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场打非治违行动方案

时间:2022-10-11 09:07:29 方案 我要投稿

文化市场打非治违行动方案范文(精选6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文化市场打非治违行动方案范文(精选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文化市场打非治违行动方案范文(精选6篇)

  文化市场打非治违行动方案1

  为深入推进我县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清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文化旅游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我县文化旅游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集中严厉打击文化旅游行业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经营违法行为导致的重特大文化旅游安全事故,切实维护广大游客和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解决当前文化旅游行业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各类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坚决维护安全生产法律尊严,维护政府部门监管权威,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权益,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督促文化旅游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文化旅游安全事故,确保全县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有序。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打非治违”工作,成立桐梓县文化旅游行业“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乡(镇)、街道科宣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场监管股,市监股、产业股、文保中心各安排一人负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资料准备、资料收集、对接联系,形成联动机制开展专项行动。

  四、工作范围及重点内容

  (一)工作范围

  在全县文化旅游行业领域开展“打非治违”行动,采取严厉、有效的措施,进行全面的专项整治。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级民宿客栈等为重点,重拳出击,坚决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有效治理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二)重点内容

  1.共性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专项问题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严厉查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未按规定安装相关技术监管软件或私自卸载、停止该软件运行、擅自超时经营等违规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查堵在互联网和移动媒体上宣扬传播邪教、迷信和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全力打击在互联网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和教唆犯罪的违法行为;全面检查未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消防设施瘫痪失效的;生产经营场所违规住人,存在重大火灾风险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以及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行为。

  (2)歌舞娱乐(KTV)场所。严厉查处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招用未成年人、超时经营、违禁曲目等行为,并联合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依法对无证经营娱乐场所进行取缔;严厉查处未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消防设施瘫痪失效的;生产经营场所违规住人,存在重大火灾风险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全面清查KTV等休闲娱乐场所传播网络音乐黑名单产品、侵权盗版等问题,以及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行为,全面净化娱乐市场,促其健康发展。

  (3)旅行社。重点查处旅行社挂靠承包变相转让旅行社经营权、超范围、无证照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不合理低价游”、低价揽客、强迫购物、擅自增加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不足时、不足额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行为。

  (4)A级旅游景区。重点检查景区内高风险旅游项目未依法取得经营许可、挂靠承包的,是否办理相关手续和编制安全评估报告,是否公布了旅游投诉电话并建立旅游投诉处理台账,是否依法公告景区最大承载量接待游客,是否存在擅自提高门票价格、价外加价、另行增加收费项目,不执行国家规定优惠政策,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行为。严厉查处旅游景区内玻璃栈道(桥、滑道、观景台)、客运索道、悬崖秋千、溜索等项目,以及观光电梯、观光车、游船等特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运行的。景区内餐饮、购物等场所使用燃气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行为。

  (5)星级饭店、等级民宿客栈。重点查处特种岗位无证上岗,业务不熟练、脱岗空岗的;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应急管理制度不落实,应急预案修订、演练不及时,自救装备配备不足的;食品采购、加工、储藏等不符合《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的;星级饭店经营者安全设施设备没有定期检验的以及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行为。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动员、自查自检阶段(3月至4月)。各涉文涉旅经营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做出安排部署;经营单位要按照相关标准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阶段(5月至9月)。县文化旅游局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即:凡是发现非法违法生产企业一律停产整顿、一律关闭取缔、一律上限处罚和一律严厉追责。同时,加强源头治理,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各类隐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升阶段(10月)。重点督查违法违规严重的企业和单位,对文化旅游经营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巩固成果。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及原因,找准弱项、补齐短板,总结经验做法,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打非治违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彻底整改事故隐患。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要全面、细致的开展隐患排查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等,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三)严肃纪律,严格问责。对不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的企业和单位,县文化旅游局将在责权范围内严肃处理,通报批评,向上级旅游部门建议降低或撤销相应等级。对拒不开展工作、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且拒不整改的,将移交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严肃处理。请涉及股室将每月开展工作情况报市场监管股娄霞处汇总;邮箱:2603623705@qq.com。

  文化市场打非治违行动方案2

  为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于2022年3-10月在全市范围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确保辖区文体广旅行业“打非治违”顺利进行,特制定此方案。

