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测方案

时间:2022-04-07 08:58:24 方案 我要投稿

有关质量监测方案(精选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有关质量监测方案(精选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有关质量监测方案(精选5篇)

  质量监测方案1

  一、指导思想:

  为增强质量意识、竞争意识、合作意识,抓好教学过程管理,加强考风、教风、学风建设,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实现学校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检测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三、检测科目:

  语文、数学、3--6年级英语、五年级信息(其中三年级语文、五年级信息为区抽测科目)

  四、检测时间:

  20xx年1月5日

  五、命题与制卷:

  检测内容的命题与制卷均由区教科中心负责。

  六、检测形式:

  均为闭卷笔试。(其中英语有听力测试)。

  七、具体安排:

  1、考前准备:由教导处按照区教育科的安排,布置好抽测科目的考室。(请班主任和黄佳宇老师配合)除三年级语文、五年级信息这两门抽测科目外,其它检测科目的考室为本班教室。要求各考室桌凳排列整齐,地面保持清洁,桌斗内的杂物和纸屑要清除干净,考场内多余的课桌要搬出考场,考场四周墙上不能保留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图画。

  2、监考要求:

  (1)请监考老师在考前10分钟到会议室领试卷。考试结束后将试卷送到会议室。

  (2)监考老师要本着爱护学生、对学生负责的态度认真监考,不得在考场内聊天、看书做其他事情或随意离开考场。

  3、其它事项:

  (1)请各位班主任提前一天通知家长,一二年级同学上午考试结束后由家长接回家,下午不来校,其他学生考试完后回家休息,1月9日全体学生来校参加结业典礼。

  (2)因为一二年级上午两门考试的结束时间各不相同,因此请班主任老师结束监考后,迅速回到本班教室,组织安排学生,直到第二场考试开始。请刘再晖老师负责一甲班,喻小燕老师负责二乙班。

  (3)各场考试时间以卷面为准。

  (4)行政巡视:一楼:z 二楼:z 三楼:z 四楼:z

  (5)阅卷时间及安排:20xx年1月6日由各教研组组长负责,组织老师流水阅卷。

  八、监考安排:

  附:班级 监考人员

  8:30-10:0010:20--11:30 14:00-15:3015:50-xx:50

  语文 数学

  一甲班

  一乙班

  二甲班

  二乙班

  数学英语语文五年级信息

  三甲班

  三乙班z

  四甲班

  四乙班

  五甲班

  五乙班

  六甲班

  六乙班

  外派教师:

  质量监测方案2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评价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掌握动态变化、排查风险隐患、落实监管责任、提供决策依据的重要技术手段和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要求,着力开展机构考核、技术培训和能力验证,提升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和检测人员技术水平;明确责任,落实经费,确保工作正常运转;充分发挥农产品质检机构技术作用,按照省市县联动互补、检打联动的原则,对大宗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进行重点监测,对农产品生产过程及收储运环节进行重点监督抽查,对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影响因素进行排查评判,全面掌握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排查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有效依据。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基本完成市级农产品质检机构考核和复核工作,完成国家规划建设的54个县级农产品质检站建设项目验收。着力提升检验检测能力,省市县加强分层级的检验检测技术培训,全年培训不少于2800人次;强化市州定量检测和县市区快速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盲样考核合格率分别不低于70%和80%。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品种、范围和频次,监测对象覆盖全省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稻谷等主要农产品,省级监测不少于3000批次;市州监测数量不少于1000批次,其中定量监测不少于400批次;县市区监测数量不少于3000批次;乡镇监测数量不少于500批次。

  三、工作重点

  (一)完善例行监测制度,科学评判质量安全状况

  省市县三级按照联动互补原则,合理安排,各有侧重,分别对辖区内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和市场的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例行监测,确保每次监测抽样地点互不重复。省级与农业部例行监测时间、数量和要求基本保持一致,重点监测14个市州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大型批发市场和超市,全年按季度开展定量监测,共监测蔬菜1800批次、水果560批次、茶叶172批次、稻谷200批次。市级重点监测本辖区内主要供市生产基地、中小型批发市场、超市及农产品收储运环节的蔬菜、水果和茶叶等主要农产品,全年监测不少于4次,以定量检测为主,数量不少于400批次。县级重点监测本辖区内较大规模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及农产品收储运环节的蔬菜、水果等农产品,以快速检测为主,数量不少于2000批次,具备定量检测能力的县市区定量检测不少于100批次。

