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时间:2025-01-14 09:54:52 飞宇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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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通用11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通用11篇)

  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1

  根据《xx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xx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x食安办函[20xx]2号)文件精神,认真抓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强化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为指针,坚定不移抓深化、抓重点、抓服务、抓基础,全面提升本县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水平,落实“找差距、补漏洞、严要求、敢负责、见成效”的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全面排查食品质量安全风险,整治各类食品安全隐患,构建食品隐患排查长效机制,扶持一批优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产品质量安全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惩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分子,使区域性食品问题突出和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屡禁不止的状况明显好转,食品生产加工水平和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水平有明显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自律和诚信意识不断增强。

  二、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小组,负责对全县肉及肉制品、米粉、桶装水、酒类、豆腐皮、酱菜、蜂蜜等相关企业及生产小作坊进行全面清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负责人为xxx副局长,组成员包括xxx、xxx、xxx。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摸底,完善企业、小作坊档案(3月-5月)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类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大量兴起,过去的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档案已不再适宜新时期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要求,尤其在20xx年11月xx省颁布《xx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后,更需完备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档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成员将深入我县各乡镇村寨,实地搜集企业、小作坊第一手信息,如企业生产的产品、生产条件、人员、检验设备、质量信息等,为今后规范我县食品监督监管提供资料。

  在摸底、排查期间,除完善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档案外,还要求企业和小作坊做好以下几点:

  1、严把原材料质量控制关,在生产加工严禁中使用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

  2、规范食品标签标注。对不符合规范的,积极指导。严禁存在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短斤少两、冒用厂名厂址等情况。

  3、注重环境卫生条件。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厂区、生产加工车间、原辅材料与成品库房、贮运工具的卫生条件应符合规定要求;生产车间、生产场地应保持清洁卫生;操作人员应统一着干净卫生的工作服;还应具备有效的防蝇、防鼠、防虫和洗手、更衣等设施;生产过程不得存在交叉污染。

  对上述要求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和小作坊,限期给予整改,并做好详细记录。

  (二)专项整治、督察阶段(6月-10月)

  根据上一阶段对全县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摸底、排查,对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按地域、企业对质量的控制能力、食品的风险程度等实行动态分类监管,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质量安全划分成不同级,利于重点监管、整治。

  1、完善监管、巡查和抽检机制。对不同质量安全等级的企业执行不同的监管方式和监管频次。通过实施巡查、回访、年审、强制检验、监督抽查等监管措施,实现分类监管、分类指导、督促获证企业履行法律义务,持续保持出厂食品合格。凡是在强制检验、监督抽查、年审、换证审查检验中不合格的,严格依法实行加大抽检频次、公告、收回、跟踪抽查、责令停产整顿、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等处理措施。做到“二个不放过”,即企业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质量安全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不放过、质量教训不吸取的不放过。

  2、建立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通过建立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突出监管重点,不断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要按照“四定”:即定人、定责、定区域、定企业;“三员”:即专业监督员、政府协管员、企业检验员;“四图”:即企业变化动态图、食品行业分布图、监管责任落实图和食品安全获救图的要求,明确分工和责任,层层落实,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

  3、重点监管小企业和小作坊。针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数量大、分布广、风险特点,按照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指导思想、建立以质量承诺为主要内容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自我声明制度,鼓励小企业联合建立检验室,督促企业落实产品出厂检验,对小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实行定期报告制度。

  4、加大监督、抽查力度。要集中力量开展食品监督抽查工作,突出重点品种、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提高监督抽查的有效性。同时,要加大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后处理力度,严格实施公告、整改、复查、处罚和责令收回等后处理措施。

  5、严格生产许可,加快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要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xx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查处无证生产、加快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进度,督促未申请的.企业尽快申请,督促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改进,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生产许可证受理、审核、检验工作的管理,严格审查条件,规范审批程序,对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

  7、深化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遏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一是要结合贯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xx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加大力度查处无证生产、销售食品违法行为;二是组织实施“百千万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对城乡结合部、农村等监管薄弱地区的区域性质量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三是严厉打击使用病死畜、禽肉等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四是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造成严重后果、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12月)。

  1、梳理总结,提炼排查、整治经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小组要认真梳理排查专项行动的做法、过程,总结排查、整治经验,查找不足,制、修定各类执法依据,巩固工作成果。

  2、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排查、整治成效。通过总结排查整治经验,食品监管部门负责研究,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中心的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和处置。

  3、做好活动总结。结合排查工作按照深入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模式,不断创新、丰富和完善食品监管责任制、食品添加剂备案制、食品质量安全快速反应机制等措施。