  总体要求

  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文体广旅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风险防范意识,牢牢守住文体广电旅行业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市场秩序底线,全面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查找文体广旅行业安全隐患和短板漏洞,持续推进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将相关工作落实、落细、落小,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顺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组织保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场科,办公室主任由胡坤同志兼任,吴雪同志任局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联络员。

  三、时间步骤

  2022年3月至10月。

  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3-4月)。各科室结合工作实际,于3月底前组织、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边排查、边打击、边整治。

  (二)全面检查、集中打击阶段(5-9月)。围绕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对各类非法违法的生产经营行为和线索报安顺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严惩一批典型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全面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建章立制从严加强安全管理。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升阶段(10月)。深入开展“回头看”,深入总结分析行业内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找准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弱项,采取强有力措施补短板,健全长效机制,提升行业安全水平。

  以上三个阶段自查、督查、整改、打击、建章立制压茬推进,不绝对分割。

  四、重点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

  着重抓好A级旅游景区、文保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市场和游艺娱乐场所、旅行社(含旅游车队)和从业人员、星级酒店、体育场馆和设施设备、文化体育广电旅游环境安全等方面安全整治和落实常态化疫情精准防控措施工作。

  (二)整治内容

  结合文化体育广电旅游领域特点,在整体推进、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以下专项整治:

  1.综合整治重点

  (1)思想认识偏差问题。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安全红线意识不强,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差距等问题。

  (2)安全责任缺位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不到位;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安全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行业管业务管经营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等问题。

  (3)隐患排查治理不扎实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未闭环管理,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

  (4)三个“不到位”问题。安全预案管理不到位,预案针对性或可操作性不强;应急演练不到位,未建立和落实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的机制;安全生产培训不到位,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素质低。

  (5)监管执法不力问题。因同城一支执法队伍改革,我局执法职能已全部上划至安顺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现已无执法主体。各科室在开“打非治违”工作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函告相关部门,如涉及文化、体育、旅游类执法,请安顺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查处,防止只检查不执法,只执法不处罚的现象。

  2.行业整治重点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市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单位和公共服务场地整治重点:防火灾、防爆炸、防踩踏等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经营场所证照不齐全,安全应急预案管理不到位、应急演练不到位、安全生产培训不到位,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被锁闭、封堵、占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损坏或标识错误,电线线路老化、私拉乱接电线、明火煮饭取暖、违规使用燃气等问题。

  (2)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整治重点:火灾隐患排查和治理存在安全漏洞,消防设施设备及应急救援装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不到位、不及时,消防应急预案、员工消防演练、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3)广播电视整治重点:净化广播电视传播环境,开展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治理行动。做好重要保障期,尤其是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安全播出工作,确保全年安全播出“零事故”。

  (4)A级景区整治重点:A级旅游景区内玻璃栈道(桥、滑道、观景台)、悬崖秋千、网红桥、溜索等项目未依法取得经营许可、挂靠承包,未达到安全使用标准,不符合安全要求运行的。未达到《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安全标准,未认真执行相关安全法规,未建立完善安全保卫制度,消防、防盗、救护、交通、机电等旅游基础设施设备配备不齐全或存在故障,危险地段无明显警示标识标牌、防护设施不全,未建立紧急救援机制、未编制突发事件处理预案。景区内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不符合安运行要求的,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未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演练、未建立设备档案、设备超检验有效期使用、未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或者定期自行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记录、无运行和检修记录,未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大型游乐设施未设置显著的警示标志,进出口未设显著的乘客须知,配备的安全带、安全压杆等安全保护装置失效,座舱舱门锁紧装置失效。景区观光车(接驳车)未定期进行维护检修,照明、行车、驻车制动等系统失效,驾驶人存在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饮酒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贯彻和执行“限流、预约、错峰”六字方针不坚决不彻底;工作制度力度不够、认识不足;景区内游乐设施管理不规范,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安全防护设施设置等不符合要求,制定和落实景区最大承载量不到位,森林防火及恶劣天气风险管控不到位等问题。

