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生产的工作方案

时间:2024-12-25 18:30:04 秀容 方案 我要投稿

矿山安全生产的工作方案(通用16篇)

  工作方案是具有较强方向性的工作筹划。在计划开展某项工作时,我们就要为上级准备几份工作方案以供参考,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工作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矿山安全生产的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矿山安全生产的工作方案(通用16篇)

  矿山安全生产的工作方案 1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煤矿及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

  三、检查内容

  1、生产矿山企业是否合法。查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和特种作业操作证是否有效。

  2、新、改、扩建设矿山是否合法。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是否存在建设期间违法生产行为,是否存在超工期建设行为。

  3、地下矿山采掘、运输、通风、排水、供电、防灭火、防尘等是否合格。矿井生产系统是否存在隐患,是否存在超层越界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六大系统”是否按规定时限设计、建设和使用。

  4、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是否达标。是否实行从上至下分层开采,运输道路是否到顶部,是否实行机械铲装作业和中深孔爆破作业,是否建立防尘管网系统。

  5、矿井灾害防治情况是否落实。是否有各类灾害防治措施,是否编制、报备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计划和签定矿山救护协议。有水害的矿井是否在采掘工程平面图标注水文地质情况,是否有探放水机构、人员及设备和实行探放水作业。采空区是否及时封闭,是否存在空顶作业现象。

  6、安全基础是否牢固。是否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建设、领导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标准化建设计划等文件是否完善。

  7、安全现场管理是否到位。领导带班制度是否执行,职工对操作规程是否熟练。

  8、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要求。

  9、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三违”行为是否到位。

  10、《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金属非金属矿山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六条规定》是否落实。

  四、工作步骤

  此次安全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6月底前,各乡镇、矿区管委会将此通知传达到所有矿山企业,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进行部署动员,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各矿山企业对本单位各生产系统、工艺环节、工作岗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档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责任人和整改限期,及时整改到位。

  2、检查督办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市安监局牵头,市国土局、市经信局及相关乡镇组成检查组,对所有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逐矿进行检查督办。各相关乡镇负责组织检查专班,对所辖地区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进行拉网式检查,市检查组将对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3、深化整改提高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市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各矿山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和措施,巩固大检查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安监局牵头成立市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市国土局、市经信局为成员单位。由市安监局负责隐患排查、整改和查处非煤矿山非法违法生产和建设行为;由市国土局负责查处煤矿、非煤矿山非法违法开采和超层越界开采行为;由市经信局负责查处煤炭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敢于动真碰硬。安全大检查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忠实履行职责,深入现场,督促指导,狠抓落实,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三)坚持标本兼治。一是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矿山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力度,依法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关闭。对监管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不落实、重大隐患治理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和责任人,将公开曝光,并严肃追究责任。

  矿山安全生产的工作方案 2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会议和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强化安全措施,继续提升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巩固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通过开展大检查活动,全面摸清辖区各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全面落实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对辖区所有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集中教训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指示精神,以及专家会诊查出的隐患是否进行整改。

  2、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规程是否完善、安全检查、隐患治理、领导带班制度、教育培训等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隐患排查整改是否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人员时限、预案是否到位。

  3、矿山是否按设计采取自上而下分层开采,是否严格控制采场作业人数,小型露天矿作业人员不得超过9人,严禁无关人员通过,页岩矿山是否实行无爆破作业方式的机械挖掘、铲装作业,排土场等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4、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事故、严格责任追究,举一反三,落实整改措施等情况。

  5、作业规程不完善,缺少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6、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7、重大火灾隐患整治情况企业是否开展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是否针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难易程度、危害等级,分类制订整治计划,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是否建立制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和档案,

  8、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方法步骤

  (一)自查整改阶段。非煤矿山行业企业要立即对照重点整治内容及要求逐条进行检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企业的自查整改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

  (二)集中整治阶段。在企业自查和整改的基础上,按照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乡安办组织力量对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企业进行集中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采取责令整改、挂牌督办、停产整顿等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重点抽查阶段。乡安委会对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和有关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过程的督查、抽查和专项检查。

  五、工作要求

  各企业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此次大检查活动的重要性,坚持“企业自查是基础、部门督查是关键、消除隐患是核心、遏制事故是目标”的工作原则,各企业迅速制定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专业力量全面自查,及时治理安全隐患。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乡安委会对检查走过场、要求不严格、管理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矿山安全生产的工作方案 3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根据市、县安监局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整治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工作目标

  为确保此次整治行动效果,我镇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安监、城建、工商、执法所、交警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业务骨干,全面排查治理各种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治工作,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措施

  ㈠范围和内容

  官亭镇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重点检查: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等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教育情况;

  3、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4、新、改、扩建工程“三同时”情况。

  ㈡具体措施

  1、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全民“安全第一”的意识。通过镇广播站及宣传车,深入辖区内各企业、人口密集场所,反复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用发生在各地的安全事故血的`事实提醒人们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完善各种安全生产制度。

  2、严格要求企业执行安全生产规程。非煤矿山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开采方案,严格落实作业现场安全技术规范,严厉打击无证、越层超界等违法行为,坚决关闭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

  3、增加作业现场巡查次数,强化安全监管。实施经常性安全检查和重点监控,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责令企业限期整改,严厉打击超能力生产、非法建设等违法行为,对有重大隐患的企业要求专人专岗,严格岗位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

  4、各部门联动,共建和谐社会。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交通、水利、环保等部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及时通报信息,由镇安委会协调各自做好本行业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矿山安全生产的工作方案 4

  为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教委20xx年职工教育工作会议和矿党委20xx年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兴企”、“人才强企”战略,进一步加大对管理人才、创业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力度,特制定夹河矿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20xx年培训人数4800人,达到在职职工总数的80%。

  2、在职干部继续教育人数200人。全矿干部培训要确保在职人数的80%以上。

  3、学历教育150人,专、本科毕业70人。

  4、等级工培训650人。其中培训高级工300人,中级工350人。

  5、工人培训要全面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培训计划,煤矿四级培(复)训2000人,煤矿三级培(复)训200人,通用工种培(复)训250人。

  6、入井人员安全资格证持证率、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率均要达到100%。

  二、工作重点

  (一)干部教育培训

  1、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集团公司和矿党委年度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完善党支部学习制度,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开展两个《条例》学习贯彻活动。

  2、组织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外委培训,选派矿级干部参加高层管理人员研修班。

  3、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对煤炭安全生产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知识的培训。外聘专家、学者来矿讲学或专题辅导;组织选送外委培训;分专业按步骤对工程技术人员开展自主培训,确保技术管理的先进性。

  4、开展紧缺专业学历教育。根据矿井发展的需要,选送相关人员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工商管理、工程、机电、房地产、物业管理、采矿工程、通风与安全等专业的学历教育。

  5、围绕集团公司“走出去”的发展战略,积极开展项目管理培训,使各级管理人员能更好地适应市场和企业发展的需要。

  (二)工人培训

  1、煤矿四级复训。按一般专业工种的培训时间,有计划地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脱产和业余培训,对小皮带、小绞车等18个工种计2050人进行资格证年审。

  2、煤矿三级和通用工种复训。完成集团公司复训计划,采掘电钳工等13个工种208人,电工等5个工种247人。

  3、等级工与学历的“双证”培训、考评、取证。其中高级工与高中学历培训、考评、取证130人,中级工培训、考评、取证250人;生产和辅助单位班组长、生产骨干“双证”班计划培训40人;采掘电钳工“双证”班计划培训50人,外委培训高级工40人;自办涉爆、车工、采掘电钳工、瓦安员等中级工培训班5期,计划培训250人。

  4、工人技师评聘考核。组织人员参加集团公司工人技师和高级工人技师的评聘和在岗工人技师的年度考评。

  5、新培训放炮员、采掘电钳工等专业工种人员450人,计划自主培训350人,举办培训班8期,认真做好考核发证工作。

  6、适应性培训。对从事一线作业的采掘电钳工、瓦安员、放炮员等采取分阶段的安全专业知识培训,定期组织考核。

  7、建立团队学习室。在采煤、掘进、机电、通防等专业中建立团队学习室,实行首席工程技术人员导师负责制,通过学、考,培养出一批专业技术能手。

  8、开展职工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岗位练兵人数占职工总数的50%。矿组织16至20个专业工种的矿级技术比武,确保专业工种人员的参赛数在60%以上。

