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商铺租赁合同

时间:2023-04-11 13:36:41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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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商铺租赁合同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大型商铺租赁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大型商铺租赁合同

大型商铺租赁合同1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位于 (注意:应与商铺产权证上的地址一致)的商铺的整体买卖事宜,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受让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的商铺现房(以下简称商铺),商铺具体状况如下:

  (1) 产权证号为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2) 商铺座落在,结构为 砖混 ;

  (3) 商铺产权面积 平方米。

  (4) 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 国有 ,国有土地使用权以 出让 方式获得;

  (5)商铺目前部分被租赁(承租人为,租期截止为,租金为,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以上系甲方对商铺基本情况的陈述,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商铺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处分权和收益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优先购买权等)。乙方以甲方的保证和陈述为基础,决定整体买受上述商铺。

  甲方保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与上述商铺的承租人再订立任何有关租赁性质的合同,原租赁合同在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展期、续租。否则导致商铺迟延交付的,甲方应按每迟延一日 元的标准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商铺转让包干价款共

  计人民币万 元,小写(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给定金人民币 万元,合同履行过程中该定金可抵作购商铺款。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 日内将上述商铺的抵押予以解除,使上述商铺完全具备过户至乙方的条件。(注意:解押资金为商铺的现余抵押贷款额:万元+万元借款)

  甲方应在商铺的抵押解除后 日内将此商铺过户至乙方名下,乙方应在办妥上述商铺过户手续的当日将价款 元一并支付。(注意:价款为付足上述商铺的.款项)。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上述商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上述时间办理过户手续给乙方,视为甲方重大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立即退还乙方已付款项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外,还应向乙方承担定金的担保责任。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 日内将商铺过户至乙方名下,乙方应在妥商铺过户手续的当日将余款元一并付清。

  第三条 上述商铺的过户费用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第四条 甲、乙双方对商铺的责任界定以过户为准,过户前所有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租金等)由甲方承担或享有;过户后所有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租金等)由乙方承担或享有。

  第五条 甲方于商铺过户至乙方后3日内将商铺交付乙方,具体方式为:甲方以书面方式告知商铺承租人——商铺的出租人已变更为乙方,甲方须得到商铺承租人的书面确认,并且将该书面确认交与乙方,甲方保证承租人从告知之日起开始向乙方缴纳商铺租金。

  第六条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上述的商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过户手续给乙方,视为甲方重大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立即退还乙方已付款项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实

  际退还之日止)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七、八号商铺无法与甲方履行合同(即过户至乙方),视为乙方重大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第七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商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大型商铺租赁合同2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位于 (注意:应与商铺产权证上的地址一致)的八个商铺的整体买卖事宜,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的八个商铺现房(以下简称商铺),八个商铺具体状况如下: 一号商铺:

  (1) 产权证号为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

  (2) 商铺座落在 ,结构为 砖混 ;

  (3) 商铺产权面积

  (4) 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 国有 ,国有土地使用权以 出让 方式获得;

  (5)商铺目前部分被租赁(承租人为,租期截止为,租金为,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二号商铺:

  (1) 产权证号为

  (2) 商铺座落在 ,结构为 ;

  (3) 商铺产权面积

  (4) 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以 方式获得;

  (5)商铺目前部分被租赁(承租人为 ,租期截止为 ,租金为 ,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三号商铺: 第一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受让甲方位于

  (1) 产权证号为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

  (2) 商铺座落在 ;

  (3) 商铺产权面积平方米。

  (4) 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以 方式获得;

  (5)商铺目前部分被租赁(承租人为 ,租期截止为,租金为 ,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四号商铺:

  (1) 产权证号为。

  (2) 商铺座落在 ,结构为 ;

  (3) 商铺产权面积

  (4) 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以 方式获得;

  (5)商铺目前部分被租赁(承租人为 ,租期截止为,租金为 ,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五号商铺:

  (1) 产权证号为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

  (2) 商铺座落在 ,结构为 ;

  (3) 商铺产权面积平方米。

  (4) 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以 方式获得;

  (5)商铺目前部分被租赁(承租人为 ,租期截止为,租金为 ,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六号商铺:

  (1) 产权证号为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

  (2) 商铺座落在 ,结构为 ;

  (3) 商铺产权面积

  (4) 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以 方式获得;

  (5)商铺目前部分被租赁(承租人为 ,租期截止为 ,租金为,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七号商铺:

  (1) 产权证号为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

  (2) 商铺座落在 ,结构为 ;

  (3) 商铺产权面积

  (4) 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以 方式获得;

  (5)商铺目前部分被租赁(承租人为 ,租期截止为,租金为,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八号商铺:

