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复工复产方案

时间:2022-04-20 09:34:21 方案 我要投稿

行业复工复产方案(通用9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行业复工复产方案(通用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行业复工复产方案(通用9篇)

  行业复工复产方案1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返岗管理的通知》、《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紧急措施》(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局人员返岗管理,全力做好我机关单位内部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100-1=0”的隐患意识、“严管就是厚爱”的管理意识、“全市一盘棋”的大局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和相关规定,严格落实“25条”紧急措施,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工作上更加扎实、措施上更加有力、要求上更加严格,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行,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干部返岗前信息排摸。严格执行返岗干部职工健康报告承诺制,各处室负责人要提前与返岗人员建立联系,掌握其返回情况,落实“一人一表”登记制度,如实登记工作人员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湖北省和省内温州市等疫情较重地区人员接触情况、直系亲属健康状况等信息,并通过钉钉报局办公室;要实时准确掌握人员有关信息,特别是新出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被卫生疾控机构集中医学观察的,必须立即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统一上报市直属机关工委等有关部门。

  (二)敏感对象一律暂缓返岗。去往疫情较重地区的人员要一律推迟返回;已返回或返岗前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湖北等重点地区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其他地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一律居家观察、暂不返岗。对居家观察人员,要明确专人联系督促,保证措施落实;居家观察人员观察期满后,健康状况无异常的经批准后方可返岗上班。

  (三)减少内部人员接触和聚集。不必要的会议一律取消,非紧急会议一律推迟,能网上办理事项一律网上办理。尽量减少部门间、处室间非必要的走动或面对面交流、沟通等情况,提倡通过网络、钉钉、电话等不接触方式开展工作。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多人共同办公及出入公共场所一律佩戴口罩,少乘坐电梯,午餐按有关规定取餐、用餐。

  (四)暂停一般事务人员来访。暂停市行政中心外单位来访人员接待。确因工作需要的,应提前一日报局办公室,由局防控办主任批准同意后方可接待,各处室不得擅自接待来访人员。局会议室作为来访人员临时接待专用场所,接待外来人员双方均应佩戴口罩。

  (五)临时实行错时上班、远程办公。每天按照8:30、9:00、9:30三个时间节点依次安排1/3人员上班,非紧迫岗位人员经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可视情实行居家远程办公、掌上办公。居家办公、网上办公要坚持“涉密不回家、回家不涉密”“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原则。

  (六)实行体温检测日报告制度。返岗干部职工每天上班前在家自行进行体温检测,各处室汇总后统一报办公室备案。体温异常者要及时报告并暂缓来单位。

  (七)强化办公区域管理。要保持室内环境安全,严格做好自我防范,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全面加强室内卫生消毒,注意消毒酒精使用安全。

  (八)配合上级防控工作。根据需要,全力配合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疫情防控有关数据的处理、汇总、分析等工作,配合市委督导组做好防控工作督查指导。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统计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瞿自杰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孝金兼办公室主任,切实把各项防控工作细化到岗、量化到人,确保全局干部职工返岗安全、有序、平稳,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压实防控责任。各处室要从严履行主体责任,牢牢守住自已的门、管住自己的人,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全体干部职工要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增强科学防控能力,增强战胜疫情的信心,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统计业务工作。

  (三)强化宣传教育。要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钉钉工作群等渠道,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市防控疫情的政策措施,宣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要大力宣传疫情防控工作先进典型,加强正面引导,营造凝心聚力的良好氛围。

  (四)严肃纪律规矩。要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严格执行中央、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不敢担当、作风飘浮、落实不力,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违纪行为,要严肃问责、通报曝光。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等工作制度,相关信息的报送要严格审核、认真把关,不得瞒报、漏报、虚报、迟报。要敢于善于发声引导,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及时澄清事实、批驳谬误。

  行业复工复产方案2

  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引导全县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到省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务工的十条措施>的通知》(琼厅字〔20xx〕8号)和《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琼肺炎指〔20xx〕14号)精神,现将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复工复产前的准备

  复工复产企业承担防控主体责任,指定专人与辖区镇政府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对接开工复产相关工作,认真做好复工复产前的准备,明确疫情防控工作体系,落实人员摸排管理、防护物资配备、消杀防疫、企业密闭式管理、职工健康监测管理等措施,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条件下开工复产.

  (一)健全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体系.

  要建立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明确企业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复工复产企业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复业前,必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结合企业复工复产实际细化疫情防控措施,建立防控台账,并制定职工健康异常情况应急处置预案.

  (二)人员摸排管理到位.

  复工复产企业要建立返岗员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详细掌握每位员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到岗前15天出行信息、疫情接触史,重点排查员工及家庭成员春节前后是否有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居住史、旅行史,是否有确诊或疑似感染者接触史,是否有发热疑似症状等情况.对于目前在湖北的员工、在省外其他地区的发热患者,由企业通知暂不返岗,在当地进行诊疗.从外地返屯员工,无发热等症状者,应进行集中隔离观察或者居家隔离14天以后且无症状方可上岗.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到定点医院接受检查治疗.

  (三)实行健康一码通管理.

  各企业要全部使用健康一码通系统,做好企业复工人员登记,“绿码”员工可凭码通行和正常上班,“红码”和“黄码”的员工按规定隔离并做好每日健康打卡,满足条件转为“绿码”方可上岗.

  (四)做好防护物资配备和消杀防疫.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为职工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液、酒精等清洁消杀用品,储备不少于1周用量.复产复工前要对生产、生活、办公区域全面进行环境卫生清理,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设施设备等部位要进行彻底消杀,保持良好通风,防止病毒传播蔓延,确保不余死角、不漏盲区、不留隐患.

