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管理方案

时间:2023-11-17 14:05:54 赛赛 方案 我要投稿

食堂管理方案(精选11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食堂管理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食堂管理方案(精选11篇)

  食堂管理方案 1

  学校食堂是学校后勤保障的重要环节,也是学校安全防范的重要环节,稍有不慎,就会给师生生命造成严重威胁,为了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鼓楼教育和谐、平安、稳定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食堂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学生食堂管理与监督工作。学校要以“师生生命第一”、“安全重于泰山”为指导思想,充分认识学校食堂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以保障教师、学生饮食卫生安全和预防学生传染病为重点,围绕学校食堂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切实抓好学校食堂管理工作。

  2、密切配合,强化监督,把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具体责任人具体实施,分管领导主管督查,校长监督指导的工作机制。必须建立健全学校食堂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人员到岗、措施到位。分管领导、校长要强化责任、经常性监督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违反操作规程,和整改不到位的食堂相关责任人应依照学校有关条例严肃处理。学校对食堂从业人员要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工作职责和法律法规培训,增强从业人员遵纪守法意识,提高学校食堂管理水平。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确保持证上岗。要加大对学校食堂操作流程,货物购买,货物存放的检查力度,严禁不合格食品流入校园,确保师生饮食安全。要建立学校食堂定期检查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实施档案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一旦出现中毒事件,立即启动追究机制,努力将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工作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

  3、突出重点,扩大宣传,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要把食品卫生管理工作重心下移,重点抓好具体责任人、分管领导、校长对学校食品卫生监督和考核,并日常量化,张榜公布。严厉打击购买、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不法现象。要开展不同形式的学校食品卫生知识宣传活动,倡导健康饮食和卫生习惯,做好学生健康教育工作。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要严把七关,预防食物中毒:

  ①严把采购关,坚持采购索证制度(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食品生产日期),落实采购、验货人员的责任制。

  ②严把储藏关,食品储藏标识要清楚,位置要合理,生、熟分储,预防过期食品。

  ③严把制作关,不准制作的食品、不合格的食品要坚决杜绝进入操作间,操作人员必须把好关囗。

  ④严把保管关,当餐食品要保温、保洁;过餐食品要放置好冰箱保鲜,用时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坚持留样制度。

  ⑤严把从业人员关,要落实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操作要规范,合符规程。

  ⑥严把环境关,要防治四害,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要有纱窗、纱门等防护设施,工作人员的工作服要清洁消毒。

  ⑦严把餐具关,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4、做好安全防火工作:食堂应设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锅炉、煤气的使用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二、具体措施

  1、建立学校食堂管理、检查、监督的长效机制,制定食堂管理办法。

  2、建立健全各种岗位责任制。

  3、加大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宣传、检查力度,提高全员饮食安全意识。要求学校食堂张贴《食品卫生法》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必要的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并接受所有师生的监督与检查。

  4、加强内部管理,所有食堂购买的货物必须经过具体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检查验收,堵塞漏洞,杜绝隐患。有关领导、工作人员定期、不定期到食堂抽查相关食品质量问题,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三、食品原料的采购

  1、定购熟食品应当确认生产经营者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把好食物采购关。严禁腐烂、变质和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入库。

  2、购买肉类及其制品时,必须购买卫生免疫部门检验合格的。

  3、严禁购买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水产制品,严禁购买动物内脏、下水,四季豆,发芽的土豆,从源头上预防中毒事件。

  4、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四、食堂工作要求

  1、厨房保持清洁、整齐。

  2、餐具、食品容器干净,并按规定消毒,放置有序。

  3、食品生、熟分开,食品分区清洗。

  4、饭菜符合卫生要求,杜绝腐烂、变质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5、员工上岗须穿工作服,窗口服务人员需戴口罩、手套(一次性),佩戴工作证上岗。

  6、粮、油、猪肉、鸡、鸭等主要食品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动植物检疫合格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地,每天购进的货应有发票或小票凭证。

  7、建立食堂值班责任制,严防不法分子的破坏,增强防范意识。

  食堂管理方案 2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食堂科学的管理,保障正常运行,改善膳食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更好地为师生服务,结合食堂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食堂管理指导思想:

  以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学生身体发育的需要为本;尊重师生的饮食习惯;力求达到科学配餐,营养配餐,提高膳食质量;坚持预防为主,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一、食堂工作流程管理:

  1、采购。食堂采购实行招标定点采购制,采购点由教育局招标决定和学校协议决定。副食协议供货点必须具备相应资格,并交付校方十万押金。供货价格为当地市场批发价,每周学校指派教师进行市场调查,若发现供货方价格高于市场批发价,以当地市场批发价结算,发生三次类似事件,校方终止与供货方合同;供货方每天七点前将货送到食堂,交食堂主任和值日教师验货,做好三查工作:查数(要过磅)、查质(有无霉变)、查账(有无差错),食堂主任记录,值日教师监督并签名。采购物品进校后交食堂保管员验收签名,采购单一式三份,供货方、食堂主任及炊事班长各一份,食堂主任于周五盘点,供货方每两周结帐一次。

  2、制订菜单。食堂炊事员实行炊事班长负责制,炊事班长根据市场、季节、营养等综合因素制定下周食谱及菜单,交膳管会审批后,交供货方按计划供货;每天早点必须有稀饭、馒头、包子,品种不得少于六种,中、晚餐有三荤四素,售菜窗口品种在学生餐厅外公示。

  3、食堂财产及管理实行食堂主任负责制。

  4、饭菜加工。每餐饭菜必须在就餐前10分钟准备好。整个加工过程由炊事班长统一分工调配厨房职工。加工后的饭菜要注意保热、保洁。

  5、就餐。就餐期间食堂内部事务统一由炊事班长进行协调。负责打菜的职工要固定窗口。炊事班长要根据就餐情况及时调配饭菜,如有饭菜不足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

  6、餐后清洗、清理与打扫。餐后,食堂主任组织分工,对餐桌、厨具、餐具进行清洗,并分类放在固定位置,厨房、餐厅进行打扫、冲洗;对剩余饭菜进行处理。

  7、每周五要进行厨具、餐具的清洗及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大扫除。每月底要对采购原料及使用原料进行盘点,并列出当月库存物品清单及数量;每月底膳管会要和食堂管理员进行当月成本核算和帐务整理。

  二、食堂工作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按规范程序招聘、录用,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管理员安排,遇事要请假。无故迟到扣除当天工资30元,无故矿工一次扣除当月工资60元,病、事假扣除当天工资(请假应事先向食堂主任进行)。

  2、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不断钻研业务,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3、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各种厨具、餐具要固定放置,使用完毕后及时放回原处,各种物品不随处乱放。

  4、爱护公物。使用锅炉、压面机等械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清洗餐具、厨具要细心细致。

  5、食堂主任、值日教师、炊事班长要把好采购品质量关和成本关。严禁腐烂、变质食物进入学校;食堂主任要做到物品进出帐目清楚,程序分明;炊事班长要不断钻研业务,多动脑筋,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并根据季节及饭菜特点、准备足够的饭菜,一方面使饭菜浪费度降低到最小,又不会使饭菜不够吃。

  6、做好食堂安全工作。锅炉操作要严守操作规程,生熟食品及加工用具要分类置放,防止污染;食堂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厨房及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离开厨房前,必须将厨房各种食品放置好,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炉灶等,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

