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时间:2025-01-16 11:34:49 赛赛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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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实施方案(通用11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实施方案(通用11篇)

  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1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省安委会、绵阳市委市政府和江油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攻坚,统筹抓好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确保农贸市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江油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相关职责的通知》以及市政府关于农贸市场安全整治的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农贸市场安全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省安委会、绵阳市委市政府和江油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着力防范化解农贸市场安全风险,有效预防事故发生,营造安全、放心的经营消费环境。

  二、工作目标

  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做好农贸市场安全防范工作,深入排查整治农贸市场安全风险,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事故发生、坚决遏制农贸市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组织领导

  成立农贸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市场监管领导为副组长,武都市场监管所、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城镇管理办、经济发展办、综合执法队、武都派出所、武都供电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武都市场监管所,负责全镇农贸市场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四、整治内容

  (一)督促指导市场业主开展农贸市场燃气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责任单位:城镇管理办、武都市场监管所、经济发展办,兴武村、长钢社区)

  1.燃气设施被建(构)筑物等违规圈占。

  2.燃气管道穿越密闭空间未采取有效安全技术措施。

  3.管道燃气用气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通风不良的场所时,不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要求的安全技术条件。

  4.液化石油气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通风不良的场所,气瓶组违规与燃烧器具布置在同一房间。

  5.气瓶违规设置在公共用餐区域、大中型商店建筑内厨房。

  6.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热水器、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

  7.不按规定安装、维护和检测、更换燃气泄漏报警和切断等。

  (二)督促指导市场业主防范用电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责任单位:武都供电所、经济发展办、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武都市场监管所,兴武村、长钢社区)

  1.督促指导市场业主、市场内门面商铺规范电源线路布局,定期开展末极漏保的检测,严格按照“一机一闸一保护”的规定,搭接电动机具。

  2.督促指导市场业主配备专业的电工,定期开展户内电源线路检查,及时更换改造老旧破损的电源线路,切实防范电气火灾的发生。

  3.加强用电安全知识宣传。

  (三)督促指导市场业主防范消防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责任单位:武都消防救援大队、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武都派出所、武都市场监管所,兴武村、长钢社区)

  1.督促指导市场业主制定与场所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并做好记录,加强防火巡查工作。

  2.督促指导市场业主在开展日常防火巡查的'时候,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设置位置、数量、宽度是否合理;

  3.督促指导市场业主定期对消火栓、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灯、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进行自查,确保完好有效。

  4.督促指导市场业主重点检查隔断、顶棚等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严禁使用可燃材料进行装饰装修。

  5.督促指导市场业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掌握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预防措施,掌握初期火灾扑救方法,掌握紧急逃生自救常识。

  (四)房屋结构、市场设施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责任单位:城镇管理办、综合执法队,兴武村、长钢社区)

  1.督促指导市场业主、市场内商铺门面对破损的房屋、陈旧设施进行维修改造。

  2.对市场内的违法建筑依法强制拆除。

  (五)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责任单位:武都市场监管所、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兴武村、长钢社区)

  1.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是否存在农残、兽残超标。

  2.是否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畜禽肉品。

  3.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是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变质食品行为。

  4.是否存在销售野生动物,长江流域非法捕捞鱼获物行为。

  五、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4月1日至4月15日) :自查自改阶段,市场业主和各经营户检查各自经营场所是否违反消防安全规范,是否办理相关证照,所使用的钢瓶是否年检、超期未检或标记不符合规定等,主动消除隐患。

  第二阶段(4月16日至6月15日) :集中整治阶段,农贸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依据职能职责对拒不按整改内容、整改要求进行整改的经营摊位和店铺进行集中整治,依法查处。

  第三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 :巩固提升阶段。各成员单位要在前期整治的基础上,采取“回头看”的方式,查漏补缺,总结经验做法,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兴武村、长钢社区要履行属地农贸市场安全责任,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农贸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履职尽责,切实加强农贸市场安全整治,严密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协调配合,合力推进。武都市场监管所要发挥好牵头作用,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精准施策、统筹发力,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各方协同、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市场业主和市场内经营户安全知识的宣传,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凝聚强大工作合力。

