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时间:2022-08-10 09:01:13 报告 我要投稿

税务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范文(精选12篇)

  时光飞逝,如梭之日,辛苦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问题,非常值得总结,好好地做个总结并写一份自查报告吧。自查报告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税务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范文,欢迎大家分享。

税务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范文(精选12篇)

  税务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篇1

  为进一步加大税务系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的力度,持续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改进税务行政审批工作,促进税收现代化,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1)正视突出问题

  20xx年以来,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中央要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纳税人期盼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为:个别地方取消审批事项落实不到位,存在变相审批的现象;个别事项的审批不规范、不公开、不透明,有的手续还比较繁琐,耗时长、效率低;一些审批事项取消后,后续管理方式单一,管理措施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等等。这些问题,必须通过进一步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切实加以解决。

  (2)澄清模糊认识

  一是关于审批事项底数不清的问题。审批事项底数,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10号,以下简称10号公告)发布的审批清单为基础,清单之外不存在其他审批事项(仅由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除外)。

  二是关于已经取消审批事项的原有依据,包括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未修改或者废止前,仍然应当进行审批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以国务院或者税务总局取消审批事项的决定为准,自国务院或者税务总局决定取消审批事项之日起,取消的审批事项不得再进行审批。

  三是关于备案等后续管理措施没有法律依据的问题。后续管理措施,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行使税收征收管理权的体现,税务总局有权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备案等后续管理措施,依法加强税收管理,规范税收秩序,促进税法遵从。

  四是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会增加执法风险或进户执法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彻底转变管理理念,充分认识到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是依法还权明责于纳税人的重要体现,同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不增加纳税人负担的基础上,积极运用备案、申报、风险和信用管理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范税收流失。

  二、进一步推进审批改革

  (1)加大改革力度

  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10号公告发布的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清理完毕,其中列为其他权力事项的2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结合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继续做好清理和规范工作。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再梳理,进一步加大取消力度,提高取消事项的含金量。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6号),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优化和公开审批流程,明确审查标准,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进一步改进税收管理方式,防止将日常税收管理事项和管理方式审批化,增加即时办结事项,不断提高税收服务和管理效能。

  (2)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

  按照国务院审改办的统一部署,税务总局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布中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原则上取消;对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通过充分论证,对不合理的指定予以取消。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地方税种的减税、免税事项,应当按照新修订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不得实行审批。

  (3巩固改革成果

  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非经法定程序,任何税务机关不得在清单之外增设和变相增设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实行变相审批,不得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名义对已经取消的事项改头换面继续审批。对已经取消的上级税务机关的审批事项,要同时取消下级税务机关对应的初审、复审、审核等。不得将国务院或税务总局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指定交由行业协会、事业单位或涉税中介组织继续审批,已经指定的应当立即纠正,停止审批。积极引导行业协会采取有别于行政审批的方式,加强对行业行为的规范。对已经取消的中介服务应当切实落实到位,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变相予以恢复。做好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明确下放后的配套措施、承接方法,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三、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

  (1)建立审批清单动态更新机制

  国务院发文公布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税务总局更新税务行政审批目录,各省税务局应当在税务总局目录更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审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2)建立配套工作同步落实机制

  税务总局原则上在国务院发文公布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个月内,完成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修改、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更新、后续管理措施发布等工作,并在上述工作完成后的45天内完成征管信息系统的调整。各省税务局原则上应在税务总局相关配套工作完成后1个月内做好相应的细化配套工作。

  (3)建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机制

  税务总局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纳入执法督察和督查督办事项,实施绩效考评,坚决制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各省税务局应当加强监督检查,以五个“有没有”为标准,即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的有没有取消、该下放的有没有下放、该规范的有没有规范、该公开的有没有公开、该简化的有没有简化,全面开展自查,集中组织抽查,认真听取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坚决予以纠正,强化责任追究,对解决问题不力、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应当予以通报,并追究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保证审批改革顺利推进,确保改革红利有效释放。

