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工作方案

时间:2022-04-20 15:39:28 方案 我要投稿

燃气安全工作方案(精选22篇)

  工作方案是具有较强方向性的工作筹划。在一项工作提出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一起来参考工作方案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燃气安全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燃气安全工作方案(精选22篇)

  燃气安全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燃气安全管理,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预防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燃气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力杜绝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对燃气安全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

  (三)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等非法行为。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燃气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行动。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加强管线巡查和设施维护,强化安全使用知识入户宣传。做好燃气企业危险源监控工作,加强对燃气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实行持证上岗,确保持证上岗率达100%。

  (二)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开展打击“小瓶倒灌”和非法大量储存液化气专项行动。整顿燃气市场以次充好的不良行为,严厉查处小瓶倒罐、倒残和非法大量储存液化气的行为,严格禁止使用超期未检、检测不合格的钢瓶。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0日-8月31日)。各燃气企业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9月20日)。各燃气企业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及时书面上报。对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的非法经营户做一次全面摸底,摸底情况书面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

  (三)集中检查阶段(9月20日-10月10日)。组织相关职能单位,按照《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对燃气管道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查资料,现场检查),全面查处、取缔无证照非法经营户。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10日-10月20日)。各单位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查找问题,并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1月底前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住建局纪检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住建局安全科负责人担任,成员安全科科员,具体负责燃气安全日常管理及专项整治工作。

  (二)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对抓得好的企业及时进行正面宣传表扬,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自查自改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向社会公开曝光。

  (三)从严监督检查。严格开展检查,广泛开展明查暗访,深查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并逐级上报。对没有开展专项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从严处理;对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的非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燃气安全工作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露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根据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治理的意义

  近年,一些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造成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餐饮场所对燃气泄漏爆炸危险性认识不足;二是安全投入不到位,作业现场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三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力,从业人员缺乏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四是部分地区对餐饮场所燃气防爆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监管职责不清、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措施不力等。

  我场餐饮场所虽然不多,但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有必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从而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

  二、目标任务

  本次治理的范围是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主要目标任务是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要求必须使用有充装资质的气瓶,从而消除隐患,提高餐饮企业的安全。

  (一)有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库存液化气总量超过100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

  2、正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和备用钢瓶应分开放置或用防火墙隔开。

  3、放置钢瓶的房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

  4、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年限为5年,密封圈使用年限为3年,到了期限应立即更换并记录。

  5、钢瓶供应多台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固定。钢瓶与单台灶具连接使用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至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6、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燃气钢瓶和液化气。

  三、时间及工作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4月12日至4月17日)

  场安监站摸清全场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并建立基础台帐。

  2、自查自改的阶段(4月18日至5月底)

  各餐饮场所应对照本实施方案进行认真自查自改。

  4、督查和总结阶段(6月至7月)

  场安监站加强检查,同时配合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检查工作。

  燃气安全工作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县安委办《关于强化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燃气管理职责,对照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城镇燃气事故发生,现制定本年度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宣传教育、监管执法为载体,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治理燃气行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燃气行业非法违法行为,压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范围

  全县燃气经营企业(包括管道燃气企业、瓶装燃气企业和汽车加气站)及燃气用户等。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使全县城镇燃气市场进一步规范有序,重点消除瓶装液化石油气在经营、充装、储存、运输等环节安全隐患。全面推进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燃气行业监管长效机制,逐步推进燃气企业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有效遏制燃气行业经营不安全行为。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压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检查各燃气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与规程执行情况、场站的运行管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和燃气重大危险源管理等情况。

  (二)开展燃气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违反燃气经营许可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或违规建设燃气设施等行为,充分运用《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查处手段,依法严厉打击燃气行业违法行为。

  (三)开展燃气用户安检。燃气企业定期对用户开展安检,宣传安全用气知识,督促用户规范使用燃气;严格执行充装规定,严禁充装过期瓶、报废瓶;重点规范餐饮场所安全用气行为,健全供气餐饮用户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消除餐饮场所燃气设施隐患。

  (四)开展第三方破坏燃气管道专项整治。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加强管线巡查,及时发现燃气管道周边施工行为,及时告知和指导施工方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加大庭院低压管道警示标识设置,协调物业加强庭院小区地面施工管理,杜绝庭院小区地面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行为。严厉查处破坏燃气管道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每一起破坏燃气管道行为必追究相关方责任。

  五、工作安排

  此次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xx年6月底,分三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和执法检查阶段(即日起——5月20)

  组织开展全县燃气经营企业(包括管道燃气企业、瓶装燃气企业和汽车加气站)要场站自查、用户安检,及时整改发现隐患,每月报送隐患排查台账至县城管局。

  组织执法和管理人员对燃气行业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打击城镇燃气市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查处各类燃气违法行为,指导检查燃气企业按照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规定,全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管理措施落实。

  (二)深化落实阶段(5月21——6月10日)

  我局将结合城镇燃气执法检查工作,对全县燃气经营企业(包括管道燃气企业、瓶装燃气企业和汽车加气站)、餐饮场所等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查看燃气经营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整改落实情况,检查燃气行业安全隐患,适时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回头看”,彻底整改安全隐患。

  (三)总结提升阶段(6月11日――6月30日)

  认真梳理企业自查和监管监察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企业彻底从源头上进行治理消除,对查处的隐患问题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登记建档,限期整改,防止问题出现反弹。积极探索燃气安全风险预防措施,建立健全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燃气安全工作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整顿规范燃气行业市场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消除城区安全隐患为目标,按照“统一组织、辖区负责、部门联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谐有序”原则,通过集中开展燃气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彻底拆除城区内座压燃气管线建(构)筑物,更新改造老旧燃气管线和超期服役燃气表,清除无证液化石油气钢瓶,清理天然气压缩站,确保燃气行业安全运行。

  二、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

  (一)拆除座压燃气管线建(构)筑物

  市区需拆除座压燃气管线建(构)筑物共298处、16877平方米(具体明细由市建设局负责发至各区)对座压燃气管线的建(构)筑物先有管线后有建(构)筑物的予以无偿拆除;对先有建(构)筑物后有管线且“三证”齐全的由燃气公司与各区政府协商采取给予补偿或更改燃气路由等办法消除隐患。

  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市安监局、规划局配合,各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20xx年10月24日前全部完成拆除任务。

  (二)取缔违法液化气站点、没收超期服役液化气瓶

  月底前,市建设局燃气办完成对城区液化气市场的全面排查摸底。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没有经营许可,但站点条件达到经营许可要求的促其尽快办理有关手续,纳入正常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站点及超期服役的瓶体,由市建设局牵头,各区公安、工商、安检、消防等部门配合,依法予以取缔、没收。

  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市公安、工商、安检、消防等部门和各区政府配合。

  (三)更新改造燃气管道

  由市建设局组织,市物价局、燃气公司参加,抓紧召开天然气价格听证会,研讨燃气涨价的可行性,根据会议情况市政府再专题研究庭院、户内燃气管道改造资金筹措问题。天然气价格方案出台前,燃气要加大巡查力度,根据《城市燃气管网安全运行保障方案》确保燃气安全运营。此基础上,由燃气公司负责对89.5公里街区铸铁管道进行更新改造,确保3年内全部更新完毕。街区16.3公里管网进行改造;年,重点对街区37.56公里管网进行改造。

  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督办,市规划、城管、园林部门配合,燃气公司负责具体实施。

  (四)更换超期服役燃气表

  根据《城市燃气管网安全运行保障方案》及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燃气公司要结合实际,按照重点、易发事故区域优先解决的原则,今年更换5万块燃气表的基础上,明年再更换8.5万块超期服役的燃气表。

  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督办,燃气公司组成专门机构、专门队伍具体实施。

  (五)清理天然气压缩站

  市安监局会同燃气公司对市区天然气压缩站进行全面普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对街区燃气管道覆盖范围内的天然气压缩站,由燃气供应单位3个月内完成燃气管线敷设替换,不影响居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全部取缔。对街区燃气管道覆盖范围外、暂时不能使用管道供气的用户,由市安监局组织天然气供应企业根据《市燃气发展规划》将敷设燃气管线相关路由纳入明年道路计划,年内完成工程项目审批相关手续和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明年实施并将天然气压缩站拆除。此期间,市安监局负责监督天然气供应企业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确保天然气压缩站安全运行。

  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负责,市建设局、规划局、技术监督局、消防支队及各区政府配合,年底前取缔市区内全部天然气供气站。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建设局、安监局和各区政府要分别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主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燃气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采取领导干部包片、包户的办法,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燃气安全综合整治,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自任务。市有关部门要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和指导监督工作,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积极为燃气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强化协调调度。市建设局、安监局等牵头部门要定期召开专题会和联席会,加强与各区和各有关单位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要实行周报告制度,各区和各责任单位要在每周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向市建设局和安监局报告本周工作进展情况,市建设局、安监局要及时审核、登记、备案、汇总,并及时以简报形式报送市政府、各区和有关单位。

