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助学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11-07 11:35:34 方案 我要投稿

金秋助学工作实施方案范文(通用16篇)

  做好可行性分析是做好工作方案的前提。当提出某个项目时,提前准备多种方案,可以更好的帮助领导做决策,现在你是否对工作方案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金秋助学工作实施方案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金秋助学工作实施方案范文(通用16篇)

  金秋助学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帮扶困难职工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协助党委、政府帮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解决子女上学问题,按照黑龙江省总工会统一部署,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心系职工情,共圆学子梦”为主题的20x7年“金秋助学”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助学对象

  具有大庆市户口的困难职工上学子女、在大庆市打工的困难农民工上学子女、精准扶贫工作中被确定为贫困户的上学子女。

  二、助学范围

  (一)在档困难职工子女。在工会帮扶管理系统档案内的困难职工,由以往重点救助当年考入大学的在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扩展到大学、大专、中专、高初中和小学阶段入学、就读的在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

  (二)不在档困难职工子女。不在工会帮扶管理系统档案内,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因下岗失业造成上学困难的职工(农民工)子女。

  (三)精准扶贫工作中确定的贫困户子女。在我市精准扶贫工作中被确定为贫困户的上学子女。

  (四)不能重复救助。与民政、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建立助学信息共享机制,避免叠加救助。

  三、助学标准

  市总工会助学的基本标准为:对考入或就读大学、大专的,一次性助学金标准为每人不高于5000元;对就读中专、高中的,一次性助学金标准为每人不高于1500元;对就读初中、小学的,一次性助学金标准为每人不高于600元。各县(区)总工会、各企事业单位工会可参照此标准,自行确定助学标准。

  四、具体措施

  (一)精准识别施助。按照“分级负责、精准识别、 一户一档、动态管理”的原则,把“精准”贯穿于助学全过程。组织力量全面摸排本地、本单位困难职工家庭就学子女情况,根据每户家庭具体困难情况及子女教育负担状况确定助学对象,健全助学档案,做到帮扶对象精准、帮扶措施精准。

  (二)加大助学资金筹集力度。一是积极向上级工会和当地财政争取专项帮扶资金;二是提高专项帮扶资金用于助学活动的比例;三是增加工会经费专项投入;四是广泛动员爱心企业、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单位)和有条件的工会会员自愿捐资助学,不断扩大助学资金量。

  (三)改进助学方式。一是集中时段开展金秋助学活动。6月下旬至8月底,集中开展一次性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助学活动。二是实施日常性、即时性救助。市、县总工会要将上级工会拨付助学资金的15%,用于因下岗失业和遇到突发事件、大病、意外灾害等特殊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就学子女的日常性、即时性救助。

  (四)规范助学资金申报程序。一是凡符合条件的,由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资助申请;二是由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子女就读学校工会出具审核意见,并进行公示;三是职工所在单位工会将相关资料上报至县或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汇总;四是由县或市总工会统一审定后,原则上通过银行卡方式发放助学金。具体申报材料市总社会保障部另行通知。

  (五)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各级工会组织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落实好国家各项助学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纳入国家助学政策的覆盖范围。

  五、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工会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深入抓,制定具体落实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层层压实责任和任务,层层抓好落实。

  (二)要广泛宣传发动。把广大劳动模范、工会干部和工会会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委的部署上来,发动广大职工及社会各界慷慨解囊献爱心、结对帮扶共助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困难职工子女成长的良好氛围。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金秋助学的决策部署、政策安排、助学流程、活动典型和工作成果,让广大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得到及时资助。

  (四)要强化人文关怀。在助学过程中要注意保护贫困家庭及子女的隐私权,通过助学助困,来助志助德,引导广大受助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理想、发奋学习、感恩社会、报效国家。

  (五)要加强助学资金的管理。助学资金专款专用、依规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对违规使用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监管领导小组负责对助学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督察,各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年将对此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重点审计。

  (六)要及时上报助学进展情况。在助学过程中,要及时上报以下情况:一是助学活动开展情况;二是助学活动宣传工作情况;三是活动中涌现出的工作典型、助学典型及受助典型并总结他们的先进事迹;四是助学活动的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以上情况可通过信息、简报、工作总结、工作汇报等形式上报,上报渠道可通过邮箱、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直接报送等多种形式。

  (七)市总调查助学对象上报时间。今年考上大学、大专的救助对象申报材料上报时间为8月22日前,其他救助对象申报材料上报时间为7月10日前。

  金秋助学工作实施方案 篇2

  各乡镇工委,各产业(系统)工会,各基层工会:

  为扎实推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帮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解决子女上学难问题,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7月30日-8月20日结束。

  二、助学对象

  已通过20xx年度全县困难职工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和信息核对工作的在档困难职工(农民工)中在读全日制大学和高中、中专(中专生自费才可享受资助政策)的子女家庭。

  三、资助标准

  县总工会的金秋助学资助标准待摸底调查清楚后根据《广西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再确定资助金额。

  四、申报方式

  (一)经信息核对无差异的原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属应保未保户、低保户类别的,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就读证明);

  2.家长本人农行或农商行的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复印件上备注姓名)。

  (二)经信息核对无差异的原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属低保边缘户、意外致困户类别的,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就读证明);

  2.家长本人农行或农商行的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复印件上备注姓名);

  3.该职工家庭申请前6个月非生活性支出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医药费发票、子女读书的学杂费收据等)。

  (三)县各乡镇工委,各产业(系统)工会,各基层工会新增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请根据《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贺政规〔20xx〕4号)文件精神(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520元统一调整提高到每人每月585元,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380元统一调整提高到每人每年3800元,调整后的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xx年7月1日执行),以及《贺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广西工会困难职工信息管理系统上线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于8月10前完成新增困难职工家庭建档工作,并提供以下材料:

