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时间:2022-04-07 08:59:46 方案 我要投稿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1

  为了实现三一集团和市委政府提出的学校发展目标,实现“质量立校、特色兴校、科研强校”,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涟源市教育局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加强对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管理,根据市局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初中毕业水平考试(含初二生地)评价:

  (一)综合评估团体奖

  进入全市第20名奖励5000元,每上升一个名次加奖1000元。奖金具体分配方案:总奖金除以总标准课时(班主任课时+任课教师标准课时)得出每一个标准课时的金额,再乘以实际担任的标准课时,就是该教师应得的奖金。

  说明:九年级班主任计7个标准课时,八年级班主任计2个标准课时;八年级生地参与分配。

  (二)单科人平奖

  进入全市第十名,奖励1000元,每上升一个名次加奖200元。没有进入前十名但超过市人平分的,超过部分奖50元/分。某班某科奖金具体分配方案:总奖金除以年级某科学生总分得出每一分的金额,再乘以任教班级某科的学生总分,就是该教师应得的奖金。

  (三)单科合格率奖

  进入全市第十名,奖励1000元,每上升一个名次加奖200元。没有进入前十名但超过市人平合格率的,每高于全市1个百分点,奖励8元。教师分配计算方法同单科人平奖。

  (四)优秀率奖

  学生中考总分进入全市1-10名的奖2000/人,11名-50名奖1000元/人,51-100名的奖500元/人,101-200名的奖400元/人,201-300名的奖300元/人,301-600名奖200元/人,601-1000名的奖100元/人。按获奖人数计算到班,教师分配方案与团体奖相同。

  初二生地会考按人平分、合格率两方面计算,各项所设奖金为九年级的三分之二。

  (五)惩罚措施

  1.中考综合评估位于全市第30名的罚款3000元。每降低一个名次加罚1000元。

  2.单科人平分每低于全市人平分1分,罚款500元。

  3.单科合格率每低于全市1个百分点,罚款500元。

  4.各种处罚按团体奖方式计算到个人。

  5.计算人数以教育局方案为准。

  二、教学质量评价

  (一)市级抽考奖励制度

  1.小学部被抽考年级综合评价进入全市前五强,奖励该年级人民币8000元。第六名至第十名分别奖7000元、6000元、5000元、4000元、3000元。班主任占总奖金的20%,任课教师占总奖金的80%。任课老师奖金:语文、数学以1:1的比例进行分配,单科奖金=该班学生得分*{(全年级总奖金—班主任奖金)/全年级学生得分}

  惩罚:所教科目如低于全市人平分,则超低部分罚该任课教师30元/分。

  如果排名在15名之后,抽考老师当年不得评优、评先、不能晋职。

  2.九年级质量检测

  奖惩方案同毕业水平考试方案。

  (二)期末质量检测评价:

  1.每一学期由学校统一组织期末质量检测,检测范围:所有考试科目各年级全部学生参加。

  2.期末检测考试按人平分(50%)、合格率(50%)两项分数之和计算任课老师的教学效果分。

  取年级第一名或第一、二名(四个班的)奖金为100、50元.同一教师任教同年级多班的,如果名次在一二三名之间连续出现,以前一个名次计奖。(如一二名以第一名计算,二三名以第二名计算)

  计算方法:

  注册人数为学校在期初核定的各班注册人数核减已经审定的三残学生和经学校批准正常流动的学生。

  (1)、人平分=班学生考分之和/班注册人数。

  (2)、合格率=班合格人数/班注册人数(学生得分大于或等于卷面分乘以60%,即为合格)

  3.班级团体奖:

  学校对每个年级的班级总分进行排队,年级总分第一、二名(四个班)初中班主任奖励200元、100元,小学奖励100元、80元。

  4.惩罚措施:期末考试成绩以班级人平分第一的班级为标准进行比较,分差语文超过5分,其他科目超过6分的罚该科教师80元,每递增一分,加罚10元。超过10分,每递增一分,加罚20元,超过20分,每递增一分,加罚40元.

