日;

  3.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4.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1日,但休假总日数不得超过30日。

  第三十一条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的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仍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四)考核

  第三十二条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的从业人员,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的责任。每3个月一次,应将各项人员的工作情况,逐一详列于考核表中,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凡列优等及劣等者,均应详述理由,呈上一级主管核阅及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升迁及培训等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三条年度工作考核,应分别于各从业人员到职届满1年的月份办理。由人事部门每月将当月份到职满一年的人员考核名册,分别列送其直属主管,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予以评核。评核等级,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优等或劣等的考核,均应详细列述具体事实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或旷工累计达3天以上者,不得考列甲等以上。

  第三十四条凡考核列优等者,经总经理核准予以二级以上的晋级或升级,列甲等者晋升二级,列乙等者晋升一级,列丙等者留任原级,劣等者免职,均以各从业人员任职期满一年考核核定后的次月起执行;但在考核年度内曾经核准升职或升级者,该年度考核不再晋级。

  第三十五条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考核由董事长评核;科长以上人员及优等的考核;由直属主管层转总经理核定,其他人员均由各部门层转经理核定。

  (五)奖惩

  第三十六条从业人员的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奖金及升迁或晋级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嘉奖:

  (1)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的`;

  (2)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众利益的行为,且有事证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于记功或记大功:

  (1)细心维护公司财物及设备,致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2)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

  (3)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给奖金:

  (1)对业务、维护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者;

  (2)对公司设备维护得宜,或抢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对业务、维护或管理的方法作重大改革的建议或发明,经采纳施行而成效显著者。

  (4)对采购销售、会计处理、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者;

  (5)对天灾、人祸或有害于公司利益的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损失有事实为证者;

  以上奖金之数额,可视实际贡献的价值决定;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升迁或晋级:

  (1)一年内曾记功2次以上者;

  (2)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的才能,品德优良,服务成绩特优,且有具体事迹为证者;

  (3)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公司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者;以上晋级可视实际情况晋升一至二级;但其薪级已达本等最高级者,可改发相当级数薪水之全年份奖金。

  第三十七条从业人员的惩戒,分为警告、记过、降级及免职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1)携带不必要物品入厂者;

  (2)未经准许擅带外人人厂参观者;

  (3)擅用他人经管的工具及设备者;

  (4)拒绝警卫检查其携带的物品者;

  (5)涂写墙壁、机械用具有碍观瞻者;

  (6)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2)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公司发生损失者;

  (3)对上级主管的命令,有不同意见,未予婉转说明,或虽经陈述,未被采纳,而擅自违抗指挥者;

  (4)行为不检,有损公司声誉者;

  (5)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公司发生损失者;

  (6)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

  (7)故意涂改、丢失计时卡者;

  (8)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者;

  (9)在工作时间瞳睡者;

  (10)在公司易燃场所吸烟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降级:

  (1)在公司或工厂内酗酒滋事,妨碍秩序者;

  (2)向外泄漏公司业务机密者;

  (3)在工作时间内偷懒睡觉者;

  (4)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或提供建议而任意谩骂者;

  (5)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6)一年内记过2次者;

  以上降级,应视各款实际情况降一至二级,无等级可降者,应予降等改任;

  4.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免职:

  (1)无故继续旷工至3日以上,或1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6日以上者;

  (2)未经许可,擅自在外兼职,或参加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之事业者;

  (3)胁迫上级主管,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

  (4)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5)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6)未按照规定或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7)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

  (8)有偷窃行为,经查明属实者;

  (9)在公司内赌博,有伤风化行为;

  (10)携带武器、凶器或违禁品前来公司者;

  (11)亦公司rh3't^前百相灯留夯.

  (12)散播有损本公司之谣言而妨碍工作秩序者;

  (13)因故意或过失的行为引起灾害者;

  (14)有煽动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

  (15)触犯刑律,经判有期徒刑确定者;

  (16)一年内记过3次者。

  第三十八条从业人员的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除嘉奖、记功、警告、记过由各部门经理核定外,其余均须呈请总经理核定。

  第三十九条其他未经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戒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第四十条从业人员奖惩可累计,以嘉奖3次作为记功一次,记功3次作为记大功一次,警告3次作为记过一次,记过3次作为记大过一次、同一年度功过可以互相抵消,以嘉奖抵警告,记功抵记过,记大功抵记大过。

  (六)离职

  第四十一条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

  1.有违犯本公司规章的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2.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但末确定者。

  第四十二条前条第1、1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的薪水。

  第四十三条在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第四十四条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1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在事前预告,其预告期间规定如下:

  1.在公司服务1年以下3个月以上者,于10日前预先通告;

  2.在公司服务3年以下,1年以上者,于加日前预先通告;

  3.在公司服务3年以上者,于30日前预先通告。

  从业人员对于其所承受的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亦可随时解雇,并照上项规定日期预先通告。

  第四十五条从业人员在接到前项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以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的工作时间,其请假日的薪水照发。

  第四十六条依照第四十五条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公司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办理,不在此限):在公司连续工作每满1年者,发给一个月薪水。以上所称薪水,系以从业人员最后服务月份的薪水为准。

  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辞职,应于7天前以书面形式层转公司的主管人员核准,事后汇报总经理核准。其为副经理以上人员者,应层转总经理核准。核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并可依其申请,发给离职证明书,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第四十八条职员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时或永久离开本公司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发生损害者,均应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七)保险

  第四十九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应一律参加劳动保险。

  第五十条参加劳动保险,应于新进同时,亲自填写保险表一式两份,交人事部代办参保手续。应纳保费,由公司补助80%,自行负担加%。自行负担部分,由发薪部门,按月在应领的薪水内代为扣缴。