  1.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就读证明);

  2.家长本人农行或农商行的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复印件上备注姓名)。

  3.该职工家庭申请前6个月非生活性支出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医药费发票、子女读书的学杂费收据等)。

  五、工作要求

  (一)申请资助的困难职工家庭向基层工会提出资助申请,并由所在基层工会分类汇总后统一上报,各基层工会要严格按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摸底调查工作。

  (二)请县各乡镇工委,各产业(系统)工会,各基层工会于8月20日前将在档困难职工(农民工)需要提供材料一并报送至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部。逾期不报、材料提供不全者,一律视为放弃。

  未尽事宜,请与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部联系。

  xx县总工会

  20xx年7月30日

  金秋助学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含困难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不让一名困难职工子女因生活困难而上不起学,在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根据市总工会统一部署,区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金秋助学”活动资助对象及原则。

  “金秋助学”活动的主要对象是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覆盖但需要进一步资助的就读高中(含职业中专)、应届和往届大学生,资助对象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其家长所在单位为区属建会企事业单位。

  (二)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因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特殊原因造成困难的低保边缘职工子女。

  (三)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家庭子女。

  (四)遭受天灾人祸等突发性灾害的困难职工子女。

  (五)在城市上学的困难农民工子女。

  今年,“金秋助学”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重点资助困难行业和困难企业的特困职工子女。有困难学生的各机关事业单位、生产经营较好的企业单位要组织自行资助。已得到社会其他资助的,工会将不再重复资助。

  二、“金秋助学”活动时间安排。

  “金秋助学”活动从xx月xx日开始,到xx月底前结束。活动共分三个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为职工个人申请、单位工会审查上报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为区总调查审批阶段;xx月底前举行助学金发放仪式。

  三、“金秋助学”活动要求。

  (一)做好摸底调查,建立健全档案。

  各级工会接到通知后,要尽快摸清本地区、本单位20xx年参加高考的和就读高中的困难职工子女的具体情况,要一个不漏上门走访,做到学生考试情况清、家庭收入清、困难状况清,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困难职工子女上学待助档案。对曾获得工会资助的往届学生,要搞好跟踪调查,有针对性的做好帮扶工作,尽力帮其完成学业。

  (二)整合助学资源,丰富助学内容。

  各级工会要将摸底调查的情况及时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政的支持。要积极协助政府部门落实好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等助学优惠政策,使符合条件的家庭困难的学生能够享受到国家助学政策的资助。要动员社会各界向困难职工献爱心,主动与教育、民政、慈善机构、新闻单位等联合开展助学活动,扩大助学范围。要努力探索行之有效的帮困助学机制,积极推动整合各方面助学力量,要把金秋助学活动与区总开展的“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结对帮扶、对口帮扶等方式进行资助。要利用自身组织健全、联系社会广泛的优势,引导效益好的企事业单位和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向特困职工子女献爱心。通过帮扶中心职业介绍平台,积极为贫困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

  (三)加大助学力度,打造助学品牌。

  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金秋助学”活动的目的、意义和成效。努力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帮助困难职工子女的良好氛围,使“金秋助学”活动成为工会围绕大局、履行职责,为困难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知名品牌。

  (四)严把审核关口,明确工作要求。

  各级工会主要负责同志要对申请助学对象的家庭困难情况逐户进行调查核实,召开相关会议进行讨论审核,条件符合者要张贴到本单位宣传栏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向区总工会提出申请,做到既不漏报、错报,也不虚报、瞒报。要严格按照要求,健全急需资助的困难学生档案,严格执行实名制,被资助对象要符合规定手续。区总工会将对申请助学对象家庭困难情况进行调查,发现虚报困难、瞒报收入等情况的,不予助学,并对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各镇、办总工会,局(办)、区直单位工会于xx月xx日前,将《20xx年应届困难职工子女上大学情况调查表》、《往年接受市总或区总资助困难大学生情况调查表》和《接受高中教育的困难职工子女情况调查表》及电子文档报送区总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表格填写要保证准确、完备,漏填或错填一律无效。20xx年考入高校、高中的困难职工子女需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往届生需提交在校学生证明。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qq.com。

  地址:xx。

  金秋助学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为切实履行工会组织的维护、帮扶职能,更好地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就学难、就业难问题,根据省总开展“温暖万家大帮扶”活动的要求,市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开展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助学活动。

  一、指导思想

  “金秋助学”活动是以党的十八大和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总工会关于“维权帮扶大推进”等“五大”行动,按照行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时安排部署今年“金秋助学”工作。

  二、资助对象

  助学对象主要为国家助学体系尚未覆盖,或者虽已覆盖但仍需进一步帮扶的因家庭成员大病、残疾、待岗失业、受灾等原因造成家庭人均生活水平处于当地低保线或者低保边缘线家庭的子女。

  三、申报条件

  1、符合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

  2、20xx年新考入省内外1本、2本全日制大学,且无力支付高昂学费品学兼优的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

  3、将20xx年受自然灾害影响致困的职工子女纳入帮扶救助范围。

  4、在申报表中必须注明是否属于已建档困难职工或农民工。

  5、对报考师范类院校,接受免费师范教育的和军事院校的学生不属本次行动受助范围。

  6、须持有《诚信计生证明》。

  7、已申报获得其它部门助学救助者,不再享受“金秋助学”救助,否则将进行清退。

  四、资金来源

  1、以上级工会专项补助资金为主;

  2、本级工会自筹资金为辅。

  五、时间部署

  1、7月23日——8月15日为活动筹备阶段。

  2、8月22日——8月26日为集中发放资金阶段。

  3、上报相关资料截止时间20xx年8月15日。

  金秋助学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为更好地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进一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实践活动,按照省、市总工会统一部署,县总工会决定今年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困难职工子女或困难农民工子女,经过国家统一高中毕业考试的考生,本年高考成绩超过一本线,且被一本院校录取的考生(注:统招自费生、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自费生、录取院校为减免学杂费的国防生或师范生等不作为资助对象)。具体应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考生须为本县户籍,且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属于“双承诺、双诚信”家庭子女。