  (三)初中会考科目月考

  按人平分和合格率计算教师月考业绩(计算方法同期未质量检测方案)

  (1)按人平分和合格率分项设奖,第一名、二名(四个班的)按100元、80元奖励到个人。

  (2)为鼓励教师积极性特在月考中增设对比率提高奖。以班级科目之人平分和合格率各按50%计算得分之和为班科目得分,求出年级科目平均分,对比率=班科目得分/年级科目平均分。每次月考与前次月考之对比率进行比较排队,对比率提高的第一名、二名(四个班的)按100元、80元奖励到个人。

  (四)学科竞赛:

  1.学校学科比赛:

  ①学校每期组织的各种学科竞赛,参赛人员为年级注册人数的15%---20%,奖获年级人平分第一名教师60元,凡在学校组织的竞赛活动获人平分倒数第一并且与第一名相差5分以上者罚20元,分差超过10分者(不含新接分数相差10分的悬殊班级),年终不得评优评先。

  ②学校组织的团体竞赛(如演讲、体操、篮球赛等):奖第一名60元或第一、二名(四个班)60、50元。

  2.市级学科竞赛(全年级参与):

  ①学校排名全市第十名奖5000元,每递增一个名次加奖1000元;(分配方法:奖金÷总得分×该科得分)

  ②中、小学生个人进入全市前100名,奖励老师200元/学生(同一学生取高不取低)

  3.地、省、国级在市级的基础上奖金翻倍。

  三、素质教育成果评价

  1.数理化生奥赛

  学生获奖:(单位:元)说明:如同时在各级获奖,取奖金高者奖励,不重复奖励。

  平时上课老师占70%,辅导老师占30%。

  2.任课教师指导学生在各级各类教育部门组织的科目竞赛中获奖。按如下奖励(略)

  3.市级田径运动会

  ①、团体奖:在田径运动会上获第六名奖1000元,每上升一个名次加奖500元;

  ②、分值奖:获10分以上,奖60元/分;获10分以下,奖50元/分;

  ③、以奖代补,老师训练不再补助,分值以组委会计算分为准。

  4.教师指导奖及教师作品奖

  学生获奖,教师享受指导奖(同一学生、同一学科、同一场竞赛,奖金不重复,就高不就低计算)。竞赛应为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非教学类竞赛活动。

  对于非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相关竞赛,一律以涟源市级同等奖励对待。辅导教师限定一人。

  (1)学生在各类非教学竞赛中获个人奖或教师作品获奖,指导老师(或获奖老师)获相应奖金见下表(略)

  (2)学生在竞赛中获集体奖,指导老师获相应奖金见下表(略)

  注:文体竞赛中的第一名视为一等奖,第二、三名视为二等奖,第四、五、六名视为三等奖。

  四、教学科研评价

  1.优质课奖:

  对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具有示范作用的有较大影响的教学课,按同级一等奖处理。

  2.其他教学业务活动奖:

  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各类教学业务活动评比中获奖的,获奖老师获相应奖金见下表(略)

  3.论文:以市级一等奖60元为起点,具体见下表(略)

  4.教师在国家正式刊物发表文章的,市级奖200元/篇,地级奖400元/篇,省级和国家级奖一元/字。(短篇新闻报导按半记取)

  5.对参加课题研究的教师,根据其承担研究任务的大小,学校适当给予奖励。

  四、学业水平考试、期中期末考试、市级抽考、市级竞赛之教学效果奖励学校行政享受教师平均奖的80%,音体美专职教师、后勤管理工作人员享受教师平均奖的60%。

  五、校务会有权视学校财力状况决定按60%-200%发放各项奖金。

  六、本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执行。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2

  依据《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教基二〔20xx〕2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加强中小学教学管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教基字〔20xx〕6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xx〕154号)精神,结合我市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的目的和意义

  (一)评价目的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深化课程改革,全面促进中小学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评价意义

  通过对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各相关要素进行系统、科学、有效的评价,将有利于加强党建工作,落实自治区、市政府和市教育局向全市中小学提出的教育教学任务;有利于依法规范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有利于促进中小学内涵发展,形成各自鲜明的特色;有利于教育工作者投身课改,形成民主、和谐高效的课堂,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轻负担高质量”;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

  以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为指导,以系统的教育理论为支撑,引导普通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由原来的“经验型”向“科学型”转变;由“传统型学校”向“现代型学校”转变;教育教学工作由原来的重“智育”,轻“德、体、美”向“全面发展”转变;课堂教学由原来的“学生被动接受”向“主动参与”转变;教学目标由原来的重“知识灌输”向“知能并重”转变。

  (二)综合性原则

  坚持“全面评价、全程评价、全员参与”的综合性原则,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不仅要对初中毕业班的学业考试成绩和高中毕业班的高考成绩进行评价,还要对小学的各科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进行检测评价,对初、高中非毕业班学科教学目标达成情况也要进行检测评价;不仅要对中小学的学科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进行检测评价,还要对与教育教学活动密切相关的因素进行评价;不仅重结果,还要重过程。