  (五)落实隔离场所.

  落实隔离场所.设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按照辖区乡镇政府、村(居)委会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

  二、加强生产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一)企业密闭式管理到位.

  有外省或疫区返工人员防疫风险尚未解除的复工复产企业应实施封闭管理,减少进出通道,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在出入口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和进行消毒,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外来人员和车辆原则上不进入项目工地或居住区,如确有必要,应在进入所有复工企业前,进行严格消毒,驾乘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减少与本企业人员的直接接触,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

  (二)职工健康监测管理到位.

  加强职工健康监测管理.建立职工体温日检测制度,在生产区、办公区、宿舍区等点位设置卡点,扫描员工个人健康码,严格职工体温检测,对健康码为“红码”和“黄码”的及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并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及辖区政府报告,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加强环境卫生和就餐管理.企业要对人员所在场所定期进行消毒,人员密集的重点区域要增加消毒频次,同时做好密闭场所的通风管理.加强就餐卫生管理,采取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等方式,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扎堆和聚集.

  (四)落实岗位防护措施到位.

  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在密闭空间多人作业时要全程佩戴口罩,在室内独立操作间、通风良好工作场所或室外空旷场所工作时,可不戴口罩.引导员工做好手卫生,做到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同时,落实好分区管理工作制度,严格区分工作区与生活区,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合理安排轮岗排班,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暂停不必要的会议、聚会等活动,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

  (五)疫情防控宣传到位.

  在企业办公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相关防控知识宣传专栏,宣传新型冠状病毒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消除群众恐慌,做好安全防控.对工作人员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法律知识,关注国家、省、县卫生健康部门有关疫情通报,遵循有关预防指引,不造谣、不传谣.

  三、强化部门联动,压实工作责任

  (一)复工复产企业应当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企业要按照防控疫情工作的统筹部署安排,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返工人员防疫风险尚未解除的企业,每日向辖区镇政府报告返工人员健康情况,直至风险消除.所有复工复产企业应并及时向辖区镇政府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报送防疫措施落实情况、复工复产情况等信息.发现疑似病例的应当立即报告,并采取隔离防护等相应措施.对防控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导致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或出现确诊病例等不良后果的企业,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抓紧抓好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由辖区镇政府、辖区卫生院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组成防疫督导小组报县指挥部备案,对开工复产备案的企业不定期开展监督指导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问题,加大企业用工保障力度,维护企业员工合法权益.

  行业复工复产方案3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由于企业人口密集、人员流动性高,是该病发生的高危场所,根据目前对该病的认知,特制定本防控指引。

  一、复工前的防控准备工作

  1.制定完善本单位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责任到位,分工到人。

  2.提前掌握员工的旅居及健康情况,对有湖北旅居史、接触史的员工要进行重点关注,督促其进行居家观察。建议员工每日测量一次体温,并不得隐瞒病史或接触史,返工前夜测量一次体温,如有发热不得返工。

  3.单位应在员工进入工作场所前设置体温检测区。

  4.要做好物资和防控人员准备,包括红外线体温计、必要的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和防控人员必要的培训等。

  5.增设有害标识垃圾桶,用于投放使用过的口罩。

  二、复工后的防控准备工作

  1.借助网络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培养员工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技能,提高防病意识。

  2.上下班途中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集中安排班车,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3.负责体温监测的工作人员须佩戴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对进入工作场所的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红外线体温计探头对准额头,距离一般为5至10厘米。发现体温异常者,带至体温复检区,15分钟后复测一次。若体温仍超过37.3℃,做好人员信息登记,督促其在做好防护的情况下尽快前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同时将情况上报社区或街道的相关工作人员。

  4.保持工作场所环境清洁,建议每日保证每隔半天通风换气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2人以上同室工作时须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按照七步法严格洗手。接待外来人员时双方需佩戴口罩。

  5.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尽量减少或避免举办大型会议,如必须开会建议召开视频或电话会议,或将大的聚集会议拆分成小型会议,减少每个会场的聚集人数,避免不同会场之间的人员流动。会场内座位的摆放应尽量增加间距,参会人员间隔距离不少于1米,所有会议应尽量控制参会人数。会议举办场所应尽量减少公共用品的使用,建议参会人员自带杯具。参会人员必须佩戴一次性口罩并且在入场前进行体温检测。会议举办方应登记当次会议所有与会人员信息,以便必要时开展追踪监测。

  6.食堂不能集中开餐,由专人分别送至各生产车间分散就餐。餐厅每日消毒2次。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应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

  7.疫情响应期间,建议停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如需使用其他室内空调,应加强每日通风,做好室内空气流通和环境消毒。

  8.企业必须每天收集每名员工的具体情况,包括自己及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家庭成员外出情况等,做好登记。

  三、常见环境及物品的消毒

  1.地面、墙壁

  配制浓度为1000mg/L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举例: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6%,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49份水)。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

  2.桌面、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

  配制浓度为500mg/L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举例: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99份水)。作用30分钟,然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3.食品用具

  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30分钟。也可用有效氯为500mg/L 含氯消毒液(例如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99份水)浸泡,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逢用必消。

  4.厕所

  便池及周边可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以消毒手部频繁接触的物体为主,如门把手、水龙头等,可用有效氯为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每日至少一次。

  5.拖布和抹布等卫生用具

  应按照房间分区专用,避免交叉感染。使用后以有效氯含量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6.呕吐物、排泄物及分泌物直接污染地面

