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实施方案

时间:2022-07-28 08:58:11 方案 我要投稿

资产评估实施方案(通用10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资产评估实施方案(通用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资产评估实施方案(通用10篇)

  资产评估实施方案1

  为了便于固定资产的管理,降低固定资产管理的难度和工作量,降低盘点难道,明确责任,特制定以下方案:

  1. 固定资产管理以部门为单位。

  固定资产分散且杂乱,若精确到个人固然责任明确,但不具备可行性!例如一个厂里,电脑可能几个人用,一定要把责任划分给某个人是不合理的!若一个人离职了,那就应该归还电脑,新来一个人,又得重新再领一次,看似可行但不利于操作!

  若以部门为单位,例如某部门,应该又多少电脑,多少打印机,多少桌椅等,至于如何分配,责任怎么分担,统一交到各部门负责人。每个月只要对照该部门的应有数量,进行一个盘点就行了!如果又差异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部门负责人再去内部追究责任!

  2. 制定统一的编号

  既然是编号,就必须具备唯一性,同时通过这个编号可以查到属于那个部门的什么物品!

  建议编号方式:

  HL(代表公司)ZJB0(四位表示部门,部门首字母,不足的地方用零表示)PTDN(四位代表什么物品,物品首字母表示不足的地方用零表示)001(代表序号)

  HLZJB0PTDN001表示:鸿路总经办普通电脑序号是001

  HL0923JSDN002 表示:鸿路第九事业部23厂技术电脑序号是002

  3.采取抽查的方式盘点

  每月将固定资产的清单发至各部门负责人处,各部门自行盘点,盘点后负责人签字确认。公司每个月随机选择几个部门进行盘点!

  4.固定资产变动

  新增: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后,领取后归入到各部门固定资产!

  更换:不能使用的固定资产,由相关部门核实,公司领导同意。将不能使用的固定资产归还公司后进行更换或报废处理!

  调拨:对于部门有闲置固定资产,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同意后,由相关部门间的进行调拨。

  维护:基本的维护,例如表面的清洁,简单故障的处理等由固定资产所在部门负责,不能处理的,交由相关部门寻找专人处理。

  5.库房的清理

  对于无用的固定资产,能维修的进行统一的维修,不能维修取出有用的零件备用,实在没有使用价值的,能卖就卖,不能卖就扔。保持库房的整洁,同时对库房的物品做到心中有数!

  对此方案的执行,需增加一台标签机和一套软件,费用大概在500-600左右!使用标签机是为了美观和效率,同时也避免了标签内容的随意更改!标签机通常都有配套的管理软件,通过软件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更便捷高效。

  执行步骤:

  1.对全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优化部门的配置。

  2.打印标签,贴上统一编号的标签。

  3.制定完善的设备申领,更换,维修,调拨,报废流程。

  4.交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流程进行!

  资产评估实施方案2

  为全面加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迎接省教育厅20XX年上半年对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考核验收,学院决定对全院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信息的准确性,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达到“理清家底、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高效益”的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清查工作范围

  根据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单价5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价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都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学院固定资产按高校16大类进行分类统计。清查的范围为各系各部门所有保管、使用的各种资金来源(包括无偿调入、接受捐赠等)形成的各类固定资产。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以20XX年12月31日作为资产清查基准日,即在基准日之前购置并已办理固定资产验收入库手续的资产均属于本次清查的范围。

  二、清查工作原则

  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资产清查办公室)负责资产清查具体工作,各系各部门资产清查工作组负责完成自查和报表填送等工作任务。

  1.各系各部门在自查的基础上,在规定时间内将本部门资产清查结果报送资产清查办公室,由资产清查办公室对全院资产进行核实,并对数据进行汇总。

  2.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对各系各部门的固定资产实物进行复查。对有账无物的资产作盘亏处理,对有物无账的资产作盘盈处理。盘盈和盘亏的固定资产情况,统一汇总至资产清查办公室。

  3.对固定资产盘盈的处理:有实物但账面无记载的,在找不到购、建和调入该实物原始凭证的,由财务处根据其“成新率”,结合市场现行价格进行估价,报领导审批后,按新购入物品的程序分别记入固定资产实物账和资金账。

  4.对固定资产盘亏的处理:有账无实物的,要说明原因,补办报废手续,经领导审批后,按物品报废程序分别注销固定资产实物账和资金账。

  5.经过清查后的固定资产,各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须按照资产清查工作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内各项信息。

  三、清查工作分工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明确职责,归口管理。

  各系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使用、保管的物品的自查工作,并协助做好学院的核查工作。

  物资设备管理处负责一般设备、教学设备归口类资产的核查。

  后勤管理处负责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宿舍食堂等公共基建设施方面资产的核查。

  图文信息中心负责图书软件归口类资产的核查。

  财务处负责审核各类物品的购置价格,负责建立全院固定资产资金总账,并与物资设备管理处的固定资产台账保持一致。

  四、清查工作具体安排

  清查工作从20XX年3月中旬开始至5月结束,整个过程分为四个阶段,采用自查和抽查核实相结合的方法。

  1.准备阶段(3月19—3月25日)

  召开各系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和资产管理员会议,全面部署资产清查工作,并对资产管理员进行培训。

  2.自查阶段(3月26日—4月15日)

  各系各部门成立部门资产清查工作组,部门一把手负责组织清查工作,资产管理员登录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根据系统内的固定资产台账打印账册,对照账册清查实物,填写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对于有账无物(盘亏)的情况要填写清查盘亏明细表,对于有物无账(盘盈)的情况要填写清查盘盈明细表,对于待报废资产要同时填写清查明细表和待报废资产明细表。清查时要做到以账对物和以物对账相结合,要先以账对物,后以物对账,做到不漏、不重、不错。资产自查内容:账载各项数据与实物是否相符、标签与账物是否相符、标签是否齐全(所有固定资产需要到物资设备管理处领取新标签重新粘贴,粘贴标签要做到正确、美观、规范,账物签一致)。根据清查结果对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内保管人、存放地点、资产分类名称等字段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的部分进行修改完善。

  3.抽查核实阶段(4月16日—5月13日)

  学院在各系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核查。部门自查后,提出复核申请,资产清查办公室上门复核,复核抽查面在70%以上。如遇5件账实不符情况即停止复查,需重新自查再报。通过核查,对自查存在的各类情况,根据有关规定逐一认定,理清各类资产的数量和金额,核实盘盈资产、盘亏资产、需要报废资产的数量和金额。

