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的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2-10-28 09:33:43 责任书 我要投稿

房屋出租的安全责任书(精选6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责任书的重要性,通过签订责任书,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职责。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责任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出租的安全责任书(精选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房屋出租的安全责任书(精选6篇)

  房屋出租的安全责任书1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房屋管理,规范房屋使用秩序,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创造整洁、文明、安全、方便的环境,按照房屋使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一下安全责任书。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无偿提供房间给乙方使用,时间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2.甲方应定期检查使用房屋的使用情况,对使用房屋实施安全检查,经检查发现使用房屋存在须有乙方整改的情形时,应向乙方通知整改。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有使使用房屋的整体结构及原貌完好无损的责任。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不得加大房屋的负载、不得在承租屋内外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乙方如需对使用房屋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必须经甲方书面批准后实施。

  2.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防盗设施,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安全工作。严禁违反规定私自接、拉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

  3.乙方不得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乙方如需对使用房屋内的配电、供水等设备设施进行改造或变更的,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4.乙方应保持使用房屋及周围环境的整洁;不得产生本市允许标准外的噪音;严禁在使用房屋内使用和存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5.乙方不得利用使用房屋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三、乙方的责任

  1.如因乙方的下列行为,造成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

  (2)应由乙方承担维修义务而乙方未予及时维修;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对使用房屋进行装修或对设备、设施改造;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5)其他使用合同或本责任书限制或禁止实施的行为。

  2.乙方在接到甲方发出的书面整改通知后,应即时进行整改。如因乙方整改不及时或整改措施不到位,造成人员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在乙方使用房屋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出现人身事故、生老病死或伤亡,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其他

  1.本责任书于双方签订房屋使用合同同时签订,有效期自使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腾空使用房屋并交还甲方时止。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房屋出租的安全责任书2

  甲方:

  乙方: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甲方)与房屋承租户(乙方)签订安全责任书。

  一、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消防法和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做好租赁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对租赁的房屋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查安全隐患,保障其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乙方应遵守有关部门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汛、防灾、用电、用气等安全工作,严禁“三合一”,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确保安全用电。严禁在楼道内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走廊、通道畅通;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负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

  四、乙方发现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及时报告甲方和公安机关。

  五、乙方有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六、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转让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承租合同,收回房屋,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七、乙方不能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需要装修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八、乙方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在开业前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理消防批准文件及工商营业执照、开业许可证书等资料。

  九、乙方或其家人,应当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报送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

  十、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社安办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房屋出租的安全责任书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商铺:

  承租人向出租人租赁位于______商铺(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用于商业经营,不得将租赁商铺于作餐饮、咸杂或污染行业。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2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出租人从__年__月__日起将商铺交付承租人使用,至__年___月__日收回。免租装修期10天。

  承租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收回商铺:

  1、承租人擅自将商铺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商铺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

  4、承租人拖欠水电费超过一个月的;

  5、承租人将租赁商铺于作餐饮、咸杂或污染行业的;

  6、承租人的行为已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将严重损害出租人利益的。

  三、租金、保证金、水电费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1、租赁期的第一、二年,商铺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第三年商铺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承租人应在每月5日前将当月租金一次性汇至出租人指定银行帐户(开户名: ,开户银行: ,帐号: )。

  2、为保证合同履行,承租人在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人交付保证金 元。

  四、商铺装修、维修及消防:

  1、租赁期间,承租人可自行装修或,但事前应将方案知会出租人。

  装修不得影响商铺结构、外形观感、不得防碍相邻用户的通风、取光、排水;否则,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整改。以上整改,承租人应在接到出租人的整改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星期内整改完毕。

  2、租赁期间,由承租人负责租赁商铺的维修保养。

  3、维修保养费、装修费及整改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人负担。

  4、承租人应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消防设施由承租人负责报建、安装。

  五、双方权利义务:

  1、出租人保证拥有租赁商铺的经营租赁权。

  如发生租赁商铺经营租赁权的任何纠纷,由出租人负全部法律责任,承租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若出租人因其租赁经营权问题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或造成承租人经济损失的,由出租人承担。

  2、出租人只提现有的供电、供水设施,如承租人需要增加的,施工及费用由承租人负责,合同终止后归出租人所有。

  3、用电、用水费用、垃圾费、管理费及其他因使用商铺而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向相关部门缴交,与出租人无关。

  4、承租人保证合法经营,并自行承担其经营责任。

  承租人因经营产生的税费由承租人自行向相关部门缴交。承租人的经营活动及责任与出租人无关。

  5、在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时,出租人只向承租人出具收据。

  若承租人需索取发票的,该发票产生的所有税收和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6、承租人将租赁商铺转租或转借给他人使用,须经出租人同意。

