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物资储备专项督查方案

时间:2023-08-14 11:01:32 方案 我要投稿

防汛物资储备专项督查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防汛物资储备专项督查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防汛物资储备专项督查方案

  防汛物资储备专项督查方案 1

  一、编制目的

  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保障应急救援行动顺利开展,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郫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应对突发事件需要采取的应急物资保障行动和措施。

  四、组织领导

  成立应急处置保障物资储备领导小组,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具体措施

  1、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应急处置保障物资储备领导小组要根据不同危机事件和灾害种类,确定救灾物资购置、储存、调拨体系和方案。

  2、应急物资的采购

  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按照应急处置保障物资储备领导小组确定的救灾物资购置方案,对相关应急物资进行统一采购。具体采购事宜由局办公室与计财科共同负责完成,并及时将采购情况报告应急处置保障物资储备领导小组。

  3、应急物资的储备

  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物资储备及保管,并对其进行管理。局办公室要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以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应急物资的.供应。

  4、应急物资的调用

  应急救援物资的调用由局办公室在应急处置保障物资储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协调。应急事件发生时,局办公室要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协调好各科、室、队、所间应级物资的调用,做好局内各科室间应级物资的调用工作。同时,要积极与县级各部门沟通,要依托社会、企业、发动和依靠各级力量做好与外单位应急物资的调用工作,保证储备物资迅速、有序、有效供应,应对突发事件。

  防汛物资储备专项督查方案 2

  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制度,是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保障。为全面加强我司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故的物资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公司按照“统筹管理、科学分布、合理储备、统一调配、实时信息”的原则进行应急物资储备。应急物资储备工作主要根据物资种类视不同情况采取实物储备、协议储备、动态周转相结合的储备方式。重点加强防护用品、救援器材的物资储备,做到数量充足、品种齐全、质量可靠。

  一、储备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实行统筹规划,分级实施,统一调配,资源共享。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应急物资储备要结合实际,针对行业内常发的、影响大的安全事故确定物资储备的种类,先急后缓。应急物资储备数量要与生产规模、人员编制等情况相适应。

  二、储备内容。

  各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能认真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应急办公室:负责审核应急物资储备规划。

  2、第一分厂: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等应急物资的储备规划。

  3、第二分厂: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等应急物资的储备规划。

  4、保安队:负责消防救生、防爆等应急物资的储备规划。

  5、技术中心:负责环境污染事件等应急物资的储备规划。

  6、工程设备部:负责工程机械建工安全等应急物资的储备规划。

  7、工务:负责电力应急物资的`储备规划。

  8、办公室:负责医疗救援物质的储备规划及后勤保障(如车辆等)。

  9、仓库:负责应急物资分类储备及应急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领导。

  成立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应急办公室主任任组长,以上承担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职责:审核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及应急物资储备方案;掌握各部门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统筹应急物资的使用调配;指导各部门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办要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定期对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根据需要统筹调配应急储备物资。

  (二)加强资金保障。

  要切实加强对应急物资储备的资金保障。财务部要将应急物资储备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应急物资储备资金主要用于应急物资的购买、储备管理等。

  (三)加强动态监管。

  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储备物资监测网络,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并实行资源共享。要确保储备物资品种适宜、质量可靠、数量充足、常备不懈。

  防汛物资储备专项督查方案 3

  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为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引为镜鉴,举一反三,全面对照,补齐短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定开展城市防洪排涝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照《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报告》,2022年4月底前,对城市防洪排涝系统应对特大暴雨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2022年汛期前,完善防汛应急指挥体系、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及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加强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防汛管理,提升应对洪涝水平;“十四五”期间,持续加快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实现城市中小雨不积水,大雨暴雨不发生严重内涝,特大暴雨城市运转基本正常,遇超标准降雨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减轻灾害损失。

  二、汲取教训、全面对照,开展防洪排涝隐患排

  (一)排查城市防汛应急指挥体系隐患。排查防汛应急管理指挥体系是否顺畅,各类应急预案是否完善,预警发布和险情灾情信息上报是否及时,应急响应启动是否快速科学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xx年4月底前)