  第五十一条参加劳动保险后,其应享的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给付,应由本公司人事部门代向保险公司拾办。保险人除依法应享的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的赔偿或补助。

  (八)出差

  第五十二条从业人员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及特别费。其中除交通费可按现行费率报支,膳杂费可按日计支外,其余各项费用,均应检据报销。如无法取得支出的原始凭证单据者,应申述理由,呈奉经理核准后,才能报支。

  第五十三条出差天数,应由指派的主管于事前核定,如出差公务提前完毕,应立即返回,不得借故滞留。如因公确实无法于核定天数前返回者,应列具事实理由,呈由原指派主管核准后,方得支给旅费。如出差地区可当天往返者,非特殊理由不得留宿。

  第五十四条出差前可酌情预借旅费。

  第五十五条出差国外,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特别费及手续费。其中除膳杂费按实际出差日数核支外,其余均须检据核实报支。

  第五十六条出差印尼、南洋各地者,照国外出差标准8折支给。羽

  第五十七条出差同一地点半月以上者,旅馆费及膳杂费8折支给;两羽个月以上者,以7折支给。

  第五十八条国外出差应按照最近路线直赴出差地点,非经许可,不得'绕道或延滞非公差地区。

  第五十九条出差国外,可酌借必要旅费,办理结汇。回国后应即报销旅费,多缴少补。

  第六十条出差国外期间,不得有危害国家民族或本公司的行为言论,并遵守出差国当地的法律及习惯,如因违反而惹是生非造成事故的,均由出差者本人负责,与公司无涉。返国后,应于1个月内提出考察或工作报告;考察报告的内容应力求充实,并对公司业务应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如未依期提出报告者,旅费暂缓核销。

  (九)福利及建议制度

  第六十一条本公司依法提拨福利金,设立职工福利委员会,办理福利事宜;职工福利委员会的组织办法另定,并依规定向主管机关呈报。

  第六十二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设施。

  第六十三条本公司为协助同仁解决困难,为沟通上下意见起见,特设立“从业人员建议制度”。

  第六十四条本公司行政部门,均设置意见箱,由高级主管亲自定期启阅。从业人员对于工作上的困难,无法由直属主管或同一部门同仁协助解决,必须由上级主管或其他部门人员协助者,或对公司某项措施未能满意提出申诉者,或发现有人营私舞弊等不法事情而有证据拟予检举者,或根据平时服务经验、学识及研究心得,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提供建设性的建议者,均可以书面列具理由、事实、内容等投入意见箱内,亦可公开呈报上级主管转呈总经理或有关部门主管核阅。如因文字表达困难或其他原因,不便以书面说明而须以口头报告者,可先以简略报告述明理由,投入意见箱内,等高级主管人员拆阅后,再定期约见。

  第六十五条提供意见人必须签其真名,填明服务部门,否则不予受理。如屑检举性质案件,检举人应负法律责任,如查明系私怨捏造事实,恶意中伤诬告者,除被害人可依法诉办外,本公司将再依第三十七条有关的规定对检举人予以惩处。

  第六十六条本公司对提供的意见,经采纳施行后,可视其对本公司做出贡献分别议奖。如属检举案件,经查明属实者,除对检举人酌情给予奖励外,并为其永保机密。

  (十)附则

  第六十七条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员工管理制度6

  第一条总则

  为了加强食堂的日常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确保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更好地满足员工的就餐要求,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条职责划分

  1、综合部负责协调相关事宜,并对食堂进行归口管理;

  2、食堂人员负责公司员工的一日二餐(中、晚);

  3、食堂管理员负责菜品采购的审核与食堂的日常管理;

  4、就餐人员自觉遵守就餐纪律,共同维护就餐秩序和环境卫生。

  第三条食堂人员的基本规范

  食堂人员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意识,严格做好卫生、菜品提高、合理采购等工作:

  1、食堂人员要保持身体健康,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定期进行体检,并办理健康证。

  2、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领导安排,遇事要请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根据公司用餐人数等实际情况,按时保量开膳,每餐菜式合理搭配,品种尽量做到多式样,改善员工伙食。

  3、不得与其他员工发生争吵,有意见或建议应在第一时间上报食堂管理员。

  4、倡导节约,杜绝浪费。遵循新鲜采购、按需采购、廉洁采购的采购规范。

  5、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食堂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水开关、设备等。

  第四条食堂的日常管理

  食堂日常管理由食堂管理组负责,归综合部领导。职责要求如下:

  1、食堂管理组成员要经常检查采购食品的卫生、质量、价格状况并做好书面记录,及时纠正不合规范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2、经常抽查原料或成品索证情况,查验标签与货物是否相符、是否在有效期内,并提出是否需要进一步检验确证。

  3、每天检查菜饭熟品及餐具是否卫生。

  4、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和管理,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5、发现厨师在加工和烧炒过程中存在影响食品卫生的操作时,应当立即制止,并提出改进措施、实施时间和完成时限等意见,必要时将情况报告公司领导。

  6、根据食堂人员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情况,向公司领导提出奖励和惩处建议。

  第五条采购管理

  1、食堂采购员由厨师兼任,负责食品采购,职责要求如下:

  (1)、必须讲原则,责任心强,正直诚实,不谋私利。

  (2)、保障食品的卫生、安全、质优、价廉。遵循“货比三家”的原则,追求质优价廉。

  (4)、实行“定点采购”,杜绝从流动摊贩手中采购的行为,保证所采购的`物品可以溯源。当有大面积的社会卫生事故时,以到大型超市采购为第一选择。

  (5)、采购物品到公司后,由食堂管理员不定期进行复称,并检查质量。对物品的数量和质量情况进行登记,采购员必须配合。

  (6)、大宗食品采购必须到具备相关资质的网点采购,主料(米、食用油、米粉、面条等)批量采购,以到大型超市采购为第一选择。

  (7)、采购时必须索取发票或送货单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2、采购及货款支付流程

