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法四周年的宣传方案

时间:2022-08-05 08:43:31 方案 我要投稿

中医药法四周年的宣传方案(通用6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中医药法四周年的宣传方案(通用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中医药法四周年的宣传方案(通用6篇)

  中医药法四周年的宣传方案1

  为大力推动农村中医药事业发展,切实解决当前农村中医药工作存在的基础设施条件差、中医药人才缺乏和素质不高、中医药服务可及性不高、中医药特色优势淡化等主要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会议部署的各项重点任务实施好并取得实效,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xx〕6号)和《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22号)精神,现提出20xx年至20xx年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近期重点实施方案。

  一、加强农村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药科室建设

  (一)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基础条件建设

  1.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根据公立医院改革的总体要求,作为省级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调卫生等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制定试点地区公立医院区域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

  (1)确保已经设置的政府举办的县级中医医院不撤销、不合并、不改变中医医院性质。

  (2)对尚未设置县级中医医院的县(市)摸底调查,逐个进行科学论证,对应该设置和有条件设置的地区,积极协调县(市)党委、政府,尽快设置。

  2.开展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1)组织实施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一期和二期工程县中医医院建设。未纳入国家县级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的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安排省级专项资金支持。

  (2)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在县级中医医院改扩建时,重点加强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的临床科室基础条件建设,积极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在环境形象和内部装饰上体现中医药文化风格与特色。

  (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继续争取中央财政对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予以支持。

  (二)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院中医科设置

  3.贯彻实施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卫生部联合制定的《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积极协调,确保将中医科的设置及业务开展情况纳入乡镇卫生院评审工作中予以考评,力争到20xx年底所有的乡镇卫生院都按照《基本标准》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中医科室应集中设置,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4.实施国债项目乡镇卫生院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协调卫生厅局规划部门,将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纳入统一规划,开展基础设施条件建设,按照标准配置中医诊疗设备,至少包括:针灸器具、火罐、电针仪、艾灸仪、智能通络治疗仪、颈腰椎牵引设备、中药熏蒸设备、TDP神灯、中药雾化吸入设备等。

  (三)加强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条件建设

  5.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协调各级财政支持,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改委制定的《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开展村卫生室基础设施条件建设:

  (1)配置好村卫生室中医诊疗设备。至少包括电针仪、TDP神灯和中医治疗包(箱)(内含针灸器具、刮痧板、罐具、艾条等)等。

  (2)配置中药柜。有条件的村卫生室中药饮片柜(药斗),配置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规定品种在内的中成药和中药饮片。

  (3)设置中医药文化和科普知识宣传栏,倡导村卫生室在装修装饰上体现中医药文化。

  (四)加强县级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

  6.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按照《关于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把县级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纳入到整个农村中医药工作中,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和建设支持。

  7.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卫生部、总后卫生部继续开展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县级综合医院将占有一定的比例。

  (五)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

  8.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中医在农村开办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

  9.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

  二、加强农村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六)提高县级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

  10.开展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等建设。

  (1)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继续组织实施好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专病)等项目建设。中央财政将继续组织安排中西部地区农村医疗机构针灸理疗康复特色专科、县级中医医院中药房以及急诊急救等项目建设。

  (2)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财政支持,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在开展国家级项目的同时,再选择1-2个中医专科开展省级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力争省级财政补助经费额度达到每个县级中医医院50万元以上。

  (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推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协作组优势病种中医临床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并开展中医专科(专病)建设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信息交流。

  1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制定《中医医院设备配置标准》,对县级中医医院设备配置提出具体要求。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积极协调争取省级财政支持,按照《中医医院设备配置标准》,为县级中医医院配置必要的诊疗设备,特别注重加强中医诊疗设备配置。

  (七)提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水平

  12.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中医药业务协作

  (1)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通过医院评审等工作,督促县级中医医院设置基层指导科,采取接受进修、巡回医疗、轮流下派、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分层分类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和中医药业务指导。

