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方案

时间:2022-06-06 18:21:14 方案 我要投稿

监测方案汇编8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监测方案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监测方案汇编8篇

监测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活动,20xx年县畜牧食品局将组织实施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范围内养殖企业(场、户)、部分屠宰场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监测。具体方案如下:

  一、监测范围

  全县范围内商品猪养殖企业(场、户)和部分屠宰场。重点监测一定规模的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农业部抽检中检出“瘦肉精”的地区、群众举报使用瘦肉精的地区以及突发事件涉及的地区。

  二、监测内容

  育肥猪、肉牛、羊尿液中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三、监测方式

  采取普查和随机抽查,并在抽样现场实施快速检测(初筛)。初筛结果为阳性的可疑样品及时送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确认。

  四、任务分配

  (一)各镇畜牧兽站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瘦肉精”专项监测工作,县将按照市局安排按期完成全县监测任务。普查抽检,对养殖生猪50头以上、牛10头以上、羊30只以上的养殖场实现全覆盖抽检。普查抽检以外的抽查任务县局另行安排。

  (二)初筛所用快速检测试剂条由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统一采购,县局将根据全年任务分配量按季度到市局生产流通科领取。

  五、结果报送

  各镇畜牧兽站的检测数据由县局统一上报市局。

  六、抽样要求

  (一)抽样方法

  按照《猪肉、猪肝、猪尿抽样方法》(ny/t763-20xx)规定执行。每次抽样必须有两名及以上人员参加。

  (二)抽样比例

  根据商品猪养殖企业(场、户)存栏猪数量按照500:1的比例抽取,但最多每次不超过5头。屠宰企业(点)根据每批待宰猪数量(以产地检疫证为准)按照100:1的比例抽取,每批不超过3头。

  (三)样品留存

  初筛(快速检测)为阳性的可疑样品分成三份,每份不少于30ml,一份留作复检样品,一份留作备份样品,一份留作确认检测。三份样品经受检单位代表和抽样单位人员签字封样后送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阴性样品不留样。

  七、工作要求

  (一)各镇畜牧兽站要高度重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要将此次专项监测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本年度目标考核。

  (二)各镇畜牧兽站要认真组织实施“瘦肉精”专项监测,科学分配全年监测任务,保证每个季度的任务量相对均衡,每个养殖场(户)全年至少覆盖一次,避免专项监测出现盲段和盲区。同时要特别加强重要节假日前的监测。

  (三)检测对象限育肥猪和肉牛、肉羊,不得对仔猪、种猪、奶牛等进行抽查。

  (四)参与监督抽查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真实性。

  (五)专项监测统一使用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提供的抽样单和检测记录表,并有两名抽检人员的签字和受检单位的签字盖章。

  (六)未经省局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用和公布监测结果。

监测方案 篇2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根据卫生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20xx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卫办监督发〔20xx〕146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全面掌握和分析广西食品中主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的污染水平和趋势,确定危害因素的分布和可能来源,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为风险预警提供依据。同时,评价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污染控制水平与食品安全标准的执行情况和效力,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和采取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一)了解广西食品中主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的污染水平和趋势,确定危害因素的分布和可能来源,分析广西的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广西的食品安全隐患。

  (二)评价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污染控制水平与食品安全标准的执行情况,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和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三)通过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报告和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了解广西食源性疾病的发病与流行趋势,提高食源性疾病的预警与控制能力。

  二、监测内容

  各地监测数量原则上不少于本计划安排的任务数量。

  (一)食品化学性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

  该项监测包括常规监测和专项监测,共涉及蔬菜、大米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婴幼儿食品、膨化食品、植物类海产品、食用油、饮料、熟制坚果与籽类、茶叶、豆及豆制品、面制品、果冻和调味品等15类食品,约55个检测项目。

  1.常规监测:对15类食品进行55个项目的监测,监测项目包括有害元素7项、有机污染物5项、真菌毒素4项、农药残留24项、食品添加剂15种。监测样品具体种类和项目见附件1。

  2、专项监测:对8类食品进行21个项目的监测,监测项目包括禁用药物14项、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7项。监测样品具体种类、监测项目和数量见附件1。

