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旱救灾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时间:2022-08-20 08:49:02 方案 我要投稿

抗旱救灾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精选6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抗旱救灾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抗旱救灾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精选6篇)

  抗旱救灾资金使用实施方案1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第二批)的通知》(桂财农[20xx]76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20xx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洪涝灾害)使用的指导意见》(桂农厅办发[20xx]85号)文件精神,以及《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xx〕91号)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受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深刻认识防汛抗旱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工作职责,切实增强责任担当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将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责任落实到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灾、灾后恢复生产指导等各个环节,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恢复农业生产,全力开展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力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稳产增收。

  一、救灾资金补助范围

  本次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补助范围,主要针对自然灾害性天气导致的农业基础设施损毁、且已直接造成农作物受灾并造成经济损失的,为使受灾地区群众灾后恢复生产进行资金补助以修复农业基础设施损毁,重点用于粮食生产的如水毁农田及设施的修复。

  二、救灾资金补助对象及金额

  (一)马路镇大和村等水毁渠道修复

  马路镇大和村石九渠道损毁塌方约20多米,涉及水田灌溉面积300多亩;马路社区北村渠和中林村中林坡坝水毁,需要投入资金修复。补助资金30万元。

  (二)归义镇金坡至新圩渠道修复工程

  归义镇金坡至新圩渠道4000米,影响面积1080亩,由于水利设施受损,农田水毁给归义镇新圩片农业生产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失,尤其今年发生的严重干旱由于水利不通使粮食等作物均发生一定程度的灾害,部分粮食作物受灾严重。补助资金20万元。

  以上两项自然灾害共计补助农业生产救灾资金50.00万元。

  三、补助方法

  根据受灾影响的紧急程度,对马路镇大和村等水毁渠道修复和归义镇金坡至新圩渠道修复工程按受损程度进行补助,该项补助由马路镇人民政府、归义镇人民政府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及工程施工预算、结算后直接给付施工方。

  四、其他事项

  (一)强化绩效督查。20xx年3月10日前完成项目实施,有效降低农业受灾损失,恢复生产,稳定农民种粮积极性,资金执行率100%,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项目实施镇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按照“突出重点、适当集中、确保效果”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和资金安排,确保完成任务。

  (三)加强监督管理。要按照桂财规[20xx]1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规范实施内容,加强工作督导,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和技术措施落到实处。

  (四)确保档案资料完善。救灾补助资金兑付过程中,相关单位及经办人要及时收集整理和完善好相关档案资料,包括受灾对象信息、受灾影图片、视频等资料。

  (五)及时报送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及结束后要及时将实施情况及实施结果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抗旱救灾资金使用实施方案2

  今年以来,受降雨量持续减少的影响,我镇多地出现比较严重的旱情。全镇水田总面积20258亩,受旱面积4790亩,其中205亩无抗旱条件,4585亩需要打井或抽水进行抗旱。为提高抗旱工作的主动性,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的抗旱措施,实现积极应对、沉着应对、科学应对、科学抗灾,最大限度减轻旱灾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全镇社会稳定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防大旱、抗大灾的思想,从“讲政治、促和谐、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积极应对,自力更生,同心协力,共抗旱灾,努力将灾情损失降至最低程度,确保人畜饮水安全,维护我镇社会大局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

  (二)预防为主,防抗结合;

  (三)坚持因地制宜,镇村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四)坚持以人为本,社会稳定和谐,确保困难群众饮水、生活保障。

  三、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莫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兼),党政办、农业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站、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为成员。

  主要职责为:负责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决议的贯彻落实及上传下达等其它日常工作;做好抗旱有关文件材料的草拟、下发、宣传及跟踪督查等工作;时刻关注天气变化、旱灾发展及抗早工作动态,及时进行调查分析,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信息依据。

  四、工作措施

  (一)迅速开展灾情调查并落实抗旱措施。各村要迅速开展旱情调查摸底工作,并将农作物受旱情况及应对的措施及时上报镇抗旱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包村领导干部要实地查看核实。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安排专人对各村上报的情况进行把关审核后上报。在灾情严重的村屯水田进行打井抽水,保障农田基本用水需求。

  (二)认真抓好水源地特别是重点水源的保护管理。做好水质卫生安全检测,管好水源地周边卫生,防治饮水出现问题。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水库、山塘,井地做好水源保护管理、卫生安全检测,确保饮水安全。