  (5)旅行社(含旅游车队)整治重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旅行社安全主体责任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租用无资质旅游车辆、签订不正规租车合同,未依法依规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和游客意外险,旅游行程安排不合理造成安全隐患,导游员未切实履行旅游安全告知警示义务,未制定涉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理体系不健全,旅游安全应急科学处置能力低下等问题。旅行社是否存在选择不合格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景区、住宿设施、购物场所、餐饮企业、旅游车辆等违法行为所带来的安全隐患问题。是否存在组织“不合理低价游”、不签订规范旅游合同、不履行合同约定和从业人员擅自更改行程、擅自增加购物或另行付费项目、强迫或变相强迫、诱骗游客消费等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所带来的安全隐患问题。旅行社在疫情期间是否开展禁止的跨省、跨境组团等业务,是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6)星级酒店整治重点:星级酒店未达到《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安全标准,未取得消防许可不能运行,未严格执行安全管理防控制度、安全监控设备存在故障及安全管理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场所公共卫生以及员工是否存在无健康证上岗;房屋建筑情况、经营单位相关证照、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使用情况;食品安全把控不严格,设施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安全通道不畅通等问题。

  (7)乡村旅游村寨整治重点:未达到《贵州省乡村旅游村寨建设与服务标准》安全标准的,未组织开展村民防火、防盗、公共安全方面安全宣传教育,未编制自然灾害、社会事件、医疗及消防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村寨和各服务区域未配备灭火器、消防栓或其他消防设备,未设置消防通道或紧急疏散路线,村寨内未配备应急照明设施;木质结构建筑连片乡村旅游村寨存在消防设施不足、电改、水改、厨改不到位的。

  (8)乡村旅游客栈(民宿)未达到《贵州省乡村旅游客栈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安全标准,经营用房结构不合理、未配备安全监控及防盗设施,未明确乡村旅游客栈(民宿)消防、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且未组织安全培训,易燃、易爆等物品的储存和管理违反相关安全规定,未投保火灾财产险、旅客意外险的。

  (9)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行动,全面夯实旅游安全管理基础,确保全市旅游市场安全有序。

  五、保障措施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健全定期研判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制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坚决扛起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强化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落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建立和完善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把安全生产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

  (二)深化行业领域风险防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日常和重点地段、重点时段、重点活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强化三张清单、安全生产工作台账制定及落实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任务明确到位,把责任落实到人,持续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形成长效机制,做到定期排查、定期研判,及时解决工作中实际存在的问题。

  (三)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防化并举、预防为先,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最大程度消除各种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健全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综合演练、专项演练和现场处置演练。及时有效掌控安全实时动态,确保遇有突发情况及时有效处置,避免事态扩大升级。

  (四)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组织专业人员开展明察暗访,针对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和经营主体进行整改,加大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重点环节的整治力度,为游客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不断提升我区文化体育广电旅游服务质量。

  (五)加强对游客预警提示和信息发布。旅游科负责实时动态发布全区各主要景区的天气状况、自然灾害、游客容量、环境污染、治安管理、交通管控、医疗服务等预警信息。 认真贯彻落实“限流、预约、错峰”管控方针,坚决执行“两个决不允许”制度,配合其他主要职能部门做好节假日、旅游旺季、极端天气等特殊时段的安全应对。强化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和严格执行重大事件、重大舆情、重大事故报告制度,落实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

  (六)建立包保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负总责统筹调度做好全区文体广旅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其他班子成员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成立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市场整治工作包保责任制专班,专班由局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组成,对辖区文体广电旅行业实行包保责任制,定期到包保行业实地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全面了解包保行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针对存在问题,要深入查摆原因,以问题为导向,找出问题根源,督促抓好整改。熊志鼎负责体育场馆、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李俊负责文物保护单位;胡坤负责互联网经营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张影负责星级酒店、A级景区景点、旅行社(含旅游车队)。

  (七)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各科室要充分利用广播、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引导,全面提升群众知晓率,正确引导群众参与、配合。要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等通道,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确保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真办事,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各业务科室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在开展工作时必须做到真査真改,建立台账,及时监督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形成闭环管理。严禁搞形式走过场。每周五下午15:00前,要至少要报送1期开展“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工作小结至吴雪处,如发现需要打击的违法违规行为,请一并报送,汇总后将对接相关单位查处。

  文化市场打非治违行动方案3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川安委〔2022〕8号)、《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打非治违”执法检查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文旅厅发〔2022〕101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打非治违”执法检查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安办函〔2022〕34号)、《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市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打非治违”执法检查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遂文广旅函〔2022〕31号)相关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打非治违”执法检查专项工作,推动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结合我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打非治违”执法检查专项工作,彻底治理和解决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杜绝文化和旅游市场特大和重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达到全面整治重大隐患,全面消除一般隐患,企业遵法、守法、敬法意识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明显加强,行业安全水平大幅提升的目标。