  (1)、采购员(厨师)根据食堂库存及需求提交采购申请(金额)报送行政主管副总审批或指定的食堂管理员确认后领款。

  (2)、行政主管副总审核批准后交予食堂采购员(厨师)进行采购,如有必要由食堂管理员同行并协助采购,采购单据两人共同签字。

  (3)、采购到位后,由验收员(食堂管理员)进行验收,采购员(厨师)整理单据在每日九点前报食堂管理员处,并公布当天购菜清单。(在食堂公告栏张贴)。

  (4)、财务部给采购备用金时,凭采购申请单和经食堂管理员验收确认并经行政主管副总审核的表单办理。

  第六条、卫生要求

  1、所有炊事器具、用具和餐具均应保持清洁进柜消毒;保持食堂整洁,食品分类、分架、离地存放,生熟分放,不使用未经洗涤、消毒的餐炊具,已清洗的餐具无油污等现象,综合部每周不定期抽查。

  2、保持食堂内部环境整洁、规范,无老鼠、苍蝇、蟑螂及其他有害昆虫,无油垢,地面无污物,无蜘蛛网,无闲杂人员进出食堂。

  3、员工就餐前,应将桌椅摆放整齐,每桌摆放10张椅为宜。

  第七条、食堂物品管理

  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应有登记,有帐目,对放置在公共场所内的任何物件(公家或个人),不得随便搬动或拿作它用。

  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予以罚款。

  第八条、奖罚条款

  食堂人员要严格遵守以上制度,若有违反给予每次20元的经济处罚,综合部将定期对食堂工作进行检查,视检查结果对食堂进行奖励或处罚。

  如在采购过程有贪污、受贿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处以2-5倍金额的处罚;数额较大的,按公司制度扣除全部工资及奖金,并开除;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管理制度7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员工就餐管理,切实保证员工餐的食品安全及菜品质量,保证公司

  的正常运行,特设立此制度。

  2.员工餐厅由人力资源部监督,物业公司具体实施管理,双方签订正式委托管

  理合同,明确相关管理及监督职责;

  3.就餐人员范围为: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及临时员工(不包括劳务工)。

  4.食品安全关乎每一位员工的身体健康、企业的正常运营,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二、服务要求

  1.餐厅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规,遵守卫生防疫、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以

  及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履行服务合同。

  2.餐厅以服务公司广大员工为宗旨,根据公司与员工的需求做好餐饮服务工

  作。

  3.餐厅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科学管理,规范服务,为员工提供卫生、

  安全的就餐环境;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检查、规范其内部管理规定。

  4.餐厅要保证食品质量,人力资源部对食用油、肉类制品等原材料不定期检查、

  抽查,餐厅应努力增加饭菜品种,不断调整饭菜口味,文明服务。

  5.餐厅要设立意见薄,有义务、有责任诚恳接受并及时解决员工有关饭菜质量、

  服务态度、卫生等问题的意见、建议和投诉。

  6.餐厅工作人员须到正规医院进行健康检查,均具有健康证和上岗证,无证者

  均不得在餐厅工作。

  7.餐厅工作人员需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态度和蔼,

  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

  三、卫生要求

  1.餐厅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遵守公司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卫

  生防疫、工商、税务等有关管理部门及公司、广大员工的指导、监督、检查与处罚;

  2.餐厅必须接受卫生防疫等主管部门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检查;对检查中发

  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并提交整改方案;如因餐厅卫生问题受到处罚,由物业公司承担,同时公司将酌情进行加倍罚款处理;

  四、餐饮用具、设备的使用

  1.各类餐饮用具、设备物业公司应指定专人保管,制订完善的使用条例;

  2.物业公司应定期对餐饮用具、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消毒处理,以确保设备的

  使用正常和清洁卫生;做好设备清洁消毒工作,不得加工卫生状况不确定的物品;

  3.餐厅餐饮用具、设备在使用中要采取安全措施,防范事故发生,保证使用安

  全;

  4.所有就餐人员应爱护公物;餐厅的一切设备、餐具均有登记,对放置在公共1

  场所内的任何物件,不得随便搬动或挪作它用;就餐人员不准把餐具拿出餐厅或带回办公室占为已有;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者,一经发现,照价赔偿。

  5.餐厅工作人员须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设备或用具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

  止事故发生;易燃易爆产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原料采购索证登记要求

  餐厅的原料采购是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公司员工食品卫生安全,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特制定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采购人员采购原材料时,为保证公司员工的食品卫生安全,必须定点采购食

  品,并于定点采购处签订协议。

  2.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原料。

  3.不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禽、肉、米、面、油、调料等

  食品及原材料。

  4.食品采购回来,要有二人以上的人验收,并有验收记载。

  5.凡无人验收或无验收记录,均视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餐厅不得加工、

  使用。

  6.采购禽肉类食品,必须向食品经营者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

  合格证复印件备案,以备查阅;

  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餐厅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员工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餐厅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1.餐厅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2.餐厅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餐厅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

  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餐厅工作。

  3.餐厅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

  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伙餐厅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4.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

  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5.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6.每天早上上岗前由餐厅负责人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

  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七、食品试尝留样管理制度

  食品试尝留样,是预防员工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员工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样试尝制度。

  1.每餐坚持饭菜留样,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

  2.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不少于50克),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