  2、享受低保待遇的困难职工或困难农民工家庭,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救助后生活和上学仍然面临困难的职工或农民工家庭子女;

  3、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特殊原因,造成上学困难的低保边缘户(城市:750元/月、农村:352元/月)职工或农民工家庭子女;

  4、遭受旱灾、水灾、地质害灾等重大自然灾害、意外灾害,导致家庭困难的职工子女、农民工子女;

  二、资助方式和名额

  20xx年“金秋助学”资助仍然分为两类。一类学生每年资助5000元,二类学生每年资助3000元,直至大学毕业。届时被资助学生将与县总工会签订助学协议,协议要求被资助学生在校期间应无违反违纪、连续挂科和重修等不良情况出现,如被资助学生出现协议中规定的不适于继续资助的情况,县总工会将停止资助。

  三、资助要求

  为了更好更有效的开展好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把助学资金送到最需要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手中,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就学困难的问题,请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和教育工会对本辖区内和各中学考生实际情况认真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于7月23日内报到县总工会,逾期未报视为放弃,县总工会将联合县教育局根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提供的名单进行入户实地调查,综合全县情况确定20xx年度“金秋助学”资助学生。

  四、申报要求及资料

  1、申请“金秋助学”的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本人手写申请书一份,填写盘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一份,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不予受理)

  2、申请“金秋助学”的学生及父母近期一寸照电子版。

  3、在申请表上签父母所在单位意见或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意见并加盖工会公章。

  4、非公企业职工、农民工需要有和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当月的工资证明。

  5、享受低保的家庭需要提供低保证明,患病的需要提供疾病证明书,残疾的需要提供残疾证。

  6、遭受自然灾害的需要有当地政府出具的证明。

  所有资料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负责收集,并填写盘县总工会“金秋助学”汇总表,统一交县总工会组宣部,电子版照片直接发邮箱:

  五、活动要求

  1、各乡镇、街道办工会和各中学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着手做好资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确保不漏报符合条件学生。如因漏报导致符合条件的学生未得到资助,其助学救助工作由其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自行解决。

  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除做好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报工作外,要结合本单位本辖区的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积极推动整合政府、社会、集体和个人等各方面的助学力量,采用单位或个人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对口资助、劳模爱心等形式,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工会运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助学格局。在本单位组织的助学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情况总结报县总工会组宣部。

  金秋助学工作实施方案 篇6

  为进一步推动“金秋助学”活动创新发展,全面深化助学、助能、助志、助业“四助”全程助学模式,进一步履行好工会帮扶服务职工的职责,省总工会今年继续深入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并组织开展一次专题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前部署,认真搞好摸底和专题调研工作

  各地各单位工会要高度重视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认真总结过去几年来助学活动的经验和不足,早动员、早部署、早安排,增强助学帮扶工作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1.提前摸底调查。利用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筛选出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严格按照“六清”标准(家庭困难状况清、家庭帮扶情况清、子女就学情况清、录取入学学费清、助学愿望清、就业意向清)进行分组走访,全面掌握困难职工子女的上学和就业情况。特别是20xx年参加高考困难职工子女基本情况,各级工会要提早进行摸底统计,为今年顺利谋划、推进“金秋助学”有关活动提供有力依据。

  2.深入调查研究。各级工会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一次“金秋助学”活动专题调研,为期一个月,认真总结近年来特别是近五年来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做法、经验和体会,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有针对性、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以市为单位形成调研报告,以此推动“金秋助学”这项工会品牌工作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请各市于6月16日前完成调查摸底工作,并填写上报《20xx年参加高考困难职工子女基本情况汇总表》;于6月20日前完成调研报告,并报省总保障部。

  二、扩大救助范围,提升救助标准

  1.扩大救助范围

  (1)当年参加高考考入本科、大专、中专(含经教育部批准备案,列入全国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本、专科民办院校)和往年考入上述院校仍在校就读的纳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的困难职工子女。

  (2)当年参加高考未考入本专科院校,自愿在承担20xx年省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的技工学校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

  (3)在中小学阶段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

  2.提升救助标准

  (1)当年考入本专科院校的救助标准为大学本科不低于3000元、大专(含高职)不低于2000元、中专不低于1000元;对特困单亲家庭子女,应适当提高救助标准。

  (2)自愿在承担20xx年省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的技工学校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给予不低于1000元一次性助学金。

  (3)对已在上述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以及正在中小学阶段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救助标准由各市各单位工会结合实际确定。

  3.加大资金筹措力度

  各级地方工会要积极争取本级财政支持,同时要从工会经费中逐年增加“金秋助学”专项资金和活动经费。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组织的作用,动员“爱心”企事业单位踊跃捐款助学,可按照“谁筹集、谁管理、谁使用、专款专用、项目化运作”的原则筹措捐款,力争每年每个设区市动员不少于20家企业,每个县动员不少于3家企业设立“金秋助学”(助学育才)资金(基金、奖学金等),资金可由本企业支配使用或明确特定救助群体,由工会组织具体运作,也可以交由市、县总工会统筹使用。鼓励“爱心”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与受助学生结成帮扶对子,给予困难学生持续性助学救助。

  三、健全助学机制,延伸助学链条

  1.健全“金秋助学”专门档案。各级工会要将历年“金秋助学”的受助学生本人情况和救助信息建档,依档帮扶,实名制管理,同时配合省总今年启动实施的“助学育xx计划”,从寒门学子中遴选品学兼优者进行建档管理,提供从入学救助到就业帮扶的全程重点帮扶服务,同时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建立长期救助服务机制打下坚实基础。