  (1) 产权证号为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

  (2) 商铺座落在 ;

  (3) 商铺产权面积平方米。

  (4) 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以 方式获得;

  (5)商铺目前部分被租赁(承租人为 ,租期截止为,租金为,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以上系甲方对商铺基本情况的陈述,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商铺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处分权和收益权,亦不存在其他人的优先购买权。乙方以甲方的保证和陈述为基础,决定整体买受上述商铺。

  甲方保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与上述八个商铺的承租人再订立任何有关租赁性质的合同,原租赁合同在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展期、续租。否则导致商铺迟延交付的,甲方应按每迟延一日 元的标准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8个商铺转让包干价

  款共计人民币万 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万 元,合同履行过程中该定金可抵作购商铺款。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 日内将一、二、三、四、五、六号商铺的抵押予以解除,使上述六个商铺完全具备过户至乙方的条件。(注意:解押资金为六个商铺的现余抵押贷款额:万元+万元借款)

  甲方应在一、二、三、四、五、六号商铺的抵押解除后 日内将此六个商铺过户至乙方名下,乙方应在办妥六个商铺过户手续的当日将价款 元一并支付。(注意:价款为付足六个商铺的款项)。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一、二、三、四、五、六号商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上述时间办理过户手续给乙方,视为甲方重大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立即退还乙方已付款项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外,还应向乙方承担定金的担保责任。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 年 日内将七、八号商铺过户至乙方名下,乙方应在办妥七、八号商铺过户手续的当日将余款元一并付清。(注意:至此万元付清)

  第三条 上述八个商铺的过户费用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第四条 甲、乙双方对八个商铺的责任界定以过户为准,过户前所有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租金等)由甲方承担或享有;过户后所有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租金等)由乙方承担或享有。

  第五条 甲方于商铺过户至乙方后3日内将商铺交付乙方,具体方式为:甲方以书面方式告知商铺承租人——商铺的出租人已变更为乙方,甲方须得到商铺承租人的书面确认,并且将该书面确认交与乙方,甲方保证承租人从告知之日起开始向乙方缴纳商铺租金。

  第六条 乙方因自身经营的需要向甲方整体购买一、二、三、四、

  五、六、七、八号商铺,上述八个商铺对乙方而言缺一不可,否则乙方无法实现订立本合同的目的。对此,甲方完全知晓并认可。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七、八号商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过户手续给乙方,视为甲方重大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立即退还乙方已付款项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万元。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七、八号商铺无法与甲方履行合同(即过户至乙方),视为乙方重大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万元。

  第七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八条 合同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大型商铺租赁合同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商铺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商铺基本情况

  地址:

  面积:

  范围:

  可用车位信息:

  可用展示位、广告牌位信息:

  房产证号:

  其它信息:

  (上述可使用范围含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或"商铺")

  除非有特殊说明,本合同约定的租金对应上述全部可使用范围的使用租金。

  甲方保证上述商铺基本情况的真实性。

  二、商铺用途

  1. 该商铺用途为:

  补充说明: 作为乙方(乙方独资或与他人合资)新注册的公司(公司名称: ;以工商登记为准)的经营地。

  2. 工商登记:按如下第 种方式处理:

  (1)该商铺不可用于工商登记;

  (2)该商铺可用于工商登记,可用于乙方新注册的公司的工商登记地址。

  3. 如乙方将该商铺用于工商登记,则在租赁解除或终止时,则乙方应在30日内将公司注册地址进行变更移出;如未能迁出的,乙方应按每月人民币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仍可要求乙方立即办理变更手续。

  三、租赁期限

  1.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

  2. 交房日期为: 年 月 日之前;交房日期与租赁起始期之间为免租期。

  四、租金与押金

  1. 租金标准:¥ 元/ 月/ 季/ 半年/ 年 。

  租金标准的调整:

  (1)自 年 月 日起调整为人民币 元/ 月/ 季/ 半年/ 年 。

  (2)自 年 月 日起调整为人民币 元/ 月/ 季/ 半年/ 年 。

  (3)自 年 月 日起调整为人民币 元/ 月/ 季/ 半年/ 年 。

  2. 押金标准:¥ 元。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3. 支付时间: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租金与押金共计人民币 元,对应租期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二期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对应租期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以后依此类推(租金如有调整,则按调整后的金额支付)。

  4. 租金支付方式:现金或指定收款帐号

  甲方指定收款帐号:

  开户行:

  户名:

  5. 发票: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发票,发票名目为:租赁,由此导致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2)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发票,则甲方应配合开具发票,但由此导致甲方承担的税费,由乙方向甲方额外支付。支付时间为:开具发票之前。

