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精细化集镇管理实施方案

时间:2022-07-08 11:05:49 方案 我要投稿

乡镇精细化集镇管理实施方案(通用10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乡镇精细化集镇管理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乡镇精细化集镇管理实施方案(通用10篇)

  乡镇精细化集镇管理实施方案 篇1

  为更切实有效地遏制临时建筑(星铁棚)蔓延势头,消除临时建筑物安全隐患,确保我镇各项规划建设工作更好地开展实施,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决定对已实施的临时建筑物专项整治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以“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妥善解决”为宗旨,采取部门配合,上下联动,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有效处理好历史临时建筑物问题,逐步解除我镇已建临时建筑物中存在的建筑结构安全及消防等隐患,确保我镇已建临时建筑的安全性,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大涌镇临时建筑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住建局,由xx担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范围和内容

  1.整改范围:此次整治工作的范围为大涌镇行政辖区范围内,自20xx年9月1日前,在有土地使用证用地上搭建的临时建筑物。

  2.审批流程:办理历史临时建筑物备案登记的单位或个人需到大涌镇住建局窗口提交申请并交齐所需资料,由清违办组织专项整治小组成员对该建筑物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要求的则由各成员单位在《大涌镇临时建筑综合备案表》上加同意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成员单位发现该临时建筑物有不符合要求的,则将整改意见交清违办,由清违将各单位的整改意见统一后,通知业主领取《临时建筑物整改意见书》,限期从通知后一个月内进行整改,待整改符合要求后再进行备案登记。对整改限期通知后一个月内不按要求和不通过整改的临时建筑将不作备案,且将该临时建筑物列入镇“黑名单”内,待按要求整改通过后方可备案和在“黑名单”除名。具体审批流程见《临时建筑物备案登记流程表》(附件2)。

  3.缴费标准及使用期限:通过备案的临时建筑物需缴交村镇基础设施费配套为15元/m2,具体面积按测量图纸上面积为准,使用限期为二年。使用年限到期后须再进行复检,业主(个人或单位)须提前两个月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可续期一年。若备案的临时建筑物之前办理过规划报建并缴交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凭收据原件和报建批复书原件进行金额抵扣。

  四、职责分工

  依照职能范围和工作分工,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全力协助我镇本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具体分工如下:

  1.所在村(社区):核对《大涌镇临时建筑备案登记申请表》中临时建筑物基本情况资料,并提出初审意见。

  2.国土分局:重点核对业主所提供土地使用证及土地测量图的真实性及完整性,并对该临时建筑所在的土地进行土地类别审核及结合目前国土政策提出相关意见。

  3.住建局根据以下标准对建筑物进行检查:

  (1)建筑物不大于标准允许的顷斜度;

  (2)对建筑物构件(包括:横梁、受力柱、屋面檩条、墙体)是否存在严重的结构裂缝和扭曲变形隐患;

  (3)钢架构件是否存在生锈腐蚀情况;

  4.消防大队:

  (1)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的临时建筑进行强制整改,保障消除隐患。

  (2)检查临时建筑的安全疏散通道、消防各项设施的隐患。

  5.安监分局:指导申请单位或个人按照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督导整改。

  6.供电分局:临时建筑物办理报装用电手续时,必须出示《大涌镇临时建筑使用备案表》方可给予报装用电手续,必要时可协助清违办工作进行强制性停电。

  7.自来水公司:临时建筑物办理报装用水手续时,必须出示《大涌镇临时建筑使用备案表》方可给予报装用水手续,必要时可协助清违办工作进行强制性停水。

  8.执法分局:负责临时建筑管理工作及日常巡检监督。对镇联合部门界定须清拆的临时建筑组织进行清拆。

  9.镇清理违章建筑办公室:负责统筹临建建筑物专项整治工作。

  五、临时建筑备案登记流程

  1.申请单位或个人到住建局窗口办理申请,窗口办事员将资料收齐,并加以编号,将资料送给清违办公室;

  2.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审核资料,并安排时间组织相关单位到现场审查;

  3.住建、安监、国土、消防、执法、村的经办人到现场进行勘察,核对资料并在现场审查表填写意见(每星期二上午);

  4.现场审查后,各经办人持资料向部门领导汇报,于3个工作日内提出部门的正式意见,并在每星期五上午联合审批;

  5.根据联合审批的意见,制定综合整改意见书,由清违办经办人发出综合整改意见书;

  6.现场审查小组成员到现场复查,是否按整改意见书的内容规定整改;

  7.各部门提出登记备案意见,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名盖章,清违办出具《大涌镇临时建筑物使用备案表》资料备案后通知申请单位或个人到住建局窗口领取银行帐户缴交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用。

  乡镇精细化集镇管理实施方案 篇2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乡镇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工作有关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乡镇私人建房质量安全质量,促进我市村镇建设工作健康科学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NNN市小城镇办制定乡镇私人建房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乡镇房屋建设质量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确保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战略部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全市农村建房质量统一实施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乡镇私人房屋建设质量。

  二、工作目标

  三、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乡镇私人房屋建设质量。

  要充分认识乡镇私人建房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一定要振奋精神,正视困难,主要领导要亲自把这项工作抓在手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得力措施,确保乡镇私人房屋建设质量和安全。

  (二)加快检查进度,限期完成任务。各乡镇要以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和动力,在辖内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质量检查,认真分析私人房屋建设质量和安全存在问题的原因,切实制定补救措施,狠抓落实。

  (三)强化督查,抓好抓实。市小城镇办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继续组织有关部门跟踪督查。

  四、工作步骤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我市乡镇房屋建设现以砖混结构的楼房为主,砖混结构的楼房对质量和安全要求较高,但因管理体制不适应我市乡镇房屋建设的形势发展,当前农村建房质量隐患较多。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及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以及市有关会议精神,乡镇私人建房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关系到广大村镇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近年来,在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乡镇私人建房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但是,我市的乡镇私人建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情况存在不平衡,部分乡镇的乡镇私人建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仍处于空白状态,管理薄弱、设计和施工不具备资质,工程质量安全存在严重的质量隐患。因此,私人建房质量安全管理必须引起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认识,列入议事日程,层层做好动员,强化组织领导,把乡镇私人建房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的阶段。

  (二)明确职责,有序建设,完善管理体制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镇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机构,形成权责清晰、运转有效、管理有序地工作机制,加强对乡镇乡镇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及服务,确保所有村镇工程质量安全。

  乡镇私人建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实行领导责任制,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村镇建设的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要对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乡镇、街道建设主管部门应成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要设置至少2名监督员,具体负责乡镇私人建房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强制性监督管理,并按照管理权限,严格履行工程报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竣工验收管理的责任,确保私人建房工程质量、安全等管理工作有效落实。各区、市政府应将村镇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情况纳入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之中,严格考核。

