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质量控制措施方案

时间:2025-01-09 16:59:54 丽华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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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质量控制措施方案(精选10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措施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措施是管理学的名词,通常是指针对问题的解决办法、方式、方案、途径,可以分为非常措施、应变措施、预防措施、强制措施、安全措施。你所接触过的措施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施工质量控制措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施工质量控制措施方案(精选10篇)

  施工质量控制措施方案 1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监督单位:

  日 期: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全面贯彻和落实“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创建标准化示范工程的目标,特制订创建湖南六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屈子书院项目部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作方案:

  一、工程概况:

  汨罗市屈子文化园屈子书院一期工程由汨罗市屈子文化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设计,湖南贝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湖南六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工程性质:仿古建筑群;建筑类型:公共建筑(建筑等级分类:2级)。建筑面积:一期工程分为A、B、C 3个院落,共19个建筑单体,5组连廊和1个牌坊(构筑物),总建筑面积为4593.2平方米。建筑层数:两栋单体[独醒楼(A院8#)和悲秋阁(B院4#)]为地上两层楼阁,其余均为地上一层。耐火等级:木结构耐火等级为四级,砖混结构为二级。

  二、管理目标与管理组织机构:

  1、管理目标:争创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

  2、管理组织机构:

  项目部创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领导小组,有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及技术施工员等主要岗位人员组成,分别负责综合管理、技术管理、安全质量管理及环境卫生管理等。

  三、实施阶段:

  公司成立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该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的创建工作。主要形式以公司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评分,并分四阶段对项目进行检查。

  (一)开工阶段:

  1、大门、道路及围挡

  1)工地大门必须坚固、封闭,并设有企业标志,有门卫和健全的门卫制度。24小时有专职保安员值班,保安员有统一服装,穿戴整洁,进出口人员均实行胸牌制度。

  2)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围挡坚固、稳定、整齐、美观,并沿工程四周连续设置,高度不得低于2.5米。

  3)施工现场主要道路采用砼进行硬化,道路宽度不小于3.5米,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和相应的排水设施,保持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在工程大门出设置洗车槽及沉淀池,配备冲洗设施。

  4)施工现场大门外侧按规定设置“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五牌一图”即为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标识图;在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处设置宣传栏和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内容为施工、监理单位项目部组织机构图施工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主要职责,以及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栏。

  5)施工现场设置消防设施集中点,并按要求配备相关消防器材。

  2、标识、标牌

  1) 进出口、临边、危险作业点悬挂警告、禁止、提示标牌;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公示本工程不同施工阶段的重大危险源标识牌。

  2)仓库、配电房、危险品存放点、现场火源处置制定管理制度,设置禁止标志。

  3)施工现场作业区和钢筋加工场,搅拌站、砼输送泵、工具房等均搭设防护棚,悬挂醒目的安全标志,并设置操作规程和操作责任牌。例如:塔吊挂设:塔吊“十不吊”安全操作规程、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定人定机牌、塔式起重机限载牌、机械检验合格牌等。

  4)施工现场作业区严禁吸烟, 办公区在每个办公室设置一个烟灰缸,配备灭火器材,通风良好。安排两名清洁员,一名负责清理办公区卫生清洁,另外一名负责施工主干道及生活区卫生清洁。生活区安排一名专人负责卫生,每天清扫场地,并负责厕所宿舍卫生清扫。

  5)在施工现场入口围墙处设立标识牌,内容有:进入施工现场须知标识牌及重大危险源标识牌,沿入场通道两侧挂有安全知识挂图。

  6) 库存物质按货架号、货位号、货架层号分类放置,由库管员挂牌标识,做到帐、物、卡相符。不合格的物质必须做出“不合格品”标识。

  7) 按施工总平面图所确定的区域堆放的成品、半成品材料,必须堆放整齐,挂牌标识。表示的内容包括材料名称、进场时间、规格(牌号)、执行标准、产地、进场数量。

  8)钢筋分类集中堆放,便于标识;砂石集中堆放在固定位置,底脚边无散乱砂石。

  9) 施工设施设备、架料集中堆放整齐,脚手架扣件分类分规格集中存放;架料必须搭设架子按长短规格分类堆放,保证一端整齐。

  10)构配件及特殊材料应分类集中堆放,整齐成线,木制品应设防雨、防潮、防火,其他特殊材料也应必须按要求保管。

  11)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类存放标识醒目,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12)在外架上挂设安全施工文明标语等。

  (二)基础施工阶段:

  1、在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具体部位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并在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志。

  2、深度超过2m的基坑设置临边防护措施,人工挖孔桩孔口设置覆盖和护栏措施。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采用三级配电、TN-S接零保护、二级漏电保护系统。总配电室内电源进线端总隔离开关前设置配电室专用事故照明回路,配电室上部留有散热空间并能自然通风。现场配电线路采用架空线时采用绝缘导线,架设在专用电杆上,采用埋地设置时在埋地电缆路径处设置方位标志。电缆线路严禁沿地面明设,严禁采用空越脚手架引入。

  4、在起重机械设备的醒目处悬挂公示“责任牌”,包括:产权备案牌、检测检验合格证、安装验收记录、使用登记证等。

  5、脚手架地基平整夯实后用厚度不小于20cm、强度不小于C20的砼进行硬化,并设置排水措施。每拉立杆底部设置底座或垫板。脚手架基础搭设验收完毕后悬挂验收标牌。

  (三)主体施工阶段:

  1、在物体坠落半径范围内的人行通道处、作业区等部位设置双层防护棚。地面进出料口处设置双层防护棚。

  2、竖向临边防护:楼梯临边、楼层和屋面临边、预留洞口等处设置临边防护。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栏杆柱的距离小于2m,采用涂有黄黑相间颜色油漆的钢管,内侧设密目安全网,下部设180mm高的踢脚板。

  3、水平洞口防护: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用坚实的盖板盖设;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铺满竹笆或脚手板;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4、脚手架操作层脚手板满铺并固定牢靠,设置双层防护栏杆和180mm高踢脚板;脚手架竖向每隔2层满铺脚手板并固定牢靠。