  2.健全“金秋助学”长期联系制度。各级工会要健全完善“金秋助学”联谊制度,建立联系卡制度,完善各项活动制度,强化对寒门学子的精神引导和素质培养。市级工会要建立联谊会,县级以上(含县级)工会都要建立长期联系制度,各级工会通过开展座谈会、联谊会、社会实践、主题夏(冬)令营、志愿者服务等特色活动,加强与受助学生的长期联系,注重加强对受助学生的心理引导,培养受助学生健康阳光、自信自强的精神品格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3.建立健全“金秋助学”助业基地。全面深化链条式全程助学活动,在助学基础上,要着力在助能、助志尤其是助业上下功夫。各地工会要借鉴石家庄等市建立助业基地的经验,积极引导有社会责任感企业提供实习、见习及就业岗位,今年每个市要至少联系5家以上爱心企业签订助业协议或建立助业基地,帮助寒门学子早日成才、早日实现就业,帮助家庭早日脱困。

  四、选树助学典型,加大活动宣

  要注重选树、培养过硬典型,各地各单位都要树立一批具有本地特色,有说服力、有影响力的受助学生的励志典型、助学与助业相衔接的典型、捐资助学单位的爱心典型、组织活动有声有色的工会典型等各类典型,并认真总结推广,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超前谋划,制定好宣传方案,加大对“金秋助学”活动的宣传,借助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络等媒介,开展有声势、有影响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金秋助学”活动品牌效应及社会影响力,从而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参与“金秋助学”活动,为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级工会要及时向省总报送“金秋助学”活动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和信息,救助工作结束后,各级工会须填写《20xx年困难职工子女入学情况汇总表》、《20xx年在校生救助情况汇总表》,9月5日前向省总保障部上报《20xx年金秋助学活动统计表》和“金秋助学”活动总结。

  金秋助学工作实施方案 篇7

  为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助推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开展 “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全县困难职工(含农民工、外来工)子女中,今年应届考上公立二本以上院校(不含提前录取的二本以下院校;军校、委培等免费生不在此次申请救助范围之内)的学生。主要类型如下: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子女(需提供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

  2、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等困难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职工子女(需提供其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或镇、街道、企业工会盖章的生活困难证明);

  3、因各类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子女(需提供其重大支出费用证明或特别困难证明);

  4、享受了社会其他方面资助的学生,不列入本次资助范围(不能重复上报,一旦发现不予救助)。

  二、申报程序

  1、困难职工本人向单位或户口所在地镇、街道工会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单位、镇、街道工会接到申请后,进行核实,如属上述三类对象,符合工会救助要求的发给《金秋助学申请表》(附件1)、《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附件2);

  3、按《金秋助学申请表》、《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要求如实填写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困难证明(3)家庭就业成员的工资收入证明(4)若申请人为农民工或非公企业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5)全家户口本复印件(6)申请人本人工商银行帐号(7)大学录取通知书(8)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准考证》,交所在单位工会核实签署意见盖章后,送镇、街道、系统工会复审把关并盖章,上报县总工会;

  4、所在单位、镇、街道工会应对困难职工困难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相关材料和现场照片要存档备查并且上报;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档案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上报县总工会审批。

  三、活动时间

  今年金秋助学活动,分为三个阶段:7月10至8月10日,为宣传、申报阶段;8月11日至8月20日为调查、审核、公示阶段;8月21日至8月25日为集中发放助学资金阶段。发放仪式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摸清底数。各基层工会积极做好金秋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争取党政的支持,争取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的支持,形成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的助学资金保障,要把金秋助学活动作为党员干部与特困职工家庭结对帮扶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社会各界和个人开展形式多样的助学活动。同时要抓紧做好困难职工家庭就学子女的摸底调查、统计汇总工作,做到“全覆盖,不遗漏”。

  2、信息公开,阳光操作。各基层工会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掌握受助对象条件,严格执行资助标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使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不因贫困而辍学。县总工会安排专人认真审核基层工会上报情况并入户核实后,在《今日睢宁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认救助。

  3、认真审核,及时上报。各基层工会要认真做好困难职工子女助学相关资料申报审核工作。各单位困难职工子女助学申报材料,经单位审核后,于8月10日前报县总工会一楼服务大厅(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金秋助学工作实施方案 篇8

  各县总工会,各区、委、局、大公司工会,各直管单位工会:

  为扎实推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帮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解决就学难问题,市总工会决定开展第x届“金秋助学”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在我市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在职职工(农民工),并已纳入工会帮扶救助档案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

  (一)全总级档案困难职工家庭:因年度内医疗费(因患28种大病在本市医保指定医院住院治疗个人累计自付医疗费,下同)的因素,造成家庭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小于或等于市低保标准的;

  (二)省总级档案困难职工家庭:因年度内医疗费的因素,造成家庭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小于或等于1.5倍市低保标准的;

  (三)市总(县总)级档案困难职工家庭:因年度内医疗费的因素,造成家庭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小于或等于2倍市低保标准的;

  (四)低保职工家庭:因各种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当年还在领取低保救助的职工家庭。

  二、资助标准

  (一)普通资助:符合情况一、四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的每人资助4500元;符合情况二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的每人资助4000元;符合情况三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的每人资助3000元。

  (二)“金牌蓝领计划”:符合以上四种情况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高职(高专)院校的,给予一次性4000元资助。

  (三)“圆梦计划”:符合以上四种情况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20xx年以来接受过工会助学资助的大学本科在校困难职工子女,品学兼优、表现较好,工会给予2000元助学金。

  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社会扶贫工作,今年,市总工会在全市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户中开展助学救助活动,具体资助对象、资助标准、申报程序详见《关于在全市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户中实施精准扶贫项目的通知》中的“关爱救助行动”项目实施办法。

