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工作方案

时间:2024-04-07 16:12:05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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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工作方案

  编写工作方案的人需要有高瞻远瞩的眼光,深思熟虑的判断。在公司将要做一个项目的时候,我们需要先准备多份工作方案以供上级参考,工作方案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工作方案

  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工作方案1

  为持续通过试点工作推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制定本方案。

  —、推荐条件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区县为单位进行推荐。

  (二)试点地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经费支持、政策优惠、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保障,同时具备多部门综合管理工作机制和开展全国学生常见病及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项目的工作基础。

  (三)第二批试点与本省内首批试点区县建立示范对接联系,通过首批试点区县“以一带一”或“以一带N”,不断推进省内近视防控适宜技术全面落实。

  二、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推动试点区县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和家庭关注的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和社会氛围,具体工作指标如下:

  (一)试点地区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呈下降趋势,近视率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

  (二)试点区县党委政府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和加强部门间分工合作机制,明确阶段目标和长远目标。

  (三)建立和完善儿童青少年视力筛查和干预制度,定期开展儿童和中小学生视力筛查工作,建立和完善转诊制度,加强分级管理。

  (四)推动视力健康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

  (五)加强近视等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工作,掌握当地学生近视流行状况及其动态变化趋势。

  (六)因地制宜、科学规范开展规范诊疗矫治、视觉环境改善、健康教育等综合干预措施,及时评估干预效果。

  (七)探索社区防控模式,形成个体、家庭、学校和社会关注科学用眼和护眼氛围,培养和督促儿童青少年养成良好用眼卫生习惯。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近视综合防控长效机制。

  1.加强政府主导作用。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签订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书。

  2.建立和加强部门间分工合作工作机制。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建立符合当地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计划,推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摸索出符合当地特点的近视防控措施和方法,形成地方特色的综合性防控技术方案。

  3.改善学生视觉环境。改善学校教学设施和条件,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采光照明环境和课桌椅,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对课外培训机构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配备、电子产品等达标情况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及时整改。

  4.减轻学业负担。落实学生减负各项规定,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控制书面作业和网络作业总量,减少电子教学时间,保证充足睡眠。

  5.增加日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保证日间户外活动时间,引导学生参加各种形式体育锻炼,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

  6.建立儿童青少年近视定期筛查制度。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在此基础上,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加强学校视力健康管理,建立学校视力健康管理工作网络,加强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信息化系统建设。

  7.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监测工作。按照全国近视等学生常见病及影响因素监测方案,科学确定监测点校和样本人群,加强现场检测和质量控制,及时评估当地儿童青少年近视流行状况及其动态变化。

  8.科学规范儿童青少年视力诊断和矫治工作。根据不同年龄儿童青少年眼视光发育特点及严重程度进行分级管理,提供个性化、针对性强的防控方案。

  9.加强健康教育。开展符合儿童青少年年龄特点、具有地方特色的健康教育活动,开发生动活泼的近视防控知识技能宣传片、动漫等。将近视防控工作纳入到学校健康教育体系中,利用广播电视、专家宣讲、报纸、APP、微信等方式,在学校、家庭和社区开展视力健康宣传教育活动。

  10.开展近视防控知识和关键适宜技术研究。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疗、健康教育、科研等方面作用,探索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法在近视防控中的运用。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组建本地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专家团队,充分发挥教育、卫生健康、体育等部门和社会组织作用,开展卫生标准宣贯、专家进校园等活动,科学指导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

  2.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校医等卫生技术人员,加强验光、视光专业人员的培训培养,确保有合格的视光专业人员提供规范服务。

  3.有专门学校卫生工作人员,负责当地近视等学生常见病及影响因素监测和干预工作的组织实施,数据上报和分析等工作。

  四、组织实施

  (一)各地根据区县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实际情况,于20xx年10月20日前向我委进行书面推荐,推荐材料包括区县近视防控基本情况、工作成绩与亮点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安排等。