  3、放射性物质监测:对8类食品进行13个项目的放射性物质监测。监测样品具体种类、监测项目和数量见附件4。

  (二)食源性致病菌监测。

  对肉制品、生食动物性水产品、焙烤食品、熟制米面制品、果蔬、婴幼儿食品等6类食品进行微生物和肝吸虫等13个项目的常规监测。监测样品具体种类、监测项目和数量见附件2。

  (三)食源性疾病监测。

  监测内容包括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报告和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具体监测内容见附件3。

  三、监测方法

  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方法见《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工作手册》(以下简称《理化工作手册》);食源性致病菌监测方法见《食源性致病菌工作手册》(以下简称《致病菌工作手册》);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方法见《20xx~20xx年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手册(试用版)》;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和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报告方法和要求见本方案附件3;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监测方法参照卫生部《核设施周围居民健康与卫生监测工作指南》(卫办监督发〔20xx〕142号)和《20xx年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监测工作手册》。《理化工作手册》、《致病菌工作手册》和《20xx年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监测工作手册》另行下发。

  四、监测任务分工

  (一)在自治区本级、14个市、75个县(市)和12个城区(南宁市6个城区、贵港市3个城区、河池市金城江区、钦州市钦南区和钦北区)设监测工作站,共计102个监测站,监测站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CDC)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测技术机构,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具体工作。其中,自治区本级、14个市和宾阳、横县、大新、鹿寨、武宣、全州、岑溪、富川、博白、桂平、金城江、南丹、田阳、平果、德保、合浦、灵山、东兴18个县(市、区)计33个监测站的CDC为国家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测技术机构;其余69个监测站的CDC为自治区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测技术机构,其中9个城区(南宁市6个,贵港市3个)CDC仅负责本监测区域食品采样并送所属市级CDC或自治区CDC检测。

  (二)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监测和诺如病毒检测由自治区CDC承担。

  (三)承担20xx年度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自治区级腹泻病哨点医院监测、国家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的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5。

  五、监测结果报告

  (一)遵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报送和管理监测结果。

  (二)各监测机构CDC要按规定向自治区CDC报送监测数据,并定期向辖区卫生局报告。自治区CDC负责汇总全区监测数据,每月向自治区卫生厅报告。

  如发现问题或重要情况应随时报告。

  (三)自治区CDC应及时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报送监测数据。除按照计划中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并上报监测数据外,原则上应当在完成样品检测后的20日之内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20xx年1月15日前分别将全年监测结果、监测工作总结报送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和自治区卫生厅。

  (四)承担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的医疗机构,在发现符合定义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后,应当及时填写报告卡,组织院内会诊,并报告当地CDC,由当地CDC协助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会诊,确认后在网络报告,同时将结果反馈医疗机构。

  (五)各级CDC应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完成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报告事件的调查处置后,及时进行网络填报。

  (六)自治区CDC(自治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中心)应及时向自治区卫生厅报送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信息,并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前报送季度汇总分析报告。

  (七)承担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的哨点医院应当向当地CDC报送监测信息和待测标本(或检测结果);各相关CDC应按时向自治区CDC报送调查结果、检验数据和食源性致病菌分离株,自治区CDC应按时将疾病负担调查数据由Epidata数据库报送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八)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监测结果报告参见《20xx年食品中放射性监测工作手册》相关规定。

  六、质量控制

  为确保监测工作质量和检验数据准确、可靠,各监测点实验室必须进行实验室内和实验室间的质量控制,包括人员、仪器、试剂要求等,具体按有关工作手册规定执行。同时遵循以下原则:

  (一)理化检验

  1.有标准物质的目标物检测首选带标检测,无标准物质的检测项目应采用加标回收进行质量控制,原则上频率不低于10%。

  2.单一样品的检测必须做平行样,取均值报告结果。成批相同基体样品可取10-20%做平行测定,可参考工作手册中平行双样相对允差规定执行。

  3.加强实验室内外质量控制,定期进行盲样测定、方法比对、重复测定或留样再测以及人员比对,积极参加中国CDC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中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和自治区CDC等机构组织的相关能力验证或比对活动,发现异常或偏离结果要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及时将结果报自治区CDC。

  4.经检测为阳性或超标的检验样品,应尽量进行确证和复测,必要时将有关样品送自治区CDC理化检验所做进一步确证,同时妥善保存留样以备复检。

  (二)食源性致病菌检测

  1.检验方法与评价:各监测点实验室接收样品后,按工作手册规定的检验方法检测,并对检出菌株进行鉴定,保存好食源性致病菌分离株,填写分离菌株信息登记表,及时上送自治区CDC微生物检验科复核,用于后续的食源性致病菌耐药监测和溯源分型分析。按照国家或国际相应食品安全限量标准进行评价。