  摄氏度左右。

  3.饭菜留样必须坚持48小时。

  4.食堂分管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按食堂当天菜谱记载情况,逐一对照检查,

  若发现食堂没有坚持饭菜试尝留样,应按公司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和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用餐标准及把控

  1.员工餐成本控制标准为每人每天6元,具体分为早餐1元,午餐3元,晚饭2元。由厨师长根据标准制定相应菜单。

  2.因为不同部门、分公司工作性质、时间情况各不相同,故具体用餐标准如下:

  2.1.公司固定住宿人员提供每天三餐。

  2.2.物业公司安保人员及会所晚班人员正常工作日提供每天两餐。

  2.3.帮厨人员正常工作日提供每日三餐。

  2.4.其他人员正常工作日提供每天一餐。

  2.5.餐别确认,由人力资源部确认通知。

  3.正常就餐标准外因公加班需要员工餐时,本人提报申请,报部门经理签字,

  交由物业公司管理员,若因事情紧急,需要先就餐人员,由相关部门派员与厨房联系,先由厨房登记就餐,餐后由联系人补报相应申请,不补手续者餐费由个人承担。

  4.因公外来就餐人员,由相应联系部门派员提报申请,由部门经理签字,交由

  物业管理员,需先就餐人员,由联系部门派员与厨房联系,先由厨房登记就餐,后补办手续,不补手续者餐费由个人或联系部门承担。因私就餐餐费由个人承担。

  5.由物业公司制作员工就餐卡,每月三十日前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名单将下

  月就餐卡发到员工手中。每次领餐前由厨师或相应工作人员在相应就餐时段的表格中作标记

  6.员工就餐卡每人一张,不可外借,一旦发现,借卡者与被借者各罚款二十元。

  7.各部门相关外部人员就餐,由各部门提报由部门经理签字的申请,明确时间、

  人数、提前一天交由物业相关管理人员,并发放外部人员就餐专用卡。

  8.就餐卡一旦遗失,需提交相应费用补办。并由个人按3元/天的标准承担餐卡

  丢失日期前的餐费

  9.外来人员用餐使用专用餐具,专门消毒。

  10.内部员工健康证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把关。

  11.每月3号前(节假日顺延)以部门为单位将上月的员工就餐卡收回交到物业

  公司,不交者按每天3元,每月30天的标准由个人承担费用。

员工管理制度8

  为了搞好宿舍的管理,使大家的一个清洁、舒适、安全、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展现宝华人的文明形象,特订立宿舍管理制度如下:

  一、员工住宿规定

  1、员工住宿必须按照规定的房间和床位对号入住,不得随意更换房间和床位。

  2、员工住宿按规定标准领取清洗干净的床上用品,不得代领和超标准多领,管理人员要规定严格把关登记。

  3、对酒店配备的床上用品、电器、家俱及日用品必须爱护,不得损坏和丢失,损坏者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除加倍赔偿外,要按《员工手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理。

  4、保持室内物品摆设美观,不得乱摆,乱放。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超音量播放收录机。

  5、同事之间应团结、友爱、互谅互助,不允许打架、斗殴,违者通报批评并罚款。不听劝阻,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6、严禁在宿舍内进行酗酒、打麻将等赌博活动,违者没收具,通报批评并处当事人罚款。严禁传阅淫秽书刊及音像制品。

  7、员工宿舍是酒店为住宿员工提供的休息场所,住宿员工不得随意将亲友私自留宿,如果亲属探亲,确因路途遥远需留宿,本人必须填写《临时住宿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住宿手续。

  8、必须实行定时查房,晚上外出22时须回宿舍,发现不打招呼而随意彻夜不归或迟归者给予处罚并通报有关部门。住宿手续不健全者,限期健全手续,否则取消住宿资格。

  9、员工退宿或离职,必须亲自到管理处办理退宿,注消床位,严禁转交或不交。凡离职人员逾期不办理退宿手续,宿舍管理区在接到人力资源部通知后将强制当事人退宿并禁止其进出宿舍区。

  二、日常卫生管理规定

  1、每单元指定一名宿舍长负责本单元住宿人员卫生轮值工作,执行卫生管理制度,全体住宿员工必须配合清洁工保持宿舍及公共区域环境卫生。

  2、由宿舍长编排本单元轮值表并张贴在浴室门上面。

  3、各单元值日员工负责当天内宿舍的清洁卫生,要做到房间地面、床面无烟头,毛发、纸屑等杂物,保持卫生间无异味。

  4、住宿员工每周自己清洗床上用品一次,若被管理员检查出污渍过多有异味者将在酒店通报并罚款。

  5、严禁随地吐痰、丢果皮,严禁将鼻涕揩在墙上、地板或床上或将手印打在墙上等不文明行为,如发现在酒店通报并给予罚款处理。

  6、禁止在宿舍区喂养宠物及家禽、家畜。

  三、安全管理规定

  1、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识,熟悉使用消防器材,做到安全用电、用火。

  2、宿舍内不得抽烟,不得随便乱拉、乱接电线,插座或烧电炉并用烟火烧煮东西,人离熄灯,切断电源,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管理处。

  3、水、电维修和宿舍维修,请填写维修申请单并与管理处电工联系,不得私自乱拆、乱修。

  4、出入宿舍随手关门,不得门户敞开,空无一人。严防盗窃,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5、住宿员工不得随意翻弄和挪用别人的.物品,要注意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如发现自已的钱、物在宿舍丢失要及时报告管理员便于保卫人员追查,对那些有偷盗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送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四、奖惩条例

  1、每月对照宿舍管理的各项规定进行二至三次全面检查,评出文明宿舍四间,不文明宿舍两间。

  2、文明宿舍舍长及全体成员将通报表扬。

  3、不文明宿舍舍长及全体成员给予通报批评。

  4、违反本宿舍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个人,除按本制度有关处罚条款执行外,还将参照《员工手册》各项规定予以处理。

员工管理制度9

  ★奖励(以分计算,每分为一元人民币)

  店内每月进行"优秀员工"的评比,将给予当选者精神及物质奖励,员工在日常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也会得到店内嘉奖,奖励方式有:通报表扬,现金奖励,晋职加薪等.

