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烟室建设方案

时间:2022-07-27 08:21:35 方案 我要投稿

吸烟室建设方案(通用6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吸烟室建设方案(通用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吸烟室建设方案(通用6篇)

  吸烟室建设方案1

  为巩固国家卫生县城、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吸烟管理,创造良好的公共卫生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推进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结合旬阳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健康中国和美丽中国建设,以“倡导文明吸烟、共建和谐环境”为主题,按照“政府主导、工商合力、社会共建、公益为主”的建设思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建管结合,开展各类室内、室外吸烟室(区、点)的建设,倡导文明吸烟方式,满足烟民合理消费诉求,保护非吸烟群体健康权益,努力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吸烟环境。

  二、建设目标

  文明吸烟环境建设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实施步骤,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推进。建设户外吸烟点400个(设置灭烟桩400个)、示范室内吸烟室1个、示范户外吸烟亭3个。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有效落实,成立旬阳县文明吸烟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文明吸烟环境的规划、建设及运维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创建办,由龚立根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县创建办是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建设工作。县创建办、烟草局、住建局、水利局负责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的调研、规划、组织实施以及承建、维护工作;县创建办、卫健局负责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的宣传、引导和相关检查督导工作;县环卫所负责文明吸烟环境建设设施的日常清理与运维管护工作;县烟草局负责承建资金的协调等工作。

  四、建设内容

  (一)户外公共场所。在祝尔康广场、祝尔慷大道、商贸大街及城区内公交站点、汽车站、火车站、滨河公园、河堤步道等户外公共场所,合理布局户外吸烟亭、吸烟点,设置灭烟桩和醒目的引导标识、控烟标识等,功能以公益为主,定期维护、清理,提升卫生文明水平。

  (二)室内场所。在旬阳县烟草专卖局党群服务中心开展室内吸烟室建设,配备相应的通风排烟设施、规范性标识,烟灰缸以及饮水机,一次性纸杯等便民设施。

  五、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调研启动(20xx年8月1日至9月30日)

  由县住建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重点户外公共区域、室内场所、卷烟零售终端进行实地调查,全面掌握符合设立吸烟点、吸烟区和吸烟室的条件,制定《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有序推进。

  (二)第二阶段:建设实施(20xx年10月1日至10月30日)

  1.公开招标设计单位,制定吸烟室(区、点)建设效果图。

  2.选定施工单位,采购配套相关设备设施。

  3.在户外公共场所建设室外吸烟亭3个,在旬阳烟草专卖局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市内吸烟室1个,在户外公共场所建设吸烟点400个。

  (三)第三阶段:验收交接(20xx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对建设实施项目进行统一验收,并在验收后将建成的文明吸烟环境设施交接给县环卫所管理维护,促进文明吸烟环境建设设施长效发挥功能作用。

  (四)第四阶段:总结提升(20xx年12月)

  对文明吸烟环境建设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提炼经验,宣传推广,为全市文明吸烟环境建设推进提供借鉴。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职责明确、协同配合、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宣传引导。全县各级新闻媒体要广泛报道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相关政策,对文明吸烟环境建设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提炼。

  (三)扎实稳步推进。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优化完善工作规划和管理机制,从重点场所到一般场所,不断延伸,循序渐进,让文明吸烟、互相尊重、互相理解的认识逐步成为社会共识。

  (四)加强常态管理。文明吸烟环境建设是我县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展示文明城市良好形象的有效载体,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将相关设备的运维纳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常态化建设、管理、维护,确保各设备运行使用规范有序。

  吸烟室建设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创建文明吸烟环境、助力美丽中国建设”的工作要求,切实扭转在公共场所乱扔烟蒂等影响城市形象的不良现象,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创建文明吸烟环境助力美丽中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烟办〔20xx〕152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创建文明吸烟环境,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总体要求,以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切入点,按照“政府主导、烟草合力、社会共建、公益为主”的总体思路,结合陇县城市建设规划,逐步在政策允许的场所完善烟蒂收集等设施,推动控烟政策实施,不断创建文明吸烟环境,倡导文明吸烟行为,为提升文明城市形象、建设“三个陇县”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坚持政府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围绕目标,坚持标准,按照文明吸烟环境与创建文明城市一体化推进,与城乡治理、市政建设同频共振的要求,加快推进文明吸烟环境建设。

