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垃圾分类工作试点方案

时间:2022-04-21 09:12:18 方案 我要投稿

社区垃圾分类工作试点方案(通用7篇)

  工作方案是对将要开展的工作所做的计划。在公司将要做一个项目的时候,我们就要为上级准备几份工作方案以供参考,现在你是否对工作方案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社区垃圾分类工作试点方案(通用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社区垃圾分类工作试点方案(通用7篇)

  社区垃圾分类工作试点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全面推进街道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十四五”规划》《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xx年工作要点》和《龙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20xx—2023)》等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现制定龙岗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20xx—2023)。

  一、工作目标

  到2023年底,生活垃圾分类的法治化、精细化和智慧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生活垃圾分流分类处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居民参与率保持在95%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50%以上,营造龙岗居民垃圾分类新时尚,并让生活垃圾分类成为每个人的思想认同和行为习惯。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推行全覆盖的分类投放

  1.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按照《深圳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12类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的通知》,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医院等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按要求实施垃圾分类,做好上述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责任单位:公共服务办、行政事务中心、市政管理中心、党政综合办<宣传>、龙岗教育办)

  2.巩固花园小区垃圾分类成效。重点加强集中分类投放点精细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小区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投放点,配合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实行编码管理,并推进集中分类投放点密闭化标准桶柜建设。严格落实“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模式,建立集中分类投放点管理责任人制度,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收运、分类处理,杜绝混投混运。(责任单位: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市政管理中心)

  3.推进城中村垃圾分类工作。完善城中村集中分类投放点设施设置,配合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实行编码管理,完成城中村集中分类投放点密闭化标准桶柜建设,解决以往桶点脏乱现象,提升环境品质。严格落实“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模式,建立集中分类投放点管理责任人制度,加强集中分类投放点日常管理,落实管理责任。(责任单位:市政管理中心、各社区)

  4.推进工业园区等其他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12类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要求,遵循“创建一批、验收一批”的原则,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全面推进工业园区、酒店、农贸市场、公园景区、餐饮场所、商务写字楼、大型商超等垃圾分类创建工作。指导图书馆、博物馆、电影院、运动场馆等场所完善分类投放设施,并督促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办、经济服务办<经科>、公共事务中心、市政管理中心、龙岗卫生监督分所、各社区)

  5.落实住宅区(含城中村)家庭厨余垃圾误时投放点设置。在花园小区、城中村设置家庭厨余垃圾误时投放点,并及时收集、暂存居民投放至误时投放点的家庭厨余垃圾,解决误时投放问题。(责任单位: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市政管理中心、各社区)

  6.落实垃圾分类桶长制。机关事业单位、花园小区、城中村等场所的每个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投放点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负责环卫管理的机构指定一名负责人,担任桶长,负责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投放点的管理,确保桶点设施外观(标识)与功能完好、摆放整齐、干净卫生、清运及时,并将信息公示在相应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投放点。各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做好各类场所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投放点桶长的管理与监督工作。(责任单位:行政事务中心、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市政管理中心、各社区)

  7.建立住宅区(含城中村)垃圾分类投放楼栋管理人制度。以网格管理中心为主体,依托网格化管理,积极发动楼栋长群体,加大宣传力度,支持和推动楼栋长参与垃圾分类投放。由街道组织培训楼栋长,确定各楼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上门指导住户垃圾分类投放工作。(责任单位:社区网格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市政管理中心、各社区)

  (二)全面开展宣贯督导,营造全民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8.坚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各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站开展针对本单位公职人员的全员线上或线下培训。所有公职人员积极参与所居住小区垃圾分类督导活动。发挥党建引领的作用,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各级党组织组织党员参加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实践活动和督导活动。(责任单位:党建工作办、市政管理中心,配合单位:街属各单位、各社区)

  9.组织开展公共宣传。组织实施《条例》宣贯方案,持续发挥“龙岗第一课”平台宣传教育作用,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以及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广泛发布、推送垃圾分类内容。通过新闻发布、媒体解读、志愿引导、普法活动等手段,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大垃圾分类立法宣传力度,形成多角度、全方位、常态化的宣传格局,营造垃圾分类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宣传>、公共事务中心、市政管理中心、各社区)

  10.持续推进“蒲公英计划”。进一步更新提升垃圾分类科普场馆硬件设施,加强科普教育场馆日常运营工作以及“垃圾分类科普教育馆预约系统”“志愿讲师预约系统”等宣传推广,面向公众常态化开展科普教育活动。街道、社区分别成立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伍,将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宣讲、社会实践等内容纳入义工志愿服务体系,结合重大活动和节假日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小区、家庭等进行宣导。开展蒲公英志愿讲师培训,继续扩充志愿讲师队伍,组建热心环保、热衷志愿服务的垃圾分类志愿讲师,深入社区一线开展宣讲活动,带动广大居民参与垃圾分类。(责任单位:团工委、市政管理中心、各社区)

  11.强化社区宣传教育。各社区工作站会同物业服务企业结合小区和城中村实际,开展入户面对面宣传及有针对性的形式多样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提高家庭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垃圾分类意识。(责任单位:各社区,配合单位: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市政管理中心)

  12.深化校园垃圾分类教育。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实践教育内容,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垃圾分类为主题的班会活动,开展校外参观体验、志愿活动等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实践活动。继续推进垃圾分类新风尚幼儿园创建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幼儿园全覆盖。建立小学四年级强制学习垃圾分类制度,四年级新生参加垃圾分类知识学习,参观垃圾分类教育基地或体验馆、志愿督导活动。动员五年级及以上中小学生积极参加垃圾分类主题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行动,争当小小践行者、宣传员和监督员。联系、协调各高校落实垃圾分类工作,加强与高校的社团组织对接联动,落实辖区高校垃圾分类工作。扩充垃圾分类蒲公英讲师(分类讲师团讲师)队伍,组织学校教师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及实操培训,大力开展学校垃圾分类教育和实践。(责任单位:龙岗教育办,配合单位: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市政管理中心、各社区)

  13.发挥群团组织作用。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主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让低碳、环保公益成为青少年的时尚追求。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面向广大家庭大力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责任单位:团工委、妇联、市政管理中心、各社区)

