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人居环境整治方案

时间:2024-04-07 17:46:44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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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人居环境整治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镇人居环境整治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镇人居环境整治方案

  镇人居环境整治方案1

  为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发展,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改善我镇农村生态和人居环境,积极构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有关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镇党委、镇政府决定从7月份开始在全镇开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目标任务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突出“两确保五力争”重点组织实施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通过集中整治,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池塘沟渠水体明显改善,农村公共空间明显优化,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村规民约完善建立,群众参与机制初步形成,常态化保洁运营机制良性运转,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一)在“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方面,要确保取得绝对性胜利。以主要交通干线沿线、房前屋后院内、村头岭脚、河溪沟渠等区域为重点,要求完成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的清理,基本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严禁露天焚烧、未经防渗处理随意填埋垃圾。

  (二)在“清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方面,要确保取得压倒性胜利。力争我镇各村基本杜绝随意丢弃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的现象,彻底整治和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

  (三)在“清理村内塘沟”方面,要力争取得突破性胜利。

  我镇各村庄要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完成水域内淤泥、漂浮物、障碍物的清理和疏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同时规范生活污水的排放。

  (四)在“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方面,要力争取得阶段性胜利。全镇在加强农村卫生健康教育、提高村民环境清洁意识方面,建立起一套紧贴本地区实际的教育引导机制且运转良好;全镇各村在建立文明村规民约,从源头减少农机具和杂物乱摆乱放、墙壁乱涂乱画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文明行为方面,制定务实有效的制度措施并抓好落实。

  (五)在“规范农村建房管理”方面,要力争取得战略性胜利。落实好日常巡查、“五到场”、集体审批、限时办结、农用地转用、耕地占用税上缴等系列管理制度,强化打非拆违,有效遏制未批先建、批后乱建、少批多占等违法占地行为。健全和落实建房公示牌、建筑工匠等管理制度,在辖区内各自然村树立本村村庄规划和户型样式公示牌。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着力推进湘南民居风格户型,建设具有地域特点、民族特色和时代特征的农村建筑。鼓励集中建房点向现有中心村、小城镇靠拢,实现规范农村建房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

  (六)在“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方面,要力争取得全面性胜利。按照宜办发〔20xx〕4号文件要求推进改厕工作,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厕改任务序时进度表,推广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无害化卫生公厕。对废弃不用的旱厕、已建室内卫生厕所的旱厕、村庄显目位置的旱厕要坚决拆除、复耕复绿。对有条件进行内置式改造的户厕,要坚决建设成无害化卫生厕所。20xx年底全镇基本消除农村旱厕,消灭无化粪池、无水冲式厕所,新建的厕所原则上为无害化卫生厕所。

  (七)在“进一步开展农村危旧房整治”方面,要力争序时性胜利。各村要加快辖区内危旧房调查摸底并上报镇级,及时建立危旧房工作台账,根据实际情况规划危旧房拆除任务序时进度表,分阶段进一步开展农村危旧房整治,推进“拆房还田”“拆房还土”,按时完成危旧房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上交及注销。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原则,妥善处理群众需要与环境整治、废旧拆除与开发保护之间的矛盾。对易地扶贫搬迁、采煤沉陷区搬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和小康新村建设等新建房屋后留下的空心房要坚决拆除,对村庄内违规搭建的厂棚、煤棚、废旧烤房、废旧杂房和屋顶瓦背破损的土坯房、断垣残壁的青砖房予以坚决拆除。危旧房拆除后,对不能集中连片复垦的,要清理建筑废料,种植花草树木。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杨梅山镇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欧强彬任顾问,镇长文兵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黄松林、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杨群海、党委委员(政协联络组长)邓才国、党委委员(副镇长)刘明发、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李建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邓华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余琪、党委委员(副镇长)王琳、副镇长李湘女、副镇长邝满国为副组长,党政办、财政所、统筹办、农业办、水管站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统筹办,由利勇方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日常具体事务。明确村级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制定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包户的责任体系,形成领导抓、抓领导、层层抓、层层有人负责的工作格局。将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列为各村驻村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在7月上旬镇级组织召开镇村干部动员大会、现场推动会,村级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村小组研讨会,研究制定详细可行的任务数。广泛利用广播、公开信、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宣传发动,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努力营造乡村环境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声势,在全镇营造“讲卫生提形象、优环境惠民生”的浓厚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环境卫生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地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每季度各村评选镇级卫生家庭5户,每户奖励50元;评选村级卫生家庭10户,由村委会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并在全村公示。