  (二)分步推进。按照“示范引领、先易后难、整体推进、逐年实施”的工作思路和“先城区后乡镇、先室外后室内”的实施步骤,通过3年时间,基本实现全县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全覆盖。

  (三)建管并重。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实行属地负责制,既要注重建设质量,更要提高管理水平,按照“建设到位、管理到位、规范到位、维护到位”的要求,把好建设质量关,落实管理责任主体,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升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的社会效益。

  (四)疏堵结合。倡导文明吸烟行为,培养公民文明吸烟意识,完善公共设施,改善区域吸烟环境;提升人文关怀温度,既保障吸烟者权益,又避免对他人造成伤害。通过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在尊重消费者权益、创建文明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等多方面实现和谐共赢。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文明吸烟环境的正面效应得到充分发挥,切实达到保障公众健康权益、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水平的效果。一是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水平的正面效应充分发挥,烟头落地数量明显减少。二是保障公众健康权益的正面效应充分发挥,减少或避免公众在公共场所接触烟草烟雾。三是倡导文明吸烟行为的正面效应充分发挥,吸烟者文明吸烟习惯广泛养成,烟民素质进一步提升。

  四、文明吸烟环境建设标准

  文明吸烟环境建设要充分考虑人流、场所、服务对象等因素,因地制宜开展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协同建设室内吸烟室、室外吸烟亭和吸烟点。

  (一)室内吸烟室。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机关单位、政务区、商务区以及人口密集、流动性大的其它公共场所,如车站、商场等,开展室内吸烟室建设工作,吸烟区完全封闭,与非吸烟区有明显隔离,配置座椅、烟头收集器等器具;消防安全设施设备达标,场所管理责任清晰,有专人负责管理,既满足吸烟者吸食需要,又符合场所运营相关规定。并设置统一、醒目的引导标识,注明“吸烟有害健康”等警示标识或公益性宣传标语。

  (二)室外吸烟亭。主要在关山草原景区、龙门洞景区等景区景点、公园、社区广场、旅游客集散地、露天游乐场等区域。半封闭的吸烟室,有防晒、防雨、防火等功能,宽敞通透,方便出入,有吸烟亭醒目标识;区域内配置有座椅、烟头收集器。

  (三)吸烟点。重点城区主干道、公交站台、班车候车厅、公园广场、宾馆酒店以及全县新现代卷烟零售终端的经营场所周边建设吸烟点,设立灭烟柱,增强卷烟消费者的文明意识,引导消费者养成文明吸烟的消费习惯,定期维护、清理,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五、工作步骤

  从20xx年起至20xx年,通过3年的努力,在县城主城区、各镇建设一批设施齐备、环境整洁的文明吸烟场所,以提升城市文明水平、保障公众健康权益,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美丽陇县建设。

  第一阶段(20xx年):试点先行,示范引领。制定全县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开展吸烟区域建设调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重点统筹规划关山草原景区、公园、广场、汽车站、县城主街道等重点区域。

  第二阶段(20xx年):以点带面,重点推进。文明吸烟环境建设范围覆盖重点区域,建设质量全面提升,形成可推广的建设标准、管理标准、维护标准,规模效应有效发挥。

  第三阶段(20xx年):提升完善,提质增效。继续深入推进文明吸烟环境建设项目,将文明吸烟环境建设范围全面覆盖所有需求部位。加强文明吸烟环境设施的维护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文明吸烟行为成为卷烟消费的新风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陇县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见附件),全面推进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各项工作。

  (二)完善烟蒂收集设施。重点在公共场所设置完善烟蒂收集器等设施,切实改善城市环境和形象。要积极引入市政建设、企业公益投入等多方资本,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探索建立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建设模式,降低建设成本。各单位要在所属公共区域内设立吸烟点。

  (三)加强运行管理维护。吸烟室、吸烟亭、吸烟点等基础设施严守通过后,烟草局将分批分次移交给各相关管理部门,各管理部门要履行管理责任,做好文明吸烟环境设施的运维管理,县城主城区公共区域内的设施由城管执法局管理维护;各镇公共区域内的设施由各镇负责管理维护;各单位区域内的设施由各单位负责管理维护;汽车站、商场等具有明确业主和经营主体的由业主进行管理维护。