  (2)有条件的地区可推广县乡中医药业务管理一体化模式。

  (3)对尚未设立中医科的乡镇卫生院,县级中医医院可以通过轮流下派等方式予以援建,对下派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师在职称晋升、工资待遇上予以倾斜。

  13.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培训,提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中成药应用水平。

  14.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通过项目等方式,积极引导乡镇卫生院突出中医药特色,并逐步形成专科(专病)优势,建成一批以中医药服务为特点的乡镇卫生院。

  三、加强农村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

  (八)多途径开展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

  15.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区农村中医药人才岗位需求,协调教育等部门实施定单定岗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

  16.实施农村在职、在岗中医药人员中医专业大专学历教育。针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低学历的中医药人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继续实施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项目,并将继续争取教育部支持,开展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中医药人员中医专业大专学历教育项目。

  17.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加大实施《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52号)力度,通过师带徒的方式,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培养实用性中医药人才。

  18.探索开展农村中药从业人员岗位培训。

  (九)开展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

  19.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实施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项目,每县至少5名,通过强化中医理论培训和临床各科培训,提高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的中医药服务能力。

  (十)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配备和水平提高

  20.在实施国家和地方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计划中,加强中医类别医师的招聘工作。

  21.与卫生部联合开展临床和中医类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解决乡镇卫生院中医人员不足问题。

  22.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继续组织开展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力争到20xx年底,每个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均有1名能够熟练运用中医药诊疗技术的中医临床技术骨干。

  23.大力推广从民营医疗机构中招聘中医药人员、西医学习中医、带编定向培养中医人员、对口支援等经验,多途径补充农村中医药人才队伍。

  (十一)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2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卫生部联合印发《将农村具有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方案》,通过考核和农民评议等程序将一技之长中医民族医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

  25.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协调卫生行政部门,将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内容纳入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基本要求和培训计划,按照《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纲》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

  (十二)建设一批农村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

  26.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在全国建设一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农村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各省(区、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建设相应的省级农村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基地,加强培训基地条件建设,利用当地中医药教育资源加强农村中医药师资队伍建设。

  四、加强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

  (十三)进一步实施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

  27.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每个乡镇卫生院推广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在每个村卫生室推广4项中医药适宜技术。

  (1)针对西医人员,重点推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一册,推广临床广泛应用的、简易的中医药适宜技术,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力争做到每个适用对象人手一册。

  (2)针对中医人员,重点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二册,推广临床常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包括毫针刺法、艾灸疗法、刮痧、拔罐、敷贴、推拿、熏洗、耳针等,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力争做到每个适用对象人手一册。

  28.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会同地市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开展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考核,其中,2007年和2008年安排项目的县(市、区)考核工作于20xx年7月底前完成,20xx年安排项目的县(市、区)考核工作于20xx年11月底完成。

  五、贯彻落实新农合各项中医药政策措施

  (十四)研究提高新农合中医药服务具体的补偿比例

  29.全面贯彻落实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5部局20xx年印发的《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中提出的“统筹补偿方案要重点提高在县、乡、村级医疗机构医药费用和使用中医药有关费用的补偿比例,引导农民在基层就医和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

  (1)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积极协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补偿比例。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xx年和20xx年以督导检查等方式,推动所有的参合县落实提高中医药报销比例、积极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政策。

  (十五)继续研究制定降低中医医院和以中医药治疗为主的病种起付线等其他补偿政策

  30.大力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如对中医医院降低起付线或对以中医药治疗为主的病种降低起付线;对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的,门诊费用可享受住院补偿比例;对中医服务项目特别是中医药适宜技术,给予财政补贴或提高补偿比例;县级中医医院享受与乡镇卫生院相同补偿政策等。

  各级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充分借鉴其他地区好的经验和做法,研究确定适合的补偿政策,引导农民选择运用中医药诊疗疾病,特别是中医药在费用和疗效上具有明显优势的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

