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心得体会

时间:2023-03-29 15:34:11 赛赛 心得 我要投稿

消费权益心得体会(精选13篇)

  当我们受到启发,对学习和工作生活有了新的看法时,有这样的时机,要好好记录下来,这样能够培养人思考的习惯。相信许多人会觉得心得体会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消费权益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消费权益心得体会(精选13篇)

  消费权益心得体会 篇1

  今天,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对维护和保障自身权益的期待也水涨船高。从追求量到注重质,从线下消费到云端网购,新的消费趋势和消费模式层出不穷。这极大地丰富了消费者的选择,同时也对优化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从近期情况看,直播带货不时引发问题、长租公寓损害租客利益、在线培训服务乱象频现……类似问题充分说明,新业态健康发展离不开有针对性的监管,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打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底子。

  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协同发力。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有助于丰富消费选择;不断满足消费升级新需求,有助于优化消费体验;不断降低消费者维权的门槛,有助于提振消费信心。惟有消费的.各环节都畅通起来,才能让广大消费者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在数字经济快速增长的时代背景下,我们也需要凝聚社会力量、突出问题导向,着力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不断升级,筑牢消费安全的社会基础、法治基础、救济基础和市场基础。

  “十四五”规划纲要强调,“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从时代新课题出发,满足消费升级新需求,不断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必能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消费权益心得体会 篇2

  我想围绕着消费者权益保护与这个主题以及企业品牌形象的提升,企业的健康发展,谈一谈自己的一点认识。也许能为家居企业创新营销之道打开一些思路。

  第一、树立消费者权益至上的理念,是提升企业品牌形象的根本保障。

  大家都知道的古典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在国父论里面指出,消费是生产的目的,生产者的利益只有在促进消费者利益时才应加以注意。市场经济是消费导向型经济,经营者只有关注和尊重消费者权益才能实现经济利益的化,树立消费者权益至上理念,说起来容易,但要落实到行动上却并非易事。近年来,每年都会有一些品牌的.产品因为各种的原因发生问题,但在对待消费者方面各个企业却差异很大。有的比较冷漠百般狡辩,拖延处理。在座的都是消费者,我想大家都会有不同的体会。有的企业一再拖延,使事态一再扩大,最终引发全面的危机。也有的企业正视问题,积极表态,及时与消费者和消费者组织沟通,积极有效的推出合理解决措施,最终合理的化解了矛盾。之所以产生这种差异,关键在于理念不同,我们希望众多企业能够真正树立保护消费者的理念,时刻从消费者本位思考和处理问题,惟有如此才能在市场竞争的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第二、健全消费维权机制,是提升企业品牌形象的重要渠道。

  近年来,全国各地消协相继在企业推动建立了一批消协联络站,这些企业自愿接受消协组织领导,健全处理消费纠纷的机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做了积极的贡献。最近中消协召开了全国消协企业联络站工作会议,在这个会上大家交流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经验和体会,其中不少做法值得借鉴。比如说在企业内部建立消费维权专门机构,明确职责、定期培训、组织比赛、提升水平,制定有利于消费维权的制度、规则,推行质量担保、先行赔付,建立消费者维权保障基金,引进冷静期制度,实行无理由退换货,发生消费纠纷用买家申诉卖家举证的制度等。综合各个企业介绍,强化消费维权机制,是赢得消费者信任和支持的共同法宝。我们也希望今后能有更多企业在这方面作出更大的成绩,同时我也希望更多的家居企业在这方面不断创新,作出更大的成绩。

  消费权益心得体会 篇3

  个性化消费是社会消费规模、消费水平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出现的产物,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都经历过这个阶段。随着收入水平、知识水平不断提高,消费者的行为更加成熟,消费需求更加复杂,消费心理更加稳定,人们购买商品不再只是满足生活的需求,而更加看重商品的个性化特征,希望通过个性化消费来体现自身的品位和价值。近几年来,中国的个性化消费市场发展迅速,80后、90后和00后成为个性化消费的主流人群,随着这一群体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和地位越来越突出,个性化消费将成为中国消费市场扩大和升级的巨大推动力。

  中国个性化消费市场迅猛发展,直接得益于移动互联、大数据等先进技术造就了“有效市场”。大数据带来准确、及时的信息,大大减弱了信息的不对称,有效沟通了供需双方,很大程度上熨平了生产和消费的波峰和波谷,从而使消费者的个性化、定制化需求能够被精准统计汇总,以最快速度传递到生产者、销售商和电商平台,生产、经销和电商平台环节由此能够充分掌握和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定制化需求。以家装定制为例,今年淘宝“双十二”期间,全屋定制服务出现爆发式增长,开场仅10分钟,成交额就超过了去年5小时,“双十二”全天成交达到去年的29倍。