  4.汇总阶段(5月14日—5月31日)

  各系各部门对固定资产核查准确后,组织人员分类填写固定资产清查表册,由使用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员、本部门自查经办人签字后报送资产清查办公室审核,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核查经办人签字确认后送达财务处,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员确认并在清查表册上签字盖章后保存。对盘亏、盘盈、拟报废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应查明原因,落实赔偿责任,填写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清查盘盈、盘亏、拟报废资产明细表。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学院领导批准,财务处据此进行账务处理。各系各部门资产管理员根据账务处理后的实际固定资产数据,进一步完善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内的信息项,5月底前完成所有资产的汇总、录入核对工作。

  五、清查工作要求

  1.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这次清查工作作为规范内部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好本部门清查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精干队伍,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确保按期完成清查任务。

  2.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协同做好清查工作。

  3.各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指定一名部门领导具体负责清查工作,明确一名资产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使用、保管的资产进行管理,完善固定资产台账。

  4.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将列入部门资产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在资产清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学院资产情况。纪监审办公室将对清查过程进行监督。在清查工作中,如发现有不按规定要求实施,不如实填报的,将责令重新清查,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

  资产评估实施方案3

  根据中共邯郸市委办公厅、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邯办字【20XX】72号)和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直教育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邯教办【20XX】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学校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学校的资产和财务状况,规范学校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促进学校资源有效整合与合理配置,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基础数据,并建立学校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学校科学编制预算、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的问题,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将国有资产管理落实到人。

  二、清查基准日和内容

  (一)清查基准日

  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为20XX年6月30日。

  (二)清查内容

  资产清查的内容为全校各单位占有、使用的各种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对外投资和其他资产。

  1、流动资产: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项、应收票据、借出款、存货等。

  2、固定资产: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亦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和管理)。包括:

  (1)房屋和建筑物:指学校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后勤服务等占用的房屋、建筑物,以及未出售的教职工住宅;

  (2)专用设备:指用于教学、科研和生产、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

  (3)一般设备:指用于行政办公和后勤服务、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

  (4)图书资料:指用财政拨款和学校事业经费购置的图书、期刊、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光盘,以及其它载体形式的文献资料;

  (5)文物及陈列品;指用于展览馆的展品,陈列馆中的陈列品如字画、古物、纪念品等。

  (6)其他固定资产:指未列入上述类别的其他固定资产和基础设施等。

  3、无形资产:指不具有实物形态但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4、出租出借资产:指以出租、出借的方式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转移给校内外单位和个人,获取经济利益的资产。

  5、对外投资:指学校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向校办企业和其他单位的投资。

  6、其他资产。

  三、清查要求和方法

  (一)基本要求

  1、要全面。本次资产清查要彻底摸清学校资产家底,因此,要求全校各单位对职能范围管理的资产和占用的各种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

  2、要真实。要实事求是,通过清查,各单位要客观真实的反映职能范围管理的资产和占用的各种资产,做到不重不漏、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3、要完整。各单位要以对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本次清查工作,认真细致的做好每一项具体工作,努力减少清查工作中的差错,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学校资产的完整。

  (二)基本方法

  1、采取实物清查与价值量清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归口管理部门提供的资料为主要依据,各占用单位在此基础上进行自查;对所有权清晰、而没有进入资产账管理的各类资产,采取先登记,后调整入账的方式。

  2、对仪器设备类资产,采取实物登记、以账查物、以物对账、以卡查物、以物对卡的方法,实行账物、卡物双向清查,做到账、卡、物相符,资产账目全面、准确。

  3、对账面价值较清楚的资产(如房屋、建筑物和土地等),采取在原有账目基础上对实物存量进行核对、清查的办法。

  4、对来源不清的资产采取先易后难、先内后外、先实物量清查、后价值量计算的办法,对一时界定不清的资产,采取先登记实物、后界定权属关系的办法。

  5、对没有原始资料的土地和房屋资产,采取对实物进行丈量的办法。

  6、对图书的清查原则上采取以物登账、卡账相互核对的办法。

  四、清查步骤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采取由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指导下资产占用单位自查与归口管理部门复查相结合的方式,整个清查工作分四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8月4日—8月8日)

  1、基础工作。设计、印制资产清查表,拟定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2、宣传动员。召开全校动员会议,布置资产清查的具体工作,要求各归口管理部门第一行政负责人和各资产占用二级单位第一行政负责人到会。

  3、学习培训。培训清查人员,学习研究资产清查文件、报表,为资产清查工作开展作准备。

  第二阶段:自查阶段(8月9日—8月15日)

  1、单位自查。各资产占用单位依据学校各归口管理部门提供的资产清查明细账,对本单位占有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自查和逐项核实,对账实不符部分要记载清楚,作出说明,并对清查情况进行总结(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查结果、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

  2、部门汇总。各单位的自查登记表和总结报告,经本单位盖章和行政第一负责人签字后,要求在8月13日前报送到相关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后,经部门盖章和行政第一负责人签字后,8月15日报资产清查办公室。

  第三阶段:抽查和复核阶段(8月16日—9月25日)

  1、清查复查。学校资产清查办公室组织若干复查小组,对各单位和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的自查结果分别进行复查,并编制学校国有资产清查汇总表。

  2、迎接检查。迎接上级部门对我校上报的资产清查报表进行复核、审查和实地检查。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9月26日—9月10日)

  1、全面总结。学校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组织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对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学校,清查结果分为归口管理部门账面资产、财务处账面资产、实际盘点的实物资产三大部分。

  2、动态管理。建立全校国有资产管理数据库系统,实行动态监管,定期对国有资产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调整,防止前清后乱。

  3、账务处理。对账实不符及待报废资产部分,由各清查小组提出处理方案,经资产清查办公室审核后,报学校核准、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4、完善制度。对资产清查中暴露出的问题,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报学校批准后执行,并形成相应的制度。

  5、奖励表彰。学校对本次资产清查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进一步推动学校国有资产监管,以此为契机,形成一支相对稳定的国有资产监管队伍。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学校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资产清查工作。在学校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归口部门清查组和二级单位清查组。

  (一)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资产清查领导小组下设资产清查办公室。资产清查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国资处,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的协调、督办、复核、汇总等项工作,成员如下:

  主 任:

  副主任:

  成 员:

  办公地点: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室

  联系电话:

  (二)归口部门清查工作组

  在学校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职能分工,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要具体牵头组织所分管类别的资产清查,围绕资产清查报表及职能范围开展相应资产清查工作,相应的单位与部门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具体分工如下:

  1、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组织仪器设备的清查;

  2、财务处牵头组织流动资产、固定资产财务账、经营性资产经营收入、对外投资、债权债务的清查;

  3、后勤管理处牵头组织房屋、建筑物、土地、内部经营、出租出借资产、校办产业资产的清查;

  4、图书馆牵头组织图书资料的清查;

  5、党政办公室牵头组织文物、陈列品、车辆的清查;

  6、科研处牵头组织所分管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版权等无形资产的清查;

  7、其他资产的清查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组织,国有资产管理处同时负责全校资产清查工作的总体协调;

  8、审计监察室牵头负责学校资产清查过程中需要进行审计、以及其他违法资产管理事件的监察处理等。

  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清查小组名单要求在8月9日前报国有资产管理处。

  (三)二级单位清查工作组

  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统一安排,要成立由行政第一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资产工作行政负责人、办公室主任、资产管理员等相关人员组成的资产清查工作组,在归口管理部门清查组的具体指导下,按照要求,负责对本单位占用的设备、家具等各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对资产的使用状态、存在问题等作出书面报告并报归口部门资产清查工作组审核。各二级单位行政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负领导责任,对上报的各类资产数据资料负责。各二级单位清查工作组人员名单于8月9日前报资产清查办公室备案。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成立资产清查工作机构,明确任务,落实到人。有关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国有资产清查结果不重不漏,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国有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清查工作中的不作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侵吞转移国有资产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强化督导。学校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单位清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及时掌握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展。

  资产评估实施方案4

  根据州政府关于独立供电区改革的精神,为全面推进我县独立供电区电力体制改革,实现电力“一张网”目标,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独立供电区电网资产移交范围

  我县独立供电区电网资产移交范围为全县6个独立供电区电网资产。一是县烹坝乡电站供区电网。包括:县烹坝乡8个村和泸桥镇咱里村一、二、四组区域内农村电网。二是县田坝乡电站供区电网。包括:县田坝乡9个村和杵坭乡松林村区域内农村电网。三是县杵坭乡联合电站供区电网。包括:县杵坭乡联合村和邓油房村区域内农村电网。四是县加郡乡明源电站供区电网。包括:县加郡乡12个村和德威乡下河坝村等(除沙坝村外)13个村区域内农村电网。五是县得妥乡电站供区电网。包括:县得妥乡17个村和德威乡沙坝村区域农村电网。六是县祥和电站供区电网。包括县得妥乡发旺村区域内农村电网。

  二、独立供电区电网资产移交情况

  (一)移交电网资产清产核资及评估情况

  我县6个独立供区总计有139台变压器、439.42公里输电线路,评估价值为18,390,206元的输电线路资产将全部移交国家电网公司经营管理。其中:

  烹坝电站供区的变压器共23台,包含80kva、100kva、125kva、200kva等多种规格型号,输电线路为10kv线路17.5公里、0.2kv线路18.15公里,主要完工于2002年,部分变压器及电线电杆等设施状况较老旧,评估价值1,625,276元;目前正在正常使用中。

  田坝电站供区的变压器共24台,包含30kva—315kva等多种规格型号,输电线路为10kv线路29.44公里、0.4kv线路66公里,主要完工于2008年,部分变压器及电线电杆等设施状况较老旧,评估价值4,524,208元;目前正在正常使用中。

  杵坭乡联合电站供区的变压器共4台,包含80kva、100kva等规格型号,输电线路为10kv线路7公里、0.4kv线路9公里、0.2kv线路10公里,主要完工于2006年,部分变压器及电线电杆等设施状况较老旧,评估价值989,082元;目前正在正常使用中。

  明源电站供区的变压器共47台,包含30kva—315kva等多种规格型号,输电线路为10kv线路77公里、0.4kv线路25公里,主要完工于2004年和1990年,部分变压器及电线电杆等设施状况较老旧,评估价值5,794,075元;目前正在正常使用中。

  得妥湾东电站供区的变压器共33台,包含30kva—250kva等多种规格型号,输电线路为10kv线路58.33公里、0.4kv线路40公里、0.2kv线路70公里,主要完工于2001年至2003年,部分变压器及电线电杆等设施状况较老旧,评估价值5,130,981元;目前正在正常使用中。

  得妥祥和电站供区的变压器共8台,包含30kva、80kva、125kva、400kva等规格型号,输电线路为0.2kv线路12公里,主要完工于2006年,部分变压器及电线电杆等设施状况较老旧,评估价值326,584元。目前正在正常使用中。

  (二)移交电网资产权属情况

  根据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情况,我县移交电网资产权属情况如下:

  我县6个独立供区总计变压器139台,输电线路439.42公里,评估价值为18,390,206元的资产将全部移交国家电网公司经营管理。其中:国有资产(农网改造部分)变压器62台,原值1,231,200元,净值643,922元;输电线路243.62公里,原值25,496,350元,净值12,957,393元。集体资产变压器76台,原值1,172,600元,净值518,227元;输电线路195.8公里,原值9,905,500元,净值4,269,160元。个人资产变压器1台,原值18,800元,净值1,504元。各供区具体情况是:

  1、烹坝电站供区:变压器共23台,包含80kva、100kva、125kva、200kva等多种规格型号,输电线路为10kv线路17.5公里、0.2kv线路18.15公里,主要完工于2002年,部分变压器和输电线路的状况较老旧。评估资产净值为1,625,276元,其中:国有农网资产1,553,196元;集体资产72,080元。

  2、田坝电站供区:变压器共24台,包含30kva—315kva等多种规格型号,输电线路为10kv线路29.44公里、0.4kv线路66公里,主要完工于2008年,部分变压器和输电线路的状况较老旧。评估资产净值为4,524,208元,其中:国有农网资产2,372,724元;集体资产2,151,484元。

  3、杵坭乡联合电站供区:变压器共4台,包含80kva、100kva等规格型号,输电线路为10kv线路7公里、0.4kv线路9公里、0.2kv线路10公里,主要完工于2006年,部分变压器和输电线路的状况较老旧。评估资产净值为989,082元,其中:国有农网资产450,002元;集体资产539,080元。

