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动工作方案

时间:2021-06-03 20:34:21 方案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行动工作方案(精选5篇)

  通过编写工作方案,可以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提前的预想。当工作将要开展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怎么写才更有新意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生产行动工作方案(精选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全生产行动工作方案(精选5篇)

  安全生产行动工作方案1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是基础、安全是保障”的核心理念。以落实各级责任为基本手段,以安全标准化达标为重点,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构建校园安全长效机制为目的,促进学校安全形势根本稳定。

  二、工作目标

  用一个月时间,按照《xx市校园安全建设标准》达标要求,扎实开展安全标准化校园创建工作,使全校管理制度、设施、各环节都符合校园安全标准化规范的要求,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在XX年6月底前全校安全标准化工作全面达标。

  三、 达标工作安排:

  1、学校成立达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2、领导小组职责:

  按照标准化达标的相关标准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详细的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计划。认真做好标准化达标的宣传、布署、推进工作,促进学校安全管理标准化、全面达标。

  3、达标工作参与部门:

  各处室 各级部 各班级

  四、实施步骤

  根据我校实际,标准化达标工作分:宣传布署、推进实施、检查整改、全面达标四个阶段。

  1、宣传布署阶段(XX年4月26— 4月30日)

  认真做好标准化达标的宣传、布署工作,制定详细的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计划。按照学校分工对标准化学校达标宣传,各科室及级部学习达标标准及要求,并安排准备工作。

  2、推进实施阶段(XX年5月1日至6月10日)

  根据有关标准化达标的标准和要求, 相应的科室、级部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学校达标活动,着手整理、汇总、筹备相关文字材料和音像资料。

  3、检查整改(XX年6月10至15日)

  各科室、级部按照标准化达标的相关标准和要求,组织进行自评打分,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完善,以确保达到标准。

  4、全面达标阶段(XX年6月16日—6月20日)

  各科室、级部根据自评表进一步补充资料,汇总至学校安全科,向上级申报并通过安全标准化校园达标验收。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是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是改善安全条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是推动学校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各科室、级部要充分认识开展标准化达标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把安全标准化校园达标工作列为学校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来抓,要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将标准化达标工作做精、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2、 定期组织考评、加强考核。将各部门能否达到标准化水平,作为安全工作优劣的重要考评指标,通报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提出对策进行完善。

  3、加强检查督导,实行分类推进。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检查指导,摸清标准化创建工作现状,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区分轻重缓急,实施分类推进。

  4、加强标准化达标培训,及时总结经验。 学校要组织安全标准化达标相关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的能力。要及时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巩固和提升已完成的成果。全面推进标准化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行动工作方案2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09〕6号,以下简称《通知1》)和省安监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皖安监综〔2009〕48号,以下简称《通知2》)精神,县安委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按照《通知1》和《通知2》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要突出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森林防火、地质灾害以及各地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确定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执法,重点对以下行为坚决严厉打击或查处:

  (一)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二)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三)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的;

  (四)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五)瞒报事故的;

  (六)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七)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八)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九)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要贯穿各地、各行业(领域)、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进一步细化方案,开展自查自纠(5月份)。

  1、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本方案要求,结合2008年“隐患治理年”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特别是2008年被列为县重点安全事故隐患没有销案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完善措施。

  2、要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针对安全生产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项工作(6月至9月)。

  1、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所辖范围内的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问题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对清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统一上报。要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问题,着力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2、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对开展执法行动情况进行按月总结,对前阶段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要把解决当前问题同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密切结合起来,对影响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的政策措施,制定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治本之策。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将执法行动的月总结材料于每月28日前报送县政府办和县委办,对需要进行集中整治的重大问题报请县政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3、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至12月)。

  1、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特点,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检查,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治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火工品等行为。