  (三)建前申报,健全制度,严格管理程序

  乡镇私人建房工程的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建设的性质、规模及管理权限,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到所在乡镇、街道建设管理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并办理开工、定位验线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对不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工程,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要按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在规定时限内到工程所在乡镇、街道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在各乡(场、区)集镇(村庄)规划区内的农民自住建房,两层以内的由各乡镇(场、区)统一规范办理审批手续,核发“一书两证”或“一书一证”,使用农民建房通用图集。两层以上或投资30万元以上或建筑规模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所有新建、加层、改扩建房屋、开发房屋,由乡镇(场、区)集镇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上报市规划局统一办理规划准建及施工许可手续。严禁不经批准随意建房。单位建房一律由市规划局审批。规划区外的由各乡镇(场、区)按新农村建设要求规范审批并落实监督责任。

  农民建造两层及两层以上或投资30万元以上或30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以及加层、改扩建房屋,应当使用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图纸,并到市建设局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严把农民住房承建人施工资质关。农民住房承建人必须持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匠证方可承建农民、居民住房。住房建设竣工后,建房户要申请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进一步加大工程建设监管力度,根据原定计划,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乡镇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工作从2014年5月1日起进入监管。由市小城镇办牵头,所有监管人员分为二组,每组由质监、安监、执法三部分人员组成,开始建设监管大行动。全市分二片东南乡为一片,西北乡为一片。各乡镇城建所要明确一名质量安全联络员,结合建设局精细化管理工作伸延到乡镇。工作目标是符合报建要求(300平方米以上或30万)报建率达到80%,各乡镇质量安全联络员及时上报在建名单工作计划,质监、安监、执法每月要进二次巡查。巡查人员若发现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项目以及在村镇规划区外擅自进行建设的,应立即责令停止施工并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强制性技术标准

  乡镇私人建房工程的勘察、设计、开发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把执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作为质量管理的重点,建立严格的内部保证体系,各阶段、各工序、各环节都要严格把关,确保各项强制性标准在乡镇私人建房建设的全过程得到认真执行。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进行复验,重要的建筑材料以及混凝土、砂浆强度试块必须执行见证取样制度。从事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立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自保体系,并为作业人员提供良好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施工现场应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加强对深基坑、大型模板、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用电等重点内容和重点环节的监控,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乡镇、街道建设主管部门应对辖区内村镇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要建立村镇建设工程监督档案,每周召开一次质量安全专题会议,分析、布置、检查本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质量安全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有完整的质量安全检查记录,对本辖区存在的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上报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有决议、有检查、有落实。

  (五)加强服务与培训指导,全面提高村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各乡镇、街道建设主管部门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应完善相关政策,主动服务,建立简捷、顺畅、高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培训指导,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引导乡镇私人建房工程健康发展,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村镇经济的良性发展。

  乡镇精细化集镇管理实施方案 篇3

  为加强乡镇财政管理,逐步缓解乡镇财政困难,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管工作的通知》(财预〔20xx〕402号)及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云财预〔20xx〕38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按照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实行“乡财县管乡用”。通过县级财政部门直接管理和监督乡镇财政收支,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确保乡镇既得利益,充分调动乡镇发展经济、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在确保人员工资、机构运转的前提下,确保重点支出;进一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加强管理,提高理财水平,确保乡镇基本支出需要,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的不合理增长,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缓解乡镇财政困难,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促进县乡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乡镇财政管理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县乡分税制财政体制不变的原则,县对乡镇继续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二)坚持乡镇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的原则,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方式,乡镇预算内外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仍归各乡镇所有,仍然属于乡财乡用、乡事乡办。

  (三)坚持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原则,乡镇财务审批仍实行乡镇长一支笔审批制度。

  (四)坚持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的原则,乡镇的债权债务仍由各乡镇享有和承担,乡镇在保证基本支出的结余资金首先要安排偿还债务。

  三、乡镇财政管理改革的内容

  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是在现行财政体制和政策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对乡镇财政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支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财政管理方式,由县财政直接管理乡镇财政收支。

  (一)预算共编。乡镇财政所上划县财政局管理,乡镇财政所作为县财政的派出机构,代县财政履行相关职能。为体现预算严肃性,县财政将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等方面强化监管力度,不断规范乡镇财政收支管理。对乡镇预算编制、预算调整等重要环节实行乡镇自主编制、县级审查批准,达到预算共编的目的。

  乡镇的预算由县财政局按有关政策,结合各乡镇财力实际,兼顾需要与可能,明确预算安排顺序和重点,提出指导性意见;乡镇根据指导性意见及相关标准,由乡镇政府编制乡镇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报县财政审核后统一编制县乡财政收支预算,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由县财政批复各乡镇执行。

  年度执行中乡镇需要做预算调整的,由乡镇提出年度预算调整方案,报县财政局审核后统一编制县乡财政年度预算调整(草案),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批复各乡镇财政年度预算调整。

  (二)账户统设。取消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由县级财政部门代理乡镇财政总会计账务,乡镇采用“零户统管”财务管理方式,核算乡镇各项会计业务。在保持单位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乡镇财政在各银行和金融机构的所有账户,按有关规定由财政所在各乡镇金融机构统一开设“基本账户”、“上级专项资金专户”、“村级资金专户”及“收入汇缴专户”。“基本账户”用于核算乡镇除工资以外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上级专项资金补助;“上级专项资金专户”用于核算省级以上政府或财政部门要求开设的专项资金专用账户,如扶贫资金、国债资金等;“村级资金专户”用于核算乡镇代管的村级资金,继续实行“村账乡代管”;“收入汇缴专户”用于核算乡镇组织的各项非税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周转金回收上解。县财政在调度资金时采取分户管理,封闭运行,互不挤占。乡镇人员工资由乡镇财政所按月上报工资数据,县财政委托各银行或金融机构代理发放。

  (三)集中收付。乡镇的各项收入统一纳入县级财政管理,乡镇的各项支出统一由县级预算安排。乡镇的税收收入由税务部门征收后按规定缴入县级金库,并由县财政根据财政管理体制明确的收入分配关系相应下划各乡镇。应纳入预算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由乡镇通过“收入汇缴专户”集中汇缴县级金库。预算外收入、捐赠收入、企业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由乡镇通过“收入汇缴专户”集中缴入县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乡镇所需支出,按照批复后的乡镇预算,由县财政按进度拨付或支付;预算外资金支出各乡镇根据存量及需要,提出用款计划,报县财政核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采购统办。乡镇在年初编制支出计划时,根据统一的标准和办法,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由乡镇在年度预算范围内提出申请和计划报县财政局进行审核,经批准后由县采购中心按政府采购程序实施统一采购,采购资金由县财政按规定的程序支付。

  (五)票据统管。乡镇使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行政事业性往来款项统一收据、罚没票据等票据,仍然由县财政局票据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加强源头控制,严格票据领发核销制度,票据的领用、核销等工作必须有专人专职负责,乡镇票据采用“限量领用、定期核销”的管理办法,做到票款同行、以票管收,严禁坐支、转移、隐匿收入。未经省级财税部门监制和印制的票据均视为非法票据,乡镇不得使用。