  9、实行职工技能培训“CBA考评递进制度”。建立职工技能CBA递进培训考核体系,重点开展技术等级达标和职业资格取证晋升工作,提升职工队伍综合素质。

  三、具体要求

  1. 要高度重视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加快高素质职工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培训(培养)、考核、使用、待遇”一体化的激励机制;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夹河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及部门责任制》;政工部、安监部等部门要各司其责,发挥优势,协同作战,开展分级分类、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并认真做好日常考核发证、检查督促、奖惩和培训资料的计算机管理等工作。

  2、要突出安全培训和创业发展工作重点。根据安全生产和创业发展实际,把增强全员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安全技能作为年度培训工作的重点,认真细致地抓好职工持证上岗培训,超前做好“走出去”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快职工职业技能鉴定和等级工培训,确保“技能振兴行动计划”落实到位。

  3、充分发挥首席工程师和专兼职教师的作用,围绕各专业技术特点,有针对性组织教学,在团队学习中积极实施“传、帮、带”,培养一批首席员工和生产技术骨干。

  4、创新职工教育培训机制和工作方法。职工培训考核试行学分制,参培工人按相关规定要求修满学分的,享受相应的政策性待遇;达不到规定学分的,要求限期修满,并给予相应罚款。要继续贯彻ISO10005标准,规范培训过程管理,做好需求调查,确定培训项目,优选培训教师和教材,推广应用先进的教育理念、技术和手段,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

  矿山安全生产的工作方案 5

  一、编制目的

  为防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本着“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二、危险性分析

  (一)企业概况

  某水泥有限公司矿山部现有员工43人,有一座品质优良的大型低碱石灰石矿矿山,可开采储量达到1亿吨。应急设备有电铲3台、180推土机2台、钻机3台、7655风钻2台、面包车1台、运矿车9台、水车1台、铁锹、镐各5把。公司建有义务消防队和医务室。同有关备和工具生产企业建立了工作关系,需要设备可以随时联系。

  (二)危险性分析

  矿山生产过程存在火灾、爆炸、自然灾害、设备伤害、人员中毒、窒息等严重事故的潜在危险。

  事故重点部位有:KQ-200A钻机3台、WD-400电铲3台、7655风动凿岩机3台、KQD-80钻机1台、3364和3364Q运矿车9台、撒水车1台、值班车1台、液压旋回破碎机1台、圆锥破碎机2台和破碎附属设备、爆破现场。

  地质灾害地段有:1、所有的运矿公路,约3.5公里;2、采场:开采范围0.76平方公里,开采海拔高度高于周围地形20~50米;3、边坡:一采区190~140米,边坡高度50米;二采区200~180米,边坡高度 米;4、排土场:面积3000平方米;

  主要危险品有:爆破材料、汽油、柴油等危险品。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工厂厂长

  副组长:副厂长

  组员:(略)

  公司成立事故预防委员会,由厂长、安全经理及各部门经理组成,日常工作由安全办兼管。发生重大事故时,以公司事故预防委员会为基础,即厂长任总指挥,安全经理为副总指挥,负责公司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指挥部设在窑控制室。

  (二) 事故现场应急领导小组

  现场指挥:矿山部经理

  现场副指挥:矿山部副经理

  安全员:(略)

  技术指导:部门经理

  发生事故时负责现场应急、抢险、抢修的工作。

  成员:各部门经理

  施工组:组长 部门经理

  组员:10人

  职责:利用各种机械负责现场的施工。

  抢救组:组长 部门经理

  组员:6人

  职责:对人员进行抢救,对设备进行抢救、维修。

  后勤保障组:组长部门经理

  组员:3人

  职责:及时提供所需的救灾物资,及时传递各种信息。

  预备组:组长部门经理

  组员:破碎车间10人

  职责:负责抢险时的机动支援。

  四、应急响应

  (一)事故的分级

  I级:矿山部不能处理的事故如:大的`火灾、水灾、地质灾害、大的伤亡事故。

  II级:矿山部自己能处理的事故如:一般性火灾、较小的塌方等地质灾害,受伤事故。

  III级:采矿班组能自行处理的事故,不需启动预案。

  (二)报警程序

  执行SP-09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发现→逐级上报→指挥(或指挥机构)→启动预案

  (1)报警

  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立即上报,根据事故情况、严重程度采取响应的措施和预案。注意:事故无论大、小都得逐级上报。

  矿山部、安全环保办有权决定是否请求公司有关部门、消防、医疗机构支援。

  安全环保办负责向区有关职能部门汇报。

  (2)指挥与控制

  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地质灾害、水灾、设备事故、及其他重大伤、亡事故。

  最早发现者:应很熟悉部门或岗位上的情况。如果你认为事故可以控制,并能保证人身安全,你可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工作,并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工作。如果认为不可能控制,可立即撤离现场并向班长、值班主任报告,不要采取不必要的冒险措施。

  值班主任或矿山部经理接到报警后,应迅速下达按应急救援预案处置的指令,通知指挥部成员及预案有关人员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3)到达事故现场后,首先查明现场有无伤害人员,以最快速度将伤者脱离现场,严重者尽快送医院抢救。

  (4)指挥部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队立即开展救援。如事故扩大时,安全办迅速向公安机关(消防支队、治安支队、防火安全委员会)、安监局、卫生疾病防控中心报告事故情况并请求支援。

  (5)事故扩散危及到厂内外人员安全时,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协助友邻单位、厂区外过往行人向安全地带疏散。

  (6)医疗人员到达现场,应立即救护伤员或中毒人员,对中毒人员应根据中毒症状及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对伤员进行清洗包扎或输氧急救,重伤员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7)抢险抢修队到达现场后,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抢修指令,迅速进行抢修设备,控制事故以防事故扩大。

  (8)当事故得到控制,立即成立两个专门工作小组:

  组成由安全、保卫、生产、工会、环保、机电和发生事故单位参加的事故调查小组,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成立生产恢复小组,负责在短时间内恢复生产,并落实防范措施。

  五、现场恢复与事故调查

  (一)环境保护

  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执行SP-27固体废弃物排放程序 。

  液体废弃物的处置执行SP-34油品遗洒及废油排放程序。

  (二)设备和生产恢复

  矿山部和公司机电、维修等有关部门对损坏设备紧急抢修,使其在最短时间恢复正常。

  运矿公路、采场有破坏的及时修复;边坡有滑坡地段,要及时清理石料,对边坡加固,消除危险。

  生产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由公司安全环保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验收,宣布应急取消,恢复生产。

  六、应急准备

  响应SP-09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应急人员的培训:参加公司组织的应急培训和安全教育;矿山部应急培训教育;

  预案演习:参加公司组织的预案演习,矿山部每年8月份组织一次预案演习

  公众教育:职工教育,每周一次安全例会。对全厂职工进行矿山安全知识教育。

  对周围村民进行宣传,不要进入矿区。警卫人员在矿区值班,发现进入采区人员进行教育。当发生事故时矿山部全体人员团结合作,正确处理事故。矿山部不能很好处理时向公司提出帮助。必要时向公司签定的救援组织进行通报,寻求立即帮助。

  七、预案培训和演习

  应急管理人员定期参加公司安全环保办公室组织的紧急事故处理的现场培训。参加医务室组织的救援培训,人员懂得心、肺复苏和外伤急救知识。组织观看公司放映的救援知识录像。每年8月矿山部组织一次有关紧急救援内容的演习,内容包括:火灾、地质灾害、现场伤员急救、触电急救等。

  组织矿山部人员熟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八、预案维护和改进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矿山部制定,每年的1、2月份矿山部组织人员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改,报安全环保办批准备案。批准后下发到各车间组织学习。同时注意经常检查以下内容,如有变更及时修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A:应急人员的身份和电话;

  B:应急物资的变化;

  C:车间、矿区地图的变化;

  D:运输线路的变化;

  E:应急组织的变化。

  九、经费保障

  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所需经费向安全环保办提出申请,安全环保办应根据实际情况满足需求;灾害发生过程中所需经费由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解决。