  14.强化正向激励。落实《龙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方案》,做好本年度评选工作,评选出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住宅区、家庭和个人,挖掘典型事迹,广泛宣传报道,树立榜样和标杆。对在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推动工作方面作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鼓励。联合媒体策划连续系列报道,反映辖区垃圾分类工作成绩和亮点等。(责任单位:市政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党政综合办<宣传>、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各社区)

  15.加强督导队伍建设。组建素质较好、专业性强、积极负责的督导员队伍,在物业督导为主导的基础上,加大志愿督导占比,扩大督导队伍规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稳定督导员队伍,持续系统组织专题培训,提升有效督导水平,深化定时定点督导成效。

  (责任单位:市政管理中心、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各社区)

  (三)优化分类收运体系

  16.优化厨余垃圾二级收运体系。结合街道实际,组织收运单位将零散投放点的厨余垃圾转运至二级收运暂存点,做好“最后一公里”收运工作,推进厨余垃圾应收尽收,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责任单位:市政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公共事务中心、各社区)

  17.推广分类收运新能源汽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服务委托、招标时,要结合实际,逐渐淘汰非电动化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采购使用纯电动等新能源车辆,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新能源汽车占比20xx年底前达到50%以上、2022年底前达到60%以上、2023年底前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政管理中心)

  (四)建立稳定的末端处理体系

  18.完善可回收物收运处理体系。根据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的统一部署,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和垃圾分类领域互通互融合,做好市场化回收台账统计和规范化收运处理,有效提升可回收物精细化管理水平和资源化利用程度。深入花园小区、城中村回收利用玻璃等低价值可回收物,实现全量回收,推动可回收物回收量稳定提升,使生活垃圾分流分类率20xx年底达36%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2023年底达50%以上。(责任单位:经济服务办<经科>,配合单位: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市政管理中心、各社区)

  (五)建立源头减量机制,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19.持续开展“光盘行动”。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食堂以及餐饮服务业、星级酒店深入开展“光盘行动”,大力倡导“餐厅不多点,食堂不多打,厨房不多做”的理念,从源头减少产生厨余垃圾。(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宣传>、公共服务办、经济服务办<经科>、行政事务中心、公共事务中心、龙岗教育办)

  (六)推进垃圾分类智慧化监管

  20.推进垃圾分类智慧监管。配合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实施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投放点安装AI摄像头,实现住宅区(含城中村)分类厨余垃圾从前端到末端全过程可追溯和计量。深化垃圾分类督导监管平台功能提升,使督导员有效履职率20xx年底达90%以上、2022年底达92%以上、2023年底达95%以上。(责任单位: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市政管理中心、各社区)

  三、保障机制

  (一)完善工作机制。街道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进一步强化统筹力度,贯彻落实“四抓两推一量化”,协调、督促、指导各单位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考核监督。街道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进一步统筹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督查考核工作,确保垃圾分类月月有进展、季季有变化、年底见实效。对落实不到位、未在规定时限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通报,督促整改、限时办结,形成抓落实的倒逼机制,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做好执法保障。综合执法部门要做好垃圾分类执法培训工作,提高执法水平。要定期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分类收运和处理单位或个人等责任主体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落实“活动代罚”等法规配套制度,保障垃圾分类工作稳步推进。

  社区垃圾分类工作试点方案2

  为加快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切实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文明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26号)、《江西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具体实施方案》(赣府厅发〔20xx〕48号)和《上饶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饶府厅发〔20xx〕2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建立垃圾分类投放系统、分类品种相匹配的收运系统、再生资源相协调的回收系统、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总体目标

  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

  到20xx年1月底,我县中心城区先行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鼓励乡(镇、街道)选择具备条件的一定区域或单位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初步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的管理运行体系,建立“政府主导、属地负责,行业牵头、部门包干,市场运作、权责明确”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教育引导、法规约束、绩效激励相结合的管理体系。

  到20xx年底,进一步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全县中心城区公共机构、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形成一批垃圾分类示范点,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85%以上。

  到2022年底,全县中心城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人均垃圾产生量实现“零增长”,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力争达到85%以上。

  三、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统一规范标准,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加强政策引导,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支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2.试点先行,稳步推进。按照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的总体设计,在全县范围内先行选择1个社区、10个机关单位、5个物业小区、5所学校、2所医院、2个城中村以及2个集镇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循序渐进,先易后难,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3.统一领导,属地负责。坚持统一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按照“县级统筹、部门协作”的要求,建立统筹协调、分工合作、上下联动、属地负责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

  4.源头管控,系统治理。积极倡导绿色发展理念,推进清洁生产,加大“限塑令”的执行力度,限制过度包装,在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减少垃圾的产生。加大社会宣传教育,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并逐步形成主动分类的生活习惯。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和可回收物资源化再生利用项目建设,实现变废为宝。

  四、实施办法

  (一)分类投放。根据生活垃圾成分特点,借鉴外地经验做法,按照大类粗分、简便易行的原则,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餐厨和厨余垃圾)、其它垃圾4类。按照上述4类,分别投放到相应的收集容器中。环卫部门根据生活垃圾分类规定和“桶车对接”要求,确定垃圾桶的体量、数量和设置位置。垃圾产生者按照分类规定将产生的垃圾投入对应的垃圾桶内,责任人(单位)负责将责任片区内需要转运的垃圾以桶为单位,按本区域收运路线和时间规定转移至收集点,无缝对接进入城乡环卫系统收运网络。

  (二)分类收运。由城市管理局会同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确定收集站点,环卫作业部门科学合理规划收运路线,建立健全专项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配套建设垃圾分类收集站(屋),实行定时定点收集,优化以转运站集中转运为主、巡回直运为辅的垃圾收运模式。

  (三)回收利用。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机制,合理布设回收站点,建设兼具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的扶持力度,制定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优惠和补贴政策,引导社会力量进入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市场。

  (四)分类处置。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餐厨和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全部实现规范化、科学化处理,到2022年,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基本完善。

  1.可回收物处理。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连锁经营,规范回收站点管理,落实再生资源回收的计量统计,并将该计量统计指标纳入生活垃圾统计指标体系。探索可回收垃圾免费收运、让利保洁员等经济手段,激发市民和保洁员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2.有害垃圾处理。加快建设和完善危险废弃物处理设施,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建立健全有害垃圾管理法规、标准和监管机制。