  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2

  为全面加强河头农贸市场安全生产管理,深刻吸取黄岛“11.22”事故教训和深圳“12.11”火灾教训,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政府和青岛市政府安委会《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鲁安明电〔20XX〕10号)要求,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全面整治河头农贸市场违法搭建消除安全隐患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整治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青岛市、平度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深刻吸取“11.22”黄岛爆燃事故和“12.11”深圳农批市场火灾教训,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彻底排查治理河头农贸市场安全生产隐患,落实责任、堵塞漏洞、强化措施、认真整改,消除农贸市场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杜绝各类安全事故。通过开展此次整治活动,彻底拆除河头农贸市场各类违法搭建,消除以消防隐患为主的各类安全隐患,全面完善以消除安全隐患为重点的各类安全设施;市场内摊点业户实现室内经营,河头农贸市场经营秩序从根本上得到规范。

  二、整治范围及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

  胜利路以南、温州路(含温州路两侧)以西、东太超市以北、滨河路以东区域。

  (二)整治内容

  1.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违法搭建物;

  2.侵占市场内公共通道的违法搭建物;

  3.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开设的门窗,以及依附网点房的违法搭建物;

  4.侵占公共通道的室外经营行为;

  5.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各类架空线路。

  三、整治步骤

  (一)排查摸底,建立整治台帐。20XX年3月18日-20日,由城管执法局牵头,组织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局、公安局、消防大队以及开发区管委、东阁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开展排查摸底,摸清违法搭建底子,建立整治台帐。整治台帐于3月20日前报城管执法局备案。

  (二)宣传发动,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印发《关于整治河头农贸市场违法搭建消除安全隐患的通告》,设置高音嗽叭巡回播放整治要求,营造整治氛围。市新闻中心、广播电视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限期整改,自行拆除违法搭建。20XX年3月21日-23日,城管执法局组织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局、公安局、消防大队以及开发区管委、东阁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深入农贸市场违法搭建业户中,加强政策解释和思想工作,责令违法当事人限期对上述5项整治内容进行全面整改。

  (四)联合执法,强制拆除违法搭建。20XX年3月24日-31日,城管执法局组织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局、公安局、消防大队以及开发区管委、东阁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坚决拆除各类违法搭建,加大管理力度,坚决纠正市场内室外经营行为。

  (五)进行安全验收,建立长效机制。市建设、规划、安监、消防等单位要对违法搭建拆除后的房屋进行安全验收,验收合格后再按规定准予营业。自20XX年4月1日起,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好正常的经营秩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建设局、公安局、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监察、城管执法、公安、市场管理、信访、财政、国税、地税、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供电、水利等部门及开发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平度市整治河头农贸市场违法搭建消除安全隐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管执法局。

  (二)明确责任分工。城管执法局牵头组织开展违法搭建清理排查摸底及拆除工作;公安局负责清理违法搭建的执法保障工作;消防大队依据消防法律法规规定清理拆除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违法搭建物;工商局协助开展违法搭建排查摸底及清理拆除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部门对其他业主(经营业户)的违法搭建拆除和室外经营整治工作;开发区管委、东阁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违法搭建排查摸底和拆除工作。

  (三)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强制拆除阶段,城管执法局组织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城管(6人)、公安(4人)、消防(4人)、工商(4人)、市场管理(4人)、开发区(15人)、东阁(4人)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实施违法搭建拆除工作。

  (四)加强责任追究。市纪委(监察局)、检察院等部门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清理整治违法搭建和违法建筑的通知》(平委〔20XX〕43号)和市纪委等9部门《关于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清理整治违法搭建和违法建筑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平纪发〔20XX〕4号)的规定,依法予以责任追究。

  (五)建立信息报告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河头市场违法搭建整治信息日报制度,及时上报整治情况。

  (六)加强舆论宣传。市新闻中心、广播电视开辟专栏,加强河头市场安全生产管理及整治违法搭建舆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3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辖区内农贸市场管理、改善城镇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实现巩固和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果的目标,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镇定XX于X月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并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为原则,紧紧围绕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卫生、经营秩序、车辆管理、占道、私拉乱搭等问题,依法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把市场内整治与抓好周边秩序、环境卫生相结合,把抓好市场环境卫生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把做好市场日常管理与巩固和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果相结合,努力提高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整体水平。