  四、认真落实各项配套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次改革工作,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乡镇及县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某县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及时安排部署,由于此次改革工作时间紧、范围广,各乡镇必须成立专门的机构,保证我县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调整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按照积极稳妥、简明规范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充分考虑农村税费改革对乡镇财力的影响,加大对困难乡镇的转移支付力度,从体制上保证乡镇工资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等基本支出需要,调动乡镇发展经济、培植财源和组织收入的积极性。

  (三)严格控制乡镇财政供养人员和债务的不合理增长,做好“四项”清理工作。一是清理乡镇财政供养人员。建立供养人员工资档案,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清理清退乡镇各类超编人员、不在编人员和自聘人员,优化财政供给范围。二是全面清理乡镇单位银行账户。除规定保留的银行账户外,其他账户一律取消。三是清理各种财政性票据。四是清理核实乡镇债权债务。将乡镇政府的所有债权债务逐一登记,上报县财政局备案。乡镇原有的各项债权债务关系不变,乡镇政府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积极化解既有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制定防止新增债务和消化旧债的具体措施。

  (四)切实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根据乡镇收支规模和实际情况,明确各乡镇财政支出范围、支出标准、审批程序等,合理确定乡镇财政支出顺序,乡镇财力要首先用于保证机关人员工资发放,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和社会保障补助支出需要;其次是安排农业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支出。合理确定公用经费定额,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会议、招待、公车、电话等一般性开支。

  (五)建立稽查制度。乡镇所属单位和村级财务收支凭证由乡镇财政所稽核后,根据有关规定和资金性质审核无误后登记入账。乡镇财务收支未及时报账或改变资金用途的,县财政局将停拨其经费;乡镇实现的收入未及时入账或票据未及时缴销的县财政部门将对其停发票据,如发现有使用非法票据,县财政将在乡镇的预算中直接扣缴违纪资金。

  (六)严明改革纪律。乡镇应进一步提高对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的认识,加强领导,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财务检查。不准在实行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之前私分资产、滥发钱物。否则一经发现,除没收违纪资金外,还要追究乡镇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实施步骤

  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工作分为以下5个阶段实施。

  (一)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11月):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制定试点方案和有关配套措施。

  (二)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印发有关文件,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进行宣传发动。

  (三)清理清查及培训阶段(20xx年12月底以前):组织人员深入乡镇清理银行账户、清理债权债务,清理预算外资金及各类票据,清理编制和人员。

  (四)具体实施阶段(20xx年12月至20xx年1月):确定乡镇财政所人员岗位和职责,开设新的乡镇账户,进一步完善县乡计算机网络建设,按试点方案的要求实施对乡镇财政收支的试点改革。

  (五)总结完善阶段(20xx年12月):对改革运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提出巩固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乡镇精细化集镇管理实施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提升管理水平,实现城市管理标准化、精细化、制度化和长效化,建设富饶、和谐、生态xxx。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生态宜居xxx为统揽,以推进城市治理工作为抓手,聚焦“追赶超越”目标,坚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构建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区域管理体系,完善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确保责任没有盲区、整治不留死角,为建设生态宜居文化旅游名镇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提升城乡环境为目标,以城乡道路、单位院落为重点,采取“一路(院)一长”的管理方式,落实工作责任制,及时发现、协调、解决城乡市容市貌、市政设施、交通秩序、绿化管理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等环境卫生工作难题,努力营造整洁、有序、和谐、优美的城乡环境。

  三、工作机构

  为确保“路(院)长制”工作有效开展,成立xxx镇城市管理“路(院)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副镇长担任,各组办主任及各村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名镇办,办公室主任由镇政府分管副镇长担任,副主任由名镇办主任担任,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

  四、“路(院)长”职责及工作内容

  (一)“路(院)长”职责

  按照“一路一长、条块结合、属地管理、驻地单位各负其责”的原则,确定镇、村三级路(院)长。

  镇党委书记、镇长为一级路(院)长。

  各包村分管领导、驻地单位负责人为二级路(院)长。

  各村书记、村主任为三级路长。

  各级路(院)长以责任道路为单元,以城乡市容市貌、市政设施、交通秩序、绿化管理和环境卫生工作为重点,按时巡查,及时了解、跟踪、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组织开展城乡综合治理工作,并向整个包抓区域延伸、扩展,落实各项长效措施,确保环境卫生整治、街区管理有序。

  各级路(院)长以本部门院落为单位,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确保院落环境优美。

  (二)“路(院)长”日常巡查内容

  责任路段、责任区域的日常巡查内容分事件、部件两大类:

  1、事件类。禁止沿街店面出店经营;取缔无照经营游商,规范流动摊点实行定时、定位经营;禁止在建筑物、构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乱张贴广告等;道路卫生整洁,无各类垃圾;禁止在绿化设施上晾晒衣服、被子、拖把等;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采取高噪音方式招揽顾客、施工工地噪音扰民;国道边禁止机动、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施工场地周边环境保持整洁,无乱堆放放,车辆车轮经冲洗后方可在道路行驶,禁止带泥上路;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车辆采取密封、覆盖等措施,按规定路线行驶,禁止沿途抛撒;无违法搭建筑物、构筑物;禁止无照运营黑车拉客;禁止餐饮业油烟污染;及时处置流浪乞讨及其物品堆放、各类治安和交通违法事件等;禁止破坏绿化树木、公共设施等;禁止随意倾倒、焚烧垃圾杂物等。

  2、部件类。确保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公共站台、交通信号灯、路名牌、门牌)、绿化设施(包括树木、围护设施)、通信井盖和污水井盖、交通标志标线、监控设施、管线(包括供水、供电及其附属设施)、广告等各类市政设施设置合理,保持完好、整洁和正常运行。

  (三)职能单位责任分工

  按照“一路一长,条块结合,属地管理,驻地单位各负其责”的原则,确定镇、村三级路(院)长。

  各村、驻地各单位要各负其责,根据职能分工对“路(院)长”交办和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

  五、工作标准

  (一)环境卫生。

  (二)环境秩序。

  (三)门前“三包”

  六、工作流程

  “路(院)长制”实施巡查→反馈→协调→处置→督查的管理流程。

  (一)巡查:一、二级路(院)长每周巡查至少2次,三级路长每周上路巡查至少2次。

  (二)反馈:路(院)长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对需要相关部门、单位处置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对应部门、单位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的部门、单位要及时解决,领导小组办公室跟进督促处理。

  (三)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路长反馈的问题要及时跟踪督促相关责任人按时限处理,对需要有关部门协调处理的事项应及时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做好各路(院)反馈问题的收集、派发,并做好登记造册工作,以备“路(院)长制”领导小组定期检查。