  2.检测试剂要求:食源性致病菌监测实验室统一使用指定的培养基和诊断试剂,由各CDC按下表1、表2的要求自行采购。

  (三)自治区卫生厅适时对各地监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自治区CDC负责全区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

  自治区CDC食品营养安全与学校卫生所联系人:xx,xxx,电话:xxxx;

  自治区CDC理化检验所联系人:xxx,电话:xxxx;

  自治区CDC微生物科联系人:xxxx,电话:xxxx;

  自治区CDC放射卫生所联系人:xxx,电话:xxx

  附件:

  1.20xx年广西食品化学性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计划

  2.20xx年广西食源性致病菌监测计划

  3.20xx年广西食源性疾病监测计划

  4.20xx年广西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监测计划

  5.20xx年广西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的医院名单

监测方案 篇3

  一、目的

  (一)获得 年 自治县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以及食源性致病菌的监测数据,从而了解和分析我县食品污染水平。

  (二)确定危害因素的分布和可能来源,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进行风险预警,降低我县食源性疾病发病率,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三)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二、监测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完成以餐用具消毒效果监测及食品监测,其中:检测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样品来源采取购买的形式采集(见附表1)。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疾控中心),配合单位:县食药监局、工商局、商务局、卫生监督所。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可能危害身体健康的非食用物质、微生物及毒素、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食品中农兽药残留等风险因素进行监测(见附表2)。责任单位:县质监局。

  (三)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见附表3)。责任单位:县工商局。

  (四)餐饮服务食品、餐饮具、工用具等进行监测(见附表4)。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

  (五)生猪、肉牛、山羊饲养场等畜禽养殖和预混料进行检测盐酸克伦特罗(俗称“瘦肉精”)和菜克多巴胺及动物疫病等进行监测。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局。

  (六)蔬菜、水果等农药残留开展监测。责任单位:县农委。

  (七)食源性疾病监测

  1.监测单位

  ①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

  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②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监测

  县疾控中心协助质监、工商、食药监局等部门开展食品抽样检测,对食品安全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学处理,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监测和报告。

  2.监测内容

  ①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监测、报告。

  ②食品安全事故(包括食物中毒)的监测、报告。

  三、质量控制

  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四、保障措施

  县财政将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每年要安排一定经费用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设备投入,增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确保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顺利开展。

  五、信息通报

  监测责任单位发现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或特定食物中污染水平异常增高时,及时上报县食安办,由县食安办立即通报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同时上报县政府与市卫生局,提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建议。

监测方案 篇4

  为保证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顺利实施,确保检测结果科学、公正、准确,特制定本方案。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掌握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状况,并根据监测结果所反映出来的情况和问题,研究完善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措施,进一步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同时,通过监测工作及监测信息的发布,进一步加强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安全责任意识,引导人民群众健康消费。20xx年确保实现全区蔬菜、大米、水果农残超标率(定性快速检测法)控制在2%以内。

  二、监测重点

  20xx年在深入开展蔬菜农药残留监测的基础上,对蔬菜、水果、大米生产基地进行农药残留与重金属动态监测,对获证“三品”农产品和食用菌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专项抽查,全面掌握全区农产品质量状况。

  三、监测方式

  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采取定期定点抽检与专项抽查相结合的监测方式。对蔬菜、大米、水果、食用菌等大宗农产品以定期定点监测为主;对在监测过程中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农产品、获证“三品”农产品以及食用菌产品采取专项抽查的方式进行跟踪监测。

  被确定为监测点的单位应该积极配合,接受抽检。凡拒绝抽检的,该单位在该次抽检中被定为不合格产品的生产或经营单位。

  四、监测承担单位

  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承担,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由所在乡镇农技服务中心承担。

  五、监测任务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全年依法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例行(日常)监测工作,在各监测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农产品农残抽样检测,全区全年完成抽检任务960个。乡镇农技服务中心负责所在乡镇农产品质量例行(日常)监测工作,全年完成抽检任务480个。