  3.易腐垃圾(餐厨和厨余垃圾)处理。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投入运营前,将易腐垃圾(餐厨和厨余垃圾)运至县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也可采取片区集中处理、源头生化处理等方式进行处理。餐厨垃圾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营后,将易腐垃圾(餐厨和厨余垃圾)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4.其它垃圾处理。根据实际,对其它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其它垃圾全部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

  五、配套体系建设

  (一)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按照垃圾分类相关标志,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等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

  (二)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推进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

  (三)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加快建设和完善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鼓励利用易腐垃圾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加快培育再生资源企业,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将再生资源输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安全、环保利用。

  六、实施步骤

  (一)方案制定和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底前)

  组织开展多层次的调研活动,组织专人到外地学习先进的经验做法。对20xx年县城区开展垃圾分类的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动员部署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编制工作推进计划。

  (二)试点启动阶段(20xx年1月—20xx年6月)

  在全县范围内分别选择5个机关单位、3个物业小区、5所学校、2所医院、2个城中村以及2个集镇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分批有序推进,分别建成一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示范线路。组织开展专项培训,对具体从事垃圾分类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三)试点扩大阶段(20xx年7月—20xx年12月)

  全县选择具备条件的一定区域或单位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和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等)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建成一批垃圾分类示范点。做到宣传发动到位、设施配置齐全、投放基本准确、运行管理有序。

  (四)全面推广阶段(2022年1月-2022年12月)

  对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系统总结,重点总结经验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进一步有序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2年底,全县城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建立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形成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县领导任副组长的弋阳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由县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其他部门根据职责任务分工各司其责,分工协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组织专项培训,重点学习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标准、方法及操作流程,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的经验做法。利用报纸、网络电视广播、户外广告、宣传栏、微信微博等媒介,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制定垃圾分类宣传手册,向县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居民等发放,全方位宣传和引导垃圾分类工作,形成人人知晓、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建立生活垃圾处置经费保障机制。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列入预算,专项用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所需经费,做到资金保障常态化,确保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进。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利导机制,按照“谁污染谁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鼓励和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

  (四)建立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统筹做好全县生活垃圾分类规划、组织、协调、监督与指导。组建督导队伍,加强日常检查指导,对各地、各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定期进行督查、指导和考核。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和奖惩办法,根据分类工作推进情况,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定期公布考核成绩,对考核成绩好的试点单位,给予奖励。

  社区垃圾分类工作试点方案3

  为加快推进我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倡导绿色生态、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按照《咸阳市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xx-20xx年)》《秦都区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xx-20xx年)》要求,现就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街道为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建设,实现“三个全覆盖”,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全覆盖。推行成熟后努力在20xx年底,以分类示范小区为基础,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好的做法和模式进行复制推广。各社区参照本实施方案,逐步推进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实施范围

  (一)公共机构:包括行政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二)相关企业:包括辖区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三)居民小区:包括居民小区、单位家属院、社区服务机构等。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

  1.宣传责任主体。社区、物业为辖区垃圾分类宣传主体,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各行业单位为本行业垃圾分类宣传主体,具体负责本行业内部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2.入户宣传方式。充分发挥社区志感者作用,大力营造垃圾分类工作氛国,要做到逢户必入、逢店必进,通过签订承诺书,发放宣传册、倡议书、张贴标语横幅、宣传海报、运用电子显示屏、下载手机软件、入户进店等形式,使垃圾分类工作入耳入眼入心,时时提醒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积极宣传社区垃圾分类工作。

  3.源头分类标准。社区志愿者和物业指导员要引导居民在家庭源头分类实施分类知识培训和操作流程,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四分法”分成“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等四类,社区居民重点将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袋分装。单位、门店重点将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分装;沿街餐饮门店重点将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装。

  (二)人员设施配备

  1.配备指导员队伍。由社区、物业分别配备一定数量的垃圾分类指导员,实行指导员分片包干指导管理制度,指导居民按照投放时间进行分类投放。监督和劝导居民不乱扔垃圾,促使其养成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的行为习贯。

  2.设置垃圾投放点。按照小区面积和户数,由社区对接物业公司,根据现场实际设置垃级投放点,每个垃圾投放点按照“四分法”设置“可回收物(蓝色桶)、厨余垃圾(绿色桶)、其他垃圾(灰色桶)、有害垃圾(红色桶)”四个垃圾桶,设立温馨提示牌,确保数量合理、种类齐全、图文清断、摆放正确、专桶专用、干净整洁无破损。垃圾投放点确定后,取消原垃圾桶设置点位。厨余垃圾桶由咸阳逸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配置;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设施由咸阳智享亿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配置;其他垃圾桶由小区物业进行配置,并按要求秩序摆放。物业公司根据小区实际协调设置大件回收和装修垃圾投放点,禁止生活垃圾乱扔乱倒。

  3.定时定点投放。严格落实垃分类标准要求,对“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等四类垃圾实行定时定点分类指导投放。每日定时投放为三个时间段:早6点30分至8点30分,中午11点30分至13点30分,下午19点至21点。以社区、物业及咸阳逸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厨余垃圾)、咸阳智享亿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有害垃圾桶和可回收物垃圾)为依托,充分发挥党员志愿者、社区志愿者、小区保洁人员及企业指导员作用,分别在定时投放期间现场对居民分类投放进行指导和监督。投放时间结束后撤销垃圾桶,到下个投放时间段摆放垃圾桶。

  (三)分类收集运输

  北控、前景保洁公司负责收集其他垃圾,确保按照三个时间段清运;咸阳逸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收集运输厨余垃圾,确保按照三个时段清运,杜绝收集容器占道摆放和二次污染:咸阳智亨亿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有害垃圾的收集和可回收物的收集运输,可根据实际产生量进行定时清运。四类垃圾运输车辆按照分类要求对生活垃级分类运输车辆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顾色和标志标识,明确承运的生活拉级种类,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市民监督,避免生活垃级在收运输环节出现“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等现象。各街办清运公司规范车辆管理,确保车体干净整洁,杜绝在输途中出现滴、漏、洒、冒和密闭不严等现象,严禁扩区域收集清运现象发生。

