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安全排查整改方案

时间:2022-10-14 08:55:44 方案 我要投稿

校舍安全排查整改方案(精选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校舍安全排查整改方案(精选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校舍安全排查整改方案(精选5篇)

  校舍安全排查整改方案1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为贯彻国家、自治区有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及时消除辖区各种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对国家、对人民、对下一代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对学生安全、健康成长高度负责的精神,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责任感,把学校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提高学校校长及其他领导、班主任以及广大师生员工对中小学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做好学校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

  二、建全机构,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要进一步明确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校长责任制、主任责任制、安全检查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充分发动学校少先队、班干部等作用,协助学校作好安全工作。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一律要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切实将责任落实到教育教学、后勤设施管理等各个方面。学校与班主任,班主任与家长,要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实行责任追究制。具体如下: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学校安全责任领导小组。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统筹与协调,保证学校安全工作的顺利、正常进行。

  (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各个成员要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具体为:检查学校住宿楼、教学楼及其它建筑(构筑)物的安全;学生饮食卫生安全;门卫负责检查进出学校人员,防止非本校人员无正当理由进入,调查了解学校周边是否有安全隐患,保证楼道照明设施正常运转,如有隐患要及时报告;建立分级分工管理制度。

  一是层层落实责任并签订责任书。

  二是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每周利用家长接送孩子之机,向家长了解途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较严重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争取家长和地方群众的支持。

  三是各班必须建立一个督查小组,班主任任组长,及时了解本周学生在校内外的一切安全情况,并向校长汇报。

  四是学校后勤处要及时检查电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是炊事员要随时检查厨房的火、电等是否存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排除。

  六是值周教师要尽职尽责,做好值日工作,同时做好日志记录。七是强化家长对子女人身保险意识,尽量全部参保。

  (三)建立反馈和预警机制。各成员、值周老师发现问题后要及时报告学校处理,学校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建立防范安全事故的长效预警机制,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预案,各项制度预案要宣传到位,并上墙公布。严格落实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排查制度,凡涉及学校安全管理的方方面面都要认真进行检查,真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校长和副校长要全面掌握学校的安全工作情况。发现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能自行解决的立即解决;学校自行解决不了的立即上报县(市、区)教育局尽快解决;在尚未解决之前,应先采取力所能及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对涉及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要进行认真地清理检查。凡没有建章立制的部门,要责成其迅速制定;凡规章制度不健全的,要尽快补充完善;凡对规章制度执行不力的,校长和副校长要找有关责任人谈话落实。

  三、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机制

  学校建立排查小组,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了解学校中的不稳定因素及矛盾纠纷的排查,并及时调解化解学校各类矛盾,将发现的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

  (一)排查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学校的线路是否老化。教室、学生宿舍等门窗是否及时开关,课桌椅、床架是否牢固。

  (二)排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学校食堂用电是否规范,开关是否损坏;学校班级用水是否卫生;食堂的门窗、防蝇纱窗是否及时关闭。

  (三)排查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材是否好用;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四)排查学生路途安全隐患。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学校班级是否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

  (五)做好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在排查安全隐患和整改工作中,要认真做好记录,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在排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填写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以便得到及时处理。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和相关领导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四、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领导

  必须做到“逢会必讲安全,逢活动必强调安全,进校必看安全,”做到排查与督查相结合。班主任要加强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一对学生强调在校应注意哪些方面的安全,每周五强调在回家途中和在家中应注意什么。班主任、任课教师要利用班队活动课每周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教育,让学生学会提醒自己和他人时时处处注意安全,学会保护自己和同学的人身安全。要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自防自救整体素质。要坚持安全教育与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原则,重视学校安全文化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教育资料及课本中的安全知识,利用学校的各种宣传场所和设备,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安全意识。要从当前全国发生的学生楼道拥挤伤亡、饮水食物中毒、交通事故、游泳玩耍溺水、被暴雨洪水冲走、服毒自杀等安全事故中吸取教训,认真研究、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五、安全隐患的处理与上报在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每月组织一次事故隐患集中处理和上报。

  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事故隐患整改完成。要密切与学校联系沟通,发现险情及时控制和排险。安全隐患的处理由校长全面负责,领导组织并进行整改,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在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师生安全的,应立即从危险区域内撤离,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对暂时停止使用的相关装置、设施、设备,应当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校舍安全排查整改方案2