  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2

  为切实解决当前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根据省、青岛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全面落实省、青岛和我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主动出击的原则,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措施、更硬的手段,对食品安全各环节,特别是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进行“地毯式”和“拉网式”密集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总体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具体目标为:

  --农副产品批发市场100%实现质量安全可追溯;

  --蔬菜、畜禽、水产品等初级农产品平均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

  --食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进货验收、加工过程控制和出厂检验等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

  --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企业100%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100%实行证照上墙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公示制度;

  --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馆、小食杂店、小摊点等“五小”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排查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二、排查整治内容及重点

  各镇(街道、园区)负责本辖区内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登记、风险评估、检查等工作;各职能部门负责监管领域内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作为食品安全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和管理的责任主体,扎实做好本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一)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

  1、查处违法生产、销售、贮存高毒高残留违禁农药行为,打掉与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密切相关的“黑作坊”、“黑窝点”。突出古岘、仁兆蔬菜主产区,旧店、大泽山、云山、明村水果主产区,以及李园街道、东阁街道等生姜主产区,排查违规使用“神农丹”、“呋喃丹”等违禁药品行为。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工商局、公安局,各镇(街道、园区)

  2、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排查,重点排查重金属、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农田和灌溉用水状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治理农田污染。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各镇(街道、园区)

  3、排查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和非法生产经营假劣兽药产品行为。加强对猪肉产品中“瘦肉精”、禽肉产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的监督检查,排查养殖户落实休药期、安全间隔期、养殖记录填写等有关情况,打击畜禽养殖、水产养殖使用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牵头单位:市畜牧兽医局配合单位:市水利水产局、公安局,各镇(街道、园区)

  (二)畜禽屠宰环节。

  1、对照畜禽屠宰行业准入和管理标准,排查企业厂区布局、设施配备、屠宰工艺流程、畜禽屠宰规程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落实情况,督促做好产品来源流向登记。加大对私屠滥宰、生猪注水、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等违法行为的排查打击力度。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畜牧兽医局,各镇(街道、园区)

  2、排查屠宰企业动物防疫条件具备情况、执行宰前检疫等制度情况、进场动物检疫证明和标识具备情况,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的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牵头单位:市畜牧兽医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公安局,各镇(街道、园区)

  (三)生产加工环节。

  1、突出蔬菜加工、肉类及肉制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行业,深入排查企业原材料采购、添加剂使用、生产过程控制、厂区卫生状况,查处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和食品包装材料,以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等行为。

  2、强化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排查,督促其改进生产条件,帮扶基础较好的企业或作坊尽快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小作坊、黑窝点依法取缔。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畜牧兽医局、工商局、商务局、公安局,各镇(街道、园区)

  (四)食品流通环节。

  1、以商场、超市、集散市场、食杂店为重点,排查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质量承诺、索证索票等制度落实情况,严查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和“三无”食品等行为。

  2、深入排查流通环节运输、仓储、销售等重点部位,切断假货流通渠道,捣毁假货集散地。

  3、排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取缔无证无照小摊点、小商贩。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教体局、行政执法大队,各镇(街道、园区)

  4、加大对工业用盐、亚硝酸盐流入食用盐市场的排查力度,严防工业用盐用于食品领域。

  牵头单位:市盐务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五)餐饮消费环节。

  1、以大中型餐饮单位、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配餐等为重点,全面排查餐饮服务单位持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证配备、现场卫生、餐具卫生消毒情况等。严厉查处经营和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肉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食品原料和经营过期、劣质食品等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冷菜、烧烤等重点食品的排查力度,严防过期、变质食品引发食物中毒。强化对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严格查处“地沟油”回流餐桌等现象。

  2、全面排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公示制度,严格督促落实证照、负责人、监管责任人、量化分级管理标识、管理制度、健康证、承诺书、添加剂使用公示、食用油使用公示、废弃油脂处理公示上墙,推进规范化管理。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畜牧兽医局、工商局、卫生局、建设局,

  3、严格排查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一次性消毒餐饮具索证索票、企业资质、进货验收等情况,严厉禁止未取得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入餐饮服务领域。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卫生局,各镇(街道、园区)

  4、全面排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资质、选址、布局、工艺流程、生产用水、设备、产品包装等,加大检测力度,督促企业按规定办理证照,严厉禁止未取得资质企业从事餐饮具集中消毒。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配合单位:市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镇(街道、园区)

