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时间:2022-07-27 12:43:34 方案 我要投稿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通用14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通用14篇)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按照“统一组织、部门职能、乡镇属地、齐抓共管”和“谁污染、谁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综合实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空气环境问题。

  二、治理目标

  (一)彻底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砂石加工场及堆场,严格按照《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规范砂石堆放场地的审批,对不依法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的砂石堆放场地依法予以取缔。

  (二)建立长效机制。要按照省、市、县关于扬尘治理有关要求和管理标准,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将扬尘治理巡查纳入水行政执法巡查内容,于每月20日前将巡查记录报送局政策法规股。通过建章立制,使扬尘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实用可行。

  (三)狠抓标准化管理。砂石场标准化建设规范,防尘措施落实,污染源头进出通道及周边无污染。对不按扬尘治理标准化建设和运行的砂石堆场,不予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审查。

  三、治理要求

  (一)砂石生产场、砂石囤放点要规范管理,防止带土上路,超载超限上路,从源头上管理。整治标准:

  1、各场地应用硬质材料实施围挡,其高度不得低于1.8米,且牢固美观;

  2、各场地内部和出入口的道路必须实施硬化宽度不小于4米长度不小于15米;

  3、各场地要有冲洗设备(设施)和设置污水沉淀池并安排专职保洁人员,严防车辆带泥上路,污染路面。运输砂石的车辆要有覆盖扬尘的设施。

  (二)各砂石生产场业主要按照县城管局的要求对从事砂石运输的车辆进行督促和管理,不准车辆带土上路、超载超限上路、脏车入城、沿路撒漏等行为。整治标准:运输车辆应取得运输资质,各系统运行完好,外部清洁完好,后挡板要高出10公分,装载货物低于10公分,箱体要加装盖板或蓬布,在运输时要按指定路线行驶。

  四、时间安排

  扬尘专项治理工作从20xx年4月初启动,治理时间为两个月,在20xx年6月底接受市、县检查和考核。

  五、工作职责

  (一)政策法规股负责对全县沙石生产场及砂石堆场的巡查和监管工作;各水利站负责对本辖区内监管和督查工作。

  (二)相关业主须积极支持和配合整治工作,按照整治要求自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开工或营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对妨碍和阻挠执法工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水利站要迅速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严格对照目标任务和工作标准,细化工作,落实责任。把扬尘治理工作列入本站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高对扬尘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改善环境,提高大气质量,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

  (二)督促检查,考核问责。

  我局将采取多种方式对各站的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对行动不力、问题整改不及时的,进行通报,对行动迟缓,限期整改仍未达标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责任。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水利站要认真组织开展扬尘专项治理活动的宣传,大力营造治理氛围,制作宣传专栏或橱窗,提高市民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四)完善资料,及时报送。

  1、建立和完善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登记、统计、报送制度;

  2、各水利站要召开专题研究会和业主会议,确定扬尘专项治理的重点区域,并将召开会议的图片、简报及重点治理区域内容于4月25日前报局政策法规股。各水利站每半月(每月12日、25日前)将扬尘日常治理工作资料从无纸化平台个人资料交换报送局政策法规股。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篇2

  为加强对逃漏车的治理力度,进一步提高收费站堵漏增收工作,XX收费站响应分公司号召,从外围着手,最大限度避免通行费漏征,确保分公司全年通行费征收任务的圆满完成,结合我站实际工作特点,制订XX收费站堵漏增收实施方案:

  一、高度重视,成立通行费堵漏增收领导小组

  1、为更好的开展堵漏增收活动,我们立即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

  2、领导小组成员切实担负起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切实措施,密切与当地执法机关及公安部门的配合,共建共创,发挥联合执法力度,有效的打击偷、逃、漏通行费违法行为,形成与执法机关配合的联合打击偷、逃、漏通行费行为工作机制。

  3、领导小组成员在值班领导的带领下,每日到岗上巡视督查,加强对逃漏通行费车辆的治理力度。

  二、专项治理,突出重点

  在4月15日—25日为期10天的专项治理活动中,突出重点,严格治理闯卡车辆、甩挂车辆、假绿色通道、使用液压泵、倒卡、假特通、假军车等逃漏通行费行为。

  三、联系外部执法部门联合打逃

  1、公安机关为执法机关,稳定的工作环境需要他们来提供保障。其次,维护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是他们的义务和职责。因此,与他们取得联系,要求他们协助我们做好站区所有的治安工作,以维护我们所处环境的治安稳定。

  2、与公安部门协商,在我站设立警务区,免费为公安机关办公人员提供住所及日常生活保障,使我站成为他们的工作重点区域。

  3、与当地政府部门取得了联系,聘请地方政府人员担任我站的社会监督员,在接受其监督作用的同时,发挥其所在部门的职能作用,争取其对我站治安工作的支持。

  4、主动配合他们的有关工作,例如:他们在我们收费站口设卡堵截、迎送领导、查阅录像等。在不违反公司规定和征得公司领导同意后,积极地给予其支持和配合。

  5、与当地执法机关以及交警大队取得联系,利用互联网和警务信息共享的方式,追查从我站闯卡车辆的详细信息(内容有:车型、颜色、车主姓名、车辆所属地址等),然后张贴公布,公示给过往司乘,造出舆论,造出影响,从而震慑此类的违法车辆。在心理和舆论上给这些不法司机造成影响,有效的避免闯卡车辆无所顾虑,肆无忌惮的心理和行为。

