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方案

时间:2022-05-24 09:37:54 方案 我要投稿

【精华】监测方案4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监测方案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华】监测方案4篇

监测方案 篇1

  为了进一步推进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以下简称“减排监测体系”)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通知》、《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省20xx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的函》以及《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市20xx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发,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区减排监测体系建设与运行要实现三大目标:一是全面完成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安装及验收工作;二是全面完成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三是全面完成企业自测及自测结果的发布工作。同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要完成5项指标: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达到75%以上;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80%以上;监督性监测完成率达到95%以上;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95%以上;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100%。

  二、重点工作

  (一)继续做好国控污染源和污染减排重点项目以及区域内重点污染源的监测工作

  1、环境监测站配合市环保局组织完成环保部确定的《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名单》中所列企业的监督性监测;

  2、环境监测站要配合污控股完成减排项目的监测工作;

  3、环境监测站根据我区确定的一类、二类、三类污染源分别制定监测计划,并按照这三类污染源监测频次,开展日常监测,确保及时高效地服务于环境执法及环境管理。(以上工作由监测站、污控股配合)

  (二)不断完善自动监控系统建设

  1、进一步规范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审核。一是监察部门要严督促企业按照环境保护部《国家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的要求和程序,及时接受市环保局、市环境监察部门对国控企业自动监测数据进行有效性审核;二是监察部门每季度要配合市局对通过验收的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进行一次有效性审核,对未通过有效性审核的企业限期整改,确保已通过有效性审核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三是监察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要求,督促企业及时传送在线监测数据。

  2、完成国控源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工作。污染控制股要根据国务院下达的《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名单》,督促我区汇能生物等国控企业于今年8月完成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10月底完成比对监测及联网验收工作。

  (三)充分发挥企业在节能减排中的主导作用,督促国控重点污染源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工作

  企业自行监测工作是今年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的重点。各国控企业采用手工监测的,每日至少开展一次自行监测;采用自动监测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企业要高度重视自测工作。

  1、各国控企业要制定内容全面的自行监测方案,并报经市环保局认定;

  2、各相关股室要督促各国控企业按照自行监测方案在生产时段内每天开展自行监测,没有自测能力的企业要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监测;

  3、各国控企业要建立自行监测原始记录台账制度,并认真执行。

  4、监察部门和监测站要依据市环保局批复认定的企业自测方案,对企业的日常监测工作进行监督核查,确保企业自测工作落到实处。

  (四)保障公众知情权,完成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和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工作

  监察部门和监测站要配合市环保局将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和监督性监测结果在市环保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布。

  1、按月公布生产期间内每日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的数据应包括企业名称、排放口及监测点位、监测日期、监测结果、执行标准及排放限值是否超标及超标倍数等;

  2、按季度公布生产期间内的各次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的数据包括企业名称、排放口及监测点位、监测日期、监测结果、执行标准及排放限值、是否达标及超标倍数。

  三、保障措施

  (一)认清发展形势,提高忧患意识。各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经济发展与环境友好的相互关系,对“环保是企业的第一生命线”有一个更加清晰的概念,自觉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主动承担社会义务,本着对社会有益,对企业负责的态度,宁可少赚一分钱也不能多排一滴水,为环境的可持续尽职尽责。

  (二)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任务落实。各相关股、室、站、大队要结合各自职能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承担各自工作,确保工作如期完成。本实施方案中已将有关工作进行明确分工,督查室要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应用于年底的责任书考核当中。

监测方案 篇2

  为切实做好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和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青田县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等精神,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实施《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加大宣传培训、调查巡查、监测预警力度,严格执行危险性评估制度,努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快推进勘查治理、应急排险和避让搬迁工作,及时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地质灾害现状

  我县地处浙南中低山区,地势西高东低,山势陡峻,峡谷深切,残积物多。境内火山岩、花岗岩广布,断裂发育,风化作用强烈,且全年降雨量充沛,季节性降雨明显,在《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中属“浙南中低山地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近年来,随着极端气候的影响和人类工程建设活动的加剧,全县地质灾害隐患呈逐年增加之势,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截止20xx年底,全县共查明地质灾害点隐患点154处(包括滩坑库区新增点),涉及31个乡镇(包括油竹管委会)112个行政村,影响人口6000多人。需防治管理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有59处,其中A类点有2处、B类点有9处、C类点有38处,滩坑库区隐患点10处。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4大类型。

  三、地质灾害特征和诱发因素

  根据地质灾害现状及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规律,我县地质灾害多以中、小规模为主,有点多面广、规模小、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等特征。其诱发的主要因素为降雨特别是强降雨,其次与矿山开采、水库建设、修路建房等人类工程建设活动也有很大的关系。