  5、模板立杆材料符合要求,立杆底部设有垫板,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和扫地杆,立杆间距符合要求,模板上堆料均匀,无超载现象,大模板有防倾倒措施,无违规提前拆模现象。

  6、配电箱箱门表面标识有配电箱名称、安全责任人姓名;配电箱箱门内表面粘贴配电线路图;线路颜色符合黄、绿、红、淡蓝、黄绿相间的颜色规定;漏电保护器的设置和选型符合要求;施工用电的设置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7、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口通道处、楼梯口、孔洞口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施工质量控制措施方案 2

  一、指导思想

  以水利工程参建各方履行质量管理责任为主线,聚焦当前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建立水利建设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针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主要参建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重点排查整治。

  (一)项目法人

  重点排查整治项目法人履职能力不足,未组织施工图审查,设计变更程序不规范,质量验收评定规定规范执行不严格等问题。

  (二)勘察、设计单位

  重点排查整治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不落实,未参与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验收等问题。

  (三)施工单位

  重点排查整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长期不在工地现场,质量验收评定规定规范执行不严格,工程资料不及时、不真实等问题。

  (四)监理单位

  重点排查整治总监理工程师长期不在工地现场,未按规定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未按照规范开展平行检验等问题。

  除以上重点排查整治单位和问题外,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增加排查整治单位和排查整治问题类别。

  三、组织形式和排查范围

  水利部负责专项行动的统一组织,对部属重点工程进行排查整治。

  各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对直管在建工程开展排查整治。

  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负责对本地区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实行全面排查整治。

  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在建中小型水利工程开展排查整治,排查整治项目不少于在建项目的50%。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20xx年5月—6月)

  水利部印发实施方案,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全面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组织实施(20xx年7月—10月)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在建项目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按照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问题清单(见附件1)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台账。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做到问题发现一个、入账一个、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实现闭环管理。

  (三)总结提升(20xx年11月—12月)

  各流域管理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进行系统总结,分析问题原因和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研究提出防范问题发生的工作对策,制定完善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于20xx年12月31日前向水利部报送总结报告(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流域管理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做好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专项行动结束后,水利部将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并将专项行动工作成效纳入20xx—2022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评分体系。

  (二)聚焦问题,建立长效机制

  要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健全完善质量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和激励约束措施。

  施工质量控制措施方案 3

  为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岳阳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巩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安全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并重、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重,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质量安全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使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各方主体完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管理制度体系、投入保障体系、培训教育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全面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特别是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主体责任。

  2、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责任。按照有关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等四个规定的通知》(建市〔20XX〕35号)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质〔20XX〕123号)的要求,严格执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规定,强化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重点强化对项目经理、总监在岗执业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依托省建筑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对项目经理实行量化考核。

  3、严格落实从业人员责任。强化个人执业管理,落实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规范从业行为,推动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按照《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XX〕57号)要求,落实关键岗位人员质量安全责任,重点检查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按规定和合同要求足额配备到位、是否按要求到岗履职。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要按规定责令整改或认定上报施工或监理企业及其相关责任人红、黄牌警示或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或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给予注册执业人员暂停执业、吊销资格证书、一定时间直至终身不得进入行业等处罚。

  4、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加强对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对设计寿命内不能正常使用或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严重工程质量问题的,对未履行质量责任的相关参建单位,依法依规查处,并追究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

  (二)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1、提升建筑设计水平。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倡导开展建筑评论,促进建筑设计理念的融合和升华。探索建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制度。大力推行标准设计,建立配套齐全的标准设计图集体系。完善激励机制,积极推荐参选省优秀勘察设计作品和勘察设计大师,引导激发优秀设计创作,建筑设计人才队伍建设。

  2、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进一步加强全县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管理,完善工程质量管控体系,深入推进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积极开展质量安全监督系统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继续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和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的现场观摩活动,充分发挥典型带动、样板引路作用。制定并推广应用简洁、适用、易执行的岗位标准化手册,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人。

  3、提升建筑施工本质安全水平。按照《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湘建建〔20XX〕44号),深化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实现安全行为规范化和安全管理标准化,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全面推动施工现场个人防护装备标准化。要以点带面,督促企业积极创建在建项目个人防护装备标准化示范工地,逐步全面推广到每个在建项目。

  4、提升执从业人员质量安全素质。要加强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的教育培训,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组织开展建筑技能工人比赛,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着力培养高素质建筑工人和优秀项目经理,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从根本上提升我县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水平。

  (三)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1、推进信息化技术应用。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推进勘察设计文件数字化交付、审查和存档工作。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数字化监管。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为契机,积极请求当地政府支持,加强我县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化管理。

  2、推广工程建设新技术。加快先进建造设备、智能设备的推广应用,大力推广建筑业10项新技术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工程建设专有技术和工法,以技术进步支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发展。

  3、提升减隔震技术水平。推进减隔震技术应用,加强工程建设和使用维护管理,建立减隔震装置质量检测制度,提高减隔震工程质量。

  (四)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1、强化政府监管。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建筑设计招投标决策新机制,完善初步设计审批制度,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改革,规范设计变更行为,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开展监理单位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质量监理情况的试点,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质量安全控制中的作用。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推进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和惩戒机制,强化信用约束。探索推进工程质量保险。

  2、加强监督检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方式,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加大抽查抽测力度,依法依标准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深入开展以建筑模板支架、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认真落实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等专项整治,继续开展岁末年初、汛期雨季、冬季施工等重点时段的安全专项检查。持续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和"打非治违"、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加大对轨道交通工程新开工、风险事故频发以及发生较大事故城市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新建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和减隔震工程。

  3、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切实保障监督机构人员配置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全额保障。开展对监督机构人员配置和经费保障情况的.督查。进一步推进监管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社会专业力量补齐监管能力短板,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家和具备能力的专业机构等作为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辅助力量,开展质量安全督查和建筑起重机械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检查工作。完善监督层级考核机制,切实落实监督规范化绩效考核制度,落实监管责任。