  四、形成内部打逃治理工作机制

  1、提高工作责任心和工作质量,预防闯卡,发现有闯卡迹象的车辆(提高警惕,发挥保安作用,采取有保安先收其通行卡和询问其入口站名,给其心理上造成一种震慑,防止闯卡;

  2、与监控做好配合,治理倒卡。如发现该车严重超时、车牌号不符、下站口与IC卡显示入口方向相向等情况,及时通报监控,利用远程查询调出该车入口站车辆信息与该车对照正确识别;

  3、正确识别假冒证牌,严格车型判断,统一判别标准,严格“大改小”,“征改免”操作程序,严厉打击“一车两证”“两证分开”车辆。

  4、对于绿色通道车辆实施一车一验,并用数码相机对所拉货物进行拍照核实。

  5、在收费亭窗口张贴闯卡车辆“黑名单”,公布闯卡车辆信息,从社会舆论抵制和影响闯卡车辆。另外,有利于收费人员熟悉闯卡车辆信息,便于闯卡车辆二次下道时对其进行处理。

  6、根据情况,驱车追回闯卡车辆。当闯卡车辆车速低,行驶缓慢时,利用站内公务车驱车进行追赶拦截,追回闯卡车辆。

  7、出台激励机制措施,对当班期间,由于工作疏忽大意造成车辆闯卡的人员和当班期间的保安进行处罚,对发现逃费车辆并采取有效措施治理的人员,进行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提高职工对打击逃漏通行费行为的工作积极性。

  8、在处理偷、逃、漏通行费车辆时,需要掌握详细可靠的证据,本着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的原则,处理时做到有理有节。此外,坚持做到原则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工作方法,避免激化矛盾,把事态扩大,影响正常的收费秩序。

  9、对于治理的车辆要及时上报信息,达到信息共享,共同治理的效果。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国互联网的新闻宣传和信息内容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和全国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的总体要求,按照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以及《文化部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的部署,文化部决定20xx年5月10日至10月1日集中力量在全国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行动。

  一、工作任务

  1、坚决整治“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中出现的危害国家安全,煽动民族分裂,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传播淫秽、色情、暴力、赌博的有害信息。有力打击利用“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含有色情、赌博、暴力、愚昧迷信等不良内容的电脑游戏和非网络游戏。严厉查处容留未成年人在非国家规定时间内进入“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未成年人夜间上网等违法经营活动。

  2、做好“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审核、登记和换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工作。对证照不全或不符合开办条件的,限期停业整顿,整改不合格的,关闭一批;对无证照经营的,要配合有关部门取缔一批。

  3、建立“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从业者资格审查、入场登记及场地巡查等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整顿市场秩序,有效地遏制“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过多过滥、格调低下、秩序混乱的势头。

  二、工作措施

  1、彻底清查所辖区域内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总量、结构、档次、布局情况,加强宏观管理和调控力度。

  2、加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日常监督管理,要通过明查暗访或者根据群众举报,重点查处容留未成年人在非国家规定时间内进入和未成年人夜间上网的现象;以及经营含有色情、赌博、暴力、愚昧迷信等不良内容游戏等违法经营活动。

  3、对网络文化市场管理人员进行管理法规和执法工作的培训。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法定代表人、主管人员进行管理法规、职业道德、业务规范等方面的培训。建立持证上岗、入场登记、场地巡查制度。

  4、联合共青团等组织和社会各界开展文明上网活动。积极推进聘请“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义务监督员的工作。

  5、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专项治理行动结束,各地一律停止审批新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三、工作步骤第一阶段:

  摸底与清理(5月10日至7月30日)

  1、动员部署。6月1日前,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和全国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互联网管理工作意见,按照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和《通知》的要求,明确这次“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和整顿措施,熟练掌握治理和规范“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法规和执法程序,依据本方案结合本辖区网络文化市场发展状况,制定这次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层层部署,落到实处。要让所有经营者了解这次专项治理的工作意义和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步骤,要求经营者积极配合,做好重新审核登记及换证的准备工作。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力量和新闻媒体积极参与专项治理工作,形成健康上网和规范经营的舆论氛围。

  2、集中清理。7月20日前,各地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本辖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有害信息和违法经营活动进行集中治理和打击。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和《通知》的要求查处一批、关闭一批、取缔一批,有效地解决“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有害信息泛滥,经营色情、赌博、暴力、愚昧迷信等不良内容的网络游戏,以及无证经营、未成年人违规进入等问题。

  3、阶段性检查总结。7月30日前,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认真总结这一阶段,特别是对有害信息整治行动的经验教训,对治理中的重点、难点和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热点问题,集中研究,专门解决。把群众是否满意,家长是否放心,作为检查和衡量这次专项治理行动成效的重要标准。文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验收工作组,对重点地区进行检查验收。各地也要组织区域性检查验收工作。对治理行动成效显著的地区予以表扬,对行动消极迟缓、工作不利,未完成专项治理任务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第二阶段:换证与规范(8月1日至10月1日)

  1、换发《文化经营许可证》。9月1日前,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在前一阶段的摸底和清查的基础上,逐家审核现有“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场地、设备的情况,按照从严控制、从严审批、从严管理的要求,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重新审核登记,换发《文化经营许可证》。