  中国个性化消费增长与消费升级趋势“不期而遇”,有专家认为,我们正在进入“个性化升级的新消费时期”。这一时期的鲜明特色,就是以消费者为核心,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为目的,重构人货场的关系,通过消费者需求升级推动商品生产和服务升级。与此同时,消费结构、消费需求、消费渠道和消费理念都将发生深刻变化:在消费结构上,侧重于发展性、服务性的消费方式,用户的个人体验变得更为重要;在消费需求上,个性化、品质化的用户需求尤为突出;在消费渠道上,注重线上线下联动的经营模式;在消费理念上,个性化、绿色健康、便捷高效、重体验成为关键词。

  今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提出,积极培育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等消费新热点,鼓励与消费者体验、个性化设计、柔性制造等相关的产业加快发展。发展个性化消费、定制消费被列为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一项重点工作,表明我们对个性化消费、定制消费目前的规模和水平已有清晰的把握,也更凸显了个性化消费、定制消费在扩大消费、引领消费升级过程中要发挥的重要作用。

  个性化消费反映了消费者的独特需求和小众需求,但与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经销并不矛盾,或者可以说,在移动互联、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和全渠道营销、移动支付、物流骨干网等基础设施支撑下,个性化消费甚至更适合以标准化、规模化模式生产销售。因此,中央发布的上述文件要求强化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优化质量标准满足消费结构升级需求,结合消费细分市场发展趋势,开展个性定制消费品标准化工作。做好了个性定制消费品的标准化、规模化产销,个性化消费市场将很快出现新的爆发式增长,中国消费升级也将进入新的成熟发展期。

  消费权益心得体会 篇4

  通过参加这次短期培训,使我增长了眼界,学到了很多东西。使我进一步认识到金融消保工作的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更加坚定了我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决心。并利用此次培训所学理论和方法,不断丰富和提高自身素质,处理好与金融机构以及消费者的关系,刻苦钻研,为金融消保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各位领导的精彩讲解、闪光的个人魅力,使我受益匪浅。在培训过程中,大家都不约而同地谈到金融消保尚处于成长阶段这一问题,这也就要求着每一个金融消保工作者都要创新思路,开拓方法。培训过程中优秀中支的先进经验也使我对金融消保工作有了更深的思考和认识。

  一、加强金融消保工作是完善金融监管体制的必然要求

  金融消费者,乃金融产业发展的基础,美国次贷危机表明:此基础不牢,则地动山摇。保护金融消费者,就是保护金融机构自身,就是维护金融稳定,保护金融安全与经济安全。对银行业来说,近年来,伴随着产品和服务的多样化、个人化,围绕着银行服务收费、理财产品等各类金融消费纠纷不断攀升,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问题日渐突出,有关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话题更是变得炙手可热。我国也需要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体系,未亡羊先补牢,否则像美国次贷危机那样亡羊再补牢,成本就比较大。

  二、消费者的利益与银行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息息相关

  消费者的利益与银行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息息相关,因此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从消费者切身利益出发,以改进银行业服务质量,提高金融稳定性,提高公众金融素质,支持行业发展,赢得社会尊重为目标。通过严格的行为监管,建立和维护消费者对银行业的信心和信任,以实现银行业整体安全、稳定、持续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体,应积极贯彻落实相关国家政策、监管规定和行规行约,不断完善消保管理体系,热切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和消费者诉求,持续开展消费者教育服务活动,切实有效地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对于保护消费者的权利,事前预防是重中之重

  要以提升社会公众消费者金融素质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与能力为目标,开展金融知识宣传与教育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对金融产品认识水平,消除由于消费者对金融产品、金融市场、金融惯例的不了解而导致的误解与矛盾。近年来公众对于银行服务的'许多方面通过舆论、媒体都出现了一定的意见,而这其中绝大多数问题都是由于公众对于银行业务、法律法规的不了解而造成的,这既对消费者享受金融服务造成了不便,也在侧面促成了部分群众对银行的消极态度。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运筹百步,始于一步”的工作思路,克服困难,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为金融消保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消费权益心得体会 篇5

  金融机构应不忘初心、回归本源,不断深化数字化转型,主动检视管理制度及产品、服务与客户需求之间的差距,及时落实优化改进提升,从而达到服务消费者、保护消费者的目标。一方面,完善体制机制,高度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如成立专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配置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预算,在分支机构配备专职消保人员,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统筹协调。另一方面,从源头做好工作,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贯穿经营管理各环节。如加强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审核把关,保障消费者隐私和信息安全;加强分支机构和员工日常培训,谨防操作风险,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

