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时间:2022-07-27 18:45:29 实习报告 我要投稿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集合七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语言要准确、简洁。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写报告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在法院的实习报告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集合七篇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1

  序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南开大学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XX年4月29日作出(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四平市中院于XX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

  委托代理人:盖如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苏 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孝贵

  委托代理人:付佳宾,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 杰,

  委托代理人:窦树法

  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

  原告郭继魁诉称:1999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 ,2/0 A - B轴约86平方米商网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

  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

  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

  第三人尹杰诉称:第三人于XX年4月6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审法院认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格,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虽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时间,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问题,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经贸公司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三人换了房款收据,因此二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是一种欺诈行为。被告经贸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对抗以前的买卖行为。被告开发公司发现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XX年5月17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中兴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给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因此,第三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43万元,并给予房款43万元一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计86万元。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2

  一、实习单位:湖北秭归县人民法院

  二、实习时间:20xx年7月8日至20xx年8月19日

  三、实习目的

  1.接触并熟练掌握相关法律实务工作,通过具体的实践活动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深入了解司法实践工作,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

  2.通过在法院的实践活动巩固学过的法学知识,扩展自己的法学视野,增加自己的实际操作能力,锻炼自己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

  3通过法院实习,明确作为法律人的责任,增强自己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

  四、实习内容

  20xx年7月8日到8月19日间我在秭归县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期一个半月的实习,短短一个半月时间,除去周六周日,实际呆在法院里的时间只有一个月,但这一个月来却感触颇深。

  我被分在了民事庭,在民事庭里,我积极协助书记员和法官的工作,认真整理过卷宗,登记过案件信息表,整理并校对过各种笔录,跟随过法官外出调查取证,拟写过案件的审理报告、判决书和其他法律文书等。在民事庭里的每一天都过得充实而有意义。

  在民事庭里的实习,主要做过一下工作:

  1.整理卷宗和登记案件信息表

  整理卷宗主要是按照一定顺序将原本杂乱无章的案件材料,包括原被告身份材料、委托书、送达回证、起诉书、答辩状、证据材料、庭审笔录、判决书等,整理成卷宗,并装订成册。

  整理卷宗看起来是一个简单而不用动脑筋的活儿,其实不然。在整理卷宗时,必须按照一定的顺序要求,熟悉并掌握卷宗的整理方法,才能将这些案件材料整理成工整有序的卷宗。在学习整理的过程中,邵书记员手把手教导,我秉着不懂就问的精神,像她请教了许多整理过程遇到的问题,例如:送达回证缺失怎么办?多余的证据怎么整理经过邵书记员的指导和自我的学习操作,我摸清了整理卷宗的一系列要求,并能够独立的整理卷宗,但唯一不足的是,我整理卷宗的速度太慢了,不过这个问题在我整理了好几份卷宗之后便迎刃而解了。

  在纸质档案上登记案件虽然轻松简单,但是却很需要耐心和细心,没有耐心,便忍受不了机械工作的枯燥,没有细心,则很容易在登记中出现小问题。这很好地锻炼了我的耐心和细心。有的时候还需要在电脑上登记案件信息表,这与登记纸质案件信息表的要求基本上一样。

  2.打印文书、送达文书

  打印文书比较简单,但也许细心,因为司法文书是正式的文件不能有错别字和不当语句。我首先将文书在电脑上打出来,然后检查打出来的文档,修改错字和不当措辞,然后通过法院内部的即时通讯软件将文档传输给打印室的工作人员打印出来,然后去取回打印出来的文件,分发给需要的法官。送达文书和票据比较简单,因为当事人接到了通知,都来到了法院里。票据主要退诉讼费,送达文书还需要按照规定填写送达回证。

  3.整理并校对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

  整理校对庭审笔录和合议庭笔录的工作比较简单,主要发现有无缺页、错别字、不当措辞等。

  4.旁听庭审

  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民事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状态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就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渊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5.调查取证