  2、规范经营行为。9月20日前,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各地要建立和完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入场登记制度,场地巡查制度,聘请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作为义务监督员,把规范市场秩序,加强稽查管理工作做到实处。

  3、复查总结。10月1日前,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结合《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换发工作和规范“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等措施,对第一阶段的互联网有害信息,未成年人的进入,非法经营等问题的治理工作进行复查,严防上述现象的回潮。同时,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1、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把这次“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行动抓紧、抓实、抓好。要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走过场,不搞花架子,扎扎实实解决“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存在的问题,重实际,求实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要积极主动与公安、工商、电信等互联网管理有关部门相互配合与支持,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迅速解决所辖区域内出现的问题。对这次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大案、要案以及为违法经营活动提供保护伞等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各地要设立举报电话。

  3、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利用各种媒体对这次专项治理行动进行报道,对重点问题和突出问题进行跟踪报道。

  4、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在专项治理行动中,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编发工作简报,沟通信息,反映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这次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应于10月15日前报送文化部文化市场司。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的《魏县开展医院卫生院敬老院养老院福利院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魏公消[20xx]1号)的通知和要求,我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集中开展医院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普查整治火灾隐患为重点,全面推动医院安全防火工作。工作目标为:不断完善和健全医院安全防火体制;改善医院安全防火条件;增强医院抵御火灾的能力;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医院、患者财产和生命安全,维护医院安全稳定,保障我院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贯彻落实上级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医院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科室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消防安全大检查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组织部署。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1、强化自查,落实整改

  各科室均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的统一部署,强化自查,落实整改。要组成检查组,对本科室所管辖的区域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必须采取措施立即整改,坚决消除医院内的静态火灾隐患,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动态火灾隐患。医院届时将组成检查组进行统一检查。

  2、加强宣传,增强消防意识

  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大力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专题宣传活动,营造消防安全宣传的氛围。各科室可以开展讲座、演练、防火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对医护人员以及患者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宣传消防安全知识,以增强广大医护人员以及患者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抵御各类火灾事故的能力。

  3、组织医务人员积极参加各级消防安全培训。

  四、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

  1、是否经过消防审核、验收或消防设计备案、竣工验收备案。

  2、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和改变防火分区、在工作周边搭建违章建筑。

  3、是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元宵节”消防安保措施是否到位。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照国家标准配齐配足、完好有效,是否存在擅自挪用、停用等问题;消防水源是否充足,水压是否符合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是否运行正常。

  5、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设置栅栏或采取其他形式锁闭、封堵;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被遮挡、覆盖等现象。

  6、是否存在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从事经营现象。

  7、是否违规使用明火或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是否存在违反禁令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电气线路是否按规定敷设。

  8、医院病房楼内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气线路是否私拉乱接;门窗上是或否设置影响逃生及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9、是否存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

  10、是否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应急演练,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11、是否制定、落实“清剿火患”战役方案,积极配合全院消防大检查工作。

  五、专项治理工作的时间及步骤

  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时间为20xx年1月至20xx年2月。共分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月30日至2月4日

  医院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组成相应的领导班子和检查小组,开展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动员广大医护人员积极参加消防大检查工作,确保治理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2月5日至2月24日

  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逐条进行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要落实整治措施。如查出重大火灾隐患,又一时不能改正的,要将具体情况及时报办公室。

  3、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2月25日至2月29日

  各科室于20xx年2月26日前将消防大检查工作情况总结上交办公室。领导小组要进行查检验收和评比。同时将此项工作列入年终综合评比内容。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篇5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也使部分学生误入歧途,在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这些近期发生的恶性校园欺凌事件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处理和教育,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根椐《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xx】22号)要求。为加强对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我校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经研究,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本校全体学生

  三、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6月―7月

  1、开展专题教育。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播放法制录像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召开主题班会。各班组织学生围绕《遵纪守法、珍爱生命、共建平安校园》主题,结合近期全国发生的一些校园欺凌事件,根据本校实际进行讨论反思。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各班于6月21日前上报摸底结果和班队会照片。

  3、完善方案制度。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加强预防教育。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通过xx公众号和各班的QQ群、乐教乐学等途径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

  5、排查疏导建档。学校安全管理干部和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学生之间的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通过与学生谈心、交流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发生过激行为。要加强对特殊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摸清底细、建档造册,积极利用好家校沟通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要特别关注学生的课业和心理负担,防止因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心理压力引发事故案件。要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精神异常人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仇视社会或扬言滋事报复人员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进行细致排查,属于校内人员的学校要切实做好工作,并逐一建档,落实专人加强管控,如涉及校外的应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同时禁止学生带学习工具意外的任何物品(包括零食)进入校园,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6、及时处理警示。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保安、班主任、家委会值班人员和少先队值周班对校园进行巡视,并发动学生进行举报。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对实施欺凌的学生要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要约谈家长并上报街道中心校。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7、及时信息上报。按照中心校布置,各班每月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和家长、学生举报。学校对摸底情况及时作出处置,并按时完成数据上报工作。

  第二阶段:20xx年9月―12月

  我校要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排查建档、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20xx年9月1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街道中心校。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深刻汲取以上事故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要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疏漏发生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和教职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坚决防止有规定不执行、有制度不落实、有责任不追究的倾向。

  2、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与个人的提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绩效工资挂起钩来,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