  三、时间安排

  今年金秋助学按照属地进行申报、审核、发放,即: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xx慈湖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市示范园区、郑蒲港新区工会和市总直管单位工会上报到市总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含山县、和县和当涂县总工会分别上报至各县的困难职工帮扶系统。

  (一)调查摸底阶段。下文之日起至8月10日,各基层工会对照金秋助学条件,本着不重、不错、不漏的原则,进行调查摸底,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如实填写《工会帮扶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助学申请表》,并将拟资助的困难职工家庭情况在所在单位或社区公示3天,公示期满将相关证明材料报上级工会初审。

  (二)审核阶段。市、县帮扶中心负责对基层工会上报的资助对象进行核查,审核合格的,填写资助对象银行卡发放信息汇总表和本单位助学统计表(附件1、2、3),活动结束后及时上报至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三)审批阶段。市、县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对各工会上报的助学对象档案进行认真复核,最终确定资助名单,报请市、县总工会主席会议研究通过,并在市、县总工会网站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资金发放阶段。8月31日前,市总工会举行第x届金秋助学资金发放仪式,向资助对象发放资助金,各县总工会金秋助学资金发放仪式的时间,由各县工会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决定。

  四、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一)申报程序

  今年金秋助学申报一律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进行。纸质材料在完成网上申报后报市总权益保障部审核。

  和县总工会、含山县总工会、当涂县总工会根据《xx困难职工维权帮扶救助办法》自行开展网上申报与审核。

  各区、委、局、大公司工会和直管单位工会负责将本单位申报材料通过“市总工会职工服务平台”上传。

  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可电话咨询市总网络工作部和权益保障部。联系电话:(网络工作部);权益保障部)。

  (二)申报材料

  申请资助对象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留下复印件):

  1、工会帮扶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

  2、本人申请;

  3、录取通知书、学校收费标准,“圆梦计划”对象需提供本人上学年成绩单;

  4、户口簿复印件;

  5、职工本人有效银行卡复印件;

  6、证明材料:

  (1)提供政府发放的低保证(有当年领取救助记录)、残疾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2)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申报救助前上一年度的个人工资银行卡打卡记录或财务工资表复印件;

  (3)申请医疗救助患28种大病的,须提供医院出院小结、医保中心医保结算单据复印件;

  (4)困难农民工需提供与用人单位劳务(或劳动)合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助学方案,精准识别助学对象,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助学活动取得成效。

  (二)严格审核把关。按照金秋助学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做好困难职工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符合条件的帮助完善资料。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公示栏等平台,公布金秋助学政策,增加困难职工对助学活动知晓度。要大力宣传助学活动中的经验做好和工作典型,不断汇聚关心关爱困难职工子女的社会力量。

  (四)及时报送材料。困难职工助学申报分二批进行,各单位8月20日前报送第一批材料,9月20日前报送第二批材料。

  根据省总权益保障部要求,各单位8月31日前将本系统、本单位助学活动相关统计表和总结报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电话)。

  金秋助学工作实施方案 篇9

  一、指导思想

  根据《区教育发展基金管委会关于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困的通知》,我校认真做好帮困助学工作,这是我们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也是落实敬业爱生的具体表现。让所有困难家庭学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二、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xx

  组员:xx

  三、领导小组职责

  李如根:全面负责。

  张雁:(1)认真了解和组织家庭困难学生如实填写《帮困助学申请表》。

  (2)认真审核,确定受助对象。

  吕鸿林:根据区基管委办公室给予学校的帮困费受助生配额和受助生额,按每年学杂费的3%至10%提取奖助学基金。

  四、具体实施方案

  (一)家庭困难学生的学杂费减免

  1、认真了解和组织家庭困难学生如实填写《帮困助学金申请表》。

  2、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复印件或出具相关的单位证明。

  3、根据学生实际困难情况和区基管委办公室给予学校的帮困费受助生配额和受助生额,认真审核,确定受助对象。

  4、学校行政会讨论,最终审批后,依据市教委有关文件,予以减免。

  (二)期末送温暖、献爱心

  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单亲家庭、行为有偏差的困难家庭学生。

  形式:(1)发放学习用品、生活用品。

  (2)组织学生联谊活动。

  (3)给予资金补助。

  (三)奖学金

  对象:体育拔尖的学生、品德良好且成绩合格的学生。

  形式:(1)对在重大比赛中成绩突出的运动员,发放奖学金和奖品。并且张榜表扬。

  (2)对在学习考试中成绩良好的同学,发放奖学金 和奖品。并且张榜表扬。

  金秋助学工作实施方案 篇1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着力打造职教中心职教名校的远大目标,凝聚社会各界人士力量,弘扬尊师重教、乐善好施的优良传统,调动社会各界捐资助学的积极性,推动我县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为我县产业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提供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保障,县职教中心倡议发起设立“职教梦——职业教育奖教助学行动”基金,以面向社会筹集专项资金,开展资助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金来源

  基金接受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各界人士以单位或个人自愿捐赠。本基金尊重捐赠者意愿,保护捐赠者利益,接受捐赠者监督与指导。凡为职教中心“职教梦——职业教育奖教助学行动”基金捐资的,无论金额多少,均开具由县财政部门监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收据并发放捐赠纪念证书,凡捐资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授予捐赠牌匾或冠名基金,捐赠者也可自己提出答谢方式或使用项目。

  二.基金宗旨

  基金以“奖教助学,培养技能人才,推动县职业教育持续发展”为宗旨。

  三.基金理事会组织结构

  理事长:

  副理事长:

  理事:

  监事:

  四.基金的使用

  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各界人士以单位或个人自愿捐赠的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资助职教中心优秀管理团队、爱岗敬业等项目。

