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02-18 08:31:19 方案 我要投稿

农村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通用6篇)

  学会从不同角度分析问题,能更好的完成工作方案。当提出某个项目时,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那么工作方案有什么格式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农村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通用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农村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通用6篇)

  农村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1

  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市20xx年农村沼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发〔20xx〕196号)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县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摸清全县在用大中小型沼气工程的底数,建立沼气设施管理台账。健全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安全风险防控和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能力。落实农村沼气生产者、经营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沼气设施安全运行。提高沼气生产风险辨识和管控能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遏制沼气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内容

  (一)开展调查摸底,实行分类处置。各镇(街道)要尽快就辖区内由县级以上农口财政补助建设的沼气工程(户用沼气、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大中型沼气工程)运行和管理情况,开展摸排辨识,确认风险并登记建档,完善沼气生产业主及生产单位的基本信息。

  1.统计正常运行沼气工程数量。对正常使用的农村沼气工程要建立台账、规范管理,加强沼气安全使用宣传力度,加大对业主的培训指导,督促业主加强管护,确保沼气工程安全运行。

  2.摸清报废池体数量。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对达到使用年限,整体功能严重退化已无法使用的户用沼气设施,正常报废;因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或基础塌陷等地质条件变化,导致池体严重受损、无法正常使用的农村沼气设施,作为灾毁报废;因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村庄集并、生态移民、扶贫搬迁等政策影响,致使不再具备运行条件及受交通、水利等各类工程建设影响需要拆除的户用沼气设施,作为政策性报废;由于沼气业主自行改造为水窖、污水池、厕所等造成功能转变的农村沼气设施,向相关业务单位进行转交;受业主用能条件变化、外出打工长期闲置等其他因素影响,须报废的户用沼气设施,作为其他报废。各镇(街道)要避免因荒废、闲置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做好报废设施的安全处置工作,彻底杜绝安全隐患。

  3.做好管理权限移交工作。对沼气工程因改厕等原因发生功能转变的设施进行摸底统计,按照要求做好相关管理权限移交手续及明确落实责任,确保工程安全利用。

  (二)夯实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各镇(街道)要进一步规范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属地监管职责,落实农村沼气生产者(养殖场业主及散养户等)、经营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职责,督促其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沼气设施安全运行。建立健全《沼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沼气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沼气安全生产问题整改制度》《沼气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全面推行《沼气安全使用承诺书》《沼气工程安全生产告知书》《沼气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单》《沼气安全管理通知单》等管理制度,提高安全风险防控和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能力,加强重点区域、关键环节点的安全生产及风险隐患梳理和排查。

  (三)规范作业管理,强化安全生产。各镇(街道)要规范沼气工程安全生产作业方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沼气工程现场作业要经沼气业主或沼气生产经营单位技术人员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不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业主或生产经营单位,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沼气作业管理做到“九有一禁止”(九有:有辨识、有标识、有告知、有审批、有通风、有检测、有设备、有监护、有教育;一禁止:禁止盲目施救)。

  (四)加大技术指导服务,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继续加大对各类沼气工程的安全技术指导服务,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排和整改安全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强化风险管控措施。针对沼气工程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标识是否齐全、沼气输送管线是否完好、用户操作是否规范、户内用气设备是否完整、进出料口盖板是否牢固、发酵设施管线是否泄露、储液池是否具备防溺水设施等。对废弃沼气工程,要按照沼气设施相关标准、办法,指导农村沼气设施业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专业拆除、填埋或改造等安全性处置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密切关注新闻媒体、自媒体披露以及群众举报的沼气安全隐患信息,第一时间组织调查核实整改,排除隐患。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改(10月25日至11月14日前)。各镇(街道)要认真组织调查摸底工作,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细致排查隐患,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全面摸底全面辨识沼气生产作业风险并建立清单台账,填写《有限空间汇总表》(附件1)。

  (二)督导检查(11月15日至11月24日前)。各镇(街道)要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进行督导检查,逐一落实整改;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或较大以上事故的重大风险隐患建立台账,重点监管。县农业农村局将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各镇(街道)请于11月23日前将自查自改情况及重大隐患台账报送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总结提升(11月25日至12月1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各镇(街道)沼气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填写《有限空间验收确认表》(附件2),并对全县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2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报告及《有限空间汇总表》(附件1)、《有限空间验收确认表》(附件2)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抓好沼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深入一线检查,督促生产单位搞好自查自纠,确保专项整治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沼气安全生产。

  (二)严格监督检查,压实主体责任。各镇(街道)要按要求对辖区内沼气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迅速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有重大风险隐患的沼气生产单位或沼气用户,建议停产、停用、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企业,坚决予以关闭。

  (三)加强宣传,提高预防能力。各镇(街道)要加大对沼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沼气安全生产、管理、使用、维护等方面知识,对沼气工程生产单位全面开展教育培训。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栏、专题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沼气生产的危险性和防范事故的方法。通过培训切实提高沼气生产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事故施救、自救、自我防护能力,从源头上筑牢安全防线。