  (二)立即进行集中整治。对各村重点区域、重点路段以及操场游园、房前屋后、村头岭脚、河流沟渠的堆积垃圾再次进行集中清运和保洁,在镇区街道、市场、机关单位和各村巷道、空坪、渠道、房前屋后全面开展一次大清扫,通过集中整治达到美化、净化的效果。

  (三)加强保洁队伍管理。对于镇区段,进行路域环境整治和将杨梅山镇城镇管理服务相关业务进行外包,实行常态化管理,确保交通通畅、镇区摊位摆放有序、卫生干净整洁、河道清澈干净,提升杨梅山镇区形象。对于村一级,在各村成立卫生监督理事会,实行村民自治,完善村规民约和“门前三包制度”。各村根据实际需求配置好保洁队伍,实行网格化管理,保洁人员负责责任片区的卫生保洁,分管片区的村干部负责督促,驻村领导、干部负责统筹安排。每月环境卫生检查后,全镇评选出优秀保洁员和不合格保洁员各5名,对优秀保洁员按100元/人给予资金奖励,对不合格的保洁员取消当月绩效奖,其中在检查中得分85分以上的按超过分值给予一定奖励,未达到85分的从当月综合绩效奖金中按比例处罚扣除。在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抽查、暗查过程中,被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的,当月考核分另行扣除10分。分管片区的村干部未督促到位的,同奖同罚。每季度底由各村将本村公益性岗位保洁人员名单审核成册,签字盖章后上报镇财政所进行工资结算。

  (四)推进村保洁卫生费收缴。7月份全镇统一推进实施村保洁卫生经费的收缴工作,由每个党政领导联系一个自然村,全面推行卫生费收缴工作,确保在7月完成该自然村在家应收人口数的50%以上缴纳卫生费。未完成50%的.,在当月人居环境整治推进会上作表态发言。各村要召开党员组长会议,成立村卫生监督理事会,负责保洁费的收取,同时明确好保洁费用的标准(建议按照1元/人/月,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在家农户按照标准收取,五保户、低保户中的重度残疾人本人不缴纳。收取后的卫生保洁费由各村环保专干、会计统一上交镇财政,并设专账代管。每季度底由村环保专干将村级环境卫生整治季度用工明细单上报镇环境卫生整治办进行审核,再报镇财政所实行实报实销管理,年底按照各村实际收支结余进行汇总结算。截止7月底,各村卫生保洁费总收取人数要达到在家人口数的50%以上。对卫生保洁费收取达50%的行政村,镇财政将按超过比例给予相应奖励;未达到卫生保洁经费收取比例的,按比例从村办公经费中扣除,并在当月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会上作表态发言。从8月份开始,各村卫生保洁费收取要达到80%以上。同时各村要做好保洁卫生费的工作台账,每季度及时将保洁费收支明细按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五)强化环卫设施建设。积极与县相关部门衔接,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杨梅山垃圾收集亭的建设进度,配合县有关部门做好垃圾收集亭扫尾工作建设,根据实际需要配置好垃圾桶、垃圾清运斗车等,切实解决好垃圾处置的问题。

  (六)开展环境卫生检查评比。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牵头,相关部门及各村干部参与,每个月对全镇13个村的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分集中督查和突击抽查两种形式),得分最高和最低的行政村分别进行挂牌。每季度对各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累积汇总、奖罚兑现、点评调度,评比总成绩(100分制)以每月检查的分数累计换算得到。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资金保障。按照“县乡补一点、村级筹一点、群众出一点、社会捐一点”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洁净乡村工作开展必要的资金保障。县乡奖补资金要足额用于洁净乡村工作,受益农户自筹的环境卫生治理费要足额用于洁净乡村工作并将收支明细公开公示,同时鼓励社会各界人士进行公益捐助,发动群众参与和监督,提高村民环卫意识,共建美好家园。