  我只进行过一次调查取证活动,不过我认为这一次就足以让我受益匪浅,因为证据的取得事关整个民事诉讼过程。我是跟随周法官一起出去调查取证,根据法律规定,调查取证应当两人以上进行,于是有了我的跟随。先是来到了县财政局,结果财政局局长出去了,没有取到案件证据。然后又来到县二医院,取到了原告当事人的医疗费单据和医疗保险的相关情况。这次调查取证使我了解了调查取证的条件、程序和过程。

  6.拟写判决书、审理报告

  在实习的某天上午,马庭长把我叫去了他的办公室,然后拿出了一沓案件资料,要我帮忙写判决书。我很兴奋但也很忐忑,因为我怕写得不好。马庭长说:"这儿有几份判决书,你按照这个模式来写,不要怕写不好,你写完之后,我会修改并给你指出其中的不足的。"于是我就放开手脚开始写了。

  判决书前面的内容比较容易。原被告、委托人、第三人的个人情况还比较好些,因为这些内容是现成的,直接写上去即可。案件案由和法院审理情况这一段有着固定的格式,按照案件审理的实际情况来写即可。

  判决书后面的内容比较多,写起来也比较困难。原被告与第三人对案情的陈述以及相关理由等内容必须从起诉书和答辩状中整理出来,既要保持与当事人陈述的内容一致,又要对其中不当的措辞语句进行修改,并适当精简不必要内容。这是一个比较困难的过程。剩下的内容是"经审审理查明??"和"法院认为??",这是最重要的内容,因为这是法院调查和审理的最终结果,事关双方当事人的具体利益,不能有一丁点儿马虎。拟写这个内容时我感觉到很困难,但最终还是写了出来。后来马庭长修改了我写的判决书,并对我进行了认真的指导,指出了我拟写时的不足之处,使我受益良多。

  拟写审理报告时,马庭告诉我写审理报告的格式和注意事项,让我按照一份写好的审理报告的模式来写,于是我开始拟写审理报告。之前写判决书时的磕磕绊绊似乎没有带到写审理报告中来,虽然还是感觉比较困难,虽然写判决书的经验不能全盘套用,但是已经有过类似经历的我,不再觉得拟写判决书很困难了。我花了一个上午将审理报告写了出来,然后马庭长给我讲解我拟写的审理报告的不足,在他的细心讲解下,我发现我犯的错和拟写判决书时差不多一样,这让我感到很汗颜。马庭长的悉心指导让我受益匪浅,我十分感谢他。

  五、问题思考

  1对劳动纠纷和劳动安全的几点想法。

  在实习过程中,我经常会接触到劳动纠纷案件,对此我有一些自己的想法。

  劳动者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成为当前社会的焦点问题之一,国内频频出现拖欠工资、强迫劳动、不提供应有的劳动条件等各类劳动纠纷,而劳动者几乎百分之百处于劣势。因此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企业与职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这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至关重要。同时,劳动者应该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劳动合同进行内容审查,即审查劳动合同中有无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存留合同防范风险。劳动合同都是一式两份,单位一份,劳动者一份,单位盖章后交给劳动者的合同,劳动者必须保存好,虽然相关法律规章中明确规定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并依法裁决,但从证据效力上,劳2/4页动合同的证明力更强。

  其中劳动安全是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永恒主题。劳动安全问题是经济建设中必然会遇到,也必须妥善解决的问题。尽管我国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劳动安全问题,并为此采取了一系列行政的、经济的和法律的措施,也确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从总体上讲,劳动安全形势十分严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威胁和影响着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也严重影响着经济建设与社会稳定。为妥善地解决这一问题,本文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认为劳动安全形势严峻的主要原因是劳动安全问题在立法上存在着空白和矛盾,在执法上存在着严重不足,尤其是一些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或业主不重视劳动安全,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而劳动者又缺乏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进而提出了应对措施,即要按照依法治国方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劳动安全方面的法律体系,并要强化这些法律规范的实施,使劳动安全问题真正得到落实,从而达到劳动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