  (四)推广文明吸烟公约。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创建文明吸烟环境,助力文明城市创建”主题,积极倡导“烟头不落地,城市更美丽”、“捡起小烟头、传播大文明”的文明吸烟行为,制定文明吸烟公约,倡导文明吸烟理念,推动形成吸烟者与非吸烟者和谐共处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整体形象。设立文明吸烟标识,在吸烟区域设置统一、醒目的引导标识,注明“吸烟有害健康”等警示标识或公益性宣传标语,提升卫生文明水平。

  (五)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各单位要将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纳入城市管理范畴,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齐心协力推进我县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烟草部门要积极配合,与相关单位充分沟通,协商拟安装烟蒂收集设施的样式、数量及安装地点、间距。文明办要将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纳入全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加强检查指导,督促工作落实,确保建设效果。

  (六)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做好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的宣传工作,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形象的方式,组织开展“捡烟头、送热水”关爱环卫工作活动,动员群众参与。在公园、住宅小区等区域树立文明行为温馨提示牌,张贴“捡起小烟蒂、传播大文明”等公益宣传标语,传播文明行为礼仪。要采取多种方法和途径,以保护非吸烟者权益、引导烟民到指定场所吸烟、倡导烟民与非烟民相互尊重为主要内容,大力宣传“分烟”理念,着力营造烟民与非烟民和谐共处的良好氛围。

  吸烟室建设方案3

  为切实扭转在公共场所乱扔烟蒂等影响城市形象的不良现象,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消除和减少烟草和烟雾的危害,创造良好的公共卫生环境,保障群众身心健康,根据辽宁省《关于创建文明吸烟环境助力美丽中国建设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倡导文明吸烟、共建和谐环境”为主题,按照“政府支持、烟草合力、社会共建、公益为主”的总体思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建设、建管结合,不断完善控烟场所内的吸烟室、吸烟区、吸烟点等基础设施建设,倡导文明吸烟行为,提升烟民整体素质,保障控烟政策有效实施,以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切入点,结合清河城区建设规划,逐步在政策允许的场所完善烟蒂收集等设施,不断养成文明吸烟环境,营造文明吸烟氛围,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社会公益事业创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合法合规、科学有效原则。兼顾法律规定、行业政策、风险管理和企业发展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行业内外、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在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科学合理的制定推进模式和路径。

  (二)坚持统筹规划、全面覆盖原则。重视顶层设计,设定短期及中长期工作目标,统筹规划、有序实施;将文明吸烟环境建设作为烟草营销网建工作的重点之一,力争通过2-3年努力实现全区范围内重点区域全面覆盖。

  (三)坚持齐抓共管、和谐共建原则。按照政府主导、部门支持、烟草企业统筹推进的思路,凝聚工作合力,兼顾公众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实现多方参与、共建共管、共同受益,保障文明吸烟环境建设有序开展。

  (四)坚持严格管理、规范运作原则。把严格规范贯穿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的全环节,加快形成集建设、管理、维护为一体的长效运作机制,并根据法律政策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确保机制常用常新、持续有效,真正把严格管理、规范运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目标

  20xx年底,建立吸烟室1处和便民吸烟点60处,重点选择景区公园、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务酒店、政务区、医院、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区域。到2023年,通过点、线、面结合,进一步拓展全区各类公共场所吸烟区的建设,树立“烟头不落地,清河更美丽”的文明吸烟环境。

  四、相关职责

  全区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以烟草部门建设为主体,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做到整体规划部署、统筹协调推进。

  区文旅广局负责前期调研工作和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的具体落实,全面摸清各类烟草消费环境的实际情况,明确不同场所的建设需求,主动联系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对文明吸烟环境建设进行评估。负责确定吸烟室、吸烟区和吸烟点的建设点位。负责与相关职能部门充分沟通后提出设计方案。负责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验收和后期维修工作。