  4、健全监管范围。针对当前我市配套附属工程质量群众投诉多、棚户区改造拆迁任务重的特点,质量安全监管杜绝"盲区"、"特区",要从源头把住宅小区配套附属工程纳入质量安全监管,从设计、报建、质量安全监管等环节上把关,切实消除任何质量安全隐患。要把城区拆除工程纳入安全监管,切实履行报批、安全监管手续,确保拆除工程安全监管到位。

  5、提升标准化水平。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制定标准化提升计划,加强协调和组织实施。针对存在的突出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完善工程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加强标准的实施,组织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BIM技术等重点领域标准的宣贯培训,强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实施监管,树立标准权威。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5月)

  局属相关单位及股室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提升行动具体实施方案,采取会议、微信公众号、墙报、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形式,扎实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各项活动,全面动员部署提升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5月-20XX年12月)

  局属相关单位及股室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提升行动,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抽查抽测的基础上,每半年对本地区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不少于一次,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帐,督促整改落实,并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要做好迎接住房城乡建设部督查的准备工作。

  (三)总结推广阶段(20XX年1月)

  局属相关单位及股室对提升行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分析问题及原因,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落实。局质安股全面负责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相关工作。相关单位及部门要高度重视提升行动,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制定完善相关措施和工作方案,真正把提升行动的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落实到个人,确保提升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结合重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一是与建筑业改革发展相结合,通过改革监管方式,推进企业减负工作,鼓励和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二是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及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加强安全风险管控。三是与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和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创建相结合,构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和质量管理标准化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三)加大舆论宣传,强化社会监督。局属相关单位及股室要充分利用报刊、墙报、标语等形式,加大对提升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发挥新闻媒体对工程质量安全的舆论监督作用;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监督,充分利用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举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发挥公众监督作用。持续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工程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确保提升行动顺利开展。

  施工质量控制措施方案 4

  为有效提升我市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大幅提高商品住宅的建设质量和综合品质,有效管理商品住房交房质量和交房标准,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施工用材的质量提升带动商品住房交房标准和交房条件的标准,有效提高商品住房的交房品质。

  二、监管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

  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宅项目。

  (二)内容

  新建商品住宅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和配套设施所涉及到的所有建筑材料品质与施工标准。

  三、主要措施

  (一)事先公示承诺

  建立商品住宅工程材料事前公示制度,每个商品住宅工程在开工建设前需在施工现场、售房部等显著位置对工程所用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和配套设施涉及的主要材料进行公示,由住建局对公示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所公示材料和使用材料符合“绿色、节能”以及高品质建筑用材要求。成品住宅、毛坯房、供水供热燃气等配套材料推荐使用国内一线品牌。

  (二)施工过程监管

  1.建立日常巡查和差别化监管制度。在施工过程中持续加大对商品住宅工程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和配套设施材料的抽查抽测力度,重点抽查工程所用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绿色、节能”和高品质要求,是否与公示承诺一致。

  2.质量标准化样板引路。把对材料的监管融入到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中去,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实行样板引路。在建设样板房时,设立主要材料样品库,集中展示所用建筑材料型号、规格、品牌,标注主要材料性能和技术指标,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工程质量与房屋预售联动管理。在办理商品住宅预售许可前建设单位需编制好规范的购房合同,在购房合同内注明商品住宅工程所用材料规格、型号和品牌,与“五证”在售房部显著位置一并公示,由住建局现场复核公示材料与售房合同一致,方可颁发商品住宅预售许可证。

  4.严格分户验收。建设、施工等各参建主体要严把分户验收关,在分户验收时重点检查工程所用材料是否与公示一致,鼓励开展业主开放日活动,邀请业主代表和物业单位参加分户验收。

  5.监督验收。在对商品住宅工程各分部、分项和竣工验收中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各自的`质量责任,在验收方案中明确并细化建筑材料验收内容,在验收监督抽查中,将建筑材料方面的抽查作为重点,持续加大抽查抽测频次。

  四、配套工程监管措施

  (一)图纸会审,统一标准

  项目开工前,图纸会审时要求建设单位组织水、气、暖、强电、弱电等专业单位参与专业会审,确定技术参数及建设标准。

  (二)专业施工,专业服务

  相关专业的项目建设由专业单位负责施工。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向终端用户收费、向终端用户服务的要求,将相关专业的服务延伸至相关专业的计量装置,由相关专业单位对相关设施进行专业建设施工与专业维护管理,实现配套项目建设“最后一公里”民生服务有效保障。

  (三)配套工程监管参照主体工程事先公示承诺,施工过程监督和竣工验收监督措施执行。

  本方案解释权归长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监督站所有。

  施工质量控制措施方案 5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廉政建设,明确廉洁检查纪律,保持检查工作廉洁公正,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注协组织开展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证券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中的廉政行为。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检查组,是指由中注协委派并在其授权范围内开展证券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团队。

  本规定所称检查人员,是指参加中注协组织的证券所执业质量检查的注册会计师和各级注协工作人员。

  第四条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和检查人员应当切实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一)不准接受被检查事务所的宴请、款待和住宿安排;

  (二)不准使用被检查事务所安排的交通工具;

  (三)不准参加被检查事务所安排的旅游和娱乐等活动;

  (四)不准接受被检查事务所的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等;

  (五)不准在被检查事务所报销任何因公或因私产生的费用;

  (六)不准利用检查获悉的被检查事务所涉密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

  (七)不准向被检查事务所提出任何与检查工作无关的要求;

  (八)不准向被检查事务所和关联人透露不应由其知晓的检查信息;

  (九)不准因外在压力、利益冲突或他人的不当影响损害自己的职业判断。

  第五条

  检查组长对检查组的廉政行为负责。检查组长要加强对检查组成员的教育、提醒和监督,防止违反廉政纪律规定行为的发生。发现问题要迅速纠正,并及时向中注协报告。检查组长同时也应接受检查组成员的监督。