  污染物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纱布、抹布等)沾取5000mg/L-10000mg/L含氯消毒剂(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湿巾)小心移除。地面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被污染表面及其周围可能污染的表面。处理污染物应戴手套与口罩,处理完毕后应洗手和消毒。

  7.注意事项

  (1)消毒剂具有一定的毒性刺激性,配制和使用时应注意个人防护,包括口罩、帽子、手套和工作服等,配制消毒剂时为防止溅到眼睛,建议佩戴防护镜。同时,消毒剂具有一定的腐蚀性,注意达到消毒时间后用清水擦拭,防止对消毒物品造成损坏。

  (2)用其他消毒剂进行消毒时,使用前认真阅读消毒产品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作用浓度、作用时间正确使用。

  (3)所使用消毒剂应为经备案的合格产品,应在有效期内,消毒剂须现配现用。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知识。

  四、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

  20xx年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20xx年第1号公告,明确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碍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伤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行业复工复产方案4

  各县市区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重点建设项目责任单位: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点建设项目开工复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加大新投资项目开工力度,积极推进在建项目建设,切实做好相关“调停缓撤”项目、民生项目、生态环保项目、产业项目的开工复工。

  二、开复工主要条件

  1.防控机制到位。项目单位负责人必须现场指挥调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疫情防控组织架构,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工作人员、工作职责,落实专人对接属地街道(社区)主管部门、疾控部门。作业人员较多的项目需成立防疫专班,专人专岗,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应报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卫生防疫部门备案。

  2.员工排查到位。把好项目作业人员入口关,对项目作业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核实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关键信息,并与项目所在街道(社区)共享,特别要重点排查涉鄂(湖北)涉汉(武汉)人员或与确定感染者有过接触史的人员,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如果有重点防控地区外来务工人员或与确定感染者有过接触史的人员,必须设置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如没有条件设置的,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不得接收重点防控地区的返潭务工人员或与确定感染者有过接触史的人员。必须确保项目施工区域作业人员身体状态良好。

  3.物资保障到位。项目单位要按照卫生防疫部门制定的标准开展疫情防护工作。项目单位防疫物资包括口罩、体温检测设备、消毒水剂、应急药品、应急车辆等,物资储备不少于3天用量。

  4.阻断隔离到位。项目开复工前,各作业区域必须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开复工后,每天定期进行消毒杀菌。项目作业区域必须确保规范有序、整洁卫生、空气畅通且具备防控管理条件。项目作业区域只设置一个出入口,24小时设岗,对所有进出项目作业区域的车辆、工作人员或外来人员一律实行“一测二查三询(测量体温、查验身份、询问动向)”并进行实名制登记,严密掌握作业人员身体状况及行踪,门卫每岗不得少于2人。项目作业人员在项目建设区域必须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同一区域作业人数控制在20人以内,每天早晚2次对作业人员逐一检测体温,一人负责检测,一人负责复核,并记录在案。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或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作业现场应立即暂停作业、实行有效隔离阻断。项目单位应立即报告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卫生防疫部门并及时安排患者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配合疾控部门开展防治,同时报告项目所在行政区域重点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

  5.内部管理到位。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作业现场必须摆放、张贴安全和防疫宣传展板。项目单位应确保每日监测上报员工身体状况,督促员工每天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发现情况及时报告、采取处置措施,并加强员工下班后管理。做好项目施工区域、厂房、住宿区及食堂等人员密集区的疫情防控,做好场地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工作。作业人员不得集中用餐、不得聚餐,应采取分散用餐、错时供餐、打包配餐等方式就餐。项目单位对住宿区应每天做好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尽量分开、单独住宿。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作业场所及生活区域必须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严格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处置废弃口罩等医用防护用品垃圾。

  三、开复工手续办理

  1.自查。项目业主单位对照疫情防控相关标准和本通知要求进行开工复工前的全面检查。

  2.备案。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复工实行备案管理。由项目业主根据重点建设项目开复工条件向各县市区、园区(示范区)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3.开复工。项目备案后,即可开复工。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示范区)管委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重点建设项目开复工的组织领导,及时进行研究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指挥,对疫情防控期间开复工重点建设项目安排专人进行“一对一”蹲点帮扶,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2.强化主体责任。各项目业主单位要自觉担当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坚决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坚决做到疫情防控条件不达标不开工复工,坚决支持配合所在地方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3.强化监督管理。重点建设项目开复工要严格落实“五个到位”要求,确保监督管理无死角、无盲区、无遗漏。开复工前,项目单位必须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发放安全和疫情防控手册,进行严格科学的疫情教育宣传。各重点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发生对疫情防控不到位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强化协调联动。各项目业主单位与所在地方一定要畅通信息渠道,建立联防联控联动机制,服从大局,克服困难,众志成城,齐抓共管,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推进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开工复工。

  行业复工复产方案5

  为了切实做好煤矿春节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煤矿安全复工复产,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做到复工复产工作安全可靠、顺利进行,进一步贯彻执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切实抓好复工复产的安全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一、复产时间安排

  1、20xx年X月X日为全体员工报到时间,报到时全体员工应带好身份证,并统一在安全科报到注册。到指定医院参加职业卫生体检,体检合格后与我矿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参加岗前72小时以上的安全培训、复训学习。

  2、制定并落实复产安全保障措施,严禁隐患不排除就开工和安全措施不落实盲目复工。

  3、组织复产培训学习。召开“收心会”,贯彻学习“一禁令”、“四个100%”、“五规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复产安全措施、安全作业规程等。并进行考试(考核),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将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上报集团公司审批,报监管部门备案。