  五、建设内容

  (一)吸烟室。在具备条件的景区、车站等人口流动较大的场所建立吸烟室,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吸烟”标识。吸烟室由烟草部门统一规划设计,具备安全卫生、文明宣传、服务便民等功能。在吸烟区域设立统一、醒目的引导标识,在合适位置注明“吸烟有害健康”等警示标识或公益性宣传标语,配置点火装置、换气装置、烟蒂桶、烟灰缸、休闲桌椅、消防装置等基础设施,提升烟草消费环境,规范烟草消费行为,消除公共场所安全隐患。

  (二)吸烟区。针对办公场所、服务网点特定人群的吸烟需求,在远离公众、靠近窗户的区域,有序、适度开展吸烟区建设。以倡导“烟头不落地、清河更美丽”为基本理念,规划设计楼宇绿色吸烟区,配置“烟灰缸、烟蒂桶、宣传册”等配套设施,建立干净整洁舒适的楼宇绿色吸烟区。

  (三)吸烟点。在室外如公园、广场、公交站、规模较大的客户店外等控烟相对宽松的特定消费场所、露天区域,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主要通道,配合垃圾分类处理装置,建立符合消防安全和城市规划要求的便民吸烟点,配备烟蒂桶、烟蒂盘等主要设施,并在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吸烟危害健康”标识。

  六、进度安排

  (一)调研论证阶段(20xx年8月)。结合消费者调查或市场调研项目,开展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可行性调研。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以及行业相关文件规定,借鉴先进地区工作经验,科学谋划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制定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实施步骤、主要措施等。

  (二)宣传启动阶段(20xx年9月至20xx年10月)。紧紧围绕“倡导文明吸烟、共建和谐环境”这个主题,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向社会公众全面客观地宣传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引导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努力为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推进实施阶段(20xx年11月至2023年12月)。按照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建设地点、内容,拟定建设目标,实施建设工作。区文旅广局要根据建设需求,做好吸烟点、吸烟区、消费体验区等的初选、审核工作,设计统一的形象标识、服务标准,全面做好前期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物资的采购准备工作。20xx年11月开始进行首批吸烟点、吸烟区、消费体验区的建设工作,并建立相关工作台账,在未来3年内有计划地推进不同类型、覆盖全区范围内重点区域的文明吸烟场所。

  (四)综合评估阶段(20xx年、20xx年、2023年12月)。每年年底对全区文明吸烟环境建设成果进行全面的评估分析,以前期经验为参考,健全完善文明吸烟环境建设配套保障机制。组织试点或亮点单位进行现场交流和指导,对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进行经验总结和完善,形成相关规范和流程。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要加强对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总体工作思路、工作方案、工作计划等,督促各单位实施进度,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要高度重视,加强责任传导,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要及时总结提炼文明吸烟环境建设中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创新管理手段和方式,突出推进实效,打造管理特色。

  (二)强化分工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凝聚工作合力。要按照方案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和执行标准,加强政策解读,做好活动阐释工作。要落实责任、定期调度、加快推进,优化完善工作规划和管理机制,从重点场所到一般场所,不断延伸,循序渐进,推进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有序开展,让文明吸烟逐步成为社会共识。

  (三)健全保障机制。建立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的长效运营机制、监督评价机制、沟通协调机制和吸烟者引导服务机制。制定建设评价标准,对文明吸烟环境建设调研、选址、采购、施工验收、运营维护等相关工作业务进行流程优化。按照预算标准申报费用,做到文明吸烟环境建设费用专项列支、专款专用,加强费用使用过程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四)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的宣传工作,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形象的方式,组织开展“捡烟头、送热水”关爱环卫工作活动和“深呼吸、健步走”等宣传活动,动员群众参与,浓厚社会氛围。在公园、住宅小区、城市绿地等区域树立文明行为温馨提示牌,张贴“捡起小烟蒂、传播大文明”等公益宣传标语,传播文明行为礼仪。