  六、公立中医医院对口支援

  (十六)建立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协作关系

  31.建立三级中医医院与县级中医医院对口支援协作关系。

  (1)城市三级中医医院主要与县级中医医院建立协作关系。

  (2)在对口支援工作中,将农村中医药人员技术培训作为重要内容,通过组派城市中医医师到农村基层临床带教,组织举办专题培训班、技术推广班,安排农村基层中医药人员进修学习及人员结对、跟师学习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农村中医药人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32.开展省际对口支援工作。东部地区的三级中医医院在完成本省(市)范围内对口支援任务的同时,承担一定的支援西部地区县级中医医院的任务。

  七、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

  (十七)开展农村中医药工作评价

  33.研究制定农村中医药工作评价指标体系。以县为单位开展农村中医药工作评价,将县级中医医院设置、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设置、村卫生室中医药业务提供以及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等工作列为关键指标予以评价,20xx年底力争80%的县达标。

  34.将农村中医药工作纳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将农村中医药工作特别是乡镇卫生院中医科设置、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提供纳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予以考核。

  35.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中医医院评价标准》,重点考核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优势,逐步建立鼓励中医医院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考核评价制度,20xx年完成所有县级中医医院考核评价工作。

  (十八)组织开展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

  36.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在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的基础上,以县为单位开展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

  37.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梳理提炼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经验形成《农村中医药工作指南》,并组织对全国县(市)卫生局局长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38.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在认真组织好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地区创建活动的同时,开展省级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等典型示范的创建活动。

  中医药法四周年的宣传方案2

  切实加强基层中医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医疗卫生服务及预防保健、康复指导工作中的作用,特别是对临床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治疗的特色优势,切实降低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促进我县中医药工作健康发展,特制此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培训,全面提高县、乡、村、社区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专业技术水平,切实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培训结束后,县医院、中医院、12个乡镇卫生院、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4个村卫生室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100%,每个医务人员至少掌握15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并在临床全面推广应用。

  二、培训对象

  县医院、中医院、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县医院、中医院可选派临床科室人员参加,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训人员为中医科室医疗或护理人员;村卫生室参训人员必须为持乡村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者。

  三、培训方式

  以集中培训为主,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培训推广与临床使用相结合,确保培训与推广实效。培训主要采取专题讲座、专项技术培训实践等方式进行。安排专家进行现场授课、现场操作与指导,现场解答疑难问题。

  四、培训内容

  确定推广的针灸、推拿、刮痧、罐疗等十五项中医适宜技术、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理论学习和中医药基础知识的学习。

  五、实施步骤

  (一)20xx年5月2日—10日,由中医院负责筛选,县卫生局组织相关人员在国家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目录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15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名称。

  (二)培训时间:

  第一期20xx年5月27日至5月29日,各单位选派2-3名中医临床骨干、各乡镇已确定创建的中医特色村卫生室负责人参加,每人培训3天,掌握不少于15项适宜技术及相关内容,并承担单位全员培训任务。

  第二期20xx年6月3日至6月5日,由未参加创建中医特色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参加,每人培训2天,掌握不少于15项适宜技术及相关内容。

  (三)20xx年10月底前,县医院、中医院、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全员培训技术档案,卫生局将组织对被推广人员中医药适宜技术掌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作为被推广单位和人员年终业绩之一。

  (四)对被培训人员实行考勤制和考核制。出勤率达95%以上的,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完成培训任务的,由卫生局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并授予继续教育学分∏类5分。

  六、培训地点

  县中医院五楼会议室

  中医药法四周年的宣传方案3

  中医药文化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医药学发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精神财富和物质形态,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认识生命、维护健康、防治疾病的思想和方法体系,是中医药服务的内在精神和思想基础。中医医院作为中医药文化继承和创新、展示和传播的重要场所,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有利于体现中医医院的基本特征,有利于巩固中医为主的发展方向、更好地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有利于提高核心竞争力。

  为促进我院中医药文化发展,我院组织广大职工认真学习了、及相关文件,根据各级卫生主管部门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