  税务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篇2

  一、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

  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单晨光为组长的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同时,局内各单位均安排了专兼职人员担任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信息采集、信息发布、综合协调等工作。各市、州地税局也相应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各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统一指导,在系统内形成了责任明确、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我局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切实维护纳税人利益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滋生的环节入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资料进行整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制度汇编》印发局内各单位。在各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市局办公室业务培训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培训内容。

  二、拓宽发布渠道,提升信息质量

  大力加强内外网信息建设。内外网站是地税系统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全系统统一使用内网信息编报平台并由专人负责编审,实现了省局处室、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市局及时采编报送和信息登载,确保了信息工作的时效性,提高了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完成了外网改版,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全面地公开与纳税人及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截至20XX年7月31日,外网共公开各类信息870条。

  积极主动报送专报信息。围绕省委、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关注的重点工作,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地税系统工作动态。根据新形势对信息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工作实践积极探索信息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改进信息服务方式,加大信息约稿力度,从会议、文件、新闻、领导讲话和批示中主动寻找、挖掘信息线索。高度重视信息编辑细节问题,做到信息编辑精细化,除严格把好信息编辑质量关,还对格式、标点、印刷精益求精,努力提升信息工作整体质量,截至20XX年7月31日,共上报省委、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专报130余篇。其中,国办采用信息1条,政府采用专报累计达到33条。

  着力完善外部公开平台。认真做好政府电子政务外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总局地税频道等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保障和网络维护,及时更新发布信息。从优化公文处理流程入手,在公文处理环节增加政府信息公开选项栏,各处室在拟制公文时根据公文内容确定是否公开、公开时限及公开范围。公文正式发出后,由专人根据最终填报选项及时发布。同时,按照《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务动态、人事任免、总结计划、法规制度等信息。截至7月31日,我局共向四川政府的网站报送信息176条,向政府报送信息公开目录33条,向国家税务总局地税频道报送信息126条。此外,我局还精心策划了省局领导在线访谈节目,由局领导在政府的网站上就房地产税收有关问题与网民进行实时交流。

  有效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广泛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渠道对外公开最新、最快的税收政策和征管改革各项举措,让广大纳税人及时、准确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理解并支持税务部门工作,为税收征管提供坚强的舆论保障。今年,我局已多次与四川电视台、四川人民广播电台等合作播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税收政策电视片和广播节目。在《四川日报》、《中国税务报》、《四川经济日报》等报刊上刊载文章38篇。

  充分利用其他公开途径。在机关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详细公开各处室职责、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实事求是编制了我局20xx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在政府的网站上发布。每年及时向省档案局送交已公开的文件资料。

  三、明确工作重点,突出监督检查

  按照《四川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09〕76号)要求,我局着力做好服务“两个加快”工作,突出公开重点,及时公开地税系统灾后恢复重建、深化行政效能建设、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等方面的信息。在具体分类上,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比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的划分标准,积极主动公开应当公开的信息,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严格把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前,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例,已按规定程序圆满办结,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同时,严格按照《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进行审核把关,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失泄密事件。

  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必须切实做好监督考核。我局制定了《四川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聘请了28位各行业代表为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员,为地税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并反馈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

  在省委、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的公开条例》,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纵深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税务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篇3

  根据x地税直查(20xx)20xx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x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20xx年7月14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20xx至20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20xx至20xx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三、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20xx年—20xx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20xx年—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4096.18元;其中: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00.42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88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20xx年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4881.1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881.10元。

  2、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061.6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500.42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公司2000年11月购入财务软件1400.00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号文)的规定,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61.67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无需支付的20xx年应付莱思软件公司20000.00元,软件公司现己合并,并且该公司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x地税直函200089号文中“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00元。

  税务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篇4

  一、全面推行全功能“一窗式”服务。

  在我局推行全功能“一窗式”服务,除了发票的销售窗设置专窗外,申报征收、发票验旧、抄报税、税务登记等实行全功能一窗式管理,采取“一个窗口受理,内部协调运转,全程限时办结”,大大缩短了纳税人在办税大厅停留的时间,有效疏通了办税大厅的人流量,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推行“文明服务之星”评选,提高税务人员工作热情。