  吸烟室建设方案4

  为全面推进三都县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进一步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整体文明程度。以“创建为民,创建惠民”为宗旨,以“建设美丽三都,塑造文明新风尚”为重点,坚持以群众为主体,全力实施人文环境升级和生态环境美化工程,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真正实现让文明新风尚成为三都县的一道亮丽风景,提高市民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好评程度。为统筹推进20xx年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靓丽三都,打造美好环境”为主题,倡导“烟头不落地、三都最美丽”环保意识,明确“政府主导、烟草推动、多方合作、公益为主”工作思路,加快推动具有三都特色的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助力文明城市创建达标工作。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底,在三都县城区内建成并投入使用1个室外吸烟室;在都柳江沿岸休闲区、公共休闲娱乐广场、政务办公区等区域建设不少于50个便民吸烟区;在公交车站、居民小区等部位建设不少于65个便民吸烟点,建成一批符合城市定位的文明吸烟环境场所,开展系列公益性主题宣传活动,传播“生态三都〃因您而美”文明理念,助力城市管理升级,营造文明吸烟、和谐共处的良好社会氛围,着力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水平。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合法合规原则。要依法依规开展建设,严格遵守国家烟草专卖法、国际控烟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执行,确保县城城区规划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合理投入原则。要遵照实事求是、厉行节约、注重实效的原则,科学评估和制定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投入算,严格过程监控,确保投入发挥社会效益。

  (三)坚持合力推进原则。要发挥“搭平台、建机制、促合作”的积极作用,有效整合行业内外建设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推动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发展。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实施,切实做好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的协调、规划、建设及运维工作,成立三都县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为县政府办、县精神文明建设中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三合街道办事处、凤羽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同志。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烟草公司三都县分公司,由韦建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

  (二)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县政府办:负责综合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困难问题,适时调度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县精神文明建设中心:负责指导相关部门做好文明吸烟环境建设选点规划、公益活动宣传策划、检查督导相关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文明吸烟环境建设规划工作。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文明吸烟环境建设设施的日常管护、环境卫生、安全检查等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文明吸烟环境建设选点规划审核指导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文明吸烟环境建设规划建设指导工作。

  三合街道办事处:负责区域内文明吸烟环境建设选点和后期管理工作。

  凤羽街道办事处:负责区域内文明吸烟环境建设选点和后期管理工作。

  州烟草公司三都县分公司:负责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的资金筹备、形象设计、建设安装等相关工作。

  五、资金投入

  以烟草系统自筹资金为主,预算投入建设资金约30万元。建设项目投入明细如下:

  (一)1个半开放式绿色吸烟室,预算9万元/个,计9万元;

  (二)50个室外便民吸烟区,预算0.29万元/个,计14.5万元;

  (三)65个室外便民吸烟点,预算0.095万元/个,计6.175万元。

  六、实施步骤

  (一)初期选点规划(20xx年5月30日前)。以示范引领为主,在三都县城区主要街道、车站、休闲娱乐广场、政务区、医院、商场、公园等人流量较大的区域探索建设,深入市场调研,收集卷烟消费者对吸烟环境的需求,进行形象设计并组织实施,形成既能满足消费者需求也能美化城市环境的设计方案,总结提炼建设标准、管理标准、维护标准,初选建设位置等。

  (二)申报立项(20xx年9月30日前)。向县人民政府申请批准,经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县烟草局(分公司)负责向州

  烟草公司申报立项。

  (三)项目实施推进(20xx年10月30日前)。经州烟草公司批准立项后,全面推广文明吸烟环境建设项目实施,统一由州烟草局公司组织进入项目招标建设工作,产生中标单位后组织实施项目建设。

  (四)项目验收(20xx年11月30日前)。实施项目建设竣工后,由黔南州烟草局公司依据相关要求对各建设点进行评价考核验收,验收合格后交由相关部门开展日常维护和管理。

  七、实施内容

  (一)设施设备选配

  根据三都县不同区域的环境特征,明确3种文明吸烟环境建设模式,即室外半开放式环保吸烟室、室外便民吸烟区、室外便民吸烟点。自主设计美观时尚的外形样版,打造具有三都民族特色的美观精致、功能实用、科技含量高、易于标准化应用的文明吸烟环境设施。

  1.室外半开放式环保吸烟室。初步选定建设地点在具备条件的三都县铜鼓广场,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半开放式吸烟室,在吸烟区域设置统一、醒目的引导标识,在合适位置注明“吸烟有害健康”等警示标识或公益性宣传标语,配置点烟蒂桶、烟灰缸、休闲桌椅等基础设施,切实发挥室外半开放式吸烟室安全卫生、文明宣传、服务便民等功能。