  (四)处置:“路(院)长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责任人要按照各自职责及时处置,并回复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督查:“路(院)长制”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切实做到反映问题的跟踪落实。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各村、各驻地单位要充分认识,强化城市治理工作意识,切实把“路(院)长制”这一工作组织好、实施好、落实好,方案要细化到村组,实现辖区所有道路(包括村内道路)全覆盖。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广泛发动、人人参与”的良好工作环境,提高“路(院)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为城乡环境秩序整治和“路(院)长制”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村、各驻地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好相关人力、物力、财力的保障工作,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要在路段与路段之间、路段与产权单位之间建立“路(院)长”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区,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路(院)长”监管体系。要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便于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四)认真履职,严格督查。各级路(院)长要认真履职,加强巡查,及时解决有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通报各级路(院)长工作情况,督促做好问题的整改,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镇纪委要依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问责、追责。

  乡镇精细化集镇管理实施方案 篇5

  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估各村和各科室履行职责、服务发展的实绩成效,进一步发挥考核与绩效管理的导向、监控和激励作用,促进全镇干部作风转变和管理创新,确保“苦干五年争当亿元财税乡镇”发展目标如期实现,根据县委、县政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从严治政,争先进位;

  (二)统筹管理,分类评估;

  (三)量化指标,规范考核;

  (四)注重实绩,群众认可;

  (五)强调结果,兼顾过程;

  (六)奖优罚劣,末位淘汰。

  二、实施范围

  (一)各科室、各村共计39个单位分两类实施

  1、各村(30个);

  2、镇机关科室(9个)

  三、考评内容及评分单位

  (1)招商引资工作由镇招商领导小组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2)项目建设工作由镇经济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3)新农村建设工作由镇社会事务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4)和谐稳定工作由镇综治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5)各村任务目标完成情况、服务经济发展情况由镇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考绩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6)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由镇党政办、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7)党风廉政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及依法行政由镇纪委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8)全民创业工作由镇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9)精神文明建设由镇社会事务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10)计划生育由镇计生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11)现代农业由镇经济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12)财政收入由镇经济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13)教育工作由镇党政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各评分科室要分别就各自负责事项制定详细的评分办法,6月20日前报镇考绩办,经镇考绩办审核把关,报镇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公开。各项评分上报后,报镇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作为年终奖罚依据。

  四、实施步骤

  (一)指标设置

  1、各类别一级指标为重点工作、日常工作、公众评议、领导评议、第三方评估。

  2、各类别二级指标分别为:村19个、镇科室15个。

  (二)进展跟踪

  1、各村、各科室要严格执行“日记录、周报送”工作制度,每周首个工作日将上周工作进展情况报送镇考绩办。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要随时报送。

  2、镇考绩办每周对各单位上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和汇总,摘要编发工作动态简报,报送镇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阅示。

  3、镇考绩办每月采取随机抽查、重点督查、跟踪追查等方式,对各村、各科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过程监督、验效问责。督查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日志记录、各项制度落实、日常工作完成、重点工作进展、难点工作推进等情况。

  (三)季度通报

  1、各村、各科室每季度前两个工作日将上季度指标完成情况报送镇考绩办。

  2、各评分单位于每季度过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评分,并将考评结果报送镇考绩办。

  3、镇考绩办根据评分汇总和日常督查情况,对各村、各科室各单位每季度得分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镇大会通报。

  (四)年终总评

  1、指标评估。各村、各科室于2015年元月1日前将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报送镇考绩办;各评分单位于2015年元月5日前完成考核评分并将考评结果报送镇考绩办。

  2、社会评价。由公众评议、领导评议、第三方评估三项评议构成。公众评议是指依据民主评议和企业评议两项结果对各单位进行量化计分;领导评议是由镇领导对各单位进行评议;第三方评估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统计学方法实施评估。

  3、汇总公示。镇考绩办在核实认定指标得分和评议得分基础上,综合加、减分因素,于2015年元月10日前完成得分汇总并公示(5个工作日)。

  4、确定结果。经公示、复核,确认评估结果,于2015年元月底前报镇党委会最后审定。

  五、评分方式

  (一)评估分值

  评估实行百分制,各村、各科室均采取指标评估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指标评估占90分,其中重点工作为60分,日常工作为30分,按照四个季度计分权重为10:10:10:70;社会评价占10分,其中公众评议(包括民主评议、企业评议)、领导评议、第三方评估分别为3分、4分、3分,社会评价分半年和年终两次进行,权重分别为30%和70%。

  1、指标评估。各评分单位以量化的考核与绩效管理指标为评估标准,对各村、各科室工作进行公开考核计分。

  2、公众评议。以我镇民主评议和企业评议结果为依据进行加权计分。不在两项评议范围的单位,参照该办法纳入评议。

  3、领导评议。由镇领导班子成员采用等级评估划档(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的方法,对各单位目标完成情况作出绩效评估,按不同档次(分别以4分、3分、2分、1分)计分。

  4、第三方评估。委托评估机构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采用等级评估划档(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的方法,按不同档次(分别以3分、2分、1分、0.5分)计分。

  (二)评价方式

  1、公众评议由镇纪委负责;

  2、领导评议和第三方评估由镇考绩办负责。

  (三)加分因素

  1、发扬“见红旗就扛,逢第一就争”的精神,所做工作获国家级表彰或奖励的加10分,获省部级表彰或奖励的加5分,获市厅级表彰或奖励的加3分,获市委、市政府主管部门或县委、县政府表彰或奖励的加1分;会议典型发言按获同级表彰加分;获中央、省、市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分别加5分、3分、2分;省、市、县在我镇检查指导工作,分别加5分、3分、2分。加分项目以正式文件、证书等为依据,由被考核单位提供,经镇考绩办审核后予以加分;

  2、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由镇招商领导小组、镇经济办拿出加分意见;

  3、争取政策资金和扶持资金数额较大的,由镇经济办拿出加分意见;

  4、各村、各科室在全民创业方面有突出成绩的,由镇创业办拿出加分意见;

  5、镇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征地拆迁、造林绿化、城镇建设、农村改造提升等阶段性重点工作,由各牵头科室拿出加分意见;

  第2-5项加分项目,由镇考绩办审核汇总后,报镇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适当加分。上述5项加分最高不超过30分。

  (四)减分因素

  1、纳入考核与绩效管理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受到查处的(自查自处的不减分),每起减2分;

  2、所做工作受到中央、省、市通报批评或中央、省、市领导给予否定性批示的,分别减5分、3分、2分;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受到镇党委、政府通报及主要领导批评的,每起减2分;

  3、环境建设、社会治安、信访稳定、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项工作因失误被问责的,每次减2分;

  4、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未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根据完成情况,由镇招商领导小组、镇经济办拿出减分意见。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经考核不实或落实不到位的,上一年度考核所得分数,在下一年度相应扣除;

  5、各村、各科室在全民创业方面有突出成绩的,由镇创业办拿出减分意见;