  4、加郡明源电站供区:变压器共47台,包含30kva—315kva等多种规格型号,输电线路为10kv线路77公里、0.4kv线路25公里,主要完工于2004年和1990年,部分变压器和输电线路的状况较差。评估资产净值为5,794,075元,其中:国有农网资产5,708,589元;集体资产83,982元;个人资产1,504元。

  5、得妥湾东电站供区变压器共33台,包含30kva、250kva等多种规格型号,输电线路为10kv线路58.33公里、0.4kv线路40公里、0.2kv线路70公里,主要完工于2001年至2003年,部分变压器和输电线路的状况较老旧。评估资产净值为5,130,981元,其中:国有农网资产3,516,804元;集体资产1,614,177元。

  6、得妥祥和电站供区:变压器共8台,包含30kva、80kva、125kva、400kva等规格型号,输电线路为0.2kv线路12公里,主要完工于2006年,目前状况良好。评估资产净值为326,584元,全部为集体资产。

  (三)移交电网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1、烹坝乡供区债权债务处置方案。县烹坝乡有2个电站,装机容量750千瓦时,属乡集体电站,资产属乡集体所有,有7.5公里堰渠及厂房为全乡群众投工投劳形成的资产,电站目前没有债务。电站债权的处置,按照烹坝乡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由乡集体进行处置。

  2、田坝乡电站供区债权债务处置方案。县田坝乡有2个电站,装机容量1570千瓦时,属乡集体电站,资产属乡集体所有。现有债务情况是:

  1997年1月20日以合同形式借支农业发展专项资金10万元;1994年在财政借支农周转金35万元;共计45万元。以上债务由剥离电网后的电站自行承担。

  3、杵坭乡联合电站供区债权债务解决方案。杵坭乡联合电站供区涉及2个电站,装机容量1,195千瓦时,其中:150千瓦装机属联合村和邓油房村集体所有。电站目前没有债务,电站债权的处置,按杵坭乡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对集体所有的资产进行改革,改革后由2个村集体协商进行处置。

  4、原得妥乡湾东电站供区债权债务解决方案。得妥乡电站目前没有债权。债务情况如下:

  (1)截止2015年4月欠电力公司电费165万元。

  (2)2009年农网改造缺口资金25.9万元。其中:得妥乡人民政府借支2万元,湾东电站贷款23.9万元。

  (3)欠职工养老保险款17.7万元(由职工垫支企业应缴部分)。

  (4)该电站当时由全乡18个村组投工投劳及垫资建设,目前各村组以及人大代表已多次向乡人民政府反映,如果电站不复建,怎么分配补偿资金的问题,此问题涉及群众多,利益关系复杂,是此次电力体制改革中困难最大的问题。初步预计需161.788万元资金才能解决全乡18个村7791人投劳折资的问题。

  (5)t接电力公司电源,增加真空油开关3台及24台电压器总表垫支7.5万元。

  (6)因2003年电站实行七个片区承包管理,共购买高压计量箱7台,计2.562万元。当时由于电站长期处于亏损状况,无资金购买,由湾东电站贷款解决。

  (7)因2010年发旺村实施泥石流灾后重建,t接祥和电站电源,增设35千伏变10千伏变压器一台,及电缆、开关、避雷器、电杆等材料共垫支10.45万元。

  以上债务共计390.9万元,由得妥乡政府协调解决。

  三、独立供电区用户情况

  县独立供电区有用户8,562户、人口29,115人。其中:烹坝乡电站供区涉及农户1,818户、6,654人;田坝乡电站供区涉及农户1,828户、5,341人;杵坭乡电站供区涉及农户249户、834人;加郡乡电站供区涉及农户2,317户、8,241人;得妥乡电站供区农户2,107户、7,011人;得妥乡祥和电站供区涉及农户243户、1,034人。

  四、意愿调查情况

  1、独立供电区用电户自愿参与改革情况

  我县独立供区电力体制改革意愿调查工作以各涉及乡镇为主体,组织各村通过“村民自治”和“一事一议”的方式,就是否将本村纳入国家电网统一供电和统一电价充分征求群众意愿。其中:各电站职工及电网所有权人的意愿调查通过各电站及电网负责人组织进行;供区群众的意愿调查由各乡镇和村组组织进行。全县意愿调查工作自2014年2月启动,现已全面完成,根据州电力体制改革办公室的要求,要纳本次电力体制改革,必须达到供区群众100%的满意,为确保广大群众用上安全电,高质量的电,也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乡镇人民政府及村组干部的大力宣传下,争取到了全县独立供区群众的大力支持,各供区群众现均同意进行电力体制改革。经意愿调查摸底,我县10个独立供区电站及105名电站职工均同意或愿意进行“发供分开”的电力体制改革。除石棉县涉及的8户50人未调查外,我县独立供区内的65个村8562户用电群众均同意进行改革

  2、独立供电区用电户自愿执行全州统一电价情况

  通过民意调查,电力体制改革后,该供区电价统一按照《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州电价改革和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执行。

  3、独立供电区电站参与改革情况

  我县存在6个独立供电网,涉及大小电站10座,电站职工105人。其中:烹坝乡电站供区涉及电站2座,电站职工16人。田坝乡电站供区涉及电站2座,电站职工27人。杵坭乡电站供区涉及电站2座,电站职工10人。加郡乡电站供区涉及电站2座,电站职工29人。得妥乡湾东电站供区涉及电站1座(已冲毁),电站职工18人。得妥乡祥和电站供区涉及电站1座,电站职工5人。经意愿调查,我县10个独立供区电站及105名电站职工均同意或愿意进行“发供分开”的电力体制改革。

  五、改革后电站管理和报废电站的处理

  一是烹坝乡电站管理由乡集体决定,按照烹坝乡电力体制改革方案进行改制;改制后的电站管理由电站经营者自主决定。二是田坝乡电站仍然属于乡集体所有,管理由乡集体决定,实行自主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三是杵坭乡联合电站管理由村集体决定,按照杵坭乡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对集体部分资产进行改革;改革后的电站管理由电站经营者自主决定。四是加郡乡2个电站仍然保留原有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变,电站管理由乡集体决定,电站经营者具体落实相关责任,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五是得妥乡湾东电站已冲毁,电站不再恢复建设,不存在电站管理工作。六是祥和电站,电站管理经营者自主决定。