  中医药文化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医医院作为中医药文化继承和创新、展示和传播的重要场所,要以中医药文化为主体,以大力培育和倡导中医药文化的价值观念为核心,融合时代文化特征,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创新发展,与时俱进,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体现中医医院个性特征和区域文化特征;促进科室建设、技术服务、学术研究、人才培育等各项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基本原则

  坚持突出特色。以中医药文化为主体,融合时代文化特征,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创新发展,与时俱进,充分体现我院中医药文化特色。

  坚持统筹规划。中医药文化建设与医院总体发展规划相衔接,与医院文化建设相结合,做到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的有机统一。

  坚持因地制宜。按照总体要求,从我院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使建设工作充分体现医院个性特征和区域文化特征。

  坚持促进发展。紧紧围绕医院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以中医药文化建设促进科室建设、技术服务、人才培养以及科学管理等各项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主要目标

  在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进一步增强我院中医药文化底蕴,彰显中医药文化氛围,提高中医药服务质量,扩大社会影响,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管理文明的有机统一,通过中医药文化建设,使人民群众从诊疗环境、就诊方式、服务态度等方面切实感受到独特的中医药服务。

  二、医院文化建设的内容

  价值观念

  中医药文化的价值观念是中华民族深邃的哲学思想、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卓越的文明智慧在中医药中的集中体现,主导着中医医院的基本特征和基本方向。要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中“医乃仁术”、“大医精诚”等价值观念,认清自身价值需要、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关键,在思想理念、价值取向、培育方针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医生和护士是直接为病人服务的人,必须确立和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把维护患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做到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帮助人、感动人,通过开展以“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次详细的入院介绍、一张舒适的病床、一壶热水、一个整洁的环境”的活动,为病人提供温馨、细心、爱心、耐心的服务。各科室要在医院价值观念体系中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切实改进科室建设、技术服务、医德医风建设等各方面的工作。

  医院宗旨

  医院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我院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坚持“诚信为本,仁德为先,人性关怀,科技兴院”的宗旨,推动医院文化建设,行风建设,不断提高医院管理水平。

  诚信是一个道德范畴,即待人处事真诚、讲信誉,言必信、行必果,本义就是要诚实、诚恳、守信、有信,反对弄虚作假。仁德即是要对患者做到想起所想,急其所急,心系患者。这反映时代特征,具有前瞻性;有利于激发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建院方针

  年来,我院坚持“科技打造医疗,疗效树立品牌,服务善待患者,关爱铸造人生”方针,不断强化科技技术含量,引进现代化的诊疗设备,营造专科特点,打造专科优势,为每一位患者提供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人性化、现代化的医疗服务。同时,坚持以中医为主的办院方向、保持中医药特色优势的灵魂,不断改进医院各方面工作、增强员工凝聚力。这是提高医院创造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源泉,是中医药事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证。

  行为规范

  1、诊疗行为规范

  医务人员要加强法律意识,要尊重病人的知情权、隐私权;在医疗活动中,要遵守卫生管理条例、行政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免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事件;

  要规范医疗文书的书写,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书写;要加强医务人员的责任心,避免在诊治过程中出现误诊、漏诊等现象发生。

  2、言语仪表规范

  我院医务人员在接待患者和家属时,必须遵循文明服务用语规范,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配合”等文明词语,做到一要有称呼,二要有礼貌,三要用亲切的语言,大力提倡文明敬语,坚决禁止使用禁语。

  医生上岗统一着装男性必须配长裤、皮鞋,夏天不得穿大短裤、露脚趾凉鞋。女性也可搭配裙装,裙边不能超过隔离衣下摆。冬天不得穿长统靴上岗,夏天不得穿鞋拖。冬夏装更换按医院统一时间要求,不得擅自更换。隔离衣保持整洁无皱褶,每周换洗一次,特殊情况下随脏随洗。

