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

时间:2024-04-07 17:06:43 方案 我要投稿

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

  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1

  为贯彻落实市、区关于统筹生活垃圾处理,切实抓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工作,不断改善乡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的总体部署,全面提高我镇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按照市人民政府《全面深化农村垃圾治理的实施方案》(和《椒江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1、加强领导,健全制度,确保长效。

  镇里成立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办各线负责人、各村书记、主任为成员。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落实生活垃圾“三分四定”制度,即分类投放、分类清运、分类处理,定时上门、定时收集、定人清运、定位处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引导,逐步形成生活垃圾自觉分类投放的良好意识,从源头上把好分类关。

  2、因地制宜,简化程序,迅速行动。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精简、规范、效能”的原则,通过分类收集、减量处理、资源利用,减少垃圾处理量、降低处理成本,不断提升海岛生态环境质量。

  二、目标任务

  全面推行海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工作,初步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监督考核机制。下大陈在20xx年4月底,上大陈在20xx年底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减量化资源化综合利用全覆盖。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部署阶段

  1. 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前期调查摸底和调研,成立相关组织机构,明确人员分工,制定适合海岛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

  2.充分利用新媒体、广播、宣传栏、入户发放宣传画册等宣传渠道,宣传进村、进户、进企业,营造浓烈的宣传氛围,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

  3.组织机关干部、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召开动员部署会。各村(居)要召开两委会、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充分领会并指导认识垃圾分类的意义,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中。

  第二阶段:组织阶段

  1.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车、收集挑担、垃圾桶和宣传栏等。每户配置分类垃圾桶一组(2个),每30户配置公用分类垃圾桶一套(4个)。

  2.加强保洁队伍建设。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工作方式,各片区要配备相应保洁员和垃圾分拣员,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

  3.开展垃圾分类处置。以户为单位,按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可回收物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有害垃圾,按“户集、保洁单位分拣、暂存、清运”统一进行外运到陆地处理;易腐垃圾由清运人员运送到处理房,经生物减量化处理后,作为有机肥料资源化利用;可回收垃圾由户分拣后由户或垃圾分拣员自行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4.健全日常监督机制。充分发动每位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落实“门前三包”、党员责任包干、督查指导、红黑榜通报等日常监督机制,促进群众养成自觉进行垃圾分类的良好生活习惯。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

  总结经验与不足,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保证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对档案台账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四、实施办法

  (一)分类办法

  现阶段将生活垃圾按照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

  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处理的规定,对环境危害较大的有害垃圾在集中收集后,交与具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公司进行处理。

  2.易腐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

  (3)收运处置。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

  3.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二)收集、分拣办法

  村级配套分类垃圾桶由镇清洁办组织进行统一采购,分类垃圾桶需标注“可腐烂垃圾”、“不可腐烂垃圾”字样,按户发放一套(2只),并在村内放置公用分类垃圾桶。村民、生产经营户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投入到户用垃圾桶,由保洁员上门进行收集,保洁员还须进行必要的二次分拣。

  (三)处置办法

  1.不可腐烂垃圾处置办法。按照“户集、镇收、分拣、清运、区处理”的处理模式,运至陆地区垃圾填埋场处理。

  2.可腐烂垃圾处置办法。统一收集到镇垃圾生态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镇机关干部指导各联系片区的`垃圾分类工作,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村两委、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为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2、落实属地责任。结合海岛地形特点和岛民居住实际,对岛上居民垃圾分类工作实行村(居)和划分区域双重管理,不留死角。镇政府要健全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工作机制,调动岛民积极性,实现工作全覆盖。

  3、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微信、上门指导等方式,大力宣传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的政策措施、垃圾处理成效和典型经验做法,倡导低碳节约的生产方式和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

  4、强化督查考核。建立检查、评比、通报和约谈制度,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考核,建立考核工作台帐,与卫生保洁员和垃圾分拣员待遇相挂钩。各村(居)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本村(居)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