  例行监测信息由各级农业部门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报,同时报送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同级人民政府和食安办成员单位及相关领导,同时通过农业信息网公开。

  (二)突出重点开展监督抽查,检打联动解决突出问题

  以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为重点时段,以蔬菜、水果、茶叶、稻谷规模化商品生产基地为重点区域,以例行监测发现问题较多的农产品为重点品种,以禁限用农药及例行监测中检出率较高的农药品种为重点项目,以投诉举报为重点对象,以应对突发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需要为补充,以集中行动为主要形式,深入农业生产一线,突出重点开展监督抽查,实施检打联动开展整治,及时处置问题和督促整改。全年省级监测数量不少于400批次,市县乡监测数量分别不少于600批次、1000批次和500批次。

  监督抽查信息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发布、通报,一般的、涉及到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及时通报同级食安委(办)成员单位,并报送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通报同级公安机关;对检出国家禁用农药及非法添加物质的,同时报送本级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涉及外省的信息,逐级上报,由省农业厅统一通报。

  (三)加强风险排查和研判,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评估

  省级针对影响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危害因子和潜在隐患开展风险排查和风险评估,由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组织,委托农业部风险评估实验站(室)承担。采取调查研究、随机抽样、资料分析等方式,对影响全省大宗消费农产品生产、收购、贮藏、运输、保鲜等环节质量安全因素开展排查和进行动态跟踪,分析研判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因子及其影响范围、环节、趋势和程度,建立湖南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因素目录,提出防控意见和建议,为科学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供决策参考。风险评估和风险排查信息原则上不对外部公开,必要时报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和省政府、人大、政协及相关领导。

  (四)强化能力素质提升,推进农产品质检机构建设

  大力提升质检机构能力,督促国家规划的县级质检机构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设备集中采购进程,按照设计批复的期限完成建设验收并尽快发挥效益。年内完成对株洲、湘潭、常德、郴州、衡阳、邵阳、娄底、张家界、湘西自治州等9个市州农产品质检中心和10个一期规划县级质监站的机构考核,保证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技术能力验证,上半年对市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和已建成运行的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进行定量检测能力验证,对其它县市区农产品质检机构进行快速检测能力验证,检验各级质检机构技术水平,提升质检机构整体能力,为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奠定基础。

  按照“分层负责、分类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整体提升”原则,以质检机构管理和检验检测技术培训为重点,以《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读本》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基础规范》为基本教材,以集中授课和跟班带教为主要方式,分类别、分步骤、有计划地开展培训。省厅负责市县质检机构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培训,委托基础条件较好、检测水平较高、获得“双认证”的检测机构跟班带教培训技术骨干;各市县负责培训本级和辖区内检验检测人员,完善检测人员职业操守、工作能力、质量意识和法律知识等考评,全部经理论考试和操作考核合格发证,持证上岗,大力提升检测素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各地要按照省厅要求和例行监测计划(见附件1),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和监测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按照绩效评估指标要求和开展工作需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逐步加大投入力度,保证监测工作正常开展,确保检验检测工作有序运行。

  (二)加强监测规范。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全力支持省级例行监测工作,在监测抽样的过程中给予支持和协助。同时,合理部署本级监测抽样点,确保样品真实性和代表性。各任务承担单位要加强质量控制,完善质量手册,严格按照抽样规范和检测标准开展检测工作,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公正、可靠,同时做好检测结果的上报、反馈与保密工作。

  (三)加强考核督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已列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明确要求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的省级例行监测合格率均达96%以上且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省厅将加强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检查力度,采取发督办函、现场整改等形式,进行跟踪督查,及时通报情况,实施考核评价(考核评价表见附件2)。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给予表彰和支持;对工作落后、没有达到考评目标的进行通报公示。

  (四)加强结果运用。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抽样检验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要求,按程序规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同时,加强监测结果综合运用,建立联系和会商制度,查找分析问题及原因,跟踪督办,及时整改;加强检测和执法有效衔接,检打联动,严厉查处。承担监测任务的农产品质检机构要按照相关规定,将检测结果和分析报告按时报送下达任务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检测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

  质量监测方案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23号)及省、市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有关精神,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自20xx年7月1日起开展检测工作,为规范管理、落实职责、区镇协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实施