  3、教学传承规范

  规范教学传承行为,有利于我院中医文化的发展,也有利于我院人才的培养和医院的长期发展。教学传承规范,是传道授业、学医习业等方面的行为准则,应弘扬中医尊师重教、教学相长的优良传统,老师应为人师表、修身正行,平易待人、乐育英才,乐教敬业、口传心授,因材施教、循循善诱,非其人勿教、非其真勿授、示人规矩不示人以巧;学生应尊师重道、谦逊恭敬,持之以恒、精勤不倦,勤求古训、博采众方,学贵专一、思贵沉潜,继承创新、与时俱进。

  4、特定礼仪

  我院建立健全保障中医药特色优势充分发挥的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将各种行为规范通过制度固定下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具体明确、切实可行的体现中医医院特点的。

  同时,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员培训中,定期开展讲座,并注重培训形式的多样性、趣味性,提高培训效果。将行为规范的执行情况纳入目标管理,制订考核指标,建立奖惩办法,落实考核结果。

  我院曾多次开展此类竞赛及考核,在全体员工中开展执行行为规范的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立标杆,树典型,发挥先进的模范带动作用。

  环境形象

  医院环境形象是中医药文化的物质载体,是展示与传播中医药文化的重要方面。我院在进行环境形象体系建设中充分彰显中医药文化,有利于体现中医医院的基本特征;有利于巩固中医为主的发展方向,更好地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有利于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管理文明的.有机结合,达到医院内部的和谐统一;有利于提高医院的竞争力。

  建筑外观和庭院建设

  我院占地面积40余亩,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建筑上采用全新的环保材料,独特的建筑风格,淋漓尽致地体现了“人文关怀”的精神。建筑的色彩,结合中国古代建筑习惯,选用红、黄、米、灰、褐色等,要因地制宜,合理搭配,体现中国传统建筑风格。

  庭院中草木茂盛鸟语花香,碧绿的草坪中还有一弯浅浅的小水塘,水中还有小鱼在游动嬉戏,一派和谐景象,尽情展现了一排和谐文化。

  内部装饰

  我院内部的大厅、走廊、候诊区、诊室,住院部的大厅、走廊、护理站,办公区域等都有许多的装饰品,包括一些国画、毛笔字画等含有中医药元素的陈设及装饰,营造浓郁的中医药文化氛围。

  尤其是一些医院发展史和成功病例的展示板,弘扬中医药历史和我院发展历程,同时也让患者更加了解我院的办院理念和中医药治疗的特色。

  还有宣传*知识和介绍治疗*的特殊方法,主要是宣传和介绍中医药的基础知识、养生保健方法,以及中医药防治常见病、多发病的方法,常用中药的识别和功效、中药煎煮常识和我院特色治疗方法。

  标准院名

  我院的标准院名为“xx中医*医院”,这是医院标识中最直观的基础要素。医院名称按规定经有关部门核准的名称,并由中华医学会会长,中国医学科学院院长吴阶平题写,汉字使用规范,字体端庄易识别,外文字母应规范。

  医院网站

  我院也通过建立医院网站来扩大医院知名度,宣传中医药文化。网站版面简洁,样式风格非常具有中国风,让人感到中医药的特色,棕色的色彩渲染了古香古色。

  三、工作措施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是党和政府振兴中医、弘扬民族文化的重要举措之一,不仅对促进文化和谐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对促进人体的和谐、家庭的和谐、社会的和谐均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医院在充分认识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重要性的基础上,成立了中医药文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中医文化建设的领导,医务科、护理部和门诊部统筹协调,确保中医药文化建设规划的有效实施;各科室主任负责各科门诊室内、病房的文化建设,门诊楼走廊、大厅由门诊部具体负责,楼外庭院由总务科具体负责,办公楼由医院办公室具体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和内容,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可持续发展计划,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协作、有效落实、逐步推进的医院文化建设责任体系。

  形式多样,内容广泛。

  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以中医人文关怀促进医患关系和谐,把中医药文化建设成为一项群众性的活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宣传普及中医药文化,一方面充分利用院内会议、学术讲座等各种场合与途径对医院文化进行宣传,以医院网络和宣传栏等作为宣传阵地,采用书法、图版、标语等多种表现形式,切实把中医经典、医德警言警句等富含中医哲学思想内容渗透到医院文化建设中来,开设通俗易懂、形象直观、科学实用的中医药科普教育专栏,介绍中医药的基本知识、诊治原理,普及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宣传与人们日常生活相关的中医药知识、方法、观念,力争使人从中感受到中医药文化氛围,接受中医药文化的陶冶。