  2.关于盗伐林木案件的一些想法

  我虽然在民事庭实习,但也旁听了不少刑事庭审,经常接触到盗伐林木的案件。其中有一个案件案情很简单,犯罪嫌疑人李某因砍伐集体林场所有的林木达到法定的数目,因而被起诉。我虽然分在民事庭,但也整理过刑事庭的卷宗,看到过盗伐林木案件的案宗。其中作为盗伐林木证据的一张照片给我很深的印象,照片中一个男子蹲在堆成一堆的林木上,神情茫然。秭归县是山区县,周围都是山,山上森林茂密,对于当地农民来说,上山砍树似乎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由此我想,那个男子一定在疑惑:我都砍了一辈子的树了,为什么现在砍树成了犯罪?

  下班后我仔细地查了一下关于盗伐林木罪的定义和相关规定: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森林或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根据司法解释,所谓数量较大是指:在林区盗伐林木材积2--5立方米或者幼树100—250株:在非林区,盗伐林木材积1—2.5立方米或者幼树50——125株。

  在森林资源丰富的地区,盗伐林木罪的发生率自然会比较高,而所谓"靠山吃山",恰恰这些地区的群众又把砍树当成了祖祖辈辈都做过的理所当然的事情。即便现在政府实行封山育林政策,禁止滥砍滥伐,但大多数人都不会将其看成犯罪,这便是政府和法院法律宣传工作的失职。政府和法院对于这样多发性但相关法律又不为人们所知的犯罪,应当加强法律宣传, 使得人们能够认识清楚。

  3.关于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看法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逐渐增长,犯罪情形也越来越令人惊心,究其原因何在?我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一、不良的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父母在教育孩子时经常会出现下列情形:一是放任自流,这多是因为父母工作太忙,二是过度骄纵,三是棍棒教育却适得其反,四是父母身不正,孩子上行下效,五是父母期望过大,给孩子太多压力。这些都可能导致孩子走向歧途,最终走向犯罪的道路。二、失睦、离异家庭使未成年人心理及人格得不到健康发展而犯罪。家庭的不和睦、父母的离异对于未成年人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这种情况下,孩子的心理及人格得不到健康发展,最终演变成犯罪。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不仅是父母和家庭的责任,同时学校和社会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六、实习总结

  在法院实习的一个半月中,我经历了很多,也学到了不少知识。每天按照法院的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天天都有收获和体会。在民事庭里,我积极协助书记员和法官的工作,认真3/4页整理过卷宗,登记过案件信息表,整理并校对过各种笔录,跟随过法官外出调查取证,拟写过案件的审理报告、判决书和其他法律文书等。在民事庭里的每一天都过得充实而有意义。

  在实习过程中,每一次实践都让我学到了知识。我学会了如何整理卷宗并装订归档,学会了如何拟写审判报告和判决书,学会了如何调查取证,熟悉了法院内部的职能分工,熟悉了民事审判流程,体会到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这次实习,可谓收获颇丰。

  实习在给了我启发的同时,也让我认识到自己的不足:理论与实践脱节,无法将理论熟练地运用。

  启发使人充实,不足催人奋进,我还有很多知识要去学习,要去实践,要去将自身的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在成长为一个合格优秀的法律人的道路上,我会不断进取!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3

  实习单位:xx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实习资料:了解基层法院系统工作概况、熟悉基层法官办案流程、开庭旁听、装订卷宗分类归档、查阅卷宗

  实习时间:

  20xx年2月,我来到xx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实习,为期三个月。经过这两三个月短暂的实习生活,我不仅仅巩固了大学三年以来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还锻炼了法律实践潜力。透过与该法院的各位老师的沟通与交流与其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大大增加了我的人际交往潜力,增长了社会经验,开阔了眼界,令我受益匪浅。

  初到法院的我满怀着激情,虽然还未曾工作过,对法院的工作流程亦不甚了解,但我对一切都充满了信心,相信只要自己多与那些法官、书记员沟通,不懂的地方多向他们请教然后再慢慢去领会,自己在较短的时间内必须能够很快适应那里的工作。