  十、有关规定和要求

  为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地处理事故,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损失,平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程序。具体措施有:

  (1)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救援指挥部成员和救援人员应按照专业分工,本着专业对口、便于领导、便于集结和开展救援的原则,建立组织,落实人员,每年初要根据人员变化进行组织调整,确保救援组织的落实。

  (2)按照任务分工做好物资器材准备,如:必要的指挥通讯、报警、消防、抢修等器材及交通工具。上述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以备急用。

  (3)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检查制度,每月结合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工作落实情况及器具保管情况。例会制度,每季度第一个月的第一周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救援队负责人会议,研究应急救援工作。总结评比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检查、同讲评、同表彰奖励。

  矿山安全生产的工作方案 6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紧紧围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减

  少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推动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努力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二、整治目标

  (一)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努力建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制秩序,全县非煤矿山实现合法生产,逐步走向规范开采、现场安全的'目标。

  (二)全面排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抓好整治工作,消除隐患。

  (三)依法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

  (四)基本建立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

  (五)有效控制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力争全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在州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三、整治重点内容

  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为前提,以有效防范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今年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地下矿山重点整治通风管理、提升运输、顶板边帮等三大关键环节,露天矿山重点整治高陡边坡和违规爆破。

  (一)地下矿山通风系统整治重点

  1、强行推行机械通风,建立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制定通风管理制度,保证机械通风系统正常使用。

  2、地下矿山必须配备风机性能检测仪器和通风检测仪器,矿山每个用风工作面必须配备风质、风速检测仪器。

  3、建立完整的测风测尘制度,用风工作面、爆破点及周边巷道的风质、风量、风速符合规程要求。

  (二)提升运输整治重点

  1、提升系统要符合设计要求。

  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提升设备设施。

  3、对提升装置、提升钢丝绳等应由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严格按规定的检测周期进行检测检验。

  4、严密防范跑车事故,防跑车要做到一坡三档,设有躲避硐室,防跑车的阻车器和信号设施要随时保持有效。

  5、斜井矿车提升和放矿车时,井底车场严禁作业或有人员停留,井筒内不得有人员行走。

  6、提升运输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才能上岗。

  (三)顶板管理整治重点

  1、制定和落实顶板管理制度,建立重点采掘工作面和采空区的顶板边帮管理制度。

  2、对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的矿山要做好地压管理和监测。

  3、爆破面及其周边顶板边帮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4、对顶板不稳固的采场、巷道及时采取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对顶板破碎的要做好支护。严格加强防排水和用电安全管理。

  5、加强采空区管理,制定和落实采空区管理制度和处理方案。

  矿山安全生产的工作方案 7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紧紧围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减少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推动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努力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二、整治目标

  (一)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努力建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制秩序,全县非煤矿山实现合法生产,逐步走向规范开采、现场安全的目标。

  (二)全面排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抓好整治工作,消除隐患。

  (三)依法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

  (四)基本建立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

  (五)有效控制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力争全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在州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三、整治重点内容

  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为前提,以有效防范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今年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地下矿山重点整治通风管理、提升运输、顶板边帮等三大关键环节,露天矿山重点整治高陡边坡和违规爆破。

  (一)地下矿山通风系统整治重点

  1、强行推行机械通风,建立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制定通风管理制度,保证机械通风系统正常使用。

  2、地下矿山必须配备风机性能检测仪器和通风检测仪器,矿山每个用风工作面必须配备风质、风速检测仪器。

  3、建立完整的测风测尘制度,用风工作面、爆破点及周边巷道的风质、风量、风速符合规程要求。

  (二)提升运输整治重点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所。高锡芝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巩固深化整治取得的成果,防止已关闭的矿山“死灰复燃”。

  (二)继续取缔、关闭以下各类矿山:

  1、证照(采矿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不全或失效的矿山;

  2、未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

  3、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和列入城镇规划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江河流域两侧“青山挂白”治理范围的禁采区内的矿山;

  4、开采规范达不到《贵州省新建、已建生产矿山部分矿种最小开采规模目录》要求的矿山。

  5、破坏资源和生态、污染环境的矿山;

  6、爆破、采矿作业影响周边居民、重要设施、重要建(构)筑物安全、治理无望的矿山。

  (三)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开展许可证“回头看”督查活动,监督已取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持续保持取证时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对违反《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局令第9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的,要依照《安全生产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四)全面推进露天矿机械化铲装作业,推广扣深孔爆破开采技术。

  (五)加大露天矿高台阶、高边坡治理,加大矿井开采无两个以上安全出口、未实现机械通风、地表塌陷危及人身和重要建(构)筑物安全以及存在严重水患、矿井火灾隐患等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矿山的整治力度。

  五、工作重点

  继续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为重点。同时,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国土部门牵头,安监、公安等部门配合,加强对持证矿山日常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非煤矿山比较集中的地区,要加大安全生产管理的力度,落实好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制。

  六、主要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组织和领导。各村、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安监局《关于加强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意见》,加强对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充实各镇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提供必要的专项整治经费,以保证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需要。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各村必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2023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领导不力,关闭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无证矿山违法开采屡禁不止的有关责任人员,要予以严肃查处。

  (三)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要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防止安全管理出现滑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山,要责令其立即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工作。

  (四)落实关闭措施,严查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方式向列入取缔或关闭对象的矿山提供民爆物品和电力的行为。

  (五)加强巡查,联合执法。要组织力量加大对已关闭矿山、无证矿山的巡查力度,开展联合执法,严防已关闭矿山“死灰复燃”。

  (六)严肃查处事故,严惩非法盗采行为。严肃查处在整治期间发生的各类非煤矿山事故,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充分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等多种手段,严惩无证非法盗采者。

  (七)加大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力度。加大深化非煤矿山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提高矿主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八)加大执法力度,加快整改进度。要强化现场执法监督,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和整改力度,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为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创造条件。

  (九)强化源头管理。必须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三同时”手续,对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的项目,要责令其限期补办相关手续,并予以必要的行政处罚。

  (十)对纳入矿产资源整合对象的非煤矿山,应按新、改、扩建矿山的有关规定重新进行开采方案设计,并依法履行“三同时”手续。

  (十一)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要定期召开非煤矿山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分析、研究本地区深化整治工作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协调一致,密切配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矿山安全生产的工作方案 8

  为落实美丽浙江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十三五”时期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不治理,20xx年6月,原省国土资源厅印发了《浙江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不治理规划(20xx-20xx年)》(以下简称“规划”),根据废弃矿山规模,距离铁路、县级以上公路、河道两侧远近,视觉污染情况,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等,确定了531处重点治理矿山,要求于20xx年底前完成重点治理矿山治理工作。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中发现,“规划”确定的531个重点治理矿山治理进度较慢,截至20xx年9月30日,已完成治理的废弃矿山369处,正在进行治理的废弃矿山140处,因涉访涉诉、重点工程阻断等原因未能如期开展治理的废弃矿山22处。

  一、整改目标保质保量完成《浙江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不治理规划》(20xx-20xx年)中确定的531处重点治理矿山治理任务。处于“四边”区域需要采用工程修复方式治理的,要倒排时间,争取今年年底前完成修复任务;确实难以完成的,确保在20xx年底前全部完成。同时,要丼一反三,全面查找全省废弃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存中在的其他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尽快补齐短板,堵塞漏洞。

  二、整改计划一是立行立改。问题发现以来,省厅立即行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开展与项督察。各地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分解任务,逐级传导压力,抓紧落实整改。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未如期完成治理的162处废弃矿山,已完成治理26处。

  二是长期坚持。对督察时发现的162处未完成治理的废弃矿山,要列明清单,制定任务表、时间表、责任表。目前已完成治理废弃矿山26处,正在进行治理136处,其中预计20xx年底可完成治理98处,20xx年底完成38处。对20xx年丌能完成治理的38处废弃矿山,省厅将编制并实施“十四五”矿山生态保护和修复行劢计划,并将其列入20xx年工作任务中,进行台账式管理,确保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531处重点治理矿山清零。