  1.工作勤奋,品德优良,维护集体荣誉,有具体表现者,10分

  2. 提供优质服务,多次受到客人表扬者,10分

  3.在酒店组织的各项技能比赛成绩优异者,10分

  4.拾金不昧者,奖10分

  5.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店内采纳实施,使店内效益增加明显者,奖50分

  6.发现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奖10分

  7.见义勇为,奋不顾身抢救,保护店内财产,维护店内利益者,50分

  8.有其他优秀事迹,足为其他员工表率者,奖20分

  9.店内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力度较强,考核达标者,奖30分

  ★处罚(以分计算,每分为一元人民币)

  1.考勤处罚:

  1.1以点名时间(早上9:30下午4:30)为准,晚到者,视为迟到,扣5分。

  1.2凡没有经过书面申请,经店长批准签字而无故没有到店上班者,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发三天的工资。扣10分

  1.3员工因有事需向店内请假.请假时需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签字生效者方可视为事假,事假期间扣发当日工资,一天扣发奖金的10%,并不参加当月优秀员工评比。.

  1.4因病请假,请病假者须出示医院的病假证明,病历,处方签,医药发票,病假扣除当天工资,一天以上不参加优秀员工评比。

  1.5员工因有事,在上班中途擅自离开店堂,未经书面请假批准者,视为早退,扣5分;早退时间超过半小时者,视为旷工一天.

  2.员工如有以下行为将给予1分处罚

  2.1规定时间内清洁卫生未完成者(上午9:30,下午5:30),扣1分

  2.2摆台不整齐者,扣1分

  2.3备餐柜上有除菜单、纸盒、零点单以外的其他物品或上述东西未备齐者,扣1分

  2.4桌上无烟灰缸或烟灰缸不干净者,扣1分

  2.5上班时间靠在备餐柜、墙壁上者,扣1分

  2.6无故离岗.串岗.扣1分

  2.7上班时未按规定着工装(上衣是工作服,裤子7分以上),扣1分

  2.8上班时间未戴头花者,扣1分

  2.10工作时间内吃东西,闲聊,打闹者,做与工作不相关的事情者。扣1分

  2.11接打私人电话超过两分钟者.扣1分

  2.12上班时处理私事,会客等.扣1分

  2.13未经店长批准私自调休或换班者.扣1分

  2.14不遵守店内规章制度但情节轻微者.扣1分

  3.有以下情形之一,给予5-10分处罚。

  3.1工作时间睡觉或消极怠工.

  3.2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等活动.

  3.3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3.4偷吃,偷拿酒店的食物,饮料等物品.

  3.5对客人或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不良影响.

  3.6隐瞒或无视客人投诉.

  3.7不服从领导安排,拒绝或不按规定完成领导指派的.工作.

  3.8伪造病假证明或其它证明材料.

  3.9一个月内连续累计3次迟到者.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辞退(开除),视情节严重并给予50-200元罚款.

  4.1蓄意破坏酒店设备,设施和资料等财产,造成较大损失.

  4.2聚众闹事,参加停工或非法罢工活动.

  4.3违反酒店安全制度,财产损失数额较大的

  4.4遗失或向他人泄露店内内部机密文件技术等.

  4.5盗窃客人,同事或店内财物,侵占店内财物等.

  4.6殴打或故意伤害他人.

  4.7遗拾不报,或私藏遗物.

  4.8玩忽职守,营私舞弊,使店内蒙受重大损失者.

  5.本制度按实际工作情况增减

员工管理制度10

  总则

  第一条为持续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人住公司宿舍的人员在工作之余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设一个良好的群众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员工。

  第三条员工宿舍指专门为公司员工带给的宿舍。

  第四条宿舍长负责对本宿舍的管理和协调。

  第五条宿舍入住的条件:

  1.在公司工作的员工,由于家不在市区或离家较远的能够入住宿舍。

  2.所有住宿人员务必贴合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等条件方可入住。

  3.所有人员在入住前务必自愿理解并保证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六条宿舍管理。

  1.宿舍租金与物业管理费由公司统一支付,水电煤气费由住宿人员个人承担;

  2.住宿人员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辞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应于离职或到期之日起1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3.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职责,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4.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但如有特殊状况而需要留宿的,应提前征得宿舍长的同意。

  5.宿舍内由公司带给的所有器具设施(如电视、床铺、床垫、衣柜、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厨卫设备、门窗、墙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

  6.宿舍长职责如下:(1)负责监督管理宿舍的一切内务。(2)负责监督宿舍人员维护宿舍环境卫生。(3)负责住宿人员的相关材料的管理,如个人安全、紧急联络人等。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宿舍长应及时通知店长或经理。

  1.违反宿舍管理制度,且情节严重。

  2.宿舍内出现违法行为或火灾等事件。

  3.住宿人员身体不适以至病重的,并且应当及时送医院及通知其亲友。

  4.住宿人员需要留宿亲友的。

  第八条公司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公司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3.起床后将被褥叠放整齐。

  4.换洗的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阴雨天除外),暂时不用的衣、鞋等务必放入橱内和床下,不得随意摆放。

  5.使用电视、收音机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6.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状况后果自负。