  由区农业局统一组织,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和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具体实施。

  涉及农贸市场、屠宰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各级工商、经贸部门要积极协助农业部门及检测机构。

  二、监测职责

  (一)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负责对全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屠宰场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主要开展蔬菜农药残留、瘦肉精、氯霉素、孔雀石绿等检测项目,重点检测上市农产品。并对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进行技术指导、培训及日常监督。

  (二)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负责对辖区内生产、销售的农产品的抽样检测,主要开展蔬菜农药残留和瘦肉精检测,重点检测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的上市产品。

  三、监测方法

  (一)实施例行检测和随机抽检制度

  各镇(街道)自行确定辖区范围内的例行监测点。每个镇(街道)确定1个以上的农产品生产基地,1个以上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或超市(以下统称为市场)和1个生猪屠宰场(无屠宰场的镇、街道不用)作为例行监测点。各监测点应具有代表性,能反映当地蔬菜生产、销售的基本状况和质量安全水平。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定期对各镇(街道)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市场进行随机抽检,原则上每周抽检1至2个镇(街道),每个镇(街道)抽检3至5个农产品生产基地或市场(不限于例行监测点)。

  (二)监测项目

  1、农残检测:依据季节选择主要时令蔬菜品种作为监测对象,以当地当家品种或主要销售品种为主,同时对最主要的3-5个品种进行全年跟踪监测。原则上,瓜果类(茄果类、瓜类)、叶菜类(甘蓝类、白菜类、芥菜类、绿叶菜类)、豆类为每次监测的必检种类,分别占抽检总数的30%、40%和20%左右,根茎类等其它蔬菜占10%左右。监测的蔬菜品种如因季节等原因,抽检比例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2、兽残检测: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对全区的生猪屠宰场不定期抽样检测。

  3、水产品检测:主要开展氯霉素、孔雀石绿等项目的快速检测。

  (三)监测数量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每周随机抽检:蔬菜样2次、每次88个样品,猪尿样(或组织样)1次,每次42个样品。

  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必须每天对辖区内农产品进行监测,对例行监测点每周抽检1至2次。每次抽样监测的样品总数不得低于50个,其中生产基地抽样监测数量约占60%,市场抽样监测数量约占40%。

  (四)判定依据和原则

  区、镇两级检测机构以定性速测为主,检测结果按照国家有关农药、兽药残留等检测标准进行判定。需要定量检测的,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送佛山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

  四、结果报送与发布

  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例行监测结果要及时反馈给受检单位,并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汇总后报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原则上每周报送2次,特殊情况及时上报。经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审定后,市场的监测结果可在市场公告栏发布,生产基地的例行监测结果可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及时将随机抽检及镇(街道)例行监测结果报送区农业局。经区农业局审定后,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全区和各地的例行监测结果。

  未经区农业局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用和公布监测结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落实专人负责。结合实际,抓紧制订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健全机构。各镇(街道)要健全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建设,配备3至5名专职检测员,并经培训后持证上岗。检测室要按10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仪器设备须按要求配置(详见附件)。未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镇(街道)须在20**年10月1日前建立。检测站建立前,其职责由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承担。

  (三)搞好试点。从7月份起,以桂城街道、里水镇为试点先行开展检测工作。试点工作由区农业局组织,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协助桂城街道、里水镇具体落实。

  (四)强化培训。承担监测工作的具体检测单位要加强队伍建设,选配认真负责、有一定专业技能的技术人员开展检测工作。同时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检测人员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检测技术水平,做到持证上岗。区农业局负责组织镇(街道)农产品质量检测站检测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五)保障投入。各镇(街道)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经费投入。

  (六)规范管理。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负责对各镇(街道)检测站进行监测能力考核和监测结果集中审定,以确保监测工作科学、准确、公正。同时通过签订监测工作计划任务书等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质量监测方案4

  根据分院下达的《关于开展公司20xx年"质量管理月"活动的通知》通知,切实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与水平,全面提高工程质量,预防各类质量事故发生,结合集团公司目前在建工程的实际情况,拟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工程检测"质量月"活动,促进建衡职工质量责任意识的进一步提高,进一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开展质量活动月精神,推进建衡检测精细化检测管理,全面加强业务窗口的'服务,提升服务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张晋文主任任组长,马晓东任副组长,成员由罗荣辉、闫智伦、刘小刚等同志组成。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王铁柱、董晔负责。