  五.奖教助学项目

  A、教工类

  1、最美教师奖

  每月从全体教工中评选出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群众公认、学生爱戴的先进典型1名,给予奖励。

  2、爱岗敬业奖

  每月评选出兢兢业业工作的教师(非行政和班主任)15名、临聘服务人员1名给予奖励。

  3、任劳任怨奖

  每月评选出班主任4名、行政人员1名给予奖励。

  4、优秀管理团队奖

  每学期评选出1支优秀管理团队(处室),给予奖励。

  B、学生类

  1、文明之星奖

  每月评选出在文艺、体育、守纪、文明礼仪等方面能起到带头作用的学生1名,给予奖励。

  2、发展之星奖

  每月从在校学生中评选出15名优秀学生,从顶岗实习学生中评选出5名优秀实习生给予奖励。

  六.奖教助学项目申报程序

  1、教工类评选由全体教工集体推选(得票数乘0.3),行政推选(得票数乘0.2),校级领导推选(得票数乘0.4)确定初步人选;学生类评选由班级推荐,经学生会和招生就业办确定初步人选。

  2、次月15日前基金理事会对初步人选进行审核,报校长办公会研定受奖受助个人或团队名单并公示3天,于下一个周一的升旗仪式上颁奖。

  3、每学期个人获奖不超过两次,当月获最美教师奖或文明之星奖则不参与其它奖项评选。

  4、凡发现拉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则取消当年推选和被推选资格。

  七.其它

  “职教梦——职业教育奖教助学行动”基金试行一年,基金由即将成立的基金理事会负责组织筹措和运行管理。

  金秋助学工作实施方案 篇11

  为了进一步贯彻十八大会议精神,落实好区委区政府“不让一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失学”的工作目标,为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关爱机制,情系贫困学生,共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经研究在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实施“春风助学行动”,使用圆梦行动结余资金,资助一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特拟定此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推进均衡发展,建立关爱机制。

  二、资金来源

  从圆梦行动结余资金中划拨200万元用于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对象及资助标准

  1、孤儿、烈士子女每人资助1500元;

  2、患重大疾病在籍学生每人资助3000-5000元;

  3、没有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低保户家庭学生、残疾人家庭学生、无稳定经济收入的单亲家庭学生、丹江口移民家庭学生、因重大疾病或其他重大灾难致贫家庭学生每人资助800元。

  四、工作程序

  “春风助学行动”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孤儿、烈士子女、患重大疾病在籍学生资助,拟在XX年元月30日前完成;第二阶段:没有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低保户家庭学生、残疾人家庭学生、无稳定经济收入的单亲家庭学生、丹江口移民家庭学生、因重大疾病或其他重大灾难致贫家庭学生资助,拟在XX年3月30日前完成。

  1、活动宣传及调查摸底。各学校通过不同形式积极宣传区教育局“春风助学行动”工作方案,使该活动家喻户晓;认真组织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底工作,将符合不同类型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各学校对提出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认定后,指导学生填写《春风助学行动申请表》,同时要求学生提供必要的相关证明(孤儿、烈士子女提供孤儿证、烈士证书复印件;患重大疾病在籍学生提供疾病诊断书、住院病历、住院费用结算单等复印件;其他类型学生需要提供残疾证、低保证或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提供家庭情况证明等)。

  3、学校评审公示。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学生提供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经过认真审议,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资助中心核定。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班对各校上报《受助学生名册》及学生《申请表》等进行复核,核定后,在区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5、资金发放。助学资金以现金的形式通过学校发放。

  6、资料建档。各校要对所助学生资料建档备查。

  五、组织领导

  为了深入推进此次助学行动,区教育局成立以杨汉明局长任组长,江中华副主任任副组长,资助中心、财务科、基教科、监察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资助中心翁胜华同志任主任,具体负责此次助学活动组织工作。

  六、时间安排

  1、 12月20日前,学校宣传资助政策,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调查摸底工作。

  2、XX年1月10日前,组织孤儿、烈士子女、患重大疾病在籍学生申请,学校评审、公示,报送区资助管理中心。

  3、XX年1月20日前,资助中心下校复核、公示。

  4、XX年1月30日前,发放第一批助学金。

  5、XX年3月5日前,学校组织符合第二批受助条件学生申请,学校评审、公示后报送区资助管理中心。

  6、XX年3月20日前,资助中心复核、公示。

  7、XX年3月30日前,发放第二批助学金。

  8、XX年4月15日前,资料建档、工作小结。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要高度重视本次助学工作,要精心组织、细致安排,成立专班,制定方案,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活动。

  2、广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各校要积极宣传资助政策营造助学氛围,通过不同形式开展助学活动,把经济资助与思想教育结合起来,积极收集、报送资助活动中典型事例,发挥资助育人最大效益。

  3、评审规范,做到公平、公正。

  各校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认真做好对贫困学生的摸底、评审、公示等项工作,做到认定准确,不徇私情,应助尽助,资金发放及时。

  金秋助学工作实施方案 篇12

  一、奖优范围及实施办法

  (一)优秀学生奖励范围

  中小学品学兼优的学生,中学每级部奖励二名,小学每级部奖励一名。

  (二)评定原则及实施办法

  党委政府确定奖励标准及奖励规模,由镇教委牵头组织各学校评定受奖学生,报党委政府批准后,于每年9月份新学年开始后实施奖励。

  二、扶困助学范围及实施办法

  (一)资助对象

  户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借读生除外)因家庭困难,无力筹集上学费用而未入学或可能辍学者,主要包括:

  1、生活特别困难,无力筹集学习费用接受义务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失学者。

  2、父母双亡,跟随亲属生活并且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3、父母离异或因疾病等原因造成的'经济特别困难的单亲家庭的在校学生。