  农村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2

  汛期将至,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汛前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和预防因自然灾害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乡成立汛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各村、各相单位及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超前防范,未雨绸缪,努力提高防灾减灾能力。要切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早谋划、早准备、早行动、早预防,结合“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对本地、本单位和本企业可能由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明确重点防范领域和区域、单位,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方案和措施。要认真总结近几年来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全面部署,做好汛期安全隐患大排查和大整治工作

  各村、各相关单位和企业要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一是对重点行业、企业重要装置设备和关键部位岗位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检查,尤其对非煤矿山、危化企业等开展一次全面、彻底地排查治理,消除各类隐患。二是在排查企业内部隐患的同时,对企业周边的区域也要进行彻底的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严格落实防范和治理措施,确保不留死角。

  三、突出重点,增强汛期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能力

  各村、各相关单位和企业要结合本地、本单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对重要装置、设备、设施和关键部位岗位相关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安全意识,使其熟悉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并掌握必要的防控措施。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增强企业预防事故的能力。要结合防范工作重点和安全风险评估,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修订和补充完善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工作岗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通过应急预案审查、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确保应急预案有效管用。企业要对重点防范部位和重大事故隐患实行重点监控,随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置。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认真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

  一是有山塘水库的行政村要将防范暴雨、洪水灾害和各类地质灾害作为重要内容,在查清开挖区及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和渗漏情况,对露天采场等要立即采取防范措施,严防事故的发生。对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威胁的作业现场、生产厂房、物资存放场地、宿营地等,要在加强巡视检查的同时,提前采取防范措施。

  二是有山塘水库的行政村要及时对村内各山塘水库进行汛期前的巡检,万方以上山塘水库要做到一人一库,专人看护,定期巡查并且按时填写巡查记录,遇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影响时,应提前做好预泄、预排工作。汛期时应随时掌握水位和坝体、溢洪道、启闭机等的工程情况,与乡水管站和水库安全责任人及水库安全联络员保持联系,一旦发现洪水将漫坝或出现管涌、渗漏突然加大即将溃坝等险情,立即报警,迅速通知下游村民撤离,同时果断采取可行的应急措施。

  三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企业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加强对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对生产线的监控,雷雨天气情况下,油、气储罐要停止装卸,并要维护好生产区的排水系统和其他安全设施。高温天气下,要控制好生产储运设施温度、压力的监控,防止超温并随时做好降温工作。

  四是建设、交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行业实际,针对易受侵害路段、桥梁等重点部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切实做好汛期因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

  四、完善制度,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应急工作

  各村、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汛期安全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要做好与水利、国土等单位及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的协调配合和联系,建立健全联动和协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机制。同时,各单位要和企业建立工作联系,及时接转上报相关信息,完善预警工作机制,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有关单位和企业,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自然灾害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要针对本地气象变化情况,通知相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置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险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有企业都要加强与各村、各相关单位和应急救援队伍的协调配合和联系,结合企业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灾害,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要强化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要进一步完善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对由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演练,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一旦发生灾害或事故,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在第一时间开展自救,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救援人员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装备到位,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农村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3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xx]1号)以及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安生[20xx]5号)和《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津安生[20xx]6号)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大田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双基”工作,严厉打击违规违章行为,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企业进一步健全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深入彻底排查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由大田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企业、村居要按照年初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结合这次大检查要求,做好各自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同时配合好全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我镇正在开展的“四类设备”、“四类伤害”专项整治活动,在全镇各行业(领域)的企业全面开展,根据我镇现状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组织好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村级领导同时负责本村辖区内的工业、服务业、饮食业、废品收购站等的检查工作)。

  四、主要内容

  (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隐患。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6.切实强化企业自查,各企业要形成自查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备查。

  (二)1.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xx]15号)精神,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工作情况。

  2.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行为情况。

  3.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4.化工、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金属与非金属矿山、消防和“四类设备”、“四类伤害”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5.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快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推进工作情况。

  6.加强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农村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4

  为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乡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xx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一步促进各村、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全乡人民群众安全意识的普遍增强,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检查范围

  (一)排查治理范围。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建筑工地、民爆器材、及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等行业的站点、场所及设施等;

  3、商店、超市、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卫生院、乡村旅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

  4、危险行业、水电站等。

  (二)排查治理重点内容。在深入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责任主体及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对存在较大的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消除落实情况;

  3、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5、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情况。

  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村及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有关制度制定和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时间安排

  12月1日召开xx乡安全大检查工作会。

  12月4日至12月6日,为各村、各生产经营单位自查阶段。

  12月7日至12月9日,为乡政府督查阶段,乡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分区域、分行业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定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乡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三个重点,即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村要采取措施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效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村、各部门要进一步排查方案,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乡政府将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责令关闭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将依据《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认真负责,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反馈工作。各村、乡直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落实好本辖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同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统计汇总,定期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报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村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5