  (三)坚持依法行政。燃气安全综合整治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非常强,一项群众比较敏感和关注的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对不听劝解、无理取闹、妨碍执行公务的要坚决依法处理,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宣传教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取得企业、产权单位和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供气企业要走家入户宣传安全用气知识,使居民熟练掌握各种安全预防和应急措施。同时,对长期无人居住的由辖区政府组织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所配合入户普查,对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管道和部位,供气企业要立即实施更换,确保燃气安全运营。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宣传导向作用,大力度、多角度宣传报导燃气安全综合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跟踪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宣传正反两方面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燃气安全工作方案 篇5

  为推动全市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工作顺利开展,结合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燃气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全面推进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工作,为建设“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年”,促进燃气安全工作不断提升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普及燃气安全知识,增强燃气用户安全意识,提高全社会对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建立“政府引导、企业落实、社会参与、和谐稳定”的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工作格局,有效避免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三、实施步骤和内容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月10日―4月15日)。召开动员会议,进一步明确各县、区燃气主管部门宣传工作职责,划分宣传工作任务,落实宣传工作责任,确保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工作有序开展。

  (二)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4月16日―4月30日)。采取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开展集中宣传。一是在广场、公园、商业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一次同时异地集中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咨询活动,悬挂横幅、设置展板、发放宣传单以及燃气知识购物袋等形式,广泛介绍有关燃气法律法规,安全用气规范、如何正确选择使用燃烧器具、自动报警器、连接胶管等知识,切实提高广大市民对使用燃气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预防燃气事故的发生;二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通过设立专栏、专题、专线、专刊等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三是在各燃气企业营业厅、供应网点等场所设置宣传栏,开辟宣传角,宣传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发放宣传册等相关材料。

  (三)巩固深化阶段(20XX年5月1日―11月30日)。巩固和深化日常宣传工作,建立宣传工作长效机制。一是继续在重要节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拓展宣传范围,使更多市民了解和掌握燃气安全常识;二是开展燃气安全知识进物业、进社区、进企业活动。通过物业小区电子屏、宣传栏等设施宣传燃气安全知识,通过聘请小区监督员排查安全隐患,通过与相关单位建立沟通机制,使宣传工作要更广泛、更深入、更有效;三是逐步将媒体宣传变为日常化,通过设立的专栏、专刊、专题、专线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媒体宣传活动,将媒体宣传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的工作进一步落实。四是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大讲座活动,各燃气企业要每月安排组织一次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的工作人员,深入社区、街道、居民用户家中,或是邀请居民到属地分公司,为居民用户讲解如何正确使用燃气器具、自动报警器、接连软管等知识,同时对用户在使用燃气时经常遇到的问题进行解答,讲解安全使用燃气常识;五是要充分利用电子信息手段。通过电话、网络、短信等信息手段向燃气用户发送燃气安全知识,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燃气知识有奖问答、邀请居民参观燃气生产厂区等活动,丰富市民燃气知识,调动社会力量。

  (四)总结推广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31日)。总结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工作经验,将宣传工作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做到日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确保思想统一,步调一致。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做到有方案、有行动、有督查、有成果。结合辖区管理实际,成立“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工作”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保障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责任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以“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月”活动为主线,以“媒体宣传、集中宣传、小区宣传”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宣传工作。要建立宣传工作制度,丰富宣传形式,树立宣传典型,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

  (三)注重沟通,密切配合。各责任单位要本着“属地管理,统筹兼顾”的原则,在做好辖区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并建立良好信息沟通机制,共同推进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工作。

  燃气安全工作方案 篇6

  根据XX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求,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上级部署,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9月20日,在全市所有受监在建工程、城镇燃气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全市所有受监建设工程、城镇燃气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现“三个确保”目标:确保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单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不因监管不到位、设施不到位而发生亡人火灾。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整治范围:全市所有受监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单位。

  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燃气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的持证情况;现场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情况;

  (二)施工人员和燃气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建设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彩钢板的芯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四)施工现场特殊部位防火安全管理,重点部位和各类易燃易爆作业落实专职监控责任管理,生活区域防火安全管理,宿舍临时用电管理情况;

  (五)燃气经营企业冲罐区、储罐区、天然气门站、汽车加气站供应点等重要部位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以及相应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六)应急处置,值班巡查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七)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较大危险源动态掌控情况,履职尽责督促情况。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燃气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安监站、燃气办、建管科等职能科室负责人任组员的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排查整治、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6月10日)

  各建筑施工企业、城镇燃气单位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具体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建立工作责任制。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6月11日至6月20日)

  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城镇燃气单位,根据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xx)、《XX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组织实施。

  (三)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6月21日至9月10日)

  我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将对照整治范围和重点,根据职责分工,对所有受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将逐一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有关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确定整改日期,并督促落实整改到位。对隐患突出、整改进度缓慢的建设工程项目和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实行综合整治。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9月11日至9月20日)

  各建筑施工企业、城镇燃气单位要认真分析、及时解决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将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和城镇燃气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组织落实到位。各施工企业、城镇燃气单位主要领导要带队深入施工现场督促检查,加强指导,帮助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各建设、燃气经营单位及监理单位要督促本单位下属项目和门店积极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管理措施,加强消防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各责任主体单位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消除一处;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要立即停工或停业。

  (二)加强培训,提高建筑工人、燃气从业人员、危险品管理及使用人员消防安全素质。要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尤其要提高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技能。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企业要深入施工现场,向一线工作人员发放“消防安全二十条”等宣传资料,大力宣传消防法规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知识,增强广大职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燃气单位同时应做好用户检查和管理工作。

  燃气安全工作方案 篇7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特殊时期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好燃气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把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到超前预防有力、严密防控到位,防范和杜绝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环节,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1、燃气公司在建工程要认真落实防滑坡、防水淹、防塌方、防触电等各种安全防护措施,精心组织,科学施工,防止燃气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要认真落实职工高温劳动保护措施,防止中暑事件的发生。

  2、各燃气经营企业应加强所属门站、调压站、储罐站、加气站等燃气场站的管理,认真做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容器、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设施、消防(喷淋)设施、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设施等处于完好状况,要特别留意防雷防静电设施检测情况和安全放散阀根部阀门的开启状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水淹措施,确保场站排水通畅。

  3、各瓶装燃气企业要加强对所属供气门点的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加强对所属送气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要严格遵守气瓶充装管理规定,不得使用不合格和过期气瓶充装燃气,从源头严把气瓶充装安全关,彻底杜绝不安全气瓶流入社会。不得给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瓶装燃气经营门点提供气源,要做好夏季气瓶防晒措施,不得将气瓶置于烈日下暴晒,防止气瓶安全事故的发生。

  4、各燃气经营企业要结合夏季燃气安全使用特点,加强居民、商业用户的安全用气管理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和入户检查,帮助用户消除安全隐患,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对存在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又不采取安全措施的,应按照合同约定停止供气,避免用气事故发生。

  三、深入开展检查,有效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

  燃气公司应根据汛期、夏季燃气安全工作特点,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自查活动。对燃气管道(特别是过桥、穿河、沿河管道)、设备容器、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消防(喷淋)、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等设施的完好状况和防暑降温、排水措施,以及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防止隐患演变为事故。

  四、严格制度落实,全面做好应急防范工作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做好汛前准备工作,提前组织防汛物资储备,开展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提早落实防汛措施。要及时了解掌握气象信息,汛期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件,燃气企业必须立即启动预案,组织抢险抢修,并及时报告属地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不得瞒报和延报。各燃气企业务必在6月15日前,将自查情况书面上报县燃气办备查。

  燃气安全工作方案 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建委《关于开展“燃情岁月”之“燃气用户供用气安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榕建液[20XX]52号)文件精神,加强对燃气用户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增强用户用气安全意识,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防范燃气安全事故能力,防范重大安全用气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从20XX年12月1日开始至20XX年1月30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15日):动员部署,编制宣传活动材料,制定活动方案。

  2、第二阶段(20XX年12月16日―20XX年1月20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用气宣传系列活动。

  3、第三阶段(20XX年1月21日―20XX年1月30日):总结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局燃气站负责协调、指导辖区内燃气企业开展用气安全宣传活动,审查宣传活动材料的和活动方案,组织宣传活动,收集、汇总阶段性工作。

  2、各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编制宣传活动材料,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用气安全宣传活动,总结、上报阶段性工作。

  三、宣传内容

  1、相关法律、法规;

  2、燃气技术标准、国家规范及安全供用气常识;

  3、正确选择和使用钢瓶、调压阀、燃气灶、热水器、燃气连接软管等方法;

  4、剖析单位燃气用户用气事故典型案例;

