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22-02-18 08:21:19 方案 我要投稿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通用6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通用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通用6篇)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1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近期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充分动员各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积极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国庆60周年庆典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结合XX市水利局《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突出抓好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农村水电、防汛抗旱以及水资源管理、灌区管理、河道管理、水土保持、水库旅游、后勤保障等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的安全执法,集中整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对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打,坚决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

  (二)全面落实高温、汛期安全防范措施。对受高温、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影响较大的企事业单位、部位、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认真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要立即停工、停产、停用进行整改。同时,做好防火、安全用电、交通安全、预防食物中毒、采砂河道溺水的宣传和安全防范工作。

  (三)深入开展全方位的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认真落实《XX市水利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结合汛期、暑期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组织进行全方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认真组织开展反“三违”、防“三超”活动,杜绝违章指挥、违章冒险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把事故预防工作贯穿于整个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

  (四)强化重要危险源、重点单位和重要部位的监控。一是继续实行局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对所有重要危险源和重点隐患单位,分管领导要督促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监控措施,实行专人盯防,并公开明示。二是单位内部的监管责任部门和监管责任人要加大对重要危险源、重要部位的巡查力度,至少每半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备存。特别是从9月20日至百日集中行动结束,要加大巡查频次,进行死盯死守,必要时实行24小时盯防。三是加强日常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每日检查制度,做好安全值班和应急准备。

  三、方法步骤

  安全生产百日会战行动从7月1日开始至10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7月1日至7月5日)。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及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周密安排部署,搞好宣传发动,做好全体从业人员的教育动员。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7月6日至10月7日)。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7月份,由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对本单位进行隐患自查自改,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同时,有关县要做好尾矿库治理扫尾工作。

  8月1日到9月19日,重点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局安委办负责,组织对局属企事业单位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重点隐患整改进行督办。

  9月20日至10月7日,实施重点盯防。按照局领导分包和专人负责的要求,对重要危险源、重点隐患单位和重要部位实行严防死守。期间,要严格实行“三个一律”措施: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一律进行停产整顿;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一律停产、停业;凡未取得有关证照和证照不全的单位一律关停;对严重违规冒险作业的或拒不进行隐患整改的单位,要采取严格的惩戒措施,该停的停,该关的关,并依法严厉处罚。

  第三阶段:总结上报(10月8日至10日)。局属各单位要对百日会战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并于10月10日前将总结形成文字材料报局安委办。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严密组织,确保实效。要把百日集中行动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周密筹划,精心组织,不打乱仗。要在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严格落实责任制,把各项工作分线、分片、分点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要深入生产一线,转到、看到、查到、问到,及时发现隐患和问题,防止走马观花、搞形式主义。

  (三)严格纪律,严格执法。要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认真落实行政责任追究机制,对安排部署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要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对无视国家法律、无视政府监管、无视职工生命,违法违规生产的,要依法严厉处罚;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

  (四)严格值守,强化应急。百日会战行动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安全值班制度,保证值、带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所有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要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2

  一年一度的水利秋冬修工作已全面启动,各类水利建设项目相继开工建设,迎来水利行业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时期,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局党组研究决定从10月中旬到11月底对在建水利工程和河道采砂作业等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特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集中开展在建水利工程和河道采砂作业作为当前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首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和切实纠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行为,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努力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检查内容

  (一)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一是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资质等级、安全许可的有效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和培训情况;“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落实情况;二是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施工支护、脚手架、爆破、吊装、临时用电等情况;安全防护设施和文明施工情况;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与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特种设备的维护和检修情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持证上岗;警示标志设立情况;

  (二)河道采砂作业。重点检查采砂是否有相关作业许可证照;采、运船只操作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应急保障物资是否到位;采、运、停安全保障设施是否设置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度是否建立;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是否编制。

  三、成立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谢雪武

  副组长:张智勇雷思军毛常春陈军李依芳

  马启悦吴建光

  组员: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各股室负责人。

  四、任务分工

  本次专项检查由局安监股牵头,局属各单位、各相关股室紧密配合,分在建水利工程和河道采砂两个专项检查小组。

  (一)在建水利工程专项安全检查。水利股牵头,防汛办、安监股、农电股、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配合。