  7、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妥善保管好租赁商铺,并保持租赁商铺内外环境卫生。

  如因承租人自身行为或保管不善,致使租赁商铺及设施损坏的,承租人负责修复;不能修复的,承担赔偿责任。

  8、租赁期满后,除能移动且不影响及破坏装修整体的物件外,装修物等其他一切归出租人所有。

  承租人保证租赁商铺及设施能正常使用。承租人在交还租赁商铺时,由出租人对商铺及所有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后才能将承租人的物件搬走。否则,出租人有权留臵承租人的物件。

  9、除不可抗力或租赁商铺结构性质量问题引起的事故外,其他一切安全事故由承租人或相关责任人承担,与出租人无关。

  六、变更和续约:

  1、出租人将商铺转让给他人的,本合同对新房产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2、本合同期满,如承租人续租的,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权;

  但应在15天前提出,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3、本合同期满终止,若承租人既未提出续租又拒不搬走的,出租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人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人负责赔偿。

  七、违约责任:

  1、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按日千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给出租人。

  2、承租人利用租赁商铺从事违法活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并赔偿出租人的损失。

  3、若承租人不违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由出租人退还;若违约,保证金则视为违约金赔偿给出租人。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导致出租人解除合同的,除以保证金作违约金赔偿给出租人外,亦应赔偿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八、免责条件:

  商铺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规定,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房屋出租的安全责任书4

  甲方:

  乙方:

  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北京市政府令194号)、《北京市房屋租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政府143号)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为确保房屋产权人、管理人和使用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地区治安、消防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乙方在使用该房屋期间:

  1、甲方对乙方有安全监督检查的权利,乙方须服从甲方及其相关部门管理,保证房屋的消防安全和治安安全。

  2、乙方是该房屋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的一切防火安全和治安安全责任。

  (二)乙方在使用该房屋期间,如因违反消防管理及治安管理的相关法规而被有关部门处罚或不慎发生消防及治安安全事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有权因此收回该房屋,且不承担责任。

  (三)乙方使用该房屋时,人员居住的房间不得低于人均4平方米,住人房间净高不应低于2.4米。

  (四)防火要求,乙方应制定防火规章制度,制度要上墙公示,防火责任人负责对其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等方面知识的的宣传教育和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房屋内禁止数个高瓦数电器并用,以免用电超负荷;使用高瓦数电器要有人看管,使用完毕要及时断电;禁止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危险电器。

  2、禁止储存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危险物品,不准燃烧废纸废物。

  3、做仓储用的房间内不得住人、禁止吸烟,照明电器设备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并按要求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具;住人的房间内不得使用液化气罐、燃油炉、电炉子、明火煤火炉,不得卧床吸烟;严禁在房间内住、厨混用。

  4、不得乱拉乱扯临时电器线路,增加电源、电路设施须经甲方同意,并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改造;禁止使用铜丝或铁丝代替保险丝。

  5、装修施工要经甲方同意;施工中如需动用明火(电焊、气焊、喷灯、电炉子等),应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消防措施。6、未经燃气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改造然气设施,燃气软管使用两年必须更换。

  7、自备足够有效的灭火器材,并有专人负责按时检查维修,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8、防火责任人及相关人员会使用灭火器,并将甲方提供的灭火器使用方法张贴于屋内显著位置。

  9、必须严格按照北京市《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的相关要求,结合房屋使用用途来设置排烟设施、自动喷淋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0、乙方须虚心接受有关部门和甲方的落实综合治理、消防安全、维护治安秩序情况所进行的监督检查。

  (五)乙方在使用房屋时须做到

  1、强化房屋日常管理力度,自觉接受用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

  2、建立并落实防火、防汛、治安、卫生等相关管理制度,落实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及配备相应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设备,做到遇有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应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甲方管理部门。

  3、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严格落实环境卫生要求,严防传染病的发生。

  4、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拆除或改装房屋的配套设备设施。

  5、保障房屋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六)乙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以下活动:

  1、使用热得快等超负荷大功率电器,使用煤油炉、燃气炉。

  2、从事黄、赌、毒等各类违法违规活动,进行无证无照违章经营活动。

  3、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存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泄露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侵害民族风俗、习惯。