  三、整改要求一是思想认识再深化,切实增强推进废弃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的'使命感。要上下联劢、全员参不,以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废弃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整改“攻坚战”,以这次废弃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整改推劢长效机制的建立、推劢工作落实。针对“规划”执行严重滞后等问题,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站在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浙江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废弃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是工作责任再压实,切实加快推进废弃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20xx年10月起,省厅将实行月报制度,督促各地全面完成重点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任务。同时,针对“规划”确定的531处废弃矿山治理完成情况,对未完成治理和生态修复的矿山,将采用天上看、网上管、地上查的手段进行全流程监管,切实提升废弃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监管能力。结合实地抽查等多种手段,实时掌握废弃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进度。采取考核、通报、督察等多种方式推进废弃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自然资源厅重点治理矿山治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盛乐山任组长,生态修复处、矿保处、总督办、省国土整治中心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具体负责问题整改与题部署、督导推进等工作。尚未完成重点治理矿山治理任务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重点治理矿山治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个未完成的治理的重点矿山要建立局领导挂联包矿修复机制,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倒排时间,进一步健全《规划》确定的重点治理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责任体系,切实加强废弃矿山治理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落实工作。

  矿山安全生产的工作方案 9

  一、尾矿开发利用设计与施工

  尾矿是采矿企业在一定技术经济条件下排出的“废弃物”,但同时又是潜在的二次资源,当技术、经济条件允许时,可再次进行有效开发。积极研究尾矿的矿物成分分析,开拓新的用途,实现无废料排放,是矿产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同时,加强尾矿综合利用的技术创新,研发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加快研究成果转化。

  二、矿山开采废水处理

  矿山废水是在矿山范围内,从采掘地点、选矿厂、尾矿坝、排渣场以及生活区等地点排出废水的统称。开采、选矿、运输等诸多生产及辅助工艺均需使用大量的水,这些废水的排放量大、持续性强,对环境污染严重。对于矿山废水的处理,采取持续地发展高效、廉价、安全及操作简便的处理技术,实现废水达标排放。

  三、矿业废弃地复垦、利用设计与施工

  矿山废弃地是指为采矿活动所破坏的`,非经治理而无法使用的土地。矿山废弃地复垦与利用,有利于盘活存量用地,缓解土地资源瓶颈约束,促进耕地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遵循“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规划协调”的原则对矿山废弃地进行复垦与利用,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环境效应。

  四、矿山生态恢复治理设计与施工

  遵循因地制宜、统一规划原则,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矿山生态保护和修复方案并实施,有效实现对矿山环境进行生态恢复、生态治理。如对矿山损毁的土地进行复垦,对矿山"三废"进行综合治理、综合利用,对矿山开发造成的次生地质灾害、采空区及煤层自燃、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矿山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勘查与整治。

  矿山安全生产的工作方案 10

  一、矿山建设选择区域原则

  在充分合理利用矿山现有生产生活设施及自然条件的基础上,以较少投入建成一个安全、环保,充分利用资源的矿山。充分而合理地利用矿山地质储量,采用适宜矿床的开采方式,尽可能多地回收地质资源。充分研究和利用矿山现有设施及设备,尽量少地新增加投资,以提高矿山经济效益。选择和利用我国已经比较成熟的工艺,矿山己采用且掌握了的适合本矿床开采加工条件的`机械化程度较高的节能的开采加工设备。在满足矿山正常生产的前提下,辅助设施从简或委托社会力量承担,以减少投资。

  二、矿山建设主要方案设计

  开拓系统采用下盘竖井开拓方案, =5500mm,竖井兼用提升矿石、废石、人员、材料的上下,使用单层双罐笼提升,井口标高为+59m、井底标高为-315m。在矿脉下盘共设有0m、-50 m、-100m、-150 m、-200 m、-250 m、-300 m七条阶段运输巷道(布置在矿体移动带之外,因为作为上阶段回风巷道),多中段提升。

  矿体厚度一般为5~30m,平均16.8m,倾角大概为为60°,属于急倾斜中厚矿体,矿体主要以含铜黄铁矿为主,普氏系数f为6~8,属于较坚固矿体,但其中多含断裂构造、破碎带,故矿体稳定性不是很好,上盘围岩不稳定,下盘围岩较稳定,矿体含硫,且具有一定的结块性和氧化性。故只能采用充填采矿法,但如加于良好的控制,分层崩落法技术上也可行。根据设计任务,属中小型矿山,结合地质资料,采取钢筋混凝土假顶分层崩落法进路式采矿方法,阶段高度为50m,矿块长50m,宽即为矿体宽,矿块沿走向布置,各矿块设置一人行提升天井与一溜矿井,矿石崩落后,由电动铲运机装运,经联络道倒入溜井,再通过溜井自溜至矿仓,采用振动放矿机出矿。

  通风方式为中央对角抽出式通风,选择选择70B2-11型式扇风机,其性能参数为:转速:750r/min,叶片安装角θ=20°,风量42m3/s,风压925pa,效率0.6。扇风机的功率64.5kw,且在各回采矿块中采取局扇通风。

  采用的接力式排水,在-150米与-300米各设置一水泵房,150米以下各中段涌水自流涌入-300米中段水仓,再泵送到至-150米水仓集中抽出地表

  供风供电供水,采用集中供气。离长江比较近,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直接利用水泵泵入矿区,再通过矿区水泵站输入到高位水池澄清和净化后供生产和生活用。井下供电由主供电和保安供电两路组成。

  矿山采矿主体工程集中布置在矿区内,采矿地面工业场地主要布置在+59m井口,平坦场地上,为矿山开采服务。

  西风井布置在59线以外,东风井布置在50线以外,方形井口2m×2m,且都在端部移动带之外10m,处于安全地带,合乎地表建筑物保护距离要求。

  地面炸药库布置在10线与20线之间山沟内,离矿体直线距离有378m,距离虽然有点短,但与矿体和其他建筑物之间一座小山坡隔离,所以对地面建筑物和井下工程影响不大。

  地面变压器和空压机房安放在0线附近,与矿体距离为101m,离移动带距离为87m,处于安全地带,合乎地表建筑物保护距离要求。

  选矿厂布置在9线与19线之间,地势较为平坦,且距竖井井口不远,直线距离大约为260m,运输效率高、费用低。

  机修厂、机电车间、汽车运输部、三废处理处理车间、均设置在选矿厂附近。

  井下采用架线式型号为ZK―7/250型电机车牵引YCC1.2(6)型矿车运输,从各中段的溜井口装车,运至竖井口,经罐笼提升运至地表。地表运输是将竖井口矿仓的矿石通过公路汽车运输到选矿厂矿仓,废石通过公路汽车运送到地面废石堆场。

  三、矿山建设年限设计

  按合理开采顺序同时回采矿块数验证矿山年产量:

  四、矿山的供风设计

  在矿山开采过程中,机械动力有许多种,如电力,风力等,其中电力虽然总效率高,但其存在漏电危险,对工人的安全性不高,而风力就不同,气动机械具有结构简单,紧凑,重量轻,牢固,过载能力大,不怕潮湿等优点,并且输送压缩空气的管道易于维修和延长,漏气时易于察觉和修复,因此,该矿井下凿岩的动力采用压缩空气来实现。

  因为矿区比较集中,用气地点离集中供气点不太远,故采用集中供气方式。

  空气压缩机选型:

  (2)空气压缩机型号的选择

  YT-24和7655型凿岩机使用的标称压力为0.5MPa根据计算的 值及凿岩机要求的压力,选用SA160A型压缩机。电动机选用上海震微传动机械公司生产KA-187、功率为160KW,电压为380V,转速为61r/min。空气压缩机总共4台(其中备用2台),根据各中段工作面的需风量进行分配。

