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作文

时间:2021-03-25 13:20:17 读书笔记 我要投稿

有关读书笔记作文合集七篇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书笔记了。千万不能认为读书笔记随便应付就可以,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书笔记作文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读书笔记作文合集七篇

读书笔记作文 篇1

  我酷爱读《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里面的每一个故事里都包含了一个精辟的道理。如教会我们怎样对抗自卑的《成功的第一秘诀》。让我们知道自己的价值的《给自己增值》……其中我最爱读里面的《听自己的主见》。

  在《听自己的主见》中。一位中文系的学生让一位作家帮他批评小说。这位作家当时患眼疾,学生就将写的小说读给作家听。学生读完小说,作家似乎难以割舍的问了一句:“还有吗?”这句话激起了学生的灵感,延长了小说。作家又问了同样的话学生便不可遏止地接续……..直到电话铃响。作家觉得学生的小说绵延逶迤,拖泥带水,打不动读者。学生后悔莫及,决定不当作家了。过了几年,他遇到另外一个作家,作家听了这个故事说年轻人思维敏捷,是当作家了料。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不要因为别人打断自己前进的步伐。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三年级时第一次报名当主持人的经历。我自告奋勇的报名奥斯卡的一期节目主持人。当时,我只是一颗无名草,同学们都不信任我,劝我放弃,不要自讨苦吃。可是,这并没有动摇我的决心,而是更努力地对着镜子一遍遍练习,争取把台词背下来。时间在快速地流动。很快,就到了星期五,我非常的紧张。……..虽然主持没有发挥最好的状态,但是我不后悔,因为我迈出了自信的第一步!

  是啊!自信是推动我们进步的源泉。让我们相信自己,迈出自信的第一步!

读书笔记作文 篇2

  说不清是谁容纳谁,谁负载谁,只是在不停的追逐中,谁也不能没有谁。

  ——记《倾城之恋》

  爱情于她,只是一场赌博,目的是一个成功的婚姻,为的是得到大家的侧目和羡忌。

  爱情于他,只是一场游戏,目的是身边的一群红男绿女,为的是在男人那里炫耀,女人那里逍遥。

  于是在他们之间,开始举着爱情的旗帜,各怀鬼胎,又心照不宣的打着一场无伤大雅的攻防游戏。

  他——表现的潇洒温柔,举止得体,他深情款款的说着动听的话语,为的是她的身体。

  她——柔情蜜意,娇若兰花,她冰清玉洁的展现气质的高雅,为的是抛砖引玉。

  他比绅士还要绅士;

  她比淑女更像淑女!

  他以退为进......

  她欲迎还拒......

  他认为他在战场上无往不利;

  她觉得她孤注一掷,没有输的道理!

  他们应该算是棋逢对手,还是最佳情侣?

  可是他们谁也摸不到对方的心,谁也无法得到对方的一次倾心相待。

  如果不是那一场战争,让他们一无所有,他们还再进行那样无止尽的攻防演习。

  如果不是那一场战争,让他们一无所有,他们能不能意识到自己活着的目的。

  如果不是那一场战争,让他们一无所有,他们会不会为对方真正担一次心。

  ......

  如果只有倾城之后才能倾心,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抛开利益,开始认识和得到真正的爱情。

读书笔记作文 篇3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名著——《苦儿流浪记》,它的作者是法国19 世纪著名作家埃克多·马洛。

  这本书的小主人公是雷米,从他一来到这个人世间时,他的叔父就为了霸占侄子的财产,把它偷偷抱走了,最后将他丢弃在巴黎的一个街头上,又被一个叫巴伯兰的`人捡回来,一直把他养到8 岁后,就又被一个叫维泰利斯的人买去了,他从此跟着维泰利斯学艺。