  5、加大校园食堂排查力度,重点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食物中毒防控措施落实、从业人员体检、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原料采购、索证索票等情况,以及加工制作是否规范,有无使用来源不明原料、散装油、散装调味品等。

  牵头单位:市教体局配合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镇(街道、园区)

  三、时间和步骤

  本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集中排查阶段(5月20日至6月5日)。各监管部门、各镇(街道、园区),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业户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将摸排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息录入“智能食安”系统。同时,采取资料分析、实地调查、走访、鼓励群众举报和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查找各类食品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将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汇总,填写《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于6月5日前报送食安办。

  第二阶段:整改提升阶段(6月6日至6月15日)。各单位对排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对短时间内可完成整改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整改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等,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对问题较多、隐患严重、危险较大的,立即采取停产、停业整顿等果断措施,坚决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各单位要将各自领域内食品安全隐患整改进展情况进行汇总,于6月15日前报市食安办。

  第三阶段:检查总结阶段(6月16日至6月19日)。各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回顾总结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报告,并于6月19日前报市食安办。各监管部门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出台各自监管领域规范管理办法,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市食安办组织对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没有整改到位的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完成。

  整治排查过程中,市食安办将组织食品安全督查室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向全市通报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食品安全是餐桌上的民生,各镇(街道、园区),各职能部门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地毯式大排查,做到全方位、全覆盖、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牵头部门要加强与镇(街道、园区)的沟通协作,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明确责任人,充分发挥好业务指导作用。各镇(街道、园区)要积极配合,利用基层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全面推行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确保摸清实底、整治到位。

  (二)严查重处,务求实效。各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排查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特别要深挖并消除带有行业共性的“潜规则”,通过排查整治行动,使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食品安全隐患得到消除。坚持重典治乱,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公安部门主动介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严厉打击和惩处食品安全犯罪,让非法生产经营者付出惨重代价,对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从源头上减少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全面动员,广泛参与。各镇(街道、园区),各职能部门要倡导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对主动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并查实的,迅速落实奖励资金,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新闻部门发挥好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违法企业或业户,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社会协同共治。监察部门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的督查和问责力度,对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3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构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市、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特制定《xx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通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争把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努力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整治到位,有效防范和遏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安全。

  针对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领域广泛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挖带有行业性“潜规则”。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20xx年将重点突出以下几方面的排查:

  (一)食品生产环节。重点对肉制品、酒类、糕点、粮食制品、食用油、茶叶及其制品等行业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生产环境是否达标,是否存在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劣质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

  (二)食品流通环节。重点对校园周边、农贸市场、农村小食杂店等区域以及蔬菜、肉类、粮油、乳制品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品种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是否严格执行国家食品经营相关制度落实进货查验,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以次充好、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餐饮服务环节。重占对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农家乐等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食品原料把关不严、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

  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隐患排查、分析研判、隐患整治、效果确认、监督管理”等工作程序开展。

  (一)集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各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所要集中时段、集中力量,采取突击检查、联合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深挖区域性、行业性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同时,要加强风险监测、社会舆情监测,深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并将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问题、隐患及时上报县局。

  (二)正确分析研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各所要对本辖区排查出的风险隐患逐一进行分析和评估,确定隐患性质、产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属于区域性、行业性的风险隐患信息,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局风险应急股。县局收到区域性、行业性的风险隐患信息后,对影响范围超出本辖区的',报请分管领导,根据领导批示作出处理。

  (三)扎实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整治。要加大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的整治力度,各所要根据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落实治理整改措施、整改效果、责任人和期限等,防范突出事件的发生。排查整治完成后,要对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效果进行确认,属于区域性、行业性的风险隐患信息,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局风险应急股。

  (四)加强对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的督促检查。县局将对各所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请各所认真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安排部署和落实工作,做好抽检监测和隐患排查记录,并于6月29日前、9月29日前、12月20日前上报《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表》。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所要从自觉实践科学监管理念、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逐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要细化工作方案,将隐患排查整治任务层层分解、逐一落实,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所要与各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密切配合,围绕隐患排查目标和重点,加强工作衔接,及时互通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健全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机制,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要充分发挥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在挖掘风险隐患方面的作用,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社会合力。

  (三)认真总结,完善机制。认真总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度。要积极探索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引导食品企业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树立诚信生产经营的理念,努力提升全县食品安全水平。

  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4

  为切实做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防止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市局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市纪委、市食安办的部署要求,积极呼应百姓对食品安全的关切,通过对校园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集中整治与规范,消除生产加工环节中存在的校园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强化相关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提升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自我把关能力,努力保障校园及周边的食品质量安全,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放心、安心的生活环境。

