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责任书

时间:2022-05-21 08:37:06 责任书 我要投稿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责任书(精选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责任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责任书可以更好地明确我们应该承担的任务,有利于我们完成应该完成的使命。一般责任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责任书(精选5篇),欢迎大家分享。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责任书(精选5篇)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责任书1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宗旨,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做到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大丰市川东港20xx年度工程建设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参建各方的安全职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国务院令第393号)、《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建设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订本《水利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以明确各方职责,作为安全管理的指导与检查执行依据。

  一、建设管理单位安全责任

  1、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选择符合安全资质、安全信誉良好的施工企业承包施工。

  2、根据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任意压级压价、拖欠工程款,为确保安全措施经费足够到位创造条件。

  3、工程开工前,应当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线管等各类隐蔽资料,积极配合施工企业做好安全准备工作。

  4、督促监理单位、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管理。鼓励监理单位、施工企业加大安全投入,自觉执行国家及行业安全管理的先进技术标准,争创一流企业。

  二、监理单位安全责任

  1、受业主委托,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工程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的法律、法令、法规的行为予以查处。

  2、在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3、应随时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按操作规范与规程作业,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处理整改。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和《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努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施工单位安全责任

  1、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对所承担的水利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施工单位法人代表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现场安全施工负第一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4、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措施严格执行。

  5、施工现场应健全各类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如施工现场定期安全检查与会议制度,各类设备、设备的安全验收制度,安全技术交底的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内业资料管理制度及各种技术操作规程及职责等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施工临时用电、脚手架及高处作业防护、施工机械的安全检查、验收制度,对无验收手续或验收不合格的坚决不予适用。

  6、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的各项法律、法令、法规及兴业规章、规程等管理规定,严禁各类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同时加强安全日常检查,对存在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7、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岗位教育培训,提高工人安全防范意识,特种工人必须持证上岗。

  8、施工中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乡政府乡长(签字):

  水利工作站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责任书2

  一、工作职责

  1 、搞好水利事业和水利工程的经营管理;

  2 、负责全乡水利工程和水利设施的规划、设计和技术指导;

  3 、负责全乡的水土保持勘测、规划和实施工作的组织;

  4 、宣传水法、组织广大群众模范遵纪守法;

  5 、加强农村水利技术人员培训,做好防汛抗旱指导;

  6、掌握全乡的水利实际情况,及时向上级水利部门汇报。

  二、目标任务

  严格按照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指标如期完成,做好迎接全乡水利工作的各级考核。

  三、奖惩

  结合xx乡考勤制度、学习制度、考核办法等,年终同乡属机构组织考评。对工作突出的给予一定奖励。

  乡政府乡长(签字):

  水利工作站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责任书3

  为了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落实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主体的安全管理责编号第 号任,现签订责任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成本目标:本工程中标合同价款 元,目标责任成本为 元。

  三、工期目标:

  年xx月xx日开工, 年xx月xx日竣工,并达到阶段性的进度要求。

  四、依法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五、稽查内容

  1、对项目前期工作和设计工作的稽查主要包括勘测设计单位资质,可研报告审批、立项、初步设计审批,设计深度和质量,设计变更,概算调整情况、现场设计服务,供图进度与质量等情况。

  2、对项目管理的稽查

  主要包括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1)项目法人责任制:包括项目法人的组建、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项目法人职责履行情况。

  (2)招标投标制:包括标段划分、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投标过程、评标中标情况。

  (3)建设监理制:包括监理单位选择、监理单位机构设置、监理人员配备、监理人员资格、现场监理工作情况,建立对工程建设进度、质量、资金控制情况等。

  (4)合同管理制:合同签订、执行文本、合同条款、合同履行等情况。设计、监理、施工、招投标代理机构,设备材料供应,施工单位及现场管理人员资格证书,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和有关人员资格情况,政府质量监督机构人员组成及有关实验设备情况,水管体制改革、建后管护、效益等情况。

  3、对项目计划下达与执行情况的稽查主要包括计划管理,年度计划下达与执行,投资控制与概算执行,工程投资完成情况,工程进度,形象面貌和实物工程量完成等情况。

  4、资金使用与管理的稽查主要包括资金来源,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合同执行及费用结算,各项费用支出,财务制度执行情况。

  5、对工程质量与安全的稽查主要包括各参建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工程质量管理,质量检测,质量评定,原材料、中间产品和设备质量检验数据情况,工程质量现状和质量事故处理情况,工程验收等情况。

  六、考核程序及评价

  1、建立以目标成本管理为核心的考核机制,组织成立项目考核与评价工作组,严格按照《目标管理实施细则》及目标管理责任书各项目标实施效果进行考核。

  2、项目考核评价办法:以本“责任书”确定的工期、质量、安全、成本货币回笼、文明施工等管理指标和内部工程(劳务)分包、施工组织方案执行、物资采购、周转材料使用、机械设备管理、配属资产管理、财经纪律等控制指标为依据进行考核;效益指标作为考核评价的否决指标,单独进行考核,并以考核结果计算效益奖惩。