  为保障在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有序进行,根据县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新学期开学后的校园安全、和谐,定于每月15至20日进行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以便在全体教职工中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将检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做如下规定。

  一、指导思想: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努力做到有隐患未发现不放过,发现隐患未排除不放过,发生安全事故不追究责任不放过,切实保障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成立安全检查小组,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1、学校安全检查小组:组长:刘国文副组长:程治军解勇余元才成员:钱建刘永华何晓东陶义刚各班班主任2、各部门工作职责:总务处:主要负责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统计汇总。将各部门上报的安全隐患信息至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汇总反馈安全检查小组,并由安全检查小组指定相关人员限时处理。德育处:负责校园内及周边公共设施的安全检查。教务处:以教研组长为主要负责人,切实落实,细致、深入地排查本组负责区域的安全隐患。由安全副校长负责排查上报。

  三、校园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本次校园隐患大排查的主要范围:

  消防、食品卫生、教学及生活设施损毁情况及其他不安定因素等。

  1、消防检查:

  ①彻底检查校园消防器材,保证其有效使用;

  ②对学校供水设备、用电线路等进行大检查,防止电线裸露;

  ③校园内严禁私接电线、灯头、插座;正确使用学校统一供给的电源插座及电器。

  2、食品卫生检查:

  ①对食堂各类食品严格检查,保证食品卫生;

  ②对食堂进货渠道进行清查,保质保量。

  3、设施安全检查:检查教学楼、综合楼、寝室、围墙、厕所等校园公共设施损毁情况。

  4、防盗设施检查:

  ①检查综合楼、教学楼、寝室门窗、铁门是否完好,是否上锁;

  ②学校办公楼、教学楼、综合楼防盗设施是否到位;校园视频监控是否正常运行。

  ③值班人员及值班记录是否正常;门卫保安的夜间值班情况等。

  5、周边环境检查:

  ①学校周边是否有安全隐患;

  ②学校围墙有无损毁;

  ③学校周边的交通、休闲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

  ④门卫登记制度的规范运作;

  ⑤有无外校人员扰乱校园秩序现象发生。

  四、检查方式采用联合检查、自查、系统排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坚持“谁负责谁检查谁签字”基本原则。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填写相关表格上报总务处。当日将检查结果逐层签名汇报至总务处,并对存在的问题请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五、后续工作

  1、信息反馈:及时信息汇总反馈至总务处和学校安检组,总务处建立安全排查台帐,便于检查小组复查验收。

  2、有效整改:对于检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检查小组及时给予指出,指导督促其整改。相关责任人要在短期内,有效地进行整改和修善,保证隐患顺利排除。

  3、典型推广:对安全工作做得突出的部门,应及时宣传推广,以典型引领全学校安全工作的开展。六、长效管理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效管理,学校安全工作要在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要充分发挥学校安检小组的作用,学校安检小组按照各司其责的原则,平时以每月一次安全排查上报为基数,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为构建平安和谐的文明校园打下坚实的基础。

  校舍安全排查整改方案3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各种隐患给学校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成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目标积极组织开展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措施手段;通过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将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检查内容

  (一)校舍

  (二)用电

  (三)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情况;

  (四)学校食堂卫生情况;

  (五)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情况;

  (六)图书室、实验室、网络安全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七)校园周边治安工作情况等。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学校自查和上级检查相结合,以自查为主,按照国家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进行全面自查,全面排查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避免出现管理真空现象,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导致的安全事故,依法追究其管理责任。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定计划方案

  1、学校制定方案,组织好学校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做好宣传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将上级关于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传达到师生中去,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排查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同时还要加强安全培训,使师生掌握更多的安全知识和方法,提高防危避险的能力。

  (二)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

  1、依据制定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组织人员对本校的安全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制定好防范措施,专人负责,并及时上报中心小学,确保不发生事故。要做好工作档案,对发现的隐患要建档,进行台帐式管理。

  2、迎接上级来校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专门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盯到底,直至整改完成。