  5、20xx年X月XX日前书面申请煤矿监管部门验收小组进行检查验收,确保X月XX日前煤矿正常的生产作业。

  6、验收合格经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正式恢复生产。

  二、成立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安全矿长

  成员: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后勤矿长、通防副总、地测副总、机电副总及各科室负责人。

  三、安全检查内容

  1、检查供电系统安全可靠性。复产前,要对矿井内、外部供电系统、备用电源、矿井变配电设备、供电线路、用电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检修,保证主扇、排水、瓦斯排放等关键设备的正常供电。

  2、严格瓦斯检查排放。由矿辅助救护队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进行全面检查。停产停风地点瓦斯超限的,必须制定排除瓦斯安全措施,只有在停风区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规定数值、且符合开启局扇的条件时,方可人工开启局扇,严禁采用“一风吹”的方式排放瓦斯;

  3、恢复矿井通风。必须检查和恢复通风系统,重点检查通风系统是否畅通,通风设施是否完好,凡通风系统不合理或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行不正常的不得恢复产;

  4、检查矿井行走路线和作业场所安全。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认真检查支护情况,对运输系统、排水系统等进行细致检查,凡存在严重隐患的,不得复产。

  5、检查安全设施和安全系统运行情况,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四、安全检查内容的落实

  1、由安全副矿长负责,XXX及瓦斯检查员协助对供电、供风、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通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进行详细检查。

  2、由机电矿长负责,电、钳工协助对井上下机电设备逐一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详细记录,建立台帐,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地面安全后勤矿长负责,后勤科协助,对煤坪矸渣场、食堂、澡堂、水池、火工品、防雷设施、职工房等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建好台帐,同时对矿区排洪沟(墙)做好计划和防范措施。

  4、井下安全检查由矿长负责,安全矿长协助,对井下通风系统、排水系统、各点各面的安全隐患逐一进行排查,制定维修方案及整改措施,并对各点、面的维修方案进行调度安排。

  5、安全培训由安全矿长负责,技术员协助,对报到注册的新老员工进行不少于72学时安全学习,并编制考卷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学习考试。

  6、由后勤矿长负责,办公室协助,对全体员工的劳动合同进行完善,并清查参保人员,凡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及时安排到指定医院检查身体参保。

  7、由矿长负责,生产矿长协助,对全体报到注册的新老员工安排召开春节后的收心安全会,对20xx年的安全工作目标、任务、注意环节进行布置、强调。

  8、由总工负责,通防副总协助,对井下供风地点的局扇、风筒进行检查,凡是有破漏的地点进行补漏,不能补漏的进行更换,并且悬挂规范,距迎头不得大于5米。

  9、由安全矿长负责,后勤科协助,对火工品库房进行核查,完善领退台帐,物帐相符。

  10、由矿长组织人员,安全矿长协助对检查的隐患逐一落实人员整改,由检查小组进行全面验收。

  11、由通防副总负责,通防科协助,对井下供风地点和进回风巷进行全矿井测风,确保风量满足要求。

  五、安全技术措施

  ㈠、瓦斯排放及供电措施

  1、井下瓦斯排放和恢复送电工作由总工程师全面负责指挥,安全副矿长、机运副矿长、通防副总工程师协助,通风队、机运队参加。

  2、全风压供风地点的送电,先由瓦斯检查员、电工检查开关地点附近2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只有瓦斯浓度在1.0%以下时,方可通知调度室,恢复送电。

  3、局扇供风地点的送电,只有待瓦斯排放完毕,恢复正常通风,供风巷道及工作面瓦斯浓度在1.0%以下,开关及电器设备附近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在1.0%以下时,方可恢复送电。

  4、井下送电由机运副矿长负责指挥,井上、下必须安排专职电工送电。

  5、局扇供风地点的瓦斯排放必须按由里向外的顺序逐头进行,只有待一个地点的瓦斯排放完毕,通风恢复正常,瓦斯浓度在1.0%以下,才能进行下一个地点的排放。

  6、排放瓦斯前,必须在风井人行道口等可能进入排放风流巷道的入口站岗放哨,防止人员误入排入风流中。排放严禁采取“一风吹”,必须采取控制风量的方法逐渐排放,并保证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

  7、只有待排放风流中瓦斯浓度在1.0%以下,才能由瓦斯检查员、通风工、值班队干一起进入检查,必须边检查边进入,只有整个巷道恢复正常通风,巷道和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在1.0%以下,才能确认此巷道瓦斯排放结束。

  8、瓦斯排放工作由通防副总工程师现场指挥,通风队队长现场执行。

  (二)通风瓦斯管理安全措施

  1、加强通风瓦斯管理,认真检查管理瓦斯,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严禁瓦斯超限作业;严禁不检查瓦斯就作业;严禁无风、微风作业;加强盲巷和独头的管理;加强通风设备和设施的管理;瓦检员跟班作业,按要求及时检查瓦斯,瓦检员必须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瓦检员必须使用完好的光学瓦检器,严禁空检、徦检和漏检;检查地点、次数必须符合要求,每班必须检查3次的地点有:主井进风、副井进风、风井回风、机电硐室、主副水仓、密闭前等;掘进迎头和掘进巷内回风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的规定。若总回风巷瓦斯浓度达0.75%或其他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0.8%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向矿调度室汇报,进行处理;