  刚来的一段时间,几乎都是学习法院的有关规章制度以及工作纪律,熟悉各科室,然后跑跑办公室、送送文件什么的,再就是陪同书记员一齐去送达裁判文书等。似乎觉得工作很单调,但我明白面临一个全新的环境总得有一个慢慢适应的过程,况且任何一门工作都不是简单就可了事的,比方说对于裁判文书的送达要严格依据法定程序,文件也得有专门的负责人签收。趁这段时间也正好能够熟悉一下那里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流程,以便能更好的融入到这个新的群众之中。

  大约过了一个星期,主管民庭的戴绍军庭长找我和另外一个一齐过来实习的同学开了个座谈会。他首先是对我们这段时间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态度表示肯定,其次是针对对我们的具体状况提出了一些期望和要求。他期望我们能够把握这次实习的机会,以巩固自己大学几年以来所学的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要勤学好问以增长自己的实践经验。还对我们分析了目前大学生就业的形势,以及他这些年以来的工作体会。他告诫我们要在当前就业严峻的形势下端正自己的心态,对自己要有一个合理的定位,不要心浮气躁而就应脚踏实地地去学习和掌握更多的知识和经验。同时,对我们所学的法学专业的就业状况进行了分析,鼓励我们要树立信心,努力去学习,力争透过国家司法考试甚至是公务员考试,为将来能从事法律工作做准备。最后,给我们介绍了指导我们实习的法官,并期望我们能够虚心向他们学习,对一些不懂的问题及时向他们请教。

  我的指导老师是民一庭的侯邦生庭长,他是蔡甸区人民法院十大杰出青年法官之一,他有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为人和善而不失严肃,对每一个当事人都能细心地接待他们,并解决他们所提出的任何问题。工作上更是严谨细致,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办公桌上的那本日历上清楚地记载着每次开庭的时间与日期,工作日志里更是清晰地记载着会议摘要、与会人员、开庭安排、来访人员记录、调解记录等。与侯庭长同办公室的还有罗英法官,她虽然作为一名代理审判员,却有着多年的涉及婚姻家庭案件方面的审判经验,为人亦谦虚和善,对待来访的当事人都能耐心的倾听他们的意见然后耐心地劝解。工作上细致,充分准备着每次的开庭工作,业余时间多在专研自己的业务知识。针对一些具体的案件,我时常与她一齐交流并发表自己的意见,同时请教一些尚不懂的问题,她均能熟练解答并对我所提出的意见给予必须的肯定。

  侯庭长经常告诉我说,作为一名审判人员,要时刻牢记人民法院关于“五个禁止”的规定,严肃地约束自己的行为,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从事审判工作,不仅仅要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而且还就应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对待当事人要细致耐心地劝解。适用法律时,更就应要谨慎,尤其是在行驶自由裁量权时,从而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从事法庭审判工作之外的工作时,如案卷的装订、归类入档等亦就应做到严肃认真,不可草率马虎了事。

  在侯庭长与罗法官的指导下,我负责写出庭通知书、整理当事人所提交的诉状与证据材料、通知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开庭准备工作,以及在案件审结侯和书记员一齐装订卷宗,并分类归档。这些工作看似简单,但亦不能随随便便就去做,比方说开庭通知要严格规范地书写,并在法定期间内张贴在公告栏显目的位置,以便让当事人在第一时间知晓开庭的状况。装订案卷与归档亦马虎不得,首先要得核实卷宗的数目,以及相关材料是否齐全。还要按要求分门别类的入档,以便备查。

  实习的另一方面的资料就是开庭时去旁听,在庭审现场感受庭审氛围。在这庄严肃穆的环境下,审判人员驾驭庭、审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平衡利益及调判结合的潜力,全都能在这个过程中得到很好的体现。同时,审判人员的'形象素养亦能在此过程中得到全面的展示。