  三、活动主体

  20xx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主体:宣传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推动建设质量强国。

  20xx年集团公司质量月活动主体:坚持以质取胜,推动科学发展。

  20xx年建衡检测质量月活动主体:抓检测水平提升,促工程质量改变。

  四、活动内容

  1、开展"质量月"学习活动

  结合建衡实际情况,通过报刊杂志等媒介,大力宣传学习质量安全、质量和谐、质量效益、质量幸福观念和质量管理要求。同时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检测机构诚信服务的宣传,在全科室倡导诚实守信、质量第一,大力提升全科室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质量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质量舆论氛围。

  2、开展专项检查

  开展以砂石为重点的专项检查。结合这几个月以来施工现场陆续发生的混凝土质量问题,以及现场与所送检测样品不符的情况,在"质量月"活动期间,重点开展在建项目主体结构的实体质量检测,并抽查现场实体样品是否符合工程建设要求。

  3、做好校安工程及民生工程检测工作

  今年,集团公司中小学校舍加固全面启动,现部分校舍工程正在建设中,为保障校安工程质量,定于9月中旬对在建工程项目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情况,采取现场检查与实体抽测。将校安工程建设,作为推进"质量月"活动的一项措施,同时,将保障性住房、小区道路改造工程等涉及民生工程的项目,列入重点监管内容,加强监管,提高检测检查频次,确保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的质量。

  4、开展有广度,有深度的质量自查活动

  "质量月"活动期间,所有来样检测及现场检测人员要从"质量就是生命"的高度,对各自检测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质量自查,重点检查检测程序的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措施的落实和完善情况;特别要加强对不合格检测数据和质量问题处理情况的检查。

  5、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通过质量月活动,提升服务效益

  通过加强业务窗口的服务,提升服务水平。由中心主任牵头,对来我科室办理检测业务的客户,做到热情、周到、礼貌服务。要件件有落实,事事要完满,让客户满意。

  6、召开一次全科室范围的"质量月"总结讲评会。在活动期间,在"质量月"活动中工作开展得较好、富有成效的项目,尤其在"质量月"活动中检查发现质量隐患主动整改和消除的项目,九月底进行一次集中讲评。

  7、进行"质量月"活动工作总结。

  五、活动要求

  1、开展"质量月"活动应围绕主题开展,并与日常监督工作相结合。

  2、"质量月"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及时向院领导报告"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适时请院领导指导工作。

  3、"质量月"活动结束后,及时形成专题总结,报送矿山分院。

  质量监测方案5

  一、目的

  (一)获得 年 自治县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以及食源性致病菌的监测数据,从而了解和分析我县食品污染水平。

  (二)确定危害因素的分布和可能来源,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进行风险预警,降低我县食源性疾病发病率,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三)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二、监测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完成以餐用具消毒效果监测及食品监测,其中:检测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样品来源采取购买的形式采集(见附表1)。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疾控中心),配合单位:县食药监局、工商局、商务局、卫生监督所。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可能危害身体健康的非食用物质、微生物及毒素、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食品中农兽药残留等风险因素进行监测(见附表2)。责任单位:县质监局。

  (三)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见附表3)。责任单位:县工商局。

  (四)餐饮服务食品、餐饮具、工用具等进行监测(见附表4)。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

  (五)生猪、肉牛、山羊饲养场等畜禽养殖和预混料进行检测盐酸克伦特罗(俗称“瘦肉精”)和菜克多巴胺及动物疫病等进行监测。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局。

  (六)蔬菜、水果等农药残留开展监测。责任单位:县农委。

  (七)食源性疾病监测

  1.监测单位

  ①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

  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②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监测

  县疾控中心协助质监、工商、食药监局等部门开展食品抽样检测,对食品安全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学处理,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监测和报告。

  2.监测内容

  ①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监测、报告。

  ②食品安全事故(包括食物中毒)的监测、报告。

  三、质量控制

  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四、保障措施

  县财政将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每年要安排一定经费用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设备投入,增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确保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顺利开展。

  五、信息通报

  监测责任单位发现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或特定食物中污染水平异常增高时,及时上报县食安办,由县食安办立即通报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同时上报县政府与市卫生局,提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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