  (四)分类处置

  北控、前景保洁公司将其他垃圾密闭运输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咸阳逸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收集的厨余垃圾运输至逸清公司餐厨垃圾处置场进行处置;咸阳智享亿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将有害垃圾运输至贮存场所进行哲存及无害化处置,将可回收物运输至二次分拣场所进行资源化利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社区书记要亲自筹划部暑,根据先易后难的原则,确定分类示范小区和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保两年内实现全覆盖。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社区、物业为示范社区垃垃圾分类工作责任主体。依托街道党建联席会,每月召开一次属地联席会,协调解决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按照“行业主导、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各社区具体负责辖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在示范社区内指导行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每月23日前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及进度表至区垃圾分类办公室(联系电话:)。环保环卫办对在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违反规定的企业及个人按照咸阳市城市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三)加强财政保障。设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培训、志愿服务活动、社区工作经费的投入。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任务,加大征收力度,确保收支两条线,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所需。对无主小区同抓共管,按照“政府拨一点、企业投一点、物业补一点、居民交一点”的四点模式,成立公共物业机构,加强无主小区的分类实施

  (四)强化监督考评。渭滨办垃圾分类办公室按照《秦都区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比办法》,对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周通报、月考核、季点评。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创文”巩固提升的重要抓手,纳入“创文”考核指标体系,发挥绩效考评杠杆作用,通过健全督查效能问责机制,实行“三色督办单”制度,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开展。

  社区垃圾分类工作试点方案4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垃圾分类的工作部署,以及《20xx年肇庆市创文“十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和《肇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xx年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普及、简便、长效”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加快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努力建设生态睦岗,现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区的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普及、简便、长效”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全力推进端州区生活垃圾分流、分类、减量处理,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推广工作。

  20xx年5月底前完成1个开放式小区的标版试点创建,7月底前完成本辖区所有无物业(开放式)小区(村)垃圾分类全覆盖工作和辖区内全部无物业小区(开放式小区)的楼道撤桶工作。

  到20xx年底,街道基本完成辖区内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和社区小区等全面实现垃圾桶按标准分类设置。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睦岗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立睦岗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卫所,具体负责街道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方案的制定、检查指导、监督考核等日常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设置规范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辖区内小区严格落实“一栏、二图、三点、四桶、五导”(即配套宣传栏、张贴分类图示、指定投放点、设置分类垃圾桶、配备分类指导员),同时按规范至少设置一个特殊垃圾(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园林绿化垃圾)投放点。分类投放点不能影响道路通畅和商铺正常经营,露天的分类投放点实施硬底化、平整设置,加设挡雨棚和照明灯等便民设施。分类投放容器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标识,功能完善。

  (二)建立分类制度

  街道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工作组织机构,设置分类投放点分布图(说明),配置公示牌、宣传栏(海报、横幅等),建立分类设施专项台账。街道至少每半年1次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培训,至少每季度1次组织保洁作业人员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及操作规程培训。街道至少配备2名生活垃圾分类专职督导员,每个社区至少配备1名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员,监督、指导垃圾精准分类投放。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加大垃圾分类舆论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基层党组织主动牵头,结合“主题党日”“党员志愿活动日”“创文活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系列活动,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并形成工作台帐,努力推动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部门责任分工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和协调所管辖区各类区域生活垃圾分类的各项工作。

  (二)环卫所:牵头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全面协调工作,对接垃圾分类其他实施主体,负责指导协助各社区开展辖下生活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协助各社区确定宣传专栏位置、指定投放点、设置垃圾桶数量,协调宣传广告公司制定宣传栏模板、张贴分类图示。积极协调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各项工作资金保障。

  (二)党政办:负责做好办事处及各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前端垃圾分类投放及垃圾分类宣传公益广告设置工作;协调新闻媒体、各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申请,保障工作需要。

  (三)其他科室:各科室根据各自职能,配合做好分类垃圾工作。

  (四)各社区:全面做好社区内部垃圾分类工作并配合做好分类垃圾的收运工作;做好辖下生活小区垃圾分类设置工作(具体在各居民小区内主要出入口、公共空间等因地制宜设置垃圾分类宣传专栏;张贴分类图示、设置分类垃圾桶等);协调新闻媒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每月进行最少一次以上的宣传活动,并形成宣传活动台账;结合网格巡查,协助配合区直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辖区范围内前端垃圾分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在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解决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问题,严格按照要求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的各项工作。

  (二)完善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考核,通过以考评促成效的方式,不断完善提高社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三)总结改进。为推进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科室、各社区要定期进行自我检查评估,总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分析存在问题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督促落实整改。定期通报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落实分工责任,强化协调配合。

  社区垃圾分类工作试点方案5

  为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开展市级示范片区建设,依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街道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全面持续推行生活垃圾“四分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现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成功创建生活垃圾分类市级示范片区,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验。

  2.20xx年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各项指标: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全民参与。街道统一领导,社区认真履职,积极发挥政府机关的示范带头作用,坚持“源头分类、分类投放、集中回收”的原则,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良好氛围。

  (二)示范引领,积极推广。街道机关、各社区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街道、社区干部率先垂范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优先推动各物业公司、各社区、各居民区开展垃圾分类。

  (三)完善机制,全面推进。逐步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制定科学的奖励和约束办法。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转运等环节衔接,形成统一完整、协同高效的全流程运行体系。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设施、人员配置及督导制度

  规范设置和管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分类收集点及容器数量满足需求,在有条件的分类收集点设置洗手池、公示栏,公示告知各类垃圾投放方式(投放指南)、收集时间、作业单位、责任人和联系方式等。收集容器分类标志统一、清晰准确,外观干净整洁、无残缺破损,收集设施要定时清理、擦拭、消毒,确保整洁卫生,无满溢、无渗漏、无积尘、无污渍、无明显异味。建立定期维护管理制度并有效落实,确保配套齐全、设置合理、标识规范、管理有序。

  1.根据人口数量、垃圾产生量、服务半径和收集方式等,合理配置垃圾收集点。每个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至少配置1个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齐备的收集点;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点300户配置1个,或服务半径每70米配置1个。

  2.有条件的居住小区内设置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临时存放点,位置应相对固定、隐蔽,且垃圾不得暴露存放。