  为提高办税服务厅窗口和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树立增城国税良好形象,制定《增城市国税局评选“文明服务之星”试行办法》,开展每季度一次的“文明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由每位前来办税服务厅办事的纳税人在办结事项后,填写一份《文明办税评议表》,对提供纳税服务的税务人员进行评议,再由各分局根据《文明办税评议表》进行统计评选出“文明服务之星”。

  三、对办税服务厅硬件进行改造,营造良好办税环境。

  (一)合理设置办税大厅,做到办税标志鲜明醒目,对外办公时间在办税大厅入门显著位置标明。

  (二)保持办税大厅环境整洁、空气流通,根据需要放置绿色植物或花卉。

  (三)合理设置办税窗口,将办税大厅办税窗口由原来高柜台设置为低柜台,让纳税人与税务人员面对面进行办税,拉近税企距离,并在各个窗口张贴明显、统一的标志,方便纳税人识别。

  (四)设置税务咨询区,根据各分局实际情况,部分服务厅设置税务咨询区,部分服务厅设立导税窗口,负责受理、答复纳税人的税务咨询。

  (五)设立纳税人休息区,配备休息椅、饮水机、报纸等,为排队等候办税的纳税人提供舒适的环境。

  (六)设立税宣资料索取区,放置《国税之窗》、《办税指南》等税收宣传资料,方便纳税人阅览和免费地索取相关资料。

  (七)设立办税填表区,制作相关业务流程和表格的填报说明、表样。

  (八)设立纳税人自助办税区,配置齐全的电脑设备,提供免费上网服务,并安排税务人员对纳税人进行辅导。

  四、大力推行多元化申报方式。

  从节约纳税成本角度出发,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申报方式划分为三类:第一类为网上申报,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二类是电话语音申报,适用于小规模查帐征收户;第三类是储税申报,适用于“双定户”。大力推广网上申报方式,在第四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大厅设立数字证书代办点。

  五、实行投诉属实整改制度。

  在办税服务大厅公开投诉部门和电话,如12366热线、征管科电话、监察室电话,被纳税人投诉的,按时进行处理,经调查属实,对被投诉人进行教育,并根据情况换岗处理。

  六、规范服务大厅服务制度。

  (一)实行首问负责制。办税服务大厅第一个受理纳税人办税事宜的工作人员负责为纳税人解答或提供指引,不属自己职权范围的事,由其负责向承办人转交,不以任何借口推诿或敷衍。

  (二)实行办税服务厅负责人值班制度。由征收组长担任值班长,负责整个办税服务厅内的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及时解决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事项中产生的问题。

  (三)在办税服务大厅公开文明办税“八公开”内容、服务项目、工作流程、工作规范、权利和义务、税务违法违章处罚标准、监督电话、服务承诺等有关内容,接受纳税人监督。七、拓展宣传方式和服务渠道。

  (一)成立税法巡回宣讲小组进行不定期的税法宣讲。从各业务科室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税法巡回宣讲小组,不定期到各个分局进行税法宣讲,对纳税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或对最新的税收政策进行讲解。通过发放小礼品的形式,提高纳税人提出问题的积极性。

  (二)联合增城日报、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合作进行税法宣传,在增城电视台《国税之窗》、增城电台《国税新知》等栏目以及《增城青年》上刊登税收业务宣传专版,及时将最新的税收政策法律法规或税务事项向纳税人进行宣传

  (三)结合全国税收宣传月为契机,举办多形式的税收宣传活动。如与增城团市委联合举办了“税务杯”大中专学生辩论赛,通过广场辩论赛的形式,促进税法进学校,扩大税收宣传的影响面;各分局选取辖区内有代表性的专业市场或人流密集点,组织现场税收宣传活动,促进税法进企业、进社区。通过举办多形式的税收宣传活动,加大税收法律知识宣传的力度。

  (四)主动与工商部门沟通,委托工商部门派发办理税务登记开业、变更操作指引,增加了及时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温馨提示,减少纳税人因办证不及时而受到处罚情况的发生,促进建立和谐的税企关系。