  (二)河道采砂专项安全检查。水政监察执法大队牵头,防汛办、安监股配合。

  五、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检查活动(10月15日至11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检查阶段(10月15日至10月25日)。各责任单位对所管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和施工企业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账,于10月25日前将检查结果汇总后报局安监股。

  (二)整改阶段(10月26日至11月15日)。根据安全生产检查排查的结果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对各类安全隐患集中治理,逐个销号。

  (三)总结阶段(11月16日至11月30日)。对前两个阶段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完善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吸取经验教训,巩固安全生产成果,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11月3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局安监股。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进一步提高对水利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治理大整改活动的工作,局班子成员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检查指导。

  (二)突出重点、严厉执法、提高效能。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人们关心的热点,突出重点抓主要问题、关键环节和要害部位,要做到无一遗漏、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把检查、整改、执法和“打非治违”行动及“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支模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需停工、停业、停产的要坚决停下来,绝不能留任何安全隐患或安全隐患一定要在可控状态,实行重点突破、整体推进。

  (三)强化督导,严格问责。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要采取明查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尤其要突出暗访暗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限期整改、跟踪督办、一盯到底。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督查、谁负责”的原则,每次检查督办的结果必须经督查检查组组长签字确认。对检查不认真、隐患治理不彻底的要严格问责。要视隐患为事故,因工作不力导致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的,要严格事前问责;导致事故的,要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标本兼治、认真总结。抓好“两个主题责任”的落实,强化干部职工“末级责任”的落实。要通过本次专项活动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过程控制,进一步掌握安全生产实情,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总结,推广安全生产行进典型,及时发现和曝光反面典型,加强工作引导和警示教育。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3

  一、工作目标

  在20xx年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行地毯式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深化水利重点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狠抓隐患整改工作,切实落实市、乡两级部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水利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水利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确保我市水利水电安全无事故,促进安全生产与水利事业的同步协调发展。

  二、排查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及设施。主要包括: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农村水电、河道采砂、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利旅游、后勤服务和综合经营等领域以及近年来出现安全隐患较多的单位。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落实情况;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施工、生产作业场所安全防护和重要设施、设备管理维护、保养情况;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使用、存储的安全管理及检测检验情况;事故报告、处理和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以及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进行演练情况;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作业过程中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因素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二)排查治理内容

  1、水利工程建设。以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及小农水建设项目为重点,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等坍塌事故。主要包括: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以及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高边坡、基坑、起重机、塔带机、模板、脚手架和油库、炸药库、仓库等的安全防范措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小型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安全施工。

  2、水利工程运行。以中、小型水库(包括重点山塘),尤为小型病险水库为重点,严防垮坝事故。主要包括:防汛责任制落实和水库安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和事故救援演练;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通信预警设施;库区安全警示牌的设置;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前期工作、施工安排、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竣工验收、蓄水运行、巡视检查和调度运用方案;小型水库的管理机构、看护人员、养护经费和日常巡查。

  3、农村水电站运行。以农村水电站为重点,对水能开发、项目审批、资质审查和验收投产等环节严格把关,规范农村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主要包括:水库电站安全度汛措施;已建电站分类安全管理和“两票三制”执行情况;乡办和小型股份制水电企业安全生产机构和制度建设;水电站“双主体”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警示牌的设置情况;发电机组、输变电设备等重要设备检修、检测情况。

  4、河道采砂。以违法采砂突出的河段和采砂量较大的河段为重点,主要包括:河道采砂管理制度、沟通协调机制和责任追究制;河道采砂规划编制,禁采区和可采区的划定,禁采期的规定,违法违规乱采滥挖的治理;采砂管理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河道防洪、通航、航道及航道设施和桥梁、管线等跨河、穿河、临河建筑物的安全。河道安全警示牌的设置情况等。