  (三)抓好人畜饮水困难地方饮水输送供应工作。各村及相关工作单位要认真组织车辆,抓好运水工具及其设备的完善工作,必要时对困难饮水地方进行运水供应,确保群众饮水困难。

  (四)抓好森林防火安全。镇林业站要继续严抓森林防火,确保领导力量、宣传动员、防火措施、责任追究“四个”到位;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认真落实责任,实行责任到山头、责任到丘块、责任到坟头,严防森林火灾。

  (五)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做好村与村、组与组之间跨区域调水的协调,确保水源得到最大有效利用,协调好因饮水等问题发生的纠纷问题,关注鳏寡孤独、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为重点的饮水和生活问题,确保社会稳定和谐。

  (六)抓好后勤保障,确保抗旱救灾有序推进。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抗旱资金的投入;三是动员农民筹集抗旱经费,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机械出机械,保证钱、财、物用到点子上。

  (七)严格纪律,万众一心抗大灾。在抗旱救灾期间,杜绝特殊情况请假,严禁在岗不在位,出工不出力,凡顶风违纪的,严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予以组织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镇纪委要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督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抗早救灾工作是全镇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事关全镇社会稳定和民生问题,务必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并务实工作,各领导小组务必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树立“防大旱,抗大灾”的思想,正确分析旱情形势,从思想、组织、应对措施和保障机制上制定抗旱预案,打一场抗旱救灾攻坚战。各村各相关单位务必认真贯彻落实抗旱救灾工作会议精神和具体安排部署,成立抗旱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制定积极可行的抗早方案,务实工作,为夺取抗旱救灾工作的胜利而不懈努力。

  抗旱救灾资金使用实施方案3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调研的通知》(皖农办函〔20xx〕2号)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20xx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分配方案的函》(皖农计财函〔20xx〕1156号)要求,结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xx〕117号)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资金使用目的

  针对20xx年9月份以来我县遭受持续干旱严重的地区,按“多灾或重灾多补,轻灾或无灾不补”的原则,支持受灾严重地区抗旱播种、保苗保墒和改种补种,确保我县农业生产稳定持续发展。

  二、资金使用范围

  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此次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主要用于救灾及灾后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的投入(包括购买燃油、肥料、种子(农作物种苗)、农膜、农药、植物生长剂、给排水设施设备,以及农业生产设施修复,必要的技术指导培训费、农田沟渠疏浚费、农机检修费及作业费等)。

  三、资金使用区域

  此次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主要用于我县受灾严重的桂林、溪头、郑村、深渡、杞梓里、王村、霞坑等7个乡镇:。

  四、资金使用安排

  本次省下达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58万元,按总额控制、限额补助的原则予以安排使用。(分配方案见附表)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xx〕117号)文件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抗旱工作组,落实工作部署、整体推进及监督检查,为抗旱救灾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和工作支持。各有关乡镇政府要制定乡镇救灾资金使用方案,并确定专人负责农业生产救灾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资金管理

  农业生产抗旱救灾资金用于灾后生产自救等领域,按照抗旱救灾资金使用要求,有关乡镇、项目单位要实行专款专用,并进行专帐管理,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做到资金使用程序合规到位,资金使用有据可查。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根据抗旱救灾工作进展情况拨付补助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确保补助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有关乡镇、项目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抗旱救灾工作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时将抗旱救灾工作相关文件和图片资料归档立卷,装订成册,以备查阅。

  抗旱救灾资金使用实施方案4

  今年7月以来,受持续干旱影响,全区农业生产受损,广大干部群众全力以赴抗早救灾保民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最大限度降低旱灾对农业生产造成的不利影响,稳定粮食生产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抗旱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xx年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甘财农发〔20xx〕55号)、定西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预算的通知》(定市财农〔20xx〕72号)、定西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定市财农〔20xx〕7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把安排好灾民基本生活作为救灾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生产自救、社会互助、政府救济三位一体的救助方式,突出重点,分类救助,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坚决防止发生区域性、规模性返贫致贫。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救助对象的确定、救灾款的发放要实施阳光操作,确保救助对象准确无误,公平合理,防止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

  (二)坚持生产自救和政府救助相结合的原则。动员有劳动能力的受灾群众通过玉米秸秆青贮、劳务输转、就近就业、田间管理等措施开展生产自救,搞好生产自救,克服等、靠、要的思想。