  7、做好食堂卫生工作。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注意做好食品卫生,餐具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工作,如有咳嗽、腹泻、发烧、呕吐等疾病,应向食堂主任请假,离开食堂工作岗位。

  8、食堂工作人员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团结协作,真诚待人,语言文明,工作期间不争吵,不打闹。

  三、食堂卫生制度:

  1、不购买不新鲜食品,严禁购买及使用腐烂变质的食物,以及其他感官性状异常食物。

  2、要做到生品与成品、熟品相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相隔离。冷藏时要做到荤腥类食品与其他食品相隔离。

  3、食物制作及销售过程中要注意防蝇、防灰尘,以避免杂物混入食品。

  4、隔餐食物如可食用,必须经过回锅加热。

  5、各种调料不宜久置,装盛调料各种器具应经常洗涤。

  (二)餐具、厨具卫生

  1、刀、墩、板、桶、盆、筐、灶、锅、抹布等厨具要每餐清洗,保持厨具的清洁。餐具用后要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四类。

  2、厨具和餐具要固定摆好。

  (三)环境卫生

  1、要经常性打扫和清洗食堂地面,做到地面无杂物和积水

  2、储藏室要保持干净、干燥和通风,储藏间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及个人物件,物品存放要离地,隔墙,分类。

  3、对食堂周围的'阴沟、角落、泔水桶,垃圾堆要经常性清理,预防细菌感染食物

  4、对存放厨具,餐具的各个角落要经常抹洗。

  (四)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

  2、在工作前及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要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直接用手接触入口食品之前(如抓粉条,切菜,加工面粉等)应用热水消毒。

  3、不得在食品加工期间及销售食品前抽烟,不正对食品咳嗽、打喷嚏,不随处吐痰。

  四、食堂的实物出库管理

  (1)食堂食品、物品,设专人管理,领用食品,物品出库要登记,并随时接受检查。

  (2)食堂食品、物品的领取应根据各组实际用量有计划领取,每周清点库存一次,食堂主任对库存物品的数量和质量每天都要检查一次。

  (3)食堂食品、物品为集体财产,食堂管理人员,员工应力求节约,不得浪费,不得将食堂的食品,物品变卖,转移为已有,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对食堂食品、物品实行“采购、入库、使用”三分离原则。建立三本账,做到采购、入库、使用三个数据基本一致,误差控制在1%以内,食堂主任要认真把关,分管领导要认真督查。

  五、食堂的财务管理:

  1、出纳员负责食堂现金的收支与结存,并有责任监督现金支出的合理性,尽可能取得正规的票据,如出现不符合规定的开支要及时向领导反映。

  2、食堂各项开支必须经食堂主任签字审核,分管后勤的副校长和校长签字后才能报销,发现未经审批的发票报销,除追回报销款项外,还要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理。

  3、食堂出纳同时应登记简单现金日记账,每日进行现金的核对,将当日所取得的收支凭据如实交与会计作为计账依据,定期与会计核对账目。打卡所收现金应及时交入银行帐户。

  4、食堂会计应负责食堂的全部账目,正确核算收支与结余,每月按时与出纳结合下帐,点清收支票据,及时进行账务登记和账目核对。

  5、食堂账目必须日清月结,学期末由学校有关部门进行审计。

  六、监督与管理

  1、成立膳管会。成员组成:

  2、强化师生监督。每日早上食堂主任及时公布当日中、晚餐菜谱及次日早餐安排。设立食堂职工监督栏。每个窗口固定职工打菜,每学期定时组织评比“文明窗口”。

  3、每月进行一次食堂工作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态度,食堂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食堂帐目,仓库管理等相关事宜。

  七、奖惩

  1、食堂工作人员能认真履行职责,无工作失误受到师生好评的,学期末膳管会考核后酌情给予200元—2000元奖励。

  2、出现食物中毒现象,有关责任人视造成后果,除按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并扣除当月工资,情节严重予以解聘。

  ①食物原料清洗不干净,责任人:清洗职工;

  ②食品腐烂变质,责任人:食堂主任、值日教师、炊事班长

  ③违反食品搭配禁忌原则。责任人:炊事班长

  ④人为投毒。责任人:食堂值班人员

  食堂管理方案 3

  为切实解决师生中午就餐问题,更好地表达效劳育人的办学理念,尽快实现“学校让社会满意,首先从食堂让家长满意开始〞的目标,现制定移民小学伙食团管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诚信效劳、用餐自愿;自愿参与、共同受益。

  二、管理体制:

  伙食团由总务处负责日常管理,根据需要设立。

  1、伙食团长:郎守宏

  主要职责:负责伙食团日常安全、卫生及饭菜质量的检查。

  2、会计、出纳:梁伦泉宗元生

  主要职责:

  〔1〕根据缴费状况,每月最后一天将下月各班用餐人数统计表交食堂。

  〔2〕对伙食团收支设立专账,实行每月核算、经核价小组审查后当月公布。

  3、保管员:向诗忠主要职责:对原材料验货、收货、保管、发货及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原料使用状况及卫生监督工作。

  4、炊事班长〔1人〕〔由在社会上聘请的一名有必须厨艺及管理经验的.厨师担任〕

  主要职责:

  〔1〕负责小工的聘任、管理。

  〔2〕每周一公布出当周每一天的菜谱;做到营养搭配合理,同周内不重复。

  〔3〕具体负责伙食团安全,卫生、食品加工及收发放工作。

  〔4〕每一天下午2:00将次日所需菜单材料清单交到总务处。

  〔5〕每周五下午3:00与保管员一起提出下周原材料采购方案交到总务处。

  5、炊事员:原则上由炊事班长聘请。聘请人数确实定:每100人就餐1名炊事员。

  主要职责:按炊事班长的安排,保质、保量地完成伙食团的安全、卫生、食品加工及发放、餐厅卫生的清扫等工作。

  6、核价小组:每学年开学前从教职中推选3名代表成立伙食团核价小组,每月末对食堂收支账务进行审查。

  三、原材料的采购

  〔1〕大宗原材料采购

  肉、米、油、调料:根据食堂需要定点采购,〔务必是区教委中标单位〕送货上门。每次采购由保管员验货、伙食团长验称并签字,学校主管领导签字后出纳才予付款、会计做账。

  〔2〕小宗原材料

  时令蔬菜:每一天采购一次,采取定点采购,送货上门。每一天由保管员验货、验称、签字,当月交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出纳给予付款、会计做账。

  四、原材料使用管理

  使用合理、提倡节约,坚持当天领取、当天使用的原则,由炊事班长根据需要到保管室领取原材料、保管员务必过称、登记、领取人签字,同时保管。

  食堂管理方案 4

  食堂供餐是针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为确保此工程顺利进行,切实保障学生利益,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每生每天4元、每学年200天实施标准为学生提供免费午餐。

  2、各校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强化职责。学校是食堂管理的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校要抓好日常管理,细化措施,确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3、各校安排值班领导和教师负责学生就餐前和就餐后的秩序和安全。

  4、各校要建立食堂供餐经费专账,报账员负责。

  5、食堂内各项规章制度要健全,要上墙。

  6、食堂从业人员要办理健康证,应具备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

  7、要注重膳食的科学营养搭配,周一至周五的膳食表要在餐厅显著位置公示。

  8、食品储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9、严格执行陪餐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销毁制度,做好消毒工作。

  10、严把签字关,谁签字谁负责,逐级审核。

  11、制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坚持食品安全问题“零容忍”。

  二、明确职责:

  (一)学区校长职责

  1、学校成立食堂膳食指导委员会,学区校长任主任,分管任副主任,由学生代表不少于2人、家长代表不少于2人、教师代表不少于1人等组成,此委员会名单及电话每学期初报总校,总校定期了解情况,委员会每学期最少召开一次专门研究会议并存档备查。必要时总校召集膳食委员会中的家长开会。

  2、企业供餐学校要主动和供货商、承包公司沟通,相互协作,学区校长要严格查对食材的进货渠道。

  3、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学区校长每天须保证两饭两菜,可根据季节时令调整,冬季每天要有炖菜,再加一个炒菜,不宜过咸。吃馅包时(肉馅不能买现成的),必须要有鸡蛋汤;吃面条时要有肉丝卤或鸡蛋卤,以上为一道饭菜,同时也要保证两饭两菜。

  4、学区校长须保证每天都要有肉、豆腐。肉每餐每生要高于1两以上(肉要进优质的'肘子肉或五花肉,不能进其它部位劣质肉);豆腐生均1两左右;吃面要打鸡蛋卤,生均一个鸡蛋左右。

  5、食堂供餐要专款专用,须全部用于食堂,严禁任何形式的截留、克扣、挤占、挪用,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或做它用,教师餐费自理,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二)主任职责:

  1、各校明确一名主任具体负责食堂记录,总校提供专用记账本,主任负责记录。

  2、主任负责一天一记、一周一总、一总一篇。

  3、主任监管食堂不能进熟食,不能做凉菜,不能吃剩菜。

  4、主任负责每日上传图片到局营养办群和总校晒菜群,以便相互比对交流。

  5、食堂进出台账要清楚规范,分类管理,不得任意涂抹。报账单据必须真实,每天就餐学生数,每月实际就餐天数要准确无误。

  (三)总校职责:

  1、总校定期召开负责食堂供餐的主任会议。

  2、本着查对、记录、负责的原则,总校要求供货商提供原始单据,一定要记录实数、实底,总校签字时和原始单据比对,和主任原始记录比对。要求供货商每次送货后,随时将送货单交到总校,供货商须签字。

  3、总校是学区、教学点食堂供餐的直接监管单位,以上工作总校定期下乡督导检查,并对财务进行监督管理。

  三、规范健全食堂财务管理:

  1、根据上级要求,学校食堂必须配备相应的财会人员,按规定设置总账、日记账、明细账等,要做到帐实、账清、账单相符。

  2、食堂供餐学校必须设会计一名、出纳一名,会计负责货物的接验收、入库工作,并及时登记入账;出纳负责资金的周转、支出、结算等,每次出账,要同会计核清数目,须学区校长签字、盖章后方可执行。出纳负责食堂银行卡(须为食堂专用卡)的保管,学区校长不得持有银行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学校每月都要对食堂收支情况进行公示。

  4、学校食堂的月结余款要并入下月伙食开支,不得用于其它项开支。

  四、注意事项:

  1、校长全面监督,主任负责落实。

  2、非食堂从业人员及管理人员严禁进入食堂。

  3、严防因饭菜质量问题出现上访事件,并做好预案。

  4、要从源头抓起,主任要“真管实抓”,对于问题较大学校,总校将责令学校和供货商解除合约。

  5、鉴于此项工作的特殊性,务必保证食品安全,务必合理使用专项资金,真正把工作做好。

  五、违反本规定相关处理:

  1、立即责令整改。

  2、总校班子对有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3、通报全镇批评。

  4、免职或撤职。

  5、上报教育局政法股处理。

  6、构成违法的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食堂管理方案 5

  为进一步加强威海市第四中学食品安全管理,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学校食品安全,根据威海市《学校食堂管理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要求,结合本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学校食堂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规范学校食堂安全管理行为,强化托管服务企业对食堂管理的责任,督促从业人员履职尽责,不断提高学校食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责任,优化校园食品安全环境。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

  (三)成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专门负责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全程监督管理食堂从采购到供餐各个环节。

  (四)定期组织家长、学生对食堂开展检查、评议、满意度测评等工作,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三、组织机构

  (一)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

  1、加强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防控体系。

  2、通过对学校食堂委托经营情况的严格考核,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切实保障学校食品安全。

  3、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中心,校食品安全管理员耿少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

  1、对学校食堂委托经营情况进行考核,负责组织成立日常检查组、家长监管组、学生评议组、企业考核组,由学校、家长、学生、餐饮服务企业等共同参与完成。

  2、日常检查组负责每日对学校食品安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考核。

  3、家长监管组负责联系家长委员会,组织级家长代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对学校食品安全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

  4、学生评议组负责联系各级部学生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学生食品满意度问卷调查,作为本月满意度考核成绩的一部分。

  5、各餐饮服务企业负责组建专门的考核组,对所属托管食堂负责人进行考核,每月不少于一次,重点考核食品生产、加工、管理等关键环节。

  四、主要措施

  (一)对学校食堂委托经营情况的考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统一标准、扣分有据,考核结果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之一进行公开。

  (二)安全保障中心要做好考核相关的清单记录、隐患排查、隐患销号、整改记录等环节,并及时将考核情况通知食堂负责人。

  (三)各考核组要将每日、每月检查或考核情况及时提交给后勤保障中心,每月考核结果汇总后于次月1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安全保卫科。

  (四)安全保障中心要研究和使用考核结果,及早发现隐患,坚决守护好全体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五)建立考核成绩档案,作为企业参与学校食堂托管竞标的重要依据。考核成绩连续两个月低于80分的,由学校对餐饮服务企业给予警告,校长约谈餐饮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约谈后仍无较大改善的,学校将单方面终止合同,责令其退出学校餐饮服务;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直接终止合同,责令其退出学校餐饮服务。

  (六)凡发生食品、水、电、气等安全责任事故并被确认为主要责任方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引发重大舆情事件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且拒不整改的、违反合同中规定应当退出的条款等恶劣情况,直接终止合同,并责令其退出学校餐饮服务。

  (七)餐饮企业对托管食堂负责人考核成绩,作为其本人及其团队从业人员奖惩分配的重要依据。

  五、保障机制

  (一)各餐饮服务企业要加强托管食堂的管理,要设立专项培训经费,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意识。

  (二)各餐饮服务企业要建立考核奖惩机制,落实专职考核人员对托管食堂负责人进行考核,严禁使用食堂的利润情况考核食堂负责人,食堂经营纯利润一般不得超过5%。

  (三)餐饮服务企业要对托管食堂建立规范的单独帐本,做到周结月清,每月向校长及分管同志报告财务管理状况,每学期上报内部审计报告。

  (四)学校每年要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所托管食堂进行财务审计,审计费用列入托管食堂成本支出。餐饮服务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配合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严禁弄虚作假,真正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五)餐饮服务企业要加强托管食堂的硬件建设,强化监督功能,结合“明厨亮灶”工程,在厨房、配餐间等安装监控摄像装置,实现食品制作实时监控,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

  (六)餐饮服务企业要畅通信息渠道,广泛收集意见,欢迎家长、学生参与对食堂的检查、监督和评议工作。

  食堂管理方案 6

  青少年营养健康状况关系个人成长发育和全面发展,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兴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是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更是一项有利于国家长远发展的民族振兴工程和民心工程。为了很好的落实此项工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营养餐工程”,为我校学生长期食用营养良好的午餐,改善农村小学学生营养缺乏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农村学生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二、实施范围及补助标准