  5、用气安全检查要点、注意事项,以及防范和处置燃气突发事故的应急措施和方法。

  四、宣传工作方法与要求

  1、围绕主题,精心组织安排宣传工作

  此次“燃情岁月”安全用气宣传活动的主题是“燃气用户供用气安全”。各燃气经营企业要紧密围绕主题,指定分管领导负责宣传工作;要根据本企业供气性质和用户分布状况,精心组织,制定周密的活动方案,重点引导单位燃气用户落实各项安全用气管理制度,消除安全隐患。具体方案可参照“五个一”要求,即印发一期宣传材料,悬挂一幅宣传标语,进一个社区或单位开展宣传咨询,组织一次入户安检,举办一期安全培训。

  2、形式多样地开展宣传活动

  (1)组织学习、培训。各燃气管理人员和各企业员工要组织学习《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和有关燃气安全知识,各企业要加强对本企业服务、安检、维修人员的技能培训,并配合单位燃气用户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2)编印、发放安全供用气宣传材料。各企业要组织编印内容丰富、通俗的宣传材料,所有材料应向局燃气站报备。各燃气经营企业应在各燃气储配站、充装站和供应站门口,悬挂大幅宣传条幅及张贴标语、墙报,在单位燃气用户的用气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安全用气常识或操作指南、应急处理程序等宣传单。

  (3)深入开展入户宣传活动。各企业应抽调精通业务、爱岗敬业的人员组建宣传队,深入各社区和单位燃气用户,联合当地居(村)委会、物业公司,开展宣传安全活动。活动内容包括:免费入户安检、安全用气常识咨询、分发安全宣传材料、剖析单位燃气用户用气事故案例等。

  (4)多渠道营造安全供用气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燃气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安全用气宣传活动协调和指导检查,并可联合公安、消防、安监、质监、执法、工商等部门,有组织、有步骤地做好用气安全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网、报纸、通讯、网络等传媒手段,加大用气安全宣传力度,报道活动动态,力求做到安全用气知识家喻户晓。

  3、加大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力度,保障用气安全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以此次“燃情岁月”宣传活动为契机,开展对本企业供用气设施设备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瓶装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对瓶装液化气流通环节的跟踪落实,严禁对无证单位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对用户用气场所、钢瓶存放地点不具备安全条件等问题,要向用户发出隐患整改书面通知单,并予以劝阻、制止、督促纠正;拒不整改的,依照合约予以停气处理;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入户安检,对擅自安装或擅自拆、改、移室内管道燃气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予以消除。

  4、加强交流,做好信息传递、反馈工和燃气经营企业要指定专人将本企业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收集汇总,加强宣传信息传递、反馈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方法。

  五、有关动员部署安全宣传及检查的具体时间

  1、12月13日组织召开燃气经营企业负责人会议,传达贯彻榕建液[20XX]61号文件精神,部署开展宣传活动工作,制定活动方案。

  2、20XX年12月20日局燃气站牵头组织福盛公司、利民公司、安然公司、立兴公司在城区凤蝶广场举办大型咨询宣传活动,剖析用气事故案例、宣传安全用气知识、发放安全用气宣传手册,形成“安全供用气”的浓厚氛围。

  3、福盛公司、利民公司、立兴公司分别在20XX年12月22日、23日、25日在松山镇、碧里乡、起步镇、西兰乡、飞竹镇开展宣传活动。

  4、在城区主要街道、燃气充装站和供应站门口悬挂安全宣传条幅及张贴标语。

  5、20XX年1月9日、10日各燃气经营企业组建宣传检查队,深入各社区、主要街道的饮食店、用气单位,进行燃气安全咨询和入户安全检查。

  6、20XX年12月27日、28日对燃气经营企业的充装站进行安全检查。

  7、安然公司、华润公司分别在20XX年1月13日、14日在各小区开展管道燃气安全宣传活动。

  六、总结评比

  20XX年1月25日组织召开宣传活动总结评比会议,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办法,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燃气安全工作方案 篇9

  当前,气温降低,燃气安全事故进入多发期,为认真贯彻落实泰安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关于立即组织开展拉网式燃气安全检查宣传活动的通知》(泰公用发[20XX]142号)文件精神要求,切实增强燃气安全保障力,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平稳的安全氛围,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于11月1日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燃气安全集中检查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即动员所有力量集中对所有燃气设施进行拉网式大检查。

  局党委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立即成立了燃气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的燃气安全检查组,对全县燃气企业组织开展拉网式燃气安全检查活动,并要求各燃气企业立即成立专门的燃气安全检查组,对本企业进行自查。

  (一) 检查内容:

  1、燃气场、站运行及管理。主要有:压缩机、加气机、防爆机、消防器材等机电设备的使用及完好情况;燃气场站内避雷设施、喷淋设施、报警切断装置以及安全放散装置等设施的使用及完好情况;液化气储配站罐体基础及储罐安全状况;加气站充装设备基础固定及设备运行情况;场区内人员、车辆出入等管理情况。

  2、燃气输配管网及附属设施运行。主要有:中高压燃气管线、各高压站、调压室、高压箱、阀门井、凝水井运行状况;穿(跨)越河流、公路和村镇的燃气管道维护情况;燃气管线与其他管线交叉部位的监控情况。

  3、户内燃气设施。重点检查使用燃气的大型公共设施,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重要用户,以及用户家中燃气灶具、胶管、灶前阀、泄露报警切断装置等使用和安全运行情况。

  4、燃气安全生产制度。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燃气各工种、岗位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管线巡检制度落实情况。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与用户安全协议签订情况。

  5、燃气事故抢修抢险应急预案。燃气抢修抢险应急预案制定完善情况;燃气事故抢修抢险应急预案是否符合企业自身实际,是否具有操作性;是否组织了应急预案演练,应急人员、物资、装备准备是否到位、充足。

  (二)检查方式分三个层次进行

  1、10月31日各燃气企业自查。各燃气企业对照检查内容和要求,对每一个岗位、每一处重要设施、每一个生产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人,限期进行整改。

  2、11月1日东平县市政公用事业局组织检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事业局检查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对所管辖燃气企业进行全面拉网式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3、11月2日下午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检查。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组成检查组,根据提供的燃气企业名单,本县内抽查燃气企业2―3家。

  二、 广泛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活动。

  一是协调利用各种媒体展开燃气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协调宣传部门支持开展燃气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广泛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刊登燃气安全用气常识,宣传典型警示案例,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逐家逐户的开展燃气安全使用常识的宣传活动。所有企业都要成立燃气用户宣传组,印制安全用气手册或者安全用气明白纸,在冬季来临前,深入居民和单位用户进行燃气安全宣传,必须100%的宣传到所有用气单位和居民用户。特别是液化石油气灌装企业,要想法设法将安全用气宣传材料送至每一个用户;三是动员各种力量设置燃气安全公益广告牌匾。所有燃气企业都要结合自己实际,在城市广场、社区、住宅区、楼宇等明显位置设置燃气安全公益广告,动员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等单位参与燃气安全管理活动,及时发现破坏燃气设施等事故苗头,及时举报处置一些事故隐患。

  三、 加强燃气安全隐患的治理。

  一是集中开展液化气瓶组气化站并网、管道占压、灰口铸铁管改造等为重点的重大隐患治理工作。要下大力气做好液化气瓶组气化站的清理整顿和并网工作,争取用1年的时间,完成并网工作,彻底清除液化气瓶组气化站,暂时无法并网的,要依据国家和省、市里规范规定,完善落实监管制度,确保不出任何事故;要继续按照省里的规定,做好管道占压清除、灰口铸铁管改造,争取尽快完成任务,一时完不成任务的,要强化措施,加强运行监测和监管,确保不出问题。二是开展户内燃气设施和器具隐患治理活动。户内隐患已经成为影响燃气安全的重要因素。用户私拆乱改、违规安装使用燃气燃烧器具,违反法定程序进行户内燃气设施建设,燃气表后操作阀设置不合理、操作不便、用后不关,燃气管道、计量器具被装修箱柜包裹密闭、燃气软管老化过期、钢瓶超期服役等严重影响使用安全。各燃气企业要结合这次检查活动,不折不扣地要求逐家逐户排查户内燃气设施和器具隐患,限期进行整改清除,确保燃气使用安全。要实施燃气用户档案管理制度,利用这次排查,建立健全用户档案,将用户家庭成员、住房性质、器具胶管品牌及使用到期年限等级信息纳入档案管理,对老弱病残、鳏寡孤独困难用户进行跟踪服务,对户内的超期软管等小部件免费及时更换。

  四、严格落实燃气安全检查活动责任制。

  严格实行检查活动责任制,谁检查、谁负责,各燃气企业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检查方案,检查组领导、检查人员和被检单位负责同志都要签字备查,整理归档。要实行企业领导负责制,各燃气企业都要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企业的领导要亲力亲为,带头进行检查,分管业务的领导要按照分工,靠上对分管的工作进行全方位检查,检查的时间、内容和单位都要签字备查。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落实。为抓好我市燃气安全工作,并确保本次检查活动顺利开展,东平县市政公用事业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安全科、公用事业科和有关技术成员为组员的燃气安全领导检查组,负责我县燃气安全工作领导和本次检查活动的实施。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各燃气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这次检查作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安全生产环境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落实主体责任和原则,对本企业生产、储存、运输、经营销售等所有燃气设施开展普查摸底工作。