  六、人员安置情况

  一是烹坝乡电站供区涉及2座电站,职工共计16人;其中:线路工6人。根据烹坝乡改革方案,拟对电站资产进行处置,电站现有职工全部由处置后的电站进行安置。

  二是田坝乡电站供区涉及2座电站,职工共计26人;其中:线路工6人。根据田坝乡改革方案,电站的所有制不变,管理由乡集休自主管理,电站现有职工全部由现有电站进行安置。

  三是杵坭乡联合电站供区有涉及2座电站,职工共计16人;其中:线路工3人。根据杵坭乡改革方案,拟对属于村集体的电站资产进行处置,电站现有职工全部由处置后的电站进行安置。

  四是加郡乡电站供区涉及2座电站,职工共计23人;其中:线路工5人。根据加郡乡改革方案,电站仍然保留原有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变,电站现有职工全部由电站进行安置并逐步消化。

  五是得妥乡电站供区涉及原得妥湾东电站,该电站属大岗山电站淹没区。同时,由于大岗山电站修路等原因,目前电站已经被冲毁,且不再复建。电站现有在职职工共计14人,其中:线路工6人,另外有4人已达退休年龄,交由社会保管理,另有10人,由乡政府使用大岗山电站赔偿资金,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安置。

  六是得妥祥和电站供区有职工共计5人。电站资产属私营企业,电站不进行改制,现有职工全部由电站进行安置。

  资产评估实施方案5

  为有效控制和管理我院固定资产,提高资产的利用率、完好率,使其发挥更大的效益,现制定本方案。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相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价值在20XX元以上的设备。其确认标准为: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原则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同时结合疗养院行业实际情况执行。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见附表1)

  三、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方法及要求

  1.家具用具的管理:

  a.实木桌椅应放在空气流通、湿气低,比较干燥的地方,而且尽量不要靠近火源或潮湿的墙壁,要避免太阳曝晒,太阳暴晒会加速家具的老化;

  b.实木桌椅上的尘土,应用毛掸清除即可,尽量避免水洗,实在无法用毛掸清理的,必要时可以用潮湿的细软布轻擦,但是不可用碱水、肥皂水、洗衣粉溶液擦洗,以免影响油漆亮度或造成油漆脱落,影响桌椅的使用寿命。

  C.实木家具桌椅移动时要抬离地面,不硬推硬拉,这样容易造成桌椅腿子松动或损坏。

  d.桌面不放酸、碱、咸、辣类腐蚀物质,也尽量不放开水、铝壶、热熨斗等容易对桌椅造成伤害的物品。

  2.家用家具的管理方法:

  a.选择合适的地理位置,若酒店桌椅的材质比较特殊,对环境的要求比较高,那么要注意防潮、防晒、防霉,这也是重要的保养方法之一。

  b.应季保养,不同季节要做不同的保养,比如夏季潮湿,要注意防潮,应该经常通通风,适当的晒晒也是比较好的。

  c.日常清理也是酒店桌椅最重要的保养方法之一,平时清洁时要使用柔软的棉布进行,避免划伤桌面。

  d.抛光、打蜡,对酒店桌椅进行抛光的时候不能使用有化学物质的制剂,最好使用植物油对其进行抛光,打蜡要定期进行,最好半年一次。

  e.使用清洁剂,清洁剂是最常用的清洁工具,但是有些服务员因为不了解,直接喷洒清洁剂,拿抹布擦,这样不但不会起到很好的清洁作用,还可能磨坏桌椅面,建议:先把清洁剂喷洒在抹布上,然后用抹布轻轻擦拭酒店桌椅,之后用湿布擦拭干净,再以干布擦拭,这样效果会好一些。

  3.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的管理:

  a.定期检查通讯设备的线路是否畅通,不影响正常的工作。

  b.定期保养。

  4.专用设备的管理:严格遵守专用设备的保养规范进行保养,及:(见附表2)

  5.房屋及建筑物的管理

  (1)加大检查力度,将建筑物的巡查、保养工作量化分配到个人,实施质量专业控制;采用多重保护制度,日常维护、定期保养、日常巡查和定期巡查相结合,防范于未然;

  (2)做好玻璃外墙、塑钢材料、金属部件材料储备工作,尽量选用与原来一致的材料,确保外墙、金属部件外表饰面的零星修补与整体色泽和质量保持一致;

  (3)做好外墙、金属部件漆面的漆面的清洁和防损工作,并采取预防性保养等措施,减少大修次数,降低维护成本;

  (4)对施工过程进行严格控制、跟踪管理、及时纠正任何有可能损坏建筑结构、危及配套设施安全的行为。

  6.电气设备的保养

  (1)断开保养变压器低压侧断路器,拉下隔离开关,在手把上悬挂相应的标示牌;

  (2)断开变压器高压侧的负荷开关,确认在断开位置后合上接地刀,并完成开关的安保险和悬挂相关标识牌;

  (3)检查变压器周边的照明、散热、除尘设备是否完好,并用干净的布擦去变压器身及瓷瓶上的灰尘;

  (4)检查变压器高压侧负荷开关,确保操作灵活,接触良好,传动部分做润滑处理;

  (5)检查变压器实及变压器有无遗留工具,无误后,关上高压侧隔离开关,撤离现场。

  7.通用设备的管理

  (1)擦洗设备各部位,全面做好设备清洁卫生工作;

  (2)清点设备附件、工模具、工件,按公司要求排列整齐;

  (3)检查油路是否通畅,按规定加油,做好润滑工作;

  (4)检查机床运转情况是否正常。(声音、温度、油压、震动、电流、电压等)如有异常及时向设备组反映或相关人员报告;

  (5)在维修人员的配合下,做好机床紧固调整工作;

  (6)设备异常,能在“一保”检修的应检修,否则通知设备组维修。

  8.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认真清点各个时间段购入的各类器具,如餐具、卫生工具、办公用品等,做好详细记录;

  (2)定期清查盘点各部门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情况、毁损情况和实有物资,做好详细记录;

  (3)低值易耗品分类管理,把责任落实到各个部门。

  9.生物资产的管理

  (1)详细统计我院的生物资产,其中应该包括苗木名称、栽种区域、数量、单位、栽种时间和生长状况;

  (2)加强管理,利用适当的培养方法进行培育;

  (3)随时掌握植被的生长状况。

  四、各部门的责任

  (一)主管部门的责任(工程项目部)

  1.随时掌握资产的使用状况。

  2.负责监督配合使用部门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

  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项。

  4.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小、中、大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5.对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二)使用部门的责任

  1.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设备管理工作,应设置专职设备管理员,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2.严格执行技术操作程序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润滑和安全使用。