  二、整治范围、重点

  XX辖区内三个农贸市场,重点突出对乱摆乱卖、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整治。

  三、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解决农贸市场占道经营、商品划行归市、摊位管理、车辆管理、商品摆放、卫生保洁、安全隐患、私拉乱接等重点、难点问题。农贸市场实现“管理规范、秩序井然、卫生整洁、消费安全”的目标。

  四、整治方式

  采取自查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

  五、整治步骤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为宣传动员阶段。镇整治市场领导小组要结合专项整治的要求,在三个农贸市场内广泛宣传整治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并制定农贸市场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由三个农贸市场所在村居结合工作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对市场集中有序地开展自查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由镇市场整治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存在的难点、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六、职责分工

  成立XX镇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副主任任组长,城建科科长任常务副组长,成员由城建科全体工作人员、安监科及三个农贸市场所在社区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市场整治工作。各职能部门职责如下:

  城建科:负责对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和流动摊贩进行清理、取缔。

  安监科:负责对市场内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和处理。负责消防通道的清理及消防器材的监管,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村居:负责抓好专项整治的宣传、自查自纠和日常监管工作。

  七、整治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从推进监管到位、防范责任风险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的领导,要把农贸市场整治作为推进市场规范化管理、巩固和深化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严密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多方协调,合力推进。要加强协调与沟通,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各方协同、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特别是对历史遗留问题和矛盾较多的市场行为,相关部门更要密切配合,理顺关系,依法处理,使市场管理走上正轨。

  3、健全机制,强化巡查。一方面,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市场责任人制度的落实,做到市场要有人抓、有人管、有督促、有考核、有落实;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职责,对农贸市场进行经常性地、不间断地跟踪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4

  为了强化对我县农贸市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彻底排除安全隐患,防止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我县当前农贸市场的实际情况,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在组织领导、工作制度、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农贸市场安全运营。

  二、检查范围

  全县各农贸市场及周边经营场所。

  三、检查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是否存在违法销售、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情况,严厉打击取缔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私存、乱制、私运、私销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各乡镇)

  (二)消防安全。是否存在占用市场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从事经营的情况;经营场所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的情况;消防器材是否安全有效等情况;商铺、门面有无明火隐患及不符合规定使用液化气罐等情况。

  (三)建筑安全及商铺进出口通道门头和户外广告、招牌的建设安全。建筑、招牌装潢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妨碍市场交通,是否牢固等情况;是否违章搭建构筑物等情况。

  (四)食品及副食品的质量、生产加工安全、动物疫病防控及卫生安全。是否存在污染源,布局和流程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是否加工、销售腐败霉变的食品,是否添加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原料存贮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是否出售病坏死禽类、肉类;查处农药残留蔬菜、瓜果;市场商铺、摊位是否出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及其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五)电力线路质量及用电安全。经营场所门面、商铺及进出通道内的电线设备保护设施是否合格、是否存在漏电现象;是否存在老化现象;是否存在私接乱接等现象。

  (六)其他安全隐患。市场是人员密集场所,也是活动频繁之地,要全方位地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人或事进行全面检查。

  四、时间安排及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分为三个阶段,从1月19日至1月30日结束。

  第一阶段(1月19日至1月21日)为安排部署阶段。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制订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安检工作。

  第二阶段(1月22日至1月27日)为自查整改阶段。各职能部门按照整治方案和责任分工,全面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对检查的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环节及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逐一做好详细记录,填写下达《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业主限期整改。坚决做到检查全覆盖、不留死角,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各农贸市场业主、门面经营户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三阶段(1月28日至1月30日)为督查阶段。对各市场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对未达到整改目标的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上报领导小组并下发督查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检查工作顺利推进,成立临武县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处级干部李琼任组长,由县政府办副主任黄湘国、市场服务中心主任李香文任副组长,县政府督查室、县商务局、县安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公安局、县经信局、县消防大队、县城管局、县行政执法局、县卫生局、县广播电视台、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县市场服务中心等单位及各相关乡镇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香文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及资料汇总工作。