  3、设计变更和方案变更,按变更程序测算成本,严格纳入目标成本进行考核,确定目标责任成本,计入项目目标考核范围。

  4、工期超过一年的项目,责任书制定年度目标,进行年度考核预分配。

  5、项目竣工考核总清算:根据项目运作的实际情况,项目竣工考核总清算分初步清算和最终清算,即:项目竣工后,局考核评价工作组对项目进行考核,根据初步考核结果,进行初步清算;项目验收交付、末次清算且项目部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后,局考核评价工作组,做出最终考核结果,根据最终考核结果,进行最终清算。

  6、竣工考核作为兑现本“责任书”的主要依据,并以此提出项目管理考核评价意见。

  7、建立项目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对项目部隐瞒事故,盈亏不实或虚报收益,一经发现,对责任者严肃处理,对已获得的荣誉予以撤销,对已获得的收入进行追缴。

  七、奖惩

  1、签订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科室,根据考核结果实施任免或奖惩。

  2、对于项目工期不满完整年度的工程项目,实行竣工一次性考核。

  八、其他

  1、项目竣工验交后的善后工作:成立以科室负责人为首的善后工作小组(主要包括总工程师、财务、预算、物资、设备等人员),负责竣工后的清算及项目善后有关事宜处理,索赔项目的清算、剩余物资设备的清查处理、工程款的回收、低值易耗品的盘点、财务帐册的移交及与建设单位有关遗留问题的处理等。

  2、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各种资料:即各种材料、设备发票、各种协议、路桥费、变更设计资料等,与工程清算有关的资料必须在日常工作中随时收集并进行归档登记。

  九、目标责任书终止

  1、项目竣工后,经水利局考核并履行审计,本责任书予以终止。

  以上所述必须执行,并保证该项目工程整个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并实施,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不履行法定责任,我局将依法查处。此责任书由各责任科室代表进行签字。

  局长签字:

  科室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此书一式二份,汪清县水利局、责任科室各执一份。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责任书4

  责任书编号:

  工程名称:

  第一施工标

  建管单位:

  施工单位:

  为了加强新乡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的工程质量管理,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确保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及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签订本责任书。

  一、目标

  本工程质量目标是: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其中:单元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达到85%以上;主要单元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全部合格优良率90.0%以上;单位工程外观质量得分率70%以上;无重大质量事故。

  二、施工单位责任

  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具有以下责任: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负全责,并确保实现质量目标;

  2、项目经理必须全面贯彻和执行各种有关质量的政策、法规、制度,落实各项质量保障措施;

  3、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项目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

  4、设置总质检师、质量管理机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5、经常对职工进行质量安全教育,加强施工人员的岗位技术培训,提高质量意识;

  6、依据国家、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南水北调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通知,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认真贯彻执行强制性标准施工条文,不得擅自修改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7、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制定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措施;

  8、设置专职质检机构,配备专职质检人员,配置实验仪器且精度满足要求,质检人员持证上岗,并不得擅自更换,接受建管局、监理部的核查;

  9、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使用的工程材料和半成品,送建设单位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当在监理单位见证下取样;

  10、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切实加强质量检验工作,严格工序管理,认真执行“三检制”,认真做好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及时做好工程质量评定记录,保证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

  11、落实质量追溯制度,对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行现场操作人员实名签名制,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

  12、不得将其承接的工程项目进行非法分包和转包;

  1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南水北调的现行标准,达到设计及合同要求,竣工验收前提交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试验成果及有关资料;

  14、认真贯彻执行技术交底制度。对主要隐蔽工程和工程关键部位实施预检和复检;

  15、发生质量事故,要严格保护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治事故扩大,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监理单位、建管局报告。接受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提供质量事故的分析报告,认真进行事故处理;

  16、接受建管局、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对施工质量的检查监督,并予以支持和积极配合。

  三、其他

  1、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责任书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工程验收合格。

  建管局(签章):

  局长(签字):

  签订日期:

  项目部(签章):

  项目经理(签字):

  签订日期: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责任书5

  根据省市县对“三万”活动工作的具体要求,为巩固“三万”活动水利设施建设成果,加强工程维修、养护和用水、节水保护,确保工程充分发挥效益,切实维护好用水村民的利益,经讨论,郭家坝镇楚王井村委会(以下简称甲方)决定建立农村水利灌溉工程管护责任制,并与.(以下简称乙方)签订管护责任书。

  一、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承担 (工程名称)的经营管理,享有其经营、管理及优先使用权。

  2、 乙方对辖区用水户有监督管理和合理分配水资源的权力。

  3、 乙方须加强水利灌溉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安全、高效供水,保证辖区用水户的合理用水需求。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具有对乙方的水利灌溉工程管护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权力。

  2、甲方具有积极争取水利设施建设政策、经费,落实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3、甲方具有对用水产生的民事纠纷进行协调、仲裁的权利好义务。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并有收回管护权的权力。

  三、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规定进行工程维护及运行的,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可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完善,情节严重的,甲方可收回乙方的管护权。

  四、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郭家坝镇人民政府、县“三万”活动管理办公室备案各一份。

  五、本责任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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