  (三)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根据受灾程度和对象类别,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分配救灾资金,重点用于受灾严重的新集、白碌、石峡湾、葛家岔、鲁家沟、巉口、称钩驿、青岚山、西巩驿、凤翔等10个北部乡镇,最大限度地发挥救灾资金使用效率。

  三、资金来源及投向

  (一)资金来源。省市财政共安排抗旱救灾资金1400万元。其中:甘肃省农业农村厅下达20xx年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定西市财政局下达20xx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定西市财政局下达20xx年省级农业防灾减灾资金100万元。

  (二)资金投向。999.1544万元用于受灾严重乡镇的马铃薯种植合作社(企业)及“三类户”抗旱救灾补助,300.8456万元用于饲草收贮主体抗旱救灾补助,100万元用于水利抗旱救灾补助。

  四、补助方式

  (一)补助对象。

  1.种植方面:因旱灾减产较为严重的177家马铃薯种植合作社(企业)、909户“三类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困难户)。

  2.饲草收贮方面:以实施20xx年粮改饲项目的71家主体为主。

  3.水利方面:引洮一期安定灌区内的巉口、鲁家沟水利工作站。

  (二)补助方式和标准。

  1.种植方面:“三类户”马铃薯受灾7291.7亩、每亩补助100元,玉米受灾7461.74亩、每亩补助100元,共计147.5344万元,主要用于受灾农户购置种子、化肥、农膜等生产资料的补助。合作社(企业)马铃薯受灾97328亩,每亩补助87.5元,共计851.62万元,主要用于合作社(企业)兑付土地流转费、务工费、入股分红、农机作业费等的补助。合计补助资金999.1544万元。

  2.饲草收贮方面:对实施主体在9月10日前(含9月10日)收贮的饲用玉米每吨补助40元,补助75212吨,共计300.8456万元。

  3.水利方面:在灌区内修复的输水渠道、管道、渠系建筑物,购买的应急灌溉设备等按照实际工程量进行补助。

  (三)资金拨付程序。

  1.种植方面:按照摸底上报数据,9月15日前,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三类户”、马铃薯种植合作社(企业)受灾面积及补助金额进行公示后,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并提供相关报账资料,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2.饲草收贮方面:9月15日前,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实施主体的饲用玉米收贮量完成自验,然后向区畜牧兽医局提出验收申请,区畜牧兽医局组织人员对实施主体的实际收贮情况进行核查验收。核查验收主要通过现场查看饲草收贮情况,查阅饲草收购磅单和向农户支付草款的银行兑付凭证(必须以转账方式支付,且必须支付总草款的30%以上;自种部分需提供流转土地和购买种子等相关证明材料;代管种植部分需提供村乡两级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同时,按照每立方米全株青贮折合0.8吨计算收贮量。验收完成后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3.水利方面:9月下旬由各相关水利工作站对水利抗旱救灾补助资金实施内容进行自验,自验完成后及时向区水务局申请竣工验收,水务局组织人员进行核查验收后,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抗旱救灾工作,事关受灾农户、主体切身利益,事关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细化措施,确保抗早措施落实到位,补助政策落到实处,补助资金发挥实效。严禁弄虚作假,对因工作失误,引发农户不满,影响社会稳定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抗旱补助资金高质量落实到户。区财政局负责资金合规性审查和资金拨付报账;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马铃薯种植合作社(企业)及“三类户”补助报账资料收集、审定,补助资金使用监管、发放和绩效管理;区畜牧局负责饲草收贮主体收贮数量的审核、补助报账资料收集、审定,补助资金使用监管、发放和绩效管理;区水务局负责水利工作站资金使用监管、检查验收、资金报账资料及绩效管理等;区审计局负责资金使用管理的审计检查;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补助对象确定、人员组织、公告公示、资金落实、自查自验,同时要积极督促各相关主体及时兑付土地流转费、务工费、入股分红、农机作业费等,引导受灾农户储备好种子、化肥、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

  (三)规范资金管理。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抗旱补助资金管理,严格资金使用程序,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滞留、挤占、挪用,到户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进行发放。要坚持登记造册,完备手续,规范建立资金使用管理档案,确保抗旱补助资金使用及时、安全、有效。

  (四)加强公告公示。各乡镇要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时限、监督方式,充分运用乡村信息公开栏、公众号、微信群、宣传单等有效方式对抗旱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并做好公告公示资料存档备查。

  (五)强化政策宣传。各乡镇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全面、迅速、准确地将抗旱补助政策宣传到村、到户,认真、细致、耐心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对抗旱救灾工作的知晓度,坚决杜绝因宣传引导不到位引发群众上访等不稳定因素。