  2、加强放炮管理,严格执行“远距离放炮”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加强火工产品的存储和使用管理;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在0.8%以下,方可作业;放炮时,瓦检员、爆破员、班组长必须用时在场,班组长撤人、设置警戒、清点好人员后,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符合规定,通知爆破员可以爆破,爆破员接到指令,发出放炮警示,10秒后方可起爆。放炮30min后,检查瓦斯浓度在0.8%以下,人员才允许作业。放炮地点在井外侧20m指定地点,井下所有人员同时撤出到井口50m以外,所有能通爆破迎头的通道都必须设置警戒,悬挂爆破警示牌;

  (三)放炮安全措施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1).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护有损坏,或者伞儋超过规定。

  (2).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

  (3).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等情况。

  (5).工作面风量不足。

  (四)、维修整改措施

  1、听从上级指挥,对上级的命令指示和任务要接受快,完成好,并符合要求。

  2、维修队应按自己工作范围,工作职责分别制定出维修计划,在维修时应根据井下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和先主后次的原则进行维修。

  3、充分发挥每个职工主观能动作用,积极专研业务技术按质量标准化要求维护井巷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对重点地做到不完成任务不下班。

  4、树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观念,狠反“三违’’,上班时必须坚持有两人以上同时工作,并有专人在现场负责安全。

  5、班前会必须由带班矿长亲自组织召开,并将当班次的生产任务,安全注意事项作详细交待,同时入井前对所带工具是否齐全,材料是否备齐等进行检查。

  6、维修中运巷、主运输巷、联络横巷支架时,严防顶板冒落、片帮伤人和堵人,必须随时保证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时有人员撤退的出口。

  7、在独头巷道维修支护时,必须由外向内逐架进行维修,严禁操作人员进入里边操作,同时严格坚持先检查后作业。

  8、撤掉支架前,应先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架。架设或拆除支架时,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终止工作,撤换支架的工作应连续进行。如果不连续施工,每次工作结束前,必须接顶封实,确保工作地点的安全。

  9、修复旧井巷时,必须首先进行通风,检查瓦斯只有在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8%,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井下空气成份符合要求时,方准进行修复工作。

  10、在维修巷道相架时,如遇下方有采空区,必须先检查采空区下方安全煤柱是否完好,再确定维修顺序,若下方安全煤柱破坏严重,必须先将上方巷道箱架打好脚撑,然后检查采空区通风是否良好,瓦斯浓度是否超限,顶底板是否完好,待先整改隐患,支护好煤柱后再

  按规定维修巷道箱架。

  11、维修溜煤眼应作好以下方面工作:(1)、设置好护身板,胶踏板;(2)、清理好退路;(3)、系好保险绳;(4)严禁在同一溜煤眼内上下同时维修和左右相邻两个溜煤眼同时维修,严格坚持同一溜煤眼由上往下一次维修,从维修第二个起,必须将上方溜煤眼下口皮或上口皮用半园木遮护密实,同时应在维修的溜煤眼下方与中间巷接合部,设置警

  戒和提示上方溜煤眼下在维修之间的警标,以防矸石滚动落伤人;(5)、维修溜煤眼作业时,上方严禁倒煤;(6)、维修溜煤眼时,下方溜煤眼上口皮必须加设适当挡板(防止人员坠落,挡住大块矸石)

  (五)顶板管理安全措施

  1、施工中必须坚持敲帮问顶制度;每次进入工作面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顶帮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组织人员入内,打眼前、支护前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站在安全地点及时清理危岩、浮矸;迎头施工时必须设专人观察顶、帮情况,防止片帮、掉顶伤人;

  2、工作面支护严格按由外向里的顺序逐排进行支护,严禁由里向外支护;

  3、严禁空顶作业,锚网支护时每循环进尺不超过3.0m,顶板破碎时掘一排支一排;

  4、每班必须严格检查后部巷道支护情况,发现锚杆失效时应及时补打锚杆;如发现顶板下沉情况严重,顶板压力大,顶板离层、顶板有响声等现象,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工作面人员,待顶板稳定后,由外向里进行施工;两帮位移加大时应及时撤出工作面全部人员,进行处理,并采取在巷中补打锚索或其它支护方式加强支护;修复支护时必须坚持由外向里逐段进行,修复合格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5、遇有地质条件变化时锚网支护巷道应缩小锚杆(索)间、排距加强支护,并及时向矿生产技术部汇报;

  6、安全质量检查员、技术员要加强锚杆锚固力的检查,锚固力不得低于设计的要求;

  7、做好顶板管理工作,及时安装顶板离层观测仪,及时记录顶板变化情况,做好顶板预测预防工作

  (六)机电设备和提升运输安全措施

  1、检查检验检修制:当接到送检通知书后,开工检修前,必须首先对应检修设备,进行一系列的查询了解,检查、检验工作,判明检修的内容和要求,特别是有故障存在时,要认真分析研究,辨明故障的位置和性质时,方可行动。但无论工作量的大小,均应制订检修计划(包括检修级别、检修手段安全措施,力量组合以及工具,材料的安排组织)。并详细地作好记录。

  2、作业条件,范围和作业制度:根据设备所处的场地检修级别、检修手段,实行专人负责,一般是白班8小时工作制,特殊情况需要多人多班工作时,则实行班组责任人负责8小时工作制,每班结束时,必须向下班交待工程进度,应注意的问题,对下班工作的建议。

  3、任务:开辟检修工场,拆卸解体,检修测试,更换或研磨,进行检修将应急或定期预防性的检修项目,乃至更新换代,革新改造的项目,均按完好的标准进行校核组装。组装结束,必须经过盘车、试车、验收合格。并打扫工场、整装正容,才算检修完成任务。