  矿山安全生产的工作方案 11

  一、任务清单

  (一)落实监管人员责任。统筹谋划,建立相对稳定的工矿商贸安全监管队伍,配齐配强监管人员,实现定人定位定责。以乡(镇)街、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安监站为基础,形成省、市、县、乡立体化模式的工矿商贸安全监管格局,确保辖区内所有工矿商贸企业都能纳入到监管范围。3月30日前完成建立工矿商贸监管人员台帐并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二)建立健全基础台账。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等要求,建立健全工矿商贸企业基础台帐。指派专人负责,实地甄别、校核、完善基础台帐信息,4月30日前完成按照行业类型和专业类型分别建立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基础台帐并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三)严把露天采石场开工验收关。严格按照《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复产复建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抓好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复工验收工作,做到谁验收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复工验收不合格不得开工。应急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验收。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组织生产的企业或复工后未按开采设计方案组织生产、安全管理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四)运用“互联网+监管”模式,创新日常监管。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企业监管新模式,建立重点监管企业微信群。通过微信平台力争实现各种通知要求可以直接传达到企业末端,解决以往政府文件内循环问题;督促相关企业主动开展自查自改工作;推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专业知识普及,消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下发各类事故警示通报和极端天气提醒等内容;随时调度抽查企业内业材料,抽检企业生产运行情况。省厅负责搭建工贸行业WELINK信息平台,明确系统信息员负责信息上报和维护系统工作。

  另外,按照市应急管理局提供交叉互检的机会,组织相关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到异地的企业进行学习,增强企业经验交流,吸纳其他地区企业优异做法及管理经验,交叉互检后,需要撰写检查情况,总结其他地区企业安全管理优秀做法以及本辖区企业亟待提升之处并出台相关方案在辖区企业进行经验推广,提升管理水平。

  (五)全面排查消除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依据《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中所列的3个专项类8个行业类59项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排查治理方案,认真排查工贸行业企业是否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标排查,做到全面覆盖,无死角、无盲区。全力消除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针对检查企业要逐户建立排查档案,其中包括执法文书以及对于可能造成重大隐患部位的图片。3月30日前制定专项排查治理方案。(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六)开展专项治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结合实际,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深入推进工贸企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工贸行业企业现场检查指导手册》规范,制定专项执法检查方案和“双随机”执法检查方案,强化联合执法,持续开展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污水处理及酱腌菜企业有限空间专项治理工作。3月30日前制定专项执法检查方案、“双随机”执法检查方案。(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七)强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要加大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执法力度,确保金属非金属矿山第一批和第二批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全部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二、作战图集

  为突出工作重点,按照“五化”工作法和“六步”工作法要求,制定相应作战图集,明确好责任人、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任务清单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责。

  (一)制定消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施工图。区分行业和专业类型,制定消除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施工图,实现挂图作战。对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必须实现对帐销号,未完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的企业不得进行生产经营活动。3月30日前,制定消除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施工图,自4月份开始,每月23日之前向市安委办报送排查和消除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报告(加盖公章)。(各行管部门负责落实)

  (二)制定专项治理施工图。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治理施工图,实现按图推进。要采取“干部+专家”的方式,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杜绝只查不罚等问题,必要时可提请上级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检查。3月30日前向市安委办报送专项治理施工图。(各行管部门负责落实)

  (三)制定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施工图。结合本辖区监管企业具体情况,按照时间节点制定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施工图,实现挂图作战。将严厉打击10类严重违法行为和排查整改48项重大事故隐患贯穿全年,实行“月调度”制度,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按照五项制度(警示教育制度、督办调查制度、约谈提醒制度、事故通报制度、严惩重罚制度),加大矿山事故督导力度,对发生亡人事故矿山企业,立即停止生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重新参加安全生产培训。

  三、手册指导

  严格依据省厅统一印发的《工贸行业企业现场检查指导手册》《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监督检查重点事项》开展执法检查,依据《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指导手册》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依据《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用规范》和冶金、机械、水泥、粉尘、涉氨企业等双重机制建设地方标准,推动相关企业创建和运行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通过一系列的手册化指导,确保上下标准统一,可考查、可追溯、可评比。

  四、模板推广

  加强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中,要结合企业总量、规模、分布等具体情况,积极选树各类示范企业、样板企业,通过整合各类型企业中优秀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手册》《安全生产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工作手册》等资源,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形成可复制的模板,在辖区内同类型企业中推广,以点带面、共同提高。报送的典型企业要有具体的细则内容,操作步骤。6月15日前梳理总结选树各类型示范企业情况和经验做法。(各行管部门负责落实)

  五、机制建设

  为巩固和提升工贸行业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一)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依法依规、多措并举的鼓励和推动企业创建和运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2021年年底前,非煤矿山企业和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工贸行业企业全部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市实现6户规上企业达到三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工作目标。制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施工图,根据企业创建和运行安全生产标准化情况,实行差异化监管,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质量较好的企业,可以适当减少年度执法检查频次。3月30日前向市安委办报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施工图。(各行管部门负责落实)

  (二)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依据《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用规范》《省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用规范》(DB22/T2882—2018)和冶金、机械、水泥、粉尘、涉氨企业等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地方标准、相关国家标准,将归类梳理后的标准提供给各行业企业相关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学习,为企业开展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提供依据,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鼓励企业根据相关标准规范量体裁衣,制定符合企业特点的风险辨识清单、隐患排查表,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密管控安全风险;同时要求重点企业的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情况建档立册,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定期向应急管理部门上报并备案,推行在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发放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班组岗前安全警示教育、岗位安全操作描述确认等制度,以点带面。督促相关企业创建和运行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治理、报告、销账闭环管理。3月30日前,向市安委办报送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施工图,12月15日前,对全市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总结。(各行管部门负责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工矿商贸各类企业门类多、数量大、管理基础参差不齐,安全监管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高度重视工矿商贸安全监管工作,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工贸企业底数摸排、执法检查、专项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工作,多管齐下,不断巩固提升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严格执法检查。持续加大对工矿商贸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要采取顶格处罚等方式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决不能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名放松安全监管。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企业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企业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属地审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三)加强宣贯培训。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工矿商贸安全监管类专题培训,切实抓好抓实基层安全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抓紧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七、组织保障

  为确保用“五化”机制抓好落实,实现由宏观原则要求向微观具体指导转变。根据省厅总结出的“六步工作法”的具体指引,目的就是把我们的工作做实做细。问题导向搞调研,哪有问题就集中盯哪里,哪里有生产,调研就跟进到哪里,深入一线,问计企业,真正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这是针对工贸行业企业,做好工作的前提。牵头制定总方案,就是通过省厅制定的总体工作方案结合工矿商贸领域实际情况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统筹安排,要把总方案做细、做实、做具体。审核把关分方案,就是加强对制定的方案的审核力度,让分方案真正具有操作性,避免上下一般粗,措施简单化。图表任务定清单,就是把审核后方案中的任务图表化、清单化,使任务更清晰、更明确,可检查、可考核,让措施更具体、更详实。指导检查强监管,就是运用线上监管、线下验证“双线”监管机制,“领导+干部+专家”联合监督等方式,加强对部门责任、任务、问题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任务、按时限落实到位。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加大执行安全生产检查、整改、警示、督办、约谈等情况的责任追究。通报问责严督办,就是要把隐患当成事故对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处理,坚持严惩重罚、严肃问责。每周统计一次检查情况和处罚结果,每个月通报一次。

  矿山安全生产的工作方案 12

  按照《市企业班组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坚持重心下移,强化基层班组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把安全生产建设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的重要工作,完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班组安全教育和规范化管理,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企业现场水平。

  二、目标任务

  以全面提升矿山企业班组安全管理水平为目标,以开展多种形式的班组安全管理活动、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为着力点,通过开展风险源点辨识、隐患自查自纠、作业行为管理控制、班组安全文化创建等活动,着力培育矿山企业职工良好的安全生产行为习惯,最大限度的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向企业本质安全目标更进一步。

  三、工作内容

  班组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包含基础管理、安全管理、管理支撑、绩效管理四方面内容。

  (一)加强班组基础管理。一是班组硬件建设。企业要为每个班组提供基本活动场地,并配备电脑、投影仪、桌椅、文件柜等硬件装备,为班组开好班前、班后会和开展安全教育等班组活动提供场地和硬件保障。具体配备标准由企业根据班组人数确定。二是落实班组岗位职责。明确班组长、安全员、临时负责人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班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把安全管理落实到现场,落实到班组。三是严格开展教育培训。班组要结合企业整体培训计划,结合本班组具体情况,制定并实施班组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创新安全教育的方法和形式,有计划地对本班组和新员工进行技能训练和现场指导,提高班组成员作业技能。