  (二)加强监督管理。市场及市场周边安全管理涉及的职能部门要把市场及周边安全工作列入常态化管理,负责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市场及周边经营安全有序。

  (三)加强舆论宣传。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的作用,加大对各农贸市场安全大检查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引导广大市场业主增强安全意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安全生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导检查。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坚持不懈、毫不放松地开展市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检查部门要督促市场业主及门面经营户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挂牌督办、确定专人跟踪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抓好关键环节。针对当前冬季气温起伏大、节前人流密集、商品物品囤积多的特点,要重点严防火灾、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门面、商场等要实施逐一重点检查,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后患。

  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5

  为切实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创建文明、有序、卫生、安全的农贸市场环境,根据《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和《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办、谁管理、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统一领导、各司其职、标本兼治。坚持把改善农贸市场经营环境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把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

  二、成立机构,明确责任

  ㈠成立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由小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涂朝学、甘贤海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协调、督促区有关职能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按照实施方案落实各项综合整治措施,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㈡成立农贸市场各专项整治工作组

  1、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工作组

  组 长: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商务、工商、城管、卫生、发改、质监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

  职 责:负责督促和指导各成员单位按照《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及相关法规要求,加强对全区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一是督促市场开办方完善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各类摊区实行划行归市,摊位商品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二是市场内经营户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明码标价,无假冒伪劣商品、消费欺诈、欺行霸市等行为,文明经商、文明管理。三是督促市场开办方做好市场卫生保洁工作,配备足够垃圾桶,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乱扔、乱堆现象,下水道畅通,无污水横流、乱搭乱盖现象。四是加强对活禽“三分离”、熟食卤味区等设施和经营者的管理,确保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

  2、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组

  组 长:区委常委

  成 员:区城管、工商、卫生、交警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

  职 责:负责督促和指导各成员单位按照城市管理的相关法规加强对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管理。一是整治农贸市场周边乱摆乱搭、占道经营的行为,二是清理整治影响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等不规范行为及农贸场周边无证无照的经营行为。

  3、农贸市场安全生产治理工作组

  组 长: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安监、区商务、区消防大队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

  职 责:负责指导和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安生生产的相关法规加强对农贸市场安全监管,督促农贸市场开办方按照《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落实好农贸场开办者是农贸市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一是建立健全农贸市场消防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落实,配置专职人员负责消防工作,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二是按照法律法规安装消防设施,配齐配全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严禁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有条件的市场应当安装符合技术标准的闭路监控设备。三是定期检查农贸市场建筑物的安全使用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安全鉴定单位对市场建筑物进行安全鉴定,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建筑安全隐患;四是严禁商住混用,使用明火作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反规定乱拉乱接电线等行为。

  4、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工作组

  组 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卫生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工商分局、区商务局、区质监局、区农水局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

  职 责:负责指导和督促各成员单位做好农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一是建立进货查验制度。设立进货台帐,记录进货渠道,查验供货者的有关许可证件和产品合格证明。二是经营鲜猪肉等肉品必须从依法批准设立的定点屠宰场购进,并在摊位明显位置悬挂肉品检疫合格证明,严禁售卖私屠滥宰和来路不明的肉类和制品。三是经营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应具备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和冷藏保鲜设备;熟食摊位应设置预进间和售卖间,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从业人员须持有《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和有效的《健康证》,使用专用工具取货,不得由顾客自行选取。

  三、实施步骤

  ㈠全面整治阶段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立即行动,对辖区内农贸市场的经营秩序、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及市场周边的卫生秩序进行集中整治,确保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

  ㈡巩固提高阶段

  对全面整治的成果进行巩固和提高,形成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化,管理机制长效化。

  ㈢考核验收阶段

  区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白云区农贸市场管理考核办法》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进行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彻底解决农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确保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关健环节和重要方面。各有关部门的一把手作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成员,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综合整治工作,将其作为当前中心任务,纳入重要日程,确保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㈡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部门要根据《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具体要求,按照自身职责,将任务层层分解,做到目标、任务、人员、时限落实。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责任制,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综合整治工作负总责。

  ㈢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整治工作标准内容多、要求高,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大局着眼,从提升城市品位和管理水平的高度出发,切实立足职能,分工合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综合整治的强大合力,推进综合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㈣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认真抓好有关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提高市场开办方和广大经营户对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其参与综合整合工作的积极性。对综合整治的行动、措施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确保如期完成整治任务。