  6、用不正当手段影响评分单位不能客观公正评分、影响恶劣的,每次减5分。

  第4、5项减分项目,由镇考绩办审核汇总后,报镇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适当减分。其他减分项目经镇考绩办审核后予以减分。上述6项减分最高不超过20分。

  六、结果运用

  (一)评估得分=指标评估得分+社会评价得分+加分-减分。评估结果经镇考绩办确认,报镇党委会审定后,通报全镇。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其中,每类被考核单位前25%(含)为优秀,25%至75%(含)为良好,最后1名为较差,其他为一般。

  (二)评估结果与干部年度考核挂钩。被评为优秀、良好的村和科室,其干部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分别按2人执行;被评为一般的,其干部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被评为较差的,其成员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档次,公职人员原则上不评定“优秀”等次。

  (三)被评为优秀的村和科室,给予适当奖励,用于补充办公经费、奖励有功人员。同时,机关科室可优先推荐1—2名副科级后备干部。

  (四)被评为一般的村和科室,主要领导向镇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同时,镇党委派出督导组,帮助分析问题,研究整改措施,解决权力配置、工作机制、管理制度、工作纪律等方面的不足,有针对性地落实整改,作为下一阶段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改进的依据和方向。

  (五)被评为较差的单位,对主要领导予以黄牌警告,通报全镇;班子成员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绩效工资)。下一年度,该科室干部不予提拔重用。连续两年被评为较差的村和科室,对主要领导予以免职。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和科室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切实抓好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并报镇考绩办备案。

  (二)制定方案。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和科室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并报主管镇领导批准后实行,同时报镇考绩办备案。

  (三)严格执行。各评分科室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评分客观、公正;要明确专人,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相关材料和数据;要与镇考绩办积极沟通、全力配合,推进工作顺利开展。对工作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给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相应党政纪处分,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四)教育培训。对被X职的村和科室领导、被问责的工作人员,由镇党政办安排离岗培训,提高其履职能力,培训合格后再安排适当工作。

  乡镇精细化集镇管理实施方案 篇6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有关政策规定,为了切实加强土地管理,防止乱占、滥用耕地,规范耕地占用税征收行为,落实好镇政府下达的耕地占用税征收任务,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依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征缴历年拖欠的耕地占用税税款,对恶意拖欠的单位和个人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严肃税收征管。

  二、征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征收。

  三、征收范围及时限

  凡在我镇辖区内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征收时限,从20xx年3月20日起主要征缴20xx年3月20日以前发生的耕地占用税。

  四、征收税额标准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从实际占地之日起,开始依法征收:一是对20xx年1月1日以后占用耕地的纳税人,根据调整后的法定税率,按每平方米30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二是对2008年1月1日以前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主动交纳或征收不到位的,按调整前的每平方米8元进行查漏补缺,按标准足额征收。

  五、工作实施步骤

  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扎实效果,整体工作分为调查摸底、组织征收入库和依法执行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调查摸底阶段(3月20日-3月31日)

  由各村民情书记集中时间对我镇各村耕地占用情况进行全面登记造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核实,实实在在的摸清和掌握全镇耕地占用税税源的基本情况,然后召开动员大会,全面组织征收。

  第二阶段:组织征收入库阶段(4月1日-4月15日)

  在摸清税源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划分类别,依据税法政策,统一思想,定出政策界限和征收办法,并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向纳税人下达《纳税通知书》等税收法律文书,明确纳税时间、地点、税额,统一组织征收。

  第三阶段:依法执行阶段(4月16日-4月30日)

  坚决杜绝漏征、漏报现象发生,对拒不交纳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将运用法律手段进行强制执行。

  六、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保障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顺利进行,给耕地占用税征收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及时处理耕地占用税征收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依法打击和严厉查处偷税、漏税和抗税行为,镇政府决定成立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领导小组,为耕地占用税征收保驾护航(耕地占用税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二是强化责任。

  由于我镇耕地占用税征收治理不规范,纳税人纳税意识不强,征收难度大,所以我们把全镇广大党员干部带头纳税作为耕地占用税征收的切入口。各村支部书记是这次耕地占用税征收的第一责任人,本人要带头纳税,同时要配合征管部门,将本村应缴耕地占用税的村民名单拿出来,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督促其主动纳税。机关干部及全体村干部要全力以赴,密切配合,特别是民情书记,要积极主动到村里协助征收工作,坚决打好征收会战,在征收活动过程中严禁无故请假,除非有极特殊事情,请假必须由镇长亲自审批。

  三是落实任务,兑现奖惩。

  镇政府将根据目前掌握的各村耕地占用情况,把任务分解到各村,各村民委员会要根据指标把任务量化、细化、落实到户、并积极协助征收。征收工作结束后,镇政府就此项工作根据各村在征收过程中的态度、配合程度、征收数额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出一、二、三等奖,给予适当奖励。对工作措施不力、不积极配合或人为设臵障碍,致使此项工作落后,甚至无法开展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工作要求

  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是当前我镇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合,各村、各部门要站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高度,支持财税部门做好依法征税工作。各村民委员会要做好耕地占用税的政策宣传和协助征收工作;公安、司法机关要加强与税务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做好涉税案件的查处工作,切实加大对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维护税法的严厉性;征管部门要以这次耕地占用税征收会战为契机,必须做到标本兼治。治标就是要加大耕地占用税征收政策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舆论,增强纳税人的自觉纳税意识。治本就是要形成制度,依法纳税,依法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实现应收尽收。要求土地、村镇办等部门今后凡不缴纳耕地占用税的一切建设项目不予审批、报批,包括农户建房,切实建立长效机制。在征收过程中,镇党委要按有关规定对拒不配合,拒不作为的村、组干部,坚决追究其责任,以确保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乡镇精细化集镇管理实施方案 篇7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逐步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体系,充分发挥乡镇财政的职能作用,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意见》(金政办[20xx]103号),特制定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乡镇财政自建立以来,对完善基层政权建设和繁荣农村经济社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公共财政体制的逐步建立,乡镇财政职能逐步拓展,但在乡镇财政管理中也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与问题。党和政府大力实施强农惠农政策,面向农民的直接补贴和支农项目资金逐年增加,乡镇财政职能实现了由过去向农民收钱的“征管型’,向现在给农民发钱的“服务型”转变、由过去抓收入为主的“收入型”向现在管理财政收支的“收支并重型”转变、由过去的“单纯业务型”向现在的“综合协调型”转变。因此,推进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非常必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必将有利于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有利于促进乡镇财政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主要内容

  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主要内容涵盖了财政工作的各个方面,概括起来为“十化”。在财政管理、财政服务、监督检查、信息建设、内部管理、办公设施、队伍建设、绩效考评、责任界定、财政文化等十个方面作了科学的归纳,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各乡镇一定要全面把握,并结合乡镇自身特点,突出财政所个性,在“十化”中选出适合自身特点的“几化”做大做强,精益求精,形成特色。