  抗旱救灾资金使用实施方案5

  为了切实做好抗旱及受灾人员救灾工作,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xx〕1180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把安排好灾民基本生活作为救灾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生产自救、社会互助、政府救济三位一体的救助方式,突出重点,分类救助,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救助对象的确定、救灾款的发放要实施阳光操作,确保救助对象准确无误,公平合理,防止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

  (二)坚持生产自救和政府救助相结合的原则。要发动有劳动能力的灾民搞好生产自救,克服等、靠、要的思想。

  (三)坚持救灾资金专项使用、重点使用的原则。要根据受灾程度和受灾户类别,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分配救灾款,把救灾款主要用在重灾区、重灾户上,坚决杜绝平均分配等现象,最大限度地发挥救灾款的使用效率。

  三、救助的对象和标准

  (一)救助对象。今年因旱灾农作物损失较为严重受灾群众。

  (二)救助标准。对因旱灾照成生活困难的群众,按照人均60元标准。

  各乡镇要结合救灾款总量、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和需救助家庭人口数等因素,制定本地受灾人员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实施标准。

  四、救助程序

  各乡镇根据下拨的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见附件1)安排情况,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方案,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款及时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具体程序如下:

  (一)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村(居)民小组提名。

  (二)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并张榜公示。

  (三)乡镇要逐家逐户调查,掌握受灾基本情况,对公示后确认的救助对象进行审核,并报县应急管理局审批。

  (四)县应急管理局审批,正式确定受救助人员。

  (五)发放救灾资金。自然灾害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通过涉农资金“一卡(折)通”发放,打卡发放结果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六)建立台账。各乡镇以户为单位建立受灾人员自然灾害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工作台账(见附件2),并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层层落实责任。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安排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采取乡镇干部包村(居)、村组干部包农户的办法,层层建立责任制,分片包干、分级负责,确保救灾工作落到实处。

  (二)做好舆论宣传。各乡镇要广泛宣传灾区群众自力更生、生产自救的情况,广泛宣传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政策和党委、政府对灾区群众的关心,广泛宣传救灾工作进展和社会参与情况。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研究解决媒体反映的有关问题,为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加强款物管理。自然灾害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用于帮助受灾人员解决冬寒春荒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要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切实管好用好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或平衡预算。

  (四)各乡镇要于20xx年12月15日前将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工作台账(纸质)和电子版报县应急管理局救灾和物质保障股(联系人:朱多丽;电话:,邮箱:)。

  抗旱救灾资金使用实施方案6

  今年我镇秋季作物及秋种小麦苗期受旱较重,为支持抗旱保秋收以及抗旱秋种保苗工作,安徽省财政局下达给我镇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干旱)资金22万元。现根据《安徽省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皖财农〔20xx〕1345号)精神,特制定《倪邱镇20xx年农业生产救灾(干旱)资金使用方案》如下:

  一、资金补助范围

  该项为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干旱)救灾专项资金,仅限用于秋季作物抗旱补助和秋种抗旱保苗补助。

  二、资金补助对象

  以各村上报至镇政府的受灾数据为依据,对受旱灾较严重并造成明显损失的种粮农户给予补助,特别是对贫困户和种粮大户应优先保证。

  三、资金补助标准

  对秋季农作物严重受灾面积每亩补助20元,秋种抗旱保苗每亩补助10元。

  四、资金补助方式

  镇将救灾资金指标下达到各村,实际救灾资金将通过“一卡通”方式直接发放到户。

  五、资金补助金额

  全镇用于农业生产救灾(干旱)专项补助资金224919元。

  六、资金监管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核实并及时上报受灾农户信息、规范安全使用补助资金,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资金。对违规使用资金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确保资金安全

  各村委会在核灾过程中,务必做到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对于申报登记的补助农户、种粮大户等受灾信息(附件2和附件3),要分别在村、镇两级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规范操作规程

  1、各村委会在20xx年1月10日前将《倪邱镇20xx年度农业生产受灾农户补助资金统计表》上报至镇农综站,同时报送电子版(发送邮箱:,联系电话:);

  2、镇农综站20xx年1月13日前进行结果汇总上报镇政府同意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镇将于1月20日前后依据公示后制定的《倪邱镇20xx年度农业生产受灾(干旱)农户补助资金统计表》直接发放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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