  (二)排查城市防汛及水利防洪隐患。排查城市下穿式立交桥、隧道等是否做好强排准备,排水泵站、河湖水库闸口是否定期维护,排水管渠清淤是否按时开展,城区易涝点和病险水库是否开展整治,溢洪通道是否存在占用堵塞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三)排查城市地下空间防汛隐患。排查地铁、地下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场等排涝设施是否完备,日常维护、防汛物资和人员是否到位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人防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xx年4月底前)

  三、引为镜鉴、举一反三,做好2022年城市防洪排涝工作

  (一)加强防汛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发挥统一指挥、综合协调、系统调度的领导作用,强化水利、住建、应急、交通运输、自然资源、黄河、消防、气象、交警等部门协调联动,落实主体责任,开展会商研判,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汛期强降雨时,及时启动应急响应,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居中协调,部门各司其职,到岗到位。建立极端天气灾害熔断机制,根据预警信息及时停工、停业,做好危险区域群众转移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公安厅、省气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山东黄河河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前)

  (二)修订完善相关防汛应急预案。修订城市防汛应急预案和水利设施防洪应急预案,完善应对超标准降雨时的工作任务、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明确启动标准,严格启动程序,提高预案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前)

  (三)加强防洪排涝设施维护管理。汛期前做好城市排涝泵站和河湖水库闸口养护试机,确保正常开启;清淤疏通河道、管渠和雨水口,确保行洪排水通畅;拆除河道施工阻水设施,避免影响行洪。(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前)

  (四)加强薄弱环节整治和关键部位巡查值守。按照“一点一策”原则开展城区易涝点整治,汛期前难以完成的汛期要设立警示标志。城市下穿式立交桥和隧道等关键环节,汛期要安排专人值守,提前预置移动排涝泵做好强排准备,根据积水情况及时设置警戒标识和实行交通管制。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河道堤岸水毁工程修复,强降雨时安排专人巡河巡堤,河道施工作业及时停工撤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公安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前)

  (五)加强地铁防汛管理。地铁运营管理单位要建立防汛抢险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演练,储备防汛物资。遇强降雨时要安排专人值守,根据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地铁停运、人群撤离等工作。(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前)

  (六)加强城市地下空间防汛管理。城市地下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场等建有地下空间的单位,汛期要依托内部职工建立防汛抢险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演练,储备充足的`防汛物资。强降雨时要安排专人值守,及时根据预警信息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实施停业、禁入等措施,疏导人群撤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防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前)

  (七)加强防汛应急要素准备。加强防汛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开展应急演练,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及时补充消耗的物资。防汛重点部位要配备柴油发电机作为应急电源,鼓励配备大功率移动排涝泵车(1000m/h以上),统一调配使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前)

  四、加快推进设施建设,持续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

  (一)加强城市排水设施建设改造。加快城区雨水管网建设,逐步消除管网空白区,对设计重现期2年以下的雨水管渠进行改造提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推进城市排涝行泄通道和蓄滞空间建设。整治河道、湖库、排洪沟、道路边沟,利用自然洼地、坑塘沟渠、园林绿地等建设雨水调蓄设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加强城市地下空间防涝设施建设。城市地下空间出入口应高于所在区域的防淹水位,根据情况加装挡水板、建设防洪墙。地铁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主体责任,确保附属排涝设施工程质量。(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人防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加强城市防洪排涝信息化建设。运用物联网技术加强防汛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将关键部位的雨情、水情、水位、水量等现场数据及时上传指挥平台。(省应急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工作。各市、县(市、区)政府要严格落实城市防洪排涝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系统化管理工作制度,形成党委政府领导、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拓宽融资渠道,做好要素保障。省、市、县三级要加大对城市防洪排涝工作的财政投入,积极争取政府专项债券、中央补助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库,各金融机构积极提供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检查调度,推动工作落实。针对重点任务、重要节点及时开展跟踪检查,对推进不力、目标严重滞后的进行重点调度,采取通报、现场指导等方式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知识宣传,提升群众防灾能力。采用电视、网站、手机等多种渠道对公众开展防汛救灾知识普及教育,提高防灾避险能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省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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