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监测方案3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监测方案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监测方案 篇1
为迎接20xx年亚青会,切实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根据20xx年省、市体育局的工作要求,将在今年开展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为认真做好我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充实并完善我区国民体质监测系统和数据库,了解我区国民体质现状和变化规律,为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提供科学依据,为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监测任务
区体育局牵头组建监测队,实施监测采样工作,完成国民体质监测任务。
三、监测内容
(一)监测对象
本次国民体质监测我区监测对象为,中青年及老年人(20-69岁)。
(二)监测要求和内容
本次监测采取整群分层抽样的原则抽取监测对象。
1、区开发区及各镇的监测点,将按照省市体育局对区级体育工作考核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平年体质测试工作开展的需要,进行抽样测试。
2、全区监测样本应均分配在各监测点,各监测点的`全部人员均为抽样对象。
3、全区共测试3000人,区开发区及各镇的测试任务见附件1。
4、区开发区及各镇的监测点监测内容为常规体质测试(11项测试指标),各类人群检测指标见附件2。
四、监测器材
本次监测工作使用由国家体育总局指定的体质监测器材。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4月份)
1、培训人员
20xx年5月上旬前,完成区监测工作人员的培训。
2、制定工作方案
20xx年5月上旬,区体育局拟定《20xx年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
3、落实器材
20xx年5月中旬,监测器材全部安装到位。
(二)测试阶段(20xx年5月~9月)
区开发区及各镇需按照本方案和有关要求,积极配合完成本地所承担的监测任务。
(三)数据处理阶段(20xx年9月份)
20xx年9月下旬,区体育局将体质监测数据报送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六、工作要求
区开发区及各镇文体中心积极配合,共同组织和开展好本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并纳入20xx年度区级体育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一)高度重视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周密组织实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监测任务;
(二)加强宣传,扩大监测工作影响,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三)积极筹措经费,为监测工作提供保障;
(四)加强监控,规范操作,确保数据质量;
(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六)为抽样测试对象进行体质测定与健身指导服务。
监测方案 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和《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规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十个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决定于年开展第三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是省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本次监测工作的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的目的,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充实并完善国家、省及我市国民体质监测系统和数据库,了解我市国民体质现状和变化规律,为全市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提供科学依据,为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一)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文化体育局群体科。
(二)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儿童青少年(学生)体质监测工作(方案另行下发)。
(三)区、市、县应建立领导机构,区教育局、市教育体育局、南皮县教育文化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三、监测网络与任务
区、市、县要沿用年建立的监测网络开展本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不得擅自改变原有的监测网点,若个别原乡村抽样点现变为城镇,则受试对象依然视为农民,如有变化须上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后方能改变。
(一)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的任务
1、拟制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
2、培训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人员;
3、向各县、市、区发放监测卡片、手册和软件;
4、指导、监督、检查我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5、编印市监测工作简报,宣传、指导开展监测工作;
6、收集、整理、保存监测工作音像资料;
7、检查、验收、汇总各县、市、区送交的监测卡片,完成数据录入和统计运算,研究分析国民体质监测数据,连同监测卡片向省体育局报送;
8、完善和管理我市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及相关资料档案。
(二)各县、市、区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的任务
1、拟制本县、市、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
2、培训本县、市、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人员,组建监测队,开展监测工作;