  最后,维泰利斯不幸去世,但是雷米找到了自己的亲生母亲,它还从母亲的口里得知了自己的身世,回想起雷米过去艰辛曲折的流浪生涯中,认识了教他识字的维塔里斯老人、无私收留他的花农老爹、倾心爱他的丽丝姑娘、和他同甘共苦的马西亚、收留过他的善良的米利根夫人……当然还有与他息息相关的“心里美”和小狗……

  最后雷米还是继承了自己的母亲和父亲留下的遗产,并和丝丽姑娘结了婚,在这个时候,他还是没有忘记他的师父维泰利斯……

  雷米是多么的坚强啊!他受到了多少艰难和阻碍,他依然没有放弃、没有向困难低头,我读了这本书也深受启发,将雷米作为我自己的榜样,我也要向书中帮助雷米的那些心地善良、助人为乐的人作为榜样!

读书笔记作文 篇4

  这标题一看就充满了高格气息,谁会想到内容是这么可爱呢?

  十分惭愧,我没什么文化,这是我买的第一本汪老,而且是在汪老突然成了“网红”之后。这本书也买了很久了,因为沉迷其他作者的原因,直到书荒之时我才不大乐意地翻开它。无他,我从不乐意和“文青”们“同流合污”,因为我自认是一个满脑子庸俗念头的下里巴人,而文青们几乎人手一本汪曾祺和大冰。

  偏激如我好像又把话说过了。不过假使我们把汪老和大冰结合:《人间草木么么哒》,是不是就又可爱起来了?所以虽然我一向不乐意高攀文青,却从未讨厌过这个群体。

  扯远了。汪老在这本书里也提及了一个群体,它们最容易被忽视却又无处不在,是屈原的最爱。没错就是花草树木——我们在小初高命题作文里面经常用它们进行环境描写。真是劳苦功高。

  自从泼妇一样在大号骂过胡适,我就觉得自己胆子肥了许多,敢直面许多大家,有啥说啥而不是一味捧脚。汪老说希望自己的语言是平淡的,却不是干柴无味的,我呵呵一笑,觉得——他这一点已经做得极其好了。

  我又要提高〇了,没办法,谁让我喜欢他的书呢。高〇也是平实语言的忠实拥趸,但他偏爱用极简的语言营造极惨淡的氛围,最后写出一篇大悲剧来骗我眼泪。而汪老却同他风格迥异:平淡中透着一股温和的雅劲儿,同时不失风趣。我觉得这种品质在当下,不光是写作圈,乃至整个社会,都是极其匮乏的。

  人们不优雅、不幽默了。许多国人动不动就振臂一呼,口吐“上下五千年大国泱泱”之类的壮词,喜怒皆形于色,为利来为利往,举止行为却没有一点时间沉淀的样子。

  我的尴尬癌就是这么日益严重的。我觉得这种人就应该看看汪曾祺。

  读汪老的书,看他讲马铃薯的吃法,滇茶好在哪里,家乡人看不起狗心腊梅,“写什么屁小说”,紫薇花对紫薇郎。诸如此类。

  如果光是这样的话,我觉得那还不配被称为优秀的作品。要承认,优秀的作品必须是有深度的。悲剧往往容易成为杰作,因为“悲剧”总是自带深度。所以要把不悲的东西写出意味和哲思,私以为更难。

  我觉得汪老这点是合格的。我看到死掉了的大黑蜂也会觉得有点悲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这人“悲悯上瘾”,太过悲观;看到汪老家人插着他做的珠花相互拜年,又会觉得很有生活气息,有烟火味和一点点时代感,很亲切;现代化的香港里难得一见的一抹绿色……我觉得都很棒。

  人们太忙了,忙到忘记了生活。

  其实我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我虽然爱听戏曲、古琴,但都是偏爱的西皮快板和《酒狂》、《广陵散》之流,写到这里的时候,其实我才读到了50%(kindle告诉我的)。

  所以我没资格说这话:我觉得大家应该喜欢花草。自从想着给屈原每日上供花草,我就有了日日散步拍花的习惯。渐渐地我似乎也开始为一两种特定的花神魂颠倒,也有些明白了偶像。这大概就是偶像效应。