  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6

  为了确保本公司下属菜市场的经营户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提高灭火技术水平和应急疏散技能,在紧急情况下,能快速处置初期火灾事故,及时有效地扑灭火灾,迅速疏散人员减少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保障人员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菜市场消防应急疏散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报警程序和接警处置程序

  (一)无论任何人员发现火灾应立即通知市场管理人员和“119”公安消防队;

  (二)报警时讲清楚以下几个内容:

  1.报警人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2.失火的准确地理位置。

  3.能够了解失火的情况,如起火时间、燃烧特征、火势大小、有无被困人员、有无重要物品、失火周围有何重要建筑、行车路线、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如何方便地进入或接近火灾现场等等。

  4.耐心回答“119”接警人员的询问。

  5.打完电话,应组织人员到各个路口等待消防车的到来,以便引导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快速进入火灾现场。

  (三)管理人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义务消防队赶赴现场,并及时通知事故发生部位的人员或电工切断着火部位的电源。

  2.通知相关人员迅速聚集,按本预案

  (四)的'程序和措施组织疏散和扑救,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3.市场警卫在火灾事故期间,严格控制出入车辆和人员。

  三、应急疏散组织程序和措施

  管理人员在发生火灾时,要以人员疏散为主。先疏散被火势围困的人员,其次再进行火势周围的物资疏散,同时要注意疏散人员自身的安全。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指挥进行疏散工作。

  四、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一)管理人员在接到火警后,应迅速赶往失火地点,听从消防安全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实施灭火,防止火势蔓延。

  (二)管理人员发现有人员被火势围困,应先救人,后灭火,如发现有易然易爆危险物品受到火势威胁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易燃危险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

  (三)如起火物为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在确定无爆炸危险的情况下,用干粉灭火器、沙子等物品进行扑救,用水将周围的可燃物品淋湿,但严禁用水扑救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引起的火灾;如不能确定有无爆炸危险的,应在安全地点做好准备,等待消防部门的指挥人员的调令和火灾现场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命令。

  (四)在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部门指挥人员的指挥,配合灭火工作。

  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7

  为了构建和谐、安全的农贸市场防范管理体系,维护市场的正常运营,确保企业、经营者、消费者及周边住户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以及能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市场“突发性”事件,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农贸市场的基本情况

  丰收农贸市场位于珠晖区东桥88号,始建于2002年8月,占地面积2800平方米,属大型综合集贸市场,主要经营干货、鲜鱼、冰货、蔬菜、卤味、腊味、肉食、水产、禽类等。其中固定摊位80个、铺面10个。

  二、危险目标及类型

  农贸市场的危险目标是:菜市场

  类型:

  1、火灾、爆炸;

  2、冰冻、雪灾、地震;

  3、发生拥挤踩踏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4、其它突发性事件。

  三、危险特性及对周边的影响

  由于市场内商户大量使用煤、电、汽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容易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威胁着市场内职工和市场经营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但只要认真加以规范和管理,认真落实安全责任,都能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主要处置措施、对策

  1、市场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执行本预案。

  2、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件情况,以便取得上级领导的指示便于争取下一步行动。

  3、领导小组立即召开简单的紧急会议,商量处置办法,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负其责开展工作。

  4、立即组织经营者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同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及消防队报告灾情。

  5、市场消防员立即切掉灾区电源,带上灭火器材进行灭火,抢求财产,尽可能使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6、领导小组人员对市场起火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仔细的调查,记录在案,写出书面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市场全体工作人员和经营者都有义务向领导小组报告火灾隐患,迅速查明起火原因,使用正确方法扑灭着火点,拨打119电话求助,平时加强防火安全知识的学习和灭火训练,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以及正确的逃生方法。

  8、每天的值班人员要加强巡查,发现市场危险行为要及时制止,发现火灾要全面保护经营者,及时报告火情。

  9、值班人员每天交接班班前要认真检查电源开关、灯具及其它电器、电线是否裸露,消除火灾隐患。

  10、市场每季度均应以宣传栏、安全宣传手册等形式积极对经营者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11、领导小组每月对市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在当月的安全工作会议上提出解决办法,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12、市场每年必须将防火安全所需设备,制定详细计划,安排一定资金,保障防火设施的`有效使用。