  我校一至四年级、六年级现有1629名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均可享受营养餐。营养餐配发标准为小学生每人每天3元,全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即每生每年600元,标准随政策变化进行调整。

  三、领导机构及各自职责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班主任、学校财务、后勤及炊事员等人

  2、职责分工

  (1)、校长负责制定本校“计划”实施方案和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完善管理制度,抓好日常管理等各项基础性工作。“计划”实施过程中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学生营养与健康状况跟踪监测。

  (2)、学校必须健全专项财务人员,确保资金的需要和专款专用。

  (3)、各班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营养餐食品的发放及学生用餐的安全及进行综合监督,做好本班学生的用餐记录,定期开展班级食品安全教育和管理。

  (4)、食堂管理人员负责学校食品卫生的日常监督,按要求做好相应的记录。

  (5)、学校采购人员做好学生食品供应环节的监管,严禁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

  (6)、学校财务人员负责对“计划”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

  (7)、学校建立专项举报箱,接受社会监督,征求家长、学校学生意见,改进计划,并向社会做好各项宣传工作。

  (8)、学校其他职工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计划”的.相关工作。

  (9)、学校负责落实好“计划”实施的各项具体工作,做好营养餐食谱的搭配制定、食品的保管加工、组织分发、学生健康教育和特困学生救助等工作。

  四、管理措施

  1、建立实名制管理

  学校以学生实际人数实际姓名建立花名册,每餐后学生必须签名,并在备注栏内填写满意程度。

  2、建立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制度

  从变化大、无明显变化、变差、不适四个方面,通过学生自评、家长评、老师评,每月一评,然后汇总。对健康状况变差或不适的学生要具体分析,研究切实可行的营养方案。

  五、监督机制

  1、推举产生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

  组长:

  组员:

  2、监督小组职责

  监督食品配送,供餐流程,食品数量、质量。监督食品的安全、卫生、营养搭配是否符合要求广泛听取、收集学生、家长的意见,及时反馈学校,并监督迅速整改。

  六、食品采购供给

  1、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农产品。

  2、采购时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3、入校前严格验收,如实登记,作好记录。

  4、食品运输工具要保持清洁,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5、“营养餐工程”的实物采购。每天有采购清单,出售人员签字,采购员签字。食用品要合格,实物要留样检查。

  6、出售人员必须经防疫卫生部门体检,办理健康证,卫生许可证,持证上岗。

  七、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1、食用品要合格,实物要留样检查,此项组织机构全面负责,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关,确保安全关。

  2、班主任负责本班“营养餐工程”的日常管理,负责组织学生就餐工作,每天对学生就餐情况造册登记,每月汇集成册入档,以备检查和审计。

  3、学校安装餐具摆放卫生柜,实行餐具定点摆放,避免学生乱用他人餐具。

  4、食品提供商必须讲究卫生,发放前必须洗手,食堂内外必须天天打扫,橱柜等经常擦洗,保持洁净。

  5、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要上报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食堂管理方案 7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完善学校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运行机制,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与学生营养健康保障水平,从源头保障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安全,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5号)、《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发〔20xx〕19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营养健康与学校食品安全提升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教体字〔20xx〕10号)、《关于加强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体函〔20xx〕17号)、《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发〔20xx〕2号)、《关于开展保障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民生实事工作的实施方案》(临市监餐食字〔20xx〕45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优质、安全、高效、便利”的原则,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进行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实现食堂管理规范化,为师生提供安全卫生、质优价廉的食品,从源头保障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安全,全力打造阳光食堂、放心食堂、满意食堂。

  二、基本原则

  1、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考察、评估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过程中,坚持采购选择权和使用评价权分离的原则。

  3、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工作中,坚持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县教体局成立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后勤服务中心、机关党委、安全指导科、财务核算中心、信访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讨论和决定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中的相关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各采购配送学校要成立相关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职责到人,做好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

  四、定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凡参加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的供应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达到一定的规模,有达标的场所、固定的工作人员、足够的配送车辆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能做到配送及时,服务到位。

  2、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新成立公司除外)。

  3、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新成立公司除外)。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新成立公司除外)。

  5、依法缴纳税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除外)。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一定的规模,有一定面积的固定经营场所,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冷藏、运输、标准化检测等设施设备。仓储、配送、检测室等配置电子监控系统。

  2、经营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须在沂南县境内。

  3、供货价格不高于本地市场批发价。

  4、所供食品在本县学校食堂使用率、品牌认知度、质量认可度较高。

  5、肉类、禽类、水产品、蔬菜等定点供应商须建有足够容量的冷藏库,配备符合要求的配送车辆。蔬菜供应商还须建有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有能力对大宗农产品(蔬菜、鲜肉、生鲜、蛋类、禽类等)进行检测或提供检疫合格证明、检测合格报告,并将批次检测合格结果随食材送至学校。

  6、各工种工作人员配备合理、人数充足,且身体健康,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7、有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并能严格落实。

  8、具备应急保障能力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有能力交纳一定金额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金,用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定点供应商终止供货合同时,根据应急处置金使用情况,无息退还余额。

  五、定点供应商确定方式

  1、由县教体局发布定点供应商招商公告,供应商按公告要求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由县有关部门业务人员组成考察评估小组,采取实地考察、现场评估打分的方式,择优确定定点供应商。

  3、依据我县学校食堂需求及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出综合性定点供应商和专项定点供应商各若干家。今后可根据全县学校食堂实际需求,适当增减定点综合性供应商和专项定点供应商数量。

  4、考察评估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县教体局组织定点供应商进行洽谈,提出相关要求,同时与定点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5、定点供应商资格不得转让。

  六、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范围

  全县开设食堂的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

  七、定点采购统一配送食品种类

  米、面、食用油、杂粮、蔬菜、肉类、禽类、蛋类、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等。

  八、定点采购统一配送方式

  1、县教体局建立“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和监管平台”,由学校食堂采购人员、学校及监管部门人员使用,订货、下单、配送、结算、统计、监管、联系等全部在手机或电脑平台上完成。

  2、每天上午9:00前,定点供应商在平台上公布各类食品图片、质量等级、价格及相关资料信息等,各学校每天14:00前登录平台进行采购比选,在平台上完成填写订单,对本校食品采购需求量进行确认。定点供应商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订单要求,向学校提供优质、新鲜的食品。对于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要保证无条件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对出现质量问题的按合同相关规定处理。定点供应商要保证按时供货。

  九、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要求

  定点供应商在采购和配送中,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须索要上一级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若直接从生产厂家购进则须索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上述内容每学期索要一次,归档保存并在送货时交一份给学校保存。

  2、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须向上一级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要该批次食品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归档保存,在送货时另交一份给学校保存。相关食品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配送的米、面、杂粮、食用油、调味品等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必须有“SC”标志,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4、配送的预包装食品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且必须有“三名”(厂名、品名、产地名),“二期”(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并提供食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

  5、配送的散装食品和当地农户加工售卖的食品须在当地镇街(街道)政府备案。

  6、配送的肉类、禽类等农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7、配送的蔬菜须经过农药残留检测,提供检测合格报告,且符合食用安全标准。

  8、严禁配送劣质变质、霉变生虫、掺假掺杂、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严禁配送四季豆、发芽土豆、鲜黄花菜、野生菌等容易发生中毒的蔬菜。