  (一)坚持依法理财,做到财政管理规范化

  乡镇财政要加强预算管理,合理编制乡镇财政收支预算。乡镇预算实行“以乡镇为主体、区乡共编”的预算编制模式,基本支出预算要明确到项,项目支出预算要明确到项目的具体内容、实施时限和目标绩效。区财政要加强对乡镇预算编制的指导,制定和完善乡镇支出定员定额标准,并实行乡镇预算区级审查制度。加强乡镇财政收入征管,建立健全财政与国税、地税部门之间的征管协调机制,实行统征统管。加大契税、耕地占用税和非税收入的征管力度,特别是对“二手房”交易必须进行全面评估,以评估价作为契税计税价格;取消乡镇执收(罚)单位非税收入过渡账户,利用征管软件在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开票征收,严格实行收(罚)缴分离。加强乡镇财政支出管理,按照“保重点、促发展”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支出范围、支出标准和审批程序。乡镇工资要全面实行打卡发放,单位经费支出必须经乡镇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字、乡镇长“一支笔”审批后方可支付。建立乡镇支农资金项目库,规范项目申报和管理,全面实行项目公示制、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区级报账制、决算审计制、管护责任制、绩效评价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乡镇政府采购管理,乡镇政府采购支出必须按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执行。进一步完善惠民资金管理和发放机制,加强补贴对象基础数据的动态管理,根据补贴政策编制和审核补贴清册。对各类补贴到人的惠民资金,必须严格按照“惠民直达工程”的要求,实行“一卡通”发放。加强乡镇债务管理,建立和完善乡镇债务信息数据库。按照“锁定旧债、控制新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原则,乡镇财政每年要拿出新增财力的20%用于化解债务,举借新债必须报区政府批准,确保乡镇债务只减不增。要进一步完善区乡财政体制,合理划分区乡财政收支范围和收支基数,实行一定几年不变。在保证乡镇既得财力的同时,逐步建立乡镇最低财力保障线制度和区级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为乡镇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三十铺镇、施桥镇、先生店乡为财政管理重点乡镇。

  (二)增强大局意识,做到财政服务优质化

  乡镇财政要按照“高效快捷、便民利民”的要求,在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或财政所原支付中心设立惠民服务窗口,及时宣传各项惠民政策,主动接受群众的咨询。要以转变乡镇财政职能为突破口,依托惠民服务窗口,对群众申请办理的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加大财税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对企业的财务指导,为企业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和加强财务管理提供全方位的咨询和服务。要积极拓展服务乡镇经济发展的空间,采取财政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产品基地建设和龙头企业发展,努力建设服务型财政。望城街道、张店镇、城北乡为财政服务重点乡镇街。

  (三)完善监管机制,做到财政监督常态化

  乡镇财政要完善预算监督制度,推行预算内容、执行结果的公开,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监管机制,加强项目论证、立项、申报、实施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对上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以及其他部门下达的专项资金,不论实施主体是乡镇政府还是主管部门,乡镇财政都要全程参与监督,并及时将项目实施效果、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等信息上报区财政部门。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监督方式,全面落实资金打卡发放违规违纪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保证服务监督电话、手机短信、电信语音信息查询等渠道畅通,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户。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建立健全国有资产配置、使用、评估、处置等制度,实行实名制台账登记管理,鼓励乡镇单位对国有资产进行调剂使用,逐步建立乡镇资产共享平台,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依托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实行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代理服务,强化对村级财务的指导和监管,切实把村级财务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和规范农村收费管理,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严禁乱摊派、乱收费现象发生,努力优化农村经济发展环境。毛坦厂镇、中店乡、望城街道为财政监督重点乡镇街。

  (四)推进资源整合,做到信息建设一体化

  区财政要将乡镇财政网络建设纳入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以互联网为依托,以“金财工程”为支撑,搭建现代化的信息管理平台,为推进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供必要的技术保障。要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将财政部门内部的预算编制、乡财区管、非税收入、惠民直达、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管理等网络资源进行整合,统一打包到“金财工程”中,建立区乡财政部门内部以及乡镇财政与部门之间互联互通的一体化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区乡财政要在确保网络畅通的前提下,积极探索跨地区、跨行业的网上申报、审核、审批、信息反馈等业务,努力提高乡镇财政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清水河街道、三十铺镇、毛坦厂镇为信息建设重点乡镇街。

  (五)优化业务流程,做到内部管理高效化

  区财政要按照“规范、明晰、有序、高效”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乡镇财政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形成环环相扣、互为牵制的业务操作体系。对财政预算编制、惠民资金发放、专项资金管理、民生工程实施等涉及全局性的工作,要尽可能地实行区一个模式运行、一个标准检查,确保管理有序、运行高效。乡镇财政要按照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要求,将各项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全面向社会公开,在广泛接受各界监督的基础上,方便单位和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椿树镇、马头镇、中市街道为内部管理高效建设重点乡镇街。

  (六)夯实工作基础,做到办公设施标准化

  乡镇财政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逐步改善办公条件,不断满足各项业务工作的需要。乡镇财政所办公场所一般应不少于300平方米,其中为民服务场所不少于60平方米,内设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微机(网络服务)室、为民服务窗口以及其它配套用房,配备计算机、打印机等现代办公设备和必要的防火、防盗设施,区财政要加大对乡镇财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定期进行检查和指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把乡镇财政所建设成为“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管理规范、服务完善”的规范化财政所。木厂镇、横塘岗乡、双河镇为办公设施建设重点乡镇。

  (七)突出以人为本,做到队伍建设长效化

  区财政要适应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需要,合理调配乡镇财政工作人员,保持乡镇财政干部的相对稳定。建立乡镇财政管理创新的激励机制,对贡献突出的工作人员,要给予一定的奖励,并推荐给组织人事部门提拔重用。建立乡镇财政干部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对在同一岗位工作3年以上的一般工作人员,可实行岗位轮换;对在同一乡镇工作5年以上的财政所长或一般工作人员,可实行异地交流。要加大乡镇财政干部的培训力度,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每年对乡镇财政人员进行不少于3期的业务培训,区财政每年将举办1—2期培训班,3年内对所有乡镇财政人员系统培训一遍。加强乡镇财政人员的勤政廉政教育,引导乡镇财政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使其做到依法理财,廉洁奉公。要切实关心乡镇财政干部生活,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激发广大乡镇财政干部的工作热情。张店镇、马头镇、三里桥街道为队伍建设考评重点乡镇街。