  (五)在各分局设立公告宣传栏,及时公布最新的税收政策,告知纳税人相关工作要求。同时,按政务公开的要求和内容对原宣传栏进行清理,及时更新法规政策、个体定税。

  (六)制作“税企心连心”小卡片,派发给到办税大厅办税的纳税人,告知纳税人相关涉税事项的办理程序、申报期限的温馨提示、分管管理员、办税和投诉电话等内容。

  税务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篇5

  市税务厅对本市税务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发现存在以下情况,可能造成了预警发生,以下是相关的自查报告:

  一、 销售货物应在4月份前作收入处理,缴纳增值税,而因种种原因,既未及时开具发票,又未作收入处理,总价款合计(不含税)693611.12元:

  1、 销售给保密工作自查报告范文的灌装流水线1条,含水价183525元,不含税价156858.98元,由于交货较晚,试车成功后已于12年7月9日开具了专用发票。

  2、 销售给北王酒业有限公司的灌装机1台等配套设备,价款含税112000元,不含税95726.50元,因发货时间较晚拖至今年3月份,截至4月30日未作销售处理。

  3、 销售给糊涂酒业有限公司的自动封盖机与风刀烘干机等各两台,价款含税516000元,除税后441025.64元,因在生产期间对产品的局部结构根据客户要求进行了修改,价款将来可能发生变动,故未开发票,也未在4月前作收入处理。

  二、12年1月至12年4月销售下脚料、报废零配件等收入(不含税)11551.80元,其中不锈钢屑9621.96元,废尼龙,废塑料屑285.73元,铸铁等废屑1644.11元,实际在收入列9252.66元,尚有2299.14元(钢屑、不锈钢屑)已于12年5月份12凭证作收入处理,提取了销项税。已列入收入的未开具普通发票。

  三、开具的负数发票,是由于上年度新疆亚中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违反合同,未按约定付款、提货,并在价格上存在纠纷,我方开具发票也无法按时交付,因已过报税期,故开具了负数发票。

  税务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篇6

  为配合分行个人金融部开展20xx年尽职监督检查,本着规范业务经营,强化风险管理,扎实推进合规管理和风险防范,增强全员合规经营意识,减少案件风险隐患,确保安全、稳健运行,我行进行了严格规范的自查活动。现将有关检查情况报告如下,请审查:

  第一,个人贷款业务方面

  截至自查之日,我行个人贷款余额为49XX万元,其中“随薪贷”余额2XXX万元,其他个人贷款余额 20XX万元(包括不良贷款余额1X万元)。为强化对不良贷款存量的管理和控制,我行严格按照《XX银行信贷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和《XX银行 XX分行个人信贷业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要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不良贷款的增长,并积极组织业务人员通过上门催收、电话催收等方式减少现有不良贷款,截至自查之日共收回不良贷款利息XX万元。

  “随薪贷”业务从受理、审查到发放全过程严格按照《X银X办发(2011562号)》等相关规则制度执行,不存在资金发放方式、资金用途等违规行为。

  第二,客户管理系统方面

  根据PCRM、CFE相关文件要求,我行及时更新新用户和清理冗余用户,到目前为止我行在客户管理系统中共有4名操作人员。根据我行实际,我行针对性的组织操作人员进行集体讨论、

  培训和学习,通过培训,全体系统操作人员都能较为熟练的运用相关的功能模块。

  第三,客户关系维护方面

  由于我行人员不足,尚不存在专门的客户经理,大堂经理和客户维护人员。对此,我行根据《客户关系营销管理工作指引》要求指派专门兼职人员负责,维护重要客户和贵宾客户。并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培训,以保障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第四,基金代销业务合规方面

  我行根据上级产品发行文件和产品销售文件,及时传达至每一位员工,并根据《XX银行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等通知积极组织宣传销售,但由于基金行情等原因,从XX年到目前为止尚未销售成功,故不存在操作风险。由于我行目前暂无人员取得基金销售资格,现正组织人员学习和培训,以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第五,个人理财及贵金属方面

  在自查过程中我行发现以前销售个人理财产品中有个别客户存在尚未填写《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等资料,保管也尚不完善。对此,以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贵重金属业务尚未开办。

  通过自查,发现我行在个人金融相关业务方面还存在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业务受理不规范、风险管理不完善等诸多问题。对此,我行将及时根据制度要求进行整改,并在以后的工作中杜