  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2

  为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质量,探索学校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可行途径,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开展,提高我校师生的环保意识,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并以实际行动参与垃圾分类的宣传,掌握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常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校现有1400多名师生员工,每人每天都要产生一些垃圾,如废纸、旧书报、食品包装、塑料瓶等,其中以废纸为最多。这些垃圾如果混杂在一起被运走,一方面是对资源的浪费,如废纸、塑料等完全可以再生利用;另一方面,垃圾中有可能混有少量有害物品(如废电池),会造成环境污染。另外,少数学生平时乱扔垃圾,既影响校园环境,又会养成不良的习惯,这也不利于学生环保意识的培养。

  鉴于上述情况,学校在“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思想指导下,培养学生“保护环境,从我做起”的意识,让垃圾分类成为一种习惯。同时进行环保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学生影响家庭、社区,为我校实施垃圾分类打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垃圾分类投放质量为目标,整合学校各方面的力量,围绕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的主题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师生、家长认识到垃圾分类是要从源头上分离出来,并尽量减少垃圾的产生量,减少污染,保护环境,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做到人人知道垃圾分类的重要性,自觉进行垃圾分类。

  三、组织机构

  组长:王幸福

  副组长:刘枫,王修恒,乔战军,李自立

  成员:全体行政成员、各年级长、班主任

  四、工作重点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学校广播、校园网、黑板报、班会课、展板、分发宣传手册等形式,开展大规模的持续深入的校园宣传活动,使全校师生人人皆知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5月至20xx年8月)。以“我的生活我做主——垃圾分类”活动为载体,在全校内推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通过开展“小手大手齐动手、垃圾分类记心头”活动,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所学校带动一个社区、一个社区带动整个社会。

  3.总结反馈阶段(20xx年9月至20xx年10月)。针对各班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学校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班级和优秀个人(含教师和学生)的考核范围,对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学校领导要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切实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我校环境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抓出特色。学校制定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推进计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学校、班级宣传栏或黑板报、广播站、校园网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使垃圾分类人人知晓、深入民心,营造师生自觉参与垃圾分类的氛围。

  (三)加大投入,落实保障。在校园内增加垃圾分类设施的.购置,在人流密集的地方,如操场、校门等地方放置分类垃圾桶,方便师生分类投放,提高师生参与程度,并加强垃圾分类设施的日常维护、保洁。学校后勤要做好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工作。

  六、具体工作安排

  (一)人员配备

  1.加强领导,由政教处牵头,各部门协作。

  2.各班由班主任、环保小卫士负责,各办公室由校办负责,对垃圾分类的要求进行监督执行,每周进行小结,每天定人、定时进行垃圾清倒。

  (二)工具配备(总务处负责)

  1.校园外和每栋楼的每层走廊分别放可回收、不可回收2个垃圾桶。

  2.学校室外摆放垃圾收集箱,分别为可回收、不可回收2种。

  3.学校向每个班级发放垃圾桶2个,分别为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

  (三)垃圾收集的方法

  1.走廊的垃圾桶为家长、领导来校,以及师生在课间活动中产生的垃圾时存放所用,教室产生的垃圾不得倒入其中。

  2.教室产生的垃圾分类后送交学校垃圾收集箱,其中可回收垃圾由专门人员统一回收,不可回收垃圾统一由环卫所来清理。

  3.文印室的废墨盒由文印室人员统一保管集中处理。

  (四)统一分类收集时间

  1.每天早上上课前、中午放学前、晚上上课前由值日生清理教室垃圾。

  2.办公室定期对可回收垃圾送废品回收站。

  3.办公室对有害垃圾不定期送交环保部门专门处理。

  (五)反馈检查

  由值日生负责,卫生检查小组学生检查各班教室是否对垃圾进行正确的分类,若没有按要求分类,每次扣1分。

  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3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活品质,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围绕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建立健全城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体系,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为加快建设美丽浙江、高水平谱写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浙江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坚持源头减量、分级分类。注重源头管控,减少过度包装,倡导资源循环利用,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发挥市民、市场两个主体作用,普遍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

  ——坚持规划引领、就地处置。根据各地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及处置能力等情况,按照就近就地处置原则,科学编制处理设施专项规划,统筹相关要素保障,适度超前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坚持焚烧为主、填埋补充。充分发挥处置快、污染少、可产能等技术优势,加快推进以焚烧为主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对现有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改造,作为城镇生活垃圾应急处置场所和焚烧处置的必要补充。