  9、禁止配送肉食鸡、鸭等含激素超标的食品原料以及成品、半成品。

  10、禁止配送转基因食品原料。

  11、禁止配送冷冻肉类、速冻食品、速冻蔬菜等食品原料。

  12、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由供应商提供车辆、驾驶员信息,县教体局统一定制盖章)进出学校。蔬菜、肉类等生鲜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13、严禁供应商之间搞串通定价、弄虚作假、恶意竞争、相互诋毁等不正当行为。

  14、县监管部门和学校发现定点供应商不认真执行以上要求的,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

  严格遵守供货合同条款,按照“执行制度不放松、互相沟通不对立、负起责任不推脱”的要求,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工作。

  1、学校要认真做好食品验收工作。学校要坚守购验分离、购用分离原则,对定点供应商配送的食品严格执行验货、入出库和索证索票制度。配强、配齐食品验收工作人员,接收货物时应由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验收人员共同验收,仔细核对《送货单》,确认无误后签收,并做好登记存档工作。一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及时取证,并与定点供应商取得联系,查明原因,并及时做好换货或补货工作。

  2、及时做好食品价格公开工作。在学校食堂显眼位置设立公示栏,每日及时更新《送货单》等购货清单,向全校师生及家长、社会人士公示,及时听取反馈意见。学校应通过师生、家长监督等多渠道了解食品市场价。学校安排人员每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市场价调查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时对报价异常的定点供应商提出警示。

  3、加强对定点供应商日常管理考核。学校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平时要加强对定点供应商的监督管理,在学年度考核中对定点供应商做出客观的评价。定点供应商违反供货合同条款给学校食堂造成经济、声誉上损害的,学校应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县教体局和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反映,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一、定点供应商考核和退出机制

  1、县监管部门和学校对定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期限为1学年,实行配送月考核(百分制),学年度考核(百分制)为配送月考核累积平均值。

  考核的内容包含:食品质量、数量对应、食品卫生及检验保障、配送时效性、价格执行、应急处置情况、配送服务满意度。考核等级:优秀(85分以上)、合格(70-85分)、不合格(70分以下)。

  学校考核(60%):学校要对定点供应商进行月考核,考核结果于下一个月的5日报送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监管部门考核(40%):主要包括监管部门不定期的“飞检”、督查组的督查、采购和监管平台的监督评估等方面。

  县教体局负责各学校和监管部门考核的结果汇总并公示。

  学年度考核得分85分以上的定点供货商可直接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学年度考核得分70分-85分的定点供应商,采购配送期间无因质量问题退货行为,可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学年度考核得分70分以下的,取消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资格。

  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该定点供应商资格:

  (1)配送的食品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2)月考核连续两次评议结果低于70分的;

  (3)学年度考核结果低于70分的;

  (4)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5)其他严重违反规定的情形。

  3、定点供应商可以自主退出平台供应,但须提前30天告知县教体局办理相关手续。

  食堂管理方案 8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食堂治理改革,有效防范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打造公开透明的“阳光食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45号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及中省市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提升食品质量安全为核心,按照“公开透明、公开竞争、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信誉优良、服务周到、质优价廉、有经济实力的定点供应商,统一服务学校食堂供餐需求,减少学校后勤服务压力,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实现“阳光”采购。

  二、采购方式和内容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采用“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相结合的`方式。

  集中采购:米面油、牛奶面包等预包装食品由区教育局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实行合同管理、价格监控、质量监督、送货到校。

  定点采购:干菜调料、鸡蛋、新鲜蔬菜水果、肉类等其它食材由学校在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联合定点的供应商处采购。

  三、实施范围

  全区各中小学校食堂。

  四、成立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公开招标及定点采购工作,对涉及学校食堂采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学生资助和后勤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宋卫平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日常管理工作。

  五、实施程序

  (一)集中采购

  1.统一招标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按照《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实施方案》,对全区学校食堂米面油等大宗食材进行统一招标。

  2.统一采购

  全区各学校在中标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处,按照区域划分及种类界定进行采购。各中标供应商与区教育局签订统一采购合同。

  3.统一配送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按照学校所在地划分服务区域,中标的供应商以服务区域为单位,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节点、食材种类和数量进行配送,不得因其他原因故意延迟配送或拒绝配送。

  4.统一价格

  临渭区学校食堂采购领导小组成立区域询价人员库,负责每月采集三个大型食材市场零售价,进行汇总后,按照招标优惠率确定基准价并进行公布。同一区域内的同种食材,各供应商不得因配送时间、距离、数量等原因,擅自提高价格,须做到区域内同种食材价格统一。

  5.统一服务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对中标的供应商划分服务区域,对指定区域内的学校进行配送及售后服务。学校每月对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轮供应商投标资格遴选的重要依据。

  6.统一结算

  各供应商每月五日前与学校进行上月配送清单核对,根据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公示的价格开具税务票据,学校收到票据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转账。

  (二)定点采购

  1.发布公告

  20xx年7月22日,在临渭区政府的网站发布《关于20xx-20xx学年度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集中定点采购供应商资格审定的公告》。

  2.资格审查

  8月1日至8月5日,供货商根据要求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时间:8月1日至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临渭区学生资助和后勤管理中心(渭南市实验初中院内)

  3.现场查看

  8月10日至8月17日,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对符合初审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现场实地查看。

  4.磋商公示

  8月18日-8月19日,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对供应商按供应区域及供应种类进行评判,初步确定定点供应商名单,进行公示。

  5.公布定点供应商名单

  公示无异议后,在临渭区政府的网站发布《关于印发20xx-20xx学年学校食堂定点采购供应商名单的通知》。

  6.学校定点采购

  学校成立定点采购领导小组,组织本校食堂定点采购工作。邀请中心校、教师代表、家委会代表对定点供应商进行考察,确定本校定点采购供应商。与选定供应商签订供货协议、安全承诺书等。

  食堂管理方案 9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学校食堂管理,保障学校食品安全,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工作,确保我县学校食堂供餐模式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教财〔20xx〕2号)和隆林各族自治县关于印发《隆林各族自治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供应市场运作工作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xx〕61号)等文件和相关会议纪要精神,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要实行“四个统一”政府采购,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的规定。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优质、安全、高效、便利”的原则,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进行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减少学校后勤服务压力,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充分发挥学校食堂资金的最大效益。

  二、实施原则

  定点采购、合同管理、价格监控、质量监督、送货到校、服务基层。

  三、实施范围、采购项目、经费保障

  (一)实施范围

  隆林县采用食堂供餐方式的所有学校(包含全县高中、职业技术学校、初中、小学、公立幼儿园)。主要供应各学校早餐、中餐和晚餐。

  (二)采购项目

  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包含大米、食用油、蔬菜、肉类、禽蛋、干货、调料等大宗农副产品。

  (三)经费保障

  统一采购的食品原料支出的资金为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和食堂学生伙食费。

  四、标段划分

  为便于配送,科学监督管理,保障质量安全,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入围企业。按照地域(片区)划分,目前涉及全县学生69316人(含县直幼儿园),其中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42473人。本招标项目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

  第一区域:隆林中学、特殊学校、者浪乡、革步乡(在校生9599人,其中内宿生8412人)

  第二区域:隆林二中、新州二小、城西幼儿园、者保乡、桠杈镇、天生桥镇(共有在校生12418人,其中内宿生7077人);

  第二标段:

  第三区域:民族中学、民族实验小学、隆或镇、介廷乡(共有在校生11059人,其中内宿生7119人);