  加强培训,提高素养。

  各职能科室要采取有效措施,对从事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不断提高其工作能力。加强对职工尤其是青年医护人员的中医药文化以及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培训,努力提高全员的中医药文化素养,使其言行、举止、思维、诊疗工作无不体现中医药文化的内涵,鼓励各科室建设富有自身特色的个性化科室文化。

  长远规划,持续发展。

  中医药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医院对此要有一个长期规划,建立长效机制,落实科学发展观,力争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从建筑风格、内部装潢、诊疗环境、形象识别等方面入手,通过传统文化元素和艺术手段展现中医药文化,营造中医药文化环境的氛围,体现中医药古朴典雅、简约大方的特色,体现中医院的与众不同。塑造优秀的医院形象,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参与,使长期规划得到具体落实,中医药文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果。

  加强考核,注重实效。

  医院将文化建设列入各科室年度考核目标,定期检查督导,根据调查信息统计及反馈的结果进行阶段评估,重点对理念的认同情况、行为能力的程度、表象文化建设的进度和效果作出评价,制订必要的奖惩措施,切实把这项有利于事业发展,有利于体现医院价值观念的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

  中医药法四周年的宣传方案4

  一、背景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标体系》及《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结合地区实际,特制订淮安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细则―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实施方案》,以指导我区的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开展。

  二、目标指标

  1、掌握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各乡镇有分村65岁以上老人名单,并有相应统计表,按季度动态更新。掌握老年人的中医体质辨识情况。

  2、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35%,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完整率≥90%。

  三、对策措施

  1、加强组织管理。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形成管理服务制度,落实奖惩措施。各行政村有专(兼)职人员开展中医药服务,并做好工作记录。各乡镇要按照区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对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工作的人员的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加强与村(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口信息变化。

  2、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可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和慢病管理及日常诊疗时间开展。

  3、各乡镇要设置和配备开展老年人中医药管理服务的相应的设备和条件。

  4、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老年人愿意接受服务。 5、及时完成老年人中医药服务健康管理档案,完整记录相关信息。

  四、进度安排

  1、10月份,全面启动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管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召开村医会议,安排各项工作。

  2、11月份,完成辖区35%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五、考核评估

  各单位对工作进度开展情况实行周报,区卫生局实施考核,对项目各项指标进行评价。考核严格按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进行。考核结果直接与经费挂钩。

  六、经费兑现

  参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兑现发放工作经费。

  中医药法四周年的宣传方案5

  为加强我县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提高中医临床诊疗、预防保健和护理水平,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技术指导和帮扶,发挥中医适宜技术在防治常见病多发病中的优势和作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在总结以往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工作的基础上,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印发20xx年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卫中医函〔20xx〕41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工作。现结合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培训使乡镇、村医护人员能够熟练掌握针刺、刮痧、拔火罐、艾灸、中药熏洗等中医技术的应用,乡镇卫生院中医医务人员至少掌握9项、乡村医生至少掌握5项中医适宜技术(中医技术目录详见附件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9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社区卫生服务站、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二、培训对象。

  县域内社区服务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及所辖村医,确保做到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全覆盖。

  三、培训内容。

  《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一至三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出版)。

  四、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集中理论培训和实践技能培训相结合的形式,集中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5天(40个学时)。

  五、培训时间。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4月10日前)。制定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培训工作。4月19日10:00-18:00,在康乐县康宁假日宾馆报到(康乐县城北出口),并安排住宿。培训期间,每人每天补助伙食费50元,餐饮自行解决。

  (二)推广培训阶段(20xx年4月20日至8月30日)。按照目标要求,开展培训推广和应用工作。4月20日-25日,在康乐县中医院院内开展中医适宜技术相关内容培训。25日,进行理论考核及操作实践考核,合格后发给证书。