  3.各社区要按照每300户配备1名垃圾分类督导员,督导员应统一着装,并佩戴统一的工作牌,督导员时间段应在投放指引牌上公示,做到组织架构完整,人员保障充足,职责落实明确。

  4.户外活动场所(含人行道、休闲区等)配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在原有道路上的垃圾收集点增设分类投放指引牌。

  (三)分类作业

  1.每300户建设一个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每个小区至少一个有监管条件的有害和可回收的投放点位。完善投放点的督导员配备(可以聘请居民代表、物业管理、文明志愿者等人员组成),督导员在上班时间进行旁站值守,做好开袋检查、督促劝导、宣传指导等工作,真正做到“教育在桶边、检查在桶边”,深化居民对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重要性的认识。

  2.规范四类垃圾的运输车,车辆分类标志清楚,安装定位系统,轨迹可查;收运人员作业规范,做到分类收运,无混装、滴洒漏现象,无违规乱倒、偷倒垃圾现象。有害垃圾、大件垃圾要及时规范处理。

  3.由街道统筹安排签约大件垃圾、有害垃圾收运管理公司,方便小区居民采取电话预约专人收运服务。

  4.推进垃圾分类收集、清运,探索市场化运行,社区主导监督、企业规范清运,末端配套处理。

  (四)分类成效

  1.居民是垃圾分类投放的第一主体,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居民规范投放,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予以劝告和制止,对上级督办、群众投诉、舆论曝光等事件及时整改。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由物业公司或相关资质企业负责投放管理,不能确定管理责任人的,由所在社区负责管理。

  2.各社区要学习万福社区、万盛社区垃圾分类试点的经验做法,在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同时,优先选取一个居住小区、一栋楼、一条路、一个重点单位(学校、医疗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集中力量先行入户、宣传、指导,带头示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定期组织居民参观、学习,形成以点连线、以线带面、全面推开的垃圾分类新局面。

  (五)宣传培训

  1.宣传教育。以街道和社区为主体,带动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园、学校、医院、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重要门户、小区业主群,采用入户宣传、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海报、LED屏幕播放、设置展板等传统宣传方式,利用报纸、公众号、自媒体等多样化媒介,加强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投放指导,营造垃圾分类的浓厚宣传氛围。

  2.主题活动。全片区所有学校垃圾分类知识进课堂;每个社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主题不同的宣传实践活动(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等),各小区每年至少组织2次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3.人员培训。街道、社区、相关部门等统筹配合,组织对辖区管理人员、志愿者、督导员等,进行每月至少1次的业务培训,做好培训资料和活动记录整理,确保垃圾分类队伍业务熟悉、能力素质合格。

  (六)运行管理

  1.街道划分成8个网格,成立“三员一组”通过确定垃圾分类专管员、楼道宣传员、网格指导员,建立双向联络机制,切实做到纵横覆盖、不交叉重叠,确保网格保持合理的管理服务密度,有效解决垃圾分类宣传工作中的遗漏,避免重复宣传,并能责任到人,建立良好沟通、整改机制。

  2.各社区召开居住区、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大会,并通过多媒体、微信、公益性广告、张贴海报、入户宣传、发放垃圾分类传单、进社区、学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营造一种“主动垃圾分类光荣,乱投乱放垃圾可耻”的社会氛围,动员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行动中来。

  (七)考核评价

  1.落实《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每月至少一次,对辖区各类企业、单位和个人等责任主体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建立“街道—社区—居民”的常态化监督约束机制,加强督促考评,并实行通报制度。生活垃圾分类完成情况纳入各社区绩效考核内容。街道每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暗访考评,针对不同类型单位实行差别化分类考核,实行月通报制度。

  3.在小区入口、重要通道口、楼道设置“不文明行为公示栏”对不分类投放的予以曝光;在小区入口设置生活垃圾分类“红黑榜”,对表现优秀的居民或住户进行表扬通报,对不分类投放的予以批评。

  (八)创建达标片区

  所有居住区按照定时定点投放要求,严格执行《福建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暂行标准》,对全年推进的分类单位、居住区开展年终考核。年终结合市、区垃圾分类、卫生考评部门的各类检查、评比、考核等各项工作,评选出优秀分类小区、优秀单位和优秀分类个人,对其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同时对全年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总结,为下一年的继续推进总结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同责”的基本原则,街道、社区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把推行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要健全垃圾分类人员队伍。

  (二)完善机制措施。以本工作方案为基础,在队伍建设、宣传培训、监督考核、台账管理各方面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和具体措施,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实现考评制度化、联动配合化、五位一体化,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

  (三)落实经费保障。街道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和计划,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经费并规范使用,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各公共机构、其他社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四)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基层党建的重要载体,推动支部认项目、党员认岗位,实施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制度,带动身边家属、居民养成分类投放习惯。

  (五)强化法治保障。坚持依法治理,严格实施《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结合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通过教育、处罚、拒运等方式约束行为,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法治保障水平。

  社区垃圾分类工作试点方案6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xx年全面推行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委办〔20xx〕33号)《关于印发福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四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xx〕12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有计划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工作,逐步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一)20xx年底。县建城区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农村选取1-2个乡镇作为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工作试点。逐步建立相匹配的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体系,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实现生活垃圾处置“零填埋”。重点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厨余厂、厨余处理一体机、沤肥设施)规划建设,实现厨余垃圾量与设施处置能力相匹配。

  (二)20xx年底。县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心区域以社区为单位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县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50%。

  (三)2022年底。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80%,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处置。

  二、工作内容

  坚持“简单、管用、可操作”原则,将生活垃圾分为厨余(湿)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等五大类,以“分得清、收得齐、运得走、处理好”为工作导向,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无缝衔接的全链条处置体系,具体如下:

  (一)厨余(湿)垃圾

  厨余(湿)垃圾采用绿色垃圾桶收集。各产生单位(部门)如机关单位、物业小区、超市、企事业等将分类出的厨余(湿)垃圾自行组织或委托企业采用厨余(湿)垃圾运输车辆进行定时定点收集、运输至垃圾转运站中转或直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置。

  鼓励各乡镇、各单位因地制宜,采用适宜的技术,就地、就近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厨余垃圾。