  第六条

  被检查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为检查组顺利执行检查任务提供支持和保障,包括根据规定标准安排好检查组的食宿和交通等,但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检查组的'判断。

  第七条

  被检查事务所应当积极支持和尊重检查组遵守本规定的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检查组的判断。

  第八条

  对检查组和检查人员遵守廉政纪律行为的监督:

  (一)检查组在进驻被检查事务所时,应将本规定的要求在被检查事务所的醒目位置公示,并接受被检查事务所的监督;

  (二)中注协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并进行廉政事项公示;

  第九条

  检查组和检查人员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列入检查组和检查人员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十条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检查人员,将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一)责成其承担被检查事务所因其违规事项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或退还收受的礼品、礼金等;

  (二)取消其检查人员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三)属于事务所兼职检查员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业惩戒,记入诚信档案;属于中注协和地方协会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处理;违反相关法规情节严重的,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

  检查组集体违反本规定的,取消其检查组长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处理。

  第十二条

  中注协对检查人员的违规情况及处理结果进行公告。

  第十三条

  中注协开展专项检查、专案检查以及创先争优综合评价信息核查等工作中的廉政行为,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各地方注协组织开展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中的廉政建设,可参照本规定制定本地区的相关办法。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施工质量控制措施方案 6

  根据玻璃瓶罐行业关于《玻璃瓶罐检验检验操作规程》、《酒瓶外观缺陷的认识、判定和检验标准》,结合GB/T24694-2009《玻璃容器-白酒瓶》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针对公司产品质量检测检验相关问题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请遵守执行。

  一、理化性能的检测标准及处理办法

  检测指标:

  1、抗热震性≥45℃;

  2、抗冲击力≥0.40焦耳;

  判定方法:

  1、抗热震性俗称做温差测试,抗热震性不达标的,首先考虑二次退火;二次退火不达标的,判定为不合格品;

  2、抗冲击力不达标的,可以考虑检验尺度适当放宽到0.30焦耳;低于0.30焦耳的,判定为不合格品。

  二、规格尺寸的检测标准及处理办法

  A、满口容量检测指标:

  1、公称容量:50≤V≤200ml,满口容量允许误差±5ml;

  2、公称容量:200<V≤400ml,满口容量允许误差±8ml;

  3、公称容量:400<V≤600ml,满口容量允许误差±10ml;

  4、公称容量:600<V≤1000ml,满口容量允许误差±15ml;

  5、公称容量:V<50;V>1000ml,由供需双方另行约定;

  判定方法:

  符合检测指标的,判定为合格品;不符合检测指标,且符合需方放宽要求的,也可判定为合格品;其余的判定为不合格品。

  B、规格尺寸的检测指标:

  1、严格符合GB/T

  17449的规定,由供需双方商议确定,参照双方确认图纸尺寸允许公差标准检测;主要检测指标有:瓶口尺寸、公称主体直径公差、公称瓶高公差、垂直轴偏差等。

  2、判定方法:不符合允许公差检测标准的,判定为不合格品。

  C、厚度的检测指标:

  1、瓶身厚度≥1.50mm,瓶底厚度≥3.00mm;

  2、同一截面瓶壁厚薄比≤2:1;同一瓶底厚薄比≤2:1;

  3、对于特殊瓶型,厚度要求由供需双方商议确定。

  判定方法:对乳白瓶不符合瓶身厚度要求、瓶底偏薄且出现“亮窗”现象的,判定为不合格品;

  D、瓶身圆度的检测指标:

  瓶身圆度,偏差不超过直径的4%的,非圆形(特殊造型)的不按此计算。

  判定方法:对乳白瓶不符合瓶身圆度要求的,判定为不合格品;

  E、瓶口不平行度的检测指标:

  瓶口公称直径D≤20mm的,瓶口相对于容器底部不平行度允差≤0.50mm;瓶口公称直径20<D≤30mm的,瓶口相对于容器底部不平行度允差≤0.60mm;

  判定方法:对乳白瓶不符合瓶口不平行度要求的,判定为不合格品;

  三、外观质量的检测标准及处理办法

  A、检测指标:

  1、直径>4mm的表面气泡和破气泡不允许有,瓶口封合面及封锁环上≥1mm的不许有;

  2、直径>1mm的结石不许有,瓶口封合面及封锁环上不许有;

  3、裂纹不许有(表面点状撞伤不作裂纹处理);

  4、内壁缺陷(含粘料、尖刺、玻璃搭丝、玻璃碎片)不许有;

  5、合缝线尖锐刺手的不许有,合缝线粗凸出量>0.50mm不许有;初型模合缝线明显的不许有;

  6、瓶体表面不光洁平滑、有粗糙感,明显的不许有;黑点、铁锈明显的不许有,氧化斑、波纹、油斑、冷斑明显的不许有;

  7、口部尖刺、高出口平面的立棱不许有,影响密封性的缺陷不许有;

  8、文字图案要求清晰、完整、位置准确,文字图案残缺、模糊、错误的不许有。

  B、判定方法:

  凡是不符合以上检测标准的判定为不合格品,根据需方要求提高标准或者放宽标准的,按提高标准或者放宽标准进行严格检测,在标准范围内的判定为合格品,具体可以参照公司对产品结构分类的检测标准执行。

  四、包装储运质量的检测标准及处理办法

  A、检测指标:

  1、包装物的要求

  不允许使用>6mm的残损破编织袋,且达保证抽拉缝包线的质量要求;不允许使用有破损、受潮、浸湿或油污的.包装用纸箱、纸板、包装纸,保证包装过程中的产品清洁;

  2、包装数量的要求

  根据纸箱的准装数、编织袋大小的包装数,严格执行统一件装标准,不得多装、少装,更不得混装;编织袋包装过程中,特别要求编织袋必须封口,瓶身外露、瓶口外露的不允许有;