  五、应急处置组织与职责

  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发生安全事故后,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现场抢救。安排市场消防安全工作,对市场消防安全隐患定期检查,及时整改,明确专人分工负责灭火、救护、疏散、通讯等工作。

  (二)应急处置小组下设2个应急处置专业组

  1、消防灭火组组长:许田华

  成员:张海涛、罗伟、尹卫国

  负责检查整个市场的消防,用电、用火安全,若发现火情,立即组织本市场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扑火工作。

  2、治安安全管理组

  若发生突发事件,负责组织全市场经营人员,立即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保护经营者的人身安全并及时报告上级。

  六、应急培训和演练计划

  1、加强对应急救援相关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应急救援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2、为确保本市场义务消防队员能有效完成应急救援消防任务,积累丰富的消防知识、技术和经验,每一年请求消防大队专业技术人员,为本市场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及技能的专业培训。

  3、加强对市场全体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宣传和培训,每半年进行一次,提高全体管理人员的自我防护和应对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

  4.根据本《预案》制定可操作性的演练方案。每年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模拟演习一次,不断提高应急救援专业组之间的协调和配合能力。

  七、附则

  1、本预案由丰收农贸市场制订和解释,报区安监局、消防支队等单位备案。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8

  为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消除农产品生产环节的隐患,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__镇人民政府与农产品生产企业签订本责任状。

  一、安全目标

  严格农业投入品安全间隔期制度,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上级部门质量抽检合格率达100%。

  二、安全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有效落实生产经营第一责任制度人,生产经营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

  3、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农产品生产从业人员质量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质量安全意识。

  4、全面规范农产品生产,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严格农业投入品安全间隔期制度,消除农产品生产环节的`隐患。

  5、依法健全生产记录档案,妥善保管;档案记录应全面、真实,不得弄虚作假、瞒报谎报。

  6、积极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员的监督与管理,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检测,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上级部门质量抽检合格率达100%。

  三、责任追究

  对没有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农产品生产企业(经济合作组织),将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打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惩处。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镇级人民政府一份、农产品生产企业一份,责任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镇级人民政府(盖章)

  负责人:

  农产品生产企业(盖章)

  负责人:

  日期:

  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9

  根据文件精神,结合“2·23”重大安全事故。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我局决定立即组织为期一个月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组织好本次大检查活动,决定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检查范围

  对全县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设备以及食品、药品安全,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检查,实施拉网式、地毯式大检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不留盲区。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危险化品企业的特种设备,对有隐患的.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和整治。

  三、工作措施

  重点抓好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种设备、公共场所电梯、锅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无证操作、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等行为;对存在特种设备的重大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并跟踪落实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严格执法查处,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实行“零容忍”,一律依法上限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实行挂牌督办;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无望的企业,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对隐患屡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企业,要在依法严厉处罚的同时纳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做到安全工作常抓不懈,要加大宣传力度,向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普及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常识,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10

  一、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安全、规范、服务”的理念,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种扰乱成品油市场的经营行为,逐步建立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规范运行、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为建立安全规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成品油市场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特成立藁城市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乡镇区主管副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商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贸局局长温永恒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沟通、宣传、联系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相互之间配合与协调,步调一致,形成合力。

  三、整治重点

  依法依规查处违规建设加油站(点),非法经营成品油,非法流动油罐车售油,销售劣质油品,违规销售其他油品,成品油销售缺斤短两,存在安全隐患违规运营,私自拆改加油机,成品油批发企业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设立的加油站(点)等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一)对违规建设的加油站(点),依法依规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关停取缔。

  (二)对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超过歇业期限的加油站(点),责令停止营业。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超范围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以及未经相关部门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经营的无证无照加油站(点),限期整改取缔,确保加油站(点)合法运营。

  (三)对非法仓储点和流动加油车要依法依规全部予以关停取缔。

  (四)严厉打击购进销售非标油品违法行为,确保油品市场经营秩序;乙醇汽油销售要严格按照规定实现封闭运行。

  (五)对违反《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由质监部门予以严查,确保加油站(点)计量准确,精度可靠。