  4、班主任对发生在班级中的欺凌事件存在敷衍、应付和不及时上报、瞒报和漏报的,要记入班级考核。

  5、本项工作设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作的开展。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篇6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XX〕22号),省教育厅办公室也下发了《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苏教安办〔20XX〕4号)。根据相关精神,特制订宜兴市教育系统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全市各中小学、职业学校

  三、组织机构

  教育局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为:

  组长:孙全芳、柳志贤

  副组长:吴胜东、蒋建伟、蒋伟

  成员:张俊、周英、沈晓娟、葛以春、舒宇超、杨伟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俊兼办公室主任,杨伟成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专项治理工作由局普教科、督导科与安全办联合组织,相关科室与各学校共同参与。

  四、安排及要求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6月―7月

  1.组织部署。

  各校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制定本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方案,公布救助电话,抓紧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2.开展教育。

  (1)各校要召开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议,公布学校专项治理机构、各年级负责人员名单及具体职责。

  (2)各校要通过校园广播、电视等渠道,面对全体学生开展宣传,让每个学生了解具体内容,确保100%的知晓率。

  (3)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

  (4)各校要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5)各校要向家长发放以“防范校园欺凌”为主要内容的告家长书或召开家长会,向家长宣传本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请家长积极配合专项治理行动,做好家庭教育,共同防范校园欺凌的发生,保护学生身心健康。

  3.完善制度。

  各校要研究、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加强预防。

  (1)各校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2)各校要组织排查,及时发现重点对象,并开展针对性教育,把欺凌情况扼杀在萌芽状态。

  5.及时处理。

  (1)通过排查或救助电话等方式获知欺凌信息时,要迅速启动响应机制,由学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牵头组建处置小组,并责成处置小组规定时间内完成具体处理工作。

  (2)对于较为严重的校园欺凌现象,要由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直接处置,对于此类学生要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同时向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6.监督指导。

  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各校要认真听取各方面对学校专项治理的意见、建议,同时做好记录,落实治理措施,主动整改问题。

  第二阶段:20XX年9月―12月

  各校要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报市局。市局将全面开展督查工作。

  1.学校自查。

  (1)各校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20XX年9月15日前开展自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校要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纳入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内容,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深入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举措。

  (3)各校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果,不断减少、力争杜绝校园欺凌的发生,使校规校纪得到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文明、身心健康,校园平安、和谐。

  2.市级普查。

  (1)市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和职业学校的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于20XX年9月30日前将督查情况报无锡市教育局及宜兴市政府。

  (2)市局将把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平安校园建设考核,对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平安校园申报资格。

  (3)市局将进一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校园欺凌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促进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区建设,巩固创建成果。

  3.无锡复查。

  无锡市教育局将于20XX年10月上中旬组织督查组对我市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抽取比例不低于1/3,复查学校数量不少于6所。复查结束后,无锡市教育局将把复查报告连同我市督查报告一并报送省教育厅及无锡市政府。

  4.省级抽查。

  20XX年11月份,省督查组将对无锡市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省级抽查时要在无锡市范围内抽取不少于2个县级单位,每个县级单位抽查学校数量不少于6所。

  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篇7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对校园欺凌现象的预防工作,根椐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和文件精神,制定《中站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切实维护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人身安全。

  一、专题教育

  ①国旗下讲话,向学生宣讲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并告知学生如何预防方法及发生校园欺凌的紧急应对。

  ②主题班会,通过主题班会深入开展讨论、分析“面对校园欺凌,我们该怎么办?”

  ③通过电子屏、宣传栏等平台加强宣传和教育。

  ④通过“家校沟通平台”加强宣传教育和家校联系。

  ⑤专题讲座,邀请法制副校长来校开展专题讲座,进行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

  ⑥召开教职工会议,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二、完善制度

  ①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指导预防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和校园欺凌应急处理;

  ②完善明确相关部门、相关人员“校园欺凌”处置的职责。

  ③校长、安保处组织校委会人员参加专题会议,学习《行政人员值班制度》,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谁当班谁负责”、“谁首接谁负责”,杜绝相互推诿、不闻不问、甚至听之任之的现象。做好应急处置和汇报。如情况紧急,可直接向当日总值班或校长汇报,在当日总值班或校长指导下进行应急处置或报警;如情况失控,紧急联系校园安保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疏散,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如发生人员伤害,视情况可先报120并组织紧急救护,后汇报。

  三、预防应急

  ①加强行政值班和校园巡查工作,重要时间(早上、中午、下午放学)、重要场所(操场、校园、教学楼)的巡逻和查看,并做好相关记录。

  ②督促学校安保人员加强校园巡视;加强对安保人员的培训考核,将巡视的频率和发现、制止突发问题纳入考核和奖惩。

  ③在部分重要场所增加高清监控摄像头,对已有的非高清摄像头进行部分更换,从技术上提高防范、发现、制止校园欺凌事件的能力。

  ④加强学校督导人员督导和巡视,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

  ⑤督促全校教职人员加强课间管理和巡视,提高巡视频率;同时要求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认真负责,通过校园监控发现校园内的学生打斗及欺凌事件,要求加强与巡逻保安、行政值班人员的联系和沟通。

  ⑥要求班主任利用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并共同教育。

  ⑦向学生公布学校“校园欺凌”救助电话。

  ⑧利用教职工会议、班主任会议、校行政会议等加强宣传教育,明确全体教职员工的职责和要求。

  ⑨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发现校园欺凌的苗头或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跟进解决,防止事态恶化。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篇8