  3、包装方式的要求

  编织袋包装,产品方向统一的,原则上在瓶口方向点一张纸板即可;产品颠倒包装的,必须要求在袋子两方各垫一张纸板,要求增加裹纸包装的必须严格要求执行。

  4、缝包、封包、打包及包装标识的要求

  编织袋包装缝包时,必须将袋子提起使瓶子在袋中自然下垂,然后放下将袋口卷拢,用包装线抽紧缝合,同时缝上产品合格证;袋口缝合完后,将包掉头,用包装线抽紧缝合包装袋的另一头加固;对包装还不紧实的,还需在袋子腰部按三角形缝包加固。

  纸箱包装封包时,必须保证纸箱粘合接触面的清洁度,防止粘胶带在产品转运过程中发生脱落现象;装箱前,严格按照纸箱包装要求封箱底板、垫上垫板、隔板或面板,装够数量后再封箱。封箱时,严格按照横一纵二的方法封合纸箱上下端口,即用粘胶带横向黏住纸箱合口处,再纵向粘两次加固即可。粘纸箱上端口时,必须黏上产品合格证。

  合格证或合格标签,必须注明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规格、件装数量、生产日期、批号、检验包装人员姓名(代号),以及“玻璃物品”等图示储运标志。

  5、转包堆码的要求

  严格按照品种、名称、规格和包装标准分班组准确整齐堆码到指定位置,严禁混堆或乱堆;对不符合包装质量要求的,有权提出立即整改,否则不准转包到成品仓库,库管员对此必须拒绝收数;

  6、出厂检验的要求

  出厂检验项目为本办法理化性能、规格尺寸、外观质量规定的项目。

  出厂检验做为公司二次检验的把关程序,严格按照二次抽样检测方案执行;必要时也可由供需双方另行协定。

  产品验收以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品数表示,提交验收批产品的检查水平(IL)、接收质量限(AQL)应符合规定。

  每批检验以上各项均需合格,若有一项不合格,应由质检部门分析具体不合格情况后作出该批报废或是整理后重新交验的决定,重新交验不合格的,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

  7、仓储的要求

  产品储存环境应通风、干燥,产品在贮存过程中,英远离有异味、腐蚀性和有毒的物品。

  转包人员按库管员指定位置整齐堆放,严禁乱堆、混堆、乱码,严禁挡道堆放。

  8、转运装卸的要求

  转运、搬运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剧烈震动,装卸时要轻拿轻放。特别注意:包装物上有明显标识不宜倒置或防雨防潮的,切忌做好倒放或淋雨的保护。

  施工质量控制措施方案 7

  一、指导思想

  紧扣“追赶超越”目标和“五新”战略任务,牢固树立质量兴业、质量强省的强烈意识,认真查找工程质量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并重、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并重,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质量安全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二、活动主题

  推动高质量发展 建设质量强省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工程质量专项监督检查

  各县(区)质安站要组织有关人员深入项目施工现场,对在建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方参建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参建人员质量意识,促进项目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加强建筑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稳中有升;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治理,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开展全市工程监理专项监督检查,对监理项目部配备人员、方案审批、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质量过程控制、安全生产监理、进度和投资控制、监理资料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切实发挥监理“三控两管一协调”作用,有效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控;加强建筑工程原材料进场联合验收、见证取样和复检复验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开展装饰装修阶段工程的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继续推进建筑施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方参建单位加强实体质量控制,提升质量管理业务水平;全面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和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二)加强检测机构和原材料检测的监管

  各县(区)质安站要对辖区内从事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加强监管,确保检测数据的有效性和真实性,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加强对原材料进场、见证取样、送样环节的监督检查,防止进场与送检信息脱节失真,对检测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试件登记、处置应明确并及时消除隐患,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制定检测方案并起到实际指导作用,防止少送、漏送现象发生。

  (三)积极广泛宣传

  各县(区)质安站,各有关单位将质量提升行动与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相结合,要根据本区域特点,深入基层、深入项目、深入群众,全面宣贯相关法律法规,可采用编印宣传资料、发布宣传标语、组织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形成社会关注、民众知晓、全员参与的良好活动氛围。

  四、工作安排

  质量月活动时间为20xx年9月1日至30日,按3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组织动员阶段(9月10日之前)

  各县(区)质安站、各施工企业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质量月活动目标和活动组织形式,组织、动员相关单位参与质量月活动,立即开展学习活动,并认真贯彻到每位员工。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

  建设项目各方主体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整改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并按规定上报自查表。

  (三)检查提高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在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自查自纠工作基础上,各县(区)质安站对在建工程的基本建设程序、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及质量资料开展一次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督促各方建设主体落实整改措施,对于整改不力的,将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管理职责

  我站成立20xx年“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督一室),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二)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活动质量

  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质量月”活动,把“质量月”活动抓出特色,抓出成效。紧扣主题,积极扩大活动的宣传和影响范围,深入现场,深入群众,采取各种形式进行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质量风尚。

  (三)加强监督,确保落实到位

  各有关主体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针对工程特点进行自查自纠,对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以及勘察、设计、图审、施工、监理、检测及验收等环节执行相关法规和规范标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对质量大检查中发现的未按要求组织自查自纠、存在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以及拒不落实整改回复的单位及个人,将根据情况对相关单位及个人予以通报批评或信用评价记录扣分,情节严重的,予以立案查处。

  施工质量控制措施方案 8

  一、引言

  公路是国民经济的命脉,对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自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飞速发展,我国的公路基础建设也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公路工程质量管理问题也逐渐突显出来,被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公路工程质量受众多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如国家政策、技术规范、施工工艺、管理水平、现场监控等,因此其质量管理较为复杂,需要从多方面入手才能切实提高工程质量。下面,在分析影响公路工程质量的原因的基础上,就如何控制公路工程质量进行探讨。