  (二)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将组织对各地推荐区县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第二批试点区县名单。同时,在全国遴选一批近视防控专业机构,与试点省份签订对口支援协议,后续对试点区县提供技术指导和专业支撑。

  (三)实施过程中将依据试点区县阶段目标和完成质量,对实施进展和成效进行效果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各省人民政府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的重要依据和省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综合评价指标内容。

  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工作方案2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xx〕78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工作,提高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水平,现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底,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关注的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和社会氛围,具体工作指标如下:

  1.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呈下降趋势,近视率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

  2.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合作、家庭学校社会齐参与的近视综合防控机制,形成个体、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关注的科学用眼、护眼氛围,培养和督促儿童青少年养成良好用眼卫生习惯。

  3.建立和完善儿童青少年视力筛查和转诊制度,定期开展儿童和中小学生视力筛查工作,建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电子档案。

  4.加强近视等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工作,掌握我县学生近视流行状况及其动态变化趋势。

  5.规范儿童青少年屈光不正的诊断和矫治,建立和完善转诊制度,加强分级管理。

  6.改善视觉环境,为学生提供良好教学和家庭视觉环境。

  7.因地制宜开展近视等学生常见病综合干预措施,评估干预措施效果,推广近视防控有效的干预措施和方法。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近视防控的教育教学改革和近视防控效果监测工作

  1.中小学校改善学生视觉环境项目。改善学校教学设施和条件,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采光照明环境和课桌椅,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按照《中小学校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安装卫生要求》(GB/T36876-2018)和《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GB/T3976-2014),对我县中小学学校教室开展防近视照明改造及可调节课桌椅配备。

  2.体教融合项目。实施足球、乒乓球和羽毛球进校园项目,通过丰富学生课外活动、强化户外体育锻炼,切实缓解校园“眼镜片”现象,减少近视的发生、发展。

  (二)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和健康管理工作

  1.开展近视筛查工作。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视力检查和健康管理工作。实施中小学生视力定期筛查和健康管理工作。根据《关于调整安徽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费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费〔20xx〕116号)以及《滁州市教体局 滁州市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滁教体安函〔20xx〕244号)要求,推动全县中小学生每年全面规范体检。县教体局负责专项经费管理,常态化开展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包含视力筛查)并建立视力健康电子档案。

  2.建立近视防控电子档案。筛查发现的近视学生,由县定点医疗机构建立近视防控电子档案(远视力检测和屈光检测数据等),建档技术标准和方案在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的指导下另行制定。

  3.建设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系统。优化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体检档案管理系统,开发和建立可以随学籍流转的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管理系统。

  (三)开展近视防控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工作

  1.提升近视防控定点医疗机构的电子档案建设能力。来安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定点医疗机构为县人民医院、家宁医院。县政府按试点工作标准,一次性购置和投入全部的`建档设备。县人民医院、家宁医院均要具备儿童青少年近视建档能力。

  2.建设近视防控门诊。在近视防控电子档案工作的基础上,依托县人民医院和家宁医院两家近视防控中心,由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提供技术指导,规范化开展近视防控治疗工作。

  (四)开展近视防控健康教育工作

  1.加强近视防控健康教育宣传。利用各种宣传途径传播科学的近视防控健康教育知识,开发科学的近视防控健康教育素材。在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的指导下,编制近视防控健康文字、视听材料,保证近视防控的科普素材科学、规范。

  2.培养近视防控健康教育教师队伍。依托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的专家师资培养近视防控健康教育教师,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到教学工作中。

  三、进度安排

  试点工作在1年内(20xx年1月-20xx年12月)完成,根据工作进度,分两个阶段实施:

  (一)试点工作的规划与实施(20xx年1月-20xx年10月)

  1.试点工作的具体规划:在全县校舍等基础设施改进的基础上,逐步完成全县中小学防近视照明改造及可调节课桌椅配备工作。探索教育教学改革新措施,在全县中小学有序推进体教融合项目。初步建立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建档、临床控制相结合的一体化工作体系。完成多种形式的近视防控健康素材编制,多渠道开展全覆盖健康宣教。