  (二)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采用红色垃圾桶收集。各相关乡镇负责规范设立有害垃圾集中收运点;负责将小区前端收集到的有害垃圾运送至有害垃圾集中收运点;配备专人管理,负责做好与小区及收运处置单位的交接工作;永泰生态环境局负责有害垃圾的运输、处置监督管理,协助各乡镇做好与有害垃圾收运处置单位的沟通工作。

  (三)大件垃圾

  乡镇、社区指导各居民小区、单位合理布局设立大件垃圾堆放点。大件废弃物处置企业采用厢式货车定时或预约上门对各小区、单位产生的大件垃圾进行统一规范化收集、运输至大件垃圾集散点初步破解,可利用的进行资源化利用,剩余部分转运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置。

  建设与管理业主单位负责将作业产生的园林绿化垃圾归集运输至集散点或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四)可回收物

  可回收物采用蓝色垃圾桶收集。县商务局负责指导乡镇、社区合理层级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组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采用可回收物专用运输车辆对各居民小区、单位产生的可回收物进行回收和资源化利用。

  (五)其他垃圾

  其他垃圾采用黑灰色垃圾桶收集。各产出单位(部门)如机关单位、物业小区、超市、企事业等将分类出的其他垃圾自行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环卫企业采用其他垃圾运输车辆进行定时定点收集、运输至垃圾转运站中转或直运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置。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管理体制机制

  1.成立永泰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第一副组长,统领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乡镇相应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负责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

  2.明确县、乡镇、社区(村居)三级党委、政府和县直部门工作职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计划,各级文明单位、绩效评比等考核内容。

  3.县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牵头,组建县、乡(镇)两级垃圾分类执法队伍,严格依法实施《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75号),保障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

  4.各乡镇分阶段成立3-5人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人员招收、工资待遇等参照县人社局核定的临聘人员标准),乡镇招收的中心人员所需工资经费由县、乡(镇)共同负担。根据本方案制定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制定分类管理员管理使用的具体工作意见。

  (二)创建分类示范点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示范片区建设,20xx年底前建成5个城区精品示范点,2个农村精品示范点。

  1.小区推行“四定”模式。以乡镇为主体,以社区为着力点,参照福州五城区做法,采用市场化运作、社区主导、物业小区志愿者共同参与的模式,推进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四定”工作,20xx年10月15日前全面启动垃圾分类工作,11月底前完成80%垃圾分类屋(亭)的建设、分类管理员聘请、监控探头安装设置,12月底前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全面落实垃圾分类“四定”,实现生活垃圾有效分类收运、处置,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成为居民生活新常态。

  2.打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按照“户分类投放、村分类收集、乡(镇)分类转运、县分类处置”方式,各乡镇根据属地原则,借鉴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先进经验,因地制宜,探索农村垃圾分类模式,采用市场化运作、乡镇主导、村委具体负责模式,打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3.行业部门积极带头示范。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先行带头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建立“管行业必须管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机制,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分别制定本行业、本系统的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牵头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行业的垃圾分类工作,带头协同推进,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

  (三)规范中端运输环节

  1.分类屋(亭)——转运站

  垃圾收运企业中航环卫有限公司、海沧市政有限公司、升阳升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分类收运作业要求,逐级检查。统一分类收运车辆按分类运输配置要求,逐车建档;统一分类收运车辆标识标牌,喷涂到位;统一安装GPS定位系统,全程监控。合理规划垃圾公交式收运线路,固定收运时限,与前端分类企业收集无缝对接建立收运交接台账,收运时间白天安排在9:00-17:00,晚上安排在21:00至凌晨。

  由乡镇牵头,组织社区、物业共同负责选定小区垃圾收运点位置,设立公交式收运站牌,垃圾桶在收运点停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转运站——终端处置

  垃圾焚烧发电厂进场路口设卡,对垃圾分类运输车辆现场查验,未规范分类收运的车辆禁止进场。餐厨垃圾运往餐厨垃圾场处理厂处置;其他垃圾运往保罗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可回收物运往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处置;医疗和有害垃圾运往相应危废处理厂处置,其中餐厨、其他和大件垃圾处置由城管部门负责监管;有害垃圾处置由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管;可回收物的回收再利用由商务局负责监管。

  (四)完善后端设施建设

  垃圾分类办负责对接企业,由企业捐建在嵩口月洲村已安装1台日处理1吨的(湿)垃圾处理设备,近期在城峰镇马洋原垃圾焚烧炉厂房内、丹云乡再安装3台(湿)垃圾处理设备;中期拟选址污水处理厂前采取BOT模式建设餐厨垃圾场,日处理量16吨,总投资约1500万元;长期规划建设保罗产业园分类垃圾处理终端设施(含飞灰、大件、危废处理厂)。

  (五)统筹规划建设标准

  1.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将垃圾分类屋纳入建设项目总平面图规划,按照每300—500户原则设置一个固定垃圾分类精品屋,占地面积30平方米以上,垃圾分类屋应具备垃圾分类投放点、洗手池、洗桶池、工具间等功能区,通水、通电、通信等功能,有条件的应建设一个垃圾宣教屋。

  2.在建项目或未交房的小区,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将垃圾分类屋纳入验收、规划许可验收的标准,按照每300—500户标准设置一个固定垃圾分类精品屋,占地面积30平方米以上,垃圾分类屋应具备垃圾分类投放点、洗手池、洗桶池、工具间等功能区,通水、通电、通信等功能,有条件的应建设一个垃圾宣教室。

  (六)促进资源回收利用

  县商务局逐步完善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在乡镇、社区合理布局设立回收网点,培育再生资源回收市场主体。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准入退出机制,建立企业红黑名单制度,将可回收物的二次分拣、回收利用结果作为考核、评优标准。年底前初步建立垃圾分类收运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发展的新体系。

  (七)加强宣传培训力度

  县委宣传部、文明办持续在全县主流媒体开展全覆盖、多样化的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宣传工作,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生活垃圾分类良好氛围。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分级培训制度,分县级、乡镇、社区三个层级,县住建局牵头街镇逐级对社区工作人员、小区物业人员、分类管理员、志愿者、居民等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和垃圾分类常识知晓率。

  (八)开展校园分类教育

  县教育局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小手拉大手”等主题活动,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制作生活垃圾分类教育读本,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列入教学内容,建立并实施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考评制度,结合教学开展家庭、学校、社区联动分类宣传活动。