  二、整治时间、范围

  本次校园食品专项整治从4月份开始,至9月底结束,整治范围包括全市供应校园大宗食品生产企业及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对全市供应校园大宗食品生产企业、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调查摸底工作。根据校园大宗食品中标企业名单,掌握各自辖区内供应校园大宗食品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供应校园食品的种类、数量、供应学校的具体名称以及相关产品的质量检测情况等。在地方食安办的统一拳头下,对校园整治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市纪委、市食安办的部署要求,积极呼应百姓对食品安全的关切,通过对校园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集中整治与规范,消除生产加工环节中存在的校园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强化相关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提升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自我把关能力,努力保障校园及周边的食品质量安全,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放心、安心的生活环境。

  二、整治时间、范围

  本次校园食品专项整治从4月份开始,至9月底结束,整治范围包括全市供应校园大宗食品生产企业及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对全市供应校园大宗食品生产企业、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调查摸底工作。根据校园大宗食品中标企业名单,掌握各自辖区内供应校园大宗食品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供应校园食品的种类、数量、供应学校的具体名称以及相关产品的质量检测情况等。在地方食安办的统一牵头下,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调查,应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调查问卷等方法,对相关食品企业和小作坊的数量、基本信息、产品种类、生产情况、执行标准及基本质量状况等进一步掌握,并建立相关台好资料。

  (二)针对大米、面粉、食用油、酱油、食醋、乳制品、肉制品等7类校园重点食品及桶装水、饮料、糕点、食品济剂等产品,结合前期排查情况,确定重点企业逐一开展监督检查,加大巡查回访力度。突出对相关食品企业的生生环境、原辅材料索证索票、检验报告记录、原辅材料库及成品库储存条件、产品分类放置、食品添加剂使用及关键控制过程记录、人员健康卫生情况、产品生产日期、定量包装及出厂检验制度落实情况等方面逐项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督促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并加大违法查处力度。

  (三)通过严把证前审查和证后监管“两关”,加强对涉校园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管理。积极做好对相关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查工作,加大对企业发(换)生产许可证过程中的审查力度,严把食品生产市场准入关;督促企业做好生产必备条件的持续保持,加大证后监管力度;同时严格生产许可的退出机制,对有效期满未延续的生产企业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及连续两次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坚决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校园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企业的违法生产行为。按照国家食药总局“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企业、直插现场)的要求,加大对相关企业的突击检查力度,对企业存在超范围生产、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滥用食品添加剂、甚至无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安全隐患,对在检查中发现或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如通过整改能够符合发证条件,应积极指导其整改取证,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应立即向当地政府、食安办书面进行汇报,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专项治理予以整顿规范。

  (五)加大对校园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的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预警。积极参与校园食品集中监测方案的制订及组施工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在抽检经费落实的基础上,对米、面、油、肉制品、乳制品等校园重点食品和桶装水饮料、糕点、食品添加剂等产品加强防腐剂、甜蜜素、着色剂等食品添加剂指标及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物质的检测,同时扩大风险监测产品的覆盖面和抽样范围,组织对大米、面粉、肉制品、食用油、糕点、桶装水等食品跟踪风险监测,防范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积极开展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制定并完善相关预案,对校园食品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立刻实施整改、召回等后处理措施,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六)强化培训与服务,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自我把关能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超前主动作为,联合我市相关高校,组织校园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检验员开展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出厂检验能力考核、教师赴企业实践等多种形式,帮助企业提升管理水平、解决生产经营中的质量问题,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经营。

  (七)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学校师生食品安全意识。结合“五一”、“六一”、食品安全宣传周、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走进学校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水平安全意识。同时也可组织学生到食品企业参观,鼓励校园食品生产企业自觉开展行业自律倡议,通过多种形式营造人人关注,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以强烈的责任感,迅速动员,深入、细致地组织开展此次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把推动;工作任务的实施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三位一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的优势。量化目标,细化任务,层级负责,狠抓落实,务求行动取得实效。市局将采取不定期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一线,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督查。

  (二)要加强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的详细记录,完善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台账资料。在监管过程中,要做好相关检查影像记录的留存,强化监管记录的可追溯,相关处理情况要形成闭环。要注重监管效能,对专项整治行动中的查外案例、检测数据、典型经验等要注意整理、分析、总结,与其他监管部门互通有无,及时上报,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三)要注意畅通“12365”投诉举报咨询热线,注意收集网络、媒体、社会关于校园食品安全的敏感信息,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及时妥善处理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或媒体披露的各类问题。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与学校的沟通联系,主动防控,必要时可与学校联合开展应急演练,以便有效应对突发事件。要加强与有关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媒体的协作配合,重要问题即时报告市局和地方政府。