  (三)整改各类隐患学校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完善,使隐患排查整改过程形成制度并搞好落实,建立正常的安全管理秩序。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排查整治阶段是中心环节,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活动的动员、指导、督办工作,听取各分管人员的活动进展情况。定期研究校园安全工作,结合社会形势、地理特点、气候特征等,对可能出现的学校安全事件作出分析判断,制定工作预案,有针对性地解决相关问题。

  (二)周密部署,科学安排,学校将精心谋划,科学安排,完成各阶段的规定动作,整改到位,验收到位。

  (三)严格整治,保证质量。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治是隐患排查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定要抓实抓好,确保质量。行动结束后,学校将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校舍安全排查整改方案4

  为保证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校舍抗震设防和综合防灾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X〕34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XX〕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立足全市中小学校建设布局总体规划,全面改善安全现状,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舍建筑质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推动建立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保障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要求,对全市中小学校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改造或重建,使其达到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各种各类自然灾害的防灾避险要求。

  (二)主要任务。从XX年开始,用3年时间,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基本消除现有d级危房,改造、加固b级和c级危房,迁移处于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彻底消除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XX年及以后新建、改扩建的中小学校舍,要严格按照《防震减灾法》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设,确保校舍安全。同时建立全市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实时监控校舍安全状况,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安全管理提供服务。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中小学校舍情况。各县(市)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组织教育、建设、房产、国土资源、水利、地震等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校舍(不含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普查,摸清危房底数,查实校舍所处地域灾害隐患程度,掌握总体情况,并形成对每一座建筑的鉴定报告,建立校舍安全档案。要于XX年8月15日之前不漏一校、不漏一栋地完成所有中小学校舍的排查,并形成排查报告上报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XX年2月15日前完成所有鉴定工作(XX年5月以后已经排查并形成鉴定报告的校舍不再重新进行鉴定)。为保证排查工作的高效运行,排查阶段各县(市)区政府要在排查阶段组织相关部门专职人员集中办公,各级财政要做好排查、鉴定、办公等专项经费的保障工作。

  (二)制定中小学校舍改造规划。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各县(市)区于XX年8月15日前制定出本地区XX年中小学校舍建设改造规划;XX年12月1日前制定出本地区XX年、和XX年中小学校舍建设改造规划。要根据校舍安全鉴定报告,按照国家确定的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详细制定每个项目的实施方案,一并上报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

  XX年12月15日前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在各县(市)区中小学校舍建设改造规划的基础上,结合我市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危房改造和正在实施的农村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建设等专项工程,制订出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并上报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待批准后实施。

  (三)分步、分类实施中小学校舍改造。各县(市)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根据经过批准的实施方案和分年度规划,区别情况,有计划、分步骤组织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对通过加固可以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按照抗震设防标准进行改造加固;对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校舍,按照高于当地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建;对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校舍进行评估后实行避险移地新建;对废弃无改造价值的校舍不再改造,但必须确保拆除,不再使用。对已经完成鉴定且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应尽快予以改造,本着鉴定一所,、改造一所的原则,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在XX年底之前要完成3年总工作量,检查验收面要达到100%。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丹东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任副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副局长刘彬担任。工作人员从教育局抽调,各相关单位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协助开展工作。根据省方案要求,各县(市)区也要成立本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由县(市、区)长担任组长,负总责,组织工程的具体实施。教育、建设、房产、国土资源、水利、地震、气象等部门要抽调专职人员负责本部门职责分工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做到明确责任,科学分工,建立相应的制度。要确定专职工作人员,设立办公电话,保证工作经费,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统一组织工程实施。

  (二)明确责任。市政府统一领导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工作,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勘察鉴定和设计、施工、监理力量,加强组织调度,规范工程实施,严格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校舍安全工程的具体实施,对本地的校舍安全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要在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统一组织对校舍的逐栋排查和检测鉴定,审核每栋校舍的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具体组织工程实施,落实施工管理和监管责任,按进度、标准组织验收,建立健全所有中小学校、所有校舍的安全档案。

  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教育部门:会同建设、房产等相关部门对本地区现有的中小学校舍危房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核实,建立详细的校舍安全工作档案;会同财政、发展改革、建设等部门根据校舍安全排查情况制定校舍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编制本地区校舍建设改造3年规划并组织实施;与财政部门协调,对校舍建设改造资金落实、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进度,积极提供相关信息,配合制发有关文件。