  二、检查时间

  执法检查时间从2022年5月20日开始至2022年12月31日结束。

  三、检查范围

  重点围绕全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营业性演出活动、艺术品经营单位、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星级农家乐等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各部门要认真分析研判,将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基础薄弱、安全文化意识较差、危险性较大的企业,全部纳入本次执法检查的范围。原则上每月执法检查企业分别不少于3家。

  四、检查重点

  (一)文化市场

  检查重点: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情况;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检测记录情况;经营场所私搭乱建、超员经营情况;人员疏散通道、疏散标志设置情况;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等。

  (二)旅游市场

  检查重点: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星级农家乐是否按规定制定和发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制度,是否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并做好记录,是否建立设备设施运行、检修、维护、保养管理制度;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是否按规定为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否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是否在有效期内,选择的供应商是否合法、合格并签订协议,旅游包车是否合法合规等。

  五、检查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要与正在开展的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大检查等各类专项工作有机结合,同步部署,同步开展。执法检查要采用“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三带三查”(即“带着专家查、带着执法查、带着媒体查”“查深、查细、查实”)和联合检查(与应急管理、住建、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模式开展。

  (一)严格规范执法检查全流程程序

  一是认真制作检查方案。执法检查必须提前研判被检查企业主要安全风险,找准薄弱环节,明确检查重点,制定检查方案,确保每次检查真正抓住重点和关键环节。二是严格执法检查。检查前,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能力测评;检查时,企业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负责人务必在现场全程参与;检查完毕,及时进行现场反馈,提升企业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和管理能力。三是严格问题隐患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抓好整改,并加强跟踪检查,按规定程序进行复核和验收,确保整改销号。四是严格处理处罚。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要进行书面记录并依法依规下达执法文书,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现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没有行政处罚权限的,要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相关主管部门,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规范执法办案全流程行为

  一是规范证据收集和保存。执法完毕后必须出具书面的执法文书,对发现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收集或者固定有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证据。二是规范行政处罚程序。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依法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适用简易程序处罚;适用普通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应当依法履行立案、调查、呈报、告知、决定、送达等程序。依法告知执法原由、执法依据以及陈述、申辩、听证、复议、诉讼等权利义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成立“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相关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单位、各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紧密结合实际,迅速制定方案,切实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专项行动的领导力度,要按照统一部署,明确职责、加强协调、主动作为、互相借力、确保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开展。

  (二)统筹协调部署,务求工作实效。统筹部署,密切协调,着重做好“三个结合”:一是把“打非治违”活动与安全生产“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防安全大检查等各类专项工作有机结合,突出行业的特点,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同时对隐患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督促解决;二是与“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安全生产能力和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相结合,研究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和落实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是与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工作实效。

  (三)广泛宣传发动,加强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开展文化经营场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成果。要广泛发动群众,增强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要注重总结宣传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事故隐患。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文化市场打非治违行动方案4

  为认真贯彻桃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xx年全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的精神,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全面压实安全生产“四大责任”(干部领导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政属地责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文旅广体领域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县安委《桃江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以及市文旅广体局《全市文旅广体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在文旅广体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解决当前文旅广体领域内安全生产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坚决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和法律尊严,维护政府监管权威,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和“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及“谁主管谁负责”的总要求,以“管合法必须管非法”的总原则,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正在开展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确保实现全县文旅广体领域安全生产“三降一不”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县文旅广体局成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彭建顾问、局长董佳任组长;龚弘力、刘国海、曾向宏、刘军任副组长;局法规安全股、旅游股、群文股、体育股、广电股、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曾知方兼任,彭鉴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三年行动”方案制定、协调调度、检查督查和资料收集等工作。

  三、行动范围

  按照“全覆盖”的总体要求,检查范围包括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演出(艺)场所、印刷企业、新闻出版发行单位、游泳馆、健身场所、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单位、旅行社、旅游景区等经营单位;本系统公众开放场所和办公场所(体育馆、电影院、图书馆、影剧院、放映演出场所、文物管理场所等)。

  四、重点任务

  在文旅广体领域内,以旅游市场和人员密集场所,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违法违规、违规违章行为,重点检查问题清单如下: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储存、运输、使用、中介的;

  2.被暂扣证照或被责令停业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经营的;