  2.室外便民吸烟区。在城区主要街道、车站、休闲娱乐广场、政务区、医院、商场、公园等人流量较大区域建设室外特色吸烟区,特色吸烟区要统一建设模式,既环保美化城市,又具备休息功能,在合适位置注明“吸烟有害健康”等警示标识或公益性宣传标语,在吸烟区域设置统一、醒目的引导标识,配置灯光指示牌、烟灰缸、烟蒂桶、宣传册等配套设施。

  3.室外便民吸烟点。在室外如公园、广场、公交站、规模较大的客户店外、特定消费场所、露天区域、沿河道路、娱乐休闲区域等建设符合消防安全和城市规划要求的便民吸烟点,在吸烟点区域设置统一、醒目的引导标识,设置垃圾分类处理装置,配备烟蒂桶、烟蒂盘等,并在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吸烟危害健康”标识。

  (二)建设选点

  根据三都县城区的实际情况,结合前期调研评估,拟建设类型和位置如下:

  室外文明吸烟室(1个):三都县铜鼓广场;

  室外便民吸烟区(50个):沿都柳江两岸步道、公交站台、休闲娱乐广场、汽车站、凤凰山公园等人流集中场所;

  室外便民吸烟点(65个):公交站台、公园出入口、沿街路口、沿河道路、休闲娱乐场所等,可根据实际需求而定。

  八、建设管理

  (一)建立规范机制。优化“合作沟通、制订名单、实地走访、实施安装、现场验收、管养维护”六个步骤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细化规范要求、优化实施环节、量化执行标准、固化过程表格,规范建设过程中的投入标准、流程等,同时大力探索通过信息化手段打造标准、规范、高效的建设工作链。

  (二)建立评价机制。根据文明吸烟环境的建设规模、设置情况、使用频率、管养情况等多项内容,制订可量化的评价指标,设置专人负责评价工作,定期评价建设情况和使用效果,及时通报评价情况,应用评价结果指导下步的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持续提升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水平。

  (三)建立管理机制。各职能部门要将相关设施设备的运维纳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中,相关部门进行文明吸烟环境设备设施后期管护,确保设备运行使用规范有序。

  九、工作要求

  (一)思想上提高认识。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建设文明吸烟环境在三都县文明城市建设中的定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以赴做好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各项工作。

  (二)规划上科学高效。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本方案的工作部署,落实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拿出具体举措,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台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组织实施,明确各项具体建设工作的实施人员,科学高效安排建设工作。

  (三)执行上注重实效。要切实把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和与文明城市创建相结合,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建设宣传,形成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营造良好的文明环境,切实发挥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的社会作用。

  吸烟室建设方案5

  为了巩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吸烟环境,创造良好的公共卫生环境,保障公民身心健康,按照《咸阳市推进公共场所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扣“倡导文明吸烟,共建和谐环境”主题,以“建设场所,规范行为”为主线,完善控烟场所设施建设,治理改善吸烟环境,倡导文明吸烟行为,解决随地扔烟头、未掐灭烟蒂诱发火灾及“二手烟”伤害等问题,保护非吸烟者的健康权益,努力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建设目标

  文明吸烟环境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推进,以及“先城区后乡镇、先室外后室内”的步骤实施。全市建成50个户外吸烟点、10个卷烟消费终端吸烟点、3个吸烟亭及1个吸烟室。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的落实和协调,市政府成立彬州市公共场所文明吸烟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城管局、卫健局、文化旅游局、烟草局、文明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烟草局,由市烟草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市城管局负责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的调研、规划、组织实施及承建、维护工作;市文明办、卫健局、文化旅游局负责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的宣传、引导和相关检查督导工作;市烟草局负责协助开展调研、规划和承建资金的协调等工作。

  四、建设内容

  (一)户外公共场所。对于城区主干街道、公交站台、广场等户外公共场合,合理布局吸烟点,设置灭烟器、烟灰缸和醒目的引导标识、控烟标识等,功能以公益为主,定期维护、清理,提升卫生文明水平。