  发展改革部门:把校舍安全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落实专项投资;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监管,对建设项目履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指导编制工程规划;制定完善相关政策,为校舍安全建设提供政策支持。

  财政部门:把校舍安全工程列入当地年度财政预算,并向同级人大报告执行情况;保证校舍安全工程所需鉴定、检测、加固、改造、新建、迁移等专项资金,负责筹措本级配套资金;加强工程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协同有关部门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与措施,保障中小学校舍日常维修的.需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涉及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予征收。

  建设部门:对校舍排查鉴定、加固改造以及新建工程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严格按照有关建筑抗震设防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督促工程各方责任主体抓好工作落实。

  房产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屋鉴定机构,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对中小学危房进行鉴定并出具危房鉴定报告。

  国土部门: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域范围,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提供地质构造等方面的信息,负责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地质灾害情况的指导和鉴定。

  水利部门:划定洪涝灾害易发区域范围,提供水文资料,负责对中小学校舍进行洪涝灾害情况的指导和鉴定。

  地震部门:划定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范围,负责对中小学校舍的抗震加固和新建工程提出设防要求,并对校舍地震灾害鉴定工作给予指导。

  公安(消防)部门:指导中小学校舍预防火灾工作,负责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建筑消防设施配套建设情况的鉴定。

  气象部门:划定气象灾害易发区域,提供气象资料,对中小学校舍进行气象灾害危害情况的指导和鉴定。

  监察、审计、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履行各自职能,建立健全工程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做好工程预决算审计,严格查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与重点案件。

  (三)建立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努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足额安排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专项资金,并与省以上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市县(区)两级政府把中小学校舍维护、改造和建设所需配套经费纳入政府预算。从XX年起三年内3年内,对国家和省下达的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结合使用,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确保建设资金全部投入到位。

  (四)规范管理,严格质量。所有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新建校舍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报批手续。严格落实各项建设监管规定。项目实施方案质量标准如下:

  1.凡新建项目校舍必须高于当地抗震设防标准,对于XX年5月1日以后新建(重建)项目的场址,必须组织专家对周边地质、交通、环境等主要条件进行科学测评,确保建设项目选址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和综合防灾要求、符合教学育人需要。建设项目的选址应在交通方便、环境适宜、地势较高、场地干燥、地质条件较好的平坦地段,必须避开地震断裂带、低洼地、滑坡地段、泥石流地区、洪水沟口或泄洪区等自然灾害频发地段,不能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和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对地处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新建校舍,应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对于经过鉴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校舍,原则上予以拆除:

  (1)建筑使用时间超过了设计使用年限的80%,需要进行加固、改造的校舍;

  (2)加固、改造费用过高,超过新建同类建筑物费用70%的校舍。

  3.对于校舍建筑没有按照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没有建设档案或档案不全的校舍,要通过专门技术论证决定建设方案;如经确认不需要拆除,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加固、改造。

  4.校舍重建、加固和改造的所有勘察设计文件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报市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备案。

  5.对处于各类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要在建设、国土、水利和地震等部门进行灾害危险性评估之后,根据评估结果采取迁移避险等相应防治措施。

  (五)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并对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目标考核,对进度缓慢没有完成当年改造任务的,扣减下年度的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并进行通报批评。

  五、工程管理和责任追究

  (一)工程管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行项目管理。要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按照项目规程运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做到规划设计有证、施工有照、全程监理,不得简化程序,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在工程立项、规划、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质量安全、资金管理、竣工验收、预决算审计、档案管理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展行履行法定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行业标准,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杜绝各种事故和质量隐患。

  (二)资金管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本级配套资金、部门资金、社会或企业捐赠资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处置所得资金等。从XX年起3年内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建设的各类资金都要集中用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并视财力情况予以增加。民办中小学校舍经鉴定为危房的,要按照本地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维修加固,所需资金由学校的举办者负责筹措。

  资金管理要与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验收、监督审计等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要加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管理,对资金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各级财政要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

