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学质量奖评选方案

时间:2022-04-02 18:10:38 方案 我要投稿

中小学教学质量奖评选方案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中小学教学质量奖评选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中小学教学质量奖评选方案

  中小学教学质量奖评选方案1

  为深化教学改革,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刻苦钻研业务,全面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教学质量奖评选活动。评选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承担20xx年度教学任务且具有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教学工作安排,积极承担和完成教学任务,严格执行各项教学工作制度,无教学事故(包括考试、监考和其他教学活动的违纪通报)。

  2.全年教学工作量饱满,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师年授课时数达120学时以上;公共课教师年授课时数达150学时以上;兼职教师年授课学时不得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平均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3.教学质量优秀,教学效果好,年度教学质量测评均为优秀(90分以上)。

  三、推荐名额

  名额分配如下:

  马克思主义学院3名

  基础医学院8名

  药学院4名

  检验学院3名

  护理学院4名

  公共卫生学院3名

  管理学院2名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3名

  应用心理学院1名

  国际教育学院1名

  外语教研部2名

  体育教研部2名

  图书馆1名

  第一临床医学院·附属四六五医院8名

  第二临床医学院·附属梅河口市中心医院5名

  附属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4名

  附属吉林油田总医院3名

  附属吉林市人民医院3名

  附属舟山医院3名

  附属上海市同仁医院2名

  四平市中心医院2人

  四、评选办法

  1.各单位要严格依据评选条件和名额进行推荐,推荐名单须在本单位公示。

  2.各单位要认真填写《吉林医药学院教学质量奖推荐表》(见附件),经院(部)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7年12月27日前报教学督导与评价处。

  3.各单位推荐上报的教学质量奖人选,经教学督导与评价处审核,学校审批后,发文公布,并进行表彰。

  中小学教学质量奖评选方案2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学子们勤奋读书,不断提升教学质量,经研究,特制定本奖励方案。

  一、奖项设置

  (一)全县教学质量奖

  1、初中

  初中学校获得惠东县教学质量奖一等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按获奖学校教师总人数,分别给予人均奖励8000元、7500元、7000元;获县二等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分别给予人均奖励6000元、5600元、5200元、4800元;获县三等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分别给予人均奖励4500元、4300元、4100元、3900元、3800元。初中学校获得惠东县教学质量进步奖,按获奖学校教师总人数,给予人均奖励1000元。学校没有获县奖励,如果综合评价排位达到18名,按学校教师总人数,给予人均奖励1000元,综合评价排位每进1名(计算到全县排位13名),人均加奖100元。(此项奖金奖给学校,由学校制订具体奖励方案,并于2020年1月报慈善会平山办事处备案。下同)

  2、小学

  中心小学校本部、洋潭学校小学部、石塘学校小学部获得惠东县教学质量奖一等奖第一名、第二名,按获奖学校教师总人数,分别给予人均奖励4500元、4300元;获县二等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分别给予人均奖励3500元、3400元、3300元;获县三等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分别给予人均奖励2500元、2400元、2300元、2200元。其它小学获得惠东县教学质量奖一等奖,按获奖学校教师总人数,给予人均奖励4300元;获县二等奖,人均奖励3400元;获县三等奖,人均奖励2300元。如果全镇小学获全县集体一、二、三等奖分别另加奖10万、7万、5万。小学获得惠东县教学质量进步奖的学校,按获奖学校教师总人数,给予人均奖励800元。学校没有获县奖励,如果学校总分平均分全县排位达到100名,按学校教师总人数,给予人均奖励800元,总分平均分全县排位每进5名(计算到全县排位70名),人均加奖100元。(此项奖金奖给学校,由学校制订具体分配方案。)

  (二)优质生源奖

  1、各初中学校学生在当年高中招生考试中进入全市前100名(含并列)的,按进入的人数每人10000元奖励给各学校,进入全县1-200名(含并列)的,按进入的人数(减去进入全市前100名的)每人3000元奖励给各学校,进入全县201-500名(含并列)的,按进入的人数每人2000元奖励给各学校,进入全县501-3000名(含并列)的,按进入的人数每人300元奖励给各学校。(此项奖金奖给学校,由学校制订具体分配方案。)