  绝类似不合规、不完善、有漏洞、有风险的情况发生。

  税务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篇7

  按照贵局于20年7月4日下发的《税务稽查查前告知书》(国税稽告字[20]001号)的相关要求,我公司组织相关人员于20年7月5日至7月30日,对我公司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所属期间涉及到的相关涉税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xxx公司成立于20年7月,注册资金1300万元整。由于公司股东从事过矿产资源的开发的相关工作,成立公司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对xx市xx县当地的矿产资源进行投资开发,并同时承接部分通信电缆工程业务。

  xxx公司成立以后,主要是从事了对xxx市xx县当地的矿产资源的前期开发工作,公司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成立了xxx公司xx分公司,相继对xx县可能存在矿产资源的xx矿点、xx矿点进行前期的勘查、找矿等工作。同时,为开发当地的旅游资源,在xx县政府的要求下,投资成立了xxx有限公司。

  由于矿产资源开发的前期工作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加上国家的政策的不断变化,xxx公司虽然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该工作难度较大,过程复杂,至今虽已开展了五年多的工作,但尚未形成具有开发条件和价值的矿点。同时,由于资金需求量大,公司资金有限,前期开发工作时断时停,公司股东大部分的精力都花在寻找具有资金实力的合作开发者上,为此xxx公司除欠银行货款外,尚欠大量的私人借款。

  二、企业涉税情况:

  xxx公司到目前为止,在对矿产资源的前期开发工作上,未有收入体现,应不存在相关的税收问题。

  xxx公司近年来除开展以上工作外,另外的业务主要是承接了xx市当地在电站开发工作中的配套通信电缆施工工程业务。其中,20年取得收入245494元,开具普通销已缴纳增值税7364.82元。当年公司账面反映亏损964744.37元,经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934513.92元,未缴纳企业所得税;20年取得收入1462122.25元。其中开具普通销43071.30元,开具通信工程款发票1319050.35元,已全部缴纳营业税,当年公司账面反映亏损469615.35元,经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385412.95元,未缴纳企业所得税,当年预缴所得税为2321.04元。

  三、本次税收自查情况:

  接到贵局通知以后,按照贵局通知后附的相关要求,我公司安排有关人员对我公司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的相关涉税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主要的检查内容分为以下部分进行:

  1、增值税相关涉税情况检查:

  我公司由于涉及的流转税业务主要是通信工程施工,在20年度取得收入245494元时,开具了普通销按3%的比例缴纳了增值税7364.82元。20年开具普通销43071.30元,应缴纳增值税,由于我公司属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计算,应缴纳增值税为143071.30×0.03÷/1.03=4167.13元。

  2、对与收入相关的事项进行了检查。

  我公司20年取得收入245494元,20年取得收入1462122.25元,在对我公司业务及发票开具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后,特别是对公司的往来款项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分析,对预收账款、其它应付款各明细的形成原因、核算过程及相应原始凭证进行了落实,自查中发现20年度已挂账的预收账款-xx电站540000万元,由于当时核算时该款项属该电站上一级单位付款,后期一直未能处理,属已收款未确认收入项目,因此在此次检查中应确认该收入540000万元。

  3、对与成本费用相关事项进行了检查。

  经对我公司成本费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

  ⑴、产品销售成本及结转方面存在的问题:

  经检查,我公司20年取得收入245494元,账面反映产品销售成本198450元;20年取得收入1462122.25元,账面反映产品销售成本1225994元。经对我公司财务人员及业务相关人员进行了解和核对,公司财务人员在核算产品销售成本时,是按一定的毛利率计算而得出。20年的成本已取得相关发票,20公司在开展通信工程施工过程中,大量的施工费用及工程配套材料费用款项由当地的施工队伍进行建设,工程款已实际付出,相关费用挂账于其它应收款上,由于工期较长,加上施工过程中施工队发生工伤事故(目前法院尚正式判决),公司未及时取得相关发票。在此次自查中,我公司按收入的50%确认销售毛利,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1225994元-1462122.25元×50%=494932.87元