  3.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4.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

  1.各部门需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由部门经理、财务部及院领导批准。

  2.经批准后,由采购部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采购进行询价、比价后报经部门经理、财务部及院领导批准。在此表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3家供货厂商报价以备合理采购。

  3、固定资产收到后,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在验收清单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供货厂商,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存,一份交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一份交资产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卡片,更新台帐,落实使用责任人。

  六、固定资产的转移

  1.凡列入我院的固定资产未经院领导和总经理批准,任何部门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

  2.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部门的双方经理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转帐手续,并通知相关的会计进行账、卡交接。

  3.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七、固定资产的报废

  1.我院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2.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2)不能动迁的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

  (3)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4)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5)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3.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在生产线上使用,主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4.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5.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八、固定资产的清查

  1.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2.固定资产每三个月至少清查一次。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

  (1)直接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

  (2)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

  (3)固定资产发生非常损失事故;

  (4)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进行的临时抽查。

  3.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和任务,成立由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技术人员和实物保管人员参加的清查小组。组长由主管固定资产的公司领导担任。

  4.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前,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有关财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主动与固定资产管理、仓库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对各项固定资产的收、付记录,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

  5.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在清查以前,应当将所经管的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6.固定资产清查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发现没有入账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入账。在清查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对租赁、代管的固定资产,都应当进行清查,并分别填制清查表。

  7.对固定资产清查以后,根据清查的.结果填制清查表单。清查表单经过审核无误以后,由参与清查的人员和经管财产的人员共同签名盖章。清查表单应当由资产管理部门留存一份,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8.财务部门根据清查表格与固定资产账簿记录进行核对。如发现盘存数与账存数不一致的时候,应该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复查或由经管财产的人员做出书面报告。

  9.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溢余,经查明核实以后,经资产清查小组审核,报院领导集体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查核实后的清查表和审批意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做账务的调整,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的资料一致。

  九、低值易耗品的标准

  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低于20XX元,使用期限短于一年或使用期限虽超过一年,但单价较低、使用量大、容易损坏、容易遗失的,不属于主要生产经营用设备且不直接构成产品组成部分或成份的小型设备、小型电器、维修用仪器仪表、小型搬运车辆器具、盛具容器、五金工具、衡器量具、计算工具、家居用品、劳保用品、办公用品和其他符合低值易耗品定义的物品。

  十、低值易耗品的分类(见附图3)

  十一、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建立组织体系,制定管理制度

  (1)确定各经营管理系统的责任人,并安排各业务部门专职管理人员;

  (2)确定的原则,起草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及其相应的操作流程和表单。

  2、清查盘点,登记建卡

  (1)对各业务部门逐一组织清查盘点,确定各业务部门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存量和使用人,由各业务部门专职管理人员根据盘点结果建立台账和登记卡片。

  资产评估实施方案6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财政部35号令《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36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清查目的

  通过对各类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摸清全县各单位、企业的国有资产现状,分析国有资产在各单位管理运行中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国资监管工作水平,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研究制定科学、系统的国资监管体制,达到国有资产规范管理、保值增值。

  二、清查范围

  本次国有资产清查的范围包括全县党政机关、政法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以下简称单位、企业,含局二级单位以及在乡镇的派出机构)。

  三、清查内容

  (一)土地。指单位占有使用的各类用地。包括教学、科研、办公、生活、后勤保障、经营、服务等用地。

  (二)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指单位、企业属国家投资兴建的办公楼、会议楼、接待场所和其他用途的房屋、门面、仓库等建筑物。包括教学、科研、办公、生活等用房。

  (三)专用设备。单位价值较高、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用途的设备。包括摄相、照相设备,医疗设备,消防设备等。

  (四)通用设备。相对专用设备而言,单位价值较低、用途不专一的设备,包括锅炉、电梯、电锤等。

  (五)交通运输设备。指用于公务、接待、接送职工上下班使用的交通工具等。包括小轿车、商务面包车、垃圾车、摩托车、清扫车等。

  (六)电气设备。包括变压器、发电机、空调等。

  (七)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包括计算机、一体机、多媒体教室设备、各种教学及软件等。

  (八)仪器仪表、计量标准器具及衡量器。

  (九)文艺体育设备。

  (十)图书文物及陈列品。

  (十一)家具用具及其他类。各种教学、行政办公家具、教室课桌椅等以及不能列入以上十项的其他类固定资产。

  四、工作步骤

  本次国有资产清查的时点为20XX年6月30日。清查工作从20XX年8月底开始,20XX年10月底结束。具体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为: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6日至9月5日)。县政府召开清产核资工作动员会;各单位、企业贯彻会议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本单位、企业国有资产清理工作专班,下发有关文件、下载制作有关报表及软件,将本单位、企业的工作方案、领导小组文件上报县清产核资办公室(县国资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6日到9月30日)。各单位、企业要按照清查的内容开展资产清理,核实权属和去向,按照规定的表格模式(表格可从竹溪政务网上下载),认真填报相关表格,要做到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同时要将清理的结果在单位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设立举报箱,收集信息,核实补漏。各单位、企业主要领导要认真审核清理登记表,做到账实相符、账物相符,在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县清产核资办公室(县国资局)。

  (三)督导检查阶段(10月1至7日)。县监察局、县政府政务督查室抽调人员组成专班,对全县国有资产清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掌握工作动态。对主要领导不重视、行动迟缓、工作不力,致使本次清查内容不全、数据不真实和不能按时完成登记上报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责成限期整改,并按要求完成清查任务;对清查工作积极主动、措施得力、清查结果真实高效的单位、企业给予通报表扬。

  (四)检查核对阶段(10月8至20日)。县清产核资办公室组成专班,对各单位填报的资产登记情况进行检查核对,发现单位自查上报情况与实际拥有固定资产不相符的,由该单位重新进行清理登记并写出书面报告。