  一、校园欺凌治理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校园欺凌治理小组职责:

  1、通讯联络组(郭建武负责)职责:发生欺凌时,及时通知防欺凌组组长和临近教师赶赴现场。

  2、现场防欺凌组(杨立庭负责)职责:通知本组成员迅速赶赴现场,对施暴者劝告、强行阻止。

  3、现场疏散组(冯光杰负责)职责:通知本组成员迅速赶赴现场,根据实际情况以及领导要求,将学生迅速分开教育。

  4、现场救护组(牛海江负责)职责:对受欺凌学生简单心理健康咨询。

  5、接待、安抚、善后组(杨立庭负责)职责:通知本组成员迅速赶赴现场,安排阅览室为受欺凌学生安抚室,会议室为领导指挥中心,根据领导小组组长要求,做到安抚善后工作。

  三、校园欺凌伤害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

  1、发现者为学生,学生应立即报告临近教师,临近教师立即通知通讯联络组组长,并组织附近人员一起上前阻止欺凌者施暴,并劝解教育。

  2、发现者是教师,立即报告通讯联络组组长,并组织附近人员一起上前阻止欺凌者施暴,并教育分开。

  3、通讯联络组组长指挥本组成员,第一时间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应急小组组长、班主任赶赴现场、年级或教室。

  4、领导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迅速赶到现场,启动校园欺凌伤害事故应急预案,先到人员先指挥(组长到后由组长)各应急小组按职责进行现场操作。

  5、校园欺凌伤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作出终止校园欺凌伤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篇9

  为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严肃校纪校规,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治理目标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强化教育防范措施上下功夫,坚决防范、制止校园欺凌事件,确保校园师生安全,营造法治、公平、公正、友善、和谐、文明的育人环境,努力培育“理论扎实,技能过硬,品行端正,素质全面”的中职学生,切实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提高治理认识,完善专项治理活动机制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完善校园欺凌考核机制,将校园欺凌防范纳入教师年度个人考核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机制,整合学校、家长、社区、学校法制副校长等资源,明确职责,共同协作,增强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效性与能动性。

  (二)加强活动宣传,营造浓厚专项治理氛围召开全校师生专题动员大会,举行“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杜绝校园欺凌,从我做起”签字仪式,书写承诺书,营造声势浩大的治理氛围;

  充分利用学校的教育阵地,如校园门户网站、校园电视台、黑板报、橱窗、电子显示屏、广播室、图书阅览室等,教育学生团结友爱,珍惜同学情、师生情,从自我做起,不恃强凌弱、不以大欺小、不聚众斗殴等,树立良好社会主义道德观,为周边人传递正能量,坚决做好校园欺凌事件的防范工作。

  (三)构建治理网络,强化校园暴力防控体系1.建立全网覆盖巡查机制。

  一是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安全责任区专人负责制对校园实行全方位无死角安全巡查,明确巡查责任人、职责要求,确保巡查监管无死角无盲区。

  二是任课教师要对学生的安全负责,发现学生有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告诫和制止,并及时与班主任沟通。班主任对本班安全工作负总责,要特别关注特殊学生(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留守儿童等)和行为不良学生的思想状况,要经常召集科任教师、班干部、家长等人员了解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化解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矛盾,及时发现并解决发生的问题。

  1.建立多处室协调共管机制。各处室应加强联动,多管齐下,形成合力,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科学应对、果断处置。当欺凌行为发生时,各处室应把保护学生安全,平息事件、稳定秩序作为第一要务,密切配合、相互协作、不得推诿、扯皮和拖拉,并及时上报。

  2.加强门卫安全管理。加强门禁管理制度,严格学生出入管理,严防社会不良人员以各种借口进入校园滋事,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3.建立举报投诉箱。为尊重学生隐私,学校政教处建立举报投诉箱,安排专人定时获取并解决投诉信件,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成立学生安全员网络。各班级设立学生安全员网络,指定专人作为安全联络员,主要负责收集本班同学矛盾、团体关系等不稳定因素,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并将收集到的信息及时反馈给班主任,班主任结合学校矛盾纠纷排查活动按时填写矛盾纠纷排查表,政教处对各班矛盾纠纷排查采取“周收集、月通报、学期考评”信息应急处置机制,扎实做好信息收集、隐患排查和事件防范工作,防止事态发展,切实帮助同学排忧解难。

  5.强化警校共建。积极联系片区民警,开展警示安全教育,教会学生自护自救常识,定期开展管制刀收缴活动和校园周边治理工作,营造法治安全的育人环境。

  (四)深化教育形式,提升学校德育工作实效

  1.开展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定期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增强师生的法律素养。政教处和治安室结合德育教育和安全教育活动如开展文艺汇演、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法制讲座、模拟法庭进课堂、读书之星评选、阳光学子评选等社会主义法制文化等活动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让学生知法、懂法、守法,并学会珍惜生命、懂得生存、热爱生活,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结合主题班会和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和防护意识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充分发挥心理咨询室的教育疏导作用,对重点学生、留守儿童、单亲子女等进行心里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乐观豁达、团结友爱、与人为善的处事观和交友观,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

  3.开展家庭教育。举办家长培训会,引导家长运用科学、法治的理念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教育引导工作。坚决摒弃以恶制恶,以暴制暴,无原则的袒护学生的错误教育观,形成家校共育,齐抓共管的良性教育氛围。

