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扶持项目实施方案

时间:2023-05-17 10:36:03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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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扶持项目实施方案(通用5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移民扶持项目实施方案(通用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移民扶持项目实施方案(通用5篇)

  移民扶持项目实施方案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鄂政发〔20XX〕5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镇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工作,促进我镇移民经济社会发展,特制订柳山湖镇后期移民扶持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

  柳山湖镇移民农业生产开发项目

  二、项目地点

  柳山湖镇

  三、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是柳山湖镇移民生产发展的需要

  柳山湖镇党委、政府始终狠抓移民农业生产发展,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已逐步建成了优质稻、优质棉两大种植基地,发展现代农业,使柳山大米、棉花等作物种植远近闻名。但是柳山湖镇移民群众农业生产资金不足,市场竞争优势不强,对生产资料使用能力不够,需要相应项目资金、技术予以支撑,移民农业生产开发项目恰好弥补移民农业经济发展这一短板。

  2、项目实施符合移民扶持项目政策

  《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鄂政发〔20XX〕53号)文件精神中明确提出:对原迁移民安置后增长的人口实行项目扶持,用于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生产项目扶持,用于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柳山湖镇作为三峡试验坝工程库区移民集中安置区,是中央领导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联系点;湖北省、咸宁市工作的示范点;赤壁市确定的四化协调发展试点乡镇。移民农业生产开发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促进柳山湖移民农业生产的发展,提高项目区移民收入,符合国家农业政策和各级地方政府的发展方针。

  3、是项目区移民增收需要

  柳山湖镇作为全省仅有的两个移民建制乡镇之一,农业发展水平较低,传统作物仍占主导地位,农产品附加值普遍不高,农民平均收入不高,增收期盼较大。

  项目实施后,移民群众较项目实施前每年农业生产增产6000吨,经济收入增加650万元,且风险性极小,移民在农业生产发展上有很强的积极性,较大地提升移民农业生产市场竞争力和担风险能力。

  因此,项目的实施是必要的。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具备宽松的政策环境

  柳山湖镇作为三峡试验坝工程库区移民集中安置区,是中央领导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联系点、湖北省、咸宁市工作的示范点和赤壁市确定的四化协调发展试点乡镇,在项目实施上,具备相当宽松的政策环境和政策支撑。

  2、具有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能力

  柳山湖镇移民农业生产开发项目的实施,是在市政府的领导,由柳山湖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市移民局的业务指导的.,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为使项目实施落到实处,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强化统一管理,提高该项工作的效率,确保柳山湖镇移民农业生产开发项目顺利推进。

  3、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

  柳山湖镇党委、政府始终狠抓移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实施“两改一推一转”,一是推广优质稻建成了16000亩的优质稻基地;二是建成6000亩优质棉花基地,通过发展现代农业基地建设,使种植的柳山大米、棉花远近闻名。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四、项目实施的内容和资金预算

  (一)项目实施的内容:

  通过政府采购,以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的形式,采购移民农业生产开发所用的生产资料(氯化钾复合肥)。

  (二)项目资金预算:

  全镇后期移民6744人,人均补农业生产开发生产资料(氯化钾复合肥)折合人民币伍佰元,合计人民币叁佰叁拾柒点贰万元。

  五、资金来源

  后期移民扶持资金337.2万元。

  六、效益分析

  柳山湖镇移民农业生产开发项目实施后,国民经济内部收益率大于社会折现率,该项目的经济效益是很好的。柳山湖镇移民农业生产开发项目是一项发展传统农业的重大举措,该项目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可操作性。因此,该项目在改善移民生产活效果上是切实可行的,社会效益俱佳且稳,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项目实施后,移民群众较项目实施前每年农业生产增产6000吨,经济收入增加650万元,且风险性极小,移民在农业生产发展上有了很强的积极性,较大地提升了移民农业生产市场竞争力和担风险能力。

  七、项目实施管理措施

  1、成立由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组长,党政班子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实施工作。为保证项目实施工作的公开、透明,每个村选派2至3名移民代表全程参与项目的实施管理进行监督。

  2、项目通过政府采购审批后,采取社会公开招标的办法进行,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是具有招标代理甲级资质、政府采购甲级执业资质并且有较好业绩的专业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代理相关工作;中标单位必须是具有实力雄厚、诚实守信的专业经销商或厂家;经销商提供所有物资必须具有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并由质检部门现场抽样,确保合格率100%。

  3、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限,落实责任,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4、各村成立项目实施工作专班,负责项目实施的具体协调工作,保证项目实施的可操作性。