  第四区域:新州一小、新州三小、县直机关幼儿园、克长乡、岩茶乡、蛇场乡(共有在校生12868人,其中内宿生6553人);

  第三标段:

  第五区域:德峨镇、猪场乡、金钟山乡(共有在校生12505人,其中内宿生8081人);

  第六区域:隆林三中、职业技术学校、民族幼儿园、新州镇、平班镇、沙梨乡(共有在校生10867人,其中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7596人)。

  五、实施方式、要求和操作程序

  (一)实施方式

  学校所需大宗食品原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应资格,由中标供应商统一提供配送到各中标段的学校(含中心校、教学点和幼儿园)。配送企业的选取方式,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

  (二)配送企业的资质条件和要求

  凡参加竞标的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法规和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①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且具备以下有效证照:《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②中标后3个月内,公司外地企业的必须在隆林注册分公司(或者在隆林设有驻点配送中心),并达到自治县政府规上企业相关要求。建成不低于300立方米的冷冻库,购置3辆以上冷链车。配菜间、仓储等全程配置电子监控系统。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冷藏运输、标准化检测等设施设备。

  ③有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公司近两年无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记录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要求)。

  ④每个片区中标商与各相关学校签订合同时须预付合同总额10%的质量保证金。

  ⑤配送企业应建立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对采购配送的大宗农产品(水果、蔬菜、鲜肉等)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每月上报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企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

  ⑦供货商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需索要上一级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若直接从生产厂家购进则需索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上述内容每年索要一次。

  ⑧供货商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需向上一级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要食品该批次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并归档保存并在送货时交一份给学校保存,相关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若发现配送企业不认真执行3、4项的内容,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从严处罚。

  ⑨采购价格不高于当月当地市场价格,以物价局提供的食品价格为依据。

  ⑩配送的物品能提供检测报告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特定资格条件

  ①竞标申请需缴片区投标保证金80万元,中标后按要求完善所有配送准备工作,如期开展学校食材配送后退回中标质保金,如未按要求完成,则不退回保证金,另行招投标确定中标商,未中标的退回保证金。

  ②履约保证金:每个区域需缴纳履约保证金400万元上。

  ③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定点供应资格转让。

  3.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米粉、蔬菜、大米、油、猪、牛、羊、鱼、鸡、鸭肉由采购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9名评标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按进入详评投标人的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总分相同的,优惠率报价高者优先;总分和优惠率都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名次。

  (三)配送要求

  配送企业为学校采购的食品和配料等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配送企业必须为学校提供优质、新鲜、合格的食品。

  1.配送预包装食品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且必须有“三名”(厂名、品名、产地名),“二期”(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并提供食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

  2.配送的散装食品和当地农户加工售卖的食品须是县卫生、工商、质监、食药监局等部门办理证照或备案的商家。

  3.配送的生鲜肉类、禽类农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4.配送的大宗蔬菜、水果须经过农药残留检测,且符合食用安全标准。

  5.配送企业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需向上一级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要食品分批次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

  6.严禁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进入学校。

  7.所配送的食品,必须分出早餐、中餐、晚餐三份采购清单。

  (四)食品原料的确定

  1.食品原料供应资格的确定

  大米、食用油等大宗食品及肉类、禽蛋、蔬菜、干货和调料等农副产品的定点供应资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通过县采购办进行公开招标确定。肉类、大米、禽蛋、蔬菜、干货和调料等农副产品进行捆绑采购,供应商每种原料需提供3个以上(含3个)品牌供采购学校自主选择。

  定点采购供应资格暂采用3+2模式。供应商三年供货期间实行考核评定,每学年由县政府组织县教育局、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委、审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物价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卫计局等单位对中标企业进行一次综合性评估、考核、平时不定期明察暗访或抽样检查。若发现中标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没有按照协议条款要求,或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老师、学生、家长意见大;主管部门已明确要求整改,中标单位拒不整改,或虽已整改,但整改不彻底,不到位,依然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到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教育局行政部门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责令对方退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供应资格。

  考评的内容包含:食品食材质量、数量对应、食品卫生及检验保障、配送及时效性、应急处置情况、配送服务满意度等。供应商三年供货期间实行考核评定,评定等级:优秀(80分以上),合格(65-79.9分)、基本合格(60-64.9分)、不合格(59.9分以下)。考评机构组成(100分制)教育部门学校(50%)、学生代表(5%)、家长代表(5%)、食药监部门(10%)、卫生部门(10%)、领导评价(10%)。

  供应商连续三年考核评估达合格等次以上或者只有一次基本合格但三年总体达到合格的可以续签两年该标供应合同,期满另行招标;供应满三年考核有两次基本合格或者有一次不合格以上的,不得连续两年,该标另行招投标确定。

  2.食品原料采购价格的确定

  食品原料采购价格的确定采用“随行就市”方式。但所有食品原料采购单价必须是该原料市场最低价。中标后,若该食品原料的市场价格浮动达到10%及以上的,则以当地的价格主管部门提供的市场监测价格为参考依据

  (五)食堂从业人员管理

  根据全国学生营养办《关于切实解决好当前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五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20xx〕3号)文件要求,各地要按与就餐学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足额配(只有早餐、或者早餐午餐的学校按1:200核算食堂从业人员)购买劳动服务。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社保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营养膳食补助资金。我县从20xx年秋季学期起,县财政每年按照在校生人数每生每天0.5元,一年按195天计算,下拨营养改善计划运行经费,早、晚餐(及没有营养餐学校的午餐)学校按照物价局核准的工友费收取开支工友工资,为了我县食堂从业人员“五险”工作落实,由物价局核准后,由学校从学生伙食费中收取,到人社局办理。食堂从业人员原则上工资总额不低于2700元/月(含“五险”、个人自缴部分及劳动服务公司服务费)。早中晚餐就餐学生达不到100人及仅有早餐或中餐的学校就餐学生人数达不到200人以上的学校,按100人配(或早、午餐200)备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由自治县政府的财政兜底支付或食堂从业人员待遇按临时兼职人员支付兼职工资(不采用购买第三方劳动服务方式),学生人数超出整百部分的按一百核算从业人员,工资由自治县教育局报自治县人民政府的财政兜底支付。

  六、操作程序

  (一)操作步骤

  1.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签订定点供应资格合同;

  2.发布中标供应商和中标食品原料信息;

  3.采购学校拟订采购原料清单,报送学校自主选定的食品原料供应商进行采购申请;

  4.供货商按照学校提供的购货申请单内容和要求,将食品原料配送到学校,并随货开具食品原料配送单;

  5.学校采购人员和仓库保管员查验食品原料,膳委会值班人员监督,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后,分别在食品配送单上签名确认,学校根据配送单做好台账及公示工作;

  6.每月底供应商开具税务发票交采购学校(村小和教学点食品原料配送单附后,送交中心小学核实);

  7.各采购学校每月初对上月采购食品原料资金进行稽核,按财政局相关规定程序报账,并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二)具体要求

  1.信息公开。县教育局及时将取得定点供应资格的供应商联系方式和食品原料品牌、规格、标准、合同价格等信息通知各采购学校,以便学校与供货商相互联系,协商采购有关事宜。

  2.定点采购。学生食堂采购的原料必须定点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除此之外的任何商家均无权到学校宣传、协议订购,学校也不得与中标商之外的其它商家私自协商订购用餐原料。