  (三)实效性原则

  坚持做到“查实情,重实效”。依照《通辽市普通中小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内容标准》,定期系统收集信息,然后进行详细的归因分析,做出合理的价值判断。及时将结果反馈给被评价对象,以期改进工作。

  三、评价对象

  评价对象为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含教学点),根据管理层级、权限,实施市、旗县、校三级评价。

  (一)市级评价范围

  通辽市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价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对各旗县市区小学、初中进行抽测。旗县普通高中由市、旗县两级联合评价。

  (二)旗县级评价范围

  旗县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价旗县所辖的小学(含教学点)和初中。同时与市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共同评价旗县所辖高中。

  (三)校级评价范围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教学点由所辖中心校进行评价)。

  以上三级被评价的学校均包括蒙古语授课的学校。

  四、评价内容

  (一)学校管理。主要包括学校章程、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制度的制定与落实、学生依法入学、在校生巩固等。

  (二)德育管理。主要包括德育工作目标的制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中小学生守则(20xx年修订)》、《教育部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教育部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的落实,德育课程的建设,德育活动的开展等。

  (三)教学管理。主要包括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学规程》(内教基字〔20xx〕18号)、《通辽市中小学教学常规》情况。课程改革方案的落实、课堂教学效果,学科考试成绩、学生的作息时间和学生的作业量等。

  (四)队伍建设。主要包括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xx年修订)》情况,学校干部教师两支队伍建设的措施、班子建设情况,干部教师的学历达标情况,教师任课尤其是高级职称教师任课情况,干部教师参加自治区、市组织的进修和教研情况,校本研训方案的制定与落实情况,蓝青工程、名师工程的实施情况,名师工作坊的建设与作用发挥情况等。

  (五)课程建设。主要包括对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开发使用,校本课程的建设与使用等。

  (六)核心素养。主要包括对《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培养目标的掌握,落实《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培养目标的措施,《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经验总结。尤其注重以学科大概念为核心,使课程内容结构化,以主题为引领,使课程内容情境化,促进学科核心素养的落实。

  (七)特色办学。主要包括学校文化建设与特色办学的可行性方案、立项、实施过程和被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成果。

  以上七个方面的具体目标要求见《通辽市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内容标准》、《通辽市初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内容标准》和《通辽市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内容标准》。

  五、时间安排及方式方法

  (一)时间安排

  终结性评价,以一学年为一个小周期,一般安排在下个学年初,形成学年评价报告;以三年为一个大周期,形成三年评价的结论性报告。过程性评价,一般安排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

  (二)具体方法

  主要采取听、看、谈、测的方法进行。

  听,即听工作汇报、听课。

  看,即看资料、看教师的备课教案、看教师对学生作业的批改。

  谈,即座谈、访谈。根据设计好的访谈问题或提纲,通过与学生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座谈,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的落实、教师的师德水平和实际教育教学能力。

  测,即测评。按照《课程标准》要求,采用多种形式对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所应达到的程度进行测评。

  六、评价结果的产生及运用

  (一)评价结果的产生

  按年度开展评价工作。对评价内容和关键性指标进行逐一量化,给出结论,分析诊断,提出改进建议,形成评价报告。对市直中小学和旗县高中,直接反馈给学校;对抽查的旗县小学、初中,以旗县为单位反馈。

  (二)结果运用

  根据评价结果,对评价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颁发“教育教学质量奖”,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予以批评,限期整改。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通辽市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作为评价的领导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协调组织整体评价工作。各旗县市区、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评价领导机构,确保全市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有序进行。

  成立专家评估组。市、旗、校三级都要成立相应的专家评估组,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专业化的评估,确保公平、公正、客观。

  (二)强化经费保障。

  为确保全市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顺利、持续和有效开展,根据评价工作需要,由市、旗两级财政每年划拨一定数额的专项经费予以保障,专款专用。

  (三)加强宣传力度。

  加强对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市、旗县、校要组织广大干部教师认真学习宣传好本评价方案精神,严格按照《通辽市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标准》、《通辽市初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和《通辽市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标准》,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真正提高我市普通中小学的教育教学水平。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3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认真执行《县中小学教学常规(20xx年修订版)》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提升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积极构建良性竞争的教育环境,本着科学性、公正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和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为宗旨,以发现、解决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凸显的问题为出发点,以开展中小学教学过程监督和教学质量评估为手段,切实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能力,推进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二、评价对象