  7.宿舍内的垃圾应当集中倾倒在指定地点。

  8.房间卫生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由宿舍长制定值日表并严格执行。

  9.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第九条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应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如实呈报店长和经理进行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的。

  3.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或设施的。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宿舍安定团结,屡教不改的。

  5.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窃行为的。

  第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实施。

员工管理制度11

  为保证员工个人卫生符合药品经营的要求,结合药店实际,制定本制度。

  1.储存、运输等岗位人员的着装应当符合劳动保护和产品防护的要求,选定适宜的`工作服;

  2.在验收、储存场所及药店的营业场所内,企业工作人员应当穿着整洁、卫生的工作服;

  3.不得穿奇装异服,不得浓妆艳抹,不在工作场所梳理头发、修补装束;

  4.员工应注意个人卫生,定期换洗工作服,不留长指甲,不在工作场所吃东西,不得随地吐痰,每次进入工作场所都要洗手.

员工管理制度12

  1 总则

  1.1目的

  为实现公司科学化、制度化管理运营,建立规范有序的人员管理机制,本着对员工负责任的原则,对于员工工伤采取积极处理的态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处理员工工伤(含未参保的员工)所有相关事宜的管理工作,并为相关处理人员提供管理依据。

  1.3权责属性

  本制度规定员工工伤实际处理的权责单位为运营中心人力资源部,并有权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及监督执行,在执行本制度时各中心部门、厂区应予以积极配合执行。

  2 工伤认定原则

  1.工伤认定的对象必须是我公司持有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被录用的员工,聘用期间使用假身份证受伤和不在合同期内的员工,不在认定范围内;员工须知中应予以明确;

  2.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公司工作场所内,第一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3.员工受上级领导指派或公司派遣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4.公司安保人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个人原因及非工作职责打架、斗殴等违反治安法规的情形所受到的伤害,不在处理范围内,但维护公司利益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除外;

  5.职业病目录条款中涵盖公司经营活动的职业病;

  6.公司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等交通事故伤害的,员工须有交警部门出具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鉴定书;

  7.其他在工作时间和公司场所内受伤情形,公司本着对员工负责任的态度积极先行处理,如:车辆送至治疗、垫付医药费等,但是否按工伤情况处理,也需填写员工工伤报告表上报运营中心人力资源部审批。

  8.员工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饮酒、吸毒、自杀或自残的情况不在工伤处理范围内。

  3 工伤处理原则

  1.公司不对员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做出处理;

  2.在处理员工工伤的过程起始至结案,相关的所有医学治疗记录、资料、照片应由具体处理的负责人保管,且不得复印;

  3.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鉴定书原件,应在第一时间由具体处理的负责人保管;

  4.处理员工工伤原则上应遵循“专人始接受,处理至结案”的原则,相关政策、信息等应由具体处理的负责人一人传递给受伤员工,相关费用的申请、报销、结案亦由具体处理的负责人专人完成;

  5.在处理员工受伤的`第一现场时,如发现员工有喝过酒的情况,本着积极

  处理、负责任的原则,可先行送医院治疗,具体处理的负责人在治疗过程中可与医院协商给员工做酒精测试,留下相关测试结果;

  6.员工本人提出需进行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的,应符合在受伤痊愈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生活自理存在困难的情况,必须上报请示运营中心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同意,方可执行,原则上公司不主动申请;

  7.关于申请残疾(如:办理残疾证)等事宜属于政府社会管理的范围,不属于公司处理的范围;

  8.经审批需要进行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的员工,必须经治疗其病情稳定后,方可进行,原则上以主治医生的病历填写情况为准,不得提前申请鉴定;

  9.员工工伤具体处理的负责人必须选择社保中心定点医院送至受伤员工治疗;

  10.员工工伤原则上使用公司车辆,必要时可以求援110或120;

  11.员工工伤具体处理的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改主治治疗医院,情况紧急应由医院提出(最好有书面证明);

  12.陪护人员由运营中心人力资源部协调指派,直到医疗期或直至恢复期完毕,员工工伤具体处理的负责人应当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如当事人伤势严重,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13.在治疗过程中,员工工伤具体处理的负责人也不得擅自更改主治治疗医院,如受伤员工提出,需有其签字确认的书面情况说明,上报请示运营中心分管副总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所带来的医疗风险由责任人承担;

  14.任何人员不得在未申请和受伤员工病情不稳定的条件申请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否则所有后果由申请人承担,公司将予以严肃处理;

  4 员工工伤调查与申报

  4.1 员工工伤调查

  1.员工发生意外事故时,当事人应立即向其上级主管报告,当事人不能报

  告的,由知情人向当事人上级报告;

  2.当事人上级接报告后立即向运营中心人力资源部报告,情况紧急时可指派

  他人及时代为报告,请求支援并同时报告其伤情。

  3.当事人伤势较轻﹙无肢、指、趾及其他部位的严重伤害;无骨折、大量出血、昏迷等﹚,可暂不报总经理,确认比较严重或无法确认是否严重的办公室应立即向总经理报告,并按总经理指示执行。

  4. 受伤员工所在部门的部门经理,有责任在事故发生起12小时内,填写《员工工伤报告表》,写明受伤的大致情况,并按相关流程审批,上报至运营中心人力资源部;

  5.受伤员工所在部门的部门经理再上报《员工工伤报告表》的同时,应上报具体的工伤事故报告及整改措施(a4纸打印),不得只在表格上粗略阐述;

  4.2 员工工伤申报

  1.员工工伤具体处理负责人或运营中心指定的经办人,应在上报得到审批

  后,方可申报工伤;

  2.受伤员工未办理工伤保险的情况待治疗结束之后处理;