  3.采购申报。禽蛋、干货、调料、辅料等保质期较长的原料,采用“月报周配”,新鲜猪肉、鲜鱼、蔬菜等原料,采用“周报日配”方式进行(报送以中学、中心小学为单位,中心小学负责所属村小和教学点采购原料信息的收集和汇总工作)。即学校在每月30日前将下月需采购的禽蛋、干货、调料、辅料等的品牌、数量、配送到校时间和采购学校等信息进行统计后,填写采购申请单,报由学校自主选定的取得定点供应资格的供应商,由供应商按要求进行配送,原则上每周配送1次;肉、鱼和蔬菜等不易保存的原料,由学校在前一周根据制定的营养餐食谱,进行采购数量的预算和统计,并在每周五前报供应商,由供应商按配送要求配送。供应商一个月向食药监局(所)报一次全县(当地乡镇学校)所供应的食谱内容,以便于食品卫生安全督导)

  4.原料配送。供应商在收到学校下达的采购申请后,应及时按采购申请单中的要求,积极组织货源,按要求配送,肉、鱼、蔬菜等不易保鲜的原料,应在学校规定的配送日之前配送到校,确保当日学校食堂按时加工和供应。无故不按采购学校规定、标准和时间供货造成违约的,每次从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中扣除1000一3000元违约金。累计违约3次(含3次)以上,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供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配送能力,配送食品的专用车辆必须达到规定标准,确保配送过程的安全、采购学校不承担配送过程中的任何事故责任。

  5.原料的接收查验。供应商必须按照学校选定的中标品牌供应食品原料,必须确保食品原料的质量。供货方每次配送食品原料时,必须向采购学校提供该产品检验检测相关报告及产品生产厂家的出厂抽检报告及每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国家规定的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学校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人员进行接收,要求做到“三看”,即一看食品原料质量合格证(检疫证);二看食品原料出厂时间和保质期;三看原料的质量和数量是否与约定相符。在查验时若发现食品原料有质量问题,学校应拒收,并及时上报县营养办。要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采购登记台帐,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若因接收人员失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6.食品储存。供应商应帮助学校建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储藏仓库。配备必要的食品原料储藏保鲜设施,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防虫、防蝇、防霉变等设施并能正常使用;食品原料储藏应当分类、分架、离地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建立健全进出库管理制度,并有专人管理。

  (三)资金结算

  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实行“学校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原则上每月结账一次,经供货商与各采购学校核对好货物数量金额后,及时向学校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发票,票据必须与供货商税务登记证相符。各学校按相关财务制度进行对账,审核无误后,由各学校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供货商的银行账户,各学校不得用现金直接支付。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学校食堂食品配送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对相关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教育部门牵头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各校要成立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相关工作,扎实推进学校食堂食品配送工程。注重协调,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配送工作的指导。

  (二)切实加强配送企业监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教育部门加强配送企业生产和流通环节监管,建立加强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对企业管理制度落实、产品质量的检验把关、存储保管卫生条件和运输安全保障等方面全面开展监督,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全面加强企业向学校食堂销售食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倒查机制追溯配送企业配送学校食品的质量,确保配送食品的质量安全。

  (三)重视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对学校食堂食品配送工程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规范管理,确保安全。要注重管理,严格从业人员规范上岗,严格食品留样、消毒等制度,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台帐。

  凡发现有违反集中采购供应管理行为的,相关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罚款、没收相关原料、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责任。

  食堂管理方案 10

  为加快我校“清廉学校”建设,努力形成崇清尚廉的风气,使清廉风气渗透到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积极培育和践行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观,完成“清廉学校“的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实践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坚持党建引领,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抓出特色,把“清廉学校”建设和我校的“质量立校、科研兴校、特色强校”发展目标结合起来,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推进“清廉学校”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二、工作目标

  以“崇清尚廉”为主题,从党员、教职工、学生三个层面入手,打造清明政风,清净校风,清正教风,清新学风。加大师德师风建设力度,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教职工以身作则,把清廉从教落实到行动上。把“清廉学校”建设活动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中,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崇清尚廉”的校园文化氛围,为教育可持续发展,教师专业化发展、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三、方法措施

  1、打造清明的政风。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坚持把维护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受教育权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推进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把清廉政风、教风落实落小落细。

  2、营造清净的校风。全面加强学习党委的建设,把清廉教育融入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全过程,打造“党建+”育人工作机制;坚持正确的办学理念,坚持我校的“一训三风”,即“承泽、拓新、致和”的校训,“温馨和谐”的校风,“爱生善教”的教风和“好学乐学”的学风;加快构建依法治校体系,完善学校章程建设,深化“阳关校园”建设(阳光招生、阳光食堂、阳光招标、阳光人事、阳光聘任等),健全学校内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廉洁风险的'排查;不断改善学校的管理和服务,以“精准服务”服务于“精准教学”和“精准管理”,提高我校的办学水平;推动校园“清廉文化”,努力把“清廉文化”渗透到丰富多彩的校园环境布置和文化艺术活动中,是“清廉文化”走进课堂、浸润校园、滋养心灵。

  3、建设清正的教风。把清白、廉洁、正直、奉献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标准,全面营造清正教风。引导教师牢记人民教师的神圣职责,忠诚于教育事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道德修养、业务素质、教学水平;完善教师学习和培训机制,加强法治教育,全面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引导教师规范自身言行,自觉维护教师清廉形象,是清廉教风成为无声的教育;完善教师管理机制,在教师评价考核和使用聘任中实行违反师德“一票否决制”;落实尊师重教机制,对教师多一些倾听、多一些关心、多一些尊重,努力解决好教师的实际生活困难,让教师们全身心投入工作中。

  4、培育清新的学风。加强立德树人,坚持德育为先,不断加强和改进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把清廉文化、奉献文化、守纪文化、礼仪文化等融入德育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使清廉理念入耳、入脑、入心、入行;严格学业管理,对标教学,提高质量;优化学生服务,继续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关爱弱势群体,鼓励学生开展各种科学实验和创新。

  四、工作保障

  1、加强统筹领导,建立我校“清廉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创建工作,由胡国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严格责任落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清廉学校建设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把握进展,分析不足,及时改进。

  3、完善督惩办法,学校纪委对“清廉学校”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要“抓早抓小抓清廉”,对工作不到位、不尽责的及时提醒,限期整改,对违规补课有偿带生等问题,要有报必查,查实必究。

  4、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清廉学校”建设中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调动广大师生共同参与“清廉学校”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食堂管理方案 11

  为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县委推进清廉建设的部署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县委建设“清廉衡南”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县教育实际情况,在全县推进“清廉学校”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清廉学校”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全县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扎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倡导和树立教育系统的清廉之风。强化风险防控和执纪监督,以传播清廉价值理念为核心,以校风学风和师德师风建设为抓手,以作风建设为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总体目标

  按照“清廉衡南”建设的总体要求,对标“清廉学校”,把清廉思想、清廉纪律、清廉规则、清廉文化等融入党建思政、人才培养、管理服务、教学科研、校园文化等各项工作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锤炼清正担当的干部队伍,建构清廉高效的管理服务体系,塑造品正气清的“四有”教职工队伍,培育知廉守信的新一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高质量提升衡南教育提供坚强保证。