  (二)加强班组安全管理。一是严格作业程序。要做好作业前的准备工作,进行工器具和作业文件的准备、班前安全检查和生产现场的安全巡视,掌握安全状况。每天要召开班前会和班后会,具体要布置和总结当天(班次)的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开展风险辨识。班组在作业之前,要对作业方法、程序、物料、工器具、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进行风险分析,查找和识别危险源和危险因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作业安全。三是隐患排查治理。班组应对作业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作业活动进行隐患排查。发动岗位职工积极主动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举报事故隐患。四是作业行为管理。通过开展安全提醒、安全确认、反习惯性违章等活动,消除“三违”现象。对作业现场的整理、整顿、清扫和清洁工作,要有明确的`分工、落实责任,做到现场整洁、有序、物流顺畅、标识规范。

  (三)加强班组管理支撑。一是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开展安全管理活动。班组通过采取科学安排安全活动日、安全专题会、改善提案活动、班组创新活动、班组安全文化创建活动,逐步塑造“想安全、会安全、能安全”的本质安全型员工,打造班组及岗位长效安全生产的本质安全型班组。二是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班组至少每年参加一次综合预案或专项预案的培训和演练,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培训和演练,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提出改善提案,并对应急处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班组对应急设备设施和物资应确定保管责任人,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可靠。

  (四)深化安全生产绩效管理。班组应每年至少一次对本班组安全管理规范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班组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半年后应重新进行评定。班组应根据安全管理达标评定结果和安全生产评价反映的情况,对班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措施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20xx年4月26日至30日)。企业要对班组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组织开展学习宣贯活动,统一思想认识,调动员工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掌握“规范班组”建设的要求、方法和标准。

  (二)自查自改阶段(20xx年5月1日至5月10日)。各企业从基础管理、安全管理、管理支撑、绩效管理四方面内容对本单位班组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进行自查自改,自查时要对照“市安全生产信息平台”中的基础数据、风险台账和隐患台账进行检查,看基础数据是否详实准确;看风险辨识是否全面、等级划分是否科学;看隐患自查是否及时、隐患管控措施是否有效等,并对查出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班组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

  (三)检查提升阶段(20xx年5月11日至5月31日)。一是自查自纠贯穿始终。企业班组安全规范化建设自查自改要贯穿整体工作全过程,层层卡死建设整改责任,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二是加强检查督促落实。县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监管、行业监管”的要求,开展班组安全规范化专项执法检查,对企业班组建设基础管理、安全管理、管理支撑、绩效管理情况进行逐一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规范内容落实到位。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规范要求,县局成立以为组长,矿山股科室工作人员为组员的班组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推进;企业有人督促、有人检查,保证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执法检查。县应急管理部门采取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班组安全管理规范化工作。县局将组织专项执法检查组深入企业、深入一线开展检查,对工作落后企业通报批评,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企业开展执法,确保整体工作要求全面彻底落实。

  矿山安全生产的工作方案 13

  为防范和减少非煤矿山事故,决定在全县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将《2010年县非煤井工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为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防范事故的发生,有效扭转我县非煤井工矿山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现制定如下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管理,严格执法,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深化非煤井工矿山安全整治,确保全县非煤井工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不突破。

  二、整治重点

  (一)加强采空区管理。要建立矿区范围内的采空区挡案,禁止人员进入采空区采矿,严禁擅自回采保安矿柱。要聘请中介机构对采空区进行会诊。要大力完善视频监控系统,要在规定的地点和位置按要求安装探头,并根据生产环境的变化及时增设探头,要建立健全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章制度,制订非正常情况处置程序和应急预案,要配备足够的维护、值班和技术人员,并经培训持证上岗,同时应当根据矿井实际配备足够的备件,保证监控系统不间断运行。

  (二)规范开采方式。要严格执行采掘技术计划,确保“三量”平衡。要按规定编制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和作业规程,并严格按照设计施工,严禁无设计施工,不按设计施工或私自变更设计施工,要在年内消灭“以掘代采,独头掘进”的前进式回采方法。要确保安全出口畅通,每个生产水平、每个采区都必须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

  (三)加强顶板管理。要执行出渣作业现场安全检查工作票制度,每班作业前,必须由班长和安全员共同进行敲帮问顶,确认安全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作业面作业。在不稳固的岩层中掘进井巷,必须进行支护。对所有支护的井巷和安全出口每月至少检查1次,采矿巷道应每班进行检查,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作记录。巷道的顶板有分段管理责任人并有文件。要强力推行机械出渣。现有矿井凡能达到机械作业高度下限的作业面必须一律实行机械装矿出渣;新建矿井掘进井巷时必须实行机械装渣作业,有条件的可实行机械掘进,严格控制作业面人数。

  (四)完善通风系统。所有地下矿山都必须形成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要建立制度,规定主风机不开人员不下井,局扇不开,人员不上掘进工作面,采场形成通风系统之前不得回采。对于自然风压较大的矿井,只有当风质、风量、风速经检测达到要求并经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才允许暂时用自然通风替代机械通风。要坚持每旬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并做好记录。

  (五)防范井下水害。要安排技术人员或聘请中介机构调查核实矿区范围内的小矿井、老空区、现有生产区中的积水层、含水层、岩溶带等,并填绘矿区水文地质图。要加强超前探水,对接近水体的地带或遇到断层、破碎带、采空区等可能与水体有联系的地带,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原则,编制探水设计,掘进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透水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六)规范安全管理

  1、严把进人关。凡录用到井下作业新工人,须严把“三关”,一是“考察关”,在录用前对招收对象的年龄、文化、身体、家庭等情况进行细致调查摸底;二是“培训关”,要按照要求进行培训并报镇安办取得培训合格证;三是“实习关”,新工人须由矿方明确指定的老工人带领工作至少4个月。

  2、落实日常检查。要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每旬要由矿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企业应按照法律规定每年、每季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县、镇安监机构报送书面统计分析材料,统计分析材料须由企业业主签字。

  3、加强对工程队的安全监管。要加强对工程队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引导各工程队依法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要大力加强班组组织、制度、业务建设,实现管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提高班组自我管理水平。

  三、工作要求

  各非煤井工矿山要按照专项整治验收标准(附后)迅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要逐项整改到位,县安监局将于20xx年11月组织专班逐矿进行现场检查验收,验收评分达到90分以上的为合格,凡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从检查验收之日起停产整改至达标合格止。

  矿山安全生产的工作方案 14

  认真做好公司汛期各项安全环保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环保事故及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确保实现安全渡汛;抓好汛期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汛期安全环保工作方案。

  一、 成立汛期安全环保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员:

  下设汛期办公室在安全环保部,主任XXX,副主任XXX;

  成员:

  职 责:负责汛期安全环保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各 单位汛期安全环保工作安排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处隐患整改。各基层单位对应成立汛期安全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

  二、 汛期安全环保排查及隐患整改内容。

  (一) 排查(检查)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公司安全环保工作会议、通知、文件精神和安全环保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3、度汛方案、抢险预案、人员撤离计划制定情况,防汛安全渡汛准备工作是否到位;

  4、尾矿坝稳定情况,是否存在异常沉降、位移、坍塌、沼泽化、浸润线逸出等隐患;

  5、尾矿库干滩长度、安全超高、调洪库容,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6、排洪构筑物断面尺寸、入水口高程及建筑材料,是否与设计相符合,是否存在变形、位移、损毁、淤堵、排洪不畅等隐患;

  7、库区周边,是否存在山体滑坡、塌方和泥石流等异常现象,是否存在违章爆破、采石、排放废弃物等危及尾矿库安全的行为;

  8、落实特大暴雨尾矿库停止排尾放矿、紧急情况撤离人员制度或应急处置措施准备情况,洪水后尾矿库坝体稳定性和排洪设施检查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

  9、防汛安全渡汛应急物资储备到位、道路及通讯畅通情况;

  10、在建尾矿库安全渡汛措施制度与落实情况;

  11、汛期在用尾矿库汛前降低库内水位紧急应急措施建立与执行情况;

  12、监测监控系统建立与完善情况;

  13、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对生产作业一线的监控情况;

  14、对易受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影响的重点道路加强维修整固和监测监控;

  15、严格落实汛期安全行车措施实施情况;

  16、各类压力容器设备,重大和重要设施,如炸药库、油库、配电房、机房、重要建构筑物的避雷设施防雷检测情况;