  4、检修操作:按照检修程序动工拆卸,拆卸中对设备复杂与要求精装部件,必须绘制草图,详细记录,作记号,不得蛮干,不得损坏。经修复的零部件、必须验收,合符技术数据方可进行校装,组装必须按组装的程序进行,组装的同时,进行盘车试车,试验其性能恢复程度,认定技术数据不差,交设备管理员验收,挂上合格牌的才能上岗投产或入库封存,并做好打扫工场。端容正貌与移交工作。

  5、检修的规格质量标准,设备的主体件和零部完好无损,零部件、紧固件、支承部件、联轴器件等归位良好,而且技术数据指标合格,性能恢复到应有的水平,确认完好。

  6、清洁、漆面、做好检修记录和台账。

  7、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严禁失爆和淘汰的设备入井使用;严禁带电搬迁和检修机电设备;抓好机电“三大保护”工作;搞好机电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严禁失爆和淘汰的电气设备入井工作;严格执行“三无”、“四有”、“两齐”的规定。机电设备安装地点的瓦斯浓度必须在0.5%以下,坚持使用“三专两闭锁”,并保证其运行正常;

  8、电气设备使用时,必须保证各项保护齐全,可靠,无失爆现象,达到完好标准,36V以上电气设备外壳必须有保护接地,接地阻值不大于是2Ω。

  9、严禁带电搬迁,拆除和检修电气设备,停电检修电气设备时,严格执行验、放电制度。

  10、停送电必须有专职电工操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电后开关闭锁,挂停电牌,专人看守停电开关,操作高压开关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11、加强提升运输管理,斜井提升必须搞好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声光信号清楚、可靠;人力推车时,保持30米以上的车距,严禁放飞车;在提升巷严禁跟车和搭乘矿车;

  12、搬运大型设备时,必须有专门措施并有专人指挥,严防设备坠落伤人。

  13、所有运输区域声光、信号齐全灵敏,阻车设施、防跑车装置须牢固可靠。

  14、绞车巷内行走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不准在车场内休息逗留,做到绳动人不动。

  15、绞车司机开车前要检查绞车的完好、固定,特别是闸、离合器及钢丝绳,正式提升前,试绞车的运行及信号是否正常,检查有无余绳,绞车运行过程中操作要精力集中。

  16、斜巷运输,把钩工上岗后要检查斜巷的安全设施,轨道钩头和信号,检查提升车辆的装、封车,装封车不牢固,不准行车,对于不易封装的设备采取大拦方式,封车后提升,确保提升过程的安全。

  17、斜巷处理故障时,司机必须将绞车的闸刹紧,从上头下人用链子或绳套子将车锁到轨道上,然后处理故障,人员不准在车下方作业,车两侧作业必须有防歪措施,以防伤人。

  18、处理掉道车时,先检查载车情况及载车的稳定情况,掩牢车,在下方打好戗柱,绞车绳拉紧,如果封车有问题,必须重新装封车,如封车无问题,方可从下方开始上道,该项工作必须由专人指挥、监护。

  19、平巷人力推车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1次只准推1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30m。

  (2).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贫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

  (3).严禁放飞车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斜巷一坡三挡安全齐全可靠,拉放车时斜巷内的所有人员必须躲到安全硐室内。

  六、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指示,不能为了抢进度、抢工期而冒险蛮干,马虎了事,忽视安全及工程质量;

  2、制定整改方案,认真组织工人培训学习,让作业人员熟悉措施、制度,杜绝“三违”作业;

  3、加强现场督促指导,每班至少一名矿级领导井下带班,安全员、瓦检员、班组长跟班作业,现场指挥,督促检查到位;

  4、工作中出现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将事后处罚变为事前问责,坚持一事故一分析一处理,做到小事故不放过,大事故处罚不能手软,分清责任,及时教育处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防同类事故发生。

  行业复工复产方案6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第4号)、《南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工程安全有序复工的通告》(南新冠防指〔20xx〕12号)、《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我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南工信综[20xx]38号)》精神,推进工业企业有序复工,现结合辖区实际,特制订此方案。

  一、联审小组

  组长:张彬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局长

  黎崖英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办主任

  副组长:杨艺杰经信局副局长

  谢丽明工业园区管委会经促局副局长

  成员:赵富军卫健局副局长

  宁健公安分局副局长

  钟超梅发改局副局长

  周旭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黄振超福建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君沙井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方道儒江南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

  联审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信局,办公室主任由杨艺杰兼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工业企业复工联合审核工作中的各项问题,指导和督促城区各相关职能部门按时完成工业企业复工审核。初审结果报城区政府分管领导核准。

  一、复产时间安排

  在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企业按员工分批到岗原则实行错峰复工,安全有序安排复工复产。

  2月10日,以本地员工为主、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按2019年末在岗职工人数计)的企业可全部人员到岗复工;季节性生产企业、生产工艺要求24小时连续生产的企业,按实际情况安排人员复工。以本地员工为主、职工人数超过300人的企业员工分批到岗复工,其中:300-1000人企业,到岗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60%;1000人以上企业,1000人以内部分到岗人数不超过600人,超出1000人以上部分到岗人数不超过30%。

  2月17日,以本地员工为主、300-1000人企业可全部人员到岗复工;1000人以上企业,超出1000人以上部分到岗人数不超过60%。

  2月24日,全部企业可全员到岗复工。

  有特殊生产需要的企业及2019年7月1日以后的新投产企业,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经城区工业企业联合审批小组审核同意企业员工分批到岗方案后,可复工复产。