  三、主要举措

  (一)塑造清明政风,营造清廉高效的教育生态。

  1、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压实学校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对照责任清单,建立履责纪实制度,形成职责明晰、履责留痕、考核问责工作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每个支部和党员覆盖。定期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工作会议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分析会,及时总结、分析、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落实党支部书记上清廉党课制度,坚持开展清廉课堂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3、提高教育治理能力。明确权力清单,规范服务事项,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重大教育决策和涉及民生的教育政策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坚持阳光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深化党务政务公开,使教育决策在阳光下运行。

  4、严格选拔任用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强化清廉、实干导向。严格组织程序,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干部全程纪实制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加大干部培养培训力度,提升干部综合素质。规范干部日常教育管理,落实谈心谈话、批评提醒、谈话函询和诫勉等制度,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肃组织纪律,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5、持续强化作风建设。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督促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认识,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推进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整治,加强执行力建设。组织开展“守纪律、讲规矩、强作风”专项行动,不断改进会风、文风、工作作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加强正风肃纪工作,严肃查处顶风违纪的“四风”问题,加大通报力度。进一步规范“三公”行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持续做好办公用房清理规范工作。

  (二)建设清净校风,打造风清气正的清廉学校。

  1、加强学校党的`建设。落实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规范党员发展程序,落实党员发展纪实制,健全党员发展工作责任追究制,做到严格程序,责任到人。

  2、推进全面依法治校。进一步落实依法治校、民主管理、信息公开等要求,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健全学校行政管理组织架构及运行机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加强对廉洁风险的防控与排查,进一步健全招生考试、职务评聘、干部选拔、经费使用、物资设备采购、后勤基建、合作办学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程序办法。规范各类评审和奖惩制度。加强对学校信息公开的指导和监督,不断提高校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畅通学生、教职工民主管理的渠道,促进学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切实发挥教育内审职能,实现轮审全覆盖,做好专项审计调查。

  3、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办学理念。坚持端正办学理念,把立德树人贯穿于各级各类教育的全过程,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个环节。加强和改进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严格课堂教学和文化宣传阵地的管理,确保学校办学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公平,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强化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做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深化课程改革,积极培育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办好每一所学校。

  4、不断优化校园服务机制。全面梳理学校面向师生和社会的管理服务事项,进一步简化程序、减少层级,拓展“互联网+”服务,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减轻师生的办事负担。系统梳理部门职责,加强资源整合,完善校园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校长信箱管理,畅通线上线下沟通反馈渠道,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5、加强重点领域的监管。以省委巡查整改为契机,强化问题整改、加强自查自纠、完善制度建设,抓好关键领域、重点环节和关键少数,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持续推进“阳光招生”、“阳光工程”、“阳光食堂”、“阳光人事”,坚决遏制招生招聘招标等教育重点领域腐败问题。对学校开展综合巡察、专项巡察、经济责任审计,督促学校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政务信息公开等制度。围绕重点人员和重点岗位,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保持纪律审查高压态势。

  6、抓好“小微”权利管理。梳理编制学校“小微”权力清单,规范教育、管理、服务各个环节的标准和要求,坚决清除学校工作中的顽疾。明晰教工职责,规范教工行为,防止利用职务便利谋私利、夹私活,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不给学生贴上分数标签,不只关注学习好的学生而忽视大多数学生。科学安排学生家庭作业,坚决遏制“家长作业”和家长辅导作业负担过重的倾向。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开展抽查审计,规范食堂收支行为,落实学校领导与学生同吃学生餐制度。完善教育资助体系,规范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办法。

  7、推动“清廉文化”进校园。开展“清廉文化”宣传教育,努力把清廉文化渗透到校园环境布置、文化艺术活动、主题班会中,使清廉文化走进课堂、浸润校园、滋养心灵。充分挖掘本地本校清廉文化资源,开发清廉文化校本课程,把清廉文化教育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充分拓展清廉文化的宣传阵地,通过微博、微信、学校门户网站、广播、电视等阵地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清廉文化氛围。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防止校外不良文化向校园渗透。

  (三)营建清正教风,树立清明正派的教育形象。

  1、严格教师从业标准。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引导广大教师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道德修养、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争做“四有”好教师。深化教师教育改革,从源头抓起,培养教师清廉从教的品质。完善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和教学质量标准,明确教师从事教学活动的具体要求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教师教学的专业化水平。

  2、加强教师学习和培训。建立健全教师全员暑期师德专题教育和日常师德教育制度以及新教师岗前和班主任上岗师德教育制度,落实教师集中政治学习制度,让每一名教师熟知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学校”建设要求。在教师专业发展培训中增加清廉教育内容,加强教师法治教育,全面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与能力。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全员培训学习,严格落实“学术无禁区、讲课有纪律”的要求,防止在任何教育教学领域散布错误言论。进一步完善培训机制,注重提升德育工作者队伍的能力和素养。

  3、加强师德师风考评。加强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师德师风考核机制,将师德师风作为学校对教师使用聘任、评价考核的核心内容,把清廉要求落实到日常教育教学行为中。健全师德师风督查机制,充分发挥督导督学、学生反馈、社会监督的作用,把教育管理服务对象的评价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典型案例警示制度和师德师风定期通报制度。

  4、落实奖惩激励机制。积极创造条件保障和提高教师的收入水平。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制度,使绩效工资充分体现教师的工作量和实际业绩。完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健全特殊教育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完善特级教师、优秀教师、教坛新秀、教学新锐等各类先进评选办法。完善班主任工作长效激励机制,对长期担任班主任并做出重要贡献的予以通报表彰。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坚决遏制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到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兼职、有偿补课等师德失范行为。严格执纪监督,对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直至清除出教师队伍。加大优秀教师事迹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引导全社会更多地关爱教师、尊重教师。

  (四)营造清新学风,建设清雅阳光的美好校园。

  1、加强立德树人。坚守“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育人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和教育,引导教育学生敏于求知、勤于学习、敢于创新、勇于实践,养成尊重规则、正直无私、抵制诱惑、自律自强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培育优良学风。在社会实践教学等重要节点开展“清廉学校”专题教育,使清廉理念入耳、入脑、入心。

  2、优化学生服务。进一步完善学生学业服务支持体系,加大对学习成绩后20%学生和其他学习确有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完善图书馆、资料室、实验室、功能教室等拓展性学习设施建设,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继续健全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制度,更加关爱弱势群体,将服务贯穿学生成长发展全过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落实。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清廉学校”建设的使命感、紧迫感、责任感。各县属学校要成立“清廉学校”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清廉建设各项工作,研究细化考核评价办法。领导小组每年要对建设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落实不力、推进缓慢的,及时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切实推动工作落实。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制定方案、明确举措,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学校党组织书记是清廉学校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校长是清廉学校建设的重要责任人,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抓好自身的业务工作,又要同时抓好分管领域的清廉建设,切实做到清廉建设与业务工作相结合。

  (二)突出工作重点,形成特色。各学校要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四个意识”,细化落实主体责任“最后一公里”。学校要强化主体责任和主体自觉,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在清廉学校建设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形成亮点与特色,不断丰富“清廉学校”建设的内涵。

  (三)严格监督检查,强化整改。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纪律挺在前面,进一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进一步传导“清廉学校”建设的压力和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巡察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校主要负责人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强化在巡察、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四)营造舆论氛围,提升实效。各学校要把“清廉学校”建设作为推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主要抓手,及时宣传清廉建设的重要意义,专题报道工作中涌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适时开展优秀案例、典型人物评比和经验交流,营造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为加快推进“清廉学校”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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