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方案

时间:2022-03-29 13:18:40 方案 我要投稿

【精选】宣传方案3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宣传方案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选】宣传方案3篇

宣传方案 篇1

  一、活动对象

  全省小学生、中学生、大学生和幼儿。

  二、活动时间

  整个活动自4月份开始,年底结束。

  三、活动组别:

  评选分四个组:小学组、中学组、大学组+幼儿组

  四、活动内容及形式

  1、声乐:美声、民族、通俗等的独唱、合唱、表演唱;

  2、舞蹈:民族舞、现代舞、芭蕾舞等各种的独舞、双人舞、群舞;

  3、器乐:民族器乐、西洋器乐等的独奏、合奏、齐奏;

  4、表演:演讲、主持人、模特、小品、戏曲、曲艺、武术等;

  上述项目可个人参赛,也可集体参赛,每个节目时间限定为5分钟内,集体节目人数限定8人以内。

  五、活动安排

  1、活动开展时间为20xx年5月至11月。各地有关单位要积组织学生极广泛参与各项活动,在活动开展的过程中,陆续选拨出参赛学生(选手),并将参赛的中小学生+幼儿(选手)视频作品务必在11月25日前报送上传到省关工委青少年智慧素质教育网或寄送到活动组委会,参赛学生(选手)视频作品省活动组委会将先后在网上展示评选,由专家评委和大众评委评选出进入赛区决赛学生(选手),然后举行“放飞梦想,励志青春”赛区决赛。

  2、全省总决赛暨颁奖表彰时间为:20xx年底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即时通知。

  六、参与方式

  各地区有关单位各学校要以活动为载体,切合主题组织开展好各项教育活动,争取校校行动,学生人人参与,根据当地活动进展情况,可成立分赛区,成立分赛区要求是,参赛节目300个以上方可成立分赛区(设立分赛区地区选送节目幼儿组不低于100个节目,小学组不低于100个节目和中学组不低于100个节目),节目数目不到标准,可以参加省直赛区的评选。

  成立分赛区的地区,由当地有关单位组织发动各幼儿园、中小学校参加,分片区组织学生到就近学校指定场地,由省活动组委会派省电视台专业人员前往集中拍摄。也可由学校或家长自行拍摄制作,然后登录省关工委青少年智慧素质教育网址:www.ebaifen.com.cn直接上传作品,或录制成DVD光盘直接邮寄到省活动组委会。

  参与省直赛区方式:未设立分赛区的地区,但积极响应文件精神,参与的学校及学生可直接参加省直赛区评选。参赛学生(选手)的视频节目可以由学校或家长自行拍摄制作,然后登录省关工委青少年智慧素质教育网址:www.ebaifen.com.cn直接上传作品,或录制成DVD光盘直接邮寄到省活动组委会。如参赛学生相对集中或参赛学生人数众多的市、县(区)也可联系省活动组委会,省活动组委会派省电视台专业人员前来集中拍摄。

  大学组直接参加省直赛区,参赛视频作品自行拍摄制作,并登录省关工委青少年智慧素质教育网址:www.ebaifen.com.cn直接上传作品,或录制成DVD光盘直接邮寄到省活动组委会。

  活动组委会将参赛学生的视频作品在指定的时间上传到省关工委青少年智慧素质教育网址:www.ebaifen.com.cn,按年龄段分组别进行展示评选。参赛作品须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和地区、学校、班级和联系方式。

  七、评委及评选办法

  (一)评委组成

  分赛区评委由当地有关单位指定和省组委会派遣组成,省直赛区由省组委会安排,总决赛由省主办单位邀请专家担任评委。

  (二)评选办法

  省活动组委会将组织人员,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网上展示评选。

  1、各分赛区进行分批分组网上展示专家评选及大众评选。每组30人,通过评选按照每组6:1比例晋级进入分赛区决赛;

  2、分赛区决赛由专家评委进行现场评分,当场公布评选结果。获分赛区一等奖以上(包括一等奖)的选手参加全省总决赛。

  3、省直赛区分批分组进行网上展示专家评选及大众评选。每组30人,通过评选按照每组6:1比例晋级进入省直赛区决赛;