  (三)主要目标任务。通过实施城镇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专项行动、回收利用专项行动、制度创制专项行动、处置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文明风尚专项行动等五大专项行动,到2020年底,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总量实现零增长;建立匹配完善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实现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建成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1000个以上,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形成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设区城市城区范围内全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领。研究制定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和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规划纲要,完善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各地要制定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前端投放、中端收运、末端处置各类专项规划,并纳入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实施静脉产业基地建设行动计划,集中布局生活垃圾分拣、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设施,推动城镇生活垃圾规模化、集约化、协同化处置,有效破解垃圾围城、邻避效应等难题,实现生活垃圾变废为宝、循环利用。健全商品过度包装认定标准,研究制定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设施建设、考核评价等相关标准。

  (二)实施强制分类。制定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确立强制分类类别,制定强制分类行动目标。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设区城市城区范围内全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县(市)根据条件稳步推进。重点对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以及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相关企业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三)推进源头减量。严控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混入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体系,防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实施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初分、处置末端细分;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开展农副产品、食品、化妆品、礼品和快递业等过度包装专项治理,研究完善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的管理办法,倡导绿色低碳消费;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实施“限塑令”专项整治;开展果蔬集贸市场果蔬菜皮就地处理、净菜进城试点;探索运用园林垃圾破碎技术,实施林木就地堆肥和利用处置。

  (四)健全回收体系。完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政策,研究制定和落实财政、土地、税收等配套政策,支持企业回收生活垃圾的中低价值可回收物,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依法依规建立强制回收制度,编制强制回收产品和包装物名录。支持企业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回收网点和分拣中心;鼓励企业采用押金、以旧换新、设置自动回收机、快递送货回收包装物等方式回收再生资源。培育一批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建立有害垃圾强制回收体系,减少有害垃圾产生。

  (五)加快设施建设。落实政策、资金、土地、技术等相关要素保障,加快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强化市域统筹,到2020年,实现县级以上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增城镇生活垃圾设施无害化处理能力2.3万吨/日,新增城镇生活垃圾运输车辆1080台、运输能力1.1万吨/日,新增城镇生活垃圾收运中转设施152座,对已封场的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实施生态化改造和修复。

  (六)强化示范带动。各级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选择不同类型的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试点,逐步提升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的覆盖范围和水平。积极提供简便易行的居民家庭生活垃圾分类工具。居民社区要通过设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市、区)和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建设,开展定点定时投放和清运试点。

  (七)积极宣传引导。制定实施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行动计划,编制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手册,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片,开办互动栏目,丰富宣传内容。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在全社会特别是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商业中心、公交站点、建筑围挡等公共场所,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不断提升群众垃圾分类意识,浓厚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氛围。广泛宣传典型经验,推广样板示范,增强生活垃圾科学分类的正能量。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和妇女组织作用,提升宣传引导效能。

  (八)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研发和建设,鼓励企业加快“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创新,促进线上交投、线下回收,提高回收效率。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运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建立健全物业、社区、街道、环卫部门等协同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政府责任。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实行市长、县(市、区)长负责制,省政府对各市、县(市、区)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各级政府要把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关系全局、关系民生的大事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门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

  (二)严格督查考核。强化对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检查,将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美丽浙江、健康浙江等考核内容。各市要按季度向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将各地工作情况汇总报送省政府,并定期牵头开展检查评估,对工作推进有力、成绩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扬;对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要予以通报。

  (三)完善政策措施。鼓励各地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发挥中央、地方基建投资引导带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加快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严格落实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各地财政要建立生活垃圾可利用废弃物回收补贴制度,对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的建设运行予以必要支持。各地要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可回收废弃物回收网点和分拣加工中心,保障回收网点和分拣加工中心用地需求。

  (四)强化法制保障。制定实施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对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和相关设施建设,以及源头减量、监督管理、保障措施、责任义务、公民行为规范、奖惩机制等方面予以明确,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深入持久地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

  (五)畅通监督渠道。各地要通过建立民意反映监督平台、开通投诉监督电话热线、开辟聚焦曝光栏目、设立民情民意留言箱等方式,全面畅通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监督渠道,大力推动单位和个人规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加强线上线下交流互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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