  (二)办公经营场所。对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服务大厅,电信、银行网点等公共场所,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有序、适度开展吸烟室、吸烟区、吸烟点建设,配备相应的通风排烟设施、规范性标识提示、烟灰缸(桶)以及饮水机、一次性纸杯等便民设施。

  (三)人员密集场所。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外,对于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其它公共场所,吸烟者与非吸烟者广泛并存,容易导致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依据场所实际情况,积极引导建立吸烟区、吸烟室,吸烟区、吸烟室具备安全卫生、文明宣传、服务便民等功能。包括:在吸烟区域设置统一、醒目的引导标识,在合适位置注明“吸烟有害健康”等警示标识或公益性宣传标语。室内配置循环净化烟雾系统、点烟器、大容量烟灰缸(桶)、休息座椅等必要设备。条件具备的场所可配置WiFi、智能触摸屏等功能拓展设备。对已有的场所开展环境改善和功能提升,改变当前卷烟吸食环境脏乱差,严重影响城市文明形象、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不良状况。

  (四)零售终端吸烟点。对于卷烟零售终端,在具备条件的卷烟零售客户经营场所建设吸烟点,摆放烟灰缸,及时清理烟蒂,增强卷烟消费者的文明意识,引导消费者养成不随手丢弃烟头的良好习惯。

  五、实施步骤

  全市推进公共场所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从20xx年6月13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考察调研(20xx年6月13日至6月30日)。由市城管局、烟草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对城区重点户外公共区域、办公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进行调查,全面掌握符合设立吸烟点、吸烟区和吸烟室的条件,及时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有序推进。

  第二阶段:建设实施(20xx年7月1日至10月31日)。7月底前,完成吸烟亭(点)建设招标工作。8月底前,选定施工单位,采购配套相关设备设施。10月底前,在户外公共场所建设50个吸烟点和3个吸烟亭。

  第三阶段:验收推进(20xx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11月底前,市公共场所文明吸烟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对对建设实施项目进行统一验收。12月底前,针对彬州剧院、市民中心、汽车站等大型室内公共场所,分别建立不同的文明吸烟环境,积极展示城市文明新形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形成职责明确、协同配合、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市烟草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协调联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宣传引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采用张贴横幅标语,印发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各新闻媒体要广泛报道公共场所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相关政策,推广文明吸烟环境建设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三)扎实稳步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优化完善工作规划和管理机制,从镇办到农村,从重点场所到一般场所,向下延伸,循序渐进,形成较为完备的文明吸烟环境建设体系,让文明吸烟、理性控烟的认识逐步为社会所接受。

  (四)加强常态管理。文明吸烟环境建设是我市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展示我市良好形象的有效载体。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把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的运维作为一项日常重点工作来抓,确保文明吸烟环境运行规范有序。

  吸烟室建设方案6

  根据《云南省文明吸烟环境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云烟专〔20xx〕76号)、《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普洱市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普政办发〔20xx〕52号)及《普洱市创文室关于印发<普洱市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普创文办〔20xx〕14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创建文明吸烟环境、助力美丽中国建设的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在江城县主城区开展20xx年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倡导文明吸烟行为;按照“政府为主导建管、部门协同参与、烟草资金补贴”的总体工作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烟草补贴资金原则,统一建设标准、统一建设流程、统一管理要求,因地制宜、分类建设、建管结合,把创建文明吸烟环境全面融入建设文明城市、和谐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统筹协调、建管并举,通过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引导文明吸烟行为,不断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助推全县“美丽县城”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江城县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有序推进,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江城县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江城县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和统筹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文明办,办公室主任由李玉洁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鲍连忠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贯彻落实江城县文明吸烟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和督促推进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的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调整,由各相应人员自行接替,报领导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三、基本原则

  (一)规划先行。按照“分类规划、部门协作、突出重点、打造亮点”的要求,对江城县文明吸烟环境建设进行整体规划。

  (二)分布推进。根据省、市级关于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的有关部署,20xx年江城县以主城区建设为主,城区先行、逐年推进,逐步推广,争取将其他乡(镇)纳入20xx—20xx年建设计划,将全县文明吸烟环境建设覆盖全县辖区内的重点区域。

