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师培养计划

时间:2021-10-24 08:12:13 计划 我要投稿

大学教师培养计划

  日子如同白驹过隙,不经意间,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新的机遇和挑战,做好计划,让自己成为更有竞争力的人吧。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计划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教师培养计划,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大学教师培养计划

  大学教师培养计划1

  青年教师是教师队伍中的生力军,是学院教学科研发展的希望所在,为提高青年教师队伍的

  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充分发挥青年教师在学院教学科研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计划。

  一、培养对象

  1、新分配或调入本院工作,尚未取得中级职称的青年教师。

  2、进入本院工作,虽然取得中级职称,但未从事过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

  二、导师制度

  1、培养对象在到校工作的两年内,可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一名教学经验丰富的老教师担任其指导教师(简称导师),导师一般根据培养对象所学专业特点,由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的教授、副教授担任。双向选择后仍不能确定导师的,由学院指定,导师和培养对象不得拒绝。

  2、导师一般由教授、副教授担任,1名导师一般指导1—2名培养对象,其主要职责是:

  (1)向培养对象传授教学经验,帮助培养对象熟悉备课、编写教案、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毕业论文等教学环节,组织研讨教学难点,通过教学过程的培养,提高培养对象的教学能力;

  (2)协同教学系(教研室)、培养对象一起制定《人文学院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并指导、督促培养对象的工作。每学期末向教学系(教研室)填报一份《人文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情况表》,对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做出全面总结;

  (3)督促与指导培养对象搞好专业理论与技能的学习;

  (4)为培养对象确定研究方向提供咨询和帮助;

  3、培养对象要在导师的指导下,熟悉各个教学环节,认真练好教学基本功,并开展一定研究工作。

  4、根据教学工作的实际,学院可以对导师人选进行调整,但一般应在学期初或学期末进行。

  三、培养计划

  1、助课。培养对象一般不独立担任课程教学(学院教学工作需要的除外),而主要为导师助课,即协助导师进行课程辅导、组织讨论、批改作业、组织教学实践、草拟试题、批改试卷等。培养对象每学期要系统听完导师的一门以上课程,认真记录每一节课的内容摘要,教学要点等教学活动内容,并努力熟悉教学各个环节。助课期间在导师指导下,可试讲课内部分章节,逐步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2、独立授课。根据学院教学工作的需要,培养对象在完成助课任务的同时,也可独立担任一定的课程教学任务,但必须在导师指导下准备好至少三周的教学大纲、教案、讲稿、课件等教学材料;导师对独立授课的培养对象要进行期初、期中及期末听课检查,并做好指导记录,记录中要指明其优缺点,提出改进意见。导师每学期至少要听培养对象授课4课时,并将听课情况与培养对象交流指导,填写记录备查。

  四、管理计划

  1、各教学系(教研室)要对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导师每学期末要对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书面小结。

  2、培养对象每学期向导师和教学系(教研室)书面汇报一次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并听取导师的指导意见。

  3、培养对象每学年度书面向学院汇报一次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并由导师和系(教研室)主任签字,写出审查和指导意见。

  大学教师培养计划2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青年教师的'综合素质,促进青年教师尽快成为思想过硬、业务精良的教育教学能手,特制订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一年合格、三年骨干、五年成才。

  二、培养对象:

  毕业分配到我校,教龄在5年(含5年)以下的教师;职称为初级或见习级的教师。

  三、具体要求:

  青年教师必须有一名经验丰富、教龄8年以上的老师(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结对指导,并签定指导协议。

  (一)指导教师

  1、全面关心青年教师成长,教育青年教师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2、培养青年教师以下几方面的教学能力:

  (1)钻研新课标,分析处理教材的能力;

  (2)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比较标准流利的普通话,工整、规范的钢笔和粉笔字);

  (3)课堂组织调控能力;

  (4)分层辅导学生的能力;

  (5)命题和分析试卷的能力;

  (6)撰写教学工作总结和论文的能力;

  (7)运用现代化技术辅助教学的能力。

  3、培养青年教师以下几方面的教育管理能力:

  (1)班级组织管理能力;

  (2)组织集体活动的能力;

  (3)主持班会的能力;

  (4)家访的能力;

  (5)心理健康教育与政治思想工作的能力;

  (6)制订班级工作计划和总结班级工作的能力;

  (7)撰写教育论文的能力。

  4、指导期以一年为一阶段,为期三年。指导教师要经常给青年教师上示范课,并作好详细的记录。为了使青年教师尽快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指导教师可以采取亲自听课的方式,也可以请电教组老师全程摄像,课后请全组老师共同点评。

  5、指导资料交教学处编辑整理,由校长确认,记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晋级评职评优、评聘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的依据之一。

  (二)青年教师

  1、尊敬指导教师,主动交流,努力增强教育管理能力提高教学水平。

  2、积极参加进修和教研活动,如听各级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学术讲座等。

  3、每周至少听课2节,每学期至少上1节汇报课,写出较规范的教学总结或论文。

  4、担任班主任工作或副班主任2-3年。

  5、接受指导情况记入本人业务档案,由校长确认,作为考核、转正、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四、指导协议:

  根据学校的规定和安排,确定由本科组有经验的教师为青年教师的指导教师,双方将遵守共同“帮教结对”协议,为学校的发展作出贡献。指导教师、青年教师双方签名,学校颁发聘书。

  五、评价检查:

  学校成立评价检查小组,校长任组长,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德育处对青年教师的班主任工作负责进行定期和随机的跟踪检查,教学处对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培养负责进行定期和随机的跟踪检查,每学年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情况给出优秀、良好、合格的评价。

  检查项目包括:

  1、听课;

  2、检查指导教案;

  3、检查每周指导的原始记录;

  4、指导教师评语;

  5、教育教学论文或电子课件;

  6、公开课录像。

  根据以上项目作出综合评价,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

  六、奖励:

  1、学校按以上评价等级,分别给指导老师和青年教师颁发证书,作为指导老师评聘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的硬件指标,作为青年教师转正,年度评优评先的参考。

  2、青年教师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项竞赛获奖,学校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3、学校根据检查指导的次数,三年一次性发给指导教师适当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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