  此外,有关方面应切实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增强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普及金融基础知识,持续提升国民金融素养。金融消费者则应主动拒绝“征信修复”“代理投诉”以及“反催收联盟”等,谨防打着维护消费者权益旗号的各种陷阱。

  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任重道远。管理部门应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强化金融机构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责任;金融机构应以切实行动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可持续运行。消费者也要加强学习,提升风险防范的意识和权益保护的能力。

  消费权益心得体会 篇6

  县工商局围绕“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活动,实施六项措施,扎实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一、加大宣传力度。

  3月15日,该局在县城太极游园广场设立宣传主会场,在各乡镇人口聚集区域设立宣传分会场。通过设立法律法规宣传版面、散发宣传单、设立投诉咨询服务台、设立真假商品鉴别台等方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执法人员还在现场为广大群众讲解新《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教育并引导群众了解消费权益并善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天共悬挂横幅25条,设立宣传版面8块,投诉咨询台10个,接受咨询680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7起,现场成功调解1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80余元,发放消费维权宣传彩页10000份,各项宣传册1000份。

  二、畅通举报投诉平台。

  该局开展12315中心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参观12315中心,了解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和受理、处理流程,现场参与纠纷调解,亲身感受12315中心消费维权工作。

  三、成立应急执法分队。

  县局成立应急快速处理分队,上班时间从早上8点到夜晚11点,吃住在单位,随时待命,及时办理中央电视台“3.15”晚会现场转办和该局受理的申诉举报案件,做到快速反应,查处到位。3月15日晚,领导班子和机关全体人员在县局一楼大厅、各工商所在所里集中收看了中央电视台播放的315晚会直播节目。晚会期间,县局12315热线保持即时畅通,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做好接听准备。各工商所执法人员整装待命,随时准备应急处理。

  四、开展行政约谈。

  就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等问题召开会议,行政约谈城区4家医疗机构、3家商场、超市等,要求大家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强化自律意识,树立依法执业、守法经营、规范经营意识,提高自律意识,约束其履行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开展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

  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该局在县局后院和温县定点垃圾填埋场集中销毁了20类假冒伪劣商品,品种涉及酒类、饮料、服装、鞋、洗化用品、轮胎等共计92092个。

  消费权益心得体会 篇7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推动消费持续恢复”,为此,除了“多渠道促进居民增收,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升消费能力”,还要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着力适应群众需求、增强消费意愿。从中不难看出,“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媒体力行监督报道之责,守护的是消费者权益,呼应的是国家部署。

  近年来,国家为促进消费进行了一系列制度安排。从出台《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到《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再到出台《近期扩内需促消费的工作方案》,每一项制度设计都有明确目标,也与经济社会大局息息相关。

  要畅通国民经济循环,要增强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环节一个都不能少。无论增强消费市场主体活力,还是办好消费促进活动,乃至打造消费升级平台,每一种助力都有积极效果。而在这个过程中,全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的消费意愿,将点燃消费者的消费热情。

  “315消费者权益日”是国际性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概念是由一家非盈利组织“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在1983年确定的,宗旨就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并且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

  消费权益心得体会 篇8

  昨天是3月15日消费者的节日,我昨天晚上看了央视的三一五晚会以后,我十分的感慨,这次和往年一样,都曝光了很多黑心商人的一些令人十分不齿的行为,看了这一次的晚会我对这些可怜的消费者感到十分的同情。

  这次令我最寒心的就是麦当劳,麦当劳它是全球连锁的,没想到他们会这么黑心,这样的快餐店应该尽早曝光他。记者就去调查了一下,到了里面,工员们虽然看着特别忙,其实他们闲得很,他们炸出来的所有的薯条什么的,全都已经超过了保质期,它们的机器都发出了嘀嘀嘀嘀的响声,他们也不管,继续把更多的油炸类食品放进了保温箱。而且,令我们更加不齿的是,一个员工他拿出了很多牛肉,但是不小心掉在了地下,但是他们仍然不以为然的把那掉在地上了的牛肉给顾客吃。这是多么的恶心呀,这样的,应该趁早把他在全球的店都给拆了,以免他再一次祸害人间。

  然后讲的就是金子,千足金、三个九,这些都是我们经常在黄金销售商店里看到表示黄金纯度的字眼。央视3.15晚会曝光黄金行业乱象,所谓的千足金,它意味着我们购买的黄金首饰是由纯度能够达到千分之九百九十九的黄金打造出来的。