  (五)自查总结阶段(10月20至31日)。各单位要对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查找问题和原因;针对问题及时整改,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各单位、企业将总结书面材料于10月31日前报送县清产核资办公室(县国资局),县清产核资办公室将全县国有资产清查情况汇总后于11月上旬报县清产核资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余世明同志任组长,常务副县长李文新同志任副组长,蒋波、洪荣昌、周松、曾宪华、马礼运、郭国虎、张达余、朱传明、周力波同志为成员的清产核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国资局,周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郭国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县监察局、财政局、国资局、审计局等单位抽调,具体负责清产核资日常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保障,特别是财政、教育、交通、民政、林业、公安、卫生、建设、发改等单位要抽调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的干部组成工作专班,切实抓好本单位、本系统的资产清查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清查工作任务。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清查工作的领导,对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领导责任。对漏报、瞒报或在清查中不按规定程序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的行为,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和财务管理人员的相应责任。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清产核资工作,参与清查工作的干部要客观真实地做好清查登记工作。对单位、企业领导抵触、干扰清查工作或清查人员不讲原则、不按规定要求填报登记,致使清理结果不实、国有资产流失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工作责任和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实施方案7

  为规范和加强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准确掌握国有资产的真实情况,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底子。对全区各乡镇场、区直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状况,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整合国有资源。进一步盘活资产,做好向区政府投资融资平台注入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基础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运营效益,为服务鼎城经济建设提供资产支撑。

  (三)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国有资产管理提供初始信息;建立全区国有资产监管系统,实现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提供依据。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主管部门和各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资产清查时间、范围和内容

  (一)清查时间

  资产清查工作从20XX年7月中旬开始,到20XX年12月份基本结束。资产清查基准日为20XX年12月31日,必要时可进行延伸清查。

  (二)清查范围

  1.全区各乡镇场、行政事业单位和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与财政部门发生缴拨款关系的社会团体,公益性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福利院等)。

  2.区政府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三)清查内容

  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的国有(公共)财产均属此次清查的内容。包括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政府调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有关法规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有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事业单位还包括对外投资。主要包括:

  1.单位基本情况、资产总量及结构分布情况;

  2.房屋建筑物(包括在建项目)及其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权属情况;

  3.车辆及各类设备的占有使用情况;

  4.用于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和担保的资产及其收益管理情况;

  5.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经济实体的经营情况;

  6.国有资产政策、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7.其他需要清查的重大事项。

  三、资产清查的方法和实施步骤

  资产清查工作采取单位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实施步骤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中旬—7月下旬)

  在做好资产清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区直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动员大会,部署清查具体工作,同时做好思想发动,抓好政策宣传。

  (二)单位自查阶段(8月上旬—8月下旬)

  为保证自查效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资产清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和咨询工作,积极开展内部自查。

  2.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报送自查总结报告和资产清查报表。单位在填报资产清查报表时,对需要说明的事项应附相应的文字说明。

  3.自查总结报告与资产清查报表(包括汇总报表和单位清查表)、证明情况(包括单位法人证书、资产出租出借合同、对外投资批复文件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等材料装订成册,经主管部门逐级审核汇总后,于8月31日前报区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可在鼎城资产管理群〈QQ:328111644〉下载,在填列报表时,如有疑问也可通过该群与清查小组联系)

  自查工作可在20XX年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报数据的基础上进行。此次清查出的资产盘盈、盘亏情况,各单位应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财办〔20XX〕19号)的有关规定予以上报。

  (三)重点检查阶段(9月上旬—12月下旬)

  重点检查是搞好此次资产清查的重要阶段。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经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低于20%。重点检查的对象为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以及有下列情形的单位:

  1.有两处以上办公地点或正在兴建办公楼的;

  2.有闲置土地的;

  3.资产用于出租出借、对外投资规模较大的;

  4.资产清查盘盈、盘亏金额较大的;

  5.以前检查中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

  6.群众举报在资产管理方面有违纪违规现象的;

  7.自查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

  (四)清理规范阶段

  通过资产清查,在全面摸清区级国有资产底子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资产管理长效机制。

  1.区直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明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明晰资产产权,规范资产使用行为,盘活存量资产;加强内部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建立起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2.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清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对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一些问题,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3.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制定和完善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及收益监管等制度和办法,并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区本级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行政事业资产的动态管理。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班子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区长杨易任组长,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庞波任副组长,区编办、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审计局、区房产局、区工商局、区法制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资产清查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国有资产清查措施,协调解决有关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财政局,办公室负责资产清查的具体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中抽调,并实行集中办公。

  区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和接受对外举报电话:xxxxx。

  五、清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区直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资产清查的组织、联络、协调工作。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情况于7月下旬前报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精心组织。区纪委、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要加强对此次清查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的培训工作,加强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指导,督促区级国有资产单位搞好清查工作,组织重点检查、抽查,认真核实情况,确保清查质量。区直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清查工作要求,切实制定本单位资产清查方案,积极配合开展专项检查和核查,确保清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三)抓好督导。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系统资产清查的监督指导工作,及时上报清查工作情况。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清查工作进度以《简报》等方式及时予以通报。对工作组织不力、不配合检查组工作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整改。

  (四)严肃纪律。各单位在资产清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虚报瞒报,否则,一经查处,将追究主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资产评估实施方案8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准确掌握国有资产的真实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全市各镇(街道),市直单位,各企业基本情况、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状况,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整合国有资源。进一步盘活资产,做好向市政府投资融资平台注资的基础工作,积极推进市政府投资融资平台建设,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运营效益,为服务南雄经济建设提供资产支撑。

  (三)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国有资产管理提供初始信息;建立全市国有资产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实现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提供依据。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主管部门和各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工作原则和方法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原则,由市国资委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市国资办对全市资产清查结果进行统一汇总。

  (一)固定资产清查,由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进行自查,然后依照类别填报《南雄市国有资产清查表》。如果资产清查结果与财务账面情况不符的,应当提交书面专项说明。

  (二)经过清查的固定资产,要建立健全账卡,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奠定基础。

  (三)资产清查、自查工作结束后,市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对资产清查结果予以核实认定。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南雄市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健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资产清查过程中的各项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办(市财政办公大楼11楼,电话:xxxxx)。

  四、清查范围和内容

  (一)清查范围

  1、全市各镇(街道),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与财政部门发生缴拨款关系的社会团体,(公益性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福利院等),均列入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范围。

  2、市政府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行政事业单位投资兴办的企业,也一并列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

  (二)清查内容

  1、此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XX年4月20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2、国有资产清查内容为:一是土地、房屋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公产房、经营用房、公共服务用房、闲置房、公有住房等);二是未转固定资产的房屋建筑物(包括已完工交付使用尚未转入固定资产的房屋建筑物);三是通用设备(包括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音响设备等);四是交通工具(包括各种汽车、摩托车等);五是专用设备(包括机械设备、医疗器械、仪器、仪表等);六是其他(包括办公家具及以上各类未包括的其他固定资产、捐赠资产);七是股权投资(包括货币、实物、无形资产等)。