  二、影响公路工程质量的原因分析

  1、工程设计方面

  对前期设计方案不够重视是影响公路工程质量的重要原因之一。实际上,设计是赋予公路工程灵魂的过程,设计是否合理直接决定了工程质量的好坏,决定了质量所能达到的标准。当前,社会正处于经济和科技高速发展的时代,对公路设计标准和质量提出了较高要求。在公路工程项目的前期阶段,囊括了项目规划、可行性分析、项目评估、项目设计等一系列复杂繁琐的工作,如果在设计阶段把关不严、设计方案粗糙,将会给后续施工等留下质量隐患,不仅影响工程进度、造成资源浪费,甚至使建成后的公路使用寿命缩短、使用效果降低,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我国,由于部分公路设计人员没有施工经验,在设计时只知道照本宣科、默守陈规,使得设计方案可操作性不强,甚至与实际施工完全脱节,致使方案被应用到施工中出现设计深度不够、与工程实际不符等问题,从而产生过多的设计变更,为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带来困难。

  2、建设管理方面

  建设管理不规范是影响公路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原因。公路工程项目周期长、涉及面广、施工场地覆盖面大,再加上资金来源和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原因,使得不同的项目的管理模式有着很大的差别,项目管理水平良莠不齐,在这种情况下要实现规范化管理有很大的困难。目前,我国的重点公路、大型公路等项目在建设管理方面拥有较高的水平,但中小型项目、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在管理方面则不够规范,不论从管理体制还是管理手段上来讲都存在诸多缺陷,严重影响着公路工程的建设质量。这就需要进一步理顺公路工程的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做到责任明确、岗位分明。

  3、工程施工方面

  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由于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重建等现象,探究其根本原因,往往是由于施工单位施工经验少、施工人员技术水平低、施工队伍质量意识不强、缺乏必要的施工机械设备、缺乏相应工程质量保障措施等原因造成的。公路工程项目运行过程中,施工前期的各项组织计划如果不到位,施工过程中管理不规范,对关键工序和重点工艺认识不够深刻,主要机械设备不足等都有可能造成返工、误工、殆工等现象,使工程质量难以保证。

  4、工程监理方面

  我国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目前所采用的管理模式主要为“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三级质量控制体系,但当前我国监理队伍制约机制尚不完善,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监理市场的管理还主要局限于宏观管理,如对监理单位、监理人员资质方面的管理,而对监理处的工作情况、监理行为、监理成效等还缺乏相应的管理手段,在相关的法律法规、行政制约、经济管理等方面,还缺乏完善管理机制,存在诸多缺陷和不足,使得我国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整体监理水平不高,还有待于近一步完善和提高。

  三、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及控制措施

  1、从提高设计质量入手

  质量就是生命,质量是公路工程建设所必须追求的永恒主题,是事关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要做好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就必须从源头抓起。首先,要从设计入手,提高设计质量,保证设计方案符合规范要求和现场施工需要,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其次,要提高设计方案的可实施性,综合考虑地质情况、施工条件、气候特点、人文环境等诸多因素,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进行设计,制定出实际可行的设计方案,而不能只关注于满足结构上的需求。最后,设计单位要做好现场跟踪服务,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施工需要,及时提出设计变更。

  2、加强过程控制

  过程控制包括人力资源控制、质量管理措施、施工资源配置、原材料控制、试验检验等方面。

  人是公路工程项目的决策者、组织者、管理者和操作者,在整个工程质量控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应当提高全员质量管理意识,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手段,加强质量宣传工作,提高质量管理人员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

  质量管理措施是整个质量管理工作的灵魂,要保证质量管理措施的可操作性,才能真正解决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的实际问题。虽然当前公路工程项目管理中,各施工单位与业主之间、项目经理与施工队之间都会签订工程质量管理目标责任书,但这样做还不够,还需要近一步细化、深化,提高质量管理考评能力,如按月评比、按周评比等,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找出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改进。

  施工资源是公路工程实施的.根本,如何合理配置施工资源是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所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在施工过程中通过优化组合施工资源,包括人员、设备、材料等,可以获取最大经济效益,而施工过程中人员、设备、材料的需求量是不断变化的,这就需要根据进度计划和施工现状编制进场计划,确定材料储备量,依据人、机、料、法、环之间的关系和实际情况对计划时行适时调整。

  原材料是构建公路的基础,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首要条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设计要求等选用合格的材料,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检测和试验,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采用先进的检测仪器,科学的试验方法进行检测,确保原材料质量,为提高工程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对于不符合标准的材料绝不能存侥幸心理。

  3、加强质量监控

  完善的质量监控体系是提高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活动能高效、有序的运行。需要建立并形成一个包含社会监理、企业自检、政府监督在内的,完善的公路工程质量监控体系,保障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活动按正常轨道运行。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公路建设事业的迅猛发展,公路工程质量正逐步走向法制化、系统化的轨道,尤其是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中的大量运用,极大的提高了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但影响工程质量的原因依然并且还将在较长一段时间里继续存在,还需要从多个方面继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我国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施工质量控制措施方案 9

  总述:工程质量控制包括影响工程质量的五个方面:人的因素、材料质量、施工机械、施工方法、法则和施工环境,即从“人机物法环”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在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分为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其中,质量的事前控制是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工作的重点。

  (一)、质量的事前控制

  1.开工前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选择合适的总包单位及监理公司,通过对投标单位正在施工的项目实体的考察,及其人员配置、公司管理制度、公司整体实力、投标价格等的综合评定,择优选择1-2家总包单位。

  2、我方管理人员必须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应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有:

  (1)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书;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有关技术规范或规程;

  (3)自审设计图纸及设计资料;

  (4)组织技术交底及图纸会审;利用间歇期加大培训力度,使我方管理人员各方面能力进一步提高。

  3、施工用材料、仪器的验收及管理

  (1)审核工程所用材料、半成品的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或质保证书;

  (2)实行样品封样制度,建立样品库;

  (3)工程材料、制品使用前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抽检或试验。材料、制品抽检或试验的范围根据工程性质和质量监理要求另行确定

  (4)对重要原材料、制品、设备的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检测手段应实地考察,并帮助生产厂家完善其质保措施;

  (5)开工前前对我公司及总包单位施工中使用的测量、计量装置等设备应进行校验或校正,确保其精确度。

  4.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国家的技术政策,充分考虑承包合同规定的条件、施工现场条件及法规条件的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质量标准必须严格按照我公司要求执行。