  2、要搞好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总结,针对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政府监管以及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方面的不足,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健全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保证执法质量。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总结要于12月上旬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由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方法、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要建立主管领导负责的工作机构,搞好组织协调,安全监管、国土资源、经委、公安、交通、建设、教育、卫生、工商、质监和文旅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协作,并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牵头单位,强化联合执法;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及时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反馈有关信息;要层层落实责任,逐级抓好工作落实;要根据县政府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规定,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采取措施予以打击和治理。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理。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该关闭、取缔的,坚决关闭、取缔。对于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进行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要在媒体上公布,并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资格证书等证照发放,以及项目审批、信贷等方面予以制裁和限制。

  (三)加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力度。要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各种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责任追究。要充分发挥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协调机制的作用,坚决惩处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以及失职渎职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要落实事故查处结案报备制度、重特大事故约谈制度、现场会制度和通报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四)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要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乡镇(园区)、各部门都要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对于举报有功人员,给予适当奖励。要搞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广泛发动群众。既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总结宣传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也要及时曝光一批非法违法生产企业以及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走过场的单位,形成强大舆论声势,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创造良好氛围。

  (五)坚持统筹兼顾。要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其他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使“三项行动”相互促进、协调推进;统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等“三项建设”,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奠定坚实基础。

  (六)加强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在全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是一项关系安全生产全局的重要工作,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切实搞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健康深入进行。要搞好统计调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上报有关信息,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执法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要加强检查督查,在汛期、高温、国庆、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组织开展综合督查,确保执法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搞好调查研究,注意分析把握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研究探索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规律,着力从法制体制机制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逐步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对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情况,县政府督办室和安委会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在6月底前,将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展情况书面材料每月28日前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和安委会办公室。

  安全生产行动工作方案3

各部门、生产班组:

  根据锡安(20xx)24号“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无锡市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监管,切实解决和治理安全生产问题,现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下发安委明电(201 1)8号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高度的责任感,把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加深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强化生产现场安全监管,狠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杜绝火灾事故、杜绝重伤以上工伤事故,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降低一般事故,促进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发展。

  二、主要内容

  1、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行动。

  以锡政发(20xx)192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为重点,在公司内部开展“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的宣传教育行动,一是利用单位内部安全信息简报对职工进行安全宣传;二是利用办公会议、班组安全教育会议进行安全宣传教育;三是结合“安康杯”活动,组织安全论文征集工作。通过安全生产宣传,进一步凝聚全体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共识,以营造全员关心、关注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2、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建设行动。

  生产班组是安全生产的主线,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建设,是安全工作重要一环,由于生产班组在生产一线,重点要严格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预防机制,即:从班前教育会、工属具的例行检查、作业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至作业毕的的检查,使各生产环节符合安全生产制度和标准的要求。通过建立标准化管理制度的落实,以达到规范作业行为,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能力。

  3、隐患治理行动。

  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安全生产主题,围绕装卸作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特种设备机械安全、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1)装卸作业安全。重点排查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有否制止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场所、有否贯彻落实禁止外来人员协助作业的现象。要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突出整治麻痹盲目等违章作业的行为。

  2、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排查驾驶员出车前、中途、回场后一日三检工作执行情况、行车中是否遵纪守法和履行安全职责情况,对违章情况是否落实整改措施。

  3、特种设备机械安全。重点排查操作人员是否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有关部门是否按计划进行维护保养,是否按期通过市有关部门的检测,并按时进行检查,对查实的安全隐患是否立即整改,安全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等。

  4、消防安全。重点排查仓库租用户消防器材和设施完好情况,是否遵守仓库防火制度和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查实的隐患是否及时整改,是否建立防火措施及灭火疏散预案等。是否对其他防火薄弱环节或事故隐患组织进行整改治理。

  三、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单位第一责任人为组长、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公司安全技术部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四、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9月1日至l0日)。制定实施方案,通过简报、会议等进行宣传发动,营造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舆论氛围。

  (二)实施阶段(9月11目至l2月24日)。一是进行自查自纠;二是边检查边整改;三是整治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五是落实预防安全措施。