  为切实做好全镇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市、区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拟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片区、各村、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督促、调度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到部署有方、准备充分、工作得力、预防有效。要严格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层层传递责任、层层细化措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加强协调联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落实好各项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工作。镇安监站要严格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好主体责任,及时掌握气象和灾害信息,灵敏反应、超前预防、果断处置、有效应对。

  二、强化安全监管,全面开展检查

  要突出重点,针对不同行业领域、不同村寨、不同企业的特点,制定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立即组织全面、深入、细致的汛期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好应对防范措施,做好除险加固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加强煤矿安全监管检查。要加强监管检查,严格督促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煤矿企业必须成立“雨季三防”工作机构,配备专人,落实措施,完善水文资料档案,进一步摸清矿井周边小煤矿及本矿井范围内的水文地质情况,重点排查汛期地表水涌入、临近矿井水害隐患和溶洞水、山塘水威胁灾害,制定严密的防汛、防水、防灾措施,完善预警预报系统和应急预案,备齐防汛物资,落实防范措施。要加大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防煤矿透水事故。相关部门要及时将暴雨、雷电等气象信息传达到煤矿企业,一旦发现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二)加强非煤矿山及尾矿库安全监管检查。督促企业建立防汛机构和值班巡逻制度,制定汛期应急预案和储备充足的防汛物资。要切实抓好露天矿山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等工作,加强尾矿库监测监控,防止溃坝漫坝垮坝事故发生。

  (三)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检查。要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活动的开展,认真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并根据危险性程度,实行分级监控和落实预警措施。国土、交警四中队等单位要将道路灾害及时通报给运输企业,运输企业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行车操作规范,组织驾驶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提高防范意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加强路面监管检查,制定相应的应对恶劣天气的交通管制方案,对影响行车安全的漫水桥和塌方道路,要及时实施交通管制,确保安全。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企业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加强对生产储运设施的监控,做好防雷电、防洪工作。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必须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烟花爆竹企业必须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的规定,加强防汛、防雨、防潮、防雷、防静电管理,定期检测、维护防雷和防静电设施。

  (五)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汛期安全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全面排查治理施工作业现场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全面掌控、超前防范、彻底治理。要加强对隧道施工中突水突泥和冒顶塌方事故的防范,加强探测监控,强化支护等措施。企业必须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工作,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

  (六)加强地质灾害的巡查监控。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密切关注和防范突发性暴雨、山洪诱发的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引发事故,认真落实好防范应对措施。要加强巡查、监测、监控,及时将受山体滑坡、洪水和泥石流威胁的人员聚集场所的所有人员撤出危险区域。不能及时撤出的,要采取果断有效的预警预防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加强水利安全监管检查。要对病险水库、水利设施、山塘水库、河堤河坝等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治理各类隐患,确保安全运行。要进一步加强对水电项目建设的安全监管,防止因安全措施不落实造成事故。

  学校、民爆物品、城镇燃气、冶金、建材、电力等其他行业领域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部署和要求,有针对性开展汛期安全检查,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三、加强督查督办,严厉责任倒查

  镇成立汛期安全专项督查组,对各片区、各村和生产经营单位汛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隐患严重的地方和单位要严格督促整改,予以纠正。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人员、设备等不到位且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有关负责人,要严格责任倒查,依法追究责任。

  四、强化应急值守,做好信息工作

  各片区、各村及生产经营单位要健全完善汛期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好队伍、装备、物资,加强应急实战演练,建立科学、完备、有效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确保可控、可防。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按时准确上报有关工作落实情况。

  此件发至辖区企事业单位和作业场所,认真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农村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6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安委办《关于印发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发〔2017〕5号)精神,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镇政府决定自2017年7月起至10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为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这次大检查的组织实施,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同时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规定,全镇党政副职根据各自分工和分管的工作,加强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督查。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各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和员密集场所,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卫生院、幼儿园和中小学校等,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检查。

  三、检查方式

  (一)督促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要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设备、设施、场所、环境等安全状况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整改结论。对于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期限、责任和措施。

  (二)各村开展全面排查。各村要制定出具体的检查方案,对本辖区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地毯式的排查,做到有检查、有记录。同时各村要突出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的排查力度,各村书记、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一经发现,要立即上报。

  (三)开展全镇安全隐患大排查。由镇安监站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并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具体的时间、人员安排。要对本辖区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处理结论。

  四、检查内容

  (一)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

  (二)企业安全检查;

  (三)道路安全、消防安全检查;

  (四)建筑施工、违法建设、户外广告安全检查;

  (五)学校、幼儿园、卫生院安全检查。

  五、检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各村、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检查方案,落实检查责任,突出检查重点,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带队检查,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有效落实防范措施,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凡因检查不到位、隐患不整改、责任不落实、酿成事故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认真检查,消除隐患。检查人员要深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每个环节,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责令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资金、时间、措施和应急预案,实行跟踪督办,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逾期拒不整改或经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要依法进行处罚。

  (三)严格值班,畅通信息。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由主要领导亲自带班,保证通讯畅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对查出的重大问题,要立即上报镇政府和镇安监站,如发生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立即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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