  鼓励涉及保障城乡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交通、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防护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食品生产、物流配送、超市商场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在做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加大马力进行生产,企业可按需要安排人员复工。

  二、复工复产条件

  拟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责任机制,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应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员工错峰返岗安排等内容。

  (二)联动机制到位。企业要与属地医疗、疾控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每日向经信部门报告复工情况和员工健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员工排查到位。企业安排员工分批到岗,并对员工近14天的去向进行排查,对到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要安排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14天,确保无不适症状后方可上岗。

  (四)防护物资储备到位。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要求,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包括不少于两周的口罩、消毒液等),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

  (五)内部管理到位。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做好员工防疫培训,坚持员工佩戴口罩上岗和体温筛查,做好健康防护,杜绝聚集性活动。严格按要求对重点区域(工作台、电梯、食堂、卫生间、垃圾堆放点)、设施设备和员工宿舍进行全面清洁消毒。食堂要具备提供盒饭的.能力,避免集中就餐。

  三、申请和审批程序

  (一)江南工业园区以外工业企业的受理和审批。由经信部门牵头受理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联系人:杨雪莹,联系电话:4822369、15877152956。电子邮箱:jnqjxj@126.com。

  (二)江南工业园区范围内工业企业的受理和审批。由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受理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联系人:谢丽明,联系电话:4306011、13627888603,电子邮箱:jnqgyb@163.com

  (三)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工业企业向联合审核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交书面承诺书和其他必要的有关材料。联合审核小组应当在2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向企业或业主单位下达复工复产通知书,并报市级工信部门备案。

  (四)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

  (五)经信部门按要求每日汇总填报企业复工情况、复工企业员工健康信息,并通过网络在线填报,报市级工信部门备案。

  行业复工复产方案7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和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现就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确保生产安全、防疫安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产复工时间规定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xx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的要求,县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产复工(如省市有新规定,以新规定为准),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县内所有工业企业申请复产复工的,必须履行相应报批手续。

  二、企业复产复工条件

  1、人员管控到位。企业提供《企业职工花名册》(涵盖高管、行政人员、生产人员、食堂、门卫、保洁工作人员等厂区内生产、生活的所有人员),复产复工人员中不能存有疫情隐患的五类人员(湖北籍,疫情发生以来、1月18日以后去过武汉等疫情严重区域的人员,春节期间与湖北等疫情严重区域人员接触过的人员,目前存在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及与已确诊或疑似人员有过任何接触的人员);物流运输企业需要提供详细的车辆及车辆驾驶人员信息。

  2、物资储备到位。企业应提前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包括口罩、消毒液、红外线体温检测仪等防护用品,员工每人每天至少配备2个口罩,消毒防护物品主要是84液、酒精、双氧水等,应急物资储备必须满足5日以上的需求量。

  3、防疫防控方案到位。企业须制定本公司防疫防控工作方案,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人,落实专人负责防疫防控工作,对生产经营区落实清洗消毒、员工佩戴口罩、返厂立即全身检查、进工厂及车间前体温测量、车间通风、分流就餐等措施。入厂后若发现员工出现如果出现乏力、发热、干咳等症状,必须立即隔离并第一时间向管委会报告。

  4、日常管理到位。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和企业《防疫防控方案》要求,及时建立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台账,对厂区内包含食堂、宿舍及其他人流密集场所按要求进行杀毒处理,及时发放口罩并对使用过后的口罩进行无害化处理,保持车间通风,严禁员工大规模聚集,同时按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开展好相关工作。

  5、宣传教育到位。企业要通过内部微信群、显示屏和广告栏宣传等多种方式,及时对员工开展国家发布的《公众预防指南》等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向员工宣传上级最新部署要求。

  三、复产复工报批流程

  企业具备基本条件后,向所在乡镇或县经开区提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审批表》、承诺书、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防疫防控方案、企业职工花名册;经乡镇或县经开区核验签字同意后,由县经信局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批准。对未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的企业,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四、企业复工复产后的要求

  1、测量体温。所有企业出入人员务必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每天对全体员工进行体温测量不少于两次,对企业内可能出现的疫情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2、佩戴口罩。全体员工需全时佩戴口罩。

  3、杀菌消毒。每日上班前、下班后均需对厂区内包括车间、电梯、食堂、会议室、宿舍等公共场所进行杀菌消毒处理,并建立消毒台账。

  4、分散用餐。所有人员分散用餐,严禁在食堂集中就餐。

  5、开窗通风。办公室、生产车间、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一律不得启用中央空调,保持开窗通风。

  6、应急处置。一旦发现员工出现乏力、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症状时,第一时间采取隔离并及时拨打120送往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最大限度减少突发疫情可能造成的危害。并第一时间报告给县经开区管委会或所在乡镇。

  7、员工管理。加强员工教育,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利辛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管理规定。

  8、日常登记。建立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台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疫情排查和报送工作,严禁无关外来人员入内。

  五、加强对工业企业复产复工的指导和服务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工业企业复产复工的组织,做到科学统筹、细致深入、安全有序。

  (一)各乡镇、县经开区要针对2月10日起工业企业普遍复工提前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完善方案,建立工作体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筹备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保障服务,协助工业企业做好防疫措施落实和应急物资采购储备,统筹安排企业生产生活所需的交通、物流等,全力保障重点企业复产复工,确保全县工业企业平稳有序组织生产。

  (三)县经信局要做好复产复工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和防疫工作的信息汇总,建立完善工作渠道收集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行业复工复产方案8