  (三)总结阶段(12月25日至31日)。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在专项行动中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要针对安全生产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公司统一领导,各级具体负责的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大安全防范、安全监管、责任追究“三个工作力度”,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各班组直至各岗位,要从公司经济发展和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出发,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坚持速度、质量、效益和安全的有机统一,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以“零事故”为追求目标,进一步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为完成单位全年的经济目标和安全目标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2、注重标本兼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既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又要抓实现场,更要消除事故隐患。因此,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各类问题,落实各项治本之策,把不安全的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是安全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一定要落实到各项生产的环节中,做到防患于未然。

  3、加强监管检查。各有关部门、班组应经常采取形式多样的检查督查活动,加强对生产现场的作业机具、设施、设备、作业行为进行检查,通过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督查和互查形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止流于形式。

  4、建立安全轮值制度。根据生产经营“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生产部门要结合实际,对所属生产现场,组织安全监督值日,要充分发挥生产班长和兼职安全员的作用,经常进行督查互查,制止违章违规行为。公司安管部门要组织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严格执法,对违章违规行为决不姑息,严格查处。

  5、建立工作台帐。各部门和生产班组,要建立安全教育、安全白查、违规违法行为、隐患治理等安全台帐,并以此为安全工作依据,以零事故为考核依据,兑现年终安全奖励。

  安全生产行动工作方案4

  一、督查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级安全生产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各部门监管主体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排查,隐患分级治理,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内容

  (一)综合督查的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预案等情况。

  2、各单位、企业要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治理的活动。

  3、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的情况。

  4、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因素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二)专项督查的主要内容。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人员密集场所、成品油市场、食品卫生等各行业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准等贯彻执行情况。

  三、组织领导及部署

  成立xx镇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镇委委员、武装部长xx任组长,镇经济办、派出所、城建办、中心学校、国土所、卫生院、农业、水利、供电等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督查行动的日常工作。

  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同志要具体抓,深入抓,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自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动手抓落实。

  (一)镇安委会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综合指导、协调、组织综合督查。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板材企业、加工企业、养殖企业的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二)镇派出所牵头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民爆器材使用管理、商贸企业及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三)镇中心学校牵头负责学校及校办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四)镇城建办牵头负责建筑施工、房屋拆除,城建燃气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五)镇卫生院牵头负责医疗机构安全生产、食品卫生安全专项督查。

  (六)镇农机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农机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七)镇水利水产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水利行业,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八)镇文化服务中心牵头负责网吧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九)镇供电所牵头负责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四、督查形式

  此次督查由镇政府统一部署,各单位组织实施,镇安委会组织协调,督查形式突出“三个结合”,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督查行动与效能监察相结合。从5月下旬开始,镇政府组织成员进行督查,每月一次。

  五、督查步骤

  此次行动从2008年5月到7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5月15日)

  镇政府召开全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动员大会,镇直各单位要按照文件及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16日—5月31日)

  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实施专项行动,排查安全隐患。镇安委会在月底进行一次检查。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6月1日———6月30日)

  督查各单位开展专项行动的实施情况,查阅相关工作记录,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隐患清理、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

  第四阶段:复查验收阶段(7月1日———7月15日)

  对第一、二、三阶段工作进行认真分析,查漏补缺,对所排查的隐患整改进行逐一验收。

  第五阶段:回头看再检查阶段(7月16日———7月31日)

  巩固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总结取得的成绩和问题,建立隐患排重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调查。

  (二)周密部署,广泛宣传。各有关单位要根据上级会议精神制订切实的工作方案,明确内容,要求和责任,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媒体,广泛宣传此次行动的百日意义、做法、成效和经验,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宣传力度。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百日专项督查行动要突出重点,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务求实效。