  (三)统一实施。江城县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江城县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统筹部署。

  (四)建管并重。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实行属地负责制,既要注重建设质量,更要提高管理水平,要按照“建设到位、管理到位、规范到位、维护到位”的要求,把好建设质量关,落实管理责任。

  (五)疏堵结合。倡导文明吸烟行为,对于不文明的吸烟行为要予以劝导、制止;通过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的扎实推进,改善区域吸烟环境,保障烟民权益的同时,有效避免吸烟对他人造成伤害。

  (六)资源整合。充分整合全县公共设施资源,对于具备开展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的公园休息亭、垃圾桶等设施进行简易改造,使其具备文明吸烟场所的有关功能,同时又不影响有关设施发挥其原有作用。

  四、20xx年工作任务

  (一)建设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建管、部门协同参与、烟草资金补贴”的总体原则和“分类定标准、选点定数量、招标抓实施、验收拨资金、移交强管护”的工作要求,结合江城县实际,在江城县主城区客运站、公众休闲区、旅游景区以及其他重点区域建设吸烟室、吸烟亭、吸烟点。

  (二)建设主体。由县文旅局负责江城县主城区20xx年文明吸烟环境吸烟室、吸烟亭、吸烟点项目建设工作,委托承建公司作为建设主体、负责项目具体实施。

  (三)建设事项及时间安排。

  1.建设规划。由县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县文化和旅游、住建、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消防、烟草等有关部门对20xx年文明吸烟环境建设规划进行论证审核,审核结果报县文明吸烟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批准。

  2.项目实施。由县文旅局负责根据政府项目招投标管理相关要求执行开展项目招标。并牵头督促、指导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做好项目设计、招投标、工程建设等工作;由项目组织实施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开展项目建设。

  完成时限:7月10日前完成项目设计,7月30日前完成项目招标,10月30日前达到项目竣工验收要求。

  3.建设标准。所有申报批复的文明吸烟环境建设项目,严格在批复预算范围内实施项目建设,按照设计要求配置烟蒂收集装置等设备以及消防安全要求配置灭火器。

  (1)室内吸烟室装修须简洁明快,简单实用,装修标准不得超过1000元/平方米。

  (2)室内吸烟室(吸烟房)根据需要配置一定数量的点烟装置,有条件的地方,可配置免费WIFI、流量计数器等设备;室内吸烟、室外吸烟亭和室外吸烟区,可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配置供消费者休息的条凳,会务中心、政务中心、服务场所接待区等有专人值守、专人管理的室内吸烟室,可配置沙发和茶几。

  (3)室内吸烟室、室外吸烟亭和面积超过10平方米的室外吸烟区、应设置明显引导标识;室内吸烟室和室外吸烟亭,要再吸烟标识旁标注“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禁止中小学生吸烟”等字样;室外吸烟亭和有条件的室外吸烟区,要配置太阳能照明,提高夜间辨识度。

  4.项目验收。由县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县文旅局、县烟草专卖局等部门进行实地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送县文明吸烟环境建设领导小组。

  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完成。

  (四)资金拨付及审计。县烟草专卖局按照补贴协议将补贴资金划拨到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负责按拨付周期做好补贴资金拨付和监管工作。由县审计局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项目相关审计工作。

  (五)管理维护。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完成后,由县文旅局与各有关单位办理移交手续。江城县城区范围公共区域的吸烟室、吸烟亭、吸烟点移交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维护。吸烟室、吸烟亭、吸烟点建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移交所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维护。接收单位要将有关配套设施设备管理维护职责明确到部门,确保建后管理维护到位,确保配套设施设备持续发挥作用。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推进全县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县人民政府成立全县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和统筹推进。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县人民政府文明吸烟环境建设的总体部署,认真抓好文明吸烟环境建设规划方案制定、组织实施、验收和管理维护工作;县文明办、文化和旅游、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消防、烟草等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按照工作任务节点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确保全县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三)强化督查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对有关单位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问责,确保年度建设任务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

  (四)严格规范管理。各单位在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过程中,要做到严格规范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项目招标、工程建设质量把关、补贴资金兑现和资料收集归档等工作,确保全县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工作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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