  17、生产、生活区域的防洪排水设备、设施准备情况;

  18、井下涌水、采场片帮、冒顶、采空区地表陷落区的安全管理;

  19、各项安全供用电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20、重大危险源和隐患安全监控情况;

  21、暂时停产矿山汛期巡检巡查及应急值守工作情况。

  (二)隐患整治主要内容

  1、建立汛期从隐患检查登记到整改、验收、上报等闭环管理制度台账资料;

  2、对重大隐患及危险源专门建档管理。

  三、主要工作步骤和内容

  (一)组织准备阶段(3月25日―4月1日)公司及各单位安委会要迅速召开会议,制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

  (二)全面落实汛期安全工作及值班值守阶段(4月5日―12月30日),各单位按照集团《XXXXXX》(XXXXz2016{)要求,严格落实本单位防洪渡汛方案,切实抓好重点防汛区域、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要采取超常预防措施,进一步强化重点防控。

  1、各单位安全环保管理、生产技术和保卫等部门,要重点督查各生产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督促生产单位加强对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对生产作业一线的监控,做好防洪防汛应急准备;

  2、各单位要加大对地表工业场地现场安全检查力度;

  3、加强汛期道路交通安全,严格落实汛期安全行车措施,遇到恶劣天气要坚决封道,停止车辆通行;

  4、各类重大和重要设施,必须一律进行防雷检测检验,炸药库、油库、降压站、配电房、机房、重要建构筑物的避雷设施,按相关规定进行防雷检测,保证有效;

  5、对生产、生活区域的防洪排水设备、设施要确保完好,排水能力能满足“雨季四防”和汛期安全工作的需要;

  6、地下矿山要加强井下涌水、采场片帮、冒顶、采空区地表陷落区的安全管理,露天采场加强边坡防洪、防滑的安全管理;

  7、加强供用电安全管理。刚性执行各项安全供用电规章制度,严查违章,确保各重要防汛区域、关键防排水设备

  设施在突然停电情况下的各种预防措施的安全运行;

  8、加强重大危险源和隐患安全监控。雨季期间对重大危险源和隐患要定人员,定措施,实行领导负责制跟踪管理,确保雨季安全;

  9、对暂时停产的矿山单位,对停用的尾矿库要视同正常使用库进行监管,一同巡检巡查,保持截洪沟、排洪设施完好畅通;

  10、加强汛期环保管理。确保近江河、饮用水源、居民区、农田及水利等敏感点的尾矿库的防雨防洪、防渗漏措施落实和环保设施有效运行。

  (三)检查、验收汛期安全环保工作落实阶段(4月20日―12月30日),公司工作组抓好汛期安全环保工作检查落实情况,对汛期安全环保隐患排查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按照集团《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附件的规定内容,制定防洪度汛应急预案;

  (二)保证安全环保投入,改善安全环保条件,提高系统防洪抗洪保障能力;

  (三)对有关人员全面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

  矿山安全生产的工作方案 15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矿山综合治理工作安排部署,扎实做好20xx年度矿山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改善矿山生态环境,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市关于严格管控矿产资源开发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实施矿山关闭取缔、整合重组、修复效果提升、露天矿山转“硐采”、打击违法采矿、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实现全市矿山合理规范开采,矿山环境得到持续改善,为促进全市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综合施策。按照“能关则关、应合尽合、能转则转”的原则,具备关闭条件的坚决予以关闭,符合整合重组条件的全部纳入整合重组范围,经论证符合露天转“硐采”条件的停产改造升级,限期转采,推进矿产资源集中、集聚、集约、绿色开发。

  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把生态环境的保护放在优先位置,实施最严格的矿产开发保护制度,减少环境污染,最大程度减轻矿产开采对环境的影响。

  坚持政府协调,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资金雄厚、技术先进的企业作为整合重组主体,综合采取补偿、收购或入股等方式,实施整合重组;强化政府协调作用,统筹兼顾各方利益,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指导帮助矿山企业尽快完成整合重组。

  坚持顺应自然,科学治理。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建则建、宜景则景”的原则,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加强已完成治理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后期管护,提升修复治理效果;生产矿山做到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督促关闭矿山尽快完成修复治理。

  二、主要目标

  20xx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X个整合重组矿区审批,10月底前完成省达我市X个符合“硐采”条件的存续露天矿山转采,20xx年底前全市列入关闭范围的矿山全部完成关闭;修复治理效果得到巩固深化,违法违规采矿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得到持续提高,进一步推动矿产开发减量化、集约化、生态化和规范化。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严格工作标准,如期完成矿山综合治理任务。

  1.继续实施关闭取缔。按照“保优压劣、关小促大”的原则,对列入省关闭计划的矿山,标准倒逼整改不达标、越界开采拒不退回的矿山,依法依规实施关闭取缔,县级政府要在10月底前完成关闭,并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注销或变更相关行政许可,撤出人员、拆除设备、毁闭或填实矿井、消除安全隐患、明确修复治理主体,12月底前组织相关部门完成关闭验收,验收通过后报市政府备案。(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

  2.全面推进整合重组。坚持政府协调、市场运作,对完成整合重组实施方案编制的全市X个整合重组矿区,按照“县级政府初审、市级政府审查、省直部门联审、省政府批复”的工作程序,加快整合重组方案的报批进度,6月底前完成矿山整合重组审批。(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

  3.强力推广露天转“硐采”。有关县(市、区)政府组织资规、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水利、人防等部门组成现场勘验组,对矿山综合治理清理规范后保留的露天矿山逐矿排查勘验,一矿一表,建立排查台账,并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论证,在符合地质资源、安全生产等条件下,强力推广露天矿山转“硐采”,实现生态环境保护、资源保障供给和“硐采”后续利用多赢。对前期已通过综合论证,具备露天转“硐采”条件的X个矿山,10月底前全部完成开采方式转变。(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人防办、市水利局)

  4.持续深化矿山修复治理。对完成修复治理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各有关县(市、区)政府要明确后期管护单位并加强后期管护,对修复效果不佳的,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修复治理效果。压实生产矿山修复治理责任,利用XX省矿山地质环境智能化监管平台,要求矿山企业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边利用,及时治理恢复矿区环境和复垦损毁土地。推进关闭矿山修复治理,县区政府要明确关闭矿山修复治理主体和完成时限,统筹安排、严密组织,分类施策、科学治理,有序开展修复治理工作。(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二)加强政策落实,从严管控矿产资源开发。

  严控新增矿产开发项目,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和各类保护地范围内新上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固体探矿、采矿项目,除省级矿产资源规划设立的重点开采区外严禁新上露天矿山项目;严格矿产开发项目审批,实施矿产开发综合论证制度,新设探矿权地质工作程度要达到普查及以上,新设采矿权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除国家规定的协议出让等特殊情形外,所有矿业权一律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

  (三)强化分类施策,推进“硐采”矿山开发和后续利用。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分类施策、综合利用”的原则,统筹推进“硐采”矿山开发和后续利用。根据矿山资源禀赋、地质条件、开采矿种等情况,结合矿山公园、旅游景点、人防工程、仓储等建设要求进行勘察论证,经论证符合旅游设施建设条件的,从功能布局、项目建设、设施服务等方面,植入产业功能、融入相关业态元素,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对照A级旅游景区标准开展修复建设工作,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经论证具备人防工程建设条件的,最大程度与人防工程、仓储等建设相结合,闭矿时不对可利用空间进行填堵等处理,通过对巷道进行被覆、扩充洞室、完善防护设备设施等措施,用于物资储备,实现矿山地下空间再利用。(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市人防办、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

  (四)坚持节约优先,全面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

  矿山企业应当采取科学的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减少废石、煤矸石、尾矿等矿山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贮存量,鼓励采取先进工艺对矿山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矿山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矿山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封场,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深化矿山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加快推进废石、煤矸石、尾矿等矿山固体废物在有价组分提取、建材生产、筑路、井下充填、生态修复等领域的资源化、规模化利用,提高矿山固体废物就地资源化利用水平。(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五)坚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违法采矿行为。