  我喜欢粉月季,尤其在这样的大冷天也能开得极盛。她们美得那么玲珑剔透,静静地在马路边绽放一抹粉色,显得温情且高雅,让“好色”的我总忍不住长久驻足。我想屈原也一定会喜欢的。我把这花发给一个朋友,她就说了句“好看”,然后又开始跟我说自己的野心和抱负。

  我觉得这是好事,但是也觉得她需要看看汪曾祺。不要被抱负反噬了才行。

  这本书能让人短暂地想起那种美好的活法,甚至可以改变人。

  花花草草由人恋。我希望是如此的。

读书笔记作文 篇5

  阅读了罗曼·罗兰的《名人传》,深有感触。他的故事是人们强大的精神支柱。写的是贝多芬,米开朗基罗和托尔斯泰的故事,他们经历了各种的磨难却没有向命运屈服,最终成为了伟人。这也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艰难和挫折是对命运和人生的最好锤炼!

读书笔记作文 篇6

  读了《匆匆》这篇课文,使我感受到了生命是有限的,时间是无限的,我们应该珍惜时间,不要时间从我们身边闪过。

  我的成长历程也是如此,几度风雨,几度春秋,我从一个咿呀学语的孩子,成为一个既将步入中学的少年。六年时光,转眼而过,无声无息,无影无踪。

  一年级,日子从秋千上掠过,二三年级的时候,日子从踢健子中一闪而过了,在五年级,日子从篮板上走过,从鼠标上路过。在一至五年级的匆匆里,又能怎么样呢?我在贪玩的日子中,我又不开始好好学习了,又不好好写作业了,变成了一个不学习的孩子。从今后的日子里,我要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所有作业,不能再向以前那么马马虎虎了,把书包、文具都放整齐,把画也学得更好。

  过去,浪费了不少时间,那么从现在开始抓紧每一天吧!让每一天的日子过得很充实。

  

读书笔记作文 篇7

  狼图腾,草原魂,草原民族自由刚毅之魂。

  ——题记

  我小时候非常淘气,每天晚上都不愿意按时睡觉,妈妈常常吓唬我:“快睡,再不听话就会有‘大灰狼’来吃掉你”,我总是笑着跳着,朝妈妈做个鬼脸,说:“现在的狼都在动物园里关着呢,跑不出来!”反正我是不怕狼的。

  再大一些,我在好多地方的动物园里都看到过狼,那里的狼从一出生就呆在铁笼里,吃被人类加工过的食物,被人类观赏。百科书中对狼的描写:凶恶、狡诈、勇敢、团结等这样的词语在我心中仿佛只是个虚影,根本不能把它们与动物园里大狗一样的狼联系在一起。但是,在我读完《狼图腾》后,我的心被书中蒙古草原狼所表现出的精神深深的震撼:凶猛进取、威武不屈、追求自由、刚毅坚强……这样的精神一直支撑着蒙古草原狼走过无数个世纪,存活了几百年,也是因为这种精神,使狼成为了蒙古人古往今来的图腾。

  蒙古人对狼又爱又恨。

  他们视打死狼的人为勇士,却又施行XX,抱着以肉还肉的心态将自己死后的身体奉献给狼。他们常常杀狼,却将狼看为真神腾格里最忠实的伙伴。在他们看来,草原母亲最爱的孩子不是马,不是羊,而是草原狼,她赋予了狼完美的体型、尖利的爪牙、厚实的皮毛、敏锐的嗅觉……

  蒙古人的忍耐是狼教的。

  草原狼能忍,它们可以在零下30多度的时候,在冰天雪地里围猎黄羊,整整两天两夜不动声色,在黄羊群吃得很饱,跑不快的时候猛冲上去,几乎每只狼都能抓到羊。

  蒙古人的责任感是狼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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