  四、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我县地质灾害现状、特征、诱发因素及今年气象趋势预测,结合历年来我县地质灾害发生的时段、类型进行综合分析,预测今年我县地质灾害易发时期集中在4月份至10月份,特别5月下旬至6月下旬的梅汛期和7月下旬至9月下旬的台汛期,为地质灾害易发和重点防范期。梅汛期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台汛期台风影响发生强降雨时至台风过后降雨停止后48小时时段,是地质灾害易发和重点防范时段。该时段极易发生山区浅表层风化残坡积土层和碎屑岩体滑坡及滑坡泥石流等类型的地质灾害。由于矿山开采、水库建设、修路建房等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山体崩塌、滑坡以及由强降雨造成的泥石流也有较高的发生率。

  五、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现状、规模、稳定性、危害程度和趋势预测,年我县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如下(详见附件):

  (一)A、B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具体是鹤城镇鹤东村山头自然村、山口镇大安村彭山自然村、乡陈须村底吴山自然村、乡雄溪村、镇内冯村坑口自然村、乡石平川村(横坑)、乡吴山村、岭根乡黄驮山村马坳自然村、鹤城镇陈山村沙降自然村、汤垟乡西天村、仁庄镇莲头村等11处。

  (二)C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具体是小舟山乡丁坑村、万阜乡白岩前村、巨浦乡徐山村桐桥自然村、腊口镇张庄村马岭头自然村、船寮镇雷石村牛埠自然村、大路村山后自然村、黄垟乡底项村龙潭背自然村、石平川村中心小学门口等38处。

  (三)滩坑库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目前已查明10处,主要分布于北山镇、岭根乡等2个乡镇。分别是北山镇马岭桥、格坑村、万阜圩、上贵府、西斜、郎回源口、垟村、白岩村、岭根乡驮田坪、吴山埠等10处。

  (四)矿山边坡及采空区。主要分布于黄垟乡钼矿区和山口镇叶腊石矿区等开采矿山和废弃矿山。

  六、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防治职责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责任、人员、投入和措施到位。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交通、水利、农业、林业、建设、教育、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做好本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各矿业法人和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要负责做好本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各乡镇政府按照与县政府签定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健全防灾网络,切实抓紧抓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二)制定方案,落实防治责任

  县国土资源局应会同交通、水利、农业等部门依据县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在总结上年度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现状、类型、规模、危害性等实际情况,制定20xx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包括地质灾害概况、趋势预测、重点防范期、防治重点、监测和防灾责任人等相关内容,要有明确防治任务、防治责任人和防治措施,并报县政府批准后并公布实施,作为指导年全县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三)加强排查,完善防灾网络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及时组织力量对已查明需监测和新发现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或区),在汛期前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分析其发展趋势、确定危险程度,并根据实际编制各点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明确组织机构、预警信号、转移路线、避灾地点和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并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要落实防治监测人,签订责任书,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或区)设立警示牌,对群众发放防灾明白卡,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做到排查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四)落实制度,提高处置能力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在梅汛、台汛期地质灾害高发、多发时段,认真落实好值班、巡查、监测、预警预报、应急避险等制度,将地质灾害防范各项工作延伸到基层,把任务措施落实到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或区)。同时要保证群测群防网络和预警预报系统正常运转,有效确保影响区的群众安全度汛。对经常或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要地区,特别是滩坑库区和矿山采空区,要严密巡查监测并及时预警。坚持把日常监测与重点监测相结合,重点防范期实行24小时监测制度。若临灾或发生灾害时,要及时组织人员开展抢险救灾工作。临时避让回迁工作应警惕雨后发生滑坡滞后活动的可能性,避免突发性、灾害性天气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强宣传,增强防治意识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法律规定和科学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舆论宣传和科普宣传。要利用地球日、减灾日、土地日等特殊节日,组织针对性强的宣传教育活动和公益活动。农村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难点和重点,要继续把宣传教育的重点放在基层,通过分散或集中培训的形式,或是在重要隐患点(区)开展实地演练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和全民防灾减灾意识,特别是不断提高危险区群众防灾自救能力。

  (六)调查评估,把好灾害源头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内的城镇规划、工程建设和实施旧村改造、新村选址、私人建房等建设项目,要及时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从源头上杜绝人为诱发地质灾害。要加强新增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价,及时查明各点现状特征,评价出稳定性和危害程度,提出措施建议,并督促落实到位。

  (七)加大力度,推进搬迁治理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要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任务要求,加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搬迁治理、应急排险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争取在12月底前启动山口镇彭山村第二批安置户建房,完成鹤城镇山头村集中安置点场地平整、挡墙边坡建设,并完成汤垟乡西天村和小舟山乡丁坑村等2个治理和船寮镇雷石村、仁庄镇莲头村等2个应急排险任务。要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推进全县废弃矿井治理工作,确保完成53%的治理任务,及时消除和减少矿区地质灾害隐患。同时按照地质灾害“三同时”要求,加强配套建设边坡治理工程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到位。