  五、其他费用

  1. 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费用:水费、电费 、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燃气费等费用。

  水电燃气等费用采取充值方式的,根据租赁开始交房时的数值与租赁结束交房时的数值之差,根据租赁结束交房时的价格结算。甲方可从押金中相应扣除。

  2. 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下列费用:物业管理费、供暖费。

  3. 租赁期内,因乙方使用商铺或屋内设施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协议另有约定除外。

  六、商铺的交付及返还

  1. 交付:甲方应将商铺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商铺附属设施、设备交接清单》经双方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2. 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商铺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如商铺不影响基本使用,则甲方不应拒绝接收商铺,但甲方在接收商铺之后仍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索赔损失、费用等。

  七、商铺改善与装修

  1. 甲方应在交房前对该商铺做如下改善或添加如下设备,费用由甲方承担:

  2. 双方同意,装修按如下第 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自费进行装修,但装修方案应事先经甲方同意,且不得改变商铺主体结构;

  (2)乙方有权自费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商铺主体结构。

  3. 租赁解除或终止时,装修的'处理按如下第 种方式:

  (1)经甲方同意或符合约定的装修,乙方不负责拆除;

  未经甲方同意或不符合约定的装修,乙方应负责拆除并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2)经甲方同意或符合约定的装修,如甲方要求,则乙方负责作一般性拆除但不要求恢复至毛坏状态;

  未经甲方同意或不符合约定的装修,乙方应负责拆除并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八、商铺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1. 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2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商铺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 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3.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4. 对于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九、转租

  转租事宜按如下第 种方式处理:

  (1)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商铺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无论是否收取租金);

  接受转租方对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转租不影响乙方根据本协议应对甲方承担的支付租金等所有义务。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但乙方可将商铺内的部分品种经营项目交由其它人承包经营。

  (3)乙方可以转租给如下单位或个人:

  十、优先购买权

  双方同意,优先购买权的处理按以下第 种方式:

  (1)乙方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有权自主决定将该商铺进行转让、出售、抵押等处分,但不得影响租赁。如因此导致租赁不能履行的,视为甲方违约;

  (2)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售商铺的意向及价格,乙方在15天内未明确表示购买,或者表示拒绝购买的,视为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一、合同的解除

  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商铺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商铺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商铺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3.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商铺达 日的;

  (2)交付的商铺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商铺的;

  (4)交付的商铺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商铺: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擅自改变该商铺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商铺主体结构的;

  (4)利用该商铺从事违法活动的。

  (5)其他:

  5. 因甲方原因导致解除时,双方同意按如下第 种方式处理:

  (1)甲方如需要提前解除租赁,应至少提前 日 通知乙方,并向乙方额外支付相当于 的违约金。除此之外,不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2)甲方不得无故提前解除本合同。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导致本合同被解除的,乙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如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或事实上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相当于3个月租金 的违约金,同时还应赔偿损失,损失按如下标准计算:

  装修费用/总租期月份数*剩余租期月份数;

  装修费用:双方确认为人民币(大写) (¥ 元);无需再提供票据。

  6. 因乙方原因导致解除时,双方同意按如下第 种方式处理:

  (1)乙方如需要提前解除租赁,应至少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并向甲方额外支付相当于 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除此之外,不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2)乙方不得无故提前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导致本合同被解除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额外支付相当于 6个月租金 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原装修,如乙方拒绝,则甲方有权自行拆除原装修,并由乙方承担费用。

  十二、违约责任

  1. 付款方未按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 %向收款方支付违约金。

  2. 根据法律与协议约定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乙方通知甲方退房交接之日,甲方拒绝的,仍视为已经退房交接,乙方不再承担房租。

  3. 租赁合同有效解除或终止,乙方仍拒绝交还商铺的,乙方应承担商铺占用费直至退房之日(但不再支付租金)。

  商铺占用费的标准为:正常租金的 %,按日支付。

  4.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或甲方代理人(包括无权代理人、代表甲方签约的人员)应向乙方退还乙方交纳的所有租金与押金,并另外向乙方赔偿相当于十二个月租金的违约金,造成乙方投入装修等费用损失的,应同时全额赔偿:

  (1)甲方或代表甲方签署人员无权出租商铺的;

  (2)代表甲方签字的人员无权代理的;

  (3)该商铺在事实上无法出租给乙方使用的;

  (4)签约之时,该商铺在事实上已经根本无法按约定用途使用的。

  十三、联系方式

  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1)甲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双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对方,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

  十四、其它

  1.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应依法向 商铺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 补充约定事项: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