  4、经济特别困难的残疾在校学生。

  5、其它原因导致家庭贫困的面临可能辍学的在校学生。

  (二)扶困助学评定原则及程序

  1、评定原则

  (1)依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每学年评定一次,实施动态管理。

  (2)扶困助学资金的评定完全按照学生家庭贫困程度,不与学习成绩相挂钩。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有上进心的贫困学生和革命烈士子女、孤残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

  (3)接受西王集团和上级救助的学生不在本救助范围。对由于特殊情况造成的新的困难家庭子女助学求助,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即时启动救助程序。

  2、评定程序

  (1)镇政府确定助学标准与规模后,由教委牵头,各学校会同贫困生家庭向镇政府提出申请,填写《中小学贫困学生助学金申请表》,汇总上报。

  (2)镇政府根据学校上报的申请表,由镇科教文卫办公室组织各管理区和镇教委逐一核实情况,审定受助学生名单。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家庭由所在村两委审核并张榜公示,接受监督。

  (3)对接受救助的学生建立档案,由镇科教文卫办公室、镇教委备案管理。

  (三)资金使用及监管办法

  1、资金使用

  镇科教文卫办公室对审定后的《中小学贫困学生助学金申请表》予以汇总,填写《中小学贫困学生助学金申请汇总表》报镇党委、政府研究批准后,于每年5月份发放“人民政府助学券”,免除贫困学生的上学费用。贫困生当年的上学费用(交通费、餐费、住宿费、教材作业费及必需的教辅费),由学校与镇财政结算。教委与学校必须确保专款专用,确保受助学生完成年内免费教育,并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收取贫困生任何费用。

  2、监管办法

  贫困学生助学资金是镇党委、政府领导专门用于救助贫困学生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业的专项资金,是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因此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扶困助学资格审查,确保救助资金到位。镇科教文卫办公室会同财政所将采取直接与学校、学生家长见面等形式,核查助学金资助学生与申请表是否一致,拨付金额是否全额用于学生义务教育,是否存在助学资金虚报冒领或有关单位截留、平均分配、挪作他用等违法乱纪问题,一经核实,镇党委、政府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金秋助学工作实施方案 篇13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20xx年我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项目”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已经全面结束,现将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咸阳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项目”公开招聘的总计划数为65个,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有832人,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有608人。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的对象

  报考我市20xx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项目”各招聘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所有考生。

  (二)考试的方式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之和为综合成绩,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对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应聘人员比例达不到1:3的,设置面试最低分数线,低于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予以淘汰。面试最低分数线为面试当天同一考场同一场次实际参加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

  1、笔试

  (1)笔试的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涉及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部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文史基础知识、自然科技常识、环境保护、事业单位概况、省情概况及时政等方面内容。考生可参考《2014年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可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作为公共科目考试知识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

  (2)笔试的时间与地点。笔试时间为20xx年11月8日上午9:00—11:00,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参加笔试的考生须于11月7日持身份证、现场资格复审确认书(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咸阳市长城饭店(咸阳市渭阳西路6号)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11月15日前在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面试拟定于11月底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具体的时间和地点,请广大考生注意查看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的通知。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依据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签约录用人员名单。

  三、公示聘用

  经考试合格的初录人员,先在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天,报省人社厅批准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各招聘县市和省人才中心印发录取名单,省人才中心依据录取名单协调有关高校组织招聘大学生与所聘用县市人社局签订服务协议,办理相关助学金手续。

  金秋助学工作实施方案 篇14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根据公司《20XX年秋季助学工作方案》的要求,特制定化工厂20XX年秋季助学工作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献爱心送温暖,扶贫帮困”为原则,切实帮助困难员工考取大学的子女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

  二、组织机构

  工厂设立助学帮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助学对象

  1、在岗员工、退休、退养困难人员子女,在公司各单位工作至7月1日连续满一年以上社会劳务用工(以劳动合同为准)困难人员子女,20XX年考取国家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二本及以上)的。

  2、有偿解除合同困难人员子女,20XX年考取国家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3、工亡、病亡困难人员子女,20XX年考取国家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四、申报条件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不能保证子女上大学学习和生活需要;

  2、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或家庭遇重大变故的,不能保证子女上大学学习和生活需要;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7月23日至7月30日,各单位摸底、审核、上报阶段;

  第二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工厂审核上报公司阶段;

  第三阶段,8月21日至8月23日,对审核确定的助学名单实施公示,8月24日至9月10日,对困难学生实施帮扶。

  六、申报说明

  1、严格按附件表内的要求填写,不得空项;

  2、明细表内“家庭成员情况”的第一栏内填写员工本人的情况,与本人关系内填写“本人”;

  3、申报表“工资卡号”以人力资源科注工资号为准;

  4、汇总表内“人员编号”以人力资源科记录为准;

  5、申报时需附本人子女入学通知书、学费通知单复印件,低保证,本年度医院开具的病情介绍、医疗费收据等相关资料。

  七、申报方式

  1、在岗、工亡、病亡、劳务工困难人员电子版、书面版信息报厂工会余杰,经工厂助学帮困领导小组审核报公司工会;

  2、退休、退养困难人员电子版、书面版信息报退休办孙岩,经工厂助学帮困领导小组审核、由矿区服务事业部离退休管理处确认后,报公司工会;

  3、有偿解除合同困难人员电子版、书面版信息,报稳定办苏星,经工厂助学帮困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公司维护稳定办公室,经公司维护稳定办公室同劳资培训处(再就业中心)确认后,报公司工会;

  八、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助学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与扶贫帮困、稳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做好调查、审核、上报工作。明确责任与任务,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2、深入调查,实事求是。各单位要密切配合,通过入户走访等形式,全面了解掌握助学人员的家庭情况,子女20XX年升学情况,切实帮助困难员工子女解决实际困难。