  (三)所有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都要与用户签订安全协议,协议内容要包括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对用户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对用户有关设施设备和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等内容。本次将检查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是否与用户签订和履行安全协议。

  (四)本次检查组将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完后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将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燃气安全工作方案 篇10

  一:演练目的

  为进一步强化餐厅职工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自救能力。在突发情况下,让员工熟悉燃气应急处理方法,以达到在发生火灾、燃气泄漏等紧急情况下,职工如何应对突发事件、如何及时处理问题。通过演练,让员工学到安全防护知识,达到有事不慌,积极应对,自我保护的目的;掌握处理应急事情的方法和逃生的方法,提高抗击突发时间的应变能力。

  二:演练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xx年3月11日下午两点半

  地点:学校餐厅

  三:演练具体安排

  组长:宋应学

  副组长:邹厚全、盛孝成、李保进、朱政梅

  组员:餐厅所有人员

  四:演练要求

  1、以断电报警器声为信号

  报警器:李保进

  照相:盛孝成

  2、组织员工及时检查出现问题的故障点,并及时开窗通风。组织无关人员紧急撤离,相关人员检查无误后恢复供气。

  3、撤离通道为员工通道至西门广场,负责人:朱政梅

  4、全体员工撤离后清点人数,待故障排除后在进入工作岗位。负责人:朱政梅

  五:演练程序

  1、餐厅工作人员工作时断电,拉响警报。

  2、警报响后所有人员迅速组织演练并随机拍照。负责人:盛孝成

  3、先到厨房检查设备,排除隐患。

  4、隐患排除后,一名工作人员到户外将燃气控制阀复位,恢复供气。负责人:李永森

  5、所有人员到西广场汇合。

  6、宋主任总结并讲话。

  7、收集整理各项资料归档。

  燃气安全工作方案 篇11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监管工作,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省、市、区安委会及市燃气主管部门的部署要求,决定2013年4月至7月,在全市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工作任务

  本次专项治理的范围是管道燃气、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

  主要目标任务是:落实行业安全管理责任和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燃气经营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建立用户使用档案、推广使用燃气泄露报警器装置;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约定,对用户燃气设施、安全用气进行检查和技术指导;排查生产经营场所和用户管理存在的隐患和漏洞。向社会公示合法燃气供应企业名录。对存在违法违规供气行为的燃气经营企业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责任分工

  区规划建设局燃管处负责区燃气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城建办负责本辖区内燃气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

  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燃气经营企业安全大检查(4月至5月)

  区燃气管理处结合《燃气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对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检查方式采取企业自查和管理部门重点监督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内容:

  1.生产经营场所。重点检查各类设备、设施是否齐全有效,设备设施是否定期检测、检修,日常维护保养是否到位;单位工作人员定期安全教育情况,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企业规范化经营管理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紧急事故状态时的突发情况应急处置预案制定情况及相关安全制度建立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监督及管理人员配备和职责履行情况等。

  2.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和配送管理。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不得充装不合格钢瓶和非自有产权钢瓶,自有钢瓶应定期检验,充装钢瓶不得短斤少两和超量灌装,灌装后应逐瓶进行气密性检验,充装的液化石油气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严禁擅自设立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不向二道商贩销售液化石油气。钢瓶运输配送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有关规定,车辆安全设施要确保有效,驾驶员、押运员配备齐全,严禁酒后和疲劳驾驶,严禁超载。

  (二)公布《区燃气经营企业名录》(5月)

  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将审核合格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三)用户安全管理工作(5月至6月上旬)

  1.完善用户档案。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分类完善用户档案资料,详细登记用户单位(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数量、日(月)用气量、供气方式等情况,并建立电子和纸质两套档案。

  2.签订供用气合同。燃气经营企业应与用户签订《燃气供用气合同》,明确供气设施和用气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等责任,合理界定供用气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明确安全用气规则等,进一步规范用气行为。

  3.开展用户安全用气检查。燃气经营企业要组织开展用户安全用气大检查工作,安全检查要做到全覆盖、无缝隙,安全检查结果经用户签字后存入档案。对用户存在的安全隐患要书面通知并协助用户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停止供气。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入户检查人员素质,切实提高用户安全检查质量,消除用户安全使用隐患。用户安全用气检查情况纳入用户档案管理。

  (四)安全用气宣传(6月)

  区燃气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利用“安全生产月”开展安全用气宣传活动,深入社区、街道、学校,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开展燃气常识和事故案例宣传,加强燃气安全警示教育,推广应用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提高广大燃气用户的安全使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督查检查(6月中下旬)

  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对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燃气经营企业用户档案建立情况、安全供用气合同签订情况、用户安全用气检查情况、燃气泄露报警器装置推广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落实。

  燃气安全工作方案 篇12

  一、加强专项整治组织领导:

  成立由副局长任组长,消防大队副大队长为副组长、商务局安监科科长、、大酒店安监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安监科,负责对企业用气场所进行专项检查、调度。

  二、时间安排:

  (1)制定专项治理方案(4月19日前):企业要结合实际和职责,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于4月19日前报商务局。

  (2)自查自纠阶段(从4月22日至5月15日):请企业按莱安字[2013]4号文件的有关标准要求,对大酒店及老餐饮经营企业进行自查自纠,自查情况于5月15日报商务局。

  (3)检查督查阶段(5月25日前):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于5月25日前对企业燃气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保障措施:

  (1)落实领导责任。、等公司应成立专项治

  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责任状,落实主体责任。

  (2)加强宣传培训。利用超市、大酒店电子

  屏等形式,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加强对餐饮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3)严格责任追究。在工作中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不按标准规定、违反操作规范的餐饮经营场所予以坚决取缔。

  燃气安全工作方案 篇13

  为吸取“10.12”民用燃气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全镇燃气生产经营、使用安全管理,防范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根据镇政府领导指示,决定从现在开始开展一次为期一个半月的全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如下:

  一、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检查对象。由我镇负责管理的所有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瓶装液化气站、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由我镇负责管理的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重点燃气使用单位。

  (二)检查内容。主要检查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安全责任制落实、规章制度建立、硬件设施运行维护、设备检测、安全教育宣传、人员持证上岗、经营场所安全管理等情况;燃气用户用气安全情况。检查各重点燃气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情况,燃气安全使用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人员安全教育情况。

  二、检查组织、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分单位自查、主管部门检查两种方式进行。为加强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分管副镇长任组长的全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10月20日—10月31日)。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对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的各类设备、场所进行认真检查,重点对以前查出的安全隐患及燃气管线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予以彻底整改,对存在隐患且暂时无法整改的停止经营。燃气经营企业要对供气对象燃气使用安全进行逐户检查,并督促用户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汽车加气站要重点检查在用的压力容器是否超期未检,燃气设施设备是否锈蚀老化,是否为私自改装、未年检和年检不合格的车辆加气等方面,严禁为不合格车辆加气。各液化气企业要重点检查液化气储罐、压力表等硬件设备是否定期检测,是否为超期未检的钢瓶充气,是否为无证经营者提供气源。商贸类燃气企业是否有固定经营场所,是否有稳定气源,是否存在违规经营行为。

  (二)检查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由镇安监办、执法中队、油区办、教育办等部门协调配合,同时聘请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按照检查范围和内容,对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和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重点燃气使用单位分别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种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完善;各种许可证照、设备检测报告、安全巡检记录、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燃气存储、充装、计量等设备器具是否存在破损、腐蚀、超期不检问题;作业区域是否存在明火、用电安全隐患;安全报警装置、避雷设备、消防设施是否存在缺失、失效等问题;管理和操作人员证件是否齐全。是否对供气对象进行了全面检查,是否督促用户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现场督查情况,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未按要求自查的单位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对阻挠执法检查及存在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取消其燃气经营许可证,以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三)整改阶段(11月16日—11月30日)。请各被检查单位根据自查和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分别报镇经济发展办、执法中队、油区办等牵头部门。

  三、责任分工

  这次大检查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各管区和镇直有关部门牵头进行。

  (一)各管区、各村负责本辖区燃气大检查的组织实施,对本区域燃气安全负总责,要充分发挥村庄、社区作用,积极配合燃气供应企业做好本区域燃气安全大检查。

  (二)镇执法中队牵头,经济发展办配合,负责按照全区分工由我镇管理的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瓶装液化气站、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的检查。

  (三)镇油区办牵头,执法中队、各管区、各村配合,对镇政府驻地天然气管道进行检查。

  (四)镇执法中队牵头,经济发展办配合,负责全区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重点工业企业食堂等单位的检查。

  (五)各燃气供应企业负责做好本企业服务客户的燃气安全检查。

  (六)镇教育办负责对各学校、幼儿园食堂的燃气安全检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食堂燃气安全检查。

  四、检查要求

  (一)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程序,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将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要充分认识燃气安全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和人员管理,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经营,将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安全。