  安全生产行动工作方案5

  根据区政府印发的《**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总体方案》**要求,决定从10月1日起,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百天的农业安全生产和消防排查整治行动,现结合农业、水利行业实际和工作职责,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行业主管、条块结合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自查自纠与互查督查相结合、深入查找重点领域、重要部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源头监管,构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镇农业生产稳步发展,为社会营造良好的安全质量环境。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本专项推进工作组,由副镇长王全明任组长,农服中心主任陈书云、水利站站长杜辉任副组长,农服中心、水利站分别负责开展各专业整治行动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工作。本专项推进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农服中心,主要负责方案制定、工作联络、数据汇总等统筹协调工作。

  三、检查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

  本工作组共设10个专业推进小组,分别负责相关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一)农业机械。主要是依法监管农机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行为;

  加强对农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安全整治;对农机合作社“三库一间”安全检查整治;对农机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督整治。(农服中心负责)

  (二)种植业生产。督促农业企业依照政策、法规办理规划、土地等手续;负责种植业生产企业安全监管;负责各类农作物、蔬菜病虫害防控、蔬菜投入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相关生产记录台帐;做好“放心菜”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三)林业生产(森林防火)。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做好林木采伐许可管理;做好林木病虫害监测与防治;负责辖区内林业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四)畜牧业生产。负责屠宰场畜禽肉食品检疫、养殖场(户)疫病防控等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瘦肉精”抽检、危害防范处理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等工作。(兽医站负责)

  (五)农业投入品。负责种子、化肥、农药、兽鱼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管理,加强农资销售市场监管力度;加大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方面的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对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生产主体的巡查整治和技术指导。(农服中心、兽医站负责)

  (六)农产品加工企业。负责镇域内农产品加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七)农口在建工程。农业高标准良田、农业开发等工程安全监管。(农服中心负责)

  (八)水环境: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农村河道、河塘清淤安全检查。(水利站负责)

  (九)现有水利设施:水库、水闸、泵站、河道安全检查。(水利站负责)

  (十)在建水利工程:镇域内各类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水利站负责)

  四、实施步骤

  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日—10月25日)。10月15日前制订镇农业推进组整治行动具体方案,细化分解责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推进机制。召开整治行动动员大会,深入宣传发动,开展业务培训,营造有力声势,确保整治行动落实到位。

  (二)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阶段(10月26日—11月30日)。按照行业主体责任的要求,农服中心、水利站上下联动,有序推进。对于某些特殊行业或领域(如森林防火),由各专业推进小组统一开展“五查三反”(查责任、查隐患、查源头、查制度、查措施、反违章指挥、反违章作业、反违反劳动纪律)的自查自纠活动。11月期间,由村、社区开展调查登记、督促自查自纠,各专业推进小组给予督导。

  (三)核查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对调查摸底过程中采集的数据进行核查、整理、汇总,报送至区第三推进工作组(农业、水利)办公室。除报送原始登记表外,汇总数据还包括调查摸底单位数量、发现存在隐患和问题数量、已完成整改隐患数量、正在整改隐患数量、需要区专项推进工作组帮助协调整治隐患数量等。同时,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

  (四)集中整治和迎接区领导督查阶段(12月21日—1月10日)。在各专项督查小组及各村、社区全面集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隐患的基础上,迎接区排查整治行动小组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存在重大安全生产或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的督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按照责任、措施、时限、资金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确定整治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治责任制和整治时限,确保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和安全隐患得到全部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本次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全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确保整治行动扎实有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在抓好全面部署、统筹安排的同时,针对重点区域和其他薄弱环节、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排查整治;督促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完善记录台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消防隐患排查和人员疏散、救援等应急处置;检查锅炉、冷库等设备运行检修、安全通道畅通等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特别是持证上岗等情况。

  (三)加强督导,严格问责。要按照“严密责任、严格执法、严厉追究”的要求,加大督查督导工作力度。对因督导不力、酿成事故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责任。

  (四)标本兼治,注重长效。要以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集中整治的长效机制,实现集中整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五)加强联络,协作推进。整治行动工作组各专业推进小组开展督导工作时要加强沟通联络,重视互助协作,经常交流汇报工作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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