  5、水利工程勘测设计。以野外勘察、测量作业为重点,主要包括:水利勘测设计执行《水利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情况;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计配合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预案;山地灾害、水灾的防治。

  6、水利旅游。主要包括:水利旅游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和旅游安全保障制度;水利旅游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牌设置;水上旅游设施、船舶和驾驶操作人员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7、后勤服务。以防范火灾、爆炸事故为重点,主要包括:办公场所、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和车辆等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消防器材配备、设备维护保养和防雷防雨措施以及安全疏散通道设置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

  三、实施步骤

  (一)隐患排查阶段(20xx年6月30日前):围绕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防汛工作,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针对性强的单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好抓实。

  2.要以水利工程建设、病险水库、供水、农村水电、车船交通、防火防爆和水库旅游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整改隐患,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3.全力做好受损后水利检查设施修复、重建工作,防范次生灾害和安全事故。加强水利工程监测和管护工作,保障工程安全。

  4、建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机制,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专项检查,完善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

  5、针对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切实做好病险水库水电站和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制定防汛安全责任制和度汛方案,加快隐患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的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

  6、开展以预防坍塌、起重机械与脚手架倒塌和规范施工人员劳动保护为重点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完善小水电建设管理体制,开展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清查整改违规水电站;组织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检查,加大安全整治力度,坚决治理乱采滥挖;结合防汛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深入排查事故隐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安全度汛。

  7、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普及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

  (二)隐患整改整治阶段(20xx年7月1日至8月15日):针对第一阶段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整治。各乡镇、单位要切实做好隐患整改整治工作,把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对重点区域和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对整改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责令其停产整顿,直至整改到位。

  (三)总结阶段(20xx年8月16日至8月31日):各乡镇、单位要认真总结此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正措施和要求,健全水利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排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8月25日前将排查整治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水利局。

  四、职责分工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各项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2、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相应项目勘察设计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3、中小河流治理及相应项目勘察设计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4、河道采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5、水利工程运行、小农水项目建设、水文测验、水利旅游、综合经营及相应项目勘察设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6、农村水电站及配套电网运行、农村饮水安全及新农村建设改水项目、办公大楼、后勤服务及相应项目的勘察设计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狠抓落实。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狠抓落实。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落实到水利重点领域和各生产经营单位的每一个角落。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要不断强化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水利企事业单位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落实整改资金、制定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抓实隐患整改工作。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突出重点、落实措施任务。各乡镇要围绕安全度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农村水电、河道采砂重点等重点领域和重要时段,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要求,确定隐患治理目标、措施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任务完成。

  (四)宣传到位,大力营造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舆论工具,宣传报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不断浓厚活动氛围。充分调动广大水利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依靠和发动广大水利干部职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细致查找各类事故隐患,全面推动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五)标本兼治,形成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各乡镇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工作,及时发现掌握隐患整改的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反馈隐患整治查处信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等数据化管理。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案件,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发生。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4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整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强化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扎实推进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特制定全区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部门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责任,突出推进落实“一岗双责”、“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等重点工作,探索建立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为促进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整治内容

  (一)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靠实安全生产责任

  1、各单位要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明确在安全生产上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对分管安全工作具体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共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2.各单位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水务局每月到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检查一次,市水务局每月中旬到重点水利建设现场专项督查一次,检查工作要有安排、有落实、有通报。

  3.对出现不按要求召开安全列会、安排落实不到位、不定期组织检查、隐患整改不力等问题,在全水利系统进行通报。

  (二)加大整治力度,规范水利行业专生产经营行为

  1.各单位要加大对水利行业专项整治的安全监管和检查力度,在搞好日常检查的同时,结合水务工作实际,对重点监管对象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工作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重点检查水利工程施工企业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生产标准、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发现问题,要采取限时整改、挂牌督办等强力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2.各单位要督促辖区内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小水电站等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记录台帐和操作规程,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水平。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1.深入扎实开展“打非治违”活动,深入细致查找水利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进行坚决整改。