  ⑵、期间费用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对我公司20年期间费用检查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①、房屋装修及设备款共87481.37元未采取摊销,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②、购入固定资产(电脑、办公家具等)57200元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未采取折旧方式进行摊销;

  ③、个人电话费用合计9751.72元计入公司管理费用未纳税调整;

  ④、会务费、汽车超速罚款共3380元计入管理费用-其它费用未作纳税调整;

  ⑤、未取得正规发票入管理费用金额1760.40元未纳税调整。

  ⑥、支付的工程款80130元应计入施工成本科目。

  我公司在对20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资产类调整项目固定资产折旧62792.37元会计折旧和税法规定折旧一致,纳税调增金额6279.37元属编报错误。

  4、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说明。

  通过自查,我公司由于开具普通销补缴增值税4167.13元,我公司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应分别调整如下:

  20年度:调整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934513.92+540000+87481.37+57200+9751.72+3380+1760.40-80130=-154813元

  20年度:调整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385412.95+494932.87元+3276.05+6000=148798.97元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48798.97元×25%=29699.74元-2321.04元=27378.7元

  以上所述为我公司本次自查的情况总结,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税务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篇8

  省、市税务局:

  20**年以来,我行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粤地税企文件《关于开展税收风险自评重点复核的通知》精神,在省、市地税局的领导下,以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观,按照我行领导的总体要求和重大部署,始终把会计工作的三个基本职能“服务、参与、监督”作为财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密切结合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和我行税务自查工作的要求,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并与20**年*月*日对我行20**年**月——20**年**月的账务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税务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在计划制定阶段,我行从全局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税务工作的重要意义,根据地方税局领导统一安排,结合我行实际,及时制定了年度税务工作方案,分阶段明确了工作重点,成立了税务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由财务部牵头,负责税务自查的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对自查内容进行宣传,并形成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检查方案和分工。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一工作.针对市税局领导提出的重要指导意见,我行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一)深化税务文化建设,强化责任意识

  依法纳税是企业应尽的义务。作为商业银行,更需要明确界定各项工作的分工、程序、手续、要求,把握规律,理清思路,规范纳税过程行为。将增强税务工作相关人员的责任心、进取心作为税务文化建设的核心目标,倡导诚信纳税的税务风险管理理念。

  (二)增强工作执行力,防范税务风险

  客观分析本企业的税务风险,确定税务风险管理的重点,梳理税务风险管理流程和框架。进一步明确税务管理岗位职责和权限,确保税务管理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改进手段,健全完善税务管理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的问题谁整改的要求,坚持税务工作目标管理,将制度建设、思想政治学习、职业道德、行业作风、综合治理等各方面,与年终奖金、评优、晋升等挂钩,并采取有效措施对全所的职业道德和行业作风实行月查制度,直接同年终奖金挂钩,使员工养成周密细致、科学高效的.行为习惯。

  (三)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增强专业技能

  培训内容专业化,重点培训与我行密切相关的大税种,特别是加强增值税转型和个人所得税有关内容的培训。开展我行内部的互动式培训,带动相关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并由专门涉税人员负责收集适用本单位的税收法律法规,对新颁布或发布的税收法律法规及时进行学习研究,准确理解和把握有关税收政策。今年以来,已组织税务专项培训*次,相关专业人员培训覆盖率100%。

  (四)抓好整治工作,保持我行稳定与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精神,结合单位具体情况,稳步推进,不断深化,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依靠广大干部群众,顺利完成了专项治理工作。

  在治理过程中,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依法办事,在人事用工、分配制度改革方面引入竞争机制,按需设岗,按岗定酬,择优聘用,定期考核,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建立起“上岗靠竞争、分配靠贡献、管理靠合同”以及我行自主用人的充满生机活力的的人事管理体制,充分激励职工工作积极性。通过治理,理顺了单位税收稽查执法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为我行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自查结果

  20**年度税务自查工作由财务、人资、内审、内控、营销、物资等各专业人员联合参加,将税种分解并落实到责任部门的责任人,按照广东省税务局制定的自查提纲和自查工作底稿,结合我行的情况,逐项、逐条进行严格检查,确保税务自查面100%覆盖。增值税指标**万元,企业所得税**万元,其他税收指标**万元,代扣代缴合计**万元。(请您在这里添加上贵单位需要交纳的税款。)经检查,20**年共计上交各项税费***万元,为发现应补税情况。