  (九)积极引导企业参与

  各乡镇要根据实际,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垃圾分类,通过公开招标吸收有规模、有经验、有责任心的市场化企业参与辖区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分类技术水平。依托企业力量,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同时,强化对企业分类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将考核结果与补助经费相挂钩。

  (十)健全分级考核制度

  1.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委文明办、县效能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成立县级督导组,对乡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每周一次的.督查考核,每月考核结果进行全县通报,并抄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评。美丽乡村办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工作考评范围。

  2.樟城镇、城峰镇要相应成立督导组,每周对辖区各社区、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将考评结果及时汇总上报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县直各部门特别是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教育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县交通局、县国资中心、县卫健局要各自组建督导组,每月对本系统、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核。

  四、保障机制

  (一)领导重视,例会推进

  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研究推进。充分发挥县、乡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通过周通报、月例会、重大事项季度专题研究等形式,及时推广垃圾分类的“好模式、好经验、好做法”,解决生活垃圾全面推行工作遇到的问题,确保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城区全覆盖的目标。

  (二)党建引领,社区主导

  各级党政机关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范畴,发挥党建工作引领和党员带头示范作用。同时,以居民为主体,以社区、村居为着力点,发挥基层党员干部和社区、村居工作者力量,发动社区、村居居民共建共治共享,确保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最后一公里”。

  (三)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县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落实属地责任,各乡镇负责辖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分类部署、组织、推动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县委与乡镇党委签订生活垃圾分类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状,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生活垃圾分类目标责任书。

  县直部门按照行业管理职责,负责组织本行业,本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及时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四)完善机制,严格奖惩

  1.建立源头追溯机制。适当发放给居民的家用干、湿垃圾袋采用二维码信息管理,并与居民积分卡捆绑,实现垃圾分类源头追溯。

  2.完善奖惩激励机制。细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奖惩激励措施,对生活垃圾分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扣减单位绩效分;对拒不实行分类的企业和个人,依据《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记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主体记录;对不配合分类工作且设置门槛的物业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五、经费保障

  参照《关于印发20xx年全面推行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委办〔20xx〕33号)《关于印发福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分类“四定”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落实我县生活垃圾分类经费保障。

  (一)县、乡(镇)财政共同承担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所需经费由县、乡(镇)财政共同承担,县级承担经费采取以奖代补模式。所需经费由县财政预拨50%,年底县级财政根据考核结果,考评分数90分(含)以上(优),县级财政给予100%奖补;80分(含)至90分得(良),县级财政给予90%的奖补;70分(含)至80分得(合格),县级财政给予80%的奖补;70分以下的(较差),县级财政不予奖补。

  分类屋(亭)建设,根据实际建设成本,经验收合格的,县级财政给予补助,精品分类屋补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座,普通分类屋不超过3万元/座,分类亭不超过0.6万元/座。

  (二)县级财政差额拨付

  1.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公共场所的垃圾桶和垃圾袋由各单位从日常办公经费中列支,自行负责采购分发。

  2.宣传经费、宣传册、人员培训、奖励经费、预留统筹经费等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组织开展。

  3.生活垃圾分类教材由县教育局负责采购并分发各学校。

  以上所需经费差额部分由部门自行向县财政申请拨付。

  (三)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经费

  1.由县住建局牵头,永泰生态环境局配合,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对有害垃圾进行运输、处置,所需经费经县住建局、永泰生态环境局审核把关后,由县住建局向财政申请专项经费。

  2.由县商务局负责,对接市商务局,组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负责可回收物的收运及资源化利用,差额部分向县财政申请补助。

  3.县住建局负责牵头,规范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收运企业准入门槛,逐家核准,对未通过核准的企业清理整顿,取消收运资格,对通过核准的企业登记造册,向社会公布。

  各产出单位(部门)如机关单位、学校、物业小区、超市、企事业等与有资质的收运企业签订协议,收运费用由垃圾产出单位自行承担。

  4.城区公园由县住建局负责委托原有养管保洁企业分类收运或委托有资质的收运企业收运,费用自行承担。小区配套公园由管理业主单位负责委托原有养管保洁企业分类收运或委托有资质的收运企业收运,费用自行承担。

  城区广场由管理部门负责委托原有保洁企业分类收运或委托有资质的收运企业收运,费用由管理部门承担。

  5.对城区垃圾收运企业因分类运输需要新购厨余和其他垃圾运输车辆的,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相应的经费补助,其中荷载质量3(含)~5吨的车辆,按照5万元/辆补助,荷载质量5(含)~8吨的车辆,按照10万元/辆补助;荷载质量8吨(含)的车辆,按照15万元/辆补助。

  社区垃圾分类工作试点方案7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办文〔20xx〕71号)及《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97号)精神,加快推进我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完成20xx年垃圾分类工作覆盖100%的工作目标,结合我街道前期垃圾分类试点推进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置系统”要求和全省实现生活垃圾治理攻坚战“一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五年全面决胜”目标。结合“政府主导,协调联动,统筹发展、系统推进,全民参与,整合资源,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以街道、园区为主、部门协同,构建“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监督有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建立以“干湿分类为基础、节点细分为补充、回收利用为导向”的分类投放系统;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系统;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系统;全面深化推进我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底,全街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体系有效建立,社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以社区为单位进行统计)。

  三、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花山街生活垃圾分类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城管办办公,办公室主任由何旺平兼任,石明敏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花山街垃圾分类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

  四、花山街概况

  花山街位于武汉市东部,辖区面积44平方公里,东连左岭街,南接九峰森林保护区和武汉科技新城,西邻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北靠武汉化工新城。花山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汉鄂高速、绕城公路、316国道,花山大道、花城大道、城际铁路纵横交错。境内生态环境良好,严东湖、严西湖、北湖、青潭湖、竹子湖五湖环抱,山丘与湖泊密布。花山街下辖13个村级改制公司,股民25092人;现有11个社区,户籍人口38120人,常住人口近6万人。

  2009年,按照湖北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武汉城市圈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着力打造“两型”社区示范区做出的重大决策,花山生态新城正式启动,建设规划人口20万人,具有临江滨湖特色的、信息化环保节能型的国内一流生态新城。目前,花山生态艺术展示中心、严西湖湿地公园、花山新港、软件新城、光谷希尔顿酒店等项目均已落户花山并成为武汉的新地标。