  3.已办理工伤保险的员工,无论其是否需要住院,均需要在事发30天内

  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不得超期;

  5 费用申请与报销

  5.1 费用申请

  1.员工工伤费用的申请,应由工伤具体处理负责人填写《员工工伤费用申请表》,因紧急情况无法填写申请表的情况,可以由运营中心人力资源部代为填单申请,申请金额依照表单规定项填写预估费用,不得只填写一个预估总额;

  2.员工工伤费用申请应遵循“一人负责”的原则,即:费用的申请人统一为工伤具体处理负责人,不得出现费用的申请人为两人以上的情况,其他人帮

  助申请费用事应填写“代理人”;

  3.员工工伤费用可以多次申请;

  4.受伤员工认定为工伤,但未办理保险的情况,也应按照上述规定处理。

  5.2 费用报销

  1.员工工伤治疗及恢复期间的费用报销,相关的交通费、餐费等杂费,必须每月依照流程报销一次,如有社保中心不予核准的治疗费用单据(医院机打出具的票据)可在结案时一并报销;

  2.费用报销时,因已填写工伤费用专用申请表,所以只填写通用型费用报销单的报销部分,不必填写申请部分;

  3.认定工伤员工未办理保险的情况,在伤治疗及恢复期间的费用报销,相关的餐费、交通费等杂费,依照参保员工的工伤规定处理(每月报销),治疗费用(医院机打出具的票据)与其他费用一样也每月报销一次;

  4.员工工伤费用的报销原则上不得使用“白条”、“无效收据/发票”的情况;

  5.员工工伤治疗及恢复期间的费用不得虚报、谎报,否则公司将予以严肃处理,必要时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6 员工工伤期间考勤与工资处理

  6.1 考勤处理

  1.员工工伤治疗及恢复期间,应按照公司相关请假制度执行,依照相关流程审批;

  2.员工工伤治疗期间,由员工本人或代理人、工伤具体处理负责人填写请假单,如受伤员工本人不能填写或签字,待其伤势恢复后签字确认;

  3.员工工伤恢复期间,由其治疗的主治医师出具的休假证明单(病假单)或者与主治医师协商在其病例中予以书面明确,根据上述时间填写请假单,如受伤员工本人不能填写或签字,待其伤势恢复后签字确认;

员工管理制度13

  1、目的

  促进和帮助员工持续进步以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增强企业凝聚力,建立高素质专业人才的核心竞争优势。

  2、范围

  2.1公司经营宗旨、理念、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的培训;使员工掌握公司的共同语言,具有共同的价值观。

  2.2员工岗位技术培训;通过技术和技能培训,让员工尽早掌握工作要领、工作程序与方法,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2.3执行新任务之前进行所需要的知识和技术培训;通过培训使员工技能得以提高和充实,使其具备多方面的才干,减少工作失误,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进而提高我们企业的效率。

  2.4为未来的某一任务和目标进行专题培训,以保障未来发展的目标得以实现。

  2.5职工素质提高培训;通过培训使团队更为团结、沟通更为有效,以提高团队战斗力。

  3、职责

  3.1行政部

  (1)在总经理指挥下,策划、组织和实施公司全员的内训和外训。

  (2)监督检查公司所有培训活动的实施及效果验证,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妥善保存所有培训实施记录。

  3.2各部门领导

  负责本部门培训需求的调查,培训计划的制订和实施;培训教材的'编制;以及培训活动实施效果的验证。

  3.3总经理

  负责员工培训活动的指导,确定培训活动的发展方向;以及专项培训计划实施的安排及批准。

  4、培训频率控制

  4.1行政部负责组织公司专题培训,在总经理指导下进行。

  4.2各部门每月组织本部门员工培训至少一次。

  5、新员工培训

  凡公司新员工,其入职培训程序分为两个阶段:

  5.1第一阶段(职前培训):在新员工到岗后的七天内进行完毕。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介绍公司经营理念,现有规模和发展前景,公司组织结构和岗位职能,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各种科技信息平台的使用方法等。学习所遇到的问题由行政部做出解答,七天后行政部发出《新员工职前培训反馈表》,由受训者填写后返回行政部存入其个人档案。

  5.2第二阶段(上岗培训):由新入职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组织对其拟定培训计划并实施,采用授课及在岗实操等方式。培训工作可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指定的培训负责人必须是业务熟练者或岗位工作负责人(在岗实操即在一位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试着从事即将开展的工作)。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市场现状、产品知识、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技能、薪酬和差旅制度、绩效管理办法等。

  6、员工外训管理:

  6.1行政部根据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制定外训计划,报公司总经理签批后实施。

  6.2 接受公司资助外送培训学习的员工,若外训的费用(含因培训支付的各项费用、差旅费、各项补贴等)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外训员工须和公司签订《培训协议书》。

  6.3参加外训的人员应在培训结束的三个工作日内将受训之书籍、教材及资格证件、受训成绩等有关资料送公司行政部存档,以供公司员工共享。

  6.4参加外训的人员有义务在公司需要的情况下将受训内容整理成册,并通过内部培训的方式传授有关人员。

  7、培训记录管理

  7.1各部门每月《培训计划表》于当月1日填好后传行政部存档备查。

  7.2为便于评估培训效果,综合了解已完成的各类培训情况,对员工今后工作调配、晋升、绩效考核等提供参考资料,所有部门应及时进行培训记录。

  7.3所有培训活动的记录必须包括:《培训签到表》、《培训反馈记录》、课程大纲或教材(文档和电子版)。

  7.4该月各部门完成的培训记录于次月1日前递交行政部接受检查监督并归档保存。

  8、培训纪律

  8.1员工必须按培训通知要求准时参加培训,培训主持人应严格做好考勤记录。

  8.2培训不允许非公务原因请假,迟到一次扣绩效5分,早退或缺席一次扣绩效20分,处于年假、丧假、病假、产假、婚假、探亲假者不受此限。

  8.3培训期间,所有参训人员须将手机设置为静音状态,不得在现场接打电话;不得交头接耳私下议论,不得抽烟及来回走动,以上违反一次扣绩效2分。

  8.4拒绝参加培训2次以上者作开除处理。

员工管理制度14

  为了对公司驻各工厂员工的规范管理,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相关条款,特制订以下制度:

  1、上班时仪容仪表不整洁每次罚款20元。

  2、厨房员工迟到早退旷工等按《考勤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3、上班时间无佩戴工号牌者,接触熟食不戴口罩、手套、围裙等,每次罚款20元。

  4、上班时大声嬉笑、喧哗或追逐打闹每次罚款10元。

  5、上班时擅离工作岗位每次罚款50元。

  6、工作未完成或故意拖延、未交接清楚离岗者罚款200元。

  7、工作时间内没在指定吸烟区吸烟者每次罚款50元。

  8、工作时间内喝酒或非工作时间喝酒影响到后续工作者处以200元罚款。

  9、不服从上司安排,顶撞上司者罚款50元,情节恶劣者解雇或开除。

  10、对宾客不礼貌导致客人投诉,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每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劝退或解雇。

  11、在餐厅设备、服务设施等公共区域乱涂、刻者每次罚款100元,并照价赔偿。

  12、事假需提前一天申请,病假医院证明,否则以旷工论处。

  13、不参加例会、大扫除及培训课程者每次罚款50元。

  14、随地吐痰、乱扔杂物者每次罚款30元。

  15、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按价赔偿;如:损坏厨房设备、厨具者。

  16、工作态度不端正罚款100元,情节恶劣者开除。

  17、搞小圈子,挑拨离间及谎报消息或编造有损公司及他人利益者罚款300元,情节恶劣者开除。

  18、偷窃公司物品者开除,严重者送司法部门处理。

  19、拾到他人遗失物不报者罚款200元,并追回物品。

  20、利用工作之便损工肥私,私自扣留公司物品或故意浪费公司资源的.,罚款500元并开除,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

  21、没有经过相关主管批准随意倒掉剩余已加工食品和非加工食品者,每次处以200元罚款。

  22、驻厂期间公司所有驻厂人员没经过厂方许可进入工厂不允许进入的区域玩耍或者在工厂内捡垃圾者,每次处以200元罚款。

  23、驻厂期间违反工厂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员工个人承担,另处以300元罚款。对于给企业形象造成重大影响者,予以开除。

  24、员工驻厂期间,须遵守工厂的作息时间,且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工他人休息,如有违反处以每次100元罚款。

  25、员工驻厂期间,不仅要爱护食堂卫生,同时也要维护厂区卫生,不得随地扔垃圾,不得从得上往楼下扔任何物品。如有违反,给予每次200元经济处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除了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外另作开除处理。

  说明:

  1、类似以上行为视情节处理。

  2、以上或类似以上行为屡教不改者劝退或开除。

  3、罚款在每月工资中扣除,并于员工公告栏公布。

  4、扣罚金额用于奖励表现优秀之员工。

  5、以上《厨房员工管理制度》于XX-8-5开始暂行执行。

员工管理制度15

  一、学生不准在宿舍区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垃圾放在垃圾桶内。不准在阳台、走廊、过道、门口、消防设施旁堆应杂物。否则,当垃圾处理。

  二、学生要保持室内的整洁卫生。学生起床后,应叠好被褥、蚊帐;毛巾、衣物、鞋袜、水桶、餐具、口盅等生活用品要摆放整齐有序;桌面书本要保持整齐。宿舍内务检查不合格达三次的宿舍,给予停电七天处理。

  三、不得把硬性、难溶化的东西(如报纸、衣物、塑料袋、瓶类等)丢入便盆及下水管道内。如属以上东西堵塞管道的,原则上自行疏通,需要宿舍中心派人疏通的,所需费用由该宿舍负责:分不清责任的,其疏通费则由堵塞层以上(含堵塞层)同管道的'宿舍分摊负责。

  四、学生不得在宿舍墙壁上乱涂乱画乱张贴:除指定的宣传栏外,宿舍任何地方不准张贴、钉钉子。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五、学生要自觉爱护宿舍内门、窗、锁以及消防设备等公用设施。发现自然损坏的,应及时报告宿管中心,以便安排专人免费维修;因使用不当或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坏,维修所需费用由该宿舍或当事人负责;如属人为损坏的,双倍赔偿井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禁止私自拆换,不能维修复原的由宿舍成员照价赔偿。

  六、宿舍区内公共卫生由专职人员清扫,宿舍内卫生由舍长安排值日生轮流打扫,上午7:30分前,各值日生应清扫室内卫生,并把垃圾扫到门外两侧,然后由专职管理人员清除。超过上午7:30,把垃圾扫出门外的,按乱扔垃圾处理。

  其 它

  一、学生处有关部门及宿舍管理员将根据本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住宿生的情况,井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各院系。每学期组织开展“文明宿舍”评比活动,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并在综合测评中适当加分。对于内务卫生、纪律、文明方面表现差或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二、宿舍成员违章违纪而本舍其它人员不配合揭发肇事者的,则按集体违章处罚。

  三、凡是不按期交纳罚金的,超期十天以上的,从第十一天起对该宿舍停电处理。

  四、不遵守我中心有关规定的学生,给子取消住宿资格处理。

  五、本规定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负责执行并解释,从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