  按照xx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结合现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严峻形势,为进一步科学做好辖内防控工作,切实将防控工作做实做细做深做好,尽最大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拟对2月x日后复工复产企业实行备案制度。该备案制度参照市、区有关文件实施,复工复产企业必须做到“五个到位”(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及“9个一”(一报健康状况、一测体温、一戴口罩、一设隔离留观室、一致电、一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一次健康教育、一强化人文关怀、一保安全生产)。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立xx镇企业复工复产备案工作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x

  成员单位:镇经济办、镇市场监管所、镇安监中队、镇综合执法、镇建设办、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来xx中心、镇自来水公司。

  xx镇企业复工复产备案工作组(下称“复工备案组”)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办,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专责人员,视情况需要安排驻点。

  二、备案复工复产企业的三个原则

  (一)全力保障复工复产的企业。对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要全力保障复工复产。

  (二)审慎核实复工复产的企业。对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影院、剧场等娱乐场所,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要审慎核实复工复产。

  (三)积极稳妥复工复产的企业。除前述两类企业外,对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要积极稳妥推进复工复产。

  三、申请复工企业的条件

  企业在复工复产时要严格落实本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检疫查验、健康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本行政区域范围内企业申请在2月9日24:00时后复工的,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复工复产:

  (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和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

  (二)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做好员工排查登记,掌握复工复产每名员工健康状况、过去14天去向,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建立台账,按规定对其采取健康管理等措施,14天观察无恙后方可上岗;对仍滞留在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要劝其暂缓返岗。

  (三)设施物资到位。企业要准备必需的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落实隔离场所。不具备自行设立隔离场所条件的企业,要按照市、区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向所在社区报备。

  (四)内部管理到位。企业要做好生产办公场地、员工居住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等工作,有条件的企业原则上要实施封闭管理和弹性工作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每日对所有进入的人员进行体温探测。鼓励实行错峰上下班,采取网上办公、视频会议、分散就餐等措施,降低人员流动和集聚风险。按照“9个一”要求,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度。

  (五)宣传教育到位。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知识培训计划,在生产办公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防控知识宣传专栏,大力普及相关防控知识,多渠道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四、报备材料及程序

  (一)申请复工复产的企业,提供以下材料:

  1.复工备案表(样式详见附件,一式三份)。

  2.疫情防控承诺书(样式详见附件,一式三份)。

  3.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样式详见附件,一式三份)。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一式三份。

  5.xx镇企业员工排查情况一览表

  (二)报备程序

  1.企业将备案资料报所在村(居),由驻村组长、村书记、村负责安全干部进行初审,对符合复工条件并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的企业在《企业复工备案表》(附件1)中出具意见,并每日汇总材料上报镇复工备案组办公室;对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以一次性告知补正;对不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不予提请备案。

  2.复工备案组办公室收到村(居)提交企业备案申请材料后,按照复工有关条件和要求迅速组织成员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复工条件并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的企业在《申请复工备案企业现场考查表》(附件4)中出具意见并将材料进行备案,对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以一次性告知补正;对不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不予备案。

  3.复工备案组现场核查后,由办公室主任向复工备案组组长汇报,经研究同意后,由复工备案组办公室通知村(居)和企业落实执行。

  五、需要注意事项

  申请复工企业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复工前做好员工防控培训。宣传卫生防病相关知识,教育员工搞好个人卫生,养成勤洗手等良好习惯,特别是班前、班后应洗手,提高员工预防疾病的意识。

  (2)做好企业员工登记台账。对湖北籍未返xx员工进行劝返,对复工员工的活动轨迹进行每日登记。倡议员工随时戴口罩、不随地吐痰、不随意外出,不开展群体性集聚活动。

  (3)要求企业员工必须上“xx康”系统填报个人信息。

  (4)必须配备隔离宿舍。对发烧员工及时安排就医,对发烧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

  (5)根据《xx市企事业等集体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文件,做好防控工作。

  行业复工复产方案9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推动重点项目建设的工作要求,在切实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积极有效地开展测绘服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科学谋划专人负责

  将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进行分区分类,明确专人负责,专职人员根据所负责的企业和项目积极对接客户单位人员,了解客户需求,梳理企业和项目在办理相关业务时的难点和遇到的问题,提供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做好测绘服务。

  二、建立问题解决机制

  建立“基本问题立即解决、难点问题会商解决、重大问题协调解决”的问题解决机制。测绘服务中大部分常规问题由专职负责人及时解决;难点问题召开业务会审会8小时内限时答复;重大问题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解决,跟踪至问题彻底解决。

  三、实行服务成效督查

  公司经理每周例会听取专职负责人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项目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并不定期组织综合部联系客户单位,了解客户的反馈,有服务不到位、工作不及时等情形的,1小时内总经理上门道歉并立即整改。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负责人予以表彰,对服务不优、效率不高的负责人,取消个人绩效。

  四、高速通道即办服务

  为企业复工复产和重点项目开辟高速绿色通道,当天申请,立即响应,根据项目建设的进度和节点,科学化的组建测绘团队,量身定做测绘服务,全程跟进提速,高效保障企业和项目的测绘需求。

  五、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测绘服务是企业办证和项目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服务的及时高效直接影响整体的进度。一是积极对接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听取意见建议,确定数据标准,提升自我素质,确保测绘成果的质量扎实过硬。二是充分做好桥梁纽带的连接工作,及时跟进项目阶段性成果的审批进度,推动企业办证和项目建设的快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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