  (三)总结评价阶段(20xx年9月1日至30日)。于8月中旬完成培训,并全面总结对培训情况,于10月15日前向卫健局报送总结报告。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制定本单位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按照确定的目标要求,积极开展培训推广和应用工作。要将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与培训纳入科室目标考核体系,强化日常监督与管理。要强化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培训推广工作开展情况,发现总结好的经验和成功做法。

  (二)加强师资培训。作为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县级基地,要按照分级分类原则,逐级开展培训。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全县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要有10类45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为乡镇卫生院及社区服务站推广6类9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全县村卫生室推广4类6项中医适宜技术,为每个乡镇培训至少1名乡级师资人员,每人掌握6类9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三)建立推广机制。落实适宜技术推广责任制,指定10名适宜技术推广人员,负责县区域和本机构内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积极引导乡、村两级医务人员和群众主动选择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将适宜技术推广工作与中医医院评审、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并将考核结果与适宜技术推广人员年度绩效分配、评先评优挂钩。建立培训推广工作月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培训进度,评价培训效果,每月1日前报送月报表(详见附件2),首次报告时间为4月28日。

  (四)营造良好氛围。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是中医药先进县建设和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医药工作年度重点任务,在加强培训的同时,要有效利用宣传专栏、板报、宣传单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中医药适宜技术的知晓率、认同率,引导群众接受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全社会营造中医中药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的良好氛围。

  中医药法四周年的宣传方案6

  为进一步打牢基层中医药工作基础,规范基层中医药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层作用,针对我市基层中医药建设实际,决定在全市组织实施基层中医药规范化建设项目。为做好项目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在全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相对集中独立统一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提供10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技术服务。在全市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配齐能够开展中医药服务的诊疗设备,提供4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二、项目范围及内容

  (一)项目范围

  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项目内容

  1、加强基层中医药基础建设。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诊室、治疗室、中药房、煎药室等中医药科室集中设置,布局流程符合医疗卫生服务要求,形成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域,便于群众接受中医药服务;装饰装修采用中式风格,门扇可挂体现中医药文化内涵的对联,走廊、诊室张贴中医药知识和方法的宣传栏、宣传图片等,突出传统文化特色,注重人文关怀,中医药文化氛围浓厚;集中开展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一体化中医药服务,同时向群众宣传中医养生保健知识。

  2、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统一配备火罐、刮痧、推拿、艾灸、熏洗等中医药适宜技术设备,在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上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在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的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在最基层开展中医基本诊疗和养生保健服务,向基层群众宣传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

  3、提高基层中医药技术水平。基层单位要有计划的安排中医药人员到二、三级中医院参加培训和跟师学习,二、三级中医院要主动与基层单位对接,安排专家到基层坐诊、讲课和义诊,现场帮助、规范和指导基层中医药工作。

  4、加强基层中医首诊工作。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发挥基层中医首诊作用,基层利用中医能够诊疗的病人应留在基层治疗,基层中医诊疗不了的,既可向二、三级中医院求援专家下基层诊疗,也可介绍到二、三级中医院诊疗,形成中医人才技术上下流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良性机制,更好地用中医造福百姓健康。

  三、项目实施阶段

  第一阶段:1季度,市卫计委制定下发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2季度,各县(区)卫计委指导基层单位规范体系、设备、人才队伍、制度和业务建设。

  第三阶段:3季度,市、县(区)卫计委组织调研,督查建设情况,推动工作开展。

  第四阶段:4季度,组织专家检查验收项目建设情况。

  四、项目要求

  一、要严密组织。各县(区)卫计委要认真计划,落实责任,制定详细建设方案,列出序时进度,既要注重点上突破,又要重视面上整体推进。

  二、要加强投入。列入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的单位,按规定配套资金,加强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其他单位要广开渠道,积极主动筹措经费,发挥好经费保障作用。

  三、要狠抓落实。各基层单位坚持项目建设标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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