  (三)强化宣传。各有关部门和燃气生产经营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燃气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燃气安全使用意识,防患于未然。

  (四)责任追究。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要求,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法制观念,自觉遵守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严禁违法倒卖倒运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私自建设燃气设施。对于违规经营建设,一经查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请各管区、各村、各单位将本辖区、本单位及责任分工领域检查情况于11月30日前报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燃气安全工作方案 篇14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预防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2013]1号)、《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安委[2013]2号)和《衡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衡安l2 013]2号)、《武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一、治理范围和目标任务

  (一)治理范围。

  使用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的餐饮场所,包括各类酒店、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及其他餐饮场所等。

  (二)主要任务。

  依据安全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治理餐饮行业安全环境,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和餐饮行业落实安全供气和用气贵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凡存在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餐饮场所,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1.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建立独立的瓶组气化站,站点防火间距应当不小于18米。

  2.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以上15千克气瓶)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存瓶总重量小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存瓶总重量大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应当为与其他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的独立建筑。

  (2)气瓶间高度应当不低于2.2米,内部须加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且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外部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在室外。

  (3)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必须专瓶专用,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当分开放置或者用防火墙隔开。

  ( 4)放置钢瓶、燃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明火。

  (5)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带使用期限为3年,到期应当立即更换并记录。

  (6)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到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3.瓶组气化站、燃气管道、用气设备、燃气监控设施及防雷防静电等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4.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6.严禁在液化石油气气瓶中掺混二甲醚。

  7.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燃气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8.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燃气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9.应当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保证从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内容。

  10.应当与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三、领导机构和部门职责

  为加强对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

  有关部门的职责是:

  (一)派出所: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质监部门:邀请县质监部门对餐饮场所使用的判废、超期未检和标记不符合规定的钢瓶出具查验证明,将存在上述问题的钢瓶移送专业检验机构依法处理,并依法追究充装企业责任。

  (三)镇安监站: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负责对经有关部门确定,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餐饮场所,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或者立即停止使用供用气设施、设备。

  (四)工商所:负责对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

  (五)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至5月1 5日)。

  有关部门要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广播、字报宣传燃气安全用气常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安全应急常识,加强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燃氕管理部门要组织燃气经营企业深入现场,大力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要对辖区内的餐饮场所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摸清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数量、种类、重大隐患等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帐,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理工作。餐饮场所要对液化气瓶组间、厨房用气设备、燃气管线、就餐场所的用气安全状况及员工用气安全知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违章操作行为要立即纠正,发现尚在使用的报废、超期未检或不合格气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强化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整改期间可能危及安全的,应当主动停业整改。未与供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协议的应当补签协议。餐饮场所要于5月15日前将执行燃气防爆有关规定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计划报当地燃气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二)督促整改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

  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组织公安、质监、安监、工商、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等部门,对餐饮场所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据安全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餐饮场所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整改以及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安全的,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责令限期消除安全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要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对非法餐饮扬所,申请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对逾期未整改的,有关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拒不整改的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三)抽查和总结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

  要通过抽查、互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开展专项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于6月底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餐饮场所量多面广,绝大多数规模小,安全生产条件差,容易发生燃气泄漏爆炸事故;且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巨大。因此,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坚决依法取缔淘汰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餐饮场所,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要深刻吸取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喜羊羊火锅店“11?23”重大液化气爆炸事故教训,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要认真分析本地餐饮场所实际情况,研究制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培训。在开展专项治理的同时,要结合实际,抓紧建立健全具有针对性的燃气防爆相关规定和标准,并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要如强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精心组织编写安全培训教材,充实师资力量,改进培训形式,确保培训工作的质量和覆盖面。

  (三)加强协调配合,行政监管合力。要针对治理检查涉及面广、餐饮场所数量多的情况,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包村工作人员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及时发现和依法取缔各类非法违法餐饮场所。各有关部门要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的基础上,积极建立健全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及时信息沟通、情况通报,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监管的违法行为,要立即向有关部门移送。要大力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案件查办的部门联动机制,切实形成监管合力。

  (四)坚持统筹兼顾,实施标本兼治。要把餐饮场所非法经营和违规违章行为作为“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建设,严格日常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要以落实餐饮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针对小型餐饮场所的特点,从开展岗位达标入手,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五)加大查处力度,严格依法行政。要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的要求,坚决依法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餐饮场所。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推动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工作。

  燃气安全工作方案 篇15

  为切实加强我区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燃气泄露爆炸事故防范工作,根据****的工作部署,决定从20xx年9月至11月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以《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国务院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通过宣传教育与行政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上级检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使用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有效防范、遏制燃气爆炸事故,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重点

  ***负责组织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对未与供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督促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本次专项治理工作。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从20xx年9月19日开始,至20xx年11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全面排查,制定方案。

  9月25日前制定专项治理检查实施方案,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

  1.自查自改(20xx年9月) 组织对辖区内的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认真进行自查自改。

  2.督促整改(20xx年10月)在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场所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跟踪问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0月至11月)

  认真整理、完善专项检查工作资料,做好工作总结。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商贸服务场所(含餐饮业、住宿业)要提交对违规使用燃气行为危害性以及治理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密切配合。

  (二)加强宣教,营造氛围。以落实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大力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三)强化责任,严肃追责。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严格日常安全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燃气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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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燃气安全工作方案 篇16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建设“平安企业”,全面提高安全工作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安全平稳运营,现将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公司年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理念,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为目的,以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服务标准、监督考核机制为手段,以推进企业快速发展和安全管理为目标,以增强企业安全保障能力为重点,提升安全管理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推动企业快速、安全、平稳发展,不断提高企业经营效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企业安全规范化管理考核活动,在公司内逐步建立起安全管理制度化、运行服务规范化的先进管理模式,提高燃气安全管理保障能力,确保不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制度建设。公司各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公司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经济发展建立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提升各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公司各类安全管理制度,促进公司各项工作安全、平稳、快速、健康发展。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根据公司领导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成立成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由公司一把手担任组长,公司分管安全的领导担任副组长,各部门根据需要至少设立1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本部门辖区内的日常安全工作,同时,公司至少设立2-3名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公司日常性、季节性的安全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安全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做好相关检查的记录工作,及时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完善安全制度建设,明确公司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逐级、逐岗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责任无盲区、管理无死角,保障安全投入和管理。

  (三)确立绩效目标、加强管理考核。按照公司目标经济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书及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考核细则,进一步确立和量化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并纳入公司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日常考核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到年终考核工作中,继续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票否决制”,推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深化隐患排查工作,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各公司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并长期开展下去,加强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管理力度,督促落实隐患整改相关责任,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间及责任人,并进行跟踪管理,坚决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工作会议、宣传标语和定期培训等方式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安全防护知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在全区域内形成“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 “11.9”消防安全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相关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天然气注意事项,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大局,统筹规划,定期培训,着力完善公司级、部门级及班组级的安全培训体系,建立一支能够胜任培训工作的专兼职教育培训队伍。进一步加大监管人员培训力度,切实加强安全专业人才培养。扩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渠道,为公司培养更多的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大力推进培训内容规范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手段现代化、培训管理信息化,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整体素质,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人才保障。

  (六)加强服务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公司要设立对外投诉电话明确具体负责人员,对用户投诉和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跟进落实,并做好解释工作;加大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增强运营、加气站等有关部室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技能,提高整体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客户反映、投诉问题解决处理档案,按照一事一档的要求,对客户反映的问题、解决处理结果详细记录清楚,并存入档案,以便查阅,对用户投诉问题拒不落实或因落实不到位给公司造成一定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七)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认真做好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规范和完善事故处理程序、依据、权限、标准,切实提高事故处理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通过书面材料在公司内给予通报公布。同时,根据年初各公司主要负责人与各部室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内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八)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与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各公司要加强安全监管人员思想建设、作风建设,提高安全人员监督履职能力。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需要的专业人员、装备,完善监督管理手段,提高监督管理效能。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提高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处理能力及效率。继续加强对各燃气用户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要强化用户的安全意识,严禁私自改管、私自安装燃气器具的违章违纪行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用户要及时进行处理,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公司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工具,组建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并定期组织公司人员进行实战演练,全面提高公司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确保遇到突发事故时,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九)加强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和应急值守。公司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安全检查活动,及日常公司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做好值班期间的安全检查、巡查工作,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同时,要采取多种方法、多种形式对外公布抢险抢修电话,确保24小时人员值守,对值班期间发现的各类异常情况,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妥善处理,对日常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要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否则,对瞒报、漏报、迟报或对安全事故处理不及时造成损失的已经查实将给予责任人或当事人严肃处理。

  燃气安全工作方案 篇17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和市安委会《关于全市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区为认真吸取西安“11.14”液化气钢瓶泄露爆炸的惨重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全区燃气安全管理,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确保全区冬季燃气供应安全。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区深入开展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就开展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的指示要求,从构建和谐XX的大局出发,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增强使命感与责任感,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切实抓好抓实燃气安全工作,认真开展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消除安全隐患,遏制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春节期间的燃气安全供应。