  2.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以执法推动监管,以处罚促进整改。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的要求,配合安监部门集中处罚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全面落实大额处罚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公布一批“黑名单”、曝光一批案例、宣传一批典型的工作措施,强化整改力度,增强整改实效。

  四、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1、各单位要和安监部门密切联系,按照省市区目标要求,认真研究部署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确保按期完成达标任务。

  2、对未按期完成达标任务的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安监部门将依法严厉处罚;对未按期完成达标任务的各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安委会将进行约谈,并追究责任。

  五、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服务,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

  1.加强对辖区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及时掌握辖区内各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情况,摸清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要求,做出安排。要改进作风,实行跟踪服务,督促、指导、服务企业办理手续。要建立项目台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努力扭转“三同时”执行不够到位的局面。

  2.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对以前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目前已经投产但未履行“三同时”手续的建设项目,可由企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项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及建设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等相关文字、影像资料一并报安监部门备案,由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以后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相关规定履行“三同时”手续。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1.各单位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成立整改领导小组,认真研究部署,切实整改到位。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并着力实施。整改方案于3月30日前报区水务局备案。

  2.结合“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立即组织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区水务局根据上级安委办的要求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改不力的要通报批评。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5

  按照11月22日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水发〔20xx〕589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区水务局决定在全区水利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整顿安全生产秩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促进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效,区水务局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三、职责分工

  按照市水务局、区安委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统一部署,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明确分工,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重点及内容

  (一)整治重点

  1、在建水利工程。重点是冬季施工的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小水电站、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

  2、水利设施运行。重点是水库、农村饮水安全设施、小水电站、河道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安全等。

  3、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学校、幼儿园、办公区域、宾馆、家属院、出租铺面等场所的水电暖、消防设施、饮食安全及行车安全等。

  4、重点部位。重点是水库大坝枢纽、溢洪道、泄洪洞、人饮工程、干渠渠堤、施工现场安全等。

  5、重大隐患。重点是大坝安全、人饮水厂、闸门启闭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消防设施、河道采沙、冬季施工现场安全用电、防煤气中毒等。

  (二)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健全了隐患定期排查、登记建档、治理措施等长效制度。

  2.是否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应关未关、关闭不到位或者关闭取缔后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等现象。

  3.是否依法取得了国家、省、市规定的有关证照,有关证照的来源是否合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质,有关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

  4.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是否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审查和验收;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建设和生产的现象;生产系统是否安全运行;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是否做到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5.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得到了有效落实;水利施工企业是否建立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分管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是否落实了重要生产环节、重大事故隐患跟踪排查治理的部门和责任人。

  6.是否贯彻落实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是否建立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依法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了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是否按时主持召开了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7.是否建立了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是否登记建档,制定了监控措施;是否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是否适时进行了演练。

  四、组织实施

  这次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分两个阶段,按照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区水务局检查的方式组织实施。

  (一)各单位自查(11月26日至12月8日)。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限期整改。

  (二)区水务局检查(12月9日至12月18日)。区水务局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对不上报隐患或自查自报隐患为零的'单位,要重点进行检查。如检查发现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限给予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认真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部署专项整治行动。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主要负责人要真正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各成员要具体组织好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切实有效的实施方案,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营造社会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要主动邀请有关新闻媒体参与,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广泛推广,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要大力宣传,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要予以公开曝光。要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受理工作机制,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严肃举报纪律,做到有报必查,属实必奖,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确保整治成效。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切实做到全覆盖、深排查、严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公告公示、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确保专项整改工作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各单位要对排查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梳理,分别于12月3日、9日前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附件2)上报区水务局,由区水务局进行挂牌督办。各单位上报的重大安全隐患原则上不得少于1个。

  (四)做好总结上报。区水务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掌握专项整治工作组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各单位专项整治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各单位于11月28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上报区水务局备案;于12月12日前,将本单位专项整治情况总结上报区水务局。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6