  (四)各单位应按附件要求及时报送专项整治行动的各类报表至市局食品处,并于9月25日前上报此次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总结。总结要求数据翔实,分析全面,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组织及实施情况(出动检查人次、检查企业数等),解决的问题及效果,工作特点及取得经验,典型案例情况等。

  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5

  为有效保障xx期间校园餐饮食品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xx期间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增强xx期间学校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有效落实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学校餐饮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严厉打击学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提升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严防学校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有效保障xx期间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二、专项检查时间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三、专项检查重点

  (一)重点单位

  全县xx考点食堂(xx一中、xx二中和xxxx中学)及其周边200米范围餐饮服务经营单位。

  (二)重点内容

  1.主体资格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服务经营者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健康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实际经营范围、经营地址是否与许可证一致,督促经营主体按许可条件开展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查处无证餐饮服务经营户。

  2.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将食品安全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否建立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食品安全岗位职责,签订责任书;对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学校,还要检查学校是否将食品安全作为遴选供餐单位的重要标准,是否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3.学校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及相关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按照《xx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自查自评管理规定(试行)》落实食品安全自查自评并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告;是否建立并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和管理。

  4.食品加工经营规范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饮服务经营者是否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等;是否严格落实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制度要求。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还要检查成品的运输温度和时间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四、专项检查步骤

  (一)开展自查自纠

  各市场监管所要督促指导本辖区内学校及相关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按照《xx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自评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自评,强化自身管理,堵塞食品安全管理漏洞。

  (二)集中排查整治

  在学校及相关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各市场监管所要围绕xx重要时段,开展专项检查,强化监督抽检,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实施销帐式整改。

  五、有关要求

  各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xx期间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把专项检查与集中整治、日常监管与自查自律、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把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作为年度的重点工作持续加以推进,确保专项检查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实效。各所专项检查的书面总结报告及图片,请于20xx年xx月xx日前报送食品安全监管股。

  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6

  一、整治工作目标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原则,针对当前我县农村地区无证生产经营食品、销售过期变质食品、销售“五无”食品等现象屡禁不绝的突出问题,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加大整治力度,引导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其经营行为,严查经营食品违法案件。通过追源头、查流向、端窝点、堵渠道等方法,有效遏制“五无”、无证生产经营、过期变质等食品在农村地区的蔓延,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净化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助推农村食品生产经营模式和整体水平上档升级,为探索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打好前战。

  二、整治时间

  20xx年6月下旬至10月底

  三、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排查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继续巩固农村校园及其周边“五毛”食品安全整治,不断加大对劣质“五毛”食品的排查和监督抽检力度。对反复出现的问题、多次出现的同类个案,要强化风险意识,认真对待、深入排查、客观分析、系统研判,对临街沿公路销售牦牛肉的商贩要加强备案登记管理,督促食品摊贩经营者在其摊位明显位置悬挂登记卡和健康证明,其中可能成为区域性风险隐患的',要在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的统一监督管理下,按照属地管理工作原则,及时制止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切实消除隐患。

  四、重点任务及措施

  继续加大农村食品安全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一是要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主体资格清理力度,依法查处无证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二是督促农村食品经营者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建立并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不合格食品退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食品安全制度。三是加大农村食品监督抽检力度。承接和安排各级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时向农村地区倾斜,适当增加在农村商场、超市、农村食品供货商、食杂店等场所的抽样频次,使农村地区食品抽检成为常态。四是加大农村食品安全执法力度。取缔“黑作坊”、“黑窝点”,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两超一非”违法行为,以及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使用劣质原料生产或加工制作食品、经营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五是在探索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建设方面下功夫,以“整体形象好、证照明示好、自律行为好、食品质量好”的“四好”为基本要求,制定示范创建标准,通过树立典范,以典型引路,正本清源。

  五、具体工作安排

  (一)自查排查阶段(20xx年7月10日前)。结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安全监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督促食品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排查梳理并掌握辖区内的农村食品安全风险,分类汇总排查和自查发现的重要问题隐患和一般问题隐患,针对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和可行办法。