  二、检查任务

  (一)企业自查。全区所有燃气企业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度规定,全面、细致的对所属的各燃气站点设施、管网、运气车辆以及日常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对由其供气的居民用户、商业用户安全用气情况进行上门检查,要求上门入户检查率为100%。入户检查要登记造册有记载,尤其是对商业用户的灶具连接管的使用情况要认真检查,要求商业用户的连接管一律使用不锈钢波纹软管。企业应对所在区域违法送气、供应点进行摸底,并于12月23日前报所在街、镇、场安办以及区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专班。

  (二)开展场站监督检查。在燃气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有城管、质监、交通、安监、公安消防、公安交管等部门参加的专班,对液化气储备站、调压站、商业用气场所等重点部位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企业自查不彻底、存在安全隐患不整改以及存在违规经营的行为,坚决从重予以处罚。

  (三)开展瓶装气供气点的执法检查。区政府将组织安监、城管、质监、公安消防、交通、公安交管、工商等职能部门以及各街、镇、场分管领导、安办主任对辖区内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的违法供气门点,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格的车辆开展执法取缔工作。

  (四)开展运气车辆检查。由区公安交管、区交通局组织人员对运气车辆进行检查,重点对区周边市县以及武汉城区利用无危运证车辆运送瓶装液化气进入新洲区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组织领导

  区成立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区工作专班)。区安监局总工程师XXX任组长、区城管局副局长XXX、区交通局副局长XXX、区质监分局副局长XX、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XX任副组长,组长及各副组长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各街、镇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区城管局燃气办,区城管局副局长XXX为办公室主任,区燃气办XXX为办公室副主任,XXX为联络员。

  四、实施步骤及主要内容

  (一)宣传发动阶段(12月20日前完成,安全宣传工作贯穿活动全过程)

  1、召开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动员部署会议。

  2、对全区非法运气、非法供应摸底排查,做到心中有数,便于下步重拳打击。

  3、大力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全程跟踪报道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安全的用气行为进行直面曝光,通过典型事例进一步引起社会公众对燃气安全的高度关注;通过播放燃气安全宣传片等方式,大力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采取进社区、工厂、学校、商店等形式,向非法供气经营等燃气违法违规行为人开展法规宣传,督促其自觉停止燃气违法违规行为,为安全大检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燃气企业自查自改阶段(20XX年12月22日至20XX年1月5日)

  1、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各燃气企业制定的自查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于20XX年12月25日前报区工作专班办公室。

  2、全面开展燃气设备设施运行安全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自查工作。依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规定,全面、细致地对所属液化气储备站、供应点、调压站、管网设施、运气车辆、钢瓶等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状况以及关键岗位人员培训、资质证照,制度制定与落实,应急救援处置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

  3、对今年未入户安检的居民用户、商业用户安全用气情况进行检查。入户安检率应为100%,要有认真的记载。商业用户的灶具连接管应按照要求更换不锈钢波纹软管。

  4、整改安全隐患,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造册登记,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到位的,及时作销号处理。对由于燃气用户的原因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宣传教育,督促燃气用户及时整改,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而用户坚持不改的要暂停供气。

  (三)监督检查和执行阶段(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1月25日)

  1、开展瓶装液化气违法供应门点和无证运气车辆集中取缔工作。

  (1)各街镇会同所在燃气企业对本区域内非法瓶装液化气供应门点的摸底排查、登记汇总,上门劝阻等集中取缔前的相关准备工作。拟定集中取缔工作计划,做好集中取缔相关衔接工作。并将工作计划和摸底情况,于12月28日前报区工作专班。

  (2)区工作专班于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1月25日将会同所在街镇安办人员,对不听劝阻继续从事违法供气的经营者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格的车辆进行集中查处。

  2、对周边市、县以及城区内进入我区的违法运气车辆检查。由公安交管采取在与区接壤路口布控的办法进行执法查处。

  (四)总结阶段(20XX年2月)

  春节以后,召开开展全区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会议,表彰在安全大检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具体工作由区工作专班组织落实。

  (五)职责分工

  (一)区城管局:依法对燃气企业设施设备运行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执法检查。

  (二)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对燃气企业、商业用户消防安全、火灾隐患治理行为进行检查。

  (三)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区周边市、县以及武汉市城区内进入我区的违法运气车辆进行查处。

  (四)交通运管部门:依法对无资质运输瓶装液化气的车辆进行查处。

  (五)质监部门:依法对燃气企业压力容器、超期未检或检查不合格的钢瓶充装以及充装人员无证上岗、违规操作的行为进行查处。

  (六)各街镇组织和实施本辖区内的瓶装液化气违法经营门点和无证运气车辆的`集中执法和取缔工作。

  (七)区安监局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街镇和区专班成员单位要全面动员,明确责任,积极主动参与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并按照各自职责,加大执法工作力度。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区工作专班组织制定和实施燃气安全宣传方案,各街镇要采取多种方式深入社区、学校、厂矿、商贸企业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号召居民积极提供违法供气站点线索,对违法供气点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取缔。

  (三)认真落实,不走过场。各燃气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检查工作的实效性,要站在保安全,保民生的高度认真开展本次安全检查,对于“走过场”“搞形式”之类的应付式的自查,区工作专班一经发现,要予以曝光。

  (四)认真排查,严厉打击。各街镇要认真排查和梳理辖区内的瓶装液化气违法供气点,发挥街道、社区和居民的作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依法取缔违法供气和无证车辆运气行为。

  (五)、执法联动,长效控管。区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相互间的联系和协调,认真履行各自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巩固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成果。

  燃气安全工作方案 篇18

  一、燃气管道概况

  龙兴大道市政工程龙翔大道路口人行地下通道交通疏解工程,北侧临时便道处有根D108燃气钢管,管顶距离原地面约0。5m处,该管线呈东西向,在燃气施工图中属于拆迁范围,因在施工过程中需完成交通疏解,封闭施工才能进行新管的埋设,因此段燃气管需临时加固保护。

  二、管线保护技术措施

  1、管线探明

  在临时便道施工前,根据《深圳市龙岗区龙兴大道市政工程----燃气工程施工图》注示及燃气部门人员现场指定位置,采用人工开挖探明沟,直至燃气管完全暴露。

  2、开挖沟槽

  在明确燃气管走向后,沿燃气管两侧开挖约0。85m的沟槽,开挖过程全面采用人工开挖,并在底部铺5cm厚黄砂。

  3、燃气管保护

  燃气管完成暴露后,将燃气管托起,管道两侧采用M7。5砂浆砌筑24砖墙,基础采用C15素砼。砖墙距离燃气管、燃气管底距燃气管距离不小于10cm,采用砂回填,顶面采用预制盖板,宽度为50cm,盖板间缝隙宽2cm,用1:2水泥砂浆填实。砌筑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0。5m以内的回填土原则上必须采用人工压实,若实在需要采用小型机械压实,其总重量不得大于2吨,否则不能保证燃气管道在施工期间的安全性。安排专职安全员对燃气管开挖及加固24查看。

  4、燃气管加固顶面处理

  燃气管加固完成后,顶面摊铺4%的级配碎石,待级配碎石达到养护期,在石粉面上新建临时便道。供车辆通行。

  三、确保管线安全的保护措施

  1、燃气管线保护总体设想。

  (1)建立组织体系,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方法、做好管线保护工作,处理施工中管线事故。

  (2)建立管线教育制度,加强施工人员对管线认识。

  (3)实施管线交底制度。

  (4)制定管线保护措施。

  2、管线保护及协调措施

  (1)详细阅读、熟悉掌握设计、建设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图纸资料,并在工程实施前召开由各管线单位参加的施工配合会议,进一步收集管线资料。在此基础上对施工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开挖必要的样洞(开挖样洞时通知管线单位监理单位监护人员到场)核对弄清地下管线的确切情况(包括标高、埋深、走向、规格、容量、用途、性质、完好程度等),做好记录。

  (2)工程实施前,把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的详细情况和制定的管线保护措施向现场施工技术负责人、工地主管、班组长直至身强体壮操作工人层层安全交底,随即填写《管线交底卡》,建立“保护公用事业管线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

  (3)机械开挖接近原有管线时,改用人工开挖,但仍应控制进展速度,杜绝野蛮施工。

  (4)施工员在进场后经常教育工人,重视对地下设施的保护,发现不明的管线,不得由工人擅自处理决定,会同业主、监理单位负责人共同确定,方能决定具体操作方案。

  (5)在施工过程中,需要采取保护措施的应提前准备材料,制定周密的保护方案。

  (6)对参与本工程施工的全体职工(包括外聘民工)进行保护公用事业重要性及损害公用管线危害性的宣传教育,组织职工学习管线管理部门颁布的文件,并要求职工在施工中严格遵守有关文件的规定。