  (八)注重激励约束,做到绩效考评制度化

  区财政要制定统一的乡镇财政目标管理考评办法,明确考评的内容、方法和程序,加大对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的考评力度。要以科学化精细化为核心,以预算编制、收支管理、财政服务、队伍建设为重点,形成完整、规范的考核评价体系。考评工作要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评相结合、指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推行考核过程、考核结果的全公开。要注重考评结果的运用,对管理规范、成效突出的乡镇财政所,要给予表彰奖励;对管理薄弱、成效较差的乡镇财政所,要实行黄牌警告,并列入下一年度重点帮扶对象。淠东乡、清水河街道、东市街道为绩效考评重点乡镇街。

  (九)强化岗位责任,做到职责界定清晰化

  乡镇财政要科学设置岗位,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乡镇财政责任体系,将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作为责任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乡镇财政岗位特点,严格实行职责界定,做到责任落实到人、考核到人。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将乡镇财政各项岗位工作职责对外公开,实行持证上岗、亮牌办公,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孙岗镇、东河口镇、施桥镇为岗责建设重点乡镇。

  (十)弘扬时代主旋律,做到文化建设特色化

  乡镇财政要积极创造条件,设立图书阅览室、活动室,配置必要的文体器材,不断丰富干部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要积极开展知识竞赛、岗位练兵、争创“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等活动,真正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热潮。要采取座谈、交流等方式,广泛宣传财政战线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高尚品德和精神风貌,努力打造“爱岗敬业、服务基层、为民理财、追求卓越”的乡镇财政文化。东桥镇、翁墩乡、城北乡等乡镇为文化建设特色重点乡镇。

  三、方法步骤

  1、成立组织,宣传发动,制定方案(2009年9月27日—10月30日)

  成立金安区乡镇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具体工作由区农村局牵头,预算股、办公室配合。区政府办公室制定了《关于推进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意见》、区财政局拟订了《金安区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建章立制,召开会议,组织实施(2009年11月1日—12月31日)

  根据推进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主要内容,逐项进行建章立制,落实“十化”管理细则,使“十化”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3、总结经验,组织验收,考核评比(2010年1月4日—1月31日)

  区财政局组织人员对乡镇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进行验收、考核评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区里成立乡镇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组,由区委副书记、区长汪龙照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吴成平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汪国庆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区财政局纪检组长刘学军、区农村局周本旺局长任副主任。具体工作由区农村局牵头,预算股、办公室配合。各乡镇街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形成财政所牵头、相关站所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先行试点,逐步推开。三十铺、望城、城北三乡镇作为今年先行试点重点乡镇,对乡镇财政业务管理工作要迅速推进,确保年内取得实效;要在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中更加积极主动,大胆创新,为全区积累出更多更好的经验。对乡镇财政办公设施标准化建设,要按照“节俭实用、方便群众”的原则,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有计划地推进。

  (三)制定方案,精心实施。各乡镇街要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及乡镇财政办公设施标准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报区财政局备案。要建立健全上下联动的协调推进机制,及时掌握工作动态,齐心协力做好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对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

  (四)强化督查,务求实效。财政局与各乡镇街要建立双向联络员制度,区局安排22名同志担任局对乡镇联络员,财政所长为乡镇对区局联络员。联络员要负责对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区财政局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乡镇街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开展督查,并将实施情况作为对乡镇街政管理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行动迟缓、消极应付的给予通报批评,确保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乡镇精细化集镇管理实施方案 篇8

  为进一步强化管理,解决集镇中存在的环境卫生较差、镇容管理缺位、交通秩序混乱等突出问题,改善集镇形象,创造优美环境,提升城镇品味,不断提高我镇创建工作水平,千人桥镇集镇环境卫生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决定,开展集镇环境整治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民生需求、改善人居环境、创建文明城镇为目标,按照积极稳妥、依法治理的要求,严格落实集镇管理各项责任和措施,积极开展集镇环境综合治理,使集镇更加文明整洁、畅通有序,推进集镇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制度化和长效化。

  二、重点和目标

  (一)整治重点:集镇和六舒三沿路环境卫生、镇容镇貌、交通秩序和违章建设。

  (二)工作目标:通过环境整治,使集镇环境卫生整洁,无卫生死角,背街小巷、沿路河道、农贸市场、单位内外等卫生状况明显好转;集镇主次干道无流动摊点,“门前三包”落实到位,无占道出店经营,无违章拉棚搭盖,有碍观瞻的破旧遮阳棚、违规广告和破损广告牌等得到清理;大街小巷、电线(路灯)杆、建筑物上无非法小广告;出租车规范经营,道路交通秩序井然,车辆停放有序,街道平整干净,居民出行安全畅通;集镇规划区和六舒三公路旁无违章建筑及其建设行为。

  三、内容和范围

  (一)环境卫生

  1、开展集镇和六舒三公路旁环境卫生大整治。全面清理集镇区和六舒三公路暴露垃圾,集镇做到清扫保洁全天候。实行环境卫生整治进小区、进单位、进农贸市场活动,全面消除卫生死角死面。着力解决集镇规划区主街道和重点地区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摆摊设点等现象;全面清除主街道、农贸市场、单位内外、背街小巷、公共厕所的“牛皮癣”;杜绝毁绿种菜现象,恢复公共绿地;大力开展集镇边缘区域的卫生整治活动。

  2、开展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深入开展文明礼仪、公共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推进“小手拉大手”活动。取消学校周边流动餐饮、零食摊点和违规违法图书音像售点和摊点。

  (二)镇容镇貌

  整治流动摊点、禁止占道经营、取缔骑路集镇;全面签订“门前三包”协议,落实“门前三包”;严格控制露天“店庆”和各种商业促销宣传活动;整治乱扔乱放、乱搭乱建、乱挂乱晒等现象;清除有碍观瞻的店名招牌、违规广告和破旧遮阳棚。

  (三)交通秩序

  着力整治出租车乱停乱放问题,集镇区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应遵循相关规定,不得占用公共通道停车;非营运车辆不得开展营运活动;摩托车驾驶实行限速,驾驶员必须带头盔;电瓶车和自行车不得占用车道;殡葬车路过集镇区不得燃放鞭炮、抛洒冥纸;广告宣传车需履行批报手续,不得影响居民正常工作和生活。

  (四)违章建设

  以集镇规划区为中心,以S351公路为轴,整治非法占地、违章建设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建筑或建设行为,发现一例,严处一例。

  四、时间与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6月10日—18日)制定出台《关于开展集镇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发布公告,召开动员会,发放公开信,出动宣传车,大力宣传集镇区域内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每个责任单位、协助单位都要确定专人负责宣传相关政策和法律,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重点曝光集镇管理、市容市貌、交通违规等方面的负面典型,争取广大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集中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9日—6月26日)

  以千人桥集镇、五里桥街道为重点,开展集中执法,各职能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能分工,明确责任,管理人员下沉,科学安排合理时间,抽调骨干力量,在镇党委、政府的指导下,有计划、分步骤、分区域实施重点整治,形成严管高压态势,确保综合治理取得实效。

  1、环境卫生整治(6月19日)