  几乎每一次开庭我们都是第一时间赶到审判庭,帮忙布置法庭。庭审中,专心倾听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者监护人发表的的代理意见,尤其是双方争论的焦点问题。有些案件案情简单明了,有些案件就显得稍微复杂。开完庭之后回去记载着有关庭审的状况,和侯庭长、罗法官谈论案件,发表自己的看法,请教他们一些尚不懂的问题。

  20xx年2月19日审理的一齐关于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让我至今记忆犹新。该案具有典型性,它较好地反映了审理案件的法官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调判结合,合理地适用法律,平衡当事人双方的利益的审判潜力。下面有关该案的状况做一简介。

  该案案情:

  被告租赁原告的门面房从事服装经营,双方与20xx年1月8日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期限是两年。20xx年12月中下旬,原告通知被告合同即将到期,请求腾房事宜。被告提出因受金融危机的影响生意一向不景气,尚有超多的服装库存滞销,期望原告能够宽限至农历年底,原告应允。至20xx年农历年底,原告催被告腾房,被告说因到年关此刻生意刚有回升,期望能够续期,待库存服装再销售一部分后退房。原告再次同意了再宽限一个月,但没有同意续签合同。20xx年2月,原告要求被告腾房时遭拒绝,遂向该法院起诉。

  本案适用民事简易程序审理。开庭前因被告未明确表示同意调解,经法官劝解并申明厉害关系后仍未明示同意调解,于是法官依法律程序主持了庭审。庭审中,原告带给了相应的证据请求法院裁决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并要求被告支付房屋到期后的适用费用。被告对此均无异议,也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同意退房,但提出由原告接手其库存货物的不合理辩求。

  法庭辩论终结后,法官又一次主持了调解。针对被告目前所处的状况,国内的经济形势,告诉原告期望他能够再给予其必须的宽限其,同时要求被告支付房屋使用费。针对原告为下岗工人,生活艰难以及当前消费水平偏高的状况,要求被告能够相应的提高房屋租赁费用。最后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同意了此调解,并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明了,根据所查清的事实与认定的证据,法官完全能够依法做出不利于被告的裁判。但是,本案的法官却能结合案件事实与当前双方所处的状况,平衡双方的利益,从而使得本案的当事人皆大欢喜,并产生好的社会效果。从另一个方面来看,本案虽然是一个案情简单的民事纠纷,但却能够体现出法官在新的形势下认识和把握大局的潜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潜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潜力,以及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的潜力。该案由此可见一斑!

  “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要躬行。”短暂的实习时间就这样慢慢地逝去,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在指导老师的关怀与教导下,我更加巩固了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提高了法律实践潜力。但我也深深地感触到自己所学的知识的肤浅和在实践应用过程中专业知识的匮乏,以及实践经验的不足。我将在今后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倍加努力、勤奋学习,以掌握更多的知识与经验。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4

  调查内容:供暖纠纷的特点及其产生的原因

  调查时间:XX年8月29日—XX年9月23

  调查地点: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民三庭

  调查方式:资料汇总 调查目的:因城市供暖而产生的纠纷越演越烈,供暖纠纷案件大幅激增,成为法院所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增长最为迅速的一类。供暖作为一项社会公用事业,维持着城市功能的正常运转,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由于供暖纠纷涉及面广,影响面大,一旦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所以要想妥善处理该类纠纷,还必须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完善,建立一个适应社会发展的供暖模式。因此,通过对供暖纠纷的特点及产生的原因的调查分析,来解决供暖领域尚存在的制度的缺失和法律的缺位的问题。

  调查结果:在实习期间我有针对性的对在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法院办理的供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资料汇总:XX年铁锋区法院共受理供暖纠纷案件132件;XX年上升为206件,增幅56.1%;XX年更猛增到398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幅93.2%,与XX年相比增幅高达129%。 近三年来,供暖合同纠纷案件成倍增长,我认为供暖纠纷案件激增现象的产生包括下面六个方面的原因:

  一、因房地产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导致业主拒交供暖费。近年来,大批住宅小区建成使用,房地产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因利益不同存在多种矛盾,业主因此而拒交供暖费的现象非常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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