  (7)施工过程中对可能发生意外情况的地下管线,事先制定应急措施,配备好抢修器材,做到防患于未然。

  (8)一旦发生管线损坏事故,在24小时内上报上级部门和建设单位,特殊管线立即上报,并立即通知有关管线单位要求抢修,积极组织力量协助抢修工作。

  (9)对人为原因造成损坏地下管线事故,要认真吸取教训,并按“三不放过”的原则上进行处理。

  (10)一旦管线损坏,施工单位必须立即通知燃气管理部门抢修,同时上报监理、业主,及时组织力量抢修。

  燃气安全工作方案 篇19

  为认真贯彻XX发[20xx]X号《关于深入开展全区燃气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好转,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公司内部各部门、各施工队、安装队要充分认清安全生产形势,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排查隐患并及时整改。

  2、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全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建立重大隐患动态资料库,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3、全面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职工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进一步细化。

  4、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领导机构

  为确保公司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有序开展,公司特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XXX(董事长)

  副组长:XXX(总经理)

  成 员:XXX、XXX、XX、XXX、XXXX、XXX

  三、时间安排与步骤

  1、时间安排:从即日起至2017年春节。

  2、步骤:

  自查自纠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安全部、生产部、技术部、巡线组、工程队、安装队要结合自身工作,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将排查自纠情况作好台账。

  集中整治阶段(12月16日至12月25日):公司将分三个检查组分别由公司领导带队,深入开展巡线检查和入户检查,发现问题现场整改。并出去两辆宣传车,结合检查,巡回宣传安全用气知识,发放宣传资料,让安全用气家喻户晓。

  巩固深化阶段(12月底至2017年前):对公司发出的限期整改的单位、个人、节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开展回头检查,检查整改到位情况,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采取强致停气措施,直到整改到位为止。认真总结检查工作中的经验,疏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对策和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检查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的重点及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技术规范操作情况。

  3、日常巡管情况。

  4、抢险情况。

  5、入户检查、次高压主管检查。重点是检查有无私拉乱接、建筑物占压燃气管道、燃气管道安全距离、有无燃气泄露、调压箱(井)是否完好等情况。

  6、安全隐患排查、入户检查、巡线检查台账,抢险记录。

  7、安全用气知识宣传情况。

  五、工作要求

  公司内部各部门、各位工作人员必须要高度重视本次大检查工作,本着对人民生命和财产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本次检查。公司领导亲自上阵带队检查,深入现场深入用户。公司安全部要认真履行职责,负责本次检查的组织和实施并作好检查记录。各部门和公司职工要妥善处理好本职工作和这次检查的关系,分清主次,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认真负责,把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因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燃气安全工作方案 篇20

  一、工程概况

  全长约7.3公里。红线42m,扩大交叉口红线宽49米,绿线宽102米,为一块板型式。西侧BK6+450处有一南北向煤气管线横穿,项目部采用人工开挖探坑确定煤气管线的埋深和走向。经现场测量道路中心线以南20m处管顶高程为19.624,中心线以北15m处管顶高程为18.919,此处道路路面设计高程为20.37,路床设计高程为19.55,煤气管线影响道路施工,需对煤气管线进行加固保护。

  二、管线保护方案

  1、施工前准备

  施工前应由煤气管线单位对我方进行管线现状分布情况的技术交底,并进行现场踏勘,具体摸清自来水管线的走向、埋深等分布情况,并用标示牌或警示标志标注。将自来水管线的保护措施作为重点内容来抓,由专人负责管线的探管、保护加固工作,把管线保护措施、加固方案落到实处。

  2、沟槽开挖

  项目部根据探沟已探明的煤气管线位置对煤气进行沟槽开挖,根据《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XX的要求和保证煤气管线的安全需要,在距煤气管道边1m范围内均采用人工开挖,严禁采用机械进行开挖。

  3、管线保护

  为保证煤气管线安全,采用钢筋混凝土墙进行隔离上加盖板覆盖,管线四周回填细砂的方式进行煤气管线保护。

  墙体垫层采用50cm厚11%灰土,保证煤气管线两侧地基承载力要求,墙体基础采用30cm厚C25钢筋砼基础,墙体及盖板均采用C30钢筋混凝土,盖板上面现浇5cm厚的铺装层,煤气管线周围回填细砂,起到柔性缓冲的作用。

  (1)11%灰土垫层

  11%灰土垫层分两层进行回填,用自卸车将拌和好的11%灰土运至现场,用挖掘机填筑第一层灰土,控制虚铺厚度在25cm左右,夯实厚度20cm左右。下层压实度合格后方可进行上层灰土施工。

  (2)钢筋绑扎及安装

  钢筋按20cm*20cm间距进行绑扎,间距、长度及均按设计规范要求进行。在各成型钢筋上挂牌标识,钢筋运输过程中要轻移轻放,钢筋现场绑扎成型。

  (3)模板支设

  模板采用钢模板,模板安装后进行校正,检查模板的断面尺寸、标高、轴线位置、接缝宽度、垂直度。各项指标满足要求后进行加固,确保混凝土浇筑过程模板不变形。钢筋保护层厚度符合规范要求。

  (4)砼浇筑

  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振动棒垂直振捣,振捣时须防止振动棒碰撞模板,混凝土收浆前,抹平1~2次,收浆后再抹平1次,使表面密实,消灭干缩裂纹。

  (3)养护

  混凝土浇筑后及时采用覆盖草袋洒水进行养护,防止顶面出现裂纹。

  三、安全防护措施

  1、现场做好警示标志。对已查明的煤气管线,在施工现场应做好醒目的警示标志,方法是沿管道走向插小红旗,旗杆上设置方向标和标志牌,标志牌上注明管道名称、管径、根数、埋深等信息,小红旗之间洒白色石灰连成线,提示施工人员和机械操作人员注意保护地下管线安全。

  2、事故发生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保护事故现场,立即通知管道维修单位到现场抢修,疏散围观的群众,必要时应提请交警封闭过往交通,特别是煤气泄露应防止产生火花引起煤气爆炸。

  燃气安全工作方案 篇21

  一、锅炉维护保养的目的。

  锅炉在运行过程中,长期、连续地处于火焰、烟气、灰(渣)、水、汽的冲刷和腐蚀之下,工作环境十分恶劣,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泄漏、磨损、烧坏、变形、腐蚀、老化等现象。如不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存在的缺陷,更换或修理损坏部件,保证锅炉安全附件的灵敏可靠,使设备及附件恢复和保持原有的技术性能,就会给锅炉的安全经济运行带来隐患。

  为此,应有计划地对锅炉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我公司对用户的锅炉维护可分为月度维护保养(例行保养)、应急维修、年度检查维修。通过专业的维护保养,延长锅炉设备使用寿命,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保证用户生产的安全性和连续性。

  二、维护保养设备。

  锅炉基本信息情况如下表。

  三、维护保养范围及内容。

  1、天然气锅炉本体及燃烧器。

  2、锅炉系统管道(锅炉房范围内)、阀门、循环泵、补水泵等。

  3、锅炉水处理设备。

  4、东大街换热站维护保养。

  四、维护保养内容。

  为使锅炉设备性能保持在最佳状态,必须对设备的各方面进行定期保养,定期保养分为停炉保养和运行保养两大类,其中停炉保养是指锅炉在停止运行时,对锅炉本体内部、燃烧器、管道系统、水处理设备等进行检查(年度检查维修),运行保养是指锅炉运行状态下对锅炉本体、燃烧器、管道系统、水处理设备等进行状态检查和保养(月度维护保养、应急维修)。具体维保项目见下表2。

  五、维护保养方法及有关说明。

  1、维护保养定义。

  维护保养是指我公司的维修保养技术人员按上述内容,对设备系统各部分进行检查、测试、调节、清理、维修,保证设备经常处于最佳运行状态,达到安全、高效、经济、节能目的。维护保养分为例行的月度维护保养、年度维护保养和应急维修。

  1)月度维护保养:我公司负责对贵公司锅炉系统设备按以上维护保养内容每月进行一次例行的维护保养。

  2)年度维护保养:在特检院对锅炉有关设备进行年检之前,对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维修保养,使设备各项检测项目合格达标。

  表2锅炉维护保养项目表

  服务内容

  备注

  1、运行期间,24小时锅炉故障处理服务。

  2、运行期间,每月对锅炉进行例行保养、检查。

  3、运行期间,提醒并协助用户联系特检院锅炉外部检验事宜。见附表一燃气锅炉维修、保养项目列表、此保养不包括检测费。

  4、停炉期间对锅炉本体进行清理、检查和保养。

  5、停炉期间对燃烧器进行保养服务。

  6、停炉保养后,协助联系特检院锅炉内部检验。

  7、停炉后对锅炉本体进行湿法或干法刚保养。

  8、锅炉运行前,将进行例行检查,确保安全正常运行。

  2、保养规则。

  1)保养前应将全部电源断开,天然气阀门全部关闭。

  2)已拆卸部件应用合适清洁剂清洗,检查是否破裂、磨损或其它损坏,是否需要更新。

  3)装复部件时一般需要更换垫圈或接头,保证连接安全可靠。

  4)任何保养结束后,应重新调整以保证装置安全。

  3、应急维修

  锅炉在运行中,如发生故障,需要紧急维修,贵公司应立即通知

  我公司,并说明情况,我公司接到通知后在最短时间内派人到现场进行维修。

  4、年检

  每年我公司必须在特检院对锅炉有关设备进行年检之前,派人对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各项检测项目合格达标(包括年检费)。