  六、监测种类

  监测的蔬菜种类在番茄、辣椒、茄子、黄瓜、苦瓜、西葫芦、结球甘蓝、花椰菜、青花菜、大白菜、普通白菜、生菜、菜心、蕹菜、芹菜、扁豆、荷兰豆、四季豆和豇豆、食用菌中选择。

  监测的水果种类品种以生产的西瓜、桃子、李子、梨子、葡萄和柑桔为主。

  七、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一)检测项目和方法

  农残快速检测法。检测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毒情况,执行ny/t448-20xx标准。

  (二)判定依据和原则

  根据无公害农产品农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进行判定,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批次样品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八、监测结果报送

  乡镇农技服务中心将开展例行监测工作的结果每月底用电子邮件、传真或规范文件形式报送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

监测方案 篇5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公共法则规律、要求,为了创建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我镇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我镇公共场所监测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为依据,本着对全镇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确实为创建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为宗旨,促进胡寨镇在文明中发展。

  二、目的

  通过对开展公共卫生场所的监督工作,为消除因公共卫生不良因素引发的疾病做好前期工作和建议。达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流行,更好的确保我镇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目的。

  三、监督检测内容和类别

  (1)内容:

  1、水质

  2、顾客用品和卫生设施

  (2)类别

  1、发证、复证检测

  2、日期检测

  3、事故检测(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调查)

  4、政府部门委托监测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1)时间安排

  1、卫生许可证申请办理或年度复审受理时,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要求全面办理无一漏拉。

  2、每年要上级领导要求,进行一次日期性卫生监督检查

  3、在发生公共卫生事件时,要及时进行监测

  (2)工作要求

  1、对公共场所依法进行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在发放过程中,无卫生监测报告或检测不符合《公共卫生标准》的要延期发放或对其警告,卫生检测合格方可发放卫生许可证或复证。

  2、在监测过程中要按照卫生监督监测要求开展,公共卫生监测工作,不得弄虚作假。

  3、要根据季节和疾病多发时间开展工作配合县疾控卫生监督所监测,监测覆盖率达100%。

  4、积极做好预防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及时准备的给县疾控卫生监督所创造有利条件。

监测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进一步加大我县食品监管工作力度,全面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努力把我县打造成为“食品安全示范县”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广泛发动群众,拓宽信息渠道,充分发挥各级组织和监管人员的作用,建立一支专业人员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督队伍,提高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逐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我县食品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实现全县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覆盖率和网络运行率分别达100%。

  (二)把我县建设成为“食品安全示范县”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

  三、监管网络

  建立以县政府职能部门为主导、乡镇人民政府为基础、村委会(社区)和企业参与的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一)一级监管网络建设——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食品安全动态监管工作,制定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目标。

  1.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依据各自工作职能,组织监管相关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对监管对象各个环节的全面监管。

  2.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按照 自治县食品安全监管各成员单位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责任领域的食品安全。

  3.各成员单位要依据职责分工,在本系统内设立食品安全监管员,并将系统监管员名单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二)二级监管网络——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要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乡镇、园区的食品安全工作。

  1.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辖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领域和餐饮店、食堂和农村家宴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并负责村级食品安全网络建设。

  2.落实乡镇人民政府行政“一把手”为食品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3.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加强对园区内生产、加工、流通和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落实专人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三级监管网络——成立以各村(社区)和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为主体的食品安全管理网络。

  1.将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延伸到村(社区)和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各村(社区)和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村委(社区)主任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任组长,具体负责本村(社区)及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

  2.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以企业法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负责人,由各监管部门与所监管企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努力构建多环节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工作职责

  (一)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积极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者)诚信守法,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二)受理辖区内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组织和配合对食品违法经营行为及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调查处理,并及时总结上报。

  (三)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的监督,严密监控和预防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发生,一经发现立即进行查处。

  (四)广泛征询有关食品安全监管意见,重点收集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分析研究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薄弱环节。

  五、工作制度

  各职能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 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见》( 府发〔 〕9号)、《 自治县 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季行动工作方案》( 府办发〔 〕75号)规定,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制定工作方案,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和建立相应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建设,把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网络建设作为重点。通过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报告、责任追究、投诉举报、事故处理程序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严格责任落实。相关责任部门和乡镇政府要依据食品安全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切实担负起各自的工作职责。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层层分解责任,切实把责任落实到单位、人头。加强食品安全业务培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者的素质,有效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和食品安全信息网站,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举措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在媒体开设专栏,增强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科学、理性、健康的新型消费理念。积极发动基层组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农村、进市场,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参与意识。建立公开举报和媒体公示制度,发挥食品安全监督员的作用,扩大社会监督范围,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要加大信息报送工作力度。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及时、准确、全面报送的原则,根据不同阶段工作开展情况,以简报、图片和小结等形式报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监测方案 篇7