  有关县(市、区)政府要组织乡镇政府及公安、资规、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水利等部门,运用“人防+技防”手段,持续保持打击违法采矿高压态势,做到露头就打、发现即查,对行政区域内所有涉矿点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问题建立台账,压实整改责任。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县级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对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公开通报,促进问题整改。结合矿产卫片、领导批办、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对相关县(市、区)进行督导通报,促进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持续向好。(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矿山综合治理工作负总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成立工作专班,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做好组织协调。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提出详细的关闭取缔、整合重组、修复治理提升、露天转“硐采”等重点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要坚持一矿一策、一处一策,逐矿逐处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标准、完成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有关县(市、区)政府于5月9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市矿山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备案。

  (二)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部门协调。

  资规、行政审批、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水利、发展改革、工信、公安、文化和旅游、人防等部门要按照自身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矿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好资源利用和土地使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水资源利用与水土保持、矿山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火工品使用、矿山修复旅游设施建设、“硐采”矿山升级改造等工作,履行矿山综合治理义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做好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市矿山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牵头作用,密切联系省矿山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和市有关部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上下联动,横向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联合执法,齐抓共管,合力推动工作落实。

  (三)落实支持政策,严格执法监管。

  充分挖掘和利用涉及矿山综合治理的政策措施,指导帮助矿山企业用好用足财政金融、土地支持、尾矿利用、人防工程建设等各项支持政策,维护矿山企业的合法权益,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行市场化运作、科学化治理模式。县(市、区)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先进技术和智慧监管平台,加强对矿山、矿区、重点区域动态监测,常态化严厉打击盗采、越界开采、非法转让矿业权、浪费水资源、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特别是政府已明令停产整治而拒不停产或擅自生产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督促矿山企业科学开采、有序开采、规范开采。

  (四)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核问责。

  继续落实通报、调度和定期报告等制度,实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重点区域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加密督导检查频次,督导发现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个、销号一个。严格落实县(市、区)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对工作不重视、整治不力、进展缓慢的县(市、区)及市有关部门在全市通报批评。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造成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矿山安全生产的工作方案 16

  为推进我市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提高金属非金属矿山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依据《河北省安监局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采取中介机构查隐患,矿山企业抓整改,安监部门搞督导,严格执法促落实的方式,统筹采取整合、整治、关闭等措施,全面改善和提升全市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条件。

  二、目标任务

  组织对全市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含小型露天采石场、型材开采矿山和基建露天矿山)进行全面排查,找出矿山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并提出整治意见和建议,11月底前完成排查整改工作。通过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矿山企业达到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备齐全、“三项制度”完善,安全设施齐备有效,安全隐患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基建矿山实现施工单位依法承包建设工程,设立外包施工单位项目部,按设计施工建设,杜绝以采代建现象。

  三、排查的内容、方式、要求

  (一)排查的内容

  1、生产矿山:安全承诺制签订及落实情况、安全标准化达标情况,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人员配备是否齐全,培训是否到位,是否按设计方案实施自上而下分(层)台阶开采,台阶高度、边坡角度是否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要求。是否按规定定期检查,露天边坡稳定性是否进行定期监测等等。(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1)

  2、基建矿山:依法办矿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效,施工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矿山企业与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协议是否规范,施工单位是否设立项目部,人员是否配备齐全;首采平台、运输道路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有无以采代建现象,等等。(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2)

  (二)排查方式

  市属及以上露天矿山企业隐患排查工作由市局负责委托中介机构组织实施,中介机构隐患排查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市局安排支付;县属露天矿山(含小型采石场、型材开采矿山)隐患排查工作由县级安监局负责委托中介机构组织实施,中介机构隐患排查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县级安监局自行安排支付。委托的中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人员业务精通、责任心强,并且近年来在我市工作业绩优良。

  隐患排查工作首先从检查审批手续、有关证照开始,检查矿山企业的依法建矿或依法生产情况;然后再检查矿山企业的设计,检查设计是否对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规章制度、安全设施等提出具体要求;最后,查阅企业安全标准化运行台帐和检查现场是否符合设计和规程等要求。

  (三)排查要求

  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隐患排查检查表》规定的内容逐项进行排查,逐项填写检查结果和整改意见,每排查一个矿山企业都要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式样见附件5)。对于停产矿山要做好登记工作,对停产6个月内申请恢复生产建设的,县级安监局要组织委托的中介机构进行隐患排查,超过6个月恢复生产建设的,要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现状评价,同时要组织进行验收,符合开工条件的方可批准复工复产。

  四、排查整治职责分工

  市局负责全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露天矿山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督导有关县(市)、区排查整治工作,参加市属及以上露天矿山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有关县(市)、区安监局参加当地所属露天矿山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根据受委托中介机构的排查意见下发整改指令,督促矿山企业整改到位及负责做好验收工作,对于整改无望或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要提交当地人民政府关闭。涉及违法行为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受委托中介机构负责露天矿山安全隐患的排查,逐矿提出合、整治、关闭的意见或建议,及时向市、县两级安监局提交《隐患排查治理报告》。

  矿山企业要与负责安全隐患排查的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的协议,协议中要明确各自职责、义务以及违反协议要求应承担的相应责任。要按照市、县安监局整改指令和中介机构的整改意见积极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五、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5月6日—15日)

  有关县(市)、区安监局要根据本地露天矿山实际情况,并结合市局露天矿山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本地露天矿山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组织矿山企业负责人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与受委托的中介机构根据工作任务,制定好安全隐患排查计划。

  (二)隐患排查阶段(20xx年5月16日—10月30日)

  受委托的中介机构根据任务分工,对排查的露天矿山逐项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隐患排查检查表》,总结编写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报告》,提出整合、整改、关闭等具体整顿措施。从5月份开始到10月,受委托的中介机构要在每个月5日前将上一阶段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按要求进行汇总(附件3),并同时上报市、县安监局。

  (三)隐患整治阶段(20xx年5月16日—11月30日)

  隐患整治伴随着隐患排查开始,受委托的中介机构在排查发现安全隐患时,要及时与矿山企业交换意见,矿山企业要及时组

  织整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要及时报告市、县安监局;市、县安监局根据中介机构的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及整治措施建议,依法对矿山企业作出处理,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符合关闭的,要提交当地政府实施关闭。从今年5月份开始到11月底,各相关县(市)、区安监局要在每个月10日前对上一阶段辖区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汇总(附件4),并报市局监管一处。

  (四)总结验收阶段(5月16日—11月30日)

  矿山企业整改完成后,要向市局或县级安监局(按照职责分工)提出验收申请,市、县安监局按照“谁验收、谁签字”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验收。11月30日前,各相关县(市)、区安监局要将各地露天矿山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市安监局监管一处。市局将对排查整治工作定期进行通报讲评,表彰总结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和意见。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中介机构帮助排查安全隐患能够有效弥补安监部门和企业在安全技术力量方面的不足,有关县(市)、区安监局要本着提高矿山本质水平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隐患排查工作重要性,并要结合市局开展的关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示范企业”活动,在隐患排查中注重培育1—2个“五化”样板矿山,推动隐患排查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以任兆彦副局长为组长、处长侯建军为副组长的全市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局监管一处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督导、调度和指导解决整顿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有关县安监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受委托的中介机构要挑选至少3名懂专业、责任心强、有现场经验的人员组成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并负责车辆保障。

  (三)认真开展排查。受委托的中介机构要深入矿山生产现场,全面排查矿山企业安全隐患及问题,并结合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装备、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强人员培训等;按照提高矿山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的要求,提出明确的整合、整治和关闭的意见和建议,对设计内容不全面的,要完善设计;对矿山企业现状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要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提出关闭建议。

  (四)加强整改落实。有关县(市)区安监局要对中介机构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问题要依法向矿山企业及时下达整改指令,督促矿山企业及时整改,对不服从整改指令,逾期整改不到位的矿山企业,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要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关闭。

  (五)强化责任,确保实效。市局将按当地矿山总数不少于20%的比例进行督导抽查,凡是发现开展工作不力,进展滞后,不配合或抵触中介机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市局将采取个别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进行调度;对中介机构排查工作不认真负责,应排查未排查、应发现安全隐患未发现、发现安全隐患隐瞒不报的,提出的整治意见建议不合理,将依法予以处理,并将有关情况上报省局,对排查安全隐患1年内矿山企业发生安全事故的,中介机构和事故企业将一同接受调查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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