  5、其它服务

  提供技术支持:免费对贵公司锅炉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指导贵公司司炉工遵循燃油锅炉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操作。

  六、双方义务和责任。

  1、甲方:

  1)甲方负责提供维修保养所需的电源、水源。

  2)乙方人员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期间,甲方司炉人员必须在场配合,同时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

  3)不得故意违反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拆卸设备,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维修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4)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系统的年检等验收工作,指定专人和我方联络。

  2、乙方:

  1)维修保养每月不少于一次,当锅炉有故障需维修时,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4H时间内赶到现场进行抢修。

  2)每次现场维修保养工作及现场清理完成后,乙方所保养项目转由甲方临时负责。每次维修保养工作单或报告甲方技术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应予以支持并及时签字,甲乙双方各一份留底备案。

  3)维修保养所需每次更换零部件,列明清单交甲方制订采购计划,材料可由乙方代购或甲方自购,费用由甲方支付。

  4)协助甲方每年一次锅炉外检、内检年审的联络工作及特检院其它的检查工作。

  5)在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期间,甲乙双方人员均应遵守有关安全规程,认真操作,防止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6)遵守国家和省各项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佩带工作牌,服从司炉人员指令,严禁吸烟。

  7)免费对甲方锅炉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指导甲方司炉工遵循燃气锅炉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操作。

  8)提供 24H应急维修服务,如甲方有重大接待任务需乙方派出专职工程师协助确保锅炉正常运行时,乙方予以配合支持。

  9)维护保养合同签订十五天内,首先按以上维护保养内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保养。对需更换之器件进行更换。

  10)该维护保养不包括锅炉本体、药剂、修换炉管、洗炉。换热站板换清洗等工作,有需要时可另外协商。

  七、锅炉维护保养项目费用汇总表。

  锅炉维护保养项目费用汇总详见表3,我们的维修保养服务不仅仅是对贵公司锅炉系统的设备全面检查、维护保养,直接使用现成的有力后援就是我们的服务组织、技术顾问、分析设备和必要的备件,

  并将对贵公司的锅炉设备运行状况进行跟踪检测,并根据贵公司锅炉系统的状况制订详细的方案,以及为用户进行的现场培训。当您成为我们的客户开始,我们将对贵公司的锅炉运行人员、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在线培训,提供标准的服务。我们的工程技术员将每月定期上门服务,我们将遵照国际质量标准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

  后面附有本公司业绩(合同复印件)表3锅炉维护保养项目费

  附表一燃气锅炉维修、保养项目列表

  名称

  维护内容

  月度维护保养

  (例行保养)

  燃料供应管路检查:

  1)、轻油过滤器清洗。

  2)、点火煤气管路气密性检查。

  3)、检查管路是否通畅。

  检查各仪表:

  1)、水位表冲洗。

  2)、安全阀试验。

  检查燃烧器:

  1)、火焰检测器(电眼)清扫受光面。

  2)、检查油泵工作压力是否正常。

  3)、检查燃烧火焰是否正常。

  4)、检查燃烧时,燃烧器声音是否有异常。

  5)、清洗转杯盘。

  6)、清洗点水棒。

  检查进水系统:

  1)、清洗水过滤器。

  2)、水泵是否达到额定扬程和流量。

  3)、止回阀工作是否正常。

  日用油箱排水及清扫杂物。水质化验、炉水化验。

  检查燃烧耗量是否正常

  年度检查维修

  本体主机部分:

  1、全面清理烟管、水管、前后烟箱、炉膛部分及燃尽室及烟管积灰。

  2、全面开盖检查手孔、人孔等检查孔的密封完好程度,并及时更换有缺陷的密封垫。

  3、全面检测的整定仪表、阀门,包括压力表、压力控制器及电极水位控制器的检测和安全阀的整定。

  燃烧器部分:

  全面清理燃烧器点火装置、过滤器、油泵、电机及叶轮系统,对风门连杆机构加润滑剂。对燃烧情况重新给予检测。

  控制部分:

  检修及检测电器元件、检查控制线路,清理控制箱集灰,每个控制点进行检测。

  给水系统:

  检修水处理装置,检查树脂是否达标,全面清理软水箱,检查给水泵自动进水及扬程,清洗止回阀阀芯等。

  燃气安全工作方案 篇22

  一、指导思想

  以“三保”(保安全、保供应、保“十八大”召开的稳定形势)工作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和省、市安全生产等工作部署,督促燃气企业依法经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四防”(防火、防高温、防台风、防汛)工作落到实处,全力保障燃气行业安全运行。

  二、检查主题

  清剿隐患、促安保供

  三、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燃气经营企业及其门站、加气站、储配站、供应(换气)站点等。

  四、时间安排

  20XX年7月25日至8月25日。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7月25日—31日)各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边查边改,做好自查和整改记录。

  第二阶段(检查阶段,8月1日—10日)各级燃气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自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提出限时整改意见,督促做好整改工作。

  第三阶段(督查阶段,8月11日—8月18日)市城乡建设局组织有关人员对辖市(区)燃气企业进行抽查和督查,听取各地自查和检查情况汇报,对隐患严重、整改不力的燃气企业将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8月19日—8月25日)各级燃气主管部门总结检查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原因,明确下一步工作措施。

  五、组织领导

  市城乡建设局成立燃气行业夏季高温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袁茂新

  副组长:刘建英、胡山章、庄新民、谈健鹰、张建明

  成员:由徐志峰、董春明、吴欣宇、姚耘俊、汤宗培、徐青等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专项检查组:

  第一组:负责市区天然气经营企业检查和对武进区的督查

  组长:董春明

  成员:梁逸平、卢泽、刁建刚

  第二组:负责市区液化气经营企业检查和对金坛市的督查。

  组长:吴欣宇

  成员:朱亚平、赵旭东、蒋国强(另邀请市安监局相关人员参加)

  第三组:负责市区液化气经营企业检查和对溧阳市的督查。

  组长:徐志峰

  成员:俞力平、徐建峰、金素英、孙裕伯(另邀请市质监局相关人员参加)

  六、检查重点

  (一)基础管理

  有关设备设施检测、检验和校验的合格报告书、各类基础台帐记录、劳动保护、产品质量管理、燃气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各类消防设施、高温防暑与防汛措施、安全宣传教育、开展用户安全检查、安全自查情况、隐患整改及时率等。

  (二)燃气设施设备情况

  1.门站、调压站、储罐区安全附件以及报警装置的完好情况。重点检查安全阀、压力表、防雷防静电装置、发电机。

  2.燃气管道设施。重点查输配管网各项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巡查、违章占压管道整改情况;储配站液相管、气相管和残液管道阴面的检查,管道的防腐情况等。

  3.燃气储罐设施。重点检查储罐根部阀门、紧急切断阀、液位计、温度表等是否完好。

  4.燃气槽车、加气站接卸台、消防设施。重点检查接卸接口密封垫老化、接口是否拧紧牢固、防静电接地、防护设施是否完好等;重点检查消防泵、消防管道、消防喷淋、消火栓及其它消防设施等是否完好。

  5.燃气供应站设施。气瓶是否按规定存储在安全的库房,供应站点的通风、防爆型电器设施,库房四周安全状况和明火的管理情况。

  (三)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与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防火防爆制度的完善、落实情况,尤其是液化气经营企业对其下属供应站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情况,是否针对供应站点常见的安全隐患,做到定人、定时、定要求,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七、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各级燃气主管部门及燃气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专项检查,各企业负责人要亲自抓,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检查,把“四防”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进行传达。

  2.落实措施。各辖市、区燃气主管部门、各燃气经营企业在检查中要结合本地区和本单位实际,制定方案,明确检查内容和要求,突出重点、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严格对标检查,检查中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制订整改计划。通过此项检查,进一步把夏季燃气安全生产抓紧抓好。

  3.突出重点。要以“三保”为主线,重点针对“四防”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做到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努力遏制燃气安全隐患发生。

  4.加强宣传。各燃气经营企业在全面自查的过程中,要深入社区、用户,加大夏季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用户安全意识,指导用户安全用气,及时发现、纠正用户影响安全的违规行为。各燃气主管部门检查中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争取全社会对燃气安全生产的重视、关注、支持,共同维护燃气设施安全,确保燃气安全稳定供应。

  5.及时总结。检查结束后,各辖市(区)燃气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本次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好的做法和措施进行完善推广,对存在的问题在督促整改的同时,要分析原因,研究制订针对性管理办法,促进我市燃气市场的安全、规范。请各地区将本次检查总结材料于20XX年8月30日前报常州市燃气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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