  通过此次税务自查活动,我行进一步加强了税务风险管理,杜绝仅是出现问题后解决问题的情况,全面提高了税务工作能力,我行将继续规范会计制度,提高税收工作水平,增强员工的税务风险管理意识,并将其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税务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篇9

  XXX国税局:

  我公司是新疆注册的XX食品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范围是方便面、挂面、粉丝、调味品的生产和销售。注册资金1000万元。

  我公司于20xx年正式生产经营,下设供应、生产、物流、营销、财务等部门。遵循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设置总账和明细账等。目前使用的是金蝶软件,我公司的纳税申报表是按照要求统一在网上申报的。每年国税、地税的报税包括增税、城建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都是自行申报。我公司每年聘请一家税务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对我公司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和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核查和检查,并出具报告。现将我公司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公司增加进项税专用发票真实合法,不存在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记载的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抵扣发票。

  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运费发票真实合法,不存在与购销商品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进项税不从购买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出售免增调价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中扣除;国际货运代理的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不扣除该输入;不存在开票方和承运方之间不一致的运输发票输入扣除;不完整项目的运输发票不抵扣进项税。

  我公司取得的普通发票、普通机发票、手工发票已通过国税网站查询,查询信息与票面相符。

  购买房屋建筑固定资产不报抵扣进项税。

  不存在购入的材料、电、气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进项税未按规定转出的情况。

  如果退货或获得折扣,进项税已按规定转出。

  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和非正常损失的货物,应按规定转出作为进项税。

  销售收入记录完整及时:没有记录收入就没有易货交易;不存在以货抵债收入不入账的情况;不存在销售产品未开具发票,所得收入未按要求入账的情况;不存在销售收入长期不转移的情况。不存在将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行为,不按规定计提销项税的情况

  不存在开具不一致的红字发票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情况:发生销售退货、销售折扣或返利,开具的红字发票及会计处理符合税法规定。

  营业收入记录完整及时,现金收入按规定入账;向客户开具发票,并按要求记录相应的收入。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收入在当时确认,纳税义务按时履行。

  流转税、各种补贴、政府奖不减免,按规定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不存在虚开发票或虚报人工成本等虚增成本,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凭证,成本、费用中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且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项目不进行纳税调整;符合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不进行纳税调整。

  无超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基金、工会基金、职工教育基金,无税收调整,无超标准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职工住房公积金,无税收调整,无超标准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无税收调整。

  不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和调整利润的情况。

  不存在固定资产超标准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或者电子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不同的,不进行纳税调整;对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期与税收规定之间的差额进行了税收调整。

  不存在业务推广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等超标准支出,不存在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支出范围、享受税收优惠等情况。

  企业以各种形式向职工支付的工资收入,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将在税务专项检查和税务自查中及时、准确地完成税务自查工作。

  以上报道!

  税务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篇10

  某某国税局:

  我公司是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新疆登记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范围为方便面、挂面、粉丝、调味品的生产与销售。注册资金1000万元。

  我公司于2008年正式生产运营,设有供应、生产、物流、营销、财务等部门,遵循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设置总账、明细账等,目前使用金蝶软件,我公司纳税申报按照要求统一进行网上申报,各年度国税、地税申报税种有增值税、城建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均为自行申报,没有聘请税务等代理机构。我公司每年都聘请某税务师事务所的人员对我司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核实检查并出具报告,现将我公司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公司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我公司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手工发票等,已经国税官网查询,查询信息与票面均一致。

  不存在购进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已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按照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销售收入是完整及时入账:不存在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不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帐不转收入的情况。不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符合税法规定。

  营业收入完整及时入账,现金收入按规定入账;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按规定入账。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准时完成纳税义务。

  不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不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不存在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或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分,已进行了纳税调整。

  不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以各种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薪收入已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将在税收专项检查纳税自查中,及时、准确的完成我公司税收自查工作。

  以上报告!