  移民扶持项目实施方案2

  根据上级安排,我镇铁山村被纳入移民后期扶持“整村推进”项目,为切实发挥好资金效益,让项目能惠及到广大的移民和群众,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铁山村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以落实移民后扶政策为主线,以改善人居环境、完善村级基础设施、增加移民户收入为目标,扎实推进移民后期扶持“整村推进”项目建设,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根据上级的要求和资金规模,按照“规划先行、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发挥效益”的原则,20XX年完成好铁山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移民产业等项目的建设。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298万元,其中人居环境改善133万元,移民产业发展4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25万元。资金来源为移民整村推进项目资金205万元,村级自筹与其他93万元。

  (一)人居环境改善(拟投资133万元)。直接受益人口2000人左右,其中移民人口180人左右。

  1.铁山村柏树岗移民幸福广场建设93万元。

  (1)广场绿化工程,拟投资20万元。

  (2)广场安装路灯20盏,拟投资5万元。

  (3)广场基础建设工程,拟投资40万元:

  ①广场北边主干道旁100米花坛建设和绿化(6万元);

  ②广场两横三竖1.5米宽共800米长左右鹅卵石小道(20万元);

  ③公共卫生间一所(8万元);

  ④垃圾分类驿站一处(4万元);

  ⑤完善排水供电系统(2万元)。

  (4)广场中心舞台或凉亭建设工程,拟投资20万元。

  (5)广场标牌标识及标志建设,拟投资8万元。

  2.修建便民生态停车场,拟投入15万元。

  3.移民小区商贸城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拟投入25万元:

  (1)对小区人行道共4000平方硬化铺砖改造(22.5万元);

  (2)加装路灯10盏(2.5万元)。

  (二)移民产业发展(拟投资40万元)。

  在柏树岗广场与湖南省七宝山硫铁矿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项目共建,投资40万元建设6间管理服务用房。采取公开招租的'方式将服务用房进行出租,出租所得收入由村集体和移民户按2:8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年分配一次,分配时间为租金收取后1个月内。

  (三)基础设施建设(拟投资125万元)。直接受益人口1800人左右,其中移民人口280人左右。

  1.新民组、其吉组水佳冲口沟渠标准化建设1300米,拟投入25万元;

  2.道德组:对组内6口大山塘维修加固,拟投入8万元;

  3.枫湾组、棉布组组道维修4公里,拟投入6万元;

  4.在沾潭片谭家组、扇背组修建标准蔬菜大棚15座,拟投入6万元。

  5.铁山老村部河道旁(长300米、宽5米)共1500平方米村道硬化,拟投入12万元;

  6.上下街组主干道,铁山完全小学至其吉、桐木、石塘组村主道提质改造2000米,约10000平方米,拟投入68万元;

  四、项目建设方式

  (一)对所有项目进行统筹规划部署,实行民主讨论,责任到人。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度,永和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对所有项目实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公开招投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让村民参与加强监管和监督。

  (三)所有项目由第三方质检机构验收审计,确保工作按照标准质量完成。

  五、工作步骤

  (一)20XX年7月底前(前期准备阶段)。成立铁山村“整村推进”项目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二)20XX年8月-12月中旬(项目实施阶段)。按规划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项目建设。

  (三)20XX年12月下旬至20XX年6月(项目验收阶段)。组织项目自查验收,并按要求申请上级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铁山村移民后期扶持“整村推进”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傅庭信任顾问,镇长祝易滔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杨斌,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刘科,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杨志前,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黄镇(常务),副镇长张凡、刘孝伟为副组长,党政办、纪检办、财政所、综治办、农业办、项目交通办、美建办、水管站、城建所、国土所、铁山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铁山村村部,由刘雨初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资金管理。

  1.建立财务制度。建立工程建设财务预算决算制度,自觉接受财务审计监督,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2.建立项目报账和检查验收制度。项目资金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实施,按照设计组织施工,按照项目质量规定组织竣工验收,财务部门依据验收报告进行报账。

  (三)强化质量管理。

  建立项目监理制度,聘请有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质量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理。制定可操作的技术规范,实行制定技术人员划片包干技术负责制,全面把好质量关,现场指导监督关、检查验收报账关,确保工程质量。

  移民扶持项目实施方案3

  根据《成都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大中型水库后期移民扶持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成财农[20XX]202号)文件下达了金堂县20XX年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扶持)2.25万元、《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成财农[20XX]177号)文件下达了金堂县20XX年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扶持)24.75万元、20XX年度市财政移民专项结余资金3.129739万元,20XX年度市财政移民专项结余资金3.64654万元,20XX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5.7089万元,共计项目扶持资金39.5万元。20XX年度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予以公告。