  3、资源性国有资产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

  4、所属的经营性经济实体:如酒店、招待所、宾馆、培训中心等。

  5、其他经营性国有资产。

  五、实施步骤

  (一)20XX年5月30日前,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组织所属各单位对国有资产进行全面自查,依照类别填报《南雄市国有资产清查表》,清查结果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以纸质报表和电子报表的形式一并上报市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20XX年6月1日至8月30日,市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剖析和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并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提高资产运营效益,开辟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新途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清查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自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内部应当分工明确、落实到人,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有关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二)明确归属,严格遵守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不论以何种形式形成的国有资产及其权益,都归属国家所有,列入同级政府统一监管,决不能视为谋取本部门、本单位利益的“摇钱树”或“小金库”,更不能擅自任意处理。其管理和处置,必须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三)服从大局,切实维护国有资产的整体利益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是一项重要改革。各部门、各单位要服从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服从国有资产管理的总体整合、统一调配和统一管理运作。各单位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能化解、分解、侵占、独占、霸占国有资产,以确保国有资产的完整性。

  (四)明确纪律,严禁擅自处置国有资产

  利用国有资产进行出租、出借、转让、投资、抵押、质押、分配、调剂等行为,均属于对国有资产的处置行为,必须报市国资办核准审批,决不允许擅自、突击处置,改变资产的现状和使用性质,调整经营性资产的负债。凡擅自处置国有资产、人为调整经营性资产负债的行为,市委、市政府不予认可,有关单位必须自行恢复其产权性质、使用性质及原有的财务状况。擅自处置国有资产而取得的不正当及不法收入,全部上缴财政,已经挪用、占用的应从其单位的事业费和公用经费中扣还。

  (五)落实责任,加强对擅自处置国有资产行为的责任追究

  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方案》精神,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一经发现,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严肃查处。造成国有资产减少、损失、流失的,没收不正当及不法所得,并按违反财经纪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1、有禁不止,继续擅自或私自将国有资产出售、调拨、质押、抵押、提供担保、对外投资、改变用途的;

  2、突击进行租赁、出租、发包,或更改租赁合同、协议的;

  3、为擅自处置国有资产提供方便、办理权证及手续的;

  4、弄虚作假,以各种名目侵占国有资产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5、因管理疏漏,严重失职,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流失的;

  6、其它违规违纪行为。

  资产评估实施方案9

  固定资产是学院发展的物质基础,是衡量学院办学水平和办学实力的物化标志。为了准确把握学院固定资产的状况,防止资产的流失,保障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安全,最大程度发挥固定资产的效益,以准确、求实、规范的资产管理水平迎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资事发[1995]17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教育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陕西省发《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结合学院资产管理的实际状况,坚持以查促改,以查促管,查改结合,建立规范的工作机制,从而规范学院的资产管理,提高学院资产管理水平,发挥资产使用效益。

  二、清查范围及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教司编写的《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规定,学院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土地及植物、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印刷机械、卫生医疗器械、文体设备、标本模型、文物及陈列品、图书、工具、量具和器皿、家具、行政办公设备、被服装具等十五大类,不论购置时间先后,不管经费来源渠道,不管校区分布,都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工作目标:通过清查,准确掌握各类固定资产的详细资料,切实摸清学院家底。各类固定资产的清查目标如下:

  房屋及构筑物:房屋及构筑物施工图纸齐全,房产证手续齐全,房产证编号、房屋及构筑物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准确、楼层、结构、面积、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竣工时间、使用方向(办公、教室、实验室、住房、学生宿舍等)、使用状况、使用单位、负责人、及所在校区清楚。建立陕西理工学院房屋及构筑物数据库。

  土地及植物:土地面积准确,土地变更及审批手续齐全,土地证齐全,土地测绘图纸齐全,土地变更的档案齐全。植物的名称、栽种时间及原值,评估值清楚。建立陕西理工学院土地及植物数据库。

  专用仪器设备、一般设备及其它种类资产:资产设备要帐物相符,名称、型号规格、单价、数量、造号、制造厂、现状、责任人准确。大型设备必须填写使用功能。完善陕西理工学院仪器设备数据库。

  图书:分年度统计图书册(种)数,原值准确。建立陕西理工学院图书资料数据库。

  三、清查工作方法

  1.全面动员,广泛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资产管理意识。

  2.自查与核查相结合。各单位各部门首先进行自查,自查主要是依物对帐、依物对卡、依物建帐。各单位各部门在自查的基础上由学院组织核查小组进行核查,核查按以帐对帐,以帐对物,帐物互对的方式进行。

  3.清查与评估相结合。学院在清查的基础上对确无资料可查又不能说明资产价值的固定资产,交由社会中介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其价值。

  四、清查工作的阶段划分及工作任务

  为配合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拟按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XX年5月为准备阶段。主要任务:①成立学院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②整理、编订《固定资产管理文件汇编》、《陕西理工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数据库》,为各单位、各部门的清查提供政策、法规上的依据和帐卡依据。③制订陕西理工学院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④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动员。

  第二阶段:20XX年6月为自查阶段。主要任务:各单位根据《清查工作方案》开展自查,以物对卡,以卡对物,帐物卡互对,明确资产的基本状况,整理档案、理请帐目。

  第三阶段:20XX年7—8月核查阶段。学院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按责任划分到各相关部门核查,指导。

  第四阶段:20XX年9月统计汇总阶段。主要任务:①统计清查结果。②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③对需评估的资产进行评估。

  第五阶段:20XX年10月结束阶段。主要任务:检查验收这次清产核资的成果,完成陕西理工学院固定资产数据库建设。

  五、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资产清查工作关系学院的生存大计,学院各部门应给予高度重视,学院成立固定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学院固定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

  成员: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资产管理处,负责日常清查工作。

  办公室主任:XX

  副主任:XX

  各处级部门要成立自查小组,自查小组名单报资产管理处。部门行政主管负责,充分调动物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切实做好本部门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资产评估实施方案10

  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强化单位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根据阜南县关于20xx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现制定《洪河桥镇中心学校国有资产清查方案》,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xx年12月31日之前洪河桥中心学校的国有资产。

  三、工作方法

  成立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要求上报。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5月)。

  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20xx年5月-6月)。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本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自查工作完成后,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主管部门,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包括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五、组织实施

  本单位法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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