  2、全镇各小学学生六年级统一考试进入全县1-200名(含并列)的,按进入的人数每人3000元奖励给各学校,进入全县201-500名(含并列)的,按进入的人数每人2000元奖励给各学校,进入全县501-3000名(含并列)的,按进入的人数每人300元奖励给各学校。(此项奖金奖给学校,由学校制订具体分配方案。)

  (三)学科优秀奖

  1、在高中招生考试中,学校如果没有获县奖励,但学校单科成绩(参考率达按县教育局要求,一分三率排位的和除以4)全县排位达到全县综合评奖一、二、三等奖的相应的名次(相当于1-3名、4-7名、8-12名),按该科教师总人数,按上述(一)1项的标准金额60%对学科组给予奖励。

  2、在全县六年级统一考试中,学校如果没有获县奖励,但学校单科成绩(平均分)全县排位达到全县综合评奖一、二、三等奖的相应的名次(相当于1-9名、10-30名、31-66名),按该科毕业班教师总人数的50%,按上述(一)2项的标准的60%金额对学科组给予奖励。

  (四)年度教学业绩优秀、良好科任教师、班主任奖

  按《安墩镇中小学年度教学业绩优秀、良好科任教师及班主任评选办法》(试行)进行评比。

  (五)中小学优秀学生奖

  1、每学年奖励一次在全县统一考试中各年级成绩排位前50名的学生,每学年奖400名,发给荣誉证书,要求学校给予适当的奖金或奖品奖励。

  2、每学年奖励一次在全县统一考试中各年级成绩进步(一年级的与上学期对比,其它年级的与上学年对比)大的20名的学生,每学年奖160名,发给荣誉证书,要求学校给予适当的奖金或奖品奖励。

  3、各初中学校学生在当年高中招生考试中进入全市前100名(含并列)的,给予学生每人5000元奖金;在全县排名前100名的学生,给予学生每人2000元奖金;排名前300名的,给予学生每人1500元奖金;排名前500名的,给予学生每人1000元奖金。学生获多项奖的,领取最高奖金,不重复计算。对获本项奖励的学生,均发荣誉证书。

  4、美德少年奖。各校按在校生10%的比例报送名单。

  (六)考取本科以上大学生奖

  2020年对籍贯或原籍在安墩的.考取博士的学生给予每人5000元奖金;考取硕士的学生给予每人2000元奖金;考取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学生给予每人2万元奖金;考取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的学生给予每人3000元奖金;考取其它重点院校或一般本科院校(由县考试中心界定)的学生给予每人1000元奖金。

  (七)在全镇各学校课堂教学人人过关校本部培训活动中获得课堂教学一等奖、二等奖的(由县教研室评定)每人分别奖励1000元和600元,同时给学校同等金额奖励。获得班主任主题班会课一等奖、二等奖的(由县德育研究室评定)分别奖励每人1000元和600元,同时给学校同等金额奖励。

  (八)对从县城到安墩支教的县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班主任、优秀教育教学管理人员(以证书及教育局教研室或德育办的证明为准),给予1000元的奖励。

  (九)在全县小学六年级第二学期综合竞赛或期末统一考试中获得全县前100名的学生,如果在安墩初中学校读满三年,每人给3000元奖励。

  二、奖金支出说明

  本着节约高效,没进步不奖,小进步小奖,大进步重奖的原则使用好资金。2020年全镇所有学校奖金总额原则上不超100万。如超100万,则第(一)至(四)项奖金按比例折减。

  三、各学校的奖励方案应根据本方案于2020年2月底前制定好,并报慈善会办公室备案。制订本校的奖励方案时要发扬民主,充分征求教师们的意见。

  四、本方案解释权在安墩镇桑梓助学慈善会。

  附件:安墩中小学年度业绩优秀、良好教师、班主任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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