  2.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

  (1)制定工作实施细则。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各成员单位另行制定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2)实行信息管理。为方便管理和统计,对在校(幼儿园)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信息(包括视力检查、转诊、门诊检查、治疗等信息)进行电子化管理,在工作中实时录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儿童青少年的视力健康电子档案随学生升学进行流转并归属所在学校具体管理。

  (3)加强督导考核。由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成工作组开展专项检查考核,内容包括:①试点工作进度、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对中小学防近视照明改造及可调节课桌椅配备项目、体教融合项目等工作进展进行督导、考核。②普查率。学龄前儿童眼病筛查及健康管理、中小学生视力检查的考核,以乡(镇)辖区内在校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园儿童为计算基数,参加体检和眼科初筛的人数要达到在校或在园人数95%以上。③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由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抽查考核,确保普查对象建档信息录入真实准确,数据录入及时完整。

  (二)试点工作的总结推广(20xx年11月-20xx年12月)

  1.总结分析学生体质和视力相关的健康档案数据,客观分析综合防控措施的效力。

  2.总结工作经验,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和调整,对试点工作实施的经验进行推广。

  四、效果评价

  通过对我县儿童青少年进行近视筛查、早诊、早治和眼健康管理,在试点工作的前期和结束后分别进行效果评估。掌握我县儿童青少年在试点工作推进的不同阶段近视发病率和体质的变化,试点结束达到既定目标。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来安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同时,成立近视防控试点专家指导组,人员包括学校卫生、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眼科、视光学专业人员等,建立筛查、建档、治疗和转诊一体化机制,开展人员培训,管理相关信息,对试点工作进行全程技术指导,定期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进展情况。

  (二)压实部门职责

  1.县卫健委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县各医疗单位开展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转诊、培训、健康教育等工作,做好相关医院的指导工作。

  2.县教体局负责全县各幼儿园、中小学校开展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动员、视力检查、转诊、健康教育、教学改革课程设计和实施、中小学防近视照明改造及可调节课桌椅配备等工作。

  3.县财政局负责试点工作经费的统筹安排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4.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宣传试点工作政策、活动开展以及活动成效等。

  5.县审计局负责试点工作经费的审计监管。

  6.县人社局负责落实中小学校医、保健教师和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政策。

  7.县民政局负责贫困家庭、残疾人、五保户、低保、重点优抚对象等儿童青少年眼病治疗救助活动的开展。

  8.县医保局负责为符合医保规定支付的近视检查和治疗费用报销开通绿色通道。

  9.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管验光配镜行业,不断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和质量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对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严防不合格眼镜片流入市场。同时,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

  10.县残联负责低视力人群的低视力康复和助视器具的发放,联系低视力儿童的特殊教育。

  11.县人民医院和家宁医院为来安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中心,依托眼科做好近视防控门诊工作,做好全县近视防控的筛查、建档、诊断、防控、治疗的技术指导工作。组织专家进行眼病检查、技术指导、后续治疗及普查质量控制。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承担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初筛后复查建档、汇总、分析、上报及近视防控健康教育等工作。

  12.学校负责学生视力检查、转诊、健康教育等工作的组织协调、改善学校视觉环境、创新宣教方式、培养和督促儿童青少年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

  13.县疾控中心配备专门学校卫生工作人员,负责儿童青少年近视影响因素监测和干预工作的组织实施、数据上报和分析等工作。开发近视防控的健康教育素材,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14.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试点工作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协调辖区学校、卫生院做好本辖区儿童青少年视力筛查和转诊,组织0-6岁儿童参加眼保健以及视力检查工作。

  (三)强化经费保障与管理

  设立来安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工作专项经费,试点工作经费由县财政保障。试点工作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对故意虚报有关数字和情况骗取工作经费,或截留、挤占和挪用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并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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