  (二)监督检查阶段(20xx年7月11日-10月15日)。根据前期掌握的情况,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要环节,组织力量开展大检查,依法取缔和惩处一批违法违规经营单位。不断完善治本措施,督促全面落实农村食品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及时纠正未经营许可或超范围许可、不清理过期食品、经营的食品无法溯源等违法违规现象,健全食品经营安全监管的长效监管机制。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要认真总结农村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巩固、深化工作成果,形成工作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股、中心、队要高度重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结合以往专项整治的工作经验,深入、扎实地推进此项工作,细化工作任务,明确监管责任,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不出现“盲区”。

  (二)认真组织,务求实效。各股、中心、队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纠正、规范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责令整改并落实整改率达到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处率达到100%;要加大监督抽检和信息公开和宣传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食品犯罪的线索或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达到100%。对发现涉及其他地区的问题食品,要及时通报相关地区监管部门彻底追查。

  (三)强化检查,落实责任。各股、中心、队要深入基层、深入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县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工作督查。

  (四)及时总结,强化信息报送。各股、中心、队要认真梳理总结并及时上报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情况,请各股室、队、中心分别于每个阶段结束后5日内综合食品监管中心,并由综合食品监管中心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并于20xx年10月10日前将本次整治工作的情况总结和报表(附件1、附件2)报县局综合食品监管中心。

  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7

  为认真贯彻落实《xx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xx市食品安全工作检查情况的通知》(xx号)及《xx市百日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xx号)精神,彻底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全县食品安全水平,县政府决定自7月15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百日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百日整治行动,基本消除全县的食品安全隐患,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心、吃得健康。

  二、整治工作任务

  整治工作主要是根据《xx市百日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的具体要求,进行食品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

  (一)农业、畜牧兽医部门要重点对生产基地、畜禽养殖场、农业投入品等生产环节进行全面大检查,依法查处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中的违法问题,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农药、兽药的“黑窝点”,严厉打击违规销售、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特别是使用“瘦肉精”的行为。杜绝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要提高抽查频率,扩大抽检范围,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污染的监测,切实把好市场准入关。要切实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

  (二)质监部门要重点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食品生产领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取缔无证无照的食品加工企业、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小作坊以及生产冒仿他人品牌食品包装材料的“黑窝点”;对加工企业原材料进厂质量安全把关和使用情况、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强制检验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可能存在的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进行检查。不仅要关注以前整治过的高风险问题,还要调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的新情况。对小作坊的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卫生状况及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工商部门要重点对超市(商店)、集贸市场、个体商贩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取缔无证经营。检查进货索证索票、台账记录档案、不安全食品下架退市等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规范散装食品的经营行为,同时要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情况,经营场所卫生状况的监督检查。

  (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取缔无证经营。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台账记录情况、食品贮存及加工场所卫生情况、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使用情况、卫生设施、消毒设施配备及使用情况、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上岗和个人卫生情况、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尤其要对学生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小餐馆卫生差的问题进行整治。

  (五)经贸局要重点对猪、牛、羊定点屠宰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私屠乱宰及加工注水肉等行为。对酒类生产、经营市场要重点打击销售假酒行为。

  (六)供销部门要严把食盐购销关,重点对食盐批发、零售企业和食品加工环节及用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制售、贩销和使用假冒食盐的行为。

  (七)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食品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

  (八)县电视台要加强宣传力度,对制售假劣食品违法行为要集中曝光,同时要加强正面引导,着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氛围。

  三、整治工作步骤

  (一)安全隐患自查阶段

  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安排部署,各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采取联合检查和部门专业监督检查等形式,对辖区内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及问题进行地毯式排查,摸清底数,疏理问题,并对排查疏理出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二)督导检查阶段

  在自查的基础上,主要是迎接市政府组织的各县、区食安委成员部门联合检查组对我县前一阶段的整治工作进行交叉督导检查。

  (三)巩固提高阶段

  对检查组在我县交叉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整改和落实,同时研究建立我县食品安全长效机制,避免回到整治—反弹—再整治的循环中,争取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有效全面的`完成。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百日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加强组织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统一组织协调,安排部署整治工作,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对于部分监管边界不够清晰的问题,暂时按照以下职责划分执行,具体如下: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小作坊(包括前店后厂),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外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并有固定场的小作坊(包括前后厂)由质监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早市、夜市及流动的食品摊贩,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早、夜市内、外,摆设桌椅、提供餐饮服务的单位(个人),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食用农家品(含水产品及畜产品)进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前由农业(水利、畜牧)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进入市场后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卫生部门负责对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实施日常卫生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索证管理及监督检查;农药的登记、经营、使用环节由农业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二)严明纪律,严肃问责。在百日整治行动期间,县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会同监察部门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暗访、督查。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纪检部门将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约谈,对食品安全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将严肃查处,对因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报道这次整治行动。要在乡镇、社区、主要街道等人群密集地方制作长期固定的食品安全宣传标语,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的科学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四)百日整治行动实行阶段汇总报告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分别于20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上午10时前汇总报送前一阶段本乡镇、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并于10月20日前将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县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报县政府。