  一、成立xx市林业局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日常工作。

  组长:xxx

  副组长: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

  二、各乡镇、办事处林业站要立即成立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领导担任,为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其他组成人员自行研究确定,并立即上报市林业局备案。

  三、各乡镇、办事处林业站要在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立即启动辖区内野猪非洲猪瘟调查监测和防控巡护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

  四、各乡镇、办事处林业站要在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立即启动辖区内野猪本底调查工作,具体调查工作内容如下:

  1、对凡是有人工养殖野猪的休闲度假山庄、人工繁育场所、专业化养殖厂、家庭养殖户等,开展野猪本底调查,在8月17日前,将调查结果上报至市林业局。

  2、对有野猪分布的野外区域,开展摸底调查,尽量摸清野猪的总体数量,分布概况以及出现频次最高的地域。在8月17日前,将摸底情况上报至市林业局。

  五、目前,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已经由非重点监测防控时期上升为重点监测防控时期,各乡镇、办事处凡是有野猪分布、野猪养殖、野猪展演等情况的,均实行日报告制度,严禁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现象发生,影响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各乡镇、办事处林业站要在每日13:30分前,将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信息以电话方式上报至市林业局。

  非洲猪瘟对野猪种群和生猪养殖业危害巨大,发病死亡率高达100%。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报告,非洲猪瘟疫情的爆发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夏秋季节通报的病例最多。

  各乡镇、办事处林业站要充分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当前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作为现阶段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强化日常调查监测和防控巡护工作,细化落实岗位责任,确保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做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处置,坚决防止疫情发生,确保人民财产安全。

  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信息上报联系人:xxx。

  xx市林业局

  20xxx年8月14日

监测方案 篇8

  一、监测指标

  (一)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二)噪声(厂界)。

  (三)☆如环评有破碎清洗工艺必须监测废水。

  二、监测频率每年四次(每季度一次)。

  三、应急监测预案

  (一)目的

  为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降低经济损失,在事故处理和应急情况下,迅速及时地进行环境监测,制定以下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XXXX有限公司范围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情况监测。

  (三)基本原则及应急监测措施

  1、基本原则:本预案是XXXXXX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服从各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指挥部的具体指挥和领导。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日常监测服从应急监测原则。

  2、应急监测措施:

  (1)公司环保安全部门在接到环境污染事故信息、后,按环境污染信息报送规定上报市环保局。同时立即与市坏境保护监测站联系,及时判断可能的污染因未,进行应急准备,并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分别进行现场监测采样和化验准备工作。

  ①人员准备:技术人员现场X名,采样人员X名,化验人员X名,司机X名。

  ②做好采样容器的准备工作。

  ③及时协调市环保监测站化验室负责分析化验人员做好相应的分析项目的一切准备工作。

  (2)监测人员在接到环境污染事故信息后,必须在XX分钟内到达现场采样,并在XX分钟内送到化验室。

  (3)协调市坏保监测站化验人员快速、准确地完成样品.分析,及时出具数据,并保留样品。

  (4)当对某污染物缺少监测手段时,应立即对外请求支援。

  (5)监测数据可用电话或书面形式娜最快速度上报应急指挥部。

  (6)应急监测应做到从事故的发生直到事故的处理终结全过程的监测,监测次数以能满足减少损失和事故处理以及事故发生后的生产恢复为要求。

  应急监测点位及次数表

  (四)应急监测网络图

  公司应急指挥——环保及安全部门主任——市环保监测站——监测分析人员及司机

  (五)应急监测流程图

  指挥部——保及安全负责人、市环保监测站负责人——现场采样组、化验分析组——分析技术人员审核

  四、委托监测

  由于我公司没有相应的监测资质和设备,日常环境监测工作(每年四次)委托XXXXXX环境保护监测站(或XXXXXX环保公司)监测。

  五、附件

  (一)委托合同(环境监测技术合同)

  (二)XXXXXX环境保护监测站(或XXXXXX环保公司)资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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