  (六)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整改期原则上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安监部门要对不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周边建筑物与加油站储油罐、通气管、加油机的安全距离不足)的加油站(点)监督其通过采用阻隔防爆技术改造或对加装油气回收系统加以改造,整改合格率要达到100%。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吊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七)对成品油经营企业不具备《成品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或未参加、未通过年检的或年检不合格且经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

  四、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12日——7月20日):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全市成品油市场开展拉网式排查,真正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非法经营者登记造册,并在7月19日前上报市商贸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1日-8月5日):在全市开展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活动,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对不规范经营的加油站(点),责令限期整顿,非法经营的,要依法取缔。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将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整改总结阶段(8月6日-8月20日):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根据综合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整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与8月20日前书面上报市商贸局。

  五、职责分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及时沟通,扎实有效地开展好综合整治工作。

  1、市商贸局: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牵头联系及协调。重点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违规新建、迁建、改扩建等行为,《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对成品油经营资格年检情况进行梳理,将未参加年检、未通过年检的加油站(点)名单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报送市商务局按程序报省注销。

  2、市工商局:负责检查加油站(点)主体资格,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无照经营或证照不全问题;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经销劣质和油品、违规促销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对无证无照加油站(点)依法进行取缔。

  3、市安监局:负责加油站点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监督检查,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是否办理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达到安全生产标准。

  4、市质监局: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计量制度、加油机铅封、加油机强制检定等工作,依法查处计量作弊行为。

  5、市公安局:重点负责对违法生产、销售成品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立即立案查处;对在综合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阻扰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6、市消防大队:负责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行为依法处理。对消防警示牌、消防设备等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取缔。

  7、各乡镇(区):各乡镇(区)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加油站(点)的监督管理,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非法加油站点的摸排,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事关全市安全生产稳定大局。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和良好秩序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抓好成品油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的同时,要互相沟通,密切配合,联合执法,提高效率,坚决打好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攻坚战,确保我市成品油流通市场情况明显好转。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成品油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四)创新机制,长效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在开展综合整治、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完善各部门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我市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法制化、规范化。

  (五)从严执法,严厉打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各类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要依法依规对无证无照经营、买卖出租转借转让证照、违规私建站(点)、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对无证经营油品及劣质油来源要追根溯源,汇总上报。同时,要督促成品油批发企业建立索证登记制度,对违规向无证经营者供油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六)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快速、成效显着的乡镇和部门通报表扬,对因态度不坚决、行动不迅速、执行不到位,如期不能完成任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镇“三线三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春季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11

  一、工作目标

  以落实“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健康食品的需要为目标,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为手段,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为抓手,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以信息公布、核查处置联动为保障,有效防控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倒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巩固食品安全稳中向好的态势,促进食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安全性指标,及以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抽检,加大对“米袋子、菜篮子”等大宗消费食品,农村和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抽检力度。围绕“十大攻坚行动”,大力开展专项监督抽检。聚焦群众关切,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生物毒素等重点指标。

  (二)坚持广泛覆盖。点面结合、统筹兼顾,努力实现监督抽检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覆盖在产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覆盖食品大类、品种和细类,覆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

  (三)坚持专常互补。在计划性抽检的基础上,根据日常检查、既往抽检、节令热销、舆情热点、突发性食品安全问题等,及时有效组织开展专项抽检工作。实现计划性抽检与专项抽检有机结合,互为补充。

  (四)坚持检管结合。针对监管和执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常规抽检和专项监督抽检,提升食品安全抽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加强抽检与日常监管信息的沟通,解决不合格食品的安全隐患和风险;通过监督抽检结果公开,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五)坚持质量安全底线。对各类食品的抽检,要把对主要安全性指标的检验放在首位,同时,检验产品的主要功能性指标。

  三、工作任务

  (一)本级抽检任务

  根据省、市局文件要求20xx年我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涵盖27大类食品、66个食品品种、90个食品细类,共抽检3040批次。

  具体安排如下:

  1.抽检对象、品种和项目。主要为辖区内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在产食品企业、大型批发市场、大型餐饮企业以及市场占有率高的企业的抽检。同时加大乡镇(主要含乡镇、乡村、景点)抽检批次,乡镇抽检批次不少于总任务批次的40%。

  抽检品种和项目包括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蜂产品、餐饮食品等28大类(详见附件1)。食用农产品的抽检要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项目(详见附件2)。

  2.抽检时间和频次。20xx年3月-11月,6月底完成任务的50%。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食品在节前20天-30天开展抽检工作。

  在加大高风险食品抽检频次的同时,要增加对以往检出不合格产品企业的抽检频次,对于连续2次检出不合格产品的,加强对相关企业进行约谈。

  3.抽检区域、环节和场所。覆盖本行政区域街道、乡镇居委会和行政村。抽检的样品主要在生产、流通、餐饮环节购买。流通环节采样应涵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作坊等不同业态。餐饮环节采样重点为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

  (二)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

  20xx年,全县的食用农产品抽检总量1650批次,县局相关股室指导基层所组织开展本辖区内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

  1.抽检品种、项目。我县食用农产品抽检品种应尽量覆盖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指定的抽检品种和项目的抽检量不少于全年抽检量的50%,在覆盖所列检验项目的同时,可以根据实际掌握的农兽药使用情况以及日常监管情况增加针对性检验项目。其他食用农产品,结合本地区食用农产品种养殖情况以及市场销售和消费特点自行确定抽检品种和项目,且每个品种至少检测2个检验项目,应覆盖问题多发的重点项目。

  2.抽检时间和频次。县局根据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数量和季节特点等按比例确定抽样频次和数量,原则上覆盖每户入场销售者。

  3.抽检场所。乡镇(含乡镇、乡村、景点)抽检批次不少于总体任务的50%。在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菜市场抽检批次不少于总任务的40%。食用农产品现场抽检应由2名监管人员参与。

  四、组织实施

  (一)确定承检机构

  我县组织实施抽检任务和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使用省局遴选入库的承检机构,并通过询价,采取综合评价方式,确定承检任务,签订承检合同。

  (二)抽样检验

  抽样检验要全面落实“双随机”要求,随机确定抽检机构、随机确定被抽检对象。抽样人员和承检机构在抽样检验工作中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xx版)》执行。抽样过程严格履行监督抽检工作程序和法定手续。检验过程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实施,保证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准确可靠。

  (三)数据报送

  承检机构对抽检数据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报送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同时,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将检验工作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上报组织实施抽检工作的.相关科室。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之内报告省局,同时,报告市局相关科室。

  (四)核查处置

  收到不合格或问题食品检验报告后,县局相关股室,根据事权划分,转交给基层所或大队,执法人员应当及时送达食品生产经营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问题)食品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24小时内启动。通过“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及时报告核查处置工作进展。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移交。

  (五)信息公布

  我局全面落实一公开,大队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抽检信息每周向社会公布;公布内容包括产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产品信息。其中,产品合格信息主要包括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及所在省份、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批号等,并需注明该产品合格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不合格产品除以上信息外,还包括标称产品商标、被抽样单位名称与地址、不合格项目及结果和承检机构等。食用农产品产品合格信息公布包括被抽样单位名称(集中交易市场应包括开办者和销售者)、产品名称、进货来源、标称生产企业或产地、生产日期等,不合格产品除上述信息外,还包括不合格项目及结果、承检机构等。对不合格产品信息要进行风险解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抽检工作,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明确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抽检工作,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和人员的稳定性。要尽快组织力量根据本计划认真细化抽检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岗位责任,确保年度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

  (二)细化工作要求。结合抽检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密切部门协作,提高工作效率。要严格落实抽样送样、检验、不合格报告传递、异议复检、核查处置(填报)、信息公布等时限要求,保障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三)严格质量控制。明确参与抽检的食品监管部门、抽样单位、承检机构的质量保证职责,加大对承检机构的监督考核,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四)严格进度管理。统筹安排月度、季度、半年度抽检工作进度,稳步推进各项工作。20xx年12月3日前完成全年的计划任务,20xx年12月20日前将抽检工作总结和分析报告上报市局。

  六、工作纪律

  参与抽检的抽样单位、承检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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