  (二)党员干部带动。党员干部要亲自参与、率先垂范。特别是农村党员干部,要带领群众开展自家清洁卫生整治和生产、生活区域内的垃圾处理。镇党员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沉到基层、进村入户,和群众打成一片,做给群众看、带领群众干,让干净整洁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通过创建干净整洁示范村、文明村、文明户等形式,加强典型示范宣传,召开现场推进会,以点带面,掀起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高潮。

  (三)严格督查考核。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根据《杨梅山镇环境整治行动考核计分表》按月对各村进行考核并公示排名。考核组成员采取不定时不定地明查暗访随机抽查。考核人员可以邀请党政领导、镇纪委参加,考核过后由村支书或主任签字。对考核季度排名前3名的村,分别给予1500元、1000元、500元的奖励;对排名倒数一、二名、三名的村分别罚款1500元、1000元、500元,并对支书进行约谈。排名最好的村授予“环境卫生整洁村”流动红旗一面,排名最后的村授予“杨梅山镇环境卫生脏乱差村”流动黄旗一面。如我镇在全县季度考核排后三名,则对各村取消奖补措施。对二次考核排名倒数一、二、三名的村,对支部书记实行诫勉谈话;累计3次考核排名倒数一的村,对村支部书记实行免职处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列为各村驻村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村级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全年考核平均得分低于70分的村级和网格管理干部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镇人居环境整治方案2

  为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切实改善伯岗镇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促进农民脱贫奔康致富,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总体要求,以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促进农村社会文明进步为目标,推进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完善、生态环境良好、农民持续增收、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要求。实现全镇农村公共卫生、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公共服务、社会事业、生态文明等方面建设有明显进展,农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素质有明显提高,形成具有岭南特色的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二、整治任务

  (一)全面推进村庄综合整治,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按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求,由点到面、由标到本,全面整治农村垃圾、生活污水、畜禽污染和乱搭乱建现象。

  1、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构建长效保洁机制。全面清理村庄周边道路、村内街巷道、房前屋后、公共场所及其他卫生死角的各类积存垃圾,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求,因地制宜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收运处理体系,全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体系,科学、合理设置垃圾收集、分拣和转运等设施。以自然村为单位,设立保洁员,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鼓励各地开展垃圾分类、减化、回收处理。

  2、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人口稠密、布局相对集中、已纳入城镇建设规划的村庄,按照要求实行镇污水统一收集,集中处理。

  3、整治村庄畜禽污染,实行人居与畜禽圈养、生产区与生活区分离。全面实行村庄内畜禽集中圈养和污染综合治理,鼓励畜禽养殖户、“农家乐”经营户结合沼气利用进行改厕。积极探索农村改厕新模式,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面消除农村露天粪坑,

  4、推进村庄绿化美化亮化,改善农村生态条件。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以村内道路、公共场所、农户庭前屋后和村庄为重心,着力建设一条进村绿化生态路,同时,积极引导村民充分利用农家房前屋后闲置地,发展名贵树种、经济林木、庭院经济,助推富民美村,改善农村生态条件,进一步加大绿化美化力度,扩大村庄绿地面积,整体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建设。结合“绿道网”建设,发展休闲观光旅游业,打造一批具有岭南山水特色的`美丽村庄。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在主干道和村民聚居地安装路灯等夜间照明设施。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村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体制,基本实现行政村农村客运通达率达到100%

  (三)大力发展特色生态产业,形成宜居促宜业的发展新局面。结合村庄环境整治建设,大力开发特色生态农业。立足“一村一业”、“一村一品”,推进特色村建设,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点开发观光、休闲、养生、度假等产品,让农民在家门口实现创业就业、增收致富。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党委主导、政府负责、部门分工、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镇党委成立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强化牵头协调,指导组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要制订辖区村庄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计划,加强检查督导,确保完成每年推进20%自然村的整治建设任务。

  (二)整合资源,合力投入。整合各农村保洁员队伍,按照统一平台、渠道不变、各尽其职原则,全部投入到人居环境建设中,划分责任路段。

  (三)督查督导,定期通报。建立科学合理的督查、验收和问责机制。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通报情况,总结经验,推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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