  5、留宿无证人员或公安部门通缉的人员。

  (七)其他未尽之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八)本责任书与合同一并签字生效。

  九、补充条款

  1、乙方须严格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北京市政府令第194号)、《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政府令第143号)、《北京市房屋租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规定以及本合同的要求,根据租赁用途对该房屋进行使用前改造,以达到符合相关规定的使用条件,并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乙方在使用房屋期间,须自行看护看管好自己的物品,如有丢失、破坏等,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3、乙方在使用此房屋期间,将甲方印制的“灭火器使用说明”及“灭火器使用图解”张贴于屋内显著位置,并要求熟记会用。

  十、本责任书与《物业服务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一同生效,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房屋出租的安全责任书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证、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用途:

  1、 该房屋租赁期限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商业用房使用。

  3、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所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要求续租的,则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门面的年租金为: 元。

  2、 租金按年支付,即次年的租金须在上年的 月 日前支付,收到租金后,甲方应向乙方开据有效的收款收据。

  三、有关税费承担:

  在门面租赁期间,因门面租赁所产生的一切国家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四、房屋的维护:

  租赁期间,乙方应正确使用所租房屋,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施、设备的损坏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对房屋进行检修,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阻挠施工,乙方需对所租房屋进行装修须征得甲方同意,装修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乙方需对房屋所进行的装修改造等,租房期满后无偿交于甲方管理,乙方无权撤走。

  五、房屋的转让、转租:

  房屋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给第三人。

  六、合同的终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第三人的; 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改变租房用途的; 拖欠租金达一个月的; 利用承租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本合同至租期满后自行终止。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出租的安全责任书6

  甲方:

  乙方:

  为确保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以下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一、承租方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是本场所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要采取多种形式向从业人员进行防火、防盗、防爆、防投毒、防止自然灾害事故的安全教育,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承租方要遵守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自觉接受管理部门及属地公安、城管、安监、消防等有关单位的监督检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

  三、承租方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要对本经营场所的安全负全责。严禁经营者在服务场所内从事违法、违纪、违规活动,严禁出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制品。

  四、承租方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要将安全生产经营工作应纳入到经营管理工作中去,各经营场所应设安全员一名,每日经营完毕必须对本店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实行夜间值班巡查制度,积极消除隐患,督促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五、安全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防火、防盗

  防投毒、防爆等安全工作的知识培训,学会报警110、119;

  经常提醒住宿人员出入锁门,不要将陌生人,闲杂人员或不熟悉的人带入宿舍,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和钱款,对所经营的场所、居住的宿舍必须经常进行检查,夜间必须清理,不得留宿,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宾馆保安部备案。

  六、承租方所雇佣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严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因违反国家法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所在公共居住场所,由于自身管理不善造成人身和财物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法律和经济责任。

  七、承租方的经营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放置在固定位置,保管好消防器村,若发现损坏丢失,应及时维修和补充。承租方所使用的灭火器要经常检查,若有过期或损坏无法使用的,要及时年检更换,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严禁在仓储用房内吸烟,对隐患知而不报或瞒报,为此而引起火灾所造成的事故损失,责任完全由承租方自负,宾馆根据情节对承租方进行5000—10000 元的经济处罚,并在宾馆范围内进行通报,必要时,宾馆将终止租赁合同。

  八、承租方铺面装修需使用电焊、气焊、氧焊,必须到宾馆保安部开具动火申请并由施工方派专人现场督促检查,方可施工,施工完毕后应立即清理现场,检查无火灾隐患方可离开现场。由于检查不到位,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施工方负全部责任。

  九、承租方设的安全员每日对经营场所的门窗、电器线路和使用的天燃气,液化气阀(管)进行检查、关闭,对火炉处理完毕方可离开。坚决禁止使用各种取暖设备、电炉子、电褥子等,一经查出坚决没收,由于使用以上电器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者自负。

  十、承租方的场所内不得摆放国家禁止的物品,如:辐射源、污染源、聚能源和爆炸物等,门前实行“三包”(即:负责绿化、环境卫生、清理摆摊设点)

  十一、承租方在宾馆院内停放的机动车必领按宾馆门卫值班人员所指定的地点停泊,服从指挥,保持院内车辆停整齐;非机动车辆(摩托车、自行车等)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内,不得在院子里存放。

  十二、承租方租赁的房屋若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及时报警或报宾馆保安部,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应由承租方全部承担其各类赔偿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十三、承租方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有义务对网络信息、意识形态等方面的管控,严禁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后果自负。

  十四、承租方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本店铺或经营场所的贵重物品或现金管理,如发生盗窃、诈骗、抢劫等事件,应当保护好现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十五、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承租者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其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承租者负责。

  十六、责任书一式贰份,出租方与与承租方各执一份,并由宾馆保安部存档,此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承租者如有变动,继任者继续履行责任。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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