  全县各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

  三、任务目标

  (一)建立科学评价体系,树立正确办学导向

  建立具有评价、激励、导向功能的线下教学评价制度和开展好具有本校特色的信息化评价管理体系,使践行课堂改革、实施素质教育、落实教学常规成为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师专业成长的自觉行为。

  (二)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鼓励教师自主学习、自我反思、引导教师主动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

  (三)激励学校制度创新,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通过规范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行为,鼓励学校积极进行教学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创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促进全县中小学校整体实现内涵式发展,获得良好的'教学效益和社会评价。

  四、组织领导

  为了使常规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在质量评价活动中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教育局成立常规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

  五、实施办法

  各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全开足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能够结合本校实际开设有利于学生身心发展的校本课程,并正常实施。学校依据《县中小学教学常规(2020年修订版)》要求落实常规管理工作,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的常规教学管理评价细则,明确评价项目和赋分标准、奖惩措施等。

  (一)评价内容:

  备课:教师应做到教案(电子教案)项目齐全,按照要求各年级各学科要努力创造条件,发挥集体备课的效用。集体备课的主要内容有:研读课程标准,明确教学要求;安排教学进度;讨论教学重难点及教学方法等。备课做到“五统一”(统一进度、统一要求、统一重难点、统一习题、统一测试);“八备”(备目标、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学法、备练习、备板书、备作业、备教具学具);“四定”(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教案(电子教案)应具有创新性。每节课要有教学反思,对反思问题要有改进措施。学校每学期应至少进行两次教案检查,做到有检查、有评价、有反馈、有记录。

  授课:课堂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树立新的教学观,人才观。牢固树立一种意识:向课堂教学要效率、要质量;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即教学目标;贯彻两个始终:情感教育和反馈矫正;体现三个为主: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落实四个要点:基础知识的落脚点、思维开发的着眼点、能力培养的训练点、思想教育的渗透点;掌握六个环节:前置补偿、自主学习、精讲点拨、师生互动、变式训练、归纳总结。

  作业、批改:作业要依据每节课的特点,做到精心设计,规范合理,数量适中、着眼全体、分层布置,确保实效。优等生可布置一拓展性的、实践性作业;学困生的作业坚持“低起点、小步走”原则,适当降低作业难度。教师应及时检查、批改学生的作业,及时了解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巩固程度以及实践中运用知识的能力。学校每学期应至少进行两次作业检查,有评价、有反馈、有记录。做到“三凡是”:凡是布置学生做的作业,教师必须先做;凡是学生作业,教师自觉做好批改记录,让批改更有针对性,禁止让家长或其他人替代批阅作业;凡是订正作业,必须做到面批,尽量做到当日作业当日批阅,批改之后要有反馈性建议。

  听课:校长对年级教育教学有适时的指导意见和建议。学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5节,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5节,记录详细,有点评。学校要经常组织教师参与听课,将听课形成一种常态化。每节公开课,同学科教师须全员参与听评,听课后学校领导要有评价、有反馈、有记录。

  辅导:学校要坚持因材施教、分类推进的原则:对优秀生辅导可适当加深知识的难度,拓展知识面,使其个性特长、思维深度、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得到培养和发展;对中等学生要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加强能力的培养和智力的开发;对学困生要指导学习方法,端正学习态度,加强双基方面的辅导和训练;学校要制定“培优辅困”整体工作要求,教研(备课)组、教师应根据学情切实制定“培优辅困”计划。

  考试:考试是检查学生学习效果、教师教学效果的一种重要方式。任课教师、教导处、学校领导要重视学生的考试,认真研究改进考试的形式,内容以及方法等问题,使之更好适应当前教育形势。教师要搞好讲评,指出学生测试中存在的优缺点,使学生明确学习目标。学校要及时总结,组织教师做好质量分析,指导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明确工作方向。

  (二)评价方式

  通过抽查教案(或电子教案纸质版)、学生作业、听课笔记、作业批改检查记录、备课过程材料、课程安排表、作息时间表、任课教师一览表、随机听课、与教师、学生座谈等方式,检查学校常规教学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监督学校实现当堂达标检测落实“堂堂清”;通过生生盯背、师生盯练等措施落实“日日清”;通过周清卷、查缺补漏落实“周周清”;通过质量检测、质量分析、查缺补漏落实“月月清”的目的。

  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实施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评价可以激励学校内涵发展,确保常规教学管理系统化、规范化,实现教师工作积极主动,学生学习氛围浓厚的目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县教育局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对学校、校长、教师的业绩考核,作为评价学校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学校要把过程监管和教学质量评估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的重点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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