  3.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4.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5.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

  6.未通过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7.未按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实企业生产主体责任的。

  8.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加强对校园周边区域的上网服务场所的监管和整治力度;重点打击不符合开办条件的、无证经营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未落实实名登记、技术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整改不到位的上网服务场所。

  9.歌舞、游艺娱乐场所:加强歌舞游艺场所:加强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的监管和整治力度;重点打击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非法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播放禁止类曲目、侵权盗版的;利用电子游戏设备非法赌博的;经营含有退币、退钢珠、退奖券等禁止类游戏游艺设备的;场所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歌舞、游艺娱乐场所。

  10.营业性演出市场:重点打击未取得许可(资质),非法从事演出经营业务的;未经许可擅自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的;举报演出活动,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含有低俗、色情、淫秽等不健康内容的演出活动。

  11.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非法从事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停业整顿期间、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旅游业务的;、

  12.旅行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措施不落实的。

  13.旅行社未按要求选择具有合法资质和相应安全保障能力的旅游辅助服务者的;旅行社租用未取得旅游包车资质的旅游车辆、未审核旅游包车运营资质和驾驶员资格及车辆安全状况的、未落实旅游包车游客及行包安全管理办法的;、

  14.旅行社安排未取得执业许可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的;未取得相关执业许可人员非法提供旅游服务的;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的;导游擅自变更行程或诱骗、强迫消费的;

  15.旅行社瞒报谎报迟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改的;

  16.旅行社未按规定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未对游客尽到安全提示、安全防范、紧急救助等安全保障义务的;

  17.旅行社未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

  18.按照旅游业国家标准评定的星级宾馆、等级景区、星级乡村旅游区(点)等旅游经营者未达到相关标准中的旅游安全要求的;

  19.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旅游经营行为;

  20.违法安装和使用卫星广播电视接收设施的;

  21.违规增设频道频率的;

  22.为非法开办的节目以及非法来源的广播电视节目信号提供传送服务的;

  23.播放虚假违法广告的;

  24.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

  25.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取得许可证后,不符合相关规定,仍经营该体育项目的。

  五、实施方式

  此次专项行动从20xx年3月至2023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市场由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具体负责,各二级单位、股室积极配合,全系统人员积极参与。

  (一)动员部署(20xx年3月)

  各二级单位和企业要按照局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和要求,从3月1日起,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主流媒体广泛宣传,组织召开动员会议,迅速部署安排。

  (二)自查自检与专项行动阶段(20xx年4月至12月)

  各二级单位和企业要按照局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和要求,根骨此次“打非治违”问题清单,对本单位所辖管理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检,形成问题清单和工作重点。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专项执法、集中执法、联合执法等方式,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要落实对重点问题和非法违法行为公开通报、媒体曝光,推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不断深入。有关检查综合情况应及时报告局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

  结合各二级单位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回头看,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联合执法。本次专项行动明确专门机构,组建专门队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保障制度。要建立“打非治违”联合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打击非法违法合力。

  (二)坚持铁腕执法,突出工作实效。要抓住关键环节,明确打击重点,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较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重拳出击,铁腕执法,依法严惩,通过严厉查处一批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和威慑力。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各二级单位要依法从严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检出打击。对玩忽职守,导致恶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务求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三年行动”期间,各二级单位要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网络邮箱、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鼓励人民群众举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举报属实的及时兑现奖励,并注意保护举报人相关权益。

  请局属各二级单位将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三年行动”情况(包括方案、照片、记录、总结等),书面上报局“打非治违”办公室。

  文化市场打非治违行动方案5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根据《平顶山市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决定开展全市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对文化旅游行业领域集中整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确保全市文化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内容

  在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经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依法精准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确保打得准、打得狠、打出成效。

  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行为共性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超时营业等生产经营活动的;

  2.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安全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

  3.被暂扣证照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复查合格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4.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5.疫情期间未通过复工复产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6.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7.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

  8.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的;

  9.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10.未按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