  但是加了“铱”就不行了,很多都没达标,而是添加了另一种元素,“铱”在化学元素周期表当中与黄金紧挨着,它的密度与黄金非常地相似,但它的价格是黄金的五到十分之一。有很多很多的.厂家把“铱”缠在金子中,做成首饰来卖给消费者,他们那这些金子就当真正的金子一样买,甚至价格还比金子还贵,如果大家都去买他的金子,那他就赚大了。

  在我们的身边,有很多很多不良的企业家,他们会在很多很多的商品上做手脚,但是卖的价格比真品的还要贵,所以,以后我们就不要买他们的,让他们的奸计永远的不成。

  消费权益心得体会 篇9

  周四,又是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纪念日,这几天,全国人民都在关注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央视也会一如既往的举办"3.15"晚会,曝光一些没有良心、没有公德心的企业和事件。经营者这两天也很注意,也在尽力避免自己被投诉,避免自己的商品上了工商局的黑榜单。当然,各地工商局及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这两天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也很重视,也在加强市场检查力度,避免自己的辖区出现大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尤其是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当然,每一位工商执法人员都知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仅靠工商局单干很难做到。昨天和一位同事谈起此事,同事说:不知道消费者如何想。

  在平时,除了工商局,有哪个单位会想到消费者?消费者投诉时,谁会看到他们?"3.15"到了,突然会冒出很多单位,他们都在抢着宣传自己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上的职能,大有高过工商局之势。同事的话反映了当前我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部分现状。消费者投诉时,除了想到工商局,恐怕想到的就剩下到法院提起诉讼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到的到"有关行政部门申诉",除了工商局在不折不扣的落实,不知道还会有那个部门也在落实。

  我也希望自己的认识是片面的,毕竟,处理消费者投诉的部门越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会得到更大的保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不是只能靠处理投诉来实现?如何才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想,处理消费者投诉,是一种被动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部门更应该主动。实际上,工商部门、工商行政执法人员只要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就是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出的最大的贡献。

  法律法规宣传、打击商标违法行为,打击市场违法行为、广告违法行为、打击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等工作,有哪一项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无关?经营者主体资格合法、市场经营行为合法有序,经营者与消费者消费纠纷会减少,消费者投诉事件也会减少。一旦遇到投诉,经营者与消费者达成和解、能够依法作出赔偿或者补偿,工商局的处理投诉工作量也会减少,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会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如果各个负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部门都能依法履行职责,会是怎样的情况呢?

  消费权益心得体会 篇10

  3.15,是一个对消费者很重要的一个节日,对于那些欺骗消费者的人,我们要报告给国家,让他们受到法律的制裁。今年的3.15晚会也让我们看到了那些卖家的真正面目。

  开场的第一个厂家就让我大吃一惊,居然是“苹果”牌的`手机欺骗了消费者,别的国家的“苹果”牌手机如果在一年以内有问题会换一个新的手机,但是在中国却不换外壳,同样是一个品牌,为什么在中国和其他国家差别就这样的大呢?连“苹果”这样好的品牌都耍小聪明,那让我们消费者还会信哪一个品牌呢?

  还有一个就是黄金掺假,在黄金里面掺上铱,就成为了千足黄金,其实,根本不是这样的。而且那些商家还亲自给记者做了演示,记者大吃一惊,让我们看的也是大吃一惊,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可是事实就是这样,这样还让我们怎样去相信哪一家的黄金石真的呢?厂家为了贪图这些钱,竟然去掺假,难道不觉得愧疚吗?你们的良心就让你们这样的去做吗?我表示质疑。

  接下来就是一个更加不可思议的事情了,汽车的质量问题被很多人都打了一个问号,其中,质量最不好的,就是江苏的一家了,大众也不是很好。汽车真让我们担心,这不是小问题,而是关系着我们的生命和他人的生命,严重性有100%

  最后就是做假宣传的了,现在电视上有很多都是一些老人自称是“神医”给我们推荐药品,其实,那些都是假的,那些老人,只不过是演员,而里面的一些东西,有很多不好的东西,比如:辣椒油……说道这里,我必须要提醒一下身边的老人了,不要对广告上的花言巧语给迷惑了,那只是一个陷阱。

  3.15,一个给消费者诉苦的权利,我喜欢3.15!