  ①摊位整治:重点清理兴桥大街、振兴街、五里桥街道的流动摊点和固定摊点,流动摊点和固定摊点全部进入农贸市场经营,确保做到“坐商归店,行商归市”。

  ②卫生整治:重点清理兴桥大街、农贸市场、振兴街、老街道、商贸街、五里桥街道的乱丢乱扔、乱泼乱放、乱贴乱画现象;彻底清理沿河街河道、千百路、大官墩和六舒三路沿线等重点区域垃圾,确保无裸露垃圾。

  2、镇容镇貌与交通秩序整治(6月20日—6月23日)

  ①镇容镇貌整治

  一是对集镇内的违规的户外广告牌、条幅、灯箱及居民的晾衣绳进行集中清理。

  二是对绿化带内居民种植的瓜果、蔬菜、苗木及广告牌、灯箱基础进行全部清理;修复损坏的绿化带和居民自行拆毁的绿化带。

  三是对绿化带内侧居民种植的蔬菜、搁置花盆、建筑物垃圾及其他杂物进行全部清理。

  四是对沿街搭建的遮阳棚进行全部清理。五是对路里村木材加工专业合作社堆放的木材进行清理,确保柏油路边20米内无木材堆放。

  6月19日至6月21日为居民自行清理和拆除,6月22日至6月23日镇将组织力量进行强行清理和拆除,清理和拆除所造成的损失由居民自行承坦,对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将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②交通秩序整治

  加大车辆停放管理,派出所至聚贤苑大桥东侧1公里范围内柏油路面为车辆禁停区,此区违章停车将予以处罚,农贸市场处为规定停车区,划定停车线,加强对机动车辆的日常管理。

  3、违章建设整治(6月24日—6月26日)

  查处并拆除千人桥街道、五里桥街道、S351公路沿线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并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重点打击非法占地、违章建设现象。

  (三)巩固强化阶段(6月27日—8月31日)

  主要是对集中整治阶段的成果进行认真总结,查找综合整治中的失管漏管和管理不规范现象,补缺补漏,强化集镇规划区卫生、绿化、镇容秩序日常监管,在此基础上镇城管执法中队与沿街居民、镇直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集镇管理水平。

  (四)完善提高阶段(9月1日—9月30日)

  主要对前三个阶段活动开展来一次回头看,按照“以建促创,以建促管”的要求,完善措施,完善制度,完善机制,力促创建工作和城管工作走上正规化、制度化轨道。

  五、组织与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集镇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十分广泛的社会工程,是推进集镇管理、争创文明乡镇的重要环节,为确保各项任务完成,此项活动由镇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各负责单位和职能部门按照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制定具体的工作目标和实施细则,并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整治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并且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二)协调配合,落实任务

  共同责任单位要统一认识,统一步骤,按照方案要求,主动对接,积极做好配合。镇直单位包路段、村街包区域,到岗到位,做好协调。各责任单位、协助单位和包保单位在整治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密切配合,共创共建,综合执法,行成合力,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加强监督,落实保障

  镇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工作调度,严格督查考核,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明确干部纪律,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镇纪委进行问责,公开通报,被问责单位或个人要说明原因,整改情况要公之于众。派出所、司法所要加强司法保障,对妨碍、阻扰、抗拒行政执法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确保整治活动依法有序开展。

  乡镇精细化集镇管理实施方案 篇9

  一、工作目标

  在巩固现有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在全乡上下全面、深入、扎实的开展县级卫生集镇创建活动,确保达到县级卫生集镇标准,2013年底通过县级卫生集镇考核验收。

  二、主要任务

  按照《省卫生县城标准》,对照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卫生、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和社区、单位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等十项大标准,强力开展创建工作,确保达到县级卫生集镇标准。

  三、实施步骤

  创建县级卫生集镇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前期准备阶段(3月1日—3月31日)邀请专家和派专业技术人员前来规划指导,细化落实各项创卫措施。

  调整充实乡创建县级卫生集镇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召开创卫动员大会,分解落实各项指标任务,签订创卫工作责任书。

  各村(社区)及各责任单位制定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落实人员、资金,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实施创卫达标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县级卫生集镇规划指标。

  2、全面实施阶段(4月1日—9月30日)各责任单位开展全面检查、向乡创卫领导小组上报完整的申报材料,接受乡创卫领导小组的初步验收,并对检查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

  3、迎接检查阶段(8月31日—10月31日)乡创卫办做好基础资料汇总工作,乡爱国会按照县级卫生集镇申报程序向县爱卫会提出创卫验收评审报告,确保创建成功。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创建县级卫生集镇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制定研究创建工作有关问题,定期深入现场检查督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村(社区)和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创建目标和任务,科学制定本村、本单位的创建实施方案。乡上成立创卫领导小组,组长由副乡长负责,成员由各村(社区)主任、各单位负责人等组成;

  2、加大经费投入。

  乡财政要为创卫工作和爱国卫生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各责任单位要积极筹措资金,保证创建工作完成。3、加强督查督办。各创建责任单位每月30日前要向乡创卫办上报一次创建工作进展情况。乡创卫办要不定期进行检查,开展模拟检查活动,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以查促创,加快进度,提高质量。

  乡镇精细化集镇管理实施方案 篇10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特大交通事故,确保镇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农村客运车辆、面包车非法载客、无牌无证违法违规等问题,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通行条件明显改善,为全镇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人大主任任组长,庙中队长任副组长,各行政村支部书记为小组成员。

  三、工作措施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工作要求,全力落实以下工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镇人民政府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层机构,各行政村设立道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2—3名村干部组成,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道农村道路安全。

  (二)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各行政村要积极配合交警队、派出所、镇安办、镇交管办、镇农机站,组织开展对“三车”(客运车、载客面包车、两、三轮摩托车)使用情况的清查,相关单位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对存在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政策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三)加强农村安全道路建设。在新建乡村道路的设计、建设中,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度,严格把好设计审查关、工程质量关和竣工验收关,确保新建道路不留下新的安全隐患;大力整治道路隐患,各村要对辖区内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排查整治,查看各类标志、标牌、标线设置情况,及时进行设置完善。

  (四)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上安全课、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组织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地区客运车、两、三轮摩托车、非客运载客车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危害、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非客运车辆载客等交通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落实警示教育,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四、工作要求

  1、增强责任意识。增强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工作相对较弱,同时农村道路也是交通事故最容易出现的发多、反复的地区。各村、各有关单位思想上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切实按照省、市、县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投入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2、加强组织领导。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协调下,各村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进一步明确分工,分解任务,细化方案,制订和落实工作计划。在交通安全会议框架下,整体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会议的建立和健全,规范交通安全会议的运作,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合力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3、迅速部署安排。结合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推进措施、进度安排,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协调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扎实做好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严格进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坚决追究失职渎职的责任。

  4、强化自身检查,及时解决整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高整治工作的效率。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自身检查,杜绝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偏差。要全程、全面、全力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强力落实各项管理工作,确保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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