  4、省直赛区决赛由省组委会组织专家对晋级选手进行再次评选,并在省组委会青少年素质教育基地网站网上公布评选结果,获省直赛区一等奖以上(包括一等奖)的选手参加全省总决赛。

  5、全省总决赛由专家评委进行现场评分,按组别及类型当场评选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八、评选表彰

  1、奖项设置:全省总决赛按组别及类型各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若干名,活动组织奖、指导老师奖(获总决赛二等奖以上)各若干名。

  2、获三等奖以上的选手,经本人同意,聘为浙江电视台《浙江教育》栏目和省关工委青少年智慧素质教育网站小记者、小主持人,并可参与电视剧、微电影、栏目剧等的拍摄。

  3、表彰评选:全省总决赛将在20xx年底举行,现场总决赛结束当场公布获奖名单,并举行颁奖典礼。具体时间、地点省组委会将即时通知。

  本活动未尽事宜,与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负责人:陆志莉王芳

  联系人:沈曦杨双久欧阳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省人民大会堂内(杭州市省政府路9号)

  工作电话:0571-86711590

  传真:0571-85065379

宣传方案 篇2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积极性,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提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积极营造新一轮“平安”建设良好舆论氛围,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区综治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于3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系列活动,依照司法行政所承担的特殊职能,结合中心,紧扣主题,切实开展法制宣传、矛盾纠纷排查、刑释解教帮教安置以及民事纠纷调解工作,努力打造“平安、和谐”,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抓转型、重民生、迎大庆”这条主线,以区委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的奋斗目标为重心,突出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宣传全国、自治区、市和我区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为主要内容,以“普及安全常识、全民共创平安”为主题,按照区委确定的“继续推进‘两大战略’、‘四大工程’和‘三个区’建设步伐”的总体部署,确保建市五十周年大庆顺利开展,推动政法综治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为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组织机构

  为抓好综治宣传月工作,我局决定成立综治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区司法局党总支书记、局长

  副组长:区司法局副局长

  区司法局副局长

  成员:

  具体宣传活动的开展由副组长李贞负责组织协调。

  三、宣传重点

  1、广泛宣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国、自治区、市和我区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重要部署;宣传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部署。

  2、宣传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综治政治责任,大力开展平安建设,狠抓综治各项措施的落实,全面提升基层平安创建水平所取得的成效;宣传政法机关、综治各部门充分发挥在平安创建中的作用,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

  3、宣传党政部门在改善民生,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中所采取的各项新思路、新举措及探索总结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

  4、宣传社会各界、各部门积极参与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进行齐抓共管的情况;宣传人民群众开展群防群治的经验和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

  5、宣传司法局广泛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突出宣传司法局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访维稳工作方面良好做法。

  四、活动内容

  1、宣传月期间,要深入乡村、学校、企业、市场、宗教场所、军营、机关单位开展宣传活动。按照区综治委统一安排,3月13日、14日分别在文景广场、红果子集贸市场参与集中宣传。

  2、组织召开一次以平安创建为主题的学习座谈会,认真研究分析探索平安创建的经验和教训。

  3、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权益,热情接待来人来访,着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

  4、认真落实司法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做好信访隐患的排查和调处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的稳定。

  5、发放《区城乡居民法律意识法律服务需求调查问卷》《区法律援助调查问卷》《区法制宣传教育情况调查问卷》。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各部门要把抓好平安建设和综治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明确分工、专人负责,确保宣传月活动扎实开展;要按照宣传月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局领导班子要带头开展宣传活动。

  2、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方法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治安防范意识,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

  3、精心组织,仔细安排。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综治宣传月活动,把它作为推进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平安”的具体措施,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责任,积极营造平安建设氛围。

  4、及时总结,按时报送材料。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按期进行整改,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不断深入开展,4月10日前及时上报综治宣传月活动总结。

宣传方案 篇3

  一、开展主题活动

  (一)“诚信网络展”主题活动。

  9月20日(公民道德日),在中国市场秩序网举办以诚信文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进展,商务诚信建设情况,信用经济发展状况,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地方信用建设成果等为主要内容的展览。

  (二)“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活动。

  9月28日,商务部在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地组织电子商务企业或实体商业企业开展“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活动,对信用良好的客户给予消费优惠,体现“守信激励”和“诚信有价”的理念。从20xx年开始,将于每年9月28日举办“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活动,作为宣传月的一个常规活动,打造消费新时点。