  消费权益心得体会 篇11

  20xx年是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一年,消费者的利益与银行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息息相关,因此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从消费者切身利益出发,以改进银行业服务质量,提高金融稳定性,提升公众金融素质,支持行业发展,赢得社会尊重为目标。通过严格的行为监管,建立和维护消费者对银行业的信心和信任,以实现银行也整体安全、稳定、持续发展。

  在这一工作中,分行营业部从上至下每一位领导和同事都为此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切实地把消费者的权益放在了一个高度重要的地位上,从自身工作的`点点滴滴做起,发扬了为消费者着想的精神,作出了令人满意的成绩。在这项工作中,我们也收获了许多工作经验与心得体会。

  对于保护消费者的权利,事前预防是重中之重,只有把工作的责任心放在一个相当重要的位置,才能做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坚持“预防为先、教育为重、依法维权、协调处置”为原则,在营销过程、服务质量、内控管理上进行优化,保证每一位银行从业人员深刻理解,充分认识消费者权利保护的重要性,提升银行在公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

  此外,我们也做到了对全社会的消费者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和教育,以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质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与能力为目的,开展金融知识宣传与教育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对金融产品的认识水平,消除由于消费者对金融产品、金融市场、金融惯例的不了解而导致的误解与矛盾。近年来公众对于银行服务的许多方面通过舆论、媒体都体现出了一定的意见,而这其中绝大多数问题都是由于公众对于银行业务、法律法规的不了解而造成的,这既对消费者享受金融服务造成了不便,也在侧面促成了部分群众对银行的消极态度。因此通过对消费者进行教育,能够较理想地提升银行的行业信誉和公信力。

  对于消费者已经出现的问题,我们应继续深入投诉纠纷调解处置。在工作中我们做到对每一起投诉与反馈,均站在消费者的角度上切实体会对方的问题,通过疏导消费者的情绪,妥善处理消费者的纠纷,营造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缓解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与此同时,我们对于自身工作存在的缺陷和问题也要加强自我检讨,提振消费者对银行业的信心和信任。

  在20xx年,我们必将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运筹百步,始于一步”的工作思路,本着“振奋精神,克服困难,完成任务”的精神状态,着力推进工作纲要的贯彻落实,稳步开展各项工作。

  消费权益心得体会 篇12

  保护消费者权益,这是个我们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耳熟能详的的词,尤其是在近几年食品安全问题频发,更是引发了消费者对于自身权益的关注。但是还是有很多人缺乏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了解,以至于当自身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很少有人能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所以,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好好的学习一下法律知识,这样不但能普及我国的法律,而且也能促进我国法律的发展,不断健全和完善。经过一学期的学习,我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了一个更加深刻的理解,明白了日常生活中很多侵害我们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也懂得了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该法调整的对象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和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力,确立和加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基础,特别是对于因提供和接受服务而发生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做出全面、明确的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作用,是与其立法的目的和宗旨相一致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颁布,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确立和加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波律基础,弥补了原有法律、法规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调整作用不全的缺陷。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中有不少内容涉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如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等,但是对于因提供和接受服务而发生的消费者权益受损害的问题,只有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做出了全面而明确的规定。

  (2)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通过规范经营者应对维护消费者权益承担何种义务,特别是着重规范经营者与消费者的交易行为,即必须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从而也对社会经济秩序产生重要的维护作用。

  (3)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不是消费者个人之事,当代社会的生产和消费的关系密不可分,结构合理、健康发展的消费无疑会促进生产的均衡发展。没有消费,也就没有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成为贯彻消费政策的重要内容,因此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消费权益心得体会 篇13

  3月15日,又一次这么认真地观看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每年315都会看到一些令人气愤的信息,2020年也不例外。

  看了315晚会,这些无良商家真无耻,完全没有诚信可言。过期食品更换包装,相机质量有问题,最可恨我们手机预装很多无法卸载软件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

  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315晚会曝光了一些面包厂采用过期原料:发霉、生虫、过期食品流入身边面包房,记者卧底一家供货商公司,拍摄到,有的原料过期两年之久,有的甚至爬满虫子,而这只需撕标签就可改头换面重新上市。这样的问题食品竟堂而皇之一路绿灯地进入面包新语、浮力森林、可莎蜜儿等多家烘焙企业!这人心得黑到什么程度才能干出这事。这样的企业应该重罚!

  明明是药品,药品鱼肝油竟变成了针对婴幼儿销售的普通食品!浙、粤、鲁的.生产经营者透露,是通过打擦边球,套用标准来逃避监管,违规生产成婴幼儿食品。良心、诚信、责任各种缺,各种哎、唉、哀……谁让那么多人为钱是图了?

  每年315中国特色,独立自主“产权”?什么时候能在中国“彻底消失”?那么多的食品安全,那么多的产品质量,那么多的监管权利部门,那么多的企业人员在看,请问你们会有什么感想呢?

  人们期待和谐生活,真正感觉天天315,中央电视台的一年一次315晚会还远远不够啊。一个诚实守信的中国商人,就是对祖国的忠诚。天天315,天天讲诚信,今天由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