  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8

  为深入开展全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促进农村食品经营秩序持续好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根据省、市市场监管局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农村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遏制“三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两超一非”等不合格食品、问题食品在农村销售,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严控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总体水平。

  二、整治时间

  11月1日至11月31日。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品种:米面制品、腌腊制品、散装食品、散装白酒、调味品、饮料、乳制品、蔬菜、水果、畜禽、禽蛋等食品及食用农产品。

  (二)重点区域:农村中小学校周边地区、城乡结合部、农村旅游景区景点等。

  (三)重点对象:农贸市场、超市、小食品店、销售类小摊贩、食用农产品专营店等。

  四、整治措施

  (一)强化日常监管。各监管所要对辖区农村食品经营者的监管档案进行规范整理,积极开展农村地区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实行风险分级管理,以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超市、食杂店的经营活动等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其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规范经营行为,落实主体责任。各监管所要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监管,充分引导发挥市场监管“四员”的作用。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监管所、食品股要针对农村食品经营者存在的一些重点问题,及时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排查食品经营场所内环境卫生是否整洁;食品是否按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进行保存;是否存在“三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销售者是否定期对贮存食品进行自查,并如实做好自查记录;是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农村地区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是否售卖辣条等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等。

  (三)加强监督抽检。食品股要根据年度抽检计划,组织开展农村食品专项抽检。以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面制品、糕点、大米等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要依法开展后处置工作,督促销售者下架、停止销售、退回或销毁,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四)开展集中整治。各监管所,食品股要适时联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根据日常监管及投诉举报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农村食品经营者进行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食品违法经营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加强示范创建。各监管所要根据日常监管及专项整治情况,对经营资质合法、经营环境达标、经营产品合格、产品陈列规范、索证索票齐全、无违规违法的农村食品经营者,择优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通过整治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促进农村食品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六)加大普法宣传。通过宣传栏、广播电视、印发宣传资料、普法进乡村等方式,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村食品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提升消费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农村食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各股室,执法大队要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责任,有力有序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信息报送。请各监管所于11月26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包括总体情况、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等)、统计表及检查表报至食品股。

  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9

  为了确保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质量,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经镇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根据本镇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校园及周边食品摊点日常巡查制和责任制,提高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全镇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办,由x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开展。

  三、整治时间

  20xx年xx月xx日—x月x日

  四、整治范围

  全镇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托幼机构,以下统称: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流动)摊点经营户。

  五、整治内容

  (一)开展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综合执法检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固定食品摊点食品经营户是否有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食品及食品原料来源、进货渠道、索证验票、购销记录,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是否规范;重点查处无证无照及利用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等原料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以及经营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学校周边流动食品商贩的违法经营行为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乱摆乱设饮食摊点行为。

  (二)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店)的检查。包括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责任制情况;食物原料来源、进货渠道登记及索证索票和采购验收制度执行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食堂(餐饮店)加工环境、餐饮具清洗、消毒和防护措施达标情况;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及培训情况等。

  (三)加强对学校内部及周边食品零售商店的检查。包括食品商店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来源、进货渠道和进货台账记录,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经营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等情况。

  (四)加强对学校周边流动摊店的检查。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加工经营和原料来源、进货渠道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利用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等原料和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肉制品加工行为。

  六、责任分工

  (一)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全面负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协调各成员单位有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行动优质、高效。

  (二)镇创卫办负责联合属地村(居)委会清理整治学校周边占道经营、对符合条件的经营户督促签订落实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建立有效的学校周边卫生清理、保洁机制,及时清理学校周边的卫生死角、商业和餐饮垃圾,为学校提供和谐的外部环境。监督学校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和健全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学校食品安全应急方案,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

  (三)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对学校食堂和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的日常监督检查;镇卫生院负责食品安全培训、健康证、卫生资格证的检查办理,并协助市场监督管理所做好检查、督查工作;镇畜牧兽医站协助做好学校食堂肉类制品等相关检查工作。