  一、项目名称

  官仓镇红旗村5组移民道路建设项目

  二、项目业主

  红旗村村民委员会

  三、建设地点

  红旗村5组

  四、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在红旗村5组建设移民生产生活道路0.671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宽3.5m,厚度18cm,水泥混凝土标准C30,碎石垫层10cm,开挖土石方550m3

  五、项目总投资

  项目投入资金39.5万元。

  六、资金来源

  中央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和移民专项结余资金。

  七、受益人数

  受益人数1200余人,其中移民70余人。

  移民扶持项目实施方案4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贵阳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促进库区及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20XX年1月,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移民局)印发《贵阳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XX年9月省人民政府修订了《贵州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20XX年6月省生态移民局印发了《贵州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从主体责任落实、项目和资金管理等方面责任再次进行了明确。制定《贵阳贵安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是对《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库移民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问题清单(20XX年版)的通知》(办移民〔20XX〕176号)工作要求的落实,也是加强贵阳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监督管理,促进政策贯彻落实,规范资金使用,维护移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各级移民管理机构工作主体责任的举措。

  二、起草依据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XX〕1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20xx年9月修订)>的通知》(黔府办发〔20XX〕38号)和《关于下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审批管理权限的通知》(黔移发〔20XX〕1号)等文件。

  三、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贵阳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送审稿)共分为总则、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实施、项目验收、项目资金管理、项目监督管理和附则共七章三十四条。

  (一)总则。

  主要针对依据、后期扶持项目解释、项目实施范围及类型、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工作机制和分级审批进行规定。

  按照贵州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审批管理权限的通知》(黔移发〔20XX〕1号)“各市(州)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向县级下放审批管理权限”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XX〕4号)“(九)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总体要求,省级有关部门要在做好宏观指导的基础上,统筹考虑项目投入、项目性质、县级部门承接能力等因素,进一步下放涉农项目审批权限,赋予县级相机施策和统筹资金的自主权。”,结合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际,授权县级移民管理机构牵头负责500万以下(不含)的后期扶持项目审批管理。

  (二)项目前期工作。

  主要针对后期扶持项目库建设、项目计划申报审批、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编制、审查等环节进行规定。

  内容主要参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XX〕38号)规定和贵阳市实际执行。

  (三)项目实施。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时间、建设要求进行规定。

  内容主要参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XX〕38号)规定和贵阳市实际执行。

  (四)项目验收。

  主要针对项目验收报件、验收程序、资产归属和移交、管护进行规定。

  内容主要参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XX〕38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黔发改建设〔20XX〕559号)规定和贵阳市实际执行。

  (五)项目资金管理。

  主要针对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分配、报账制等进行规定。后期扶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出台的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内容主要参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XX〕38号)规定和贵阳市实际执行。

  (六)项目监督管理。

  主要针对监督管理职责进行明确。

  内容主要参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XX〕38号)规定和贵阳市实际执行。

  (七)附则。

  主要针对细则实施时间和解释权限进行规定。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移民局)负责解释。

  移民扶持项目实施方案5

  为规范水库移民扶持项目的实施管理,根据《浙江省水库移民安置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移领办[20XX]23号)、《浙江省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库移民专项资金项目扶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移领办[20XX]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浙移资[20XX]111号)、《临安区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临招管办〔20XX〕7号)、《临安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临政函〔20XX〕78号)、《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安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函[20XX]41号)等文件的精神,结合临安区水库移民扶持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扶持对象与实施主体

  1、移民项目的扶持对象必须是经核定的大中型水库不登记到户移民村、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村以及小型水库移民村。

  2、移民项目的主要实施主体为移民村。若干个村联合建设的项目,可以由镇(街道)牵头并实施项目,但扶持的专项资金必须明确到村,项目产生的收益与产权按出资比例,归联建村所有。

  3、移民培训项目的实施主体可以是移民村、镇(街道)、有相应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对象主要面对大、中、小型水库移民,包括移民村的原住民。

  4、创业致富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可以是移民村,也可以是所在地的有一定移民入社比例的农业经济合作社。