  4.开展读书活动。努力营造书香校园、和谐校园,鼓励学生多读书、读好书,以良好的文化素养感染人,以渊博的知识说服人。

  5.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活动。贯彻落实《临泽职业中专学校文明礼仪教育实施方案》与《临泽职业中专学校不文明行为六抵制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销号管理,坚持从人人抓起,从日常文明行为抓起,从身边小事抓起,集中治理文明礼仪和道德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针对生活中的各种陋习和不文明行为,引导学生讲文明、尊礼仪、守道德、善待他人。

  (五)创新教育机制,建立重点学生教育档案

  要将重点学生教育管理作为学校平安建设的重中之重,建立排查、约谈、家访、疏导、评估五种机制,通过逐人摸排,确定重点教育管理对象,按照一岗双责、创新性的采取全员育人导师制与虚拟专门学校建设相结合的方式建立重点学生教育档案,注重德育手段的现代化、网络化,形成教育合力,突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意识。采取约谈、主题教育、心里疏导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跟踪教育管理对象,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篇1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参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意识,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案》(济消字〔20xx〕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加大消防安全监管力度,重点整治全市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职工宿舍、办公场所等火灾易发地。通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面排查整治建筑施工火灾隐患,彻底消除重大火灾隐患,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提升建筑施工火灾防控能力,提高应急救援水平。督促工程参建各方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二、治理内容

  全市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职工宿舍、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

  1.施工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

  2.施工企业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3.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在施工阶段的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尤其是施工现场外墙保温系统和外墙装饰采用的材料及现场施工时采取的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情况。

  4.电、气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操作现场配置相应消防器材、设施及防火监控情况。

  5.施工现场的用火、用电、用气场所与办公设施及职工临时宿舍分开设置情况。

  6.施工现场灭火器、消防水池、消防栓等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在建项目随主体敷设的消防给水系统设置情况。

  7.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管理情况;易燃易爆物品管控情况。

  8.施工现场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疏散通道设置情况。

  9.施工现场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

  三、治理时间安排及步骤:

  治理时间从即日起至20xx年10月30日

  (一)动员部署(1月30日前)

  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召开动员会,签订工作责任书,动员和部署建筑施工单位对照排查整治内容,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

  (二)集中排查(2月17日前)

  1.各建筑施工单位接到通知后要依照消防治理活动方案要求立即开展深入全面的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组织施工。

  2.市站各科室,各县(市)、区(分)站要抽调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所管辖在建工程项目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地排查。对各建筑施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开展一次全员培训、组织一次疏散演练、签订一份责任状、建立一份排查档案执行实名制,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风险、与排查人员“全额捆绑”。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加强分析研判,根据规模和火灾危险性划分风险等级,分级分类列出整改时间表,明确整改方案、时限和责任,确保责任有人领、问题有人管。

  (三)全面治理(9月30日前)

  各单位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对照整治范围和重点,根据职责分工,组织检查组对所辖区域内所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要逐一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确定整改日期,并督促落实整改到位。3月31日前,各单位要选取试点,按照“安全标准化、监管流程化、基础信息化、岗位责任化”要求分类进行打造,并召开现场会,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确保9月底前全部治理完毕,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全部整改到位。

  (四)总结验收(10月30日前)

  10月20日前,市站,各县(市)、区(分)站要组织一次检查验收,对整治不到位的单位,将责令重新组织治理。

  四、治理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思想要高度重视,党政一把手要上心上手、深入基层一线督导检查。市站成立以刘其贤站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工办,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定期通报情况。严格落实各项措施要求,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建筑施工消防安全。

  (二)深入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全面提高建筑工程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施工方要集中开展农民工消防安全培训。各施工现场要制定消防宣传实施方案,通过开办消防宣传专栏、播放消防警示片、组织现场培训和演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扑救初起火灾和火场逃生等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从业人员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本领,切实提升建筑工地防范火灾的.整体水平。要健全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消防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增强全员消防意识和防灾救援能力。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单位要加强监督巡查,坚持严管重罚原则,对不落实消防安全有关要求的工程,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对存在问题较多、消防安全隐患严重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参建单位,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准入清出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给予严厉处罚。

  (四)及时总结上报。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各单位专项方案和部署情况请于1月31日前报市站总工办;排查台账,2月15日前上报。每月22日,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及检查情况,专项工作结束后2日内报工作总结。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篇11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全力构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根据全国综治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及教育局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从5月4日起开展维护学校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以全面综治维稳工作会议精神为依据,围绕建设“平安长岭”“法制长岭”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求实维护学校及校园周边的安全稳定,为师生的学习生活和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本次专项智力活动的整体目标是: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环境明显改观,师生的安全感明显增强,建立起维护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秩序的长效机制。

  (一)、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秩序明显改善。影响学校及师生的各类隐患基本消除,不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明显减少。

  (二)、妨害学校教学生活秩序,影响师生身心健康的经营场所、活动商贩、违章建筑等各类隐患得到彻底清除和整治。

  (三)、建立健全安全防范责任制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组织,并成立了校保安队,新制定了保卫制度,宿舍管理制度、外来人员管理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使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5月4日----6月30日)

  (一)、组织部署阶段(5月5日到5月7日)

  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

  (二)、排查摸底阶段(5月8日到5月15日)

  对学校周边的各类安全隐患开展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不留死角死面,对排查来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总结上报,为下步工作打好基础。