  三、阶段划分

  从2022年4月至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4月-5月)。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谁审批、谁负责”等原则,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做好辖区内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积极开展疫情期间场所暂停营业情况执法检查,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时段进行不定时检查。同时,加强节假日期间执法检查,尤其是在旅游高峰期,要及时对旅行社租用车辆是否合规等情况依法进行检查。重点排查无证经营和长期停业未注销的企业,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旅行社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应尽快督促其注销。重点督促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健全场所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6月-10月)。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明确工作重点,按照职能,积极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扎实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工作。每月2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1月-12月)。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各县(市、区)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12月8日前报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文化市场打非治违行动方案6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文化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走深走实,经研究,自即日起至2022年1月底,结合工作实际,在本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通过集中开展“百日行动”,彻查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堵塞监管漏洞,强化源头治理,促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深下去、严起来、抓到位,着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一般事故,确保全县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范围及内容

  (一)共性问题

  1.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经营、使用活动;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重大风险点管控不到位,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

  4.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未按“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

  (二)专项问题

  范围:在全县文化旅游行业领域开展“打非治违”百日行动,采取严厉、有效的措施,进行全面的专项整治。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网络文化经营单位、歌舞娱乐场所、旅行社、导游、A级旅游景区等为重点,重拳出击,坚决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有效治理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网络文化经营单位。严厉查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未按规定安装“文网卫士”技术监管软件或私自卸载、停止该软件运行、擅自超时经营等违规经营行为;重点检查网络视听、网络直播、网络动漫和网络游戏经营单位,依法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查堵在互联网和移动媒体上宣扬传播邪教、迷信和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全力打击在互联网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和教唆犯罪的违法行为。

  2.歌舞娱乐场所。严厉查处娱乐场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违禁曲目等行为,并协调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无证经营娱乐场所进行取缔。全面清查KTV、迷你歌咏亭等休闲娱乐场所传播网络音乐黑名单产品、侵权盗版等问题,净化娱乐市场,促其健康发展。

  3.出版物市场。加强联合治理,认真落实“扫黄打非”工作任务,坚决清查书店、报刊亭、中小学校周边零售门店、车站、游商地以及印刷复印点等制售非法出版物行为,重点查处含有凶杀暴力、淫秽色情、封建迷信等不健康内容的少儿出版物以及侵权盗版中小学教辅读物。

  4.旅行社。重点查处旅行社挂靠承包变相转让旅行社经营权、超范围、无证照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组织“不合理低价游”,低价揽客、强迫购物、擅自增加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不足时、不足额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等违法违规行为。

  5.导游队伍。重点查处带团导游无导游证和导游身份标识,未受旅行社安排私自接团,未经游客同意擅自变更行程,行程安排与行程单不符,向旅游者索取小费。

  6.A级旅游景区。重点检查景区内高风险旅游项目未依法取得经营许可,是否公布了旅游投诉电话并建立旅游投诉处理台账,是否依法公告景区最大承载量接待游客,是否存在擅自提高门票价格、价外加价、另行增加收费项目,不执行国家规定优惠政策,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行为。

  三、工作部署

  此次我局开展文化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成立组织机构,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11月5-12月5日)

  结合工作实际,县文广新旅局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详见附件),明确专项整治重点,制定全县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具体实施方案。认真部署组织动员,检查督促县各文化旅游市场业主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治理纠正不合法合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提出限期整治到位,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二)集中整治阶段(12月6日一1月5日)

  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结合“打非治违”与扫黑除恶工作,集中对专项重点和“四个一律”的要求进行非法违法和打击整治,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执法。对于非法经营文化旅游市场的行业严厉打击,坚决关闭取缔;对证照过期的文化旅游市场行业要责令停业整顿,逾期不能整改达标取证的,予以关闭;严厉查处文化旅游市场行业存在发现安全生产问题,并在本地媒体予以曝光。

  (三)巩固提高阶段(1月6日-1月31日)

  在完成执法治理阶段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效果,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对各文化旅游市场行业“百日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查找漏洞;并对查处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情况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细化工作职责。全县各文化旅游市场业主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的工作安排和部署,结合本行业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具体方案,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打非治违”这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各行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如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县文广新旅局,如有逾期不报、报的情况,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宣传警示。为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针对元旦、春节假日期间游客量增加、出行人员增多等特点,采取印发宣传资料、讲座等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各文化旅游市场行业要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引导职工和游客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利用微信公众号、游客服务区LED字幕提示等方式及时广泛发布旅游安全提示,做好极恶劣天气的预警防范工作,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

  (三)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切实做到统筹兼顾。结合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和12318、12301举报投诉电话的作用,稳妥处理有关游客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纳入本县文化旅游市场安全重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构建我县文化旅游市场安全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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