  (2)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承包单位是否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的特点及难点,施工条件是否分析充分;

  (3)施工组织设计的可操作性:承包单位是否有能力执行并保证本工程工期和质量目标;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切实可行;

  (4)技术方案的先进性:施工组织设计采用的技术方案和措施是否先进适用,技术是否成熟,是否能达到我公司质量标准;

  (5)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且切实可行;

  (6)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满足合同和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必须含有保证我公司质量标准(如质量通病防治等)的具体措施及方法,如没有则不予审批;

  (7)要求施工单位在上报施工组织设计时同时上报详细精品工程施工工艺及质量通病预防措施,小到钢筋绑扎扎丝的绑扎方式大到模板支设方法、模板支撑系统计算书等,在工程施工时严格执行。

  5、制定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及奖罚标准

  (1)明确三检制度,即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全检、建设单位抽检制度,编写逐级验收申请表,且明确指出如在建设单位抽检中发现钢筋偷工减料、偏位,使用瘦身钢筋,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出现涨模、狗洞等现象,使用材料不合格、砂浆配合比错误等严重质量问题时,对总包单位及监理单位给予同额度罚款,从而对监理单位进行约束。

  (2)在周检、月检、总部检查中安全质量评分较高的队伍给予一定奖励,对评分较差队伍给予处罚,对监理、建设单位下发的隐患通知单、整改通知单,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未进行回复的.给予罚款,具体额度见项目处罚模块.6.开好第一次工地交底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是检查各参建单位、承包商、监理准备工作。确定工作程序:

  A、说明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有关表样,明确报表时间;

  B、明确现场工程例会、专题会议等召开时间、地点、出席人员;

  C、明确各单位各个人员职责分工。

  D明确建设单位相关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标准、要求。

  E明确相关奖罚模块。

  (二)、质量的事中控制

  1.施工过程对质量监督人员控制

  (1)对监理单位人员实行考勤制度,对无故迟到、缺勤者给予处罚。监督监理单位对现场巡视及严格按“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监理以保证工程质量;每天并编写监理日志。

  制定监理考核评分标准,每月对监理单位进行考核,月考核成绩达不到优秀者,给予经济处罚。

  (2)对我公司管理人员实行绩效考核制度,专人专职,分工明确,每月进行考核,考核分数与年终绩效工资挂钩。在质量控制过程中如发现我公司员工擅离职守、不负责任、徇私舞弊等情况同样给予经济处罚。2.工序交接检查

  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专职检,认为合格后始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到现场会同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名认可后报建设单位进行抽检,抽检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

  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专职检,初验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质量验收通知单,报告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如存在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报建设单位抽检。4.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指令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或我公司工程部经理、主管、员工有权指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1)未经检验即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者;

  (2)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了一定措施,而效果不好,继续作业者;

  (3)质量通病防治措施不到位,对监理单位下发的联系单置之不理:

  5、建立周例会制度

  每周一下午召开三方周例会,由监理单位汇报上周工程质量总体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于施工质量较严重的、屡次不整改者当场给予批评甚至罚款。

  6、实行样板领路制度

  各工序在大面积施工之前,先做样板,样板做好后三方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由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组织所有工人参加现场质量观摩会,对该工序注意问题、施工重点进行讲解,讲解完毕后将该工序技术交底、施工要点张贴在样板之上。

  7、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工程质量月度评比活动、质量通病防治年活动等,通过一系列评比活动,对施工质量较好单位给予一定奖励,较差的单位给予罚款,增强施工单位的质量意识,达到预期目标。

  8、施工过程中,及时与当地质监部门联系,让其在重点阶段重点施工部位给予现场监督指导。

  (三)、质量的事后控制

  1、单位、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单位、单项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初验合格再提出验收申报表,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我公司验收小组三方进行共同验收,在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由监理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2、三方验收通过后,由施工单位报当地质量监督部门验收,若验收中上级主管部门提出问题,则由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3、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工程进入质量保修期,交房时及保修期内业主提出的问题由客服主管整理后由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整改,对于迟迟不安排人员整改的进行重罚。

  施工质量控制措施方案 10

  一、方案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导则》、《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现行工程建设质量标准、规范、规程、规定。

  2、审图机构出具合格证明文件的施工图纸。

  二、工程概况

  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本工程为 剪力墙结构(别墅为异型柱结构),别墅3层、高层建筑为28/29层,基础类型为 桩筏式基础 ,总建筑面积为 202491.87平方米 。其中地下室局部2层,面积为60038.12平方米 。防水2级,毛坯房。节能做法为内墙批4mm后保温沙浆。本工程局部地下室为2层,基础埋深较大,基础面标高-8.8米,基坑开挖难度大,施工难度高,危险性大,高层建筑最大29层,建筑高度较高。

  三、各责任主体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审图单位:

  四、监督工作内容(通用部分)

  为了规范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明确质量监督工作内容,提高质量监督工作效率,增加质量监督工作透明度,使质量监督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请参建各方责任主体配合执行。

  1 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

  1.1 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的主要要求

  (1)抽查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技术标准的情况。

  (2)抽查责任主体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3)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权限对违法违规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对责任单位、责任人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

  1.2 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的主要内容

  1.2.1 对建设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1)施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开工报告)手续情况;

  (2)按规定委托监理情况;

  (3)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工作情况;

  (4)组织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5)原设计有重大修改、变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新报审情况;

  (6)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情况;

  (7)其它影响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1.2.2 对勘察、设计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1)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情况;

  (2)签发设计修改变更、技术洽商通知情况;

  (3)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

  (4)其它影响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1.2.3 对施工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1)施工单位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的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2)分包单位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情况;

  (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及执行情况;

  (4)施工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配置情况;

  (5)工程技术标准及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实施情况;

  (6)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情况;

  (7)质量问题的整改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

  (8)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

  (9)其它影响工程施工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1.2.4 对监理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1)监理单位资质、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关键部位和工序的确定及措施)的编制审批内容的执行情况;