监测方案 篇3

  根据xx政办xxx30号《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每年开展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工作。

  一、目标

  (一)掌握农村饮水工程水质卫生状况及其变化趋势,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供科学数据。

  (二)了解农村饮水工程的水处理工艺、消毒设备使用情况、覆盖人口、新建改建扩建等基础信息。

  二、范围

  全县行政区域内各行政村的农村饮用水工程。

  三、内容和方法

  (一) 监测点设置

  按照磐政办(20xx)30号《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对全县12个集镇供水、253个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成品水进行检测。(详见监测点分布表)

  (二)监测方法

  水样的采集、检验和评价要求:对12个集镇供水成品水每月检测一次,对253个村集中式供水分别在每年的枯水期和丰水期抽取成品水各检测1次;水样采集、保存、运输、分析按《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5750-20xx)规定执行。水质评价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xx)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四)监测指标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挥发性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氨氮。

  毒理学指标:砷、镉、铬、铅、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四氯化碳。

  微生物学指标: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

  与消毒有关的指标:根据饮用水消毒剂所用情况确定相应的指标,如游离余氯、二氧化氯等;如用二氧化氯消毒时检测亚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消毒时检测氯酸盐。

  四、质量控制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开展监测工作。为保证监测数据的可靠性,须采取从现场检查、采样和实验室分析的'质量保证措施;如按规定做现场空白、运输空白、现场平行样、现场加标样等。建立监测数据的审核检查制度,监测实施中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资料审查。

  五、监测管理及职责分工

  县卫生计生局负责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水质监测的行政管理。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水质检测、人员培训、质量控制、数据审核、数据分析,撰写技术报告,将监测结果及时报送县卫生局及有关部门,并告知县水务局。

  各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的水质采样工作,县疾控中心负责到各乡镇卫生院收集水样。

监测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进一步加大我县食品监管工作力度,全面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努力把我县打造成为“食品安全示范县”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广泛发动群众,拓宽信息渠道,充分发挥各级组织和监管人员的作用,建立一支专业人员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督队伍,提高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逐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我县食品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实现全县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覆盖率和网络运行率分别达100%。

  (二)把我县建设成为“食品安全示范县”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

  三、监管网络

  建立以县政府职能部门为主导、乡镇人民政府为基础、村委会(社区)和企业参与的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一)一级监管网络建设——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食品安全动态监管工作,制定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目标。

  1.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依据各自工作职能,组织监管相关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对监管对象各个环节的全面监管。

  2.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按照 自治县食品安全监管各成员单位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责任领域的食品安全。

  3.各成员单位要依据职责分工,在本系统内设立食品安全监管员,并将系统监管员名单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二)二级监管网络——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要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乡镇、园区的食品安全工作。

  1.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辖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领域和餐饮店、食堂和农村家宴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并负责村级食品安全网络建设。

  2.落实乡镇人民政府行政“一把手”为食品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3.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加强对园区内生产、加工、流通和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落实专人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三级监管网络——成立以各村(社区)和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为主体的食品安全管理网络。

  1.将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延伸到村(社区)和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各村(社区)和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村委(社区)主任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任组长,具体负责本村(社区)及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

  2.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以企业法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负责人,由各监管部门与所监管企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努力构建多环节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工作职责

  (一)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积极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者)诚信守法,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二)受理辖区内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组织和配合对食品违法经营行为及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调查处理,并及时总结上报。

  (三)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的监督,严密监控和预防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发生,一经发现立即进行查处。

  (四)广泛征询有关食品安全监管意见,重点收集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分析研究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薄弱环节。

  五、工作制度

  各职能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 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见》( 府发〔 〕9号)、《 自治县 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季行动工作方案》( 府办发〔 〕75号)规定,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制定工作方案,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和建立相应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建设,把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网络建设作为重点。通过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报告、责任追究、投诉举报、事故处理程序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严格责任落实。相关责任部门和乡镇政府要依据食品安全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切实担负起各自的工作职责。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层层分解责任,切实把责任落实到单位、人头。加强食品安全业务培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者的素质,有效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和食品安全信息网站,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举措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在媒体开设专栏,增强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科学、理性、健康的新型消费理念。积极发动基层组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农村、进市场,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参与意识。建立公开举报和媒体公示制度,发挥食品安全监督员的作用,扩大社会监督范围,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要加大信息报送工作力度。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及时、准确、全面报送的原则,根据不同阶段工作开展情况,以简报、图片和小结等形式报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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