  (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16日到5月30日)

  校长是校园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配足配强校园保卫人员,要健全门卫制度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进校盘查验证登记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的易燃易爆管理器具入校园;要完善校园安防设施,在学校门口等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探头,与110报警系统联网,确保一旦有警情公安机关能快速反应;要在上学、放学时间安排当日带班领导、教师和保安到校门口值守,有秩序地引导、护卫学生进出校门;高峰期间要能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及可疑人员采取妥当措施处置;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自身安全防范能力;要加强对有精神疾病和心理不健康的师生、有劣迹学生、不安分学生排查管控;加强舍务管理,建立健全舍务教师工作责任,保卫好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守制度,并重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要制定相关的预案,并加强演练,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将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坚决杜绝教师乱办辅导班现象;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投毒事件;加强师生消防知识教育,经常对学生宿舍、食堂等人员集中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防止火灾。全体教师及领导应行动起来深入工作,排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及时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

  (四)、检查验收阶段(5月31日到6月10日)

  迎接县综治委、县委、县政府、教育局对专项智力活动开展情况的验收工作,纳入年终综治考评。

  (五)、巩固提高阶段(6月11日到6月30日)

  对前四个阶段的工作进行“回头看”力争各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要进一步总结完善维护校园安全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监督机制,考核评估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校园及周边长治久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这次专项治理行动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大事抓紧抓好,真正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全力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二)、真抓实干

  对影响学校及其周边安全的突出问题要采取超常规措施,一次性解决到位。对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期解决,务求实效,让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切实满意。

  (三)、齐抓共管

  根据各自职能,既要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又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构筑社会、家庭、部门联动格局,实现统一行动、联合整治。

  (四)、落实责任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篇12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检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和效率,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提高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xx〕29号)、《关于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xx〕175号)要求和《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鲁卫医字〔20xx〕6号和聊卫医〔20xx〕3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严肃查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诊疗技术规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合理医疗检查(包括各类影像学检查、实验室检查、病理学检查等,下同)行为,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制度规范,探索建立重点监控目录和超常预警制度,建立健全医疗检查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行动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检查的其他机构。

  三、聚焦重点

  结合“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等工作,重点整治无依据检查、重复检查,高值高频、群众反映突出的检查项目,费用较高的检查项目和明显不合理的检查行为。

  (一)整治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的医疗检查行为。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出诊疗科目范围开展的医疗检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设备器械开展的医疗检查,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医疗检查,使用禁止临床使用的医疗技术开展的医疗检查,未按标准收取费用的医疗检查,违规捆绑收费的医疗检查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整治无依据检查和重复检查等不合理检查行为。对违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及有关诊疗技术规范等开展的无依据检查、非必要重复检查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整治违反知情同意原则实施的检查行为。引导医疗机构强化落实知情同意和院务公开要求,重点整治违反相关规定,未经患者或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的特殊检查行为。医务人员在为患者开具检查单前,要说明检查目的和必要性,特殊检查要取得患者或家属书面同意。

  (四)整治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指标和绩效分配方式。重点检查医疗机构绩效分配方案,对医疗机构向科室或个人下达业务收入指标,将医务人员收入与检查检验直接挂钩的分配方式和实行“开单提成”等做法严肃查处。

  (五)整治违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行为。对未取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即购置使用该设备用于临床诊疗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整治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医疗检查行为。全面整治无依据检查、重复检查、高值高频、群众反映突出的检查项目,费用较高的检查项目和明显不合理的检查行为,重点突出“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的三假行为,对不合理医疗检查导致医保基金损失的,依法依规依约严肃查处。

  四、工作方式

  采取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县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组织专家飞行检查、有因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

  五、责任分工

  专项治理行动由卫健部门牵头,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卫健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负责具体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检查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治理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依规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查处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开展检查活动的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涉嫌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展医疗检查的,及时通报卫健部门。

  医保部门负责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和相关涉事人员。

  六、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行动时间为20xx年7月至2022年3月,分5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启动阶段(20xx年7月)。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制发我县实施方案,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7月)。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并结合正在开展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等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边查边改。自查自纠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疗机构覆盖率100%。

  (三)监督检查阶段(20xx年8月-11月)。县卫健局将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抽查,着力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检查发现涉及医保基金使用问题,指导医疗机构按照相关规定退回医保基金,多收取患者的费用及时退还患者或作相关处理。组织检查医疗机构的数量为:二级及以上医院(含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100%,一级医疗机构抽查30%,门诊部、诊所抽查比例不低于10%。

  (四)整改提高阶段(20xx年12月-2022年1月)。各医疗机构对自查和监督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深入分析,举一反三,查补漏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推动医疗机构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规范。

  (五)总结巩固阶段(2022年2月-3月)。县卫健局牵头,对全县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固化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形成相关材料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和相关部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对于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联合协作机制,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依法依规处置,督促整改落实。各单位要对专项治理行动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台账,对相关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督促问题逐一整改落实。

  (三)推动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针对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日常监督、整改落实、完善制度、持续改进的长效闭环管理机制。要创新监管手段,探索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逐步实现对不合理医疗检查的自动发现、自动提醒、自动干预,引导医疗机构将技术水平、疑难系数、工作质量、检查结果阳性率、患者满意度等作为绩效分配重点考核指标,建立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和技术价值的绩效分配方式和医疗绩效评价机制。统筹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薪酬制度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形成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良好政策环境。