  (3)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审查情况;

  (4)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情况;

  (5)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

  (6)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

  (7)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

  (8)组织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参与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情况;

  (9)监理资料收集整理情况;

  (10)其它影响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1.2.5 对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1)是否超越核准的类别、业务范围承接任务;

  (2)检测业务基本管理制度情况;

  (3)检测内容和方法的规范性程度;

  (4)检测报告形成程序、数据及结论的符合性程度;

  (5)不合格的检测结果是否在1个工作日内上报质监站;

  (6)其它影响检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1.3 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的程序及要求

  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后,监理(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资料》所列内容,收集整理并对照检查,做好记录。质监人员第一次进入现场进行质量监督检查时,应对上述资料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资料监督检查记录》。

  质量监督过程中,质监人员根据工程进展和责任主体变化情况,适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填写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查记录》中。

  质监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当发现责任主体有违法违规及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或有关技术标准等行为时,其监督工作程序为:

  (1)项目监督负责人应签发《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或及时报告质监站领导签发《建设工程局部停工(暂停)通知书》等,责令整改;

  (2)按有关规定填写《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不良记录监督登记表》;

  (3)按规定程序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

  (4)督促责任单位上报《建设工程质量整改完成报告》,对需要局部停工(暂停)的工程,要求责任单位填写《建设工程复工申请报告》,质监人员根据整改情况提出意见,由质监站领导签发《建设工程复工通知书》。

  2 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

  2.1 对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的主要要求

  (1)抽查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并对关键部位实施监督;

  (2)重点检查结构质量、环境质量和重要使用功能。其中重点监督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

  (3)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4)抽查结构混凝土及承重砌体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

  (5)实体质量检查要辅以必要的监督检测、由监督人员根据结构部位的重要程度及施工现场质量情况进行随机抽检。

  2.2 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的主要方式

  质量监督人员一般采取定点(监督控制点)检查、随机抽查和监督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并辅以必要的检测手段,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和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2.3 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的具体内容

  2.3.1 资料抽查

  重点抽查施工、监理等单位关于保证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工程技术资料(如:主要原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检查其同步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2.3.2 监督控制点检查

  对下列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质量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设置为质量监督控制点。(为可选择性,打"√"表示选中,并注明具体部位。)当工程施工到质量监督控制点时,施工单位必须通知质监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桩基和地基基础验收;

  (2)重要结构隐蔽前和主要使用功能隐蔽前;

  (3)主体结构验收;

  (4)建筑节能工程;

  (5)竣工验收;

  2.3.3 房屋建筑工程随机抽查的重点内容(见专业部分)

  2.3.4 市政工程随机抽查的重点内容(见专业部分)

  2.3.5 主要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监督

  主要分部(子分部)工程是指桩基子分部、主体分部和含有地下室的地基基础分部工程。

  对于主要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监理(建设)单位应在验收前3天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工程资料核查意见及参加验收人员名单书面通知我站。

  质监人员应对主要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条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将监督验收情况填写到桩基、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中。如发现有违法违规和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质监人员应责令改正或要求整改后重新验收。

  2.3.6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监督

  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重大质量事故应在1小时内)向我站及有关部门报告,并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表》;项目监督负责人应及时办理并报站领导签发《建设工程局部停工(暂停)通知书》,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及方案的实施和处理完成后的验收进行监督,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完成后填写《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监督记录》;构成重大质量事故的,按建设部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3.7 工程监督抽测

  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监督人员应采用科学的检测仪器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抽样检测(简称监督抽测)。抽测的重点是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重要使用功能和涉及结构安全的原材料、构配件(详见专业部分)。

  抽测一般采取随机的方式进行,并结合监督检查发现的质量隐患和缺陷进行重点抽测,抽测数量按有关规定执行。检测过程中,有关责任主体应做好相应的准备和配合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安全措施。检测后,质量监督人员应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记录》,监督抽测结果将列入质量监督报告。

  2.3.8 监督抽检

  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当发现责任主体有影响工程质量的违规行为、工程质量存在明显问题或缺陷、监督抽测结果不合格或对工程质量有怀疑时,质量监督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检通知单》,责令工程建设责任方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抽检。监督抽检的部位、数量,由质监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和按有关规定确定。监督抽检结果不合格的,应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有关规定对工程采取扩大检测、设计认可或加固处理等方法进行处理。

  2.4 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的程序及要求

  (1)实体质量监督中,监督人员应将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查记录》;

  (2)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工程实体质量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任单位,项目监督负责人应签发《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或及时报告站领导,签发《建设工程局部停工(暂停)通知书》,责令整改;

  (3)督促有关单位上报《建设工程质量整改完成报告》,对需要局部停工(暂停)的工程,要求有关单位填写《建设工程复工申请报告》,质监人员根据整改情况提出意见,由质监站领导签发《建设工程复工通知书》。

  3 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监督

  3.1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的主要内容

  3.1.1 对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进行审查

  (1)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报告。包括结构安全、室内环境质量和使用功能抽样检测资料等合格证明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报告等;

  (2)勘察、设计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3)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建筑节能工程专项验收记录表;

  (5)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3.1.2 对验收组成员组成及竣工验收方案进行监督

  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它有关方面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并在验收前7个工作日将《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送达我站,接受监督检查。

  3.1.3 对观感质量进行检查。

  在竣工验收过程中,监督人员应对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标准的执行情况及评**果进行监督,如发现有违法违规和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的,监督人员应责令改正或要求整改后重新验收。

  3.2 填写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工程竣工验收监督记录的主要内容:

  (1)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评价;

  (2)对观感质量检查验收的评价;

  (3)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及程序的评价;

  (4)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评价。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我站提交《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我站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4 监督人员

  该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由 、 负责实施。联系电话:

  5 其他

  1、本工程中依法分包的专项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须携有关资料来我站办理登记手续。

  2、工程监督检查中,请参建各方配合我站开展工作。欢迎对我站监督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 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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