  (三)全国“质量月”主题活动。

  质检总局牵头举办全国“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发送“质量月”公益微博、微信,发布“质量月”公益广告,曝光质量突出问题和质量案件事件,公开发布一批优秀企业质量信用报告。

  (四)“新消费 我做主”主题活动。

  消费者协会牵头组织开展名优名质产品、特色产品的宣传推广工作,打造“中国商品”品牌。组织开展预付式消费、网上银行服务等重点服务领域消费体验式调查活动。统筹开展节能产品、净化产品、智能产品等商品比较试验活动,为消费者科学理性选择相关产品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五)诚信企业展示活动。

  运用互联网、移动平台等新兴媒体,开展工业产品质量企业自我声明、工业企业质量信誉承诺、旅游诚信经营(服务)与涉外企业诚信经营(服务)案例征集、

  全国商业企业诚信兴商双优示范单位及诚实守信道德模范宣传学习等活动,挖掘典型经验,树立诚信企业典范。

  (六)违法失信行为整治活动。

  以关系民生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广告、旅游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突破口,针对重点主体、重点渠道和关键环节,开展价格、反垄断、网络商品交易、食品药品安全、旅游市场、外汇管理等各类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着力打击商业贿赂、“傍名牌”、传销等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

  (七)信用知识宣传普及活动。

  举办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有机宣传周、电梯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开展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培训、诚信体系师资及评价人员培训、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普及企业信用、商业保理、信用消费、信用评价等相关知识,增强企业信用管理能力。

  二、宣传重点

  (一)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法规。

  大力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xx-2020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宣传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部署及举措;宣传普及《价格法》、《反垄断法》、《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广告法》、《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及商务、税收、旅游、外汇等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及信用管理标准规范,增强全社会诚信守法意识。

  (二)跨部门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机制成果。

  发展改革委及相关部门宣传已签署的法院执行、税务、工商、上市公司、安全生产、环保等领域联合惩戒备忘录和a级纳税人联合激励备忘录的实施效果及典型案例。推动签署电子商务领域、食品药品、质量检验领域严重失

  信主体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将守信联合激励“红名单”与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进行公示。

  (三)信用建设工作进展。

  一是宣传展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重要产品追溯体系、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海关aeo国际互认合作、“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等诚信建设专项工作的进展情况,传递正能量,鼓舞信心。二是宣传“12312”商务领域投诉举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12358”价格举报、“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12301”旅游投诉举报网络,以及对广告、外汇、国际经贸等领域企业违规失信行为所采取的措施,集中剖析、曝光一批违规失信典型案例,向社会公众发布消费警示,增强企业和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震慑失信商家,净化市场环境。三是多渠道宣传推广单用途商业预付卡、e追溯(国家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微信公众号,发布企业信用指数,加强信息披露,发挥消费者监督作用。工作总结

  三、宣传方式

  创新宣传方式,打造线上线下立体的宣传网络。组织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及地方媒体对宣传月各项活动进行深入宣传报道。在中国市场秩序网开设本届宣传月专题频道,设置部门、地方、行业信用建设成果及宣传月动态等栏目进行集中宣传,并组织相关网络媒体对专题频道进行链接。通过微博、微信、手机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制作播放公益广告,开展有奖问答、政策解读等活动,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

  四、组织协调

  宣传月活动由商务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计生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旅游局、外汇局、贸促会、企业联合会、商业联合会、消费者协会共同组织,并在各自系统内开展相关工作。有关统筹协调工作由商务部市场秩序司承担。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整规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整合宣传资源,扩大宣传声势,巩固宣传月活动品牌。在20xx年11月11日前,将活动书面总结和《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统计表》(见附件)一并报送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

  (二)各地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落实工作责任,创造性地开展宣传月活动。协调地方新闻媒体积极报道本地区、本单位的诚信建设工作情况,探索建立常态化的诚信建设成效宣传渠道。

  (三)有关商会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服务作用,在行业内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强化行业信用制度建设,引导企业建立风险防范机制,不断提高信用管理水平。

  (四)广大企业要积极参与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强化自身信用管理,加强诚信自律,培育诚信企业文化,自觉维护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五)宣传月期间开展的各类活动,要统一使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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