  5、移民项目的扶持重点逐步由基础设施项目向创业致富项目转移,通过移民创业致富项目实施增强村集体经济。创业致富项目一般要达到以下三个条件:一是项目要明晰产权,明确管护主体,制订管护制度,产生的收益只能用于公共事业,比如用于养老、公益事业、其他公共设施建设等,不得用于吃喝招待与村干部工资性支出;二是以农业经济合作社为主体实施的创业致富项目,合作社的收益要根据移民项目资金的投入情况,划分一定比例或额度归村集体;三是因项目实施而增加的管护人员岗位,要优先提供给收入相对较低的水库移民或本村低保户。

  二、适用和扶持范围

  水库移民扶持项目(以下简称移民项目)是指包括各类大、中、小型水库移民扶持专项资金补助的,用于改善及提高大、中、小型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的扶持项目。包括:

  1、基本口粮田建设及水利设施配套建设。

  2、交通、供电、通信、社会事业等基础设施建设。

  3、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4、移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

  5、移民能够直接受益和增强移民村集体经济实力的生产开发项目。

  6、与移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其他项目。

  三、移民项目实行项目储备制度

  移民项目必须尊重与维护水库移民在后期扶持项目建设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各项目村必须按照要求进行民主决策,并形成会议纪要。

  1、镇(街道)的初步筛选

  镇(街道)要根据移民项目分配指标对项目按照1:2的比例、项目的轻重缓急等因素,按序把符合移民工作要求的项目进行初步筛选后上报区水库移民服务中心。

  2、移民项目的初步审核

  区水库移民服务中心根据年度项目安排,对项目进行初步审核,按当年项目指标数和项目的前期申报,召开办公会议,提出建议方案,提交民政局党委会讨论决定。未进入项目储备库的项目不得实施。

  四、组织申报

  从项目储备库中选择项目组织面谈,确定将实施项目的移民村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编报前期申报文件上报。

  1、项目面谈

  区水库移民服务中心将组织与被选中移民村的主要干部面谈,各镇(街道)民政办人员参加,相关项目村要对项目的实施方案、投资概算、资金筹措来源等进行详细的说明。项目需要与其他部门拼盘实施的,项目村必须向水库移民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2、项目公示

  确定实施项目的`移民村要将项目内容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五天。

  3、编报前期申报文件

  申报文件包括申请报告、前期现场照片、民主决策会议记录单、公示照片、现场方位示意图、工程投资估算、投资来源说明书、承诺书(一式两份)。各村联建的移民项目除按一般申报程序外,必须完成以下规定流程。一是召开联建项目相关村协调会议,明确各村投资比例,收益分成比例或项目受益政策,并形成会议纪要。二是各村向所在镇(街道)书面申请共同参与联建项目。三是镇(街道)对联建项目申请提出书面批复意见。

  五、项目的初步设计

  1、项目的初步设计流程

  区水库移民服务中心对前期申报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知移民村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分析和初步设计,区水库移民服务中心收到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组织对项目进行前期踏勘,踏勘结束后移民村编制项目预算,由水库移民服务中心委托审价单位对预算进行审核,最后移民村按审核结果组织项目招投标。

  2、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

  各项目实施村必须完成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文件。项目总投资300(不含)万元以上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或专业部门单独编制;总投资50(不含)-300(含)万元的,初步设计文件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或专业部门单独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与初步设计文件合并编制,或由项目实施村自行编制;总投资50(含)万元以下的,初步设计文件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或专业部门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不需编报。

  3、项目的前期踏勘

  每年初,对移民项目统一组织前期踏勘。符合要求的项目列入当年移民项目扶持计划,经区水库移民服务中心预算审价后允许开展招投标。同一项目内容只允许申报一次移民项目。

  4、项目的审批

  项目内容一经批准,其范围、用途、工程量、投资总额等不得擅自调整。项目需要其他各级部门审批立项的,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并提供批复资料。

  六、施工准备

  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召开招投标会议确定施工单位,招投结束后对招投标项目进行公告,然后及时与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并把招投标相关资料及时上报。

  1、移民项目名称

  项目招投标时,必须使用申报移民项目时命名的项目全称,移民项目命名规则:按“杭州市临安区XX镇(街道)XX村水库移民项目XXX建设工程”命名。

  2、项目招投标要求

  在项目进入招标程序之前,区水库移民服务中心会同区财政局对项目进行会审。会审通过后,分批次下达项目计划文件。实施单位与招投标机构应依据项目计划文件的要求,按《临安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临政函〔20XX〕78号)的规定组织项目招投标,项目下浮率必须按照文件要求的指导性意见执行。

  由各镇(街道)招投标办负责对招标内容进行审核,监督,指导。

  招标前,要在项目实施所在村、镇(街道)以及“临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议标)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5天,公告要明确招标的项目、工期、施工质量要求、施工资质要求、招标时间和报名截止时间等。