  (四)发挥社会监督,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准确解读相关政策,提高专项整治活动的知晓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举报电话或开辟专门举报通道,广泛征集线索,认真调查核实,对于典型案例及情节严重案例等要予以通报曝光,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在卫健系统大力宣传专项治理行动,引导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检查中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恪守职业道德,不断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各单位要组织好专项治理工作,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建立的制度化成果和取得的成效等,形成半年总结和全年总结,分别于20xx年8月20日、2022年2月20日前,报送县卫生健康局。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篇13

县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防火安全委员会“1210”电视电话会议和xx《关于印发〈XX年xx冬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芜县防字〔XX〕9号)文件精神,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扎实做好校园冬季防火工作,为“两节”“两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县教育局研究决定,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建科,办公室主任为麻继忠,成员为杨佳怀、奚家兴,具体负责冬季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情况收集反馈工作。

  二、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按动员部署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和验收总结阶段3个步骤进行,时间从XX年12月15日至XX年3月15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12月15日至XX年12月20日)

  各校召开冬季防火工作会议,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全面部署;要确定专人负责,明确职责量化任务。同时,要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演练活动,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二)组织实施阶段(XX年12月21日至XX年3月五日)

  1、自查整改。

  各校、幼儿园根据专项整治要求,开展自查,重点检查是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是否存在火灾隐患或消防行为,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要认真填写“学校消防安全状况摸底登记表”,并按时上报。自查整改工作必须在12月21日前完成,并形成自查报告,报县教育局基建科。

  2、组织实施。

  (1)各校、幼儿园要紧密联系学生家庭,建立预防火灾体系,通过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学生家长预防火灾的积极性。

  (2)各校、幼儿园要加强师生预防火灾的教育,利用校园宣传栏、广播站、黑板报等创设氛围,大力宣传冬季放火;利用校会、班会等对师生进行教育。

  (3)各校、幼儿园要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积极开展安全演练工作。

  (三)验收总结阶段(XX年3月6日—3月15日)

  各校、幼儿园要对校园(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同时,县教育局将配合县政府做好督查验收,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各校、幼儿园要将此次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与XX年3月15前报教育局基建科。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校、幼儿园要结合校园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消防安全治理工作;要成立组织,切实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全县各学校、幼儿园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自查整改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幼儿园的负责人将依法依纪处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责令学校、幼儿园限期整改。

  (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各学校、幼儿园要确定专人,明确责任,认真仔细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加以整改。整改有困难的,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县相关部门支持,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各校、幼儿园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把消防安全作为师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逃生、自救、灭火器使用等消防安全演练,切实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三)严肃纪律,依法办事。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办事,切实履行职责。对于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措施不落实等问题,除及时整改外,并通报批评;对于工作不力、失职的学校领导和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从严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治理重点

  (一)是否经过消防审核、验收和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状况。

  (三)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的配置、有效使用情况。

  (四)校舍、宿舍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畅通;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应急照明灯的安装。

  (五)校舍、宿舍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学生集体宿舍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

  (六)按规定应设而未设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或系统不能保证正常使用。

  (七)在校舍、宿舍等建筑物周围违法乱搭建,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

  (八)校舍、宿舍等建筑物周围有影响消防车通行或正常工作的障碍物。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篇14

  为了落实学习刘金国副部长关于警用车辆专项治理的电视电话会议,我队专门召开了学习会议,通过学习刘金国同志的讲话,确立了工作思想,将坚决做到:车辆严禁外借驾驶,严禁费警务人员驾驶。遵守交通法规。不使用“问题车辆”,不使用无牌无证或报废车辆。严禁非执行紧急公务超速行驶。严禁酒后驾车。自觉遵守警用车辆管理规定,做到有问题的车坚决不开,不该停的地方坚决不停,不该用的车坚决不用。做到了规范警用车辆管理,杜绝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一、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内部整肃风纪的重要行动,切实解决全市消防部队警用车辆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整肃警风警纪,推动《公安消防部队车辆管理规定》、“五条禁令”、“三条铁规”等制度要求落到实处,提高警用车辆和涉案车辆管理使用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树立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促进全市消防部队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和队伍正规化建设。

  二、健全组织机构

  为切实抓好全市消防部队警用车辆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支队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治理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2月26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建章立制、检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22日至3月5日)

  支队召开警务车辆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传达全国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专项治理工作。支队在行政值班室和纪委分别设立举报电话xxxx,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6日至6月30日)

  各单位要对照重点内容,采取对照标准查、官兵相互查、面向社会查等方法,组织对本单位的警用车辆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专项台帐,由主要领导签字后,一式两份,一份交由支队专项治理办公室存档备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建章立制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

  各单位要结合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建,对现有关于车辆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的审查,认真开展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对不合时宜、与上级规定办法相抵触的要立即废止,并研究制定简便易行、切实管用的制度规定。要坚持对武警消防牌照车辆、涉案车辆实行档案管理,一车一档,建立健全经常性的监督检查、通报评比制度,推进警用车辆、涉案车辆管理使用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四)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

  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总结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并于11月2日前将警务用车和涉案车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书面报支队专项治理办公室。支队将结合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突出重点,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集中检查、交叉互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全市消防部队警用车辆和涉案车辆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开展全方位的检查评比,通报治理工作情况,并积极做好各项工作,迎接公安部、总队组织的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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