  根据区政府印发的《XX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总体方案》XX要求,决定从10月1日起,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百天的农业安全生产和消防排查整治行动,现结合农业、水利行业实际和工作职责,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行业主管、条块结合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自查自纠与互查督查相结合、深入查找重点领域、重要部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源头监管,构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镇农业生产稳步发展,为社会营造良好的安全质量环境。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本专项推进工作组,由副镇长王全明任组长,农服中心主任陈书云、水利站站长杜辉任副组长,农服中心、水利站分别负责开展各专业整治行动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工作。本专项推进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农服中心,主要负责方案制定、工作联络、数据汇总等统筹协调工作。

  三、检查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

  本工作组共设10个专业推进小组,分别负责相关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一)农业机械。主要是依法监管农机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行为;

  加强对农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安全整治;对农机合作社“三库一间”安全检查整治;对农机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督整治。(农服中心负责)

  (二)种植业生产。督促农业企业依照政策、法规办理规划、土地等手续;负责种植业生产企业安全监管;负责各类农作物、蔬菜病虫害防控、蔬菜投入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相关生产记录台帐;做好“放心菜”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三)林业生产(森林防火)。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做好林木采伐许可管理;做好林木病虫害监测与防治;负责辖区内林业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四)畜牧业生产。负责屠宰场畜禽肉食品检疫、养殖场(户)疫病防控等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瘦肉精”抽检、危害防范处理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等工作。(兽医站负责)

  (五)农业投入品。负责种子、化肥、农药、兽鱼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管理,加强农资销售市场监管力度;加大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方面的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对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生产主体的巡查整治和技术指导。(农服中心、兽医站负责)

  (六)农产品加工企业。负责镇域内农产品加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农服中心负责)

  (七)农口在建工程。农业高标准良田、农业开发等工程安全监管。(农服中心负责)

  (八)水环境: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农村河道、河塘清淤安全检查。(水利站负责)

  (九)现有水利设施:水库、水闸、泵站、河道安全检查。(水利站负责)

  (十)在建水利工程:镇域内各类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水利站负责)

  四、实施步骤

  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日-10月25日)。10月15日前制订镇农业推进组整治行动具体方案,细化分解责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推进机制。召开整治行动动员大会,深入宣传发动,开展业务培训,营造有力声势,确保整治行动落实到位。

  (二)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阶段(10月26日-11月30日)。按照行业主体责任的要求,农服中心、水利站上下联动,有序推进。对于某些特殊行业或领域(如森林防火),由各专业推进小组统一开展“五查三反”(查责任、查隐患、查源头、查制度、查措施、反违章指挥、反违章作业、反违反劳动纪律)的自查自纠活动。11月期间,由村、社区开展调查登记、督促自查自纠,各专业推进小组给予督导。

  (三)核查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对调查摸底过程中采集的数据进行核查、整理、汇总,报送至区第三推进工作组(农业、水利)办公室。除报送原始登记表外,汇总数据还包括调查摸底单位数量、发现存在隐患和问题数量、已完成整改隐患数量、正在整改隐患数量、需要区专项推进工作组帮助协调整治隐患数量等。同时,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

  (四)集中整治和迎接区领导督查阶段(12月21日-1月10日)。在各专项督查小组及各村、社区全面集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隐患的基础上,迎接区排查整治行动小组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存在重大安全生产或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的督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按照责任、措施、时限、资金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确定整治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治责任制和整治时限,确保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和安全隐患得到全部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本次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全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确保整治行动扎实有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在抓好全面部署、统筹安排的同时,针对重点区域和其他薄弱环节、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排查整治;督促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完善记录台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消防隐患排查和人员疏散、救援等应急处置;检查锅炉、冷库等设备运行检修、安全通道畅通等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特别是持证上岗等情况。

  (三)加强督导,严格问责。要按照“严密责任、严格执法、严厉追究”的要求,加大督查督导工作力度。对因督导不力、酿成事故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责任。

  (四)标本兼治,注重长效。要以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集中整治的长效机制,实现集中整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五)加强联络,协作推进。整治行动工作组各专业推进小组开展督导工作时要加强沟通联络,重视互助协作,经常交流汇报工作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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