  (三)检查监督。各县(市)区政府要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管,做到定期逐级上报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反映工程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保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顺利运行。各县(市)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要组织专家对本地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情况、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察。每项工程完工后,县(市)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要提出处理意见,坚决杜绝“豆腐工程”和重大事故。各级监察、审计部门要对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建设工程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要建立工程项目公示制度,各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工程的相关信息,自觉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各级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房产、建设等部门每年要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工程实施情况,主动接受法律和民主监督。所有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都要将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监理人员姓名、项目总投资、投诉电话等信息在项目公示牌上明确标注出来,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公示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验收单位、验收结果等信息,便于群众监督。所有项目招投标、工程验收均要请当地媒体、学生及家长代表参加,切实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成为“阳光工程”。

  (四)责任追究。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层层实行目标管理,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各县(市)区政府的县(市)区长是本地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工程的各项工作。相关中小学校的校长是具体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严格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所有行政领导、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力、管理不严或违规操作等造成工程安全隐患或事故的,人为因素影响项目进度或延误工期的,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工程资金的,疏于管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出现其他重大责任事故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及其领导的责任。

  校舍安全排查整改方案5

  为加强我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消除宿舍区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同学的生命财产安全,创建和谐、明、安全校园环境,经研究,决定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冬季宿舍安全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扎实开展安全教育与管理活动,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线,突出活动主题,通过宣传教育,使学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二、活动主题

  宿舍明行,校园安全心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1月14日至20xx年12月xx日

  四、活动内容

  (一)宿舍安全教育宣传

  一个展板:要求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以宿舍安全为主要内容布置一个展板,自20xx年11月xx日起放置在各学院办公所在地大厅,为期四周。

  一个报告:要求各学院在安全活动月内,邀请专业人士或部门主要领导对学生作一次安全报告,并填写《学院安全教育报告登记表》(附1)。

  一个主题班会:每个班级在安全活动月期间,由辅导员组织一场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班会活动。活动结束后发送主题班会策划书和活动照片到邮箱0668111@qq,邮名称格式为:学院+班级名称+策划书名称。

  一份承诺:要求各学院以班为单位召开公寓安全专题班会,学习公寓安全相关知识。要求以班为单位,每个同学在《xx学院宿舍安全承诺书》上签字。

  (二)宿舍安全集中检查

  1、宿舍安全隐患大检查

  检查内容:

  反限电插座、电热杯、电水壶、热得快等违用电器

  检查要求:

  自20xx年11月14日起,在以后的4周时间内,要求各学院进一步加强宿舍检查力度,由学院领导和辅导员亲自带队,每周不少于两次检查本部门所属学生宿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填写《宿舍安全检查登记表》(附),每周报送一次。

  2、学生外宿、晚归、夜不归宿大检查

  检查内容:

  私自外宿、晚归、夜不归宿

  检查要求:

  对擅自在外租房的学生,要求各学院要集中力量进行排查,限期于20xx年11月28日前无条清退校外房间,搬回学校居住。各学院要对外宿同学批评教育,并填写《xx学院外宿情况排查处理结果登记表》(附4),于20xx年11月27号下午点前交到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备案。各学院凡11月27日以后仍有擅自在外租房及外宿现象的,经查证属实后,按《xx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按学校有关规定,晚上22:0以后返回宿舍者均视为晚归。要求各学院充分调动辅导员和宿管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加大晚归检查力度,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对于晚归、夜不归宿情节严重的,将根据学校违纪处理办法给予纪律处分。

  晚上22:0以后确需外出的学生,必须凭辅导员教师审批的假条方可外出。学生处将安排自律委进行不定时监督检查。

  (三)学院特色活动

  宿舍安全月期间,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举办符合安全月主旨的相关活动,并在宿舍安全月结束前上交活动相应材料及新闻稿至学生处。

  (四)星级宿舍大评比(方案另发)

  宿舍安全月期间,由学生处主办,自律与监督委员会承办星级宿舍评比活动,结合安全月活动及各学院推荐情况,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评选出星级宿舍并表彰,为全校学生树立先进宿舍典型。

  五、活动要求

  自下发通知之日起,各学院要加强对本通知的宣传,要通知到每位学生。同时加大对违用电器、外宿和晚归情况的检查力度,并按要求报送相关表格信息和材料。学生处将针对本通知要求对各学院进行督查,对于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将给予通报批评。

  六、总结表彰

  学生处将结合各学院前期宣传、活动开展、安全检查情况,外宿、晚归、夜不归宿处理等情况,综合评定各学院工作,对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单位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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