3、宣传监测工作,收集、整理、保存监测工作音像资料;
4、检查、验收、汇总监测队送交的监测卡片,完成数据录入并连同监测卡片报送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三)监测队必须具备的条件
1、每队至少拥有名以上培训合格的检测员(至少名女性);
2、配备国家体育总局提供和指定的体质监测器材;
3、必须有医务保障,确保发生意外伤害时能够及时进行处理。
四、监测对象与抽样
(一)监测对象
本次国民体质监测对象为至周岁的中国国民,分为幼儿(—岁)、儿童青少年(学生)(—岁)、成年人(—岁)和老年人(—岁)四个年龄段。
(二)类别与样本量
1、幼儿分为城镇幼儿、农村幼儿两种人群,按性别分为四类样本。以每岁为一组,四类样本共计个年龄组。每个年龄组抽样人,全市样本量人。
城镇幼儿是指父母拥有非农业户口,本人生活在城市的幼儿;
农村幼儿是指父母拥有农业户口,本人生活在农村的幼儿。
2、成年人分为农民、城镇体力劳动者和城镇非体力劳动者三种人群,按性别分为六类样本。以每岁为一个年龄组(岁),六类样本共计个年龄组。每个年龄组抽样人,全市样本量人。
农民是指拥有农业户口、从事农业工作的人员;
城镇体力劳动者是指拥有非农业户口、从事体力工作的人员;
城镇非体力劳动者是指拥有非农业户口、从事脑力工作的人员。
3、老年人分为城镇老年人、农村老年人两种人群,按性别分为四种样本。以每5岁为一个年龄组(岁),四种样本共计个年龄组。每个年龄组抽样人,全市样本量人。
城镇老年人是指拥有非农业户口,本人生活在城市的老年人;
农村老年人是指拥有农村户口,本人生活在农村的老年人。
全市总样本量为人。
(三)抽样原则
本次监测采取随机整群抽样的原则抽取监测对象。
五、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包括体质监测和问卷调查两部分。
(一)幼儿问卷内容
1、幼儿本人情况
(1)出生时体重
(2)出生时身长
(3)出生时胎龄
(4)出生后四个月内喂养方式
(5)是否食用以下食品:油炸食品(炸鱼,炸薯片等),甜食(糖果,巧克力),方便面(干脆面),碳酸饮料(可乐,汽水等),洋快餐,膨化食品
(6)平均每周有几天会吃到以上食品
(7)是否参加体育类、文艺类特长班
(8)在家的主要看护人
(9)通常每天睡眠(包括午睡)多长时间
(10)上幼儿园情况
(11)在幼儿园身体活动(包括游戏、玩耍、上体育课)情况
(12)在幼儿园静态活动(如上文化课、看动画片、绘画等)情况
2、幼儿父母情况
(1)父、母亲出生日期
(2)父、母亲身高
(3)父、母亲体重
(4)父、母亲受教育程度
(5)父、母亲职业类型
(6)近半年内,父母是否平均每周参加1次以上(含1次)的体育锻炼
(二)成年人问卷内容
1、受教育程度
2、您的.职业类型
3、您工作单位的性质
4、您主要的工作场所
5、近年来,您参加本单位(村、镇)组织的运动会或单项比赛的次数
6、您所在单位(村)是否有体育锻炼补贴
7、您所在工作场所是否有公共体育活动场地、设施(包括健身路径等)
8、您的居住地点离工作场所的距离有多远
9、您的居住场所是否有体育活动场地、设施(包括健身路径等)
10、您通常每周吃早餐的情况
11、通常情况下,每周外出就餐〔包括到亲朋好友家聚会等〕(超出平时饮食量)天数
12、您是否食用以下食品:油炸食品(炸鱼,炸薯片等),甜食(糖果,巧克力),方便面(干脆面),碳酸饮料(可乐,汽水等),洋快餐,膨化食品
13、您平均每周有几天会吃到以上食品
14、您通常每天睡眠(包括午睡)多少时间
15、您经常熬夜吗
16、您是否感觉到有压力吗
17、您认为自身的体质状况如何
18、是否患有下述疾病(经医院确诊)
19、是否“年国民体质监测”的受试者
20、通常情况下,您使用的交通方式和时间
21、通常情况下,您工作时的状态
22、通常情况下,您在闲暇时间的体力活动情况
监测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活动,20xx年县畜牧食品局将组织实施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范围内养殖企业(场、户)、部分屠宰场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监测。具体方案如下:
一、监测范围
全县范围内商品猪养殖企业(场、户)和部分屠宰场。重点监测一定规模的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农业部抽检中检出“瘦肉精”的地区、群众举报使用瘦肉精的地区以及突发事件涉及的地区。
二、监测内容
育肥猪、肉牛、羊尿液中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三、监测方式
采取普查和随机抽查,并在抽样现场实施快速检测(初筛)。初筛结果为阳性的可疑样品及时送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确认。
四、任务分配
(一)各镇畜牧兽站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瘦肉精”专项监测工作,县将按照市局安排按期完成全县监测任务。普查抽检,对养殖生猪50头以上、牛10头以上、羊30只以上的'养殖场实现全覆盖抽检。普查抽检以外的抽查任务县局另行安排。
(二)初筛所用快速检测试剂条由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统一采购,县局将根据全年任务分配量按季度到市局生产流通科领取。
五、结果报送
各镇畜牧兽站的检测数据由县局统一上报市局。
六、抽样要求
(一)抽样方法
按照《猪肉、猪肝、猪尿抽样方法》(ny/t763-20xx)规定执行。每次抽样必须有两名及以上人员参加。
(二)抽样比例
根据商品猪养殖企业(场、户)存栏猪数量按照500:1的比例抽取,但最多每次不超过5头。屠宰企业(点)根据每批待宰猪数量(以产地检疫证为准)按照100:1的比例抽取,每批不超过3头。
(三)样品留存
初筛(快速检测)为阳性的可疑样品分成三份,每份不少于30ml,一份留作复检样品,一份留作备份样品,一份留作确认检测。三份样品经受检单位代表和抽样单位人员签字封样后送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阴性样品不留样。
七、工作要求
(一)各镇畜牧兽站要高度重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要将此次专项监测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本年度目标考核。
(二)各镇畜牧兽站要认真组织实施“瘦肉精”专项监测,科学分配全年监测任务,保证每个季度的任务量相对均衡,每个养殖场(户)全年至少覆盖一次,避免专项监测出现盲段和盲区。同时要特别加强重要节假日前的监测。
(三)检测对象限育肥猪和肉牛、肉羊,不得对仔猪、种猪、奶牛等进行抽查。
(四)参与监督抽查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真实性。
(五)专项监测统一使用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提供的抽样单和检测记录表,并有两名抽检人员的签字和受检单位的签字盖章。
(六)未经省局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用和公布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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