  税务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篇11

  我局根据《税务局稽查局转发xxx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2021年房地产行业税收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xx地税稽发〔2021〕x号)要求,对全市地税系统开展房地产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现将自查阶段工作汇报如下:

  一、 领导重视,周密安排

  按照市稽查局的检查工作安排, 月 日下午,由我局稽查局牵头召开了20xx年xx市房地产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宣传与培训会议,全市xx户房地产企业的法人和财务负责人参加会议。

  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成员、副局长xxx,稽查局局长xxx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学习贯彻了省、市局《关于开展2021年房地产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方案》,详细讲解了房地产企业应缴的各项税金、计算缴纳方法以及涉税违法责任等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对这次检查的内容、方式、自查申报时限、自查表的填写等认真进行了辅导,并现场解答了纳税人的问题和疑问。

  会议上要求各自查企业,一要高度重视,按照省、市局的统一部署搞好这次专项自查和检查工作。二是要认真自查,于2021年 月 日开始至 月 日为本次专项检查自查阶段,要求企业遵从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客观真实地开展好自查申报工作。

  二、查前辅导,积极组织自查

  按照市局工作要求,我稽查局立即确定自查范围为辖区xxx户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并组织安排专人指导、督促所管辖范围内的房地产企业进行自查,填写房地产行业税收专项检查自查表。除一户失踪企业外,开展自查的企业xx户,企业自查有问题的为xx户,自查出税款万元,截止报告日自查入库税款xxx万元。具体情况参考自查汇总表和分户表(附后)。

  三、 依法行政,以查促管

  我局坚持把依法行政放在首位,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文书使用规范合法,数据采集全面准确,对所查的问题要做到证据充分、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对查处的税款、罚款、滞纳金要积极督促组织入库,限定于今年年底前入库完毕。

  总之,我局积极按照市局稽查局的房地产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安排,认真组织自查,顺利完成了自查阶段工作。

  税务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篇12

  为加强内部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税收执法质量和水平,XX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分局市局下发的《XX市国家税务局20XX年税收执法督察通报》(X国税发【20XX】28号)文件精神,从文件下发之日20XX年1月24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至,对我局20XX年度税收执法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整改工作。

  一是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税收执法督查自查整改工作真正有效落实到位,该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督察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具体负责税收执法督察自查整改工作的开展、督促和协调。各基层税务机关也成立相应的组织,确保督察工作高质量如期完成。

  二是制定方案,周密部署。

  为顺利开展税收执法督察自查整改工作,根据市局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具体的执法督察自查整改实施情况方案。方案对执法督察自查整改阶段的整个进程进行了安排部署,分为部署动员、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总结分析整改四个阶段,并对执法督查提出了具体要求,使执法督察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明确重点,精心准备。

  首先是将每项自查整改内容的法律依据进行收集整理,组织自查整改工作组成员认真学习,熟练掌握相关规定。第二是根据平时掌握的执法情况,对总局确定的每项检查内容细化为若干检查重点,增强督查针对性。第三是对每项检查内容的检查方式、检查途径进行明确,提高执法督查效率。

  四是认真组织,严格要求。

  在各股(室)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又抽调政策法规股相关人员,对各股(室)进行了重点督察。检查组依检查程序和检查项目进行分工作业,抽查了相关登记台帐、文件、税收征管档案,同时登录征收管理系统、税收执法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和信息查询、审核, 认真查找突破点,延伸挖掘相关问题,切实做到自查阶段查深查实,都很好的完成执法督查任务。

  五是严格整改,规范执法。

  针对自查阶段中暴露出的具体问题,我局在认真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决定采取以下整改措施:第一是认真整改,严格追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下达税收执法检查处理决定书,要求被检查股(室)认真进行整改,反馈整改结果,写出整改报告。对执法过错责任人员严格按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第二是完善制度,规范执法。结合20XX年我局对税收法制工作提出的要求,各股(室)对税收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出台加强规范管理的有关制度。第三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要进一步加大对税务人员的培训力度,依据执法人员的不同基础、不同专业、不同岗位开展分层次、多方位的培训,不断提高税务人员管理水平和业务技能,以适应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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