  五、分类标准

  (一)生活垃圾四分类

  城区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按照《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技术导则》要求细分如下:

  1.有害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废农药包装物等。

  2.可回收物:是指生活垃圾中未经污染且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物质,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3.厨余垃圾(易腐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以有机质为主要成分、具有含水率高、易腐烂发酵发臭等特点的物质,主要包括:单位食堂、宾馆、饭店和酒楼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生鲜超市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过期食品等;以及居民家庭产生的厨余垃圾,包括果蔬及食物下脚料、剩菜剩饭、瓜果皮、盆栽残枝落叶等。

  4.其他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易腐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二)收集容器规格与颜色

  居民区按照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设置60L、120L和240L的四分类容器,其中以240L垃圾桶为主。新购分类收集容器(主要指塑料垃圾桶)应与四分类标识主体颜色要求相对应,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为红色,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为蓝色,厨余垃圾收集容器为绿色,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为黑色,分类标识采用印刷基材底色白图。分类容器的设置不得妨碍消防通道、盲道等。室外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设置点地面宜高出周边地面5CM至10CM,地面应硬化处理,方便冲洗。

  六、实施办法

  20xx年全街居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50%市场化模式+50%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共管模式进行全面推开。

  (一)50%市场化模式

  由花山街道办事处根据20xx年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户数,核实所需资金,上报给区财政局、区分类办进行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再由区财政局下拨所需资金,启动相应招标程序;生活垃圾分类中标企业需接受区分类办第三方、街道办事处二级考核,按照奖罚分明的原则直接在合同款中进行资金奖惩,扣款资金作为结余资金。

  (二)50%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共管模式

  20xx年新增部分,采取政府购买设施、人员交由社区、物业进行管理,实现社区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参与的多方管理模式,将资源进行进一步整合优化,以达到垃圾分类最佳效果。

  1.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购置

  20xx年新增50%居民社区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由花山街道办事处统一进行招投标购置。根据《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手册》,在区分类专班的指导下,并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花山街道直接政府采购生活垃圾分类容器用于居民垃圾分类,具体小区设备数量见附件2。

  2.生活垃圾督导员、分拣员配置

  花山街拟对物业公司进行摸底评估,将生活垃圾分类中涉及督导员、分拣员的费用直接补贴给管理服务质量较好的居民小区物业公司,让物业公司参与到小区垃圾分类工作中来,以调动积极性与居民进行无缝对接,具体人员配备情况见附件2。

  3.生活垃圾分类宣传

  花山街道办事处是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的责任主体,可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费用给相关物业公司或者社区居委员进行宣传,形成党建引领,党员参与包门栋,包亲戚的格局,有效打开垃圾分类居民参与度不高的困难局面。

  充分利用公共网站、户外广告牌、电子屏、宣传栏、展板、橱窗、壁画、海报、横幅、宣传手册和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准确率。在居民社区人流量集中处安装宣传设施,营造垃圾分类整体氛围,不定期举行分类宣传讲座,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三)居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居民家庭按照“一严禁、一鼓励、两分类”实行垃圾分类,即:严禁将有害垃圾混入其他类别生活垃圾,鼓励将可回收物进行自行交售或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做好日常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两分类。

  居民小区应因地制宜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站点,探索推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

  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四分类,鼓励对干垃圾深入细分,促进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其中厨余垃圾投放前,应沥除水分,并去除不易生物降解的杂物。投放时应打开垃圾袋将厨余垃圾倾倒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将空垃圾袋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采用可降解垃圾袋装的可直接投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

  (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

  1.湿垃圾分类收运:湿垃圾含水量较高,运输车辆着重考虑防水防渗问题,避免渗滤液对道路造成二次污染,由城管局采购的符合资质的第三方服务公司进行清运。

  2.其他垃圾分类收运:由各小区或物业或城管局采购的符合资质的第三方服务公司清运。应采用密封式压缩车对其他垃圾进行运输。密封式压缩车具有压缩功能,可对垃圾体积实施一次减量化处理,降低运输空间,节约成本。

  3.有害垃圾分类收运:由分类公司自行暂存,根据需要联系城管办或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专门集中处理。

  4.可回收垃圾分类收运:由分类公司自行暂存,根据需要交由有资质的再生资源企业回收,并促进设再生资源企业进社区参与可回收垃圾分类收运工作。

  七、实施步骤

  (一)前期50%社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顺利开展,中标企业已进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20xx年7月底,完成新增50%社区的垃圾分类设备采购工作,并完成相关招投标工作,在花山街道办事处主导下,各社区居委会、物业、企业多方共同开展新增50%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八、资金预算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所需资金是指居民在垃圾分类意识不强期间,督导居民垃圾分类所产生的资金,主要包含垃圾分类容器购置、智能设备购置、垃圾分类督导员、垃圾分类宣传费、垃圾分类分拣员等涉及生活垃圾分类的前端源头的各类资金。

  九、奖惩机制

  花山街垃圾分类办公室将从工作保障、宣传发动、分类作业、平台建设和目标管理共五个方面,考核评价各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情况,考核结果将按百分制对各中标企业、社区居委会及物业进行总评分,并进行通报、予以经济处罚。具体考核标准见附件4《20xx年花山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考核方案》及附件5《20xx年花山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百分制检查考核评分表》。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花山街道办事处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全辖区总体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期达标完成。

  (二)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调动新闻媒体资源,多形式、多途径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营造良好社区舆论氛围。组建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引导志愿者、党员、社会组织深入社区开展宣传、指导和培训等工作,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的公众知晓率、参与率。

  (三)资金保障

  形成街道办事处调查摸底、区分类办业务指导审核、区财政全力支持配合的资金保障体系。由区分类办牵头,区财政局业务指导,根据《东湖高新区生活垃圾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专项用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

  (四)健全考核机制

  采取区分类办第三方考核加街道办事处二级考核的方式,对中标企业、社区居委会、物业等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落实质量进行业务考核,并以月通报形式进行讲评,对未通过考核的,按规定对相关单位进行严肃批评,并对相关运营企业进行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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