  3、认真细致,确保质量。要严格对照各类困难人员子女助学的界定标准,细致审核严格把关,做到不虚报、误报、漏报,不重复申报,公开、公正、公开的将好事办好。

  4、注重质量,确保进度。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次助学总体时间进度开展工作,认真做好所需资料上报和统计工作。

  5、各单位要在20XX年7月30日下班前将“吉林石化公司20XX年秋季助学申报表、汇总表”分别报工会余秀杰、退休办杨彪、稳定办苏星邮箱(只要电子版);8月5日下班前将吉林石化公司秋季助学申报表、汇总表、入学通知书和缴费通知书、低保证、本年度开具的病情介绍、医疗费收据等相关资料分别报送厂工会xxx、退休办xxx、稳定办xxx。

  金秋助学工作实施方案 篇15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勤工助学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和勤工助学的育人功能,在广大学生中倡导吃苦耐劳、自强自立的学习生活风尚,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0-2021学年勤工助学考核评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勤工助学先进单位申报条件

  1.认真执行《宝鸡文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勤工助学活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积极做好勤工助学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有完善的实施办法和监督机制;

  2.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岗位审查严格;

  3.认真做好岗前培训和上岗指导工作;

  4.注重做好本单位勤工助学学生思想工作,注重培养勤工助学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能够按要求为上岗学生填写《勤工助学成长手册》相关考评内容;

  5.定期检查勤工助学工作开展情况,有考核,有记录;

  6.严格按章办事,按要求报送《宝鸡文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考核表》、《宝鸡文理学院勤工助学酬金发放签字表》,及时发放勤工助学酬金。

  (二)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报条件

  1.能自觉地遵守宪法和国家的各项法规,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品德良好,态度端正,在勤工助学学生中有很好的表率作用;

  2.能够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奋发向上,乐于奉献;

  3.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虚心学习,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勤工助学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

  4.在勤工助学岗位上能依时守时,责任心强,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工作能力较强,能较为出色地完成用工单位交办的工作,并能如实登记劳动时间;

  5.坚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评选年度内在岗,且在岗时间不少于10个月;

  6.评审年度内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7.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评选年度内所修全部课程须及格,无不良记录;

  8.参加校内勤工助学相关征文活动;

  9.认真填写《勤工助学成长手册》。

  二、评选名额

  校勤工助学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核结果,确定排名前30%的申报单位为当年勤工助学先进单位;各用工单位可按照不超过单位参加勤工助学学生人数的10%推荐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名额不足1名的用工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人,学校最终确定勤工助学先进个人。

  三、表彰奖励及相关要求

  勤工助学先进单位及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学校为其颁发奖牌或荣誉证书,并进行表彰奖励。

  各用工单位于6月12日前将《量化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自评打分表》(见附件1)及相关申请、证明材料;推荐学生的《勤工助学岗位先进个人申请表》(见附件2)报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电子邮箱:)。

  金秋助学工作实施方案 篇16

  为保证访贫助学XXX(下称本项目)资助工作的准确、公平、有效,按照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下称本会)资助制度和资助工作流程,以及本项目工作方案,本会将组织志愿者对湛江市坡头区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家访核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家访核查目的

  1、通过家访核查,逐户看望和关怀贫困学生,深入了解他们的家庭和生活情况,按照本会资助条件确定资助对象,保证资助的准确、公平、有效。

  2、通过家访核查,向社会反映贫困学生的困境状况,呼吁社会的关心和帮助,为贫困学生募捐资助款。

  3、通过家访核查,激发志愿者为社会、贫困学生服务的热情,感受志愿服务工作的价值内涵和社会效果。

  二、家访核查时间

  2021年10月23、24日(周六、周日)

  三、家访核查地点和对象

  湛江市坡头区469名申请资助学生

  四、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下称坡头区)、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2、承办单位:坡头区妇女联合会(下称坡头妇联)

  3、协办单位:坡头区民政局,坡头区教育局,坡头区各镇(街道)、乡村。

  五、工作人员

  本会招募志愿者约80名(视当地家访路线安排情况确定);坡头区各镇、乡村工作人员按家访的分组、路线确定人数。

  六、家访核查方式

  1、在当地工作人员带领下分组入户家访;

  2、以取证、交谈、观察和拍照等方式了解和记录学生及家庭情况,该家庭应提供户口本、低保证等,完成家访核查表并做到完整、准确。

  七、本会工作

  1、制定家访核查方案;

  2、确定家访领队;

  3、负责招募、培训本会志愿者,安排好志愿者分组;

  4、准备家访核查表等家访中要用到的资料和物资;

  5、负责安排广州至坡头来回的车辆和志愿者的保险投保;

  6、联系当地配合和协助家访工作。

  八、坡头区及相关部门的工作

  1、合理安排家访的具体行程和路线,并于9月10日前将《家访核查安排表》电邮本会。

  2、组织安排各队志愿者到各镇、村家访的带路人员和车辆等;

  3、负责通知申请资助的学生在家中等候,家访未见到学生本人的,视同放弃资助申请;

  4、协助预订家访志愿者的食宿,住宿一晚每人60元,午、晚餐每人30元,早餐每人10元。坡头当地交通费(不含广州至坡头来回交通费)每名志愿者20元。以上合计每名150元。另,司机食宿每人标准为130元。

  为节省时间,第一天的午餐由志愿者自带干粮,在行车途中就餐。以上费用由本会负责,与坡头妇联签订费用包干协议结算。

  九、家访日程安排

  10月23日:

  7:00从广州出发

  13:00到达坡头指定的集中地(午餐在车上用干粮)

  13:30由当地人员带领,分组分镇、乡村入户家访

  18:00晚餐并总结

  10月24日:

  7:30早餐

  8:00由当地人员带领,分组分镇、乡村入户家访

  12:00午餐

  14:00启程回广州

  注:到各镇、乡的车辆由坡头区及相关部门组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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