  项目招投标之后,也须在项目实施所在村、镇(街道)以及“临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告结束后尽快与中标单位尽快签订承包合同。

  采取何种招标方式,由各级招投标管理机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列入当年扶持计划的项目,要及时组织项目招投标,不能及时招投标的,项目自动进入下一年度扶持计划,或者予以取消。

  招投标会议结束后,招投标文件,中标单位标书,承包合同等要及时报区水库移民服务中心备案。

  项目勘测、设计、监理等费用参照相关规定执行,费用计入项目总投资,给予适当补助。

  4、招投标中标结果之外的工程量解决办法

  (1)因预算发生时间与实际决算时间差别,对项目进行预决算审核时,采用不同定额进行计算,而非实际工程量的变更产生的差额,可以不计入变更率。

  (2)因工程量变化而产生的,不论是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必须经区水库移民服务中心同意,同时由设计、监理、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协商后,可以在5%的范围内进行变更;项目变更增加在5-10%的,或增加部分在10万元以内的,向水库移民服务中心与镇(街道)招投标办申请变更经同意后,方可对增加部分必须重新进行设计、预算、审价,合同金额按审核价,并参考中标下浮率重新签订补充合同,变更数额较大,已超项目投资额度10%以外的,或增加部分超过10万元的,增加部分必须重新进行招投标,不经同意擅自变更的,水库移民服务中心对增加工程不予认可。

  (3)工程量减少幅度超过5%的,按比例减扣移民补助资金。

  七、项目建设

  1、施工要求

  除涉及土地审批、工程复杂的项目外,一般应在12月底之前完成移民项目,并做好工程决算。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由区水库移民服务中心收回补助额度另行分配。

  2、项目监理

  隐蔽工程量较大的项目,或技术含量较高有安全隐患的项目,必须有专业监理机构进行监理。其他项目,可以由移民村成立不少于3人的质量管理小组进行项目管理。

  3、项目延期施工

  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技术原因,施工期限需要延长的,由监理单位或质量监管小组书面提出延期建议,镇街签署意见报水库移民服务中心同意方可延期。如确因各种原因,项目无法实施的,予以取消。

  八、竣工验收和检查

  项目施工完成后,移民村及时准备项目竣工验收文件,开展自验,镇街初验,初验合格后向区局申请验收。

  1、镇(街道)初验

  项目完成后,镇(街道)应与村先组织初验,除民政办工作人员外,项目技术含量要求低的,可邀请各业务主管部门或镇(街道)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对于房屋、桥梁、水库等技术及质量安全要求高的项目,必须有专业机构出具验收报告。

  因为项目隐蔽工程量较高,要求请专业机构进行监理的项目,监理机构必须在隐蔽工程被隐蔽前,与移民村进行一次复核,并附详图和工程量计算式,提供有明显标示尺度的影像资料,经办人和复核人应在附件上签字。复核必须要有具体意见,禁止仅签原则性意见或只签名无具体意见。

  2、项目的检查验收

  初验合格后,向区水库移民服务中心提出验收申请。区水库移民服务中心对验收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组织现场踏勘。现场验收发现问题的,水库移民服务中心发送整改通知,移民村按整改通知要求对项目进行整改。

  3、项目的档案管理

  项目实施完成后,应及时建立项目档案。项目档案包括项目前期申报文件、设计文件、审批文件、招投标文件、工程预决算报告、项目审价报告、项目审计报告、项目验收资料及施工前后现场对比照片等资料。应在区水库移民服务中心、镇(街道)民政办及移民村三级都建立移民项目档案。招投标资料还需在镇(街道)招投标办存档,报账发票在村账镇代理中心存档。

  4、项目监督检查

  所有移民项目必须接受移民管理部门对移民项目进行抽查,抽查发现问题的必须整改,整改不能到位的,收回项目资金。

  九、项目审价

  项目必须通过预决算审价,审价单位采用区审计局或区财政局的中标单位,审价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必须整改到位并提交整改报告。审价报告与整改报告必须交区水库移民服务中心进行存档,移民项目必须由专业的审价机构组织审价。

  区水库移民服务中心,委托其对水库移民项目进行预决算审价,合同期满后,区水库移民服务中心根据区审计局或区财政局的中标单位名单,重新确定审价单位。预决算审价费用在省移民办下达的项目管理专项经费中列支。

  项目决算审价报告必须由实施项目的移民村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十、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临安市水库移民扶持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临民[20XX]58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