  (四)镇中心学校及中学负责监督所属学校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对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及食品安全应急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推行学校食堂管理员制度,督促学校开展食品安全宣教活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感。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实责任制,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并针对食品卫生安全的.薄弱环节,制定详尽周密的方案和有效措施,确保我镇不发生因食品质量而引发食品安全事故。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专项整治小组要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整合监管资源,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让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入人心。既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及取得的成效,又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防止炒作,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强督查,取得实效。为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抓深、抓实、抓出成效,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认真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分析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10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周边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在校师生饮食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针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特点和群众反映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坚持“各负其责、综合监管、联合执法、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大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使制假冒伪劣产品和有害食品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改善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和餐饮单位的卫生条件和环境,进一步规范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以实现学校食堂和周边餐饮业、摊档食品从“源头”到“终端”各环节的质量安全为目标,从源头抓起,严格执行标准,实现从食品购买到销售的全程监控,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服务业卫生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广大师生的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确保学校学生的饮食安全。通过整治,实现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户)有证有照率达100%,生产经营台账建立率达100%,“三无”食品清除率达到100%,过期变质食品清除率达到100%。

  二、整治重点及主要内容

  (一)整治的重点区域:学校内及学校周边150米内的食品经营户、经营摊点、餐饮单位、小卖部,学校周边主要指学校校门两侧对面150米以内的范围。

  (二)整治的重点环节:一是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校园内食品(饮食)无证经营户,特别是学校周边的小餐馆和饮食流动摊贩等;二是学校商店(小卖部)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摊点(门店),特别是学校周边的小商店(超市)、小食品店及流动摊贩等;三是学校及学校周边的'食品加工企业,特别是学校周边前店后的小加工点、小作坊和黑窝点等。

  (三)整治的重点品种:粮油及米面制品、奶制品、熟肉制品、饮用水、饮料、儿童食品、酱油、醋、食盐、生鲜肉品、水产品及各种烧烤食品、即食食品、裸装食品等。

  (四)整治的主要内容:一是全面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制度、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二是所有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台账的建立及信用体系建设情况;三是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卫生许可情况,粮仓(米柜)贮存粮食(大米)情况,食堂操作间的基本条件、卫生环境、食品是否按规定留样、安全防范措施、原材料质量把关、进货台账、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证及量化分级管理情况,特别要检查食品仓库有无“三无”产品及过期、霉变和腐败食品及原料等;四是学校商店(小卖部)及学校周边小商店(超市)、小食品店证照(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情况,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等制度落实情况,所经营的强制准入食品是否有QS标志,有无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及其它不合格食品等;五是学校周边的餐饮企业、饮食摊点有无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卫生防护措施和原料进货把关等情况,有无利用有毒有害、变质和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加工食品等行为;六是学校及学校周边的生产加工业的主体资质情况、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以及生产加工食品是否使用非食品原料和霉烂变质原料等;七是经营食品的流动摊贩、摊点。

  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11

  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强化我镇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食品安全各项措施,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县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县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二、检查时间

  20xx年元月xx日至元月xx日

  三、对象和重点

  检查对象包括本镇辖区内涉及生产、销售、种养殖、餐饮业和商店。重点检查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节日食品和相关产品、小餐饮、城乡结合部、农村等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薄弱区域。

  1、餐饮业专项检查内容:

  (1)是否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卫生许可证。

  (2)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个人卫生、穿戴整洁工作衣帽情况,配备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情况。

  (3)加工经营场所布局是否擅自进行了修改,功能与设置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防蝇、防鼠、防尘、通风、防腐、排油烟、餐饮具洗消等相应的卫生与加工设施是否齐全。

  (4)采购原辅材料是否进行了索证,经质量验收合格后入库和使用。

  (5)食品库房是否专用、通风、干燥、食品存放是否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建标立卡,是否存放有禁止的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6)加工食品是否按卫生操作规程,按工艺顺序进行操作,严防交叉污染,餐饮具是否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五保洁”。

  (7)使用食品添加剂时是否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规定,严格控制使用量和使用范围。

  2、食品流通环节的专项检查内容:

  (1)是否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卫生许可证。

  (2)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

  (3)经营的'食品是否索证,保健食品、婴幼儿食品等标签是否标注生产日期、生产单位和地址、保质期限等规定内容。

  (4)销售的散装食品是否有防尘材料遮盖,并具有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能被消费者直接接触。

  (5)超过保质期限食品是否进行了处理、有无记录等。

  四、整治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节前食品安全大检查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行,镇食品安全争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抓落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本镇各村(居)、社区要密切配合。

  2、认真履行职责

  在实施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中要认真履行《食品卫生法》赋予的职责,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制假、售假者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执法所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及时上